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迦百農的啟示
2022.12.18待降節第四主日臺北濟南教會第一場禮拜講道大綱
馬可福音9:30-50
● 天使的蠟燭:「願榮耀歸於至高之處的上帝!願和平歸給地上他所喜愛的人!」(路加福音2:14)
● 平安的蠟燭:「雖然你們的罪污朱紅,我卻要使你們像雪一樣的潔白。」(以賽亞書1:18)
● 重要的轉捩點:「開始」(ἄρχω, archó)馬可福音8:31
第一次「受難預言」:馬可福音8:31,凱撒利亞‧腓立比
第二次「受難預言」:馬可福音9:31,加利利的迦百農
第三次「受難預言」:馬可福音10:33-34,耶路撒冷
一、第二次的「受難預言」(9:30-32)
● 「人子將被交在人手裡」(9:31):「被動詞」
● 耶穌要被誰交出來呢?又要交在誰的手中呢?
● 門徒不理解耶穌的使命,不理解做門徒的意思
二、世界最陌生的價值觀(9:33-37)
● 「耶穌坐下」:拉比教導門徒的動作
「老師已經坐好了,我是否準備好學習?」
● 教導關於「做門徒」的意思:
什麼是「居首」就是「做頭、帶頭」?
什麼是「偉大」?
● 羅馬皇帝奧古斯都——眾神之子
耶穌「抱小孩」的舉動,挑戰當時的價值觀
古羅馬《十二銅表法》兒童沒有生存與地位
● 馬太福音18:1-5重點要「回轉像小孩」
馬可福音重點強調「接待小孩」
● 耶穌不是在批評「偉大」,真正的偉大是願意謙卑作僕人
三、「要禁止」或「不要禁止」(9:38-41)
● 約翰隨即對耶穌展示、誇耀
● 約翰「禁止他人」,耶穌說「不要禁止」
● 要採取積極的行動給他人「一杯水」
四、三項警告(9:42-50)
● 耶穌抱起小孩,以行動來向門徒彰顯他的開放與接納
● 三項警告都有個格式:起始語「使你犯罪」,結束語「好多了」
● 砍掉、挖掉:都是非常嚴肅的警告
● 手、腳、眼睛:都是跟「行為或實踐」有關係
● 會「太鹹」嗎?
這段經文對作為基督門徒的我們,帶來很好的信仰教材:
一、耶穌關心上帝國的價值觀如何反映在地上國
● 地上國看重的是階級主義、成功感、優越感。
● 耶穌顛覆人的價值觀,使上帝國的價值觀反映在地上國
● 「僕人」這字的動詞就是「服事」
二、以「手、腳、眼睛」落實信仰的實踐
● 「小孩子」代表著無權無勢者、代表著邊緣人
● 肢體上的罪都是從「心」發出來的
以「手、腳、眼睛」作為警告,提醒門徒信仰實踐的重要性。
● 陳美玲《姑娘與台灣女宣群芳錄》
1922年11月,加拿大宣教師安義理姑娘(Ms. Lily Adair)
問題討論:
1.什麼是「偉大」?請分享地上國、上帝國對「偉大」的差異。
2.耶穌三次預言受難,分別在什麼地點?各有何意義?
3.想想看如何以「手、腳、眼睛」來實踐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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