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2日 星期六

創世記18:16-33上帝不隱瞞祂的計畫

上帝不隱瞞祂的計畫
2020.9.13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18:16-33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貝都因人(Bedouins)「住在沙漠裏的人」接待客旅的文化。

如果你有同胞窮得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你必須供給他,好像供給外人和寄居的人一樣,好使他繼續住在你那裏。(利未記25:35)

所多瑪、蛾摩拉的罪就是不但沒有善待客旅,還去打劫、強暴外來客旅。


一、好客與送客(18:16)


在古代的遊牧民族裡,陪客人走一段路是送客之禮儀與尊敬之意。

從希伯崙的幔利到死海南側高山,這段距離至少有五十公里。


二、朋友與盟友(18:17-19)


亞伯拉罕選擇「遷到希伯崙,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他在那裏為上主建造了一座祭壇。(創世記13:18)


上帝稱呼亞伯拉罕說:「我的朋友亞伯拉罕(以賽亞書41:8)

『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這話實現了;他稱為上帝的朋友。(雅各書2:23)


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1.將上帝的話語教導子孫遵行;2.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


三、指控與求證(18:20-21)


所多瑪人邪惡,他們大大得罪上主。(13:13)

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出埃及記2:24)


上帝會求證、會詢問,就像亞當、夏娃在伊甸園犯罪之後,主上帝呼喚那人:「你在哪裏?(創世記3:9)


四、代求與代禱(18:22-26)


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亞伯拉罕堅定的代求、代禱:「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18:25a)


五、行善的力量(18:27-33)


亞伯拉罕把自己形容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人」,我們每個人在上帝的面都是個微不足道的人,也唯有「謙卑」才能與上帝同行。

我的主啊!請你容我大膽地繼續求你(18:31)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故事,來思考三件事:


一、我們的天父是上帝,不是皇帝

居然人可以向上帝提出質疑!


二、上帝垂聽卑微人的祈禱、代求

我的主啊!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平凡人,求你容我大膽向你請求。(18:27)

路加福音18:9-14耶穌說一個有關祈禱的故事


三、面對上帝的揀選,人有責任

為何亞伯拉罕得以被稱為上帝的朋友呢?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15:14-15)

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1.指示後代服從上帝,即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2.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覺得不可向亞伯拉罕隱瞞祂的計畫?

2.亞伯拉罕如何接待客旅?你看到他為客旅做了哪些事?

3.亞伯拉罕如何向上帝代求?我們該以什麼態度為他人代禱?


安曼的貝都因人

Bedouins in Oman: A foot in two worlds
https://www.aljazeera.com/news/2017/11/bedouins-oman-foot-worlds-171119070554093.html

講道篇


上帝不隱瞞祂的計畫

2020.9.13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創世記18:16-33


今天婦女團契詩班以《呣免驚耶穌在此》帶領我們一起禮拜,這首詩歌的作曲者廖雅慧臺灣神學院教會音樂系畢業,曾任天韻合唱團音樂製作人,製作專輯有三張獲金曲獎。2009年生病後,不斷進出醫院,這首詩歌是她在嚴重發病住院五十天後寫的曲子,上帝透過她自己寫的詩歌鼓勵她,「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以賽亞書42:3)在這個禮拜六,九月十九日李前總統的追思告別禮拜,我與神學院陳琇玟老師討論有安排這首詩歌。人生都會遭遇許多試探、挑戰與苦難,但是不要驚慌,我們的主是以馬內利的上帝,祂必定帶領我們。就像今天的經文裡,我們也可以看到上帝帶領亞伯拉罕,而亞伯拉罕也成為一位代求者。

創世記第十八章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來看,第一至十五節、第十六至三十三節。第一至十五節,再次說到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妻子莎拉懷孕生子的應許,這一部分前面已經說過好幾次,這反覆的提醒,乃是強調上帝對約的持守。這一段的經文裡,主要強調亞伯拉罕接待三位出外人、客旅。希伯來書將以色列人傳統的美德寫出來:「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接待客旅的美德,在今天的以色列中已經很少見,但在貝都因人(Bedouins)當中仍保存三、四千年來的好客文化。貝都因這個詞來自阿拉伯語中的“Bedu”,意思是「住在沙漠裏的人」,沙漠生活粗糙、堅苦,但卻悠閒、無慮的生活型態;隨遇而安、無拘無束,重榮譽、有自信、勇敢、慷慨、友善、濟弱扶危、照顧家庭等特質,都是貝都因人所引以自傲的傳統。

貝都因人的好客文化也是亞伯拉罕時代的文化,「無論認不認識,是不是陌生人,都應該以客相待」。按照貝都因人的傳統,「客旅、陌生人來了之後,不要問他來自哪裏。也許他只是來看看,然後還要接著趕路。但如果他住在家裡超過一天、兩天,也許你可以問他,因為他可能想和你談些什麼事情,或是需要什麼。那麼你必須問他,而且如果他需要幫助,你就要幫他。」

在利未記裡,甚至要求對於貧困的自己同胞,也應該比照外來客旅的照顧,「如果你有同胞窮得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你必須供給他,好像供給外人和寄居的人一樣,好使他繼續住在你那裏。(利未記25:35)

