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申命記 25:1-19

申命記 25:1-19 現代中文譯本
申 25:1 「假使兩個以色列人到法庭上解決糾紛,其中一人被判無罪,另一人有罪,
申 25:2 要是有罪的那人該受鞭刑,審判官要命令他伏在地上受刑。鞭打的次數看犯罪的輕重而定;
申 25:3 頂多打四十下,不得超過,若超過此數便是公開侮辱他。
申 25:4 「牛正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

為去世的兄弟傳宗接代
申 25:5 「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其中一個先死了,沒有留下子嗣,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
申 25:6 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
申 25:7 如果死者的兄弟不肯娶她,她要到城門口見本城的長老,告訴他們:『先夫的兄弟不肯盡兄弟的義務,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
申 25:8 長老們就必須召見那人,跟他商議。如果那兄弟仍然堅持不娶她,
申 25:9 她要在長老們面前走上去,脫下那兄弟的一隻鞋子,吐口水在他臉上,宣佈說:『不肯替兄弟立嗣的人該受這種侮辱。』
申 25:10 在以色列中,他的家要叫做『被脫鞋之家』。」

其他條例
申 25:11 「如果兩個人打架,其中一人的妻子為要幫助丈夫,去抓另一人的生殖器,
申 25:12 就要砍斷她的手,不可寬待她。
申 25:13 「不可用大小不一的兩樣法碼;
申 25:14 不可用大小不一的兩樣量器。
申 25:15 要誠實,用準確的法碼和量器,好使你們在上主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享長壽。
申 25:16 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欺詐的人。」

消滅亞瑪力人的命令
申 25:17 「要記住,你們出埃及時,在旅途上,亞瑪力人怎樣對待你們。
申 25:18 他們不怕上帝,趁你們疲乏無力的時候,從後面襲擊,把落在後面的人都殺了。
申 25:19 因此,當上主─你們的上帝把土地賜給你們、使你們不受外敵困擾的時候,你們要消滅所有的亞瑪力人,使人不再記起他們。這事你們不可忘記!」

2011年2月27日 星期日

申命記 24:1-22

申命記 24:1-22 現代中文譯本
離婚再婚的條例
申 24:1 「若有人娶了妻子後發現她有可恥行為而不喜歡她,寫了休書給她,叫她離開;
申 24:2 假使這女子離開後再跟別人結婚,
申 24:3 而第二個丈夫也不喜歡她,寫休書給她,叫她離開;或者,這個丈夫死了;
申 24:4 無論在哪一種情形下,她的前夫不得再跟她結婚。因為對她的前夫來說,她已經被玷污了。要是前夫再跟她結婚,便冒犯了上主。你們切不可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犯了他所厭惡的罪。」

其他條例
申 24:5 「剛結婚的人不必服兵役,也不必叫他擔任公職;要讓他有一年的假期,留在家裏,使妻子快樂。
申 24:6 「不可拿債務人的磨石作抵押,因為這等於剝奪了他的生計。
申 24:7 「誰綁架以色列同胞,強迫他作奴隸,或把他販賣為奴,誰就必須處死。你們要從你們中間除掉這種惡事。
申 24:8 「如果你們患了傳染性的皮膚病,必須照利未祭司吩咐你們的去做;你們要照我給他們的指示,切實遵行。
申 24:9 要記住,你們離開埃及後,上主─你們的上帝在旅途中怎樣待美莉安。
申 24:10 「你們無論借甚麼給人,不可進他的家拿他要給你們作抵押的衣服;
申 24:11 要在外面等,由他親自把抵押品拿出來交給你們。
申 24:12 如果他是窮人,你們不可把抵押品留到第二天;
申 24:13 要在當天太陽下山時還給他,使他可以用那衣服當被蓋。這樣,他會感激你們;上主─你們的上帝也會悅納你們。
申 24:14 「困苦貧窮的雇工,無論是以色列同胞或住在你們當中的外僑,你們都不可剝削他。
申 24:15 要在太陽下山以前付給他當天的工資,因為他需要錢;他靠工資維持生活。如果你們不付給他,他向上主控訴,你們就有罪了。
申 24:16 「父母不該因兒女所犯的罪被處死;兒女也不該因父母所犯的罪被處死。各人只擔當自己所犯的罪。
申 24:17 「不可剝奪外僑或孤兒的權利;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
申 24:18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命令你們遵行這誡命。
申 24:19 「你們收割而忘記帶回家的穀物,不可轉回去拿;要留在田裏,讓外僑、孤兒,和寡婦拾取。這樣,上主─你們的上帝會事事賜福給你們。
申 24:20 你們摘橄欖,摘了一次以後,不可再去摘剩下的;要把剩下的留給外僑、孤兒,和寡婦。
申 24:21 你們摘葡萄,摘了一次以後,不可再去摘剩下的;要把剩下的留給外僑、孤兒,和寡婦。
申 24:22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所以我命令你們遵行這誡命。」

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申命記 23:1-25

申命記 23:1-25 現代中文譯本
禁止加入上主聚會的條例
申 23:1 「生殖器損傷或被閹割的人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
申 23:2 「私生子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他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
申 23:3 「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他們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
申 23:4 因為你們出埃及時,他們不供給你們旅程上所需要的糧食和水,並且從美索不達米亞的比奪城,雇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詛咒你們。
申 23:5 但是上主─你們的上帝不聽巴蘭的話,反而把詛咒轉為祝福,因為他愛你們。
申 23:6 你們有生之日不可為他們尋求平安和繁榮。
申 23:7 「你們不可輕視以東人,因為他們是你們的親族。你們不可輕視埃及人,因為你們曾經寄居在他們的土地上。
申 23:8 這些人的第三代子孫可以加入上主的聚會。」

保持軍營潔淨的條例
申 23:9 「你們在戰地紮營的時候,要遠避任何使你們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事。
申 23:10 如果有人在晚間因夢遺而不潔淨,他就得離開軍營,留在營外。
申 23:11 黃昏時,他必須洗澡,到太陽下山才可以回營。
申 23:12 「你們要在軍營外面指定一個解手的地方。
申 23:13 在裝備中要有一把鍬子,便溺時可以挖洞,然後把排泄物掩蓋。
申 23:14 你們的軍營必須保持禮儀上的潔淨;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與你們同在營裏,保護你們,使你們戰勝敵人。你們不可做不潔淨的事,以致上主離棄你們。」

其他條例
申 23:15 「如果有奴隸逃離主人,要求你們的保護,你們不可把他送回他主人那裏。
申 23:16 他可以自由選擇喜歡居住的地方;你們不可虐待他。
申 23:17 「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
申 23:18 賣淫得來的錢不可拿到上主─你們上帝的殿宇還願。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寺廟孌童和娼妓。
申 23:19 「你們借錢、糧食,或其他東西給以色列同胞,不可計算利息。
申 23:20 借給外族人可以計算利息,借給以色列同胞就不可。你們遵守這規定,上主─你們的上帝就會在你們將佔領的那片土地上事事賜福給你們。
申 23:21 「你們向上主─你們的上帝許願,不可拖延不還。上主要追討你們所許的願;不還願就是犯罪。
申 23:22 不向上主許願不算是罪,
申 23:23 但是自動許願一定要還願。
申 23:24 「你們經過別人的葡萄園,可以隨便吃園中的葡萄,但是不可把葡萄裝在籃子裏帶走。
申 23:25 你們經過別人的麥田,可以用手摘麥穗來吃,但是不可用鐮刀去割取。」

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18:21-19:2

主日講題:我該饒恕他幾次呢? (2011/2/27主日信息大綱)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馬太福音18:21-19:2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一、以祝福代替詛咒,以饒恕代替復仇(18:21-23) 
拉麥(該隱的孫子)的詛咒:創世記4:24「殺害該隱的人要賠上七條命;殺死我的人必須賠上七十七條命。」 
耶穌的祝福:「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18:22)

二、從上帝發出的饒恕(18:23-27) 
饒恕的動機是「動了慈心」。 
饒恕是上帝的本質,當我們饒恕他人時,我們就越來越有耶穌基督的品格。在此,耶穌基督讓我們知道我們能夠進入天國,不是因為我們人有何能力,而是因為上帝饒恕、赦免的恩典。

三、從他人發出的饒恕(18:28-34) 
有人看見這種不公義的事而向王舉發。同樣地,藉由我們的祈禱,上帝要伸張公義。

四、從自己發出的饒恕(18:35-19:2) 
「從心裡饒恕弟兄」是面對上帝最基本的態度,因此「天父也要這樣對待」饒恕人的人。

讓我們通過今天的信息來思考復仇與饒恕的問題: 
一、饒恕意謂著需要付出代價 
饒恕意謂著需要付出代價,就像上帝為我們付出生命的代價。我們也要學習耶穌基督的樣式,為饒恕他人、為饒恕自己付出代價。 
饒恕需要心靈的潔淨,因此我們必須付上靈修與敬拜的代價,來清理內心各樣負面的情緒。 
饒恕是內在醫治的核心。耶穌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4-15)

