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創世記24:1-41、50-59盡忠的僕人

盡忠的僕人
2020.10.25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講道大綱
創世記24:1-41、50-59


● 新的族長以撒歷史的開始。但著重的是麗百加的角色。

● 以撒與彼土利是叔伯兄弟,也就是說以撒是麗百加的堂叔。

 

一、嚴肅的發誓(24:1-9)

 

「老邁」,台語漢字本譯為「歲壽年老」,意思是「時日不久」。

● 老僕人跟隨亞伯拉罕離開故鄉,至少有八十歲以上的年紀。

 

「雙腿之間」,真正的意思是將手放在生殖器上發誓。

● 雅各也要求約瑟將手放在他的雙腿之間發誓(創世記47:29)

● 英語作證(宣誓)一詞「testify」源自於拉丁語中的「testis」,即英語的睪丸「testicles」。

 

● 絕對不可找迦南女子。為何這件事對亞伯拉罕如此重要呢?

● 亞伯拉罕說:「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24:7) 

 

二、上帝奇妙的預備(24:10-20)

 

● 從希伯崙向北走到哈蘭約980公里(飛機直線距離約600公里),至少需要走二、三個月

 

● 井邊就成為當時女性社交生活的重要地方。

雅各井邊遇到蕾潔(創世記29:1-18)

摩西在井邊遇到西坡拉(出埃及記2:16-21)

耶穌在井邊遇到撒馬利亞的婦人(約翰福音4:4-30)

使徒保羅在腓立比的河邊找到聚會的猶太婦女(使徒行傳16:13)

 

● 老僕人採取的行動,不是用自己的意思,而是先向上帝祈禱。

● 麗百加不只給老僕人喝水,也主動表示要給駱駝喝水。她不會只顧到自己,她還看到一位年長者,一群客旅、出外人的需要。

 

三、再次為上帝做見證(24:28-41)

 

主導「談判」的不是麗百加的父親或是母親,而是她的哥哥拉班。

● 拉班「他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暗示著拉班是個看重財寶、物質的人,他的目光專注在這些貴重的財寶。

 

● 若不是上帝的安排,怎麼有如此多的「湊拄坎(chhàu-tú-khám)」!

 

四、再次感謝敬拜上帝(24:50-59)

 

●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既然這事是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甚麼?」(創世記24:50)

● 老僕人在完成任務,他迫不及待想回去覆命,都顯示出他的心裡面以主人的事做第一優先。。

 

從以撒娶麗百加的故事裡,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學習亞伯拉罕表明信心、榮耀上帝

● 亞伯拉罕絕對不可在當地找迦南女子娶妻。與馬偕牧師在臺灣娶五股坑張聰明的情況完全不一樣。

 

● 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王說:「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二、學習麗百加接待客旅,給予出外人溫暖與扶持

 

● 一隻長途拔涉的駱駝可以喝七十升的水。

● 老僕人了解到麗百加的內心是否仁慈,身體是否健康。

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

 

「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是誰,就算拿一杯冷水給門徒中最微小的一個喝,只因那個人是我的門徒,一定會得到獎賞。」(馬太福音10:42)

 

問題討論:

1.從老僕人的身上,你看到哪些美好的信仰特質?

2.亞伯拉罕為何堅持以撒不能娶迦南地的女子?當時處境下的原因是什麼?

3.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我們學習到什麼?

Abraham’s Servant meets Rebecca at the Well, Rebecca’s journey to Isaac, unknown mosaic artist, circa 1180

講道篇

盡忠的僕人

2020.10.25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講道篇

創世記24:1-4150-59


創世記廿四章記載以色列第二位族長以撒的開始。這一章是創世記最長的一章,總共長達六十七節。雖然這一章很長,但是整個以撒的族長史篇幅較短,只到第廿七章就結束,前後不過是四章而已。而且在這四章中,以撒的妻子麗百加又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真正關於以撒的部份實在不多。

雖然如此,以撒的族長歷史中,讓我們看到上帝如何從他的身上揀選出雅各來繼續族長的歷史使命。而雅各在族長歷史中的重要性遠超過他的父親以撒。另一方面,在以撒的族長史中,女性在族長史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們可以說在亞伯拉罕等早期四位族長歷史中,女性(麗百加)以撒的族長史裡特別顯明出來。

此外,以輩份來看以撒彼土利是叔伯兄弟,也就是說以撒麗百加的堂叔。以臺灣現行民法規定,六等親是不能結婚的,但在古代沒有這樣的規定。你不能說聖經可以,我們就可以,聖經裡面有許多律法條列是屬於古代的民法,今天以色列法院也沒有按照幾千年前的民法在審判。這是在讀古代律法條列與相關故事時,要特別注意的事。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第廿四章的經文內容:

 

一、嚴肅的發誓(24:1-9)

1 這時,亞伯拉罕已經老邁,他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2 他對管理他家產、年紀最大的僕人說:「把你的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把……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即放在生殖器上,指嚴肅的發誓,不能更改。)。3 我要你指著上主─天地的上帝發誓,你不可在這迦南的女子中替我找媳婦;4 你一定要回到我的故鄉,在我親族當中替我兒子以撒娶個妻子。」5 但是那僕人說:「女孩子若不願意離開本家跟我到這地方,怎麼辦呢?我該帶你的兒子回故鄉去嗎?」6 亞伯拉罕回答:「絕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地方!7 上主─天上的上帝帶我離開故鄉、我親族的地方,他對我發誓要把這片土地賜給我的後代。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使你能夠在那裏為我的兒子娶妻。8 那女子若不願意跟你來,這個誓言就跟你無關。但是你絕不可把我的兒子帶回那地方。」9 於是那個僕人就把手放在主人亞伯拉罕的雙腿之間,發誓要照亞伯拉罕所交代的去做。