其實,所多瑪蛾摩拉的罪就是不但沒有善待客旅,還去打劫、強暴外來客旅,關於這一點我們會在創世記第十九章再來談。

相對於所多瑪蛾摩拉的惡行,亞伯拉罕就展現出善待出外人、客旅,「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參考希伯來書13:2)亞伯拉罕在上帝的祝福之下,雖然他處處向人讓步,與人無爭,卻已成了一個富有的族長。他既然有了財富、地位。但是他並不因此而自高、目中無人;他仍然待人謙和。尤其對出外人、客旅更是一本古代東方好客的習慣和優點,必定盡力熱心招待。按古代近東地區好客的習慣,每當見有客人到來或經過,主人必要親自出迎,問安致好之外,更邀請客人來到家中休息一下。甚至客人若不願意,主人也要連拉帶推的請客旅到家中喝水。既到家中,主人忙著給客人拿水洗腳洗臉。因為路上塵土很多,雙足早就骯髒不堪,而接待的主人必須要端水來親自跪在地下,給客人洗腳。有錢的人,還會拿出香膏油來抹在客人頭髮和身上,使他感到清涼和舒適而易消除疲勞。接著就要端上特備的美好食品,請客人取用。這是平日特別會儲備用來款待客人用的。又要將客人吃剩的食物分給本地的窮人,以示對出外客旅的尊敬。按照當時的處境,這就是亞伯拉罕接待三位陌生的出外人的方式。

現在我們來看第十八章的第二段落,即第十六至三十三節的記載,亞伯拉罕為犯罪之城與犯罪之人的代求,這也是他實踐「萬民的祝福」的呼召。


一、好客與送客(18:16)

16 後來,這些人離開那裏,到了一個可以俯視所多瑪的地方。亞伯拉罕也跟他們走,送他們一段路。


在我們送客的習慣上,送客人到門口是很平常的。以前的人送客可以送到莊頭,算是遠的。我記得小時候,每次回鄉下,要離開時,舅舅就會送我們到客運站,至少要走半個小時。

但是亞伯拉罕時代的送客,往往會陪客人走上一、二個小時,在古代的遊牧民族裡,陪客人走一段路是送客之禮儀與尊敬之意。亞伯拉罕陪客人走一段路,充分顯明是遊牧民族的生活習性。遊牧民族有句諺語說:「如果你要走得快,就得一個人上路;如果你想走得遠,就得找同伴。」所以,我們可以想像,他們似乎走了一段很長的路,從希伯崙幔利到死海南側高山,可以俯視所多瑪的地方,這段距離至少有五十公里。台北基隆大概廿三公里,差不多是來回一趟的距離。好客是貝都因人僅次於榮譽感的天性,這種美德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也是。


二、朋友與盟友(18:17-19)

17上主心裏想:「我不要向亞伯拉罕隱瞞我要做的事。18他的後代將成為強大的國家;我要藉著他賜福給萬國(「我要藉著他賜福給萬國」或譯「萬民要向我求福,像我賜福給他一樣」。)。19我揀選他,是要他指示他的兒子和後代服從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這樣,我就實現對亞伯拉罕許下的諾言。」


在第十三章時,描述亞伯拉罕和他的姪兒羅得分家,羅得選了最美麗的地方,也就是靠近所多瑪地區,而亞伯拉罕選擇「遷到希伯崙,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他在那裏為上主建造了一座祭壇。(創世記13:18)

羅得選擇接近邪惡的所多瑪亞伯拉罕選擇希伯崙,意思是「結盟」,他選擇與上帝同盟,因此在那裡建造祭壇來敬拜上帝。二個人的選擇截然不同。

亞伯拉罕是和上帝結盟的關係,聖經稱亞伯拉罕是上帝的朋友。上帝稱呼亞伯拉罕說:「我的朋友亞伯拉罕(以賽亞書41:8)新約雅各書這樣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這話實現了;他稱為上帝的朋友。(雅各書2:23)

做為知心的朋友,就不應該對朋友隱瞞,對一位忠心的盟友也需要如此。既然,上帝將亞伯拉罕視為朋友和他立約、結盟,所以上帝更決意要告訴亞伯拉罕有關所多瑪將被毀滅之事,同時好讓他也得到警醒,並將上帝的話教導子孫遵行。

再來看第十八節,上帝再次重申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他的後代要成為大國,並且要成為萬國的祝福。但是,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在第十九節裡至少我們可以看到人有二項責任:一、將上帝的話語教導子孫遵行,也就是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二、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這也是亞伯拉罕要成為一位領導者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否則大國之間無法和平存在,大族人民無法平安相處。

箴言說:「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真正大國的崛起不是用強暴、不是用武力、不是掠奪,而是要維持公義的價值。很清楚的,上帝呼召亞伯拉罕要他遵守上帝的話,實踐更高良善的價值,「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三、指控與求證(18:20-21)

20 於是,上主對亞伯拉罕說:「我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的話;他們惡貫滿盈。21 我一定要下去看看所聽到的控訴是不是確實。」


早在創世記第十三章十三節就已經提到「所多瑪人邪惡,他們大大得罪上主。」甚至在此,上帝讓祂的朋友亞伯拉罕知道,祂已經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的話。上帝如何知道?一方面上帝是全知的上帝,祂當然知道,另一方面也是來自受壓迫者的哀嚎與祈禱。在創世記第四章十節,上帝聽到亞伯死後的血從地裡發出聲音,向上帝哭訴,上帝聽到了,上帝伸張公義。

上帝對於苦難中的人始終關注,等到邪惡者「惡貫滿盈」。在出埃及記第二章廿四節,以色列人因在埃及受苦而向上帝求救,「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如今,上帝告訴祂的朋友亞伯拉罕,祂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犯罪的控訴。

對於「指控」,我們很容易信以為真,把謠言當成是事實。但我們的上帝為我們示範「求證」的重要性,在今日中共透過謊言宣傳,無論是「大內宣」、「大外宣」,在向臺灣、向世界統戰,因此我們更需要學習上帝對事實的求證。不是有人說、有人指控,就信以為真。上帝會求證、會詢問,就像亞當夏娃伊甸園犯罪之後,主上帝呼喚那人:「你在哪裏?(創世記3:9)甚至在第十一章,當人在巴別平原興建巴別塔時,上帝是親自下來「察看」人究竟在做些什麼事。現在,上帝是親自要來看看所多瑪蛾摩拉到底在做些什麼壞事。