二、讓祈禱化作撫平傷口的良藥 
莎士比亞《哈姆雷特》:「活在仇恨當中往往會傷害自己,活在仇恨中很消極,也會傷及無辜,一切變得一團混亂。」 
莎士比亞《亨利八世》(Henry VIII):「不要為敵人把怒火燒得太炙熱,那會燙傷自己。」 
有時遇到逼迫,遇到那位掌權的惡僕,我們只能祈禱,告訴上帝。就像比喻中的其他的僕人,把事情的經過告訴君王一樣。「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4)

三、饒恕的目的在於關係的修復 
草率的饒恕是比較簡單,卻不太能幫助人反省,同樣也不太能修復破損的關係。 
18:15-20很清楚地指出若是做錯事的人不聽勸告,就要將之逐出教會,這可以說是很嚴厲的懲罰。因此,我們不能將18:23-27曲解為「爛好人的寬恕」。

◆小組的團契生活有三種層次: 
1. 分享與學習上帝的話的團契生活。 
2. 彼此服事的團契生活。 
3. 最深、最強烈的層次是受苦的團契生活。

◆真正的小組生活:彼此經歷憐憫 
1. 小組是一個有恩典的地方,在那裡錯誤不是要責備乃是被抹消。 
2. 我們都需要憐憫,因為我們都會失足、跌倒、需要別人幫忙我們重新站起來。 
3. 沒有饒恕就沒有信仰生活。埋怨、苦毒和怨恨會破壞團契生活。
4. 我們都是不完美的罪人,長期相處之下,難免會傷害到彼此關係。請謹記,上帝寬恕你的,永遠比你寬恕其他人的更多。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耶穌來,祂要以祝福代替詛咒,以饒恕代替復仇。上帝為了饒恕我們,祂付上什麼代價? 
2. 遇到那位掌權的惡僕,或遇到無力反抗的逼迫時,我們該如何做? 
3. 饒恕的動機是「動了慈心」,饒恕的方法是付上代價,饒恕的目的在於關係的修復。分享你在饒恕上的困難?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申命記 22:1-30

申命記 22:1-30 現代中文譯本
申 22:1 「如果你們看見以色列同胞的牛羊迷了路,不可走開;要把牠拉回去,交還給主人。
申 22:2 如果失主離開你們很遠,或是你們不曉得失主是誰,就把牠拉回去,等失主來找時還給他。
申 22:3 如果你們遇見以色列同胞有迷失的驢,丟失的衣服或任何其他東西,都要同樣處理。
申 22:4 「如果你們看見以色列同胞的驢或牛跌倒了,不可走開;要幫助他把牲畜拉起來。
申 22:5 「女人不可穿男裝;男人也不可穿女裝;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這樣打扮的人。
申 22:6 「如果你們偶然發現樹上或地上的鳥巢,巢裏有母鳥在孵蛋,或跟小鳥一起,不可把母鳥拿走。
申 22:7 你們可以帶走小鳥,但要放母鳥走。這樣,你們就會事事順利,並享長壽。
申 22:8 「造新房子的時候,要在屋頂四周設置欄杆。這樣,有人跌死了,你們就不必負責。
申 22:9 「不可在葡萄園裏栽種別的農作物;否則,你們就不可吃園中出產的葡萄或別的產物。
申 22:10 「不可使牛和驢並肩耕犁。
申 22:11 「不可穿用羊毛和細麻紗一起織成的衣服。
申 22:12 「衣袍的四角要縫上繸子。」

有關貞操的條例
申 22:13 「有人結了婚,後來不喜歡他的妻子,
申 22:14 說話損害她的名譽,指控她在成婚之夜已經不是處女。
申 22:15 如果有這種糾紛,女子的父母要到城門口見長老們,提出物證,證明女兒確是處女。
申 22: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們說:『我把女兒嫁給這個人,現在他不喜歡她,
申 22:17 誣指她婚前不貞。其實,我這裏有物證可以證明她是處女。你們看看這塊初夜用的床單吧。』
申 22:18 那城的長老們就必須懲罰這個丈夫,
申 22:19 並罰他一百個銀圓,把錢交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侮辱了以色列的處女。此後,這女子仍然是他的妻子;他終生不能離棄她。
申 22:20 「如果這人所指控的是事實,沒有物證可以證明她是處女,
申 22:21 那城的長老們就必須帶她到娘家門口,由本城的男子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在父家還沒有出嫁就跟別人有了關係。這樣,你們就除掉了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
申 22:22 「如果有人跟別人的妻子通姦,被人抓到,兩人都該處死,這樣,你們就除掉了以色列中的這種惡事。
申 22:23 「如果有人在城裏跟別人的未婚妻通姦,
申 22:24 你們必須帶兩人到城外,用石頭打死。女的該死,因為她雖然在城裏,卻不出聲求援;男的該死,因為他姦污別人的妻子。這樣,你們就除掉了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
申 22:25 「如果有人在野外強姦了別人的未婚妻,只有那男子該處死。
申 22:26 你們不可傷害那女子;她並沒有該死的罪。這種案件跟人在野外被謀殺相同。
申 22:27 這個男子在野外強姦她,她呼救也沒有人會來救她。
申 22:28 「如果有人強姦了還沒訂婚的處女,被人抓到了,
申 22:29 他必須付給女子的父親五十個銀圓作聘金,娶她作妻子,終生不能離棄她,因為他強姦了她。
申 22:30 「人不可跟他的繼母同房,侮辱自己的父親。」

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申命記 21:1-23

申命記 21:1-23 現代中文譯本
有關未結案的謀殺案件
申 21:1 「如果你們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發現有人被謀殺,屍體被丟棄在野地,卻不曉得是誰殺的,
申 21:2 你們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趕到棄屍的現場,量一量從那裏到周圍各城鎮的距離,
申 21:3 看哪一座城最靠近現場。最靠近的那城的長老要選一頭沒有耕過田的小母牛,
申 21:4 把牠拉到從未乾涸過的溪旁,在沒有人耕種過的地上打斷牠的頸項。
申 21:5 利未祭司要跟著去,因為他們要審斷有關爭端和傷害的每一案件。上主─你們的上帝已經選召他們來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
申 21:6 最靠近現場那城的長老要在那頭小母牛上面洗手,
申 21:7 然後禱告說:『我們沒有殺這個人,也不曉得誰殺了他。
申 21:8 上主啊,求你饒恕你從埃及拯救出來的子民以色列。求你饒恕我們,不叫我們承擔殺無辜者的血債。』
申 21:9 你們這樣實行上主的要求,就不必負這殺人的罪債。」

有關女戰俘的條例
申 21:10 「上主─你們的上帝使你們打勝仗,俘了戰俘。
申 21:11 你可能在戰俘中發現美麗的女子,喜歡她,想娶她為妻。
申 21:12 那麼,你可以帶她回家。她應該剃頭髮,剪指甲,
申 21:13 換衣服,在你家裏為她的父母舉哀一個月。過了這段時間,你就可以跟她成婚。
申 21:14 後來你如果不喜歡她,就要讓她自由;因為你曾經強迫她跟你結婚,不能把她當女奴販賣。」

長子繼承權的條例
申 21:15 「若有人有兩個妻子,他寵愛一個,不愛另一個。她們都給他生了孩子,但是長子是那個不受寵的妻子生的;
申 21:16 到了分財產的時候,他不可偏愛他那寵妻所生的兒子,把長子的權利給他。
申 21:17 即使長子是那不受寵的妻子所生的,也得承認他的長子權利,在分財產的時候多給他一份。他是長子,應享有長子的特權。」

處理逆子的條例
申 21:18 「若有人有頑劣忤逆的兒子,雖然屢次懲戒,他仍然不服從父母,
申 21:19 父母就要帶他到本城長老們面前接受審判。
申 21:20 他們要對長老們說:『我們的兒子頑固忤逆,不聽從我們,整天酗酒放蕩。』
申 21:21 城裏的居民就要用石頭打死他。這樣,你們可以除掉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以色列人民都會聽見這事而懼怕。」

其他條例
申 21:22 「若有人被處死,屍體懸掛在柱子上,
申 21:23 這屍體不可留在柱上到第二天,必須在當天埋葬,因為屍體掛在柱子上將招惹上主詛咒那土地。你們要埋葬屍體,免得玷污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

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申命記 20:1-20

申命記 20:1-20 現代中文譯本
有關戰爭的條例
申 20:1 「你們出去跟敵人打仗,看到他們的戰車、戰馬,和軍隊比你們多的時候,不用害怕,因為救你們脫離埃及的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與你們同在。
20:2 你們上陣以前,祭司要上前向軍隊說:
20:3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今天你們出去跟敵人作戰,不要害怕,不要膽怯,不要驚惶。
20:4 上主─你們的上帝要同你們一起出去;他要使你們得勝。』
20:5 「接著,官長要對部屬宣佈:『你們當中有誰造好房子而還沒有行奉獻禮?這樣的人可以回去。否則,要是他陣亡,別人要替他奉獻房子。
20:6 你們當中有誰栽種了葡萄樹而還沒有機會收成?這樣的人可以回去。否則,要是他陣亡,別人要享受他的葡萄酒。
20:7 你們當中有誰訂了婚而還沒有成婚?這樣的人可以回去。否則,要是他陣亡,別人要娶他的未婚妻。』
20:8 「官長要對部屬說:『要是你們當中有人膽怯,驚惶,可以回去。否則,他會影響全軍的士氣。』
20:9 官長向部屬宣佈後,要指派各單位的指揮官。
20:10 「你們攻打城池的時候,要先讓城裏的居民有機會投降。
20:11 如果他們打開城門投降,就得作你們的奴隸,替你們服苦役。
20:12 如果他們不投降,要抵抗,你們就可以圍困那城。
20:13 上主─你們的上帝使你們攻下那城以後,你們要殺盡城裏的男丁。
20:14 至於女人、孩子、牲畜,和其他的東西,你們可以當戰利品拿走,因為是上主賜給你們的。
20:15 這條例只適用於那些距離你們要定居的地方很遠的城市。
20:16 「但是,在佔領了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那土地的城池時,你們要殺光所有的人。
20:17 你們要遵照上主的命令消滅所有的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20:18 你們要消滅他們,免得他們誘惑你們去隨從他們拜偶像的種種惡習,因而得罪上主─你們的上帝。
20:19 「你們攻打城池時,即使圍困很久,也不可砍掉果樹。你們可以吃樹上的果子,但不可把樹砍掉,因為樹木不是你們的敵人。
20:20 你們可以砍下不結果子的樹木做材料,造攻城的設備,直到把城攻下。」

