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馬可福音9:30-50在迦百農的啟示

在迦百農的啟示

2022.12.18待降節第四主日臺北濟南教會第一場禮拜講道大綱

馬可福音9:30-50

天使的蠟燭:「願榮耀歸於至高之處的上帝!願和平歸給地上他所喜愛的人!(路加福音2:14)

平安的蠟燭:「雖然你們的罪污朱紅,我卻要使你們像雪一樣的潔白。(以賽亞書1:18)

重要的轉捩點:「開始」(ἄρχω, archó)馬可福音8:31

第一次「受難預言」:馬可福音8:31,凱撒利亞‧腓立比

第二次「受難預言」:馬可福音9:31,加利利的迦百農

第三次「受難預言」:馬可福音10:33-34,耶路撒冷


一、第二次的「受難預言」(9:30-32)


人子將被交在人手裡(9:31):「被動詞」

耶穌要被誰交出來呢?又要交在誰的手中呢?


門徒不理解耶穌的使命,不理解做門徒的意思


二、世界最陌生的價值觀(9:33-37)


耶穌坐下」:拉比教導門徒的動作

「老師已經坐好了,我是否準備好學習?」


教導關於「做門徒」的意思:

什麼是「居首」就是「做頭、帶頭」?

什麼是「偉大」?


羅馬皇帝奧古斯都——眾神之子

耶穌「抱小孩」的舉動,挑戰當時的價值觀

古羅馬《十二銅表法》兒童沒有生存與地位


馬太福音18:1-5重點要「回轉像小孩」

馬可福音重點強調「接待小孩」


耶穌不是在批評「偉大」,真正的偉大是願意謙卑作僕人


三、「要禁止」或「不要禁止」(9:38-41)


約翰隨即對耶穌展示、誇耀

約翰「禁止他人」,耶穌說「不要禁止」


要採取積極的行動給他人「一杯水」


四、三項警告(9:42-50) 


耶穌抱起小孩,以行動來向門徒彰顯他的開放與接納


三項警告都有個格式:起始語「使你犯罪」,結束語「好多了」

砍掉、挖掉:都是非常嚴肅的警告

手、腳、眼睛:都是跟「行為或實踐」有關係


會「太鹹」嗎?


這段經文對作為基督門徒的我們,帶來很好的信仰教材: 


一、耶穌關心上帝國的價值觀如何反映在地上國

地上國看重的是階級主義、成功感、優越感。


耶穌顛覆人的價值觀,使上帝國的價值觀反映在地上國


「僕人」這字的動詞就是「服事」


二、以「手、腳、眼睛」落實信仰的實踐

「小孩子」代表著無權無勢者、代表著邊緣人


肢體上的罪都是從「心」發出來的

以「手、腳、眼睛」作為警告,提醒門徒信仰實踐的重要性。


陳美玲《姑娘與台灣女宣群芳錄》

192211月,加拿大宣教師安義理姑娘(Ms. Lily Adair)


問題討論:

1.什麼是「偉大」?請分享地上國、上帝國對「偉大」的差異。

2.耶穌三次預言受難,分別在什麼地點?各有何意義?

3.想想看如何以「手、腳、眼睛」來實踐信仰?




劉榮主長老回應詩
在迦百農的啟示(台語)
      馬可福音9:30-50
1、耶穌受難的預言
      凱撒利亞最起先
      迦百農重新啟示
      上帝旨意未改變

2、為著實踐上帝國
      耶穌受苦作奴僕
      被賣害死有復活
      門徒理解當順服

3、教導怎樣做門徒
      謙卑屈低學耶穌
      做大必先做路尾
      服事弱小無嫌苦

4、落實上帝國信仰
      不是禁止是行動
      用手腳目來見証
      積極福音的宣揚

5、咱作上帝國軍隊
      耶穌模樣當跟隨(sûi)
      修正人的價值觀
      服務社會施恩惠

講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