四、代求與代禱(18:22-26)

22 那兩個人離開那裏,往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然留在上主面前。23 亞伯拉罕上前,對上主說:「你真的要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消滅嗎?24 如果城裏有五十個無辜的人,你還要消滅全城嗎?不會為了救這五十個人而饒恕這城嗎?25 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一定不會!你那樣做,無辜者就跟有罪的一起受罰了。一定不會!世界的審判者一定是公正的。」26 上主回答:「如果我在所多瑪找到五十個無辜的人,我就為了他們饒恕整個城。」


原本是三個人,這裏記載二個人離開那裡,顯然他們是要進一步深入去調查,只剩亞伯拉罕是和上帝在一起。亞伯拉罕似乎知道所多瑪是個罪惡滿盈的城市,所多瑪王也是個邪惡者,因此他救回羅得迦南地五王之後,他曾拒絕所多瑪王贈送的禮物,他說:「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既然是邪惡的城市,就讓上帝毀滅好了,但是亞伯拉罕卻為這城市「代求、代禱」。從這段經文裡,我們可以發現亞伯拉罕和上帝之間如同朋友般的親密,他對上帝認識很清楚,因此他以堅定的口氣向上帝說,「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18:25a)而且是一連三次說「一定不會」。亞伯拉罕對上帝認識很深,因此他才能夠如此肯定的說,公義的上帝也不會將好人跟壞人一起消滅。

亞伯拉罕的代求,就是參與拯救,就是在實踐上帝交付他的使命「我要藉著你賜福萬民(創世記12:3)。「萬民要因你得福」,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關心別人的幸福」,也就是耶穌所說的:「要愛人如己」,如今亞伯拉罕正是在做這樣的一件事。

從第廿六節上主的回答中,我們看到上主確實是依照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實行,祂回答亞伯拉罕將因五十個人的緣故,饒恕這座城。上帝的回答也是在鼓勵亞伯拉罕說,因為你的代求,或許這座城將可得到饒恕。


五、行善的力量(18:27-33)

27 亞伯拉罕又說:「我主啊!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人,求你容我大膽向你請求。28 也許城裏只有四十五個無辜的人,你會因為少了五個而毀滅全城嗎?」 上主回答:「如果能找到四十五個無辜的人,我也不毀滅這城。」29 亞伯拉罕又說:「假使只有四十個人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四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0 亞伯拉罕說:「我主啊!請不要生氣,我要繼續求你。假使只有三十個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三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1 亞伯拉罕說:「我主啊!請你容我大膽地繼續求你。假使只找到二十個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二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2 最後,亞伯拉罕說:「我的主啊!請你不要生氣,容我再求一次!如果只找到十個呢?」 他回答:「即使只有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3 上主與亞伯拉罕說完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家去了。


亞伯拉罕把自己形容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人」,我們每個人在上帝的面都是個微不足道的人,也唯有「謙卑」才能與上帝同行。相對的,也只有驕傲的人,才會在人與上帝的面前,誇耀自己的才能、權勢。

接著我們來看亞伯拉罕的祈求內容。他一開始向上帝說,若是所多瑪有五十個義人的話,上帝就不毀滅;接著是四十五,再來是四十、三十、二十,最後是十人。我以前說過古代希伯來人認為能伸出雙手十指算得剛好就是好,所以一開始亞伯拉罕伸出一手,減少五名,然後伸出雙手,減少十名,一直到不能再減為止。在這過程中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確實是一位有信心又有耐心的人。

第卅一節的「我的主啊!請你容我大膽地繼續求你」,從這句話看得出亞伯拉罕是以戒慎恐懼的心祈求,因為他擔心自己所求的是否會太過份。也因為這種敬畏上帝的態度,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請求都同意。新約雅各書說:「義人的禱告很有功效。(雅各書5:16)確實,上帝要聽義人的祈禱,特別是心存敬畏的態度。

最後他代求至「十個人」,如果有十個人願行善,這十個人就可以拯救全城之惡,換言之,行善的能力、改變的契機往往是從少數幾位開始帶來改變的。就像耶穌帶著十二位門徒(後來扣除猶大),這麼少的人居然翻轉這世界。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故事,來思考三件事:

一、我們的天父是上帝,不是皇帝

亞伯拉罕向上帝祈求的這段經文很特殊,居然人可以向上帝提出質疑。但要注意,亞伯拉罕提出質疑時,是以敬畏上帝的態度。

這段經文讓我們知道,人也可以向上帝提出疑問或是申訴。這在其他宗教是不可能的。當時的人看神就像看皇帝一樣,人在皇帝面前是很微小的。在古代皇帝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若是質疑皇帝的話或命令,必定會受刑罰。甚至,當皇帝出巡時,百姓就要迴避,若是仰頭偷看就會被捕受刑罰,甚至砍頭。但是,亞伯拉罕卻可以向上帝提出質疑。因為他知道上帝是慈愛的天父上帝,而不是皇帝。

有一位律師在剛職業時,極畏懼法官的權威,甚至對於法官的偏見他也不敢反駁。但有一天他讀到今天的經文時,得到啟示發現亞伯拉罕居然敢向上帝提出質疑,於是他自問上帝豈不更勝過法官,這樣我也當學習亞伯拉罕的態度,不畏懼人的權威,向法官的誤判或偏見勇於提出質疑。

同樣地,過去的人都有一種想法「官大壓死人」,但是,我們要學習亞伯拉罕的勇氣,對於對的事就勇於爭取。亞伯拉罕向上帝爭取,更何況向人爭取自由、公義的事。所以,我很欽佩臺灣在戒嚴時期,有人為了爭民主、自由、公義所做的努力。對於勇於為人民爭取民主、自由、公義的人,我也會用選票來溫暖他們的心,使他們更有力量為人民做對的事。