故事的開始就說:「亞伯拉罕已經老邁」,我們從創世記第廿五章二十節得知以撒結婚時是四十歲,亞伯拉罕以撒時是一百歲,這樣,現在老邁的亞伯拉罕是已經有一百四十歲了。台語漢字本譯為「歲壽年老」,直接的意思是「時日不久」,在世間的時間不多了。接著作者說「他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這句話已經充分說明亞伯拉罕和上帝之間的關係非常的親蜜。

亞伯拉罕從僕人中選一位跟隨他最久的長工,我們可以將他視為這家族的「總管」。如果從亞伯拉罕離開故鄉哈蘭是七十五歲算起,現在已經一百四十歲,算起來他出外已經有六十五年之久。所以,這位跟隨他離開故鄉的僕人至少有八十歲以上的年紀。也因為他跟隨亞伯拉罕那麼久,知道主人的為人和對上帝的信仰,也知道回故鄉的路,所以才會被亞伯拉罕委派如此大的任務。

第二節說亞伯拉罕對這位老僕人說:「把你的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所謂「雙腿之間」,真正的意思是將手放在生殖器上發誓。意思是說,如果違背誓約,就會絕子絕孫。這種發誓方式是當時中東地區遊牧民族一種非常嚴肅的發誓方式,我們看到雅各在年老將死之前,也是要約瑟將手放在他的雙腿之間發誓(創世記47:29),要將他的棺木送回希伯崙,安葬在麥比拉洞。這種發誓的傳統歷史悠久,到了羅馬時代的人發誓,也是用手握住睪丸;但是女性與太監是不能宣誓作證的。英語作證(宣誓)一詞「testify」源自於拉丁語中的「testis」,即英語的睪丸「testicles」。這也是古代父權思想的影響。

這跟我們在臺灣常聽到有人發「絕子絕孫」的重誓一樣嚴重。不僅如此,亞伯拉罕還要老僕人指著上帝向他發誓,可見這件事對亞伯拉罕多麼重要。

誓約的內容是,亞伯拉罕要老僕人一定要回到哈蘭以撒找一位女子為妻,且特別提醒他,絕對不可在當地找迦南女子。為何這件事對亞伯拉罕如此重要呢?很有可能是因為上帝將來要應許他的後裔承接迦南地,如果他的後裔和迦南人通婚,就會造成應許的混淆。或許以後的人會說,亞伯拉罕得到迦南地是因為和迦南人通婚,而不是上帝的應許。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我們就可以發現為何亞伯拉罕看待此事非常要緊。從亞伯拉罕娶媳婦的事情來看,他的用心、謹慎,再再都在表明對上帝的信心。

第五節,老僕人問亞伯拉罕如果故鄉的女子願意離開故鄉到迦南地時,能不能將以撒帶回故鄉去?亞伯拉罕的口氣很堅定,甚至二次說:「絕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地方!(創世記24:6, 8)因為他清楚上帝帶領他離開故鄉、親族的意思,並且他也深信上帝要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甚至,他也說上帝一定會派遣祂的使者先去預備。這樣堅定的信仰告白,再次表明他對上帝的信心。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也影響老僕人勇於向亞伯拉罕發誓,照主人所吩咐的去做。

我們在這裡也看到亞伯拉罕離開哈蘭已經有六十五年的時間了,他不曾回到故鄉過,經過如此久的時間,他對自己的故鄉應該已經陌生了。但是他仍要求自己的老僕人回去故鄉,在族人中找一位女子來做為媳婦,他的態度充分表現出對上帝的絕對信賴。因此,亞伯拉罕說說:「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24:7),這跟他獻以撒為祭所經驗到的是一樣的,上帝是「耶和華以勒的上帝(創世記22:8) 


二、上帝奇妙的預備(24:10-20)

10 那僕人從主人的駱駝中選了十頭,帶了他主人的各樣財寶,往美索不達米亞北部、拿鶴居住的城去。11 他到了那地方,使駱駝跪在城外的井邊。那時已經黃昏,正是婦女出來打水的時間。12 他祈禱說:「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求你今天讓我有好機會;求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13 我現在站在井邊,城裏的少女都會來這裏打水。14 我要向她們當中的一位說:『請你放下水罐,給我水喝。』如果她說:『請喝!我也打水給你的駱駝喝!』我希望這少女就是你為你僕人以撒所選擇的妻子。這樣,我就知道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15 他還沒禱告完,麗百加已經到井邊,肩上扛著水罐。她是彼土利的女兒;彼土利亞伯拉罕的弟弟拿鶴跟他妻子蜜迦的兒子。16 麗百加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還是處女,沒有人親近過她。她下到井邊,把水罐裝滿了水就上來。17 那僕人跑上去見她,對她說:「請給我一點水喝!」18 她說:「先生,請喝吧!」她趕快放下肩上的水罐,托在手上給那僕人喝。19 那僕人一喝完,麗百加就說:「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讓牠們喝足。」20 她趕快把罐裏的水倒進水槽,再跑到井邊打水;這樣她讓所有的駱駝都喝足了。21 那人默默地注視她,要知道上主是不是要他完成使命。22 駱駝一喝完,那人就拿出一個貴重的金環,穿在那少女的鼻子上,又拿了一對金手鐲,戴在她雙臂上。23 那人問:「請告訴我,你父親是誰?你父親家裏有地方讓我們過夜嗎?」24 她回答:「我父親是拿鶴蜜迦的兒子彼土利。25 我們家裏有很多草料,也有讓你們住宿的地方。」26 於是,那人跪下來敬拜上主。27 他說:「讚美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他信守對我主人的諾言;他把我直接帶到我主人親族的家裏來。」


