基督裡的真自由
2026.10.25 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第一場禮拜講道大綱/黃春生牧師
加拉太書5:1-6
● 1517年10月31日,宗教改革紀念日
● 基督的恩典是否足夠?還需要另外一張「入場券/門票」嗎?
● 利用人的恐懼,要求人必須受割禮或取得贖罪券!
● 在恩典中,靠聖靈、憑信心等候上帝的成全。
一、基督釋放人的目的,就是使人活在自由中(5:1)
● 「自由」與「解放」同字根,行動的主詞是基督!
● 「毋通閣受壓制做奴隸」的「再次/閣受」
● 割禮與贖罪券,都使教會面對同個追問:「基督的恩典之外,又加上條件或束縛?」
二、守住恩典,不要在人身上加上門檻限制(5:2–4)
● 「著注意聽」希臘文是「看哪」
● 不需要先成為猶太人,才屬於基督。三個警告:
1.「恁若受割禮,基督就對恁攏無利益」
2.受割禮者「有義務遵守全部的律法」
3.靠遵守律法「是及基督斷絕關係,失落上帝的恩典」
三、靠聖靈、憑信心,有疼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5:5–6)
● 如果不靠割禮取得資格,那麼,我們究竟在追求什麼?
1.「靠上帝的神/靠聖靈」
2.「憑著信心」
3.「熱切等候/等候所盼望的義」
● 「已經開始、尚待完成」的盼望
● 等候的時候,我們做什麼?
● 真正發揮作用的,是透過愛而運作的信心
● 受割禮的人不能自認高人一等
● 不受割禮的人也不能反過來輕看別人
● 他們共同的歸屬,是「在基督耶穌裡」
● 蒙恩的信心會推動我們去愛
● 當我們領受接納,也開始察覺誰仍被擋在門外
● 一面等候上帝成全,一面讓鄰舍經驗祂的恩典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重要的教導與反省:
一、讓愛鄰舍,成為得自由的見證
● 我能作選擇,是否就表示我沒有受到奴役,是自由?
● 奧古斯丁在與伯拉糾的爭論
● 吸毒者宣稱「我有選擇吸毒的自由」,這是自由嗎?
● 真正的自由,是選擇良善、選擇真理
● 「自由意志」(free will)與「基督所賜的自由」(freedom)
● 馬丁路德《基督徒的自由》自由與服事鄰舍連在一起
● 保羅:「透過愛而運作的信心」
● 愛也需要勇氣:行公義,有能力施憐憫,有空間接納他人
● 我們所信靠的基督,已經為我們開啟自由的生命。祂接納我們,也藉著聖靈更新我們,使我們能夠離開奴役,學習去愛。
二、讓基督成形,讓恐懼失去權勢
● 我們所傳的福音,是否使人經驗恩典,還是讓人受到掌控?
● 我們是否讓制度、利益與偏見,成為人領受恩典的門檻、條件?
● 「為著欲互恁有基督的款式」(4:19)
● 逐漸活出祂的樣式:尊重人的自由,珍惜人的尊嚴,追求公義,跨越族群隔閡。
問題討論:
1.「可以照自己的意思選擇」與「基督使人得自由」有什麼不同?請從生活中舉例,談談恐懼、慾望或別人的眼光如何影響我們的選擇。
2.保羅為何反對外邦信徒以割禮取得蒙接納的資格?今天,教會有哪些習慣或要求,可能使人覺得必須先達到某種條件,才配被接納?我們如何分辨信仰的培育與控制人的門檻?
3.「透過愛而運作的信心」可以如何落實在家庭、職場或公共生活?面對受排斥、受壓迫的人,我們如何兼顧陪伴、保護界線與追求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