二、上帝垂聽卑微人的祈禱、代求

在第廿七節,亞伯拉罕向上帝說:「我的主啊!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平凡人,求你容我大膽向你請求。」這句話相當重要,也是本章的重點之一。這句話說明了亞伯拉罕祈禱的態度,就是看到人的微小,看到人的無助;也只有當人看自己的微小,看到自己的無助時,才懂得在上帝面前謙卑。

在聖經裡我們常會聽到上帝聽人祈禱的聲音,特別是罪人悔改的聲音祂一定聽。詩篇第五十一篇的作者大衛王在詩中這樣說: 

我知道我的過犯; 

我自覺常在罪惡中。 

我犯罪冒犯你,我得罪的是你; 

我作了你認為邪惡的事。 

因此,你審判我是理所當然; 

你責罰我是我所應得。(詩篇51:3-5) 

大衛王懺悔之後,他說: 

上帝啊,我獻上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憂傷痛毀的心你不拒絕。(詩篇51:17)  

誠然是如此。我們對上帝的祈求的第一件要事,就是先承認我們的罪,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路加福音十八18:9~14耶穌就說一個有關祈禱的故事:

耶穌又講另一個比喻,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而輕視別人的人說的。他說:「有兩個人到聖殿裏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收稅的人。那個法利賽人昂然站立,禱告說〔另有些古卷作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婪、不義、淫亂,更不像那個稅棍。我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但是那個收稅的人遠遠地站著,連抬頭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兩個人回去的時候,在上帝眼中的義人是那個收稅的人,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因為上帝要把那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卻高舉自甘卑微的人。」

因此,我們當知人在上帝的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平凡人,有了這點的認識之後,人才懂得敬畏上帝。這也讓我們知道,偉大的信仰總是從人自己認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卑微開始的。

此外,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一而再的求,前後共六次,並不是隨便求,而是以謹慎、敬畏的態度在求。所以,這讓我們學習到,人要向上帝祈求,這種態度是必須的。


三、面對上帝的揀選,人有責任

為何亞伯拉罕得以被稱為上帝的朋友呢?耶穌有這方面的解釋。

在最後的晚餐裡,約翰記載了耶穌對門徒們說過的一段話:「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翰福音15:14-15)這就是朋友的定義,耶穌把祂要做的事告訴門徒,把祂從父領受的與門徒分享,所以耶穌把門徒看做朋友了。朋友就是能一起分享訊息和工作計劃的人。沒有尊卑高下之分,而是一起討論,共同分享,一起交心的人。如今,上帝把屬天的奧秘告訴我們,揀選我們。

第十九節裡我們看到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一、指示後代服從上帝,即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二、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一、指示後代服從上帝,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在指示後代之前,我們就必須了解一點,做父母、長輩的人就必先遵守上帝的話。小孩子是「有樣學樣,沒樣自己想」,也因此,我們要指示後代服從上帝之前,自己就必須服從上帝。自己要求小孩上教會,自己就需成為榜樣來教會。這樣孩子才有好榜樣可學。

人第二個責任是: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這一點也很重要。公道或正義都是上帝的要求,無論是在家庭、社會都是一樣。如果我們的家庭和社會充滿公道、正義,這樣就會得到上帝的喜悅;反之,家庭、社會充滿罪惡是上帝所不喜歡的,甚至還必須面對將來的審判。正如所多瑪、蛾摩拉被毀滅一樣,就是其中充滿的盡是罪惡。

這兩個責任是從自己做起,影響家庭與孩子,甚至使社會國家建立起公道及正義。這就是上帝揀選人,人所必須有的責任。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覺得不可向亞伯拉罕隱瞞祂的計畫?

2.亞伯拉罕如何接待客旅?你看到他為客旅做了哪些事?

3.亞伯拉罕如何向上帝代求?我們該以什麼態度為他人代禱?


2020年9月5日 星期六

創世記17:1-27 堅守上帝的約

堅守上帝的約
2020.9.6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17:1-27

 

捷克參議院議長維特齊(Miloš Vystrčil)率領訪問團來台灣。

約翰·胡斯(Jan Hus, c. 1369-1415.7.6)以母語波希米亞語講道。

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

 

一、用實實在在的心與上帝立約(17:1-2)

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El Shaddai)“Shaddai”的意思是「大乳房」。

創世記中記載上帝不斷與人立約:6, 12, 15, 17...

 

你要服從我」這句話是古代主人對奴隸所說的話。

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5:48)

 

二、生命主權的轉移(17:3-8)

亞伯蘭俯伏在地上俯伏的動作是「五體投地」,是奴隸對主人完全順從的舉動。

古代當一個奴隸被交易出去,新的主人會給他一個新的名字,代表主權的轉換。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書2:20)

 

「國家/國度」(גּוֹי ,nation)這個概念是很後來才有的

所以,你們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加拉太書3:7)即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再是通過血統

 

三、堅守立約在於施行(17:9-14)

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可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

「割禮」在古代近東地區是很普遍的「成年禮」,但在此提升到與上帝立約的層次,並且提早到孩子出生後第八天舉行。

 

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4:4)

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耶利米書9:25-26)

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6:15)

 

四、竊笑變歡笑(17:15-22)

上帝給莎拉的名字意思是萬國的母親」,說明上帝透過她要祝福萬國。

亞伯拉罕「竊笑」,莎拉也是「偷偷地笑」(創世記18:12)

莎拉讚美上帝說:「上帝使我歡笑;聽見這事的人也要跟我一起歡笑。(創世記21:6)

 

五、遵照上帝的命令(17:23-27)

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

 

今天我們要通過這一章的經文來思考二個問題:

 

一、堅守上帝的約,最好的方式就是以行動來「施行」

 

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可福音12:30-31)要如何堅守新的誡命?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它。

雅各書說:「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

亞伯拉罕堅守與上帝的立約,就是「遵照上帝的話」去行。

 

二、不要讓所立的約成為空泛的儀式或記號

 

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5:37)

受洗的誓約:「你當依靠上帝的恩典,盡力服事祂,一生行祂的道,盡信徒的本份。你願意如此行嗎?」

若我們沒有遵照誓約去行,這樣的洗禮僅是一個空空的儀式,洗禮證書變成「只是一個歷史文件」。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為何不一次做到位?

