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11:1-20 和合本
瑣法:代表主觀見解,黑白分明的律法主義,從審判官的角度來看約伯。
11:1
瑣法:代表主觀見解,黑白分明的律法主義,從審判官的角度來看約伯。
11:1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11:2
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
11:3
11:2-3瑣法指控約伯「自大」,言語蔑視他人。
對照箴言13:3
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11:3
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
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
對照箴言29:20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麼?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瑣法指責約伯作為一個從前因智慧見稱的人,更應當知道,不要以為向對手大喝或輕蔑他們所珍視的東西,便能贏得爭論。
瑣法指出,如果約伯原先的行為是完全沒有瑕疵的,那麼他近來的講論卻是應受斥責的。瑣法控告約伯戲笑(嘲笑)他人。約伯輪流替代朋友們與上帝對話,這些話不能說是嘲蔑。約伯曾向上帝挑戰,但卻沒有嘲笑祂;他曾向朋友們表達失望(6:14-21),但卻沒有訕笑他們。
11:4
對照箴言29:20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麼?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瑣法指責約伯作為一個從前因智慧見稱的人,更應當知道,不要以為向對手大喝或輕蔑他們所珍視的東西,便能贏得爭論。
瑣法指出,如果約伯原先的行為是完全沒有瑕疵的,那麼他近來的講論卻是應受斥責的。瑣法控告約伯戲笑(嘲笑)他人。約伯輪流替代朋友們與上帝對話,這些話不能說是嘲蔑。約伯曾向上帝挑戰,但卻沒有嘲笑祂;他曾向朋友們表達失望(6:14-21),但卻沒有訕笑他們。
11:4
你說:我的道理純全;
我在你眼前潔淨。
11:4-6瑣法指控約伯「自義」。
瑣法在指控約伯自稱「純全」與「潔淨」時,並沒有引用約伯任何現有的話語;約伯不曾把這些形容詞用在自己身上。在此,約伯並沒有立即加以辯解。
11:5
11:4-6瑣法指控約伯「自義」。
瑣法在指控約伯自稱「純全」與「潔淨」時,並沒有引用約伯任何現有的話語;約伯不曾把這些形容詞用在自己身上。在此,約伯並沒有立即加以辯解。
11:5
惟願上帝說話;
願他開口攻擊你,
瑣法責備約伯之後,他隨即表達一個願望,希望上帝也開口責備約伯。瑣法自認為自己知道上帝會說什麼,所以他自認在責備約伯傲慢自大一事上是站得住腳的!
11:6
瑣法責備約伯之後,他隨即表達一個願望,希望上帝也開口責備約伯。瑣法自認為自己知道上帝會說什麼,所以他自認在責備約伯傲慢自大一事上是站得住腳的!
11:6
並將智慧的奧祕指示你;
他有諸般的智識。
所以當知道上帝追討你
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對於約伯所受的刑罰已經到了人類耐力的極限,但瑣法認為還比他應得的罪孽還少。
11:7
對於約伯所受的刑罰已經到了人類耐力的極限,但瑣法認為還比他應得的罪孽還少。
11:7
你考察就能測透上帝嗎?
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11:7-12瑣法指控約伯「自誇」。
本節宣告人「探究上帝」是徒勞無益的,因為此事超越人類心智的極限。它超越了宇宙的四個主要範圍的邊界──天空、陰間、陸地與海洋(11:8-9)。瑣法說的沒有什麼不對,推論說上帝的能力是無可抵擋的,上帝的抉擇是不可廢棄的,也是沒有錯的;但是沒有必要將人看作是虛妄的(11:11)或稱約伯為一頭驢(11:12)。換言之,瑣法藉著半真半假的言論來責備約伯,令人覺得言之有理。這一點很像法利賽人,對聖經律法都很熟悉,也能引經據典,但其目的是為了「貶抑他人來提升自己的價值」。
11:8
11:7-12瑣法指控約伯「自誇」。
本節宣告人「探究上帝」是徒勞無益的,因為此事超越人類心智的極限。它超越了宇宙的四個主要範圍的邊界──天空、陰間、陸地與海洋(11:8-9)。瑣法說的沒有什麼不對,推論說上帝的能力是無可抵擋的,上帝的抉擇是不可廢棄的,也是沒有錯的;但是沒有必要將人看作是虛妄的(11:11)或稱約伯為一頭驢(11:12)。換言之,瑣法藉著半真半假的言論來責備約伯,令人覺得言之有理。這一點很像法利賽人,對聖經律法都很熟悉,也能引經據典,但其目的是為了「貶抑他人來提升自己的價值」。
11:8
他 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甚麼?