亞伯拉罕對老僕人的信任是有他的道理,從老僕人準備駱駝、財寶等打理就可以看出他的用心。長途在曠野與沙漠旅行,駱駝是重要的交通工具,財寶是結婚的聘禮,如果參考卅二節就知道他還帶了其他僕人。我們可以想像這是一支浩大的娶媳婦隊伍。

從第十節到第十一節乍看之下,好像在隔壁村莊而已,一下子就抵達。但這一趟路很遙遠。從希伯崙向北走到哈蘭980公里(飛機直線距離約600公里),以一般速度每日走二十公里,至少需要走二、三個月。

第十一節,說他們在黃昏時到達那地方的城外,坐在井的旁邊。井邊是當時婦女聚集的所在,而男人則聚集在城門口。當時婦女主要的工作就是汲水給牛群,以及汲水回家,避開烈日時間,清晨、傍晚她們有會出現在井邊,因此,井邊就成為當時女性社交生活的重要地方,在那裡她們可以交換許多經驗和信息。

雅各也是在井邊遇到一些牧人,和出來放牧的蕾潔相遇,後來深深地愛上了她(創世記29:1-18)摩西也是在井邊遇到一些牧羊人欺負七位女牧羊人,他出面保護這些女牧羊人,後來摩西就娶了其中的一位女子西坡拉為妻(出埃及記2:16-21)。耶穌在井邊遇到撒馬利亞的婦人,井邊談道的故事(約翰福音4:4-30)。使徒保羅也在腓立比的河邊找到聚會的猶太婦女,向她們傳福音(使徒行傳16:13)。這樣的情形和臺灣早期的社會很像,當時的婦女也常常利用井邊或是溪旁洗衣服,一面洗、一面交談。

在第十二節,我們看到這位老僕人到了拿鶴的城之後,不是先入城休息,而是一刻也不停,坐在井邊等待機會,想要儘快完成主人的吩咐,可見他是一位忠心的僕人,以主人的心為心。就像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告訴我們的:「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2:5)也像年幼時的耶穌所說的:「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加福音2:49)

老僕人採取的行動,不是用自己的意思,而是先向上帝祈禱,求上帝的幫助。這樣的信仰態度,必然是跟亞伯拉罕有關。他既然跟隨亞伯拉罕六、七十年,必然深深受到亞伯拉罕的影響。他向上帝祈禱二次說:「求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他深信上帝一定會預備選媳婦的事。果然,他還沒祈禱完,麗百加已經到達井邊。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這位僕人的祈禱已經有了立即的回應。聖經的作者連續用「美麗、處女、沒有人親近過她」等詞句來形容麗百加,為的是要說明上帝所賜福的都是最好的;上帝預備當地最好的女子給祂的忠心僕人亞伯拉罕的獨生子以撒 

麗百加不僅長得美麗,又是個體貼的女子,她不只給老僕人喝水,也主動表示要給駱駝喝水。一隻經過長途旅行的駱駝需要喝七桶水,十隻駱駝就需要七十桶,這樣她需要付出更多的苦力,這對一位女孩是很重的重擔。所以,至少我們可以知道麗百加是一位有愛心、能幹、賢慧、美麗的女子。不僅如此,麗百加不會只顧到自己,她還看到一位年長者,一群客旅、出外人的需要。麗百加有著好憐憫的心,這也很符合亞伯拉罕的心意。

在廿一至廿七節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到,老僕人很認真、默默地注視麗百加,看她是否是上帝所安排的女子。「默默地注視」是認真的態度,對主人所交代的事一點都不潦草。當然,看完麗百加來回的提水,老僕人心裡已經知道,她就是上帝所揀選的人。

接著,老僕人就拿出貴重的金環,穿在麗百加的鼻子上,又拿出一對金手鐲,戴在她的雙臂上。這樣的裝扮在當時只有高貴的人才會有,所以,老僕人除了表示感謝之外,也表明尊敬的意思。

這一切的安排都是如此奇妙,剛剛好的時間,剛剛好的人出現,老僕人知道這都是出於上帝的預備,因此老僕人很虔誠的跪下來敬拜上主,感謝上帝那麼快就讓他遇到主人的親族,而且又讓他找到所應許的女子。


三、再次為上帝做見證(24:28-41)

28 那少女跑回家裏,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裏的人。29 麗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他跑出去,到了井邊亞伯拉罕的僕人那裏。30 他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也聽見妹妹提起那人告訴她的話。那時亞伯拉罕的僕人在井邊,站在駱駝旁邊。拉班走近他,31 對他說:「請跟我到家裏去。你是上主賜福的人,為甚麼站在外面?我已經為你們準備好房間,也為駱駝準備了地方。」32 那人就進了房子。拉班卸下駱駝背上的東西,給牠們草料吃。接著,他拿水給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洗腳。33 飯菜都擺好了,那人說:「請等我說完我主人吩咐我說的話,我才吃飯!」 拉班說:「請說吧!」34 那人就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35 上主大大地賜福給我的主人,使他非常富有。上主賜給他牛群、羊群、金銀、男奴、女奴、駱駝,和驢。36 我主人的妻子莎拉年老的時候替他生了一個兒子;主人把所有的財產都給這兒子。37 主人叫我發誓,要我遵照他的吩咐。他說:『你不可在迦南女子中替我找媳婦;38 你要到我的故鄉、我親族那裏給他娶一個妻子。』39 我就問主人:『女孩子若不願意跟我來,怎麼辦呢?』40 他回答:『我所敬拜的上主會差遣天使與你同行,使你完成任務。你會在我的故鄉、我親族家中替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41 只要你到我親族的家,你就算是履行了誓言。我的親族若不把女孩子交給你,你的誓言就跟你無關。』