2.我們可以實踐什麼行動來遵守上帝的約?

3.我們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有哪些?這些記號是否淪為空泛?


二十年前去了一趟捷克,專門去布拉格找一間小教堂~伯利恆教堂(Betlémská kaple, Bethlehem Chapel)。這張相片就是我當時拍照的。相片中看不到中世紀絢麗的教堂藝術,而是明亮、簡樸的講台及聽眾席,呈現出六百多年前約翰·胡斯(Jan Hus)著重講道的教堂擺設。 中世紀時,以拉丁禮儀的禮拜(彌撒),信徒聽不懂,神職人員也不講道。但約翰·胡斯則極力以母語捷克語講道,雖然他是「聽皇后告解的神父」,卻是貼近底層人民,讓他們聽得懂聖經的信息。 這座小教堂~伯利恆教堂建於1391年,約翰·胡斯於1402年至1413年在此講道。1786年,教堂被大面積破壞,直到1950年代,才使用原始牆壁的遺跡建造了原始結構的複製品。如今,這座小教堂是捷克科技大學的校園教堂。 教堂隔壁的牧師館(Preacher's House)是胡斯的居所,一樓有小教堂的史蹟展覽。

二十年前去了一趟捷克,專門去布拉格找一間小教堂~伯利恆教堂(Betlémská kaple, Bethlehem Chapel)。這張相片就是我當時拍照的。相片中看不到中世紀絢麗的教堂藝術,而是明亮、簡樸的講台及聽眾席,呈現出六百多年前約翰·胡斯(Jan Hus)著重講道的教堂擺設。
中世紀時,以拉丁禮儀的禮拜(彌撒),信徒聽不懂,神職人員也不講道。但約翰·胡斯則極力以母語捷克語講道,雖然他是「聽皇后告解的神父」,卻是貼近底層人民,讓他們聽得懂聖經的信息。
這座小教堂~伯利恆教堂建於1391年,約翰·胡斯於1402年至1413年在此講道。1786年,教堂被大面積破壞,直到1950年代,才使用原始牆壁的遺跡建造了原始結構的複製品。如今,這座小教堂是捷克科技大學的校園教堂。 教堂隔壁的牧師館(Preacher's House)是胡斯的居所,一樓有小教堂的史蹟展覽。


講道篇

堅守上帝的約

2020.9.6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稿

創世記17:1-27


上週八月三十日捷克參議院議長維特齊(Miloš Vystrčil)率領89人訪問團來臺灣,此行也是臺灣45年來首位沒有邦交關係國家的議長在臺灣立法院發表演說,他在演說中表達了對臺灣民主和自由的支持。他在政治大學發表演說時,特別提到臺灣的學運與捷克的革命,指這些民主化道路有共通點,都是由學生和公民團體帶領。他們也曾遭受「老大哥」的欺負,因此他們能體會臺灣民主得來不易。

二十年前我去了一趟捷克,專門去布拉格找一間小教堂——伯利恆教堂(Betlémská kaple, Bethlehem Chapel)。教堂是一有錢貴胄米爾海姆約翰(John of Mulheim)專為講道而設立的,他請約翰·胡斯(Jan Hus, c. 1369-1415.7.6)作教堂的講道神父。教堂內看不到中世紀絢麗的教堂藝術,而是明亮、簡樸的講台及聽眾席,呈現出六百多年前著重講道的教堂擺設。

中世紀時,以拉丁禮儀的禮拜(彌撒),信徒聽不懂,神職人員也不講道。但約翰·胡斯則極力以母語波希米亞(捷克語之一)講道,皇后蘇菲亞二世更賜他一個榮譽的職任︰「聽皇后告解的神父」。雖然他是「聽皇后告解的神父」,卻是貼近底層人民,讓他們聽得懂聖經的信息。

當時,羅馬教廷剛由若望二十三世(John XXIII)繼位,隨即發出一諭旨,要每一個基督徒都以經濟援助十字軍,對付那不勒斯拉迪斯勞(Ladislaus),並說︰「凡捐助一個月工資的人,均可獲得罪的赦免。」胡斯怒不可遏地說︰「叫教宗學習基督的榜樣吧,赦罪完全是上帝的權柄,贖罪券只是騙錢而已。」他的會友轟然喝采。

胡斯有三個激烈的學生在布拉格的教堂公然指責神父助紂為虐,被抓起來,並且被判死刑。胡斯知道這消息後,向司法官求赦免;司法官答應了,卻在胡斯離去後把這三個學生處死。胡斯宣布︰「從今以後,羅馬的附庸與波布米亞的基督徒不可能再有交通了。」

胡斯被召到大主教面前,並沒有獲得答辯的機會,只是聽大主教宣告罪狀。胡斯說︰「我沒有在黑暗中說過什麼話,因此我希望在光明中回答控告我的人。」後來胡斯被火刑處死、殉道。胡斯回到聖經尋找真理,後來也影響一百年後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運動。

尋找及認識上帝的旨意,一直以來都是基督徒的功課。若是有人問基督教的信仰特質為何時,我會回答說是:「約」。「約」不僅是上帝對人的要求,也說明上帝的恩典,當然也包括人的回應。約的存在和意義是因立約的雙方都守約,否則約的存在就會有危機。我們現在所讀的創世記第十七章,是在說明上帝又再次與祂所揀選的僕人亞伯蘭立新的約。