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申命記 19:1-21

申命記 19:1-21 現代中文譯本
庇護城的條例(民 35:9-28 書 20:1-9))
申 19:1 「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摧毀他要賜給你們那地的各民族、使你們佔領他們的土地、房子,並在那裏定居以後,
申 19:2-3 你們要把整片土地劃分為三區,每區建一座來往方便的城,好使因過失殺人的人可以逃到那裏,要求庇護。
申 19:4 如果有人誤殺跟他毫無仇恨的人,他可以逃到任何一座庇護城求生存。
申 19:5 舉例說,有人跟鄰人一起到林中伐木,伐木的時候,他的斧頭脫了把,飛落在他鄰人身上,以致於死,這個人可以逃避到任何一座庇護城。
申 19:6 如果只有一座庇護城,距離太遠,那替親人尋仇的人可能追上他,在烈怒下殺死他。其實,這個人無意中殺了跟他毫無仇恨的鄰人,是不應處死的。
申 19:7 所以,我命令你們要設立三座庇護城。
申 19:8 「上主─你們的上帝照他向你們祖先所做的應許擴張你們的地界,把他許諾給你們的土地給了你們以後,
申 19:9 你們要另外增加三座庇護城。(如果你們遵行我今天向你們頒佈的一切誡命,愛上主─你們的上帝,遵照他的教訓生活,他就把這土地賜給你們。)
申 19:10 你們要這樣做,使無辜的人不必死;你們也不必在上主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承擔無辜者被殺的血債。
申 19:11 「但是,如果有人預謀,故意殺害鄰人而逃到一座庇護城去,
申 19:12 他本城的長老必須把他押解回來,交給報血仇的至親,處死他。
申 19:13 你們不必憐憫這種人,要從以色列中除掉這類殺人犯,就會事事順利。」

舊地界的條例
申 19:14 「你們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不可挪移鄰居的地界;那是前人所劃定的。」

有關證人的條例
申 19:15 「一個證人不足以定人的罪;至少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才可定人的罪。
申 19:16 如果有一個人作假證,陷害另一個人,
申 19:17 這兩個人都要到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請求值班的祭司和審判官審斷。
申 19:18 審判官必須詳細調查案件,如果發現證人作了假證,陷害以色列同胞,
申 19:19 這個人就得接受被告應得的懲罰。這樣,你們可以除掉這種惡事。
申 19:20 其他的人聽見也會害怕,就不再有人敢做這種惡事。
申 19:21 對於這種人,你們不必憐憫,應該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申命記 18:1-22

申命記 18:1-22 現代中文譯本
祭司應得的份額
申 18:1 「利未支族的祭司在以色列中不可擁有土地。他們的生活要倚靠人民獻給上主的祭物和捐獻。
申 18:2 他們不像其他支族的人擁有土地,而是照上主的應許,享有以上主作為產業的福份。
申 18:3 「獻牛羊作祭牲的時候,要把前腿、下顎,和肚分給祭司。
申 18:4 你們也要把初收的五穀、酒、橄欖油,和羊毛分給他們。
申 18:5 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從各支族中選立利未人永遠作祭司事奉他。
申 18:6 「任何利未人自願離開他在以色列中居住的城鎮,到上主選定的敬拜場所
申 18:7 作祭司事奉上主─他的上帝,他可以跟那地方作祭司的其他利未人同工。
申 18:8 他跟其他的祭司要接受等量的糧食。至於他家裏送給他的,他可以保留。」

不可隨從異族的習俗
申 18:9 「你們進入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不可隨從當地各民族的邪惡習俗。
申 18:10 你們不可把兒女放在祭壇上焚燒;也不可占卜,觀兆,行法術,
申 18:11 用符咒,求問鬼神或死人的陰魂。
申 18:12 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做這類惡事的人。所以,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上主要驅除這些民族。
申 18:13 你們要對上主─你們的上帝絕對忠貞。」

應許興起一位先知
申 18:14 接著,摩西說:「你們將佔領的那地居民聽從占卜和觀兆者的話,但是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准你們這樣做。
申 18:15 他要從你們同胞中興起一位像我一樣的先知;你們要聽從他。
申 18:16 「聚集在何烈山那一天,你們懇求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再讓你們聽見他說話,不再看見他出現在火燄中,免得死亡。
申 18:17 於是上主告訴我:『他們的要求是明智的。
申 18:18 我要從他們同胞中興起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我要把該說的話告訴他;他要把我的命令一一轉告人民。
申 18:19 他要作我的代言人,誰不聽從,誰就要受懲罰。
申 18:20 如果有先知沒有我的命令,卻假借我的名發言,或有先知以別的神明的名發言,他必須處死。』
申 18:21 「你們也許想知道怎樣分辨那不是出自上帝的信息。
申 18:22 如果有先知自以為代上主發言,但他所說的話並沒有實現,那麼,他的話就不是上主的信息。他只是擅自說話,你們不必怕他。」

2011年2月20日 星期日

申命記 17:1-20

申命記 17:1-20 現代中文譯本
申 17:1 「不可把有缺陷的牛羊獻給上主─你們的上帝,因為那是他所厭惡的。
申 17:2-3 「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城裏,如果有男人或女人得罪上主,背棄他的約,違背他的禁令,去祭拜服事別的神明,或拜太陽、月亮、星辰,
申 17:4 你們若聽到了這種事,就必須徹底查究。如果這種可惡的事確實在以色列中發生,
申 17:5 你們必須把那人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申 17:6 但你們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人指控他,才可以處死他;你們不可只根據一個人的證言就處死他。
申 17:7 證人要先扔石頭,群眾才跟著他扔石頭。這樣,你們才能夠除掉這種邪惡。
申 17:8 「有些案件也許是地方上的審判官所難以判斷的,例如財產的糾紛、傷害的案件、辨別謀殺或誤殺的案件。如果有這類的案件,你們必須提到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
申 17:9 交給值班的利未祭司和審判官判斷。
申 17:10 他們判斷後,你們要遵照他們的指示執行。
申 17:11 要接受他們的判決,逐項執行。
申 17:12 誰違抗值班祭司和審判官的判斷,誰就必須處死。這樣,你們可以從以色列中除掉這類邪惡。
申 17:13 人民聽見了都會懼怕;沒有人敢再做這種可惡的事。」

立王的條例
申 17:14 「你們佔領了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在那裏定居後,如果決定要像列國一樣有自己的王,
申 17:15 就必須立上主所揀選的人。你們必須立自己的同胞作王,不可立異族人。
申 17:16 王不可擁有大批戰馬;不可派人到埃及買馬,因為上主說過,他的子民不可再回埃及。
申 17:17 王不可有許多后妃,免得被誘惑離棄上主;也不可為自己積存金銀,貪圖財富。
申 17:18 王登基之後,利未祭司要抄寫一份上主的法律給他。
申 17:19 王要把這卷書放在身邊,終生研讀,學習怎樣敬畏上主,切實遵行裏面所記載的一切法律誡命。
申 17:20 這樣,他就不致驕傲,違背上主的命令。他將長久統治;他的子孫也將繼續統治以色列。」

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申命記 16:1-22

申命記 16:1-22 現代中文譯本
逾越節的條例(出 12:1-20)
申 16:1 「你們必須在亞筆月守逾越節,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因為他曾經在這月的一個夜晚救你們出了埃及。
申 16:2 你們要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在那裏宰殺牛羊,作為逾越節的祭牲獻給他。
申 16:3 逾越節的食物不可有發酵的。你們必須吃無酵餅七天,正像當年你們匆匆忙忙離開埃及,吃了無酵餅一樣。這種餅又叫苦難餅;你們要吃,好使你們終生記念出埃及、脫離苦難的那一天。
申 16:4 這七天,你們境內的每一家都不准有任何酵母;第一晚所宰牲畜的肉要在當晚吃完。
申 16:5-6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宰逾越節的祭牲,不可在他要賜給你們的其他土地上宰殺。宰殺要等太陽下山以後,就是出埃及的時間進行;
申 16:7 要在他所選定的敬拜場所煮祭肉,吃祭肉,第二天早晨就回家去。
申 16:8 你們要再吃無酵餅六天;第七天要聚集敬拜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可工作。」