麗百加回家之後,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裏的人。但整個出面主導「談判」的不是麗百加的父親或是母親,而是她的哥哥拉班。這可能在暗示著麗百加的父親彼土利已經不再過問世事了;因為麗百加回到家裡是「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裡的人」,並沒有說出是父親。但卻特別提到哥哥拉班對整個事件的意見,因為在東方的社會是父親老邁不再處理世事時,兄長可以代理父親的角色。 

第三十節描述拉班他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以及第五十三節亞伯拉罕的僕人「也送貴重的禮物給她哥哥」從這兩句話可以看出,作者有意暗示著拉班是個看重財寶、物質的人,他的目光專注在這些貴重的財寶。後來在他嫁女兒時,就欺騙雅各白白做工十四年,才娶得蕾潔 

拉班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從的人進門,並拿水為他們洗腳,這是當時的善待客旅、出外人的禮儀。拉班招呼他們吃飯,但這位忠心的老僕人跟前面一樣「以主人的心為心」,認為先辦好主人交代的事情遠比他吃飯的事還重要。

這位老僕人很精明能幹,他看出拉班是個對財富有興趣的人,因此,他大肆描述他主人亞伯拉罕的財富,甚至要將一切財富留給自己的獨生子。其實,他說的也沒錯,上帝確實賜福亞伯拉罕,而且吩咐他回到故鄉為這個獨生子娶媳婦。老僕人再次為上帝做見證,並且表明主人的信仰,「我所敬拜的上主會差遣天使與你同行」

接著在四十二至四十九節,他再次將他所經歷上帝奇妙的安排說出來,表明這一切都是上帝親自的預備。若不是上帝的安排,怎麼有如此多的巧合發生呢?台語說:「湊拄坎(chhàu-tú-khám)」!


四、再次感謝敬拜上帝(24:50-59)

50 拉班彼土利回答:「既然這事是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甚麼?51 麗百加在這裏,你可以帶走,讓她照上主所說的,作你主人的媳婦。」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了這話,就俯伏在地上敬拜上主。53 接著,他拿衣服、金銀、首飾送給麗百加,也送貴重的禮物給她哥哥和母親。54 這樣,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開始吃喝,在那裏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起來,他說:「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裏去吧。」55 但是麗百加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女孩子跟我們多住幾天,至少十天才去。」56 但他說:「請不要耽誤我們。上主既然使我們一切順利,就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裏吧!」57 他們回答:「我們請女孩子來,看她怎樣說!」58 於是他們請麗百加來,問她:「你願意跟這個人去嗎?」她回答:「我願意。」59 於是,他們讓麗百加和她的奶媽跟亞伯拉罕的僕人和同來的人一起動身。


聽完老僕人的見證,拉班彼土利回答:「既然這事是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甚麼?(創世記24:50)老僕人得到拉班允許他帶走麗百加之後,他第一個動作就是再次感謝地俯伏在地上敬拜上帝。這位老僕人在完成任務之後,他馬上要將媳婦帶回去給主人。他迫不及待,都顯示出他的心裡面以主人的事做第一優先。走一趟三個月,這樣來回也需要半年的時間。他知道主人的心應該很急,早日回去,主人也能早日安心。

在當時,女孩的婚事自己沒有辦法決定,通常是由父親、長兄決定,在此他們讓麗百加自己決定何時嫁出門,是很特別的。拉班家族的財力應該不錯,因此,麗百加不但有奶媽,還有女僕可使喚。還可以陪嫁到遙遠的地方。


以撒麗百加的故事裡,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學習亞伯拉罕表明信心、榮耀上帝

之前,我們已經探討過,亞伯拉罕要老僕人一定要回去故鄉哈蘭以撒找一位女子為妻,且特別提醒他,絕對不可在當地找迦南女子。目的是要避免日後有人會說,亞伯拉罕得到迦南地是因為和迦南人通婚,而不是上帝的應許。換言之,亞伯拉罕所做的,就是要榮耀上帝。

這與馬偕牧師在臺灣五股坑張聰明的情況完全不一樣,馬偕的動機是認同臺灣,將臺灣當作「最後的住家」,是道成肉身的認同。

亞伯拉罕是為了要避免有人說他的家族得到迦南地,是因為和迦南人通婚而獲得當地的財富。就像他救了所多瑪王之後,拒絕所多瑪王的餽贈,他對所多瑪王說:「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所以,亞伯拉罕看待此事非常要緊,並且要他的老僕人發誓,不可娶迦南地的女子。從亞伯拉罕娶媳婦的事情來看,他的用心、謹慎,再再都在表明對上帝的信心,並且為了要榮耀上帝。因為年老的亞伯拉罕已經體會到,上帝在他一生的年歲都替他預備好。過去他曾經自己盤算,但是都失敗,直到他順服上帝,他才體會上帝所預備的才是好。所以,在第七節裡他告訴老僕人說:「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使你能夠在那裏為我的兒子娶妻。

各位兄姊,我們要學習亞伯拉罕表明信心的態度。表明信心的目的,是為了要榮耀上帝。這樣的信心也深深影響他的僕人,老僕人也學習亞伯拉罕,他向上帝祈禱,還沒有祈禱完,上帝就已預備好了。

這讓我們看到,有忠心、敬虔的主人,才會有忠心、敬虔的奴僕。我們也可以這樣了解,有忠心、敬虔的父母,會影響孩子培養忠心和敬虔;有忠心、敬虔的牧師和長執,會影響信徒培養忠心和敬虔的信仰態度。亞伯拉罕的信仰態度深深影響老僕人,而老僕人也以主人的心為念,這是很美的信仰見證。