創世記十七章再次讓我們看到,上帝又再次與祂所揀選的亞伯蘭立新的約。或許我們會覺得奇怪,上帝為何一再重複立約的事?如果仔細比較這些約的內容時,我們會發現約的內容是愈來愈具體。以第十七章而言,亞伯蘭莎萊更名,孩子取名以撒,又要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等,這樣具體也讓我們覺得應許的實現是愈來愈接近。

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之前我講過,當亞伯蘭的信仰更進一步時,上帝就和他立約。同樣地,十七章也是亞伯蘭信仰進步的時候,為何如此說呢?因為十六章時,我們看到亞伯蘭離開故鄉十年後,長時間的等待對他而言,似乎使他的信心動搖,而想要透過人的方法納妾,來實現上帝的應許,在那次失敗的經驗裡,造成家庭的失和。

又已經歷過十三年,上帝藉著改變亞伯蘭莎萊的名字,以及割禮立約的記號,再次向亞伯蘭夫婦保證應許的實現。而新名字和新的立約記號,都是要求族長要有信心。

現在讓我們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內容: 


一、用實實在在的心與上帝立約(17:1-2)

1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上主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2 我要與你立約,使你有許多子孫。」


在十六章裡,我們看到亞伯蘭信仰的低潮,夏甲以實瑪利那時亞伯蘭八十六歲。但是十七章一開始就告訴我們,此時亞伯蘭已經九十九歲,換言之,十六章和十七章之間已經經過漫長的十三年。之前等十年失敗了,現在又經過十三年的等待,可說是信心的操練。這十三年來,上帝不曾向他說話、啟示,所以在十七章第一節開始上帝就向亞伯蘭啟示祂的本質與身份說:「我是全能的上帝

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 El Shaddai)“Shaddai”的意思是「大乳房」,當作形容詞就是「豐豐富富的、全能的」,用來描述上帝是恩典的源頭,豐豐富富供應祂所呼召的人。

即使有了孩子,誰可以餵養呢?是有「大乳房」、有「豐豐富富」的上帝,可以供應亞伯蘭與他的後裔,因此上帝再次重申要與亞伯蘭立約。上帝確實在日後,向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摩西遇到挫折向上帝抱怨時,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自我介紹詞也是一樣的(參考出埃及記6:2-3)

創世記中記載上帝不斷與人立約,第六章記載上帝對挪亞說:「我要與你立約;你要領你的妻子、兒子、媳婦進到船裏。(6:18)大洪水之後,上帝再次與挪亞立約,甚至是與所有活物立約(參考創世記9:15-16)。到了第十二章上帝呼召亞伯蘭離開哈蘭並應許亞伯蘭,到了十五章上帝與亞伯蘭立約是以剖開的祭物作為記號,今天第十七章更近一步看到以「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看來,上帝與亞伯蘭的立約是與時俱進、逐漸啟示。

之前的立約強調「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12:3)。到了第十七章的立約,上帝這樣要求亞伯蘭:「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

你要服從我」這句話是古代主人對奴隸所說的話,在奴隸市場買來的奴隸,主人會對他說這句話。但是,耶穌基督將我們從罪的奴隸當中用重價買回來的時候,使徒保羅就這樣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書2:20)基督救贖我們,要我們服從他,是不要我們成為罪惡所管轄的奴隸,因此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台語漢字本、和合本則譯為「完全人」。是的,一位順從上帝的人,他不在做罪惡所管轄的奴隸,如今活著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要竭力做一個「完全人」。

耶穌也要求跟隨他的人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5:48)所以,人在上帝的面前需要所做所行要「完全」。這種「完全」就是服從上帝、誠實正直,也是立約的基本態度。如果沒有實實在在的心,所立的約恐怕是口到、心不到。


二、生命主權的轉移(17:3-8)

3 亞伯蘭俯伏在地上;上帝又對他說:4 「我與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作許多民族的祖宗。5 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有「多國之父」的意思。),因為我立你作許多民族之父。6 我要賜給你許許多多子孫;他們的數目足夠組成好些國家;他們當中會出一些君王。7 「我要堅守我與你和你世世代代子孫立的約;這是永遠的約。我要作你和你子子孫孫的上帝。8 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土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這迦南地要成為你子孫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上帝。」


亞伯蘭俯伏在地上」這種俯伏的動作是「五體投地」,是奴隸對主人完全順從的舉動。天主教還保留這種儀式,就是修士、修女要發終身願即「發大願」時,要在上帝面前俯伏在地上。我們看到亞伯蘭用這樣的行動在告白上帝是他唯一的主。

這次的立約有個重點,上帝對亞伯蘭說:「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古代當一個奴隸被交易出去,新的主人會給他一個新的名字,代表主權的轉換。上帝給亞伯蘭新的名字,意思是說,今天起亞伯拉罕生命的主權已經轉移給上帝。知道嗎?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書2:20)這叫做生命主權的轉換。

創世記一開時,上帝吩咐亞當要為上帝所造的萬物命名,你養的狗、貓,你可以取名字,取名字代表一種監護、看顧。對猶太人來說,父母為孩子取名,不只是對孩子的監護、看顧,同時也代表父母的期待與祝福。上帝取名亞伯拉罕,也表明上帝必定實踐祂的承諾,實踐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他要成為「多國之父」。

此外,我們也看到上帝的應許是越來越具體,之前是說後裔要如天上星、海邊沙一樣多。但這裡,近一步說亞伯蘭要成為民族之父,組成好些國家,也會出君王。在此,特別「國家/國度」(גּוֹי ,nation)這個概念是很後來才有的,從早期的家族、部落,逐漸發展族群、民族,再形成國家,這都是很後來才有的。這也說明,創世記有些文獻來源是後期編輯進去的。