收穫節的條例(出 34:22 利 23:15-21)
申 16:9 「你們要從收割那一天起,算七個禮拜,
申 16:10 然後守七七收穫節,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你們要照著他所賜的收成,帶著你們自願獻上的祭物來獻給他。
申 16:11 你們要跟你們的兒女、奴婢、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和寡婦等,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一起慶祝。
申 16:12 你們必須切實遵守這些條例;不可忘記你們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

住棚節的條例(利 23:33-43)
申 16:13 「你們儲藏五穀和新酒以後,要守住棚節七天。
申 16:14 你們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寡婦,要一起慶祝。
申 16:15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守住棚節七天,表示尊敬。大家要歡樂;因為上主使你們豐收,使你們所做的一切都順利。
申 16:16-17 「全國所有的男人要一年三次,就是逾越節、七七收穫節、住棚節,到上主所選定的場所敬拜他。每一個人要照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的福份,盡自己的能力,帶禮物奉獻給他。」

委派審判官及其他官員的條例
申 16:18 「你們要從各支族中,為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城鎮委派審判官和其他官員。這些人必須以公平審判人民,
申 16:19 要公正無私,不濫用職權;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明理的人盲目,使公正的人顛倒是非。
申 16:20 你們要公平正直地執法。這樣,你們就能擁有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長久住在那裏。
申 16:21 「你們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建造祭壇的時候,不可在旁邊豎立亞舍拉女神的木柱,
申 16:22 也不可豎立石柱來拜,因為那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所憎恨的。」

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18:1-17

主日講題:天國裡誰最偉大? (2011.2.20主日信息大綱)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馬太福音18:1-17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一、成為僕人的樣式(18:1-5)

耶穌基督說:「那違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別人也這樣做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渺小的。相反地,那遵守法律,並且教別人也同樣遵守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偉大的。」(馬太福音5:19)

跟隨耶穌基督走天國的路,就必須像僕人,像小孩子謙卑的心境才可以達到。

二、成為關係的祝福(18:6-11)
絆倒人,使人離棄主的原因:
1. 基督徒沒有好的見證
2. 傳講錯誤的信息,使人走錯誤的道路

耶穌更深的含意,也就是要我們成為扶持他人、幫助他人,成為他人的祝福。
使人的生命被造就、被建立,不引導人走惡路,反而使人在真理與永生的道路上堅定腳步。

三、學習牧者的愛心(18:12-14)
1. 無盡的愛:不以擁有九十九隻羊滿足
2. 忍耐的愛:羊對危險處境較為愚昧
3. 尋找的愛:拯救身陷困境的羊
4. 喜樂的愛:牧者沒有責備,而只有喜樂

四、建造聖潔的教會(18:15-17)

讓我們來分享這段經文所帶來的美好信息:

一、天國的道路不是世俗的道路,因此我們必須回到聖經來找路
以賽亞先知說:「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賽55:8)

要明白上帝的旨意,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看看聖經怎麼說。
上帝的啟示不會違背祂在聖經中的啟示。

二、要學習牧者的愛心,也要建造聖潔的教會
我的態度是:一方面要學習牧者的愛心,另一方面也要建造聖潔的教會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論到誰最大」社會上的看法為何?耶穌基督告訴我們天國的看法又如何?這對你有何啟發?
2. 我們如何察驗是來自自己或他人的「聲音」或者是來自上帝的「旨意」?
3. 教會要如何兼顧牧者的愛心,又要杜絕罪惡或道德低落的情況?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申命記 15:1-23

申命記 15:1-23 現代中文譯本
安息年的條例(利 25:1-7)
申 15:1 「在每七年的末一年,你們要豁免債戶的債務。
申 15:2 這條例規定:凡借錢給以色列同胞的債主必須豁免同胞的債務,不可追討,因為上主親自宣佈了債務的豁免。
申 15:3 外國人的債務你們可以追討;但是對自己的同胞,無論欠你們甚麼,都不可追討。
申 15:4 「上主─你們的上帝會在他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賜福給你們。如果你們聽從他,謹慎遵行我今天給你們的一切命令,你們中間就不會有窮人。
申 15:5 併於上節
申 15:6 上主要照著他的應許賜福給你們。你們會有錢借給許多外國人,而無須向人借錢。你們會支配許多國,但沒有一國能支配你們。
申 15:7 「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無論哪一城,如果發現有貧窮的同胞,你們不可自私不幫助他。
申 15:8 相反地,你們要慷慨,把他所需要的借給他。
申 15:9 不可因為安息年快要到了,就不借給他;你們心裏不可存著這種惡念。如果你們不借,他向上主控訴,你們就有罪了。
申 15:10 不可自私,要慷慨施與,上主就會事事賜福給你們。
申 15:11 你們居住之地常會有貧窮的同胞,所以我命令你們,必須向貧窮和有需要的同胞伸援手。」

對待奴隸的條例(出 21:1-11)
申 15:12 「如果有以色列同胞,無論男女,賣身作你們的奴隸,已服事你們六年,到了第七年,你們必須釋放他,讓他自由。
申 15:13 你們釋放他時,不可讓他空手出去。
申 15:14 你們要慷慨地把上主賜給你們的羊、五穀、酒等給他。
申 15:15 你們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今天這樣命令你們。
申 15:16 「如果你們的奴隸因為愛你們和你們的家庭,不願離開你們,要跟你們住下去,
申 15:17 你們就要把他帶到家門口,在門上用鑽子穿透他的耳朵。這樣,他就終身作你們的奴隸。對待女奴也用同樣的方法。
申 15:18 你們釋放奴隸的時候,不要心裏不情願;畢竟他服事你們六年只拿一般雇工所得工資的一半。你們這樣做,上主─你們的上帝就會事事賜福給你們。」

頭生牛羊的條例
申 15:19 「你們要把頭生的公牛、公羊分別出來,獻給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可使用這種牛耕作,也不要剪這種羊的毛。
申 15:20 每年,你們跟你們家人要在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在他面前,吃這種牛羊的肉。
申 15:21 如果這種牛羊有殘缺、跛腳、瞎眼,或其他缺陷,你們就不可把牠獻給上主─你們的上帝。
申 15:22 你們可以在家裏吃這種牛羊的肉。無論在禮儀上是潔淨或不潔淨的,都可以吃,像吃野鹿或羚羊一樣。
申 15:23 但是你們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申命記 14:1-29

申命記 14:1-29 現代中文譯本
禁止某種喪儀習俗
申 14:1 「你們是上主─你們上帝的兒女。你們哀悼死人的時候,不可像異族人割傷自己的身體,剃光前額。
申 14:2 你們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他從天下萬民中揀選你們作為他自己的子民。」

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利 11:1-47)
申 14:3 「上主宣佈為不潔淨的動物,你們不可吃。
申 14:4 你們可吃的動物是:牛、綿羊、山羊、
申 14:5 野鹿、野綿羊、野山羊、羚羊。
申 14:6 凡腳蹄分為兩瓣且又反芻的動物都可以吃;
申 14:7 但那只有腳蹄分瓣,或只是反芻的動物,就不可吃。駱駝、兔子、獾,是不潔淨的動物,都不可吃;因為牠們雖然反芻,腳蹄卻沒有分瓣。
申 14:8 豬是不潔淨的動物,也不可吃;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你們不可吃這些不潔淨動物的肉,也不可接觸牠們的屍體。
申 14:9 「有鰭有鱗的魚類都可以吃;
申 14:10 但是沒有鰭沒有鱗的魚類不可吃,因為牠們是不潔淨的。
申 14:11 「潔淨的鳥類可以吃。
申 14:12-18 不可吃的鳥類是:鷹、貓頭鷹、獵鷹、禿鷹、鵰、兀鷹、烏鴉、鴕鳥、海鷗、鸛、蒼鷺、塘鵝、鸕鶿、戴勝、蝙蝠等。
申 14:19 「凡有翅膀的昆蟲都是不潔淨的,都不可吃。
申 14:20 凡潔淨的昆蟲都可以吃。
申 14:21 「凡自然死去的動物不可吃;但可以給你們中間的外僑,或賣給其他的外國人吃;因為你們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是他神聖的子民。「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的肉來吃。」

十分之一捐的條例
申 14:22 「你們要從每年的收成中拿十分之一出來,
申 14:23 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住處,在他面前吃所獻的那十分之一的五穀、酒、橄欖油,和頭生的牛羊。你們要實行這條例,學習始終敬畏上主。
申 14:24 如果你們的家離開上主選定的住處很遠,不能把上主使你們豐收的十分之一捐運到那裏,
申 14:25 你們可以賣土產和牲畜,把錢帶到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去。
申 14:26 你們可以隨意在那裏花錢,買牛肉、羊肉、酒、濃酒。你們全家要在上主─你們上帝面前吃喝快樂。
申 14:27 「你們不可忘記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因為他們沒有自己的產業。
申 14:28 每三年的最後一年,你們要把當年的十分之一運到城裏儲存。
申 14:29 這些存糧是要供應沒有自己產業的利未人,以及你們中間的外僑、孤兒,和寡婦。他們可以按需要領取糧食。你們這樣做,上主─你們的上帝就會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