二、學習麗百加接待客旅,給予出外人溫暖與扶持

此時麗百加大約十三、十四歲,因為古代十六歲出嫁就很晚了,而大清帝國慈禧太后進宮不過也就十三歲而已。

麗百加最大的生命特色,是她主動接待客旅,她並非只是把水提來給老僕人喝,她還把水用手托著給僕人喝,看到她非常的同理與細膩的舉動,而且她還主動表示要給駱駝喝水。

十隻駱駝走了很遠的路,而一隻長途拔涉的駱駝可以喝七十升的水,而一桶水打滿大概可以得到十升,所以麗百加至少要來回走七十趟才可以餵飽駱駝,這是個很浩大的事工。老僕人透過這種方式可以了解到麗百加的內心是否仁慈,而外在身體因為可以來回奔波,所以斷定是非常健康的,這也展現出老僕人的智慧。

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

麗百加用謹慎的態度讓別人感覺並不是施捨,而是真心地去為了別人付出,這跟亞伯拉罕要找有仁慈心的人很接近。她很貼心,同理對象的感受,就像有一回我看到公車司機體貼長輩行動不便的心情,放慢了上下車的速度及請長輩慢慢來即可,是非常讓人感動的。

其實在我們的工作上、服事上,我們也可以如此做的。耶穌就曾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是誰,就算拿一杯冷水給門徒中最微小的一個喝,只因那個人是我的門徒,一定會得到獎賞。(馬太福音10:42)麗百加在「愛人如己」這一件事情上,確實是很美的模範。願這樣美的事,也成為我們生命的榜樣。


問題討論:

1.從老僕人的身上,你看到哪些美好的信仰特質?

2.亞伯拉罕為何堅持以撒不能娶迦南地的女子?當時處境下的原因是什麼?

3.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我們學習到什麼?

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創世記23:1-20土地的應許

土地的應許 
2020.10.18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23:1-20

 

● 麥比拉洞又被稱為「列祖之洞」(Cave of the Patriarchs),埋葬以色列三位族長夫妻。

 

上帝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意思是說,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馬太福音22:32)

●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乃是復活上帝的神聖名字的組合。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一、堅強起來(23:1-2)

 

● 第三節和合本翻譯「從死人面前起來」,活人為「死人善後」的責任。

 

● 希伯崙(Hebron)「結盟」,更有「親愛的朋友」的意思。

● 亞巴人是亞衲族中最強大的一族(參考約書亞記14:15)

 

● 作為一位外來者,亞伯拉罕不是用搶奪的方式取得土地。

買水井,在別是巴,類似購買水權(參考創世記21:27-31)

買土地,在希布倫,為了作為埋葬妻子莎拉的墓地。

 

二、購買墓地(23:5-13)

 

● 當時買賣上的「禮數」,就是要說「客套話」稱讚對方。

● 利用洞穴作為埋葬去世的人,是古代中東民族的習俗。好的墓穴,越是天然越好。

 

「麥比拉」意思是「數倍」。

 

● 古代的城門口除了課徵來往的貨物稅之外,也是買賣做公證的地方。

● 亞伯拉罕很清楚行情,不能只買洞穴當墳墓。

 

三、數倍——麥比拉(23:14-16)

 

● 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要把他田裡的山洞送給亞伯拉罕,但實際上卻開價說:「那塊地不過值四百塊銀子」。

 

● 先知耶利米購買田地,花了十七塊舍客勒銀子(參考耶利米書32:9)

● 大衛王花了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下打麥場和牛,即摩利亞山(撒母耳記下24:24)

 

四、土地的應許(23:17-20)

 

● 這塊土地後來成為「亞伯拉罕的私人墳地」。

 

透過這一章的信息,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朝向上帝的國度前進。

● 聖經中有兩種不同的征服迦南地的記載。一種是約書亞記的「征服模式」,一種是士師記「移民模式」。

 

● 亞伯拉罕的「移民模式」,來承受上帝所應許的土地。

 

● 面對今日的處境與局勢,哪一種模式更具有「和平」的作法呢?

 

「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是朝向上帝的將來的國度前進的旅程。 

 

二、不用為身後埋葬的事多煩心,因為我們的盼望是在上帝。

 

● 亞伯拉罕要買洞穴,就是要當成家族的墓,因為全家族都葬在一起,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 使徒保羅:「我們並不關心看得見的事物,而是關心看不見的事物。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是永恆的。(哥林多後書4:18)

 

問題討論:

1.我是否學習亞伯拉罕與人和睦?

2.對於親友的安息,我們是否願意敞開與人分享感受?

3.亞伯拉罕購買墓地,我們該如何看待上帝的應許?


麥比拉洞,梵谷。Cave of Machpelah/Van Gogh/1877; Klein Amsterdam, Netherlands

講道篇

土地的應許

2020.10.18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篇

黃春生

創世記23:1-20

聖經告訴我們至好朋友就是耶穌,耶穌告訴我們上帝國的奧秘,又賜給世人永生的應許,又對跟隨他的人說:「在我父親家裏有許多住的地方,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約翰福音14:2a)很清楚地將土地的應許放在永生的層次上,超越舊約對土地的應許。