第七節說,上帝不僅與亞伯拉罕立約而已,是更進一步與他的世世代代子孫立永遠的約,上帝要做為亞伯拉罕世代子孫的上帝。這讓我們理解到,上帝的恩典是何等的豐富,在亞伯拉罕身上是如此,之前在以實瑪利的身上也是如此,甚至,上帝要通過亞伯拉罕成為萬民的祝福。

到了新約時代,使徒保羅更近一步說:「所以,你們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加拉太書3:7)換言之,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再是通過血統,而是通過信,今日上億的基督徒都是通過信耶穌基督,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實現如繁星、海砂數不盡的子孫,實現多國之父的應許。

上帝對於約的態度是「堅守」、是「永遠」。但是,在人的部份就極為軟弱,人容易對「守約」失去信心,導致毀約的情況一再發生。先知以賽亞就曾嚴詞指責以色列人民毀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永遠之約(以賽亞書24:5),也因此上帝在不同時代中不斷與人重新立約。例如,後來的摩西之約/十誡之約(出埃及記19:4-6;申命記5:1-3),進入迦南地之約/應許地之約(申命記28:1-30:10),建立王國之後的大衛之約(撒母耳記下7:11-17),直到最後上帝用自己獨生子耶穌基督的生命作為贖罪祭,所立的基督新約(31:31-34;太26:28,路22:20,來8:8)


三、堅守立約在於施行(17:9-14)

9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也必須堅守我的約;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要堅守。10 你們當中的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這是我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子孫所立的約,你們必須遵守。11 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12 併於上節)13 你們家裏的每一個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留在肉體上的這一個記號表示我與你們立了永遠的約。14 不受割禮的男子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


我們在第七節看到上帝說祂要堅守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同樣的,上帝也要求亞伯拉罕必須「堅守」上帝的約。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這個字也可以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換言之,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

我在傳講創世記的信息時,一再強調「立約」是創世記重要的主題;從第二章創造之時的伊甸園裡的分別善惡果樹,第四章該隱頭上有有記號作保護之用,第九章大水之後的彩虹作為立約的印記,第十二章的亞伯蘭築祭壇,第十三章再次設祭壇,第十五章上帝用火走過祭物中間,以及這一章所說的「割禮」作記號,我們可以清楚發現每一次的約,都有一個「記號」作證,或是表明約的意義。

「割禮」在古代近東地區是很普遍的「成年禮」,但在此很明顯的不是成年禮,而是提升到與上帝立約的層次,並且將割禮的時間提早到孩子出生後第八天舉行,也就是孩子來到世間滿七天的隔日,象徵生命的開始就經由父母與上帝立下永遠的約。

割禮的記號,就像已婚的夫妻,常常將結婚的戒指掛在手指上為記號,來提醒自己對婚姻的責任與態度。而割禮就有如這樣的記號。割禮,在後來先知的警語中,也用來表明是否忠實於上帝的一個憑證,但是,先知是將割禮的肉體行為提昇到心靈的階層,看人的內心是否真的敬拜上帝。先知耶利米這樣說:「猶大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4:4)先知耶利米又說:「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耶利米書9:25-26)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記載,使徒保羅也曾為了外國人是否要守割禮才能成為基督徒的事,與耶路撒冷猶太基督徒激烈辯論過。他在寫給外邦人為主的加拉太教會時,就這樣說:「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6:15)這就是創世記十七章第一節一開始所說的,立約的態度是出於內心,以誠實正直的心來服從上帝。

這裡提及割禮之約不只是亞伯拉罕自己和自己家裡的人,甚至是擴大到那些「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這很清楚的立約不侷限於「血統」,而在於仿效亞伯拉罕與上帝的關係。


四、竊笑變歡笑(17:15-22)

15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可再叫你的妻子莎萊;她的名字要改為莎拉。16 我要賜福給她,使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使她成為萬國的母親;她的後代將出君王。」17 亞伯拉罕俯伏在地上竊笑,自言自語:「一百歲的老人還能夠有孩子嗎?莎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孩子嗎?」18 他向上帝說:「就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吧!」19 但是上帝說:「不!你的妻子莎拉一定要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以撒(「以撒」意思是「他笑著」。)。我要向他以及他的子子孫孫堅守我的約;這是永遠的約。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聽了你的要求。我要賜福給他,使他子孫繁多,代代相傳。他要作十二個酋長的父親;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21 但是我要向你的兒子以撒堅守我的約。明年這時候,莎拉會生下以撒。」22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完這些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第十五節記載,不單是亞伯蘭被上帝改名為亞伯拉罕,現在是連他的妻子莎萊也被上帝改名字為莎拉。前面我才說過,古代當一個奴隸被交易出去,新的主人會給他一個新的名字,代表主權的轉換。換言之,這一對夫妻同時將生命的主權都交給上帝。上帝給莎拉的名字,意思是「萬國的母親」,說明上帝透過她要祝福萬國。

當上帝應許莎拉要成為「萬國的母親」,亞伯拉罕的反應卻是「竊笑」,其實這種反應也是我們一般人的心境。亞伯拉罕受呼召離開哈蘭到此時,已經過了廿五年的時間,自己都已經是一百歲的「老人」了,而莎拉已經是九十歲了,又怎能再生子育女呢?