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申命記 13:1-18

申命記 13:1-18 現代中文譯本
申 13:1 「如果你們中間有所謂先知或解夢的人,以神蹟奇事
申 13:2 誘騙你們去拜從來沒有拜過的神明,即使他所顯的神蹟奇事實現了,
申 13:3 你們也不要理他;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用他來考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否一心一意愛他。
申 13:4 你們要跟隨上主,敬畏他;你們要聽從他,遵行他的誡命;你們要事奉他,對他忠心。
申 13:5 至於那先知或解夢的人,必須處死;因為他慫恿你們背叛領你們出埃及、救你們脫離奴役之地的上主─你們的上帝。這種人是邪惡的;他要引誘你們偏離上主─你們的上帝所指示的道路。你們必須處死他,從你們中間除掉這種可惡的事。
申 13:6 「連你們的兄弟、兒女、所愛的妻子,或最親密的朋友,都可能暗中慫恿你們去拜你們跟祖先從來沒有拜過的神明。
申 13:7 他們當中,可能有人要誘騙你們去拜鄰近或遠方的人所拜的神明。
申 13:8 但你們不可聽從,不要被他說服。你們不必憐憫這種人,也不要保護他。
申 13:9 要除掉他!你們自己先下手,讓別人跟著向他扔石頭。
申 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引誘你們離棄領你們出埃及、救你們脫離奴役之地的上主─你們的上帝。
申 13:11 這樣,以色列人聽見這件事就會害怕,再也沒有人敢做這種可惡的事。
申 13:12-13 「如果你們聽人家說,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居住的某一個城裏有惡棍出現,誘拐城裏的人去拜你們從來沒有拜過的神明,
申 13:14 你們要徹底查究。如果證明這種可惡的事的確發生過,
申 13:15 你們就要消滅城裏所有的居民和牲畜,把那城完全摧毀。
申 13:16 你們要收集城裏一切的財物,堆在廣場上,然後放火把城和城裏的一切財物都燒掉,當祭物獻給上主─你們的上帝。那城將永遠荒涼,不可重建。
申 13:17-18 凡是應該燒毀的東西,你們不可保留。這樣,上主就會息怒,以仁慈待你們。如果你們遵行我今天所頒佈上主的一切誡命,履行他的要求,他就會以仁慈待你們,照他對你們祖先的應許,使你們人口增加。」

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申命記 12:1-32

申命記 12:1-32 現代中文譯本
惟一的敬拜場所
申 12:1 「你們定居在上主─你們祖先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時,要終生謹慎遵守這一切法律誡命。
申 12:2 你們佔領那片土地後,要把原先住民拜神明的地方徹底摧毀;無論在高山小山,或在綠樹下的,都要除滅。
申 12:3 你們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擊碎神柱,燒毀亞舍拉女神像,砍倒偶像,使人不能再在那裏祭拜。
申 12:4 「不可模仿原先住民的崇拜方式來敬拜上主─你們的上帝。
申 12:5 從你們各支族的地區中,上主要選一個特定的場所,讓人在那裏敬拜他。
申 12:6 你們要到那地方獻燒化祭和其他牲祭,要獻十分之一捐、供物、還願祭、自願祭,以及頭生的牛羊。
申 12:7 你們和家裏的人都要到那地方去,在那位賜福給你們的上主面前吃喝,享受你們勤勞得來的好東西。
申 12:8-9 「到現在為止,你們都隨自己的意思敬拜,因為你們還沒進入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那得以安居樂業的土地。到你們進入時,你們就不可再依照現在的方法敬拜。

申 12:10 你們渡過約旦河後,上主要讓你們佔領那片土地,在那裏定居。他要保護你們不受外敵侵擾,使你們安居樂業。
申 12:11 上主要選一個特定的地方作為他的住處;你們要攜帶我命令你們獻的一切祭物到那裏敬拜他,就是帶燒化祭和其他的牲祭、十分之一捐和供物,以及許願的禮物。
申 12:12 你們要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那裏的利未人,一起在上主面前歡欣快樂;要記得利未支族沒有自己的土地。
申 12:13 你們要謹慎,不可隨便選擇獻祭的地方;
申 12:14 你們必須到上主在你們中間某一支族地區所選定的場所獻祭。你們只能到那地方獻燒化祭,做我命令你們的一切事。
申 12:15 「你們無論住在哪裏,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牲畜,都可以隨意宰殺,吃牠們的肉。無論在禮儀上是潔淨或不潔淨的,你們都可以吃,像吃野鹿或羚羊的肉一樣。
申 12:16 但你們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申 12:17 你們不可在定居的地方吃獻給上主的祭物,就是五穀、酒,和橄欖油的十分之一,頭生的牛羊、還願祭、自願祭,或任何其他祭物。
申 12:18 你們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那裏的利未人,只能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那敬拜的場所,在上主面前,吃祭物。你們要在那裏享受自己所做的一切,歡欣快樂。
申 12:19 你們要記得,在自己土地上定居的時候,不可忘記利未支族的人。
申 12:20 「在上主─你們的上帝,照應許擴展你們的土地後,你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申 12:21 如果上主所選定那敬拜的場所離你們很遠,就可以依照我所說的,在你們定居的地方宰殺牛羊,吃牛羊的肉。
申 12:22 無論在禮儀上是潔淨或不潔淨的,你們都可以吃,像吃野鹿和羚羊的肉一樣。
申 12:23 但是你們絕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把生命跟肉一起吃下去。
申 12:24 你們絕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申 12:25 如果你們遵行這誡命,上主就會喜歡;你們和子孫都會事事順利。
申 12:26 你們要把祭物和許願的供物帶到上主所選定那敬拜的場所,
申 12:27 在那裏獻燒化祭,連血帶肉放在上主的祭壇上焚燒。你們也要在那地方獻其餘的祭牲,把血倒在上主─你們上帝的祭壇上,吃牠們的肉。
申 12:28 你們要忠實遵守我一切的命令,你們和子孫就會長久事事順利;因為你們做的事是對的,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所喜歡的。」

警告拜偶像
申 12:29 「你們佔領別族的土地後,上主─你們的上帝要消滅這些民族。你們要佔領他們的土地,在那裏定居。
申 12:30 上主消滅別族後,你們要謹慎,不可隨從他們的宗教習俗,因為那將帶來悲慘的結局。你們也不可查問他們怎樣崇拜他們的神明,不可模仿他們的儀式,
申 12:31 不可用他們的儀式來敬拜上主─你們的上帝,因為他們在崇拜中做上主所憎恨厭惡的事。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兒女當祭牲,在祭壇上焚燒,獻給他們的神明。
申 12:32 「你們要切實遵守我一切的誡命,不可加添,也不可減少。」

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申命記 11:1-32

申命記 11:1-32 現代中文譯本
在第10章中,摩西回顧以色列人在何烈山叛逆,當初上主應許摩西的代求,沒有將以色列人民滅絕,而重新賜下誡命由摩西鑿出的兩塊石版上。上帝給予以色列人民的誡命後,證明了上主對他們有立約的慈愛,所以申命記作者語重心長的要求與上主立約的百姓,要敬畏上帝,親愛祂,事奉祂,遵守祂的一切誡命禮儀,並從心裏行割禮,成為新造的人,看顧孤兒寡婦,善待在他們中間的外國人。
上主偉大
申 11:1 「你們要愛上主─你們的上帝,始終遵行他一切的法律誡命。

11:2-7描述以色列人民都親自看見上主的作為,不是一個人看見而已。
申 11:2 要知道,我今天是對你們、而不是對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為你們親自體驗上主而認識他。你們見過上主的偉大、權能、能力,
申 11:3 和奇蹟。你們親眼看見他怎樣對付埃及王和他的國家,
申 11:4 也看見他怎樣消滅了埃及的軍隊、戰馬,和戰車。他們追擊你們的時候,他使紅海淹沒了他們,把他們徹底消滅了。
申 11:5 你們知道,你們來到此地以前,在曠野中,上主為你們所行的一切。
申 11:6 你們記得他怎樣對付呂便的後代,以利押的兒子大坍和亞比蘭。大地在眾人面前裂開,把他們和他們的家族、帳棚,和所有的僕人、牲畜都吞了下去。
申 11:7 你們親眼看見了上主所做這一切偉大的事。」

應許之地的福澤
申 11:8 「你們要遵行我今天頒佈給你們的一切誡命。這樣,你們才有力量渡河佔領你們要進入的土地,
申 11:9 在上主應許給你們祖先和子孫那流奶與蜜的地方享長壽。
申 11:10 你們將要佔領的土地不像你們從前住過的埃及。在埃及,你們播種後還要辛勞灌溉才有收成,
申 11:11 但是你們將要進入的土地有山,有谷,也有雨水的滋潤。
申 11:12 上主─你們的上帝從年頭到年終都看顧這片土地。
申 11:13 「所以,你們要謹慎遵行我今天頒佈給你們的誡命。要愛上主─你們的上帝,一心一意事奉他。
申 11:14 這樣,他就會按時給你們春霖秋雨,使你們有足夠的五穀、新酒、橄欖油,
申 11:15 和供應牲畜的草料。你們會吃得飽。
申 11:16 你們要小心,不要被誘惑而背離上主,去祭拜服事別的神明。
申 11:17 如果這樣,上主要向你們發怒,不降雨給你們,使土地乾旱,不能出產五穀;即使他賜給你們的是一片良田,你們也會迅速地在那裏死亡。