今天所讀的這一章,可以說是以色列民族第一位族長亞伯拉罕歷史的結束,主題放在亞伯拉罕如何因為他的妻子莎拉的緣故,用錢向人取得一塊土地的故事。

所購得的土地,麥比拉洞又被稱為「列祖之洞」(Cave of the Patriarchs),在此埋葬以色列三位族長夫妻,即亞伯拉罕莎拉以撒麗百加雅各麗亞,而雅各最喜愛的妻子蕾潔則在伯利恆難產死了,埋葬在伯利恆。目前麥比拉洞上有穆斯林紀念亞伯拉罕所蓋的亞伯拉罕清真寺。而亞伯拉罕卻是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共同的信仰之父。在麥比拉洞亞伯拉罕清真寺,正門是屬於伊斯蘭教所有,側門是猶太教所有,穆斯林管理建築的80%猶太人用20%,彼此的區域有鐵網隔開。裡面有六個墳墓,但都是空墳墓,我們很難想像他們彼此到底在爭些什麼。如果按耶穌所說的:「上帝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意思是說,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馬太福音22:32)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乃是復活上帝的神聖名字的組合,也提醒我們要將眼光放在復活永生的層次。

麥比拉洞這個地點的歷史非常悠久,因為建築是大希律王修建的!比他修第二聖殿的時候還要早。後來在西元四世紀內部被東羅馬帝國改建成拜占庭(Byzantine)教堂、在七世紀被改建成清真寺,在十二世紀又被十字軍改建成教堂,然後十三世紀被馬木路克(Mamluk)人改建回清真寺。從1267年開始猶太人和基督徒都不准進入,所以有出名的「七階」(Seven Steps),超過了就處以死刑。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一、堅強起來(23:1-2)

1 莎拉在世享壽一百二十七歲。2 她死在迦南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號哭。3 亞伯拉罕離開停放妻子屍體的地方,來到人那裏,說:4 「我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族人;請賣一塊地皮給我作墳地,好讓我埋葬妻子。」


莎拉活了一百二十七歲,此時兒子以撒則是卅七歲。按照猶太民族對數字的看法,莎拉的歲數可以用「十」的倍數,以及「七」來計算,因此作者要告訴我們莎拉在有生之年非常的有福氣,她不僅生育了孩子以撒,而且還活到非常好的年歲才去世。總是親情的不捨,亞伯拉罕莎拉哀慟號哭。

第三節和合本翻譯「從死人面前起來」,很有畫面。意思是說,他擦去眼淚與哀傷,要負起活人為死人善後的責任,在中東地區通常會在廿四小時內安葬。活人為「死人善後」的責任,包括準備乳香、沒藥、裹屍布,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擦拭眼淚,勇敢、堅強起來處理一輩子最重要的家人的後事。

希伯崙(Hebron)「結盟」,更有「親愛的朋友」的意思,亞伯拉罕在此住的時間很長。這地方後來被稱為基列.亞巴意思是「亞巴之城」,依照約書亞記的記載,此城後來遷入亞巴人是亞衲族中最強大的一族(參考約書亞記14:15)。在此地,也有另一個部族——人住在這區域,他們生性強悍。要與他們討論交易,本身就需要勇氣。

亞伯拉罕面對這強悍的部族,他說自己是「寄居的外族人」,這句話要告訴我們,此時亞伯拉罕還沒有自己的土地、田園。很可能亞伯拉罕自從離開故鄉之後,一直過著遊牧的生活,算一算也有六十二年。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這需要二個現實的條件,一是人口,二是土地。現在他有一個獨生子,原本有三個人,但莎拉死了,又成為二個人。而作為遊牧的寄居者,更沒有自己的土地,在客觀現實的條件下,再怎麼看,都很難相信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一位寄居者,如同流浪者,能夠被當地的部族收留住在他們當中,已經是不錯的際遇。

做為一位外來者,亞伯拉罕不是用搶奪的方式取得土地,他是用協商購買的方式取得。在此是亞伯拉罕第二次用錢買土地,第一次是買水井,是他在別是巴用七隻小母羊向亞比米勒換來的,類似購買水權(參考創世記21:27-31)。這一次才算是真的買土地。亞伯拉罕買土地,不是為了長久定居,乃是為了作為埋葬妻子莎拉的墓地。

或許我們會問,亞伯拉罕既然有錢,為何不買多一點的土地,何必一直過著流浪的生活。但在當時,擁有居住的良地,才能安身立命,一般來說不會出賣土地,即使買賣土地,也僅在家族或是部族內交易。

即使獲得土地是不容易的,這對亞伯拉罕來說也是種信心的考驗。我們回憶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會發現亞伯拉罕的信心,表現在他對上帝的等候。上帝對他的應許主要有二:一、子孫要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這件事亞伯拉罕等了廿五年,才看到「一粒沙」。二、成為大國,等了六十二年,才得到一個墓地。這與現代人的想法有很大的不同,現代人期待的是「有求必應」,希望祈禱,馬上就可看到神蹟的出現;希望疑惑,馬上得到答案。現代人常看一時,而忽略信仰的永恆意義,這是很可惜地。現在,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等了廿五年,才看到「一粒沙」,等了六十二年,才得到一個墓園。但是,亞伯拉罕給我們一個榜樣,他不看一時,而是相信上帝的應許,就有永恆的祝福。


二、購買墓地(23:5-13)

5 他們說:6 「先生,請聽,在我們眼中,你是一位偉大人物。請在我們最好的墳地上埋葬你的妻子;誰都願意給你墳地埋葬她。」7 亞伯拉罕就起來向他們下拜,8 說:「你們若願意我在這裏葬我的妻子,請叫瑣轄的兒子以弗崙9麥比拉洞賣給我;那洞就在他田地的盡頭。請他在你們面前按實價賣給我,好讓我用作墳地。」10 以弗崙跟其他人一起坐在城門口聚會的地方;他在大家面前回答,讓進城的人都能聽到。他說:11 「先生,請聽,我要把那整塊田地連同田裏的洞送給你;我在同胞面前把它送給你,讓你埋葬你的妻子。」12 但是,亞伯拉罕人面前下拜,13 並且對以弗崙說話,讓每一個人都能聽見。他說:「請聽,我要買整塊田地,請你把錢收下,我就把妻子葬在那裏。」