不只是亞伯拉罕「竊笑」,她的妻子莎拉聽到之後也是「偷偷地笑」,並且是「自言自語:『我衰老了,我的丈夫也老了;我還會有喜嗎?』(創世記18:12)亞伯拉罕是以「竊笑」來回應上帝給他的驚喜,這種「笑」似乎是對上帝的不相信。雖然如此,上帝並沒有生氣,反而上帝叫亞伯拉罕給孩子起名為「以撒」,意思是「他笑著」。的確,在上帝應許的過程中亞伯拉罕笑了、莎拉也笑了;他們是偷笑、是暗笑,是覺得上帝未免太「幽默」了吧。然而,上帝並不介意,上帝也給他們的孩子一個名字「他笑著」,這不是要羞辱他們,而是要他們將上帝應許的喜笑告訴他人。

後來以撒出生之後,莎拉就讚美上帝說:「上帝使我歡笑;聽見這事的人也要跟我一起歡笑。(創世記21:6)當初的竊笑、偷笑,後來變為感恩的歡笑,聽見的人也一同歡笑。以撒成為一個活生生的見證,無論這孩子走到哪裡,人家總是從他的名字得知上帝的恩典。


五、遵照上帝的命令(17:23-27)

23 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遵照上帝的命令,給他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的和買來的奴隸,都施行割禮。24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是九十九歲;25 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是十三歲。26 他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都在同一天跟他一起受割禮。(27 併於上節)


第廿三節給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如何堅守與上帝的約?就是立即施行割禮。就是我前面所講的,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這個字也可以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換言之,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亞伯拉罕就是立即「遵照上帝的命令」為家中的男子施行割禮,就連他自己也接受割禮。這也讓我們知道,要守約就必須以行動去落實。當我們在說要「行公義、好憐憫」時,如果沒有行動,就不是真正的在實踐信仰。


今天我們要通過這一章的經文來思考二個問題:


一、堅守上帝的約,最好的方式就是以行動來「施行」


這一章經文裡,我們一直談到「堅守」上帝的約。但到底要如何堅守上帝的約呢?

在第七節裡,我提到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這個字也可以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換言之,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

耶穌給我們新的誡命,「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可福音12:30-31)要如何堅守新的誡命?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它。藉由每個主日敬虔的敬拜上帝,我們就是施行愛上帝,藉由不斷的幫助受壓迫者、看顧至微小者,我們就是在施行愛人如己的信仰。如果我們說,我們「堅守」,卻不願意去「施行」,這就像雅各書所說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

我們可以這樣瞭解,堅守上帝的約在於「施行」,有實踐的信仰,上帝的約才能被不斷的堅守。就像光有洗禮證書,不實踐信仰,是不能保證人與上帝的關係能夠和好;光有結婚證書,不實踐彼此相愛,也不能保證夫妻生活美滿。除非彼此之間都能夠施行所立的約,否則再多的洗禮證書,再多的結婚證書,再多的割禮記號也沒有意義。

我們看到這一章的最後,亞伯拉罕堅守與上帝的立約,就是「遵照上帝的話」去行。這也是亞伯拉罕給我們的榜樣。今天的教會及基督徒應該反省,我們的信仰是否落實在行動上。


二、不要讓所立的約成為空泛的儀式或記號 

在建立一個文明社會秩序裡,社會契約的建立是很重要的,就像耶穌所宣示的信仰態度:「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5:37)去年(2019)香港爭取原本的自由與民主的制度以來,中共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只是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意思是說,簽好的約,簽完之後就成為歷史文件,沒有遵守的必要。「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提醒我們履行所立的約、所講的話,是帶有信仰上的敬虔態度,一個不斷以謊言來「大內宣」、「大外宣」的邪惡帝國,很明顯的是「出於那邪惡者」。

基督徒也要反思,我們是否也讓所立的約成為空泛的儀式或記號,就像中共所說《中英聯合聲明》只是一個歷史文件,一個空泛的儀式或記號。

來想想,我們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是什麼?有人說是「洗禮」,因為洗禮代表一個人的重生與得救,這個看法很好。但是許多人受洗後,並沒有遵照受洗的誓約行,特別是牧師問說:「你當依靠上帝的恩典,盡力服事祂,一生行祂的道,盡信徒的本份。你願意如此行嗎?」若我們沒有遵照誓約去行,這樣的洗禮僅是一個空空的儀式,洗禮證書變成「只是一個歷史文件」。

同樣,我們有許多人小的時候曾被父母帶來洗禮,結果我發現那嬰兒洗禮對那個小孩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作父母的並沒有盡心帶孩子來接近福音,連上主日學的機會也不給孩子,這樣子的孩兒洗禮,在我看只是為安父母的心而已,對孩子來說並沒有成為生命之約的意義。或許我們可以想一想當初孩子受洗時的誓約,牧師是怎麼問的:「你們必須倚靠上帝所賜的能力,將基督的真理與信徒的責任教導你們的幼兒,照著主的教訓,以身作則來養育他,讓他的所作所為都能遵照教會的教導,你們願意如此行嗎?

除了洗禮是立約的記號,還有基督徒喜歡將十字架視為我們與上帝之間的立約的印記。許多基督徒喜歡掛著十字架項鍊,這不是掛好看的,而是要提醒自己和上帝所立的約。以前在鄉下牧會時,曾經有個教會少年,和一群同學四處玩,有一天他們臨時起義想偷機車兜風,當他正要下手偷車時,彎下身體忽然脖子所掛的十字架掉了出來,他的良心告訴他不可偷車,於是他告訴同學說家裡有事,就立即回家,後來才知道當天去偷車的同學都遇到警察臨檢,都被抓到派出所。

既然要以十字架作為提醒我們與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我們就需要注意十字架的意義是甚麼?它是在表明苦難,是耶穌基督為了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我們就必須從苦難的角度來思考十字架作為立約的意義。當教會或基督徒如果只關注自己的享樂、舒適,卻對社會的苦難無動於衷,那麼十字架的意義就顯明不出來。十字架不在它的質料是甚麼做的,也不在於它的大或小,而在於我們的心中有沒有十字架的苦難,這才是重要。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為何不一次做到位?

2.我們可以實踐什麼行動來遵守上帝的約?

3.我們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有哪些?這些記號是否淪為空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