11:18-25提醒百姓必須永遠記住上主的話語。如何記住?包括繫在手上,戴在額頭上,寫在門框及大門上,甚至無論到哪裡都需如此行。 
申 11:18 「所以,你們要記住這些誡命,銘刻在心。要把這些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提醒你們。
申 11:19 你們要把這些誡命教導兒女,無論在家或出外,工作或休息,都要講論這些誡命。
申 11:20 你們要把這些誡命寫在家裏的門框和大門上。
申 11:21 這樣,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就能在上主─你們上帝所應許給你們祖先的土地上享長壽;天地存在一天,你們就住在那裏一天。
申 11:22 「你們要謹慎遵行我頒佈給你們的一切誡命;要愛上主─你們的上帝,實行他一切的命令,對他忠心。
申 11:23 這樣,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要驅逐各民族,使你們佔領比你們強大的民族的土地。
申 11:24 你們腳所走過的土地都要歸你們。你們的地界將從南邊的曠野延伸到北邊的黎巴嫩山脈,從東邊的幼發拉底河擴展到西邊的地中海。
申 11:25 你們無論到哪裏去,上主─你們的上帝要照他的應許使你們所向無敵;人人畏懼你們。

11:26-32基利心山的祝福和以巴路山的咒詛。這二座小山丘比鄰而立,中間是南北往來的道路-示劍山谷。我們可以想像以色列人在這地方敬拜上帝,百姓分別站在山丘上,彼此以啟應的方式相互呼應的朗讀上主的誡命,那是何等的壯觀。 
示劍山谷的走向是由東到西,是巴勒斯坦最美的山谷之一。雅各井就在它的出口。山谷寬約五百公尺,兩座山的頂峰約相距三公里。在兩山相距最近之處,寬僅約450公尺,石灰石地層斷裂成一系列的石柱,有如一個露台廣場。聖經記載以色列人民分成兩組分站兩山,一組站在基利心山,有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另一組站在以巴路山,有呂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等六個支派(參申27:11-13)。而祭司抬著的約櫃則置放在示劍山谷之中,帶領全體一同敬拜上帝。  
申 11:26 「我今天把祝福和詛咒擺在你們面前,由你們自己選擇。
申 11:27 如果你們遵行我今天向你們頒佈、出於上主─你們上帝的一切誡命,就蒙祝福。
申 11:28 如果你們不遵行這些誡命,反而轉向你們一向不認識的神明,去拜它們,就受詛咒。
申 11:29 當上主領你們進入你們將佔領的土地之後,你們要在基利心山宣佈祝福的話,在以巴路山宣佈詛咒的話。

基利心山(Mount Gerizim)位於古代示劍的西南側,隔示劍谷與以巴路山相對峙。山峰海拔高881公尺,林木茂密,與光禿的以巴路山剛好相反,且數千來均如此。 














 (Photo: Mt Gerizim from Shechem)
以巴路山(Mount Ebal)位於古代示劍城西北,今日新城Nablus 的東北面,海拔937公尺,是個光禿的岩石山。從艾城到以巴路山約有30多公里。
 














(Photo: Mt Ebal from east)
申 11:30 這兩座山都在約旦河西岸日落之處,是谷底的迦南人擁有的土地,西面離吉甲附近的摩利聖樹不遠。
申 11:31 你們將要渡過約旦河,去佔領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土地。你們佔領了那土地,在那裏定居以後,
申 11:32 必須遵行我今天向你們頒佈的一切法律。」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申命記 10:1-22

申命記 10:1-22 現代中文譯本
摩西重新接受誡命(出 34:1-10)
申 10:1 「後來,上主對我說:『你要鑿取兩塊石版,像從前那兩塊,又要造一個裝石版的木櫃。你要上山,到我這裏來。
申 10:2 我要把你摔碎的那兩塊石版上所寫的約重新寫在這兩塊石版上。你要好好地把石版收藏在木櫃裏。』
申 10:3 「於是,我用金合歡木做好一個木櫃,又鑿取了兩塊石版,像從前那兩塊;我帶石版上山。
申 10:4 從前你們在山上聚集的時候,上主從火燄中向你們宣佈十條誡命。他把這誡命重新寫在這兩塊石版上,然後交給我。
申 10:5 我轉身下山,遵照上主的命令把這兩塊石版收藏在我造的那木櫃裏,到現在還放在那裏。」(
申 10:6 以色列人從亞干人的井那裏出發,來到摩西拉。亞倫死在那裏,葬在那裏。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繼承他作祭司。
申 10:7 以色列人離開那裏,到了谷歌大,又轉到約巴他;這裏水源充足。
申 10:8 在何烈山的時候,上主指派利未支族的人抬上主的約櫃,作祭司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到今天,利未支族的子孫仍然擔任這職份。
申 10:9 因此,利未支族不像其他支族分配到土地;他們照上主─你們上帝的許諾,享有以上主作為產業的福份。)
申 10:10 「像前次一樣,我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夜;上主再一次垂聽我的禱告,答應不消滅你們。
申 10:11 他告訴我,要我領你們出發,使你們能夠佔領他應許要賜給你們祖先的那片土地。」

上帝的要求
申 10:12 「以色列人哪,要留心聽上主─你們的上帝對你們的要求。你們要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遵行他一切的誡命。你們要一心一意愛他,事奉他,
申 10:13 遵行他一切的法律。為了你們的幸福,我今天向你們頒佈上主的法律。
申 10:14 天和至高的天是上主的;大地和地上的一切也都屬於他。
申 10:15 上主愛你們的祖先,以至揀選了你們,而不揀選其他的民族,作為他自己的子民。到今天,你們仍然是他的選民。
申 10:16 所以從今以後,你們要服從上主,不要再頑固了。
申 10:17 上主─你們的上帝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他是偉大、全能、該受敬畏的上帝。他不偏私,也不接受賄賂。
申 10:18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愛護你們中間的外僑,供給他們吃的和穿的。
申 10:19 所以,你們要以仁慈待外僑,因為你們在埃及也作過外僑。
申 10:20 你們要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要事奉他。你們要對他忠心,只可奉他的名發誓。
申 10:21 你們要稱頌他,因他是你們的上帝;你們親眼看見他為你們行了奇異偉大的事。
申 10:22 你們的祖先到埃及的時候只有七十人,現在,上主─你們的上帝使你們的人數增加到像天空的星星那麼多。」

2011年2月12日 星期六

申命記 9:1-29

申命記 9:1-29 現代中文譯本
以色列人不服從上主
申 9:1 「以色列人哪,要留心聽!你們今天要過約旦河,佔領比你們強大的各民族的土地。他們的城邑宏大,城牆高聳入雲。
申 9:2 當地的住民又高又大,是巨人的子孫;你們已經聽人說過,誰都無法抗拒他們。
申 9:3 但是今天,你們要親眼看見上主─你們的上帝,像熾烈的火燄一般走在你們前面。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要擊敗他們,使你們照著他的應許長驅直入,趕出敵人,把他們消滅。
申 9:4 「上主─你們的上帝為你們趕走敵人後,你們不可說上主領你們佔領那土地是你們的功德,是你們應得的。不!這是因為當地的住民邪惡,上主才把他們趕走;
申 9:5 不是因為你們良善,行為正直,上主才讓你們佔領他們的土地。上主把他們趕走,是因為這些人邪惡,又因為他要履行對你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許下的諾言。
申 9:6 所以,這絕不是因為你們有甚麼功德,上主才把這富饒的土地賜給你們,其實,你們是頑固的子民。
申 9:7 「不可忘記你們曾經在曠野激怒了上主。自從你們離開埃及那天到現在,你們不斷地背叛他。
申 9:8 甚至在何烈山,你們也激怒了他,使他幾乎把你們消滅了。
申 9:9 那時候我上山去接受約的石版─那上面寫著上主與你們立的約。我在山上停留四十晝夜,沒有吃,沒有喝。
申 9:10 後來,上主把這兩塊石版交給我。這兩塊石版上有他親自用指頭寫下的話,是你們在山上聚集那一天,他在火燄中說過的一切話。
申 9:11 過了四十晝夜,上主把寫了約的兩塊石版交給我。
申 9:12 「接著,上主告訴我:『你要趕快下山,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人民已經腐化,做了邪惡的事。他們離棄我的命令,為自己鑄造了偶像。』
申 9:13 「上主又告訴我:『我知道這人民非常頑固。
申 9:14 我要消滅他們,使人不再記得他們;你不要阻止我。我要立你作一國的父;你的國要比他們的強大。』
申 9:15 「於是,我拿著寫上了約的兩塊石版,轉身下山;山上一直冒著火燄。
申 9:16 我看見你們已經冒犯了上主─你們的上帝,為自己鑄造了小牛的偶像。
申 9:17 所以我在你們面前把那兩塊石版摔在地上,摔成碎片。
申 9:18 我再次俯伏在上主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沒有喝。這都是因為你們得罪上主,激怒了他。
申 9:19 我懼怕上主的震怒,因為他的烈怒足以消滅你們。但上主再一次垂聽我的祈禱。
申 9:20 上主在忿怒中幾乎殺了亞倫,當時我也替他祈禱。
申 9:21 我把你們所鑄造那使你們犯罪的金牛扔在火裏焚燒,又打成碎片,磨成粉末,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裏。
申 9:22 「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的時候,你們也激怒了上主。
申 9:23 他在加低斯‧巴尼亞命令你們上去佔領他要賜給你們的那土地,你們竟背叛他,不信靠他,不聽從他。
申 9:24 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經常背叛上主。
申 9:25 「我俯伏在上主面前四十晝夜,因為我知道他決心要消滅你們。
申 9:26 我禱告說:『至高的上主啊,求你不要消滅你自己的子民。他們是你以大能大力從埃及搶救出來的。
申 9:27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看你子民的頑固、邪惡,和罪過。
申 9:28 否則,埃及人要說,你無法帶領他們到你應許給他們的土地。他們要說,你恨你自己的子民,領他們到曠野去,為的是要殺滅他們。
申 9:29 這人民畢竟是你自己的子民,是你以大能大力從埃及帶領出來的。』」