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到當時買賣上的「禮數」,就是要說「客套話」稱讚對方,赫人稱亞伯拉罕是「一位偉大人物」,甚至說:「誰都願意給你墳地」。

利用洞穴作為埋葬去世的人,是古代中東民族的習俗,甚至在耶穌基督的時代還是保持這樣的風俗。好的墓穴,越是天然越好。顯然,亞伯拉罕看到一個很天然的山洞——麥比拉洞

這個山洞是屬於以弗崙的土地,原本應該叫做以弗崙的山洞,後來才被稱為麥比拉洞,「麥比拉」意思是「數倍」,大概是因為亞伯拉罕用超過當時的行情價數倍所購得,所以這個洞穴就因此命名。

但是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而且是在城門口當著大家的面說:「我在同胞面前把它送給你,讓你埋葬你的妻子。

古代的城門口除了課徵來往的貨物稅之外,城門口也是群眾聚集討論共同事務的地點,也是長老們審判人民案件的所在,是買賣做公證的地方。亞伯拉罕就在城門口公開買土地,也有尋求公證的意思,以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要將洞穴贈送給亞伯拉罕,因為洞穴安葬人之後,連帶附近的土地就不值錢。亞伯拉罕也很清楚行情,不能只買洞穴當墳墓,也要連周遭的土地購買下來,因為當時埋葬之後的土地,就會被視為不潔淨。因此,亞伯拉罕說:「請聽,我要買整塊田地,請你把錢收下,我就把妻子葬在那裏。


三、數倍——麥比拉(23:14-16)

14 以弗崙回答:15 「先生,那塊地不過值四百塊銀子,你我之間,那算得了甚麼?請把你的妻子葬在那裏吧!」16 亞伯拉罕同意,就按照以弗崙在大家面前說出來的價錢,用當時商人通用的秤稱了四百塊銀子給他。


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要把他田裡的山洞送給亞伯拉罕,但實際上卻開價說:「那塊地不過值四百塊銀子」,又說:「我之間,那算得了甚麼?」看起來以弗崙的話是很虛偽的。很明顯地,以弗崙看準了亞伯拉罕是外出寄居的人,且是有錢人,所以吃定亞伯拉罕,台語說:「食人夠夠」(chia̍h-lâng-kàu-kàu,欺人太甚)

以弗崙要賣整塊地,而且開價四百塊銀子,這在當時是非常高的價錢。先知耶利米也曾購買一片田地,當時他花了十七塊舍客勒銀子(參考耶利米書32:9)大衛王花了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下打麥場和牛,打麥場的來頭可不小喔,就是摩利亞山耶路撒冷錫安山(撒母耳記下24:24)。經過這一比較,我們就可以清楚知道以弗崙簡直將亞伯拉罕當成肥羊看待,而亞伯拉罕急著在廿四小時安葬莎拉,真的付出好幾倍的代價。

雖然在城門口的交易,但是該主持「公道」的人,卻放任在地人欺負一位出外人,這也讓我們看到,這地方自從亞巴人、人進來之後,希伯崙已經失去之前良善結盟的精神。

如果今天換作是我們像亞伯拉罕一樣被人被敲竹槓時,我們的反應可能會很激動,嚥不下一口氣,甚至與人發生衝突。若是如此,我們更要學習亞伯拉罕的度量,瞭解錢財僅是身外之物,而不是生命的一切。若是無法接受不合理的價格,那就不要買;若是接受,就要像亞伯拉罕一樣沒有第二句話或閒話。這個洞穴後來就是取名麥比拉洞,意思是「數倍」。


四、土地的應許(23:17-20)

17 這樣,以弗崙幔利東邊麥比拉的那地產就屬於亞伯拉罕了;這地產包括田地,以及裏面的洞,和所有的樹木。18 聚集在城門口的那些人都承認這地產屬於亞伯拉罕19 於是,亞伯拉罕把妻子莎拉葬在迦南幔利東邊麥比拉那洞裏(幔利就是希伯崙)。20 原來屬於人的那塊田地和田裏的洞,從此成為亞伯拉罕的私有墳地。


亞伯拉罕所出的價錢非常昂貴,連「樹木」都包括進去,意思是指地上物都算進去。這塊地有樹木,代表有水泉,不僅可以休息,也可以畜牧,且可以居住生活。雖然他只是用來埋葬莎拉,但是,如果要居住也是一個適合的地方。這對在過遊牧生活的亞伯拉罕來說,可以說是相當不容易得到的。

當時的傳統裡,人死之後都希望和祖先埋在一起。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故鄉已經六十二年,上帝尚未給他土地,因此找一塊墓地作為家族死後埋葬的地方也是很重要的事。這也可讓他的家族所有的人得到一個安心,至少死後有埋葬的地方,因為這塊土地後來成為「亞伯拉罕的私人墳地」。換言之,上帝應許亞伯拉罕成為大國的土地,是透過付上高價所購得的墓地。這讓我們看到,死雖然代表著沒有未來與盼望,但就在這種情況之下,上帝應許的土地竟然有了。換言之,當人看到死,看到絕望;但在上帝裡,卻要看到復活,看到未來與盼望。