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甚麼?
11:9
其量比地長,
比海寬。
11:10
他若經過,將人拘禁,
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
11:11
他本知道虛妄的人;
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11:12
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
人生在世 好像野驢的駒子。
11:13
你若將心安正,
又向主舉手;
11:14
你手裏若有罪孽,
就當遠遠地除掉,
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
11:15
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
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
瑣法以律法主義的態度對約伯說教。簡單來說,類似我們常見的長串虔誠的勸告,「你若存心正直,向神禱告」等等;這不是虛偽的話。我們且假設瑣法是想要以他莽撞的方法來幫助約伯。先知相當有果效地說同樣的話(參賽1:15);但這太過能說善道了,也毫無根據,因為它假設了約伯的問題在於他的罪。瑣法落進了一般福音派常見的錯誤中,將罪孽與赦免的範疇用在每一個人類問題上;這不是約伯所需要的。
11:16
瑣法以律法主義的態度對約伯說教。簡單來說,類似我們常見的長串虔誠的勸告,「你若存心正直,向神禱告」等等;這不是虛偽的話。我們且假設瑣法是想要以他莽撞的方法來幫助約伯。先知相當有果效地說同樣的話(參賽1:15);但這太過能說善道了,也毫無根據,因為它假設了約伯的問題在於他的罪。瑣法落進了一般福音派常見的錯誤中,將罪孽與赦免的範疇用在每一個人類問題上;這不是約伯所需要的。
11:16
你必忘記你的苦楚,
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
11:17
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
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11:18
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
也必 四圍巡查,坦然安息。
11:19
你躺臥,無人驚嚇,
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
11:20
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
他們無路可逃;
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11:16-19瑣法認為若是蒙赦免,生活必定不見災害且安穩,這與5:17-26以利法所言類似。成功神學也是如此認定,苦難的起因乃是罪。屆時必有許多人有求於你(11:19b,箴言19:6)。諷刺的是,在約伯記的末了,約伯施恩的對象居然是這幾位毀謗他的朋友(伯42:10)。
「約伯為三個朋友禱告後,上主恢復了他的景況,使他比從前加倍興盛。」(伯42:10)
此時,瑣法的吟誦只會帶給約伯更加的痛苦;它所形容的正是過去的約伯,在撒但尚未存歹意激動耶和華試驗他的品行之前;但是,瑣法非但不把這個試驗看作是與上帝有特殊關係的證據,反倒認為約伯現在正處身於惡人命定的地位上(11:20)。瑣法認為因著約伯頑固不聽勸,約伯則會有失去視力的危險,以致他「無路可逃」。
第一回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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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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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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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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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勒達(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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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9-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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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法(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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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三位朋友已經結束他們第一回對話。約伯仍然站在他最初所站的立場上(1:21,2:10),順服上帝那無可抗拒的大能。但他的信心卻是緊繃著,奮力排除困難前進,面對三位朋友的分析、對話,他既不溫順,也不忍受。朋友們只能下結論指責約伯是錯的,上帝已經透過他們揭露約伯隱藏的罪,現在,三位朋友認為約伯最大的過錯是繼續隱藏自己的罪;他們的責任是要幫助約伯悔改與懺悔回到上帝面前(5:17,8:20,11:14)。
到目前為止,約伯都頑固地拒絕了他們所謂「善意的服事」,他堅持他的純全,不承認任何過犯,他拒絕承認子虛烏有的罪名來建立上帝的公平;朋友們只能把他的立場看作是驕傲而偽善的;當約伯徒然想要找出隱藏在上帝「嚴峻攝理」背後的「笑臉」時,他們無法了解約伯的痛苦。
到目前為止,約伯都頑固地拒絕了他們所謂「善意的服事」,他堅持他的純全,不承認任何過犯,他拒絕承認子虛烏有的罪名來建立上帝的公平;朋友們只能把他的立場看作是驕傲而偽善的;當約伯徒然想要找出隱藏在上帝「嚴峻攝理」背後的「笑臉」時,他們無法了解約伯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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