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17:14-21

主日講題:為甚麼我們不能? (2011/2/13主日講道大綱)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馬太福音17:14-21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一、求主,憐憫(17:14-16)
平行經文:馬太福音17:14-21、馬可福音9:14-29、路加福音9:37-43
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都說出這個孩子是患了邪靈(或鬼)附身。

二、我還容忍你們多久呢?(17:17-18)
那人在耶穌面前指控門徒說:「我帶他去見你的門徒,可是他們不能治好他。」耶穌在人群面前反駁那人的指控,還教訓那人說:「你們這時代的人是多麼沒有信心!多麼腐敗呀!…」

耶穌醫治那孩子,即是為門徒辯護,也給那人更美好的盼望,要他知道信靠耶穌,他的苦難會有終結的一天。

要直接受斥責的,不是那孩子的父親,更不是門徒,而是那鬼。

三、為什麼我們不能?(17:19-21)
那些山是指敵對的勢力,指人裡面的黑暗面,霸佔人的心靈。

哥林多前書13:2 我即使有講道的才能,也能夠洞悉各種知識、各種奧秘,甚至有堅強的信心能夠移山倒海,要是沒有愛,就算不了甚麼。

「為甚麼我們不能把那鬼趕出去呢?」耶穌說:「因為你們的信心不夠。」祂要在敦促我們要禱告(可9:29)。

既然一個人要趕走別人裡面的鬼時,尚且需要祈禱,那麼要趕走自己的貪婪,豈不是更加需要祈禱嗎?要趕走自己酗酒的惡習,不是更應該祈禱嗎?要趕走自己放縱情慾的惡習,不是更應該祈禱嗎?要趕走自己的不潔,不是更應該祈禱嗎?人裡面的罪惡真大!罪惡的「巨山」繼續存在人裡面,就會阻礙人進入天國。

現代中文譯本省略了17:21,用附註的方式標明出來。在和合本聖經17:21「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它就不出來。」
馬可福音只用「禱告」,並沒有「禁食」,這是最古老的經文抄本。

通過這段經文我們來思考二項信息:
一、虔誠懺悔的祈禱,才能勝過人性的黑暗面
耶穌基督的門徒曾經從祂那裡得到力量,可以趕鬼醫病,他們曾經回來告訴主耶穌說:「主啊!我們藉著你的名發命令,連鬼也服從了我們!」(路加福音10:17)但是現在卻無法如同過去那樣將鬼趕出去,為甚麼呢?
我們豈不是也常常如此?總以為我們過去曾經有過如何的能力、經驗來服事,但是,別忘了,基督徒所做的一切工作、服事都是來自上帝的恩賜,不是人的力量所能。也因此,我們都在學習將信心放在主的身上,倚靠著聖靈方能成事。

不是對自己的信心,不是對經驗能力的信心,而是對上帝的信心。

經驗、能力都很重要,但是唯獨不可或缺的是時刻更新的「信心」。

二、學習成為信心的門徒,而不當含糊的信徒
作門徒要五道:聽道、信道、學道、行道、傳道
門徒訓練:2/20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為何門徒憑著過去的經驗(路加福音10:17)無法順利趕鬼?耶穌要門徒祈禱來加添信心。
2. 為何我們要成為「五道」的門徒?
3. 請分享個人的屬靈經驗與祈禱經驗。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申命記 8:1-20

申命記 8:1-20 現代中文譯本
承受好土地
民 8:1 「今天我頒佈給你們的一切法律,你們必須切實遵行,好使你們生存,人口增多,並且擁有上主應許給你們祖先的那片土地。
民 8:2 你們要回想,在曠野流浪那四十年間,上主─你們的上帝怎樣帶領你們的旅程。他以艱難考驗你們,使你們謙卑,要知道你們的心志,看你們是否肯遵行他的誡命。
民 8:3 上主使你們飢餓,然後把嗎哪賜給你們,是你們和祖先都沒有吃過的食物,以此教導你們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
民 8:4 這四十年來,你們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走腫。
民 8:5 你們要記住,上主─你們的上帝管教你們,正像父親管教他的兒女。
民 8:6 所以,你們要謹守上主的誡命,遵行他的法律,敬畏他。
民 8:7 上主─你們的上帝要領你們到富饒的土地去;那裏有河流、泉水,和地下的水可灌溉山谷和山坡;
民 8:8 那裏出產大麥、小麥、葡萄、無花果、石榴、橄欖,和蜂蜜。
民 8:9 你們不再飢餓,不再缺乏。那裏的巖石有鐵礦,山裏有銅礦。
民 8:10 你們會吃得飽,且要感謝上主─你們的上帝,因為他把富饒的土地賜給你們。」

警告人民不可忘記上主
民 8:11 「你們要小心,不可忘記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可忽略我今天頒佈給你們的一切法律和誡命。
民 8:12 當你們吃飽、有好房子居住,
民 8:13 你們的牛羊、金銀,和其他財物都增多的時候,
民 8:14 要小心,不可驕傲而忘記了上主─你們的上帝。他曾經救你們脫離被奴役之地埃及,
民 8:15 領你們經過遼闊、荒涼、毒蛇和蠍子橫行的曠野。在那乾旱無水之地,他使堅硬的磐石流出泉水,給你們解渴。
民 8:16 在曠野,他把嗎哪,是你們跟祖先沒有吃過的食物,賜給你們。他先以艱難考驗你們,使你們謙卑,然後以美好的東西賜給你們。
民 8:17 所以,不要以為你們是靠自己的雙手和力量致富的。
民 8:18 你們要記住,那是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力量,使你們致富的。他這樣厚待你們,因為到今天他仍然信守他與你們祖先所立的約。
民 8:19 你們不可忘記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可轉向別的神明,祭拜服事它們。我今天鄭重地警告你們,如果你們離棄上主,一定被消滅。
民 8:20 如果你們不服從上主,一定滅亡,正像你們往前推進時他所消滅的各民族一樣。」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申命記 7:1-26

申命記 7:1-26 現代中文譯本
上主的子民(出 34:11-16)
民 7:1 「上主─你們的上帝要領你們進入你們將佔領的土地;他要趕出好些民族。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要趕走七個比你們強大的民族,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民 7:2 上主─你們的上帝要把這些民族交給你們。你們要擊敗他們,徹底消滅他們,不可憐恤,或跟他們締結條約。
民 7:3 不可跟他們通婚;你們的女兒不可嫁給他們的兒子,兒子不可娶他們的女兒;
民 7:4 因為他們要誘惑你們離棄上主,去拜別的神明。如果你們離棄上主,他會向你們發怒,立刻消滅你們。
民 7:5 所以,你們要拆毀他們的祭壇,砍倒他們的神柱,粉碎亞舍拉女神像,燒毀他們的偶像。
民 7:6 你們是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的;你們必須這樣做。他從天下萬民中選召你們作為他自己的子民。
民 7:7 「上主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人多;其實,你們是世界上最小的國家。
民 7:8 他愛你們,為要堅守他向你們祖先許下的諾言,以大能解救了你們,從被奴役之地把你們救出來,使你們脫離了埃及王的手。
民 7:9 所以,你們要知道:上主─你們的上帝是惟一的上帝。凡愛他、遵行他誡命的人,他要信實堅守他的約,以不變的愛待他們,直到千代。
民 7:10 但憎恨他的人,他要毫不猶豫地懲罰他們,消滅他們。
民 7:11 所以,你們必須切實遵行我今天向你們頒佈的一切誡命和法律。」