透過這一章的信息,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朝向上帝的國度前進。

聖經中有兩種不同的征服迦南地的記載。一種是約書亞記的「征服模式」,一種是士師記「移民模式」。

約書亞記記載以色列人過了約但河之後,揮軍直攻中部地區,而後向南、向北征服迦南人,佔領他們的土地。接著分配土地給十二個支派,完全靠著武力征服迦南地。

士師記則描述不同的過程:以色列人有時用武力,有時用通婚,有時用議和、協調的方式「逐漸」得到迦南地的一些土地。

事實上,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很久之後,仍有不少土地還是在迦南人的手中(士師記1:27-36)。甚至,有些土地到了大衛所羅門的時代仍然沒有落到以色列人的手中。比如耶路撒冷城是到了大衛的時代才被征服的城市(見撒下5:1-7),而摩利亞山(錫安山)還是大衛花了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下打麥場。

一般都認為約書亞記的記載是過於理想化的描述,而士師記的描述是比較接近事實的記載。換言之,士師記所記載的征服迦南地的過程,是比較靠近亞伯拉罕的「移民模式」,來承受上帝所應許的土地。

但聖經都將這些「多元」的觀點記載下來,都是在提醒我們透過多元的角度來認識聖經的重要性。甚至可以帶著反思來與聖經對話。

面對今日的處境與局勢,哪一種模式更具有「和平」的作法呢?很顯然的「征服模式」作法就是侵略,反而亞伯拉罕的「移民模式」就比較和平。

亞伯拉購地葬妻的故事,你對以色列人跟巴勒斯坦(迦南人的後代)之間的爭論有何看法?

亞伯拉罕清楚的顯示出要如何承受上帝應許之地。他用他的一生所樹立的「移民模式」來承受應許之地,是現代基督徒所必須切記的觀念與態度。在以色列巴勒斯坦的衝突中,我們必須記住,上帝並沒有賜給以色列人特別的權利,可以用武力來搶佔巴勒斯坦人的土地。雖然他們自稱是上帝的選民,但沒有賜給特權來奪取別人的土地。上帝要以色列人學習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的榜樣,與當地人和睦相居,用公平的方式來取得土地。

亞伯拉罕一生的故事,是一部漂泊流浪的故事。從離開家鄉,來到遙遠的應許之地以後,還是不斷的四處漂流,直到他安息,才停留在他的墓地裏。這是永遠朝向將來前進的旅程,朝向上帝所指示的將來的旅程。但就在前進的過程中,經驗到上帝的臨在、保護與帶領。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漂流,就是這羕的過程。他們跟上帝緊密的連在一起,亦步亦趨地前進,有火柱與雲柱帶領他們,有嗎哪與鵪鶉作為他們的食物,他們完全信上帝的帶領。這樣的旅程可以說是「遊牧型」,融入當地的處境。這也是新約所說的「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是朝向上帝的將來的國度前進的旅程。 

既然是「客旅」,就要知道總有一天我們都會離開,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會過去。地球是上帝借給我們用的,不僅給我們用,也要提供的世世代代的人使用。我們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將上帝的旨意行在地如同行在天上,將上帝國的價值實踐在我們的時代,更留給未來的世代。


二、不用為身後埋葬的事多煩心,因為我們的盼望是在上帝。 

我曾看過早期以色列人的墓穴,這些墓都很簡單,沒有任何的裝飾。通常是一個洞穴裡面,有數十個墓穴,甚至有的有十幾條通路,每一個通路就有十幾個墓穴,這些都是家族的墓穴。亞伯拉罕要買洞穴,就是要當成家族的墓,因為全家族都葬在一起,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但是在臺灣,有人為了找好風水,佔用大片的山坡地。甚至有人喜歡在墳墓上做文章,一個墓地的造價就花了上千萬。名歌星鄧麗君的墓園是商人以一元的代價賣給鄧的家人,甚至還免費設計涼亭,一走進涼亭踏在鍵盤石階就會響起鄧的歌曲,但是其四周圍的墓園價格卻高達一千萬到四千萬不等,結果已經預售完畢。其實,這些只是在滿足活著的人,對已經死去的人一點意義都沒有。

亞伯拉罕清楚知道所盼望是在上帝,所以用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一個洞穴來埋葬家族的遺體。同樣地,基督徒要確信生命的盼望,不是在這些可以看到的墳墓,或是從墳墓上所展現出來的財富和地位;而是在上帝所賜永遠的國度。

我們的兄弟李前總統登輝先生,他曾說死後要火化,將骨灰灑在玉山,他要強調對臺灣土地的認同,更是在表達對於死亡的無懼,因為他有永生的盼望。

有位牧師曾在週報寫一篇文章,交代他的遺囑。他交代親人要將他火化,但是不要買一個二、三萬的骨灰罈,只要用家裡不常用的「悶燒鍋」裝一裝就可以。我想這位牧師所要表達的意涵,就是希望會友注意生命永恆的意義。若是我,燒成灰,撒在土裡,種一顆樹在上面就夠了。讓土歸土、塵歸塵就好了。因為基督再來,我們都會換新,有榮光的形體。

使徒保羅就這樣說:「我們並不關心看得見的事物,而是關心看不見的事物。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是永恆的。(哥林多後書4:18)確實是這樣,不用花太多的時間或是精神學世俗人去看墓地的風水地理,看時選棺木等,也不用像世俗的人沒有盼望,造靈厝之後放一把火燒掉,或是作七旬等,因為這不是生命所要關心的。作一的基督徒要像保羅所說的,「我們並不關心看得見的事物,而是關心看不見的事物。」就是關心靈魂的生命、信仰的問題,這才是我們所要關心和費神的事。


問題討論:

1.我是否學習亞伯拉罕與人和睦?

2.對於親友的安息,我們是否願意敞開與人分享感受?

3.亞伯拉罕購買墓地,我們該如何看待上帝的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