遵行誡命蒙福(申 28:1-14)
民 7:12 「如果你們聽從這些誡命,切實遵行,上主─你們的上帝會信守他向你們祖先許下的諾言,堅守他與你們訂立的約,以不變的愛待你們。
民 7:13 他要愛你們,賜福給你們,使你們繁榮昌盛,在他應許你們祖先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賜福給你們,使你們多子多孫,生產豐富─有五穀、酒、橄欖油,和大群的牛羊。
民 7:14 你們領受的福澤勝過世上萬族所領受的。無論你們或你們的牛羊都沒有不生育的。
民 7:15 上主要使你們無災無病,不讓你們再染上在埃及患過的那些可怕的疾病;他要把那些可怕的疾病加在你們敵人身上。
民 7:16 上主─你們的上帝交在你們手中的各民族,你們必須消滅,不要憐憫他們。你們不可拜他們的神明,因為那將為你們帶來悲慘的結局。
民 7:17 「你們不要以為這些民族比你們多,就不能趕走他們。
民 7:18 不要怕他們!你們要記住上主─你們的上帝怎樣對付埃及王和他的人民。
民 7:19 你們親眼見過那些可怕的災害和神蹟奇事。要記住,上主─你們的上帝以大能大力解救了你們。他怎樣毀滅了埃及人,也要照樣毀滅你們所懼怕的那些民族。
民 7:20 他要使他們驚慌紛亂,即使是逃走、躲起來的,他也都要消滅。
民 7:21 所以,你們不要怕這些人,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與你們同在。他是偉大、該受敬畏的上帝。
民 7:22 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會逐漸把這些民族趕走。你們不可能一下子把他們都消滅了,恐怕這樣做,會使野獸增多,以致危害了你們。
民 7:23 上主要把敵人交在你們手中,使他們驚慌,直到他們都被消滅。
民 7:24 他也要把他們的君王交在你們手中;你們要殺滅他們,使人不再記起他們的名字。你們殺滅他們的時候,沒有人能抵抗。
民 7:25 你們要燒毀他們的偶像;不可貪愛偶像上的金銀,私自保留起來,恐怕這樣做會帶來悲慘的結局,因為上主憎恨偶像。
民 7:26 不可帶任何偶像回家,否則,你們將受這些偶像所受的詛咒。你們必須徹底憎恨厭惡這些偶像,因為它們是上主所詛咒的。」

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聖經索引(查經及加爾文式逐卷逐章講道)

聖經版本引自台灣聖經公會: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現)、和合本修訂版(和)
基督教聖經:新約+舊約
天主教聖經:新約+舊約+第二正典(次經,15卷)
東正教聖經:新約+舊約+第二正典(次經,15卷),詩篇151篇(也出現在死海古卷)
馬丁路德翻譯德文聖經,追隨耶柔米的見解,將次經放在最後成為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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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6:1-25

申命記 6:1-25 現代中文譯本
大誡命
申 6:1 「上主─你們的上帝命令我把以下的法律誡命教導你們,好使你們在將佔領的那片土地上遵行。
申 6:2 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要終生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服從他藉著我傳達給你們的一切法律誡命。這樣,你們就可以享長壽。
申 6:3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並且要遵行。這樣,你們就會照上主─我們祖先的上帝所應許的,事事順利,成為強盛的國家,在那流奶與蜜的肥沃土地上定居。
申 6:4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
申 6:5 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
申 6:6 今天我向你們頒佈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裏,
申 6:7 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出外,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
申 6:8 你們要把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
申 6:9 寫在家裏的門框和大門上。」

對違命的警告
申 6:10 「上主─你們的上帝會照他對你們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許下的諾言,領你們進入那土地。那地方的繁榮城市不是你們建造的,
申 6:11 屋裏堆滿的好東西也不是你們積存的。那裏的水井不是你們挖掘的;葡萄園、橄欖園也不是你們培植的。上主領你們進去、使你們吃飽的時候,
申 6:12 你們要小心,不可忘記上主曾經從你們被奴役之地埃及把你們搶救出來。
申 6:13 你們要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只敬奉他,奉他的名發誓。
申 6:14 不可拜周圍各國的任何神明。
申 6:15 如果你們拜別的神明,上主的怒火會把你們吞滅,因為與你們同在的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容忍任何神明跟他對立。
申 6:16 「你們不可像從前在瑪撒那樣試探上主─你們的上帝。
申 6:17 你們要謹慎遵行他向你們頒佈的法律。
申 6:18 你們要做上主認為正與善的事,就能事事順利。並且你們要佔領上主應許給你們祖先的那肥沃土地;
申 6:19 你們也要照他的命令趕走敵人。
申 6:20 「將來,你們的子孫要問你們:『上主─我們的上帝為甚麼命令我們遵行這一切法律誡命呢?』
申 6:21 你們要告訴他們:『我們曾經在埃及作埃及王的奴隸,但是上主以大能解救了我們。
申 6:22 我們親眼看見他在埃及人中間,在埃及王和他所有臣僕面前,行了神蹟奇事。
申 6:23 他照著他對我們祖先許下的諾言,救我們離開了埃及,領我們到這裏,把這塊土地賜給我們。
申 6:24 後來,上主─我們的上帝命令我們遵行這一切法律,敬畏他。如果我們聽從,他就時常保佑我們,使我們興盛。
申 6:25 如果我們切實遵行這一切誡命,他就悅納我們。』」

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申命記 5:1-33

申命記 5:1-33 現代中文譯本
十誡(出 20:1-17)
申 5:1 摩西召集所有的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要留心聽我今天向你們頒佈的法律和規例。你們要學習,並且切實遵守。
申 5:2-3 上主─我們的上帝不但在何烈山與我們的祖先立約,也與我們今天還活著的人立約。
申 5:4 上主在那山上,從火燄中面對面和你們說話。
申 5:5 那時,我站在你們和上主中間,向你們傳達他的話;因為你們怕那火燄,不敢上山。
申 5:6 「上主說:『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
申 5:7 「『我以外,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申 5:8 「『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裏的任何形像。
申 5:9 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或事奉,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恨惡我的人,我要懲罰他們,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孫。
申 5:10 但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的子孫。
申 5:11 「『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
申 5:12 「『要遵照我─上主、你上帝的命令,謹守安息日為聖日。
申 5:13 你有六天可以工作;
申 5:14 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牛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你的奴婢必須跟你一樣休息。
申 5:15 你要記住,你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我─上主、你的上帝以大能大力把你搶救出來。所以我命令你,你必須遵守安息日。
申 5:16 「『要遵照我的命令孝敬父母,好使你事事順利,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申 5:17 「『不可殺人。
申 5:18 「『不可姦淫。
申 5:19 「『不可偷竊。
申 5:20 「『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申 5:21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土地、奴婢、牛驢,或其他東西。』
申 5:22 「這是當你們全會眾在山上集合的時候上主向你們頒佈的誡命。那時,他從火燄和濃密的雲層中向你們大聲說話;他只頒佈這些誡命,沒有其他的。後來他把這些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

人民懼怕(出 20:18-21)
申 5:23 「當時,整座山都著火;你們聽見有聲音從黑暗中發出。各支族的領袖和長老們都來見我,
申 5:24 說:『我們聽見上主─我們的上帝從火燄中向我們說話,他向我們顯示他的偉大和威嚴。今天,我們體驗到,即使上帝向人說話,人仍然能存活。
申 5:25 現在,我們何必再冒生命的危險呢?那可怕的火燄會吞滅我們。如果我們再聽到上主─我們上帝的聲音,我們一定會死。
申 5:26 人類中有誰聽見過永生上帝從火燄中發出的聲音而仍然存活呢?
申 5:27 摩西呀,請你回到山上,留心聽上主─我們上帝所說的一切話,然後轉告我們。我們要傾聽,遵行。』
申 5:28 「上主聽見這話就對我說:『我已經聽見這些人所說的話。他們說得對,
申 5:29 我多麼希望他們常存這樣的心,始終敬畏我,遵行我的法律,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事事順利。
申 5:30 你要告訴他們,叫他們回自己的帳棚去。
申 5:31 但是你要留在我這裏;我要把一切法律誡命都付託你。你要教導他們,好讓他們在我要賜給他們的土地上切實遵行。』
申 5:32 「以色列人哪,你們必須遵行上主─你們上帝的一切命令,不可忽略任何一條;
申 5:33 要全部遵行。這樣,你們就會存活,事事順利,並且長久住在你們將佔領的土地上。」

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

申命記 4:1-49

申命記 4:1-49 現代中文譯本
這一章很清楚表明聖約的作者是上帝(4:1,2,5,10),以及上帝過去在以色列歷史中的作為;又提到了聖約的條款,勸告以色列人務要遵守;祝福咒詛等制裁條約、見證(4:26),和將聖約傳授給下一代的責任(4:10),都有說明。
摩西勸以色列人服從
申 4:1 後來,摩西勸勉以色列人說:「你們要聽從我教導你們的法律和規例,這樣,你們才能生存,並且擁有上主─你們祖先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土地。

摩西把上主的律例典章教訓給人民,又勸勉他們聽從遵行。順命便能蒙福,如此他們便能生存,並且得地為業。這裡所講的生存,是指肉體的生命。相反,悖逆帶來的結果,是死亡和毀壞。我們稱這樣的原則為「申命原則」,因為申命記多次作出這樣的聲明,舊約其他地方,也屢次直接間接地提到。換言之,摩西清楚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能夠生存,乃是基於上主的聖約。
申 4:2 我的命令你們不可增減。你們必須遵行我所傳授上主─你們上帝的誡命。
申 4:3 你們親眼看見過上主在批珥山所做的事。他在那裏消滅了所有拜巴力的人,
申 4:4 只有你們這些對上主忠誠的人到今天還活著。
申 4:5 「我遵照上主─我的上帝的命令,把所有的法律規例都教導你們;你們在將要佔領的土地上必須遵守。
申 4:6 你們必須切實遵行;這樣就可以向異國人顯示你們的聰明智慧。他們一聽見這些法律,就會說:『這偉大國家的人民真是又聰明又有智慧呀!』
申 4:7 「無論多麼強大的國家都沒有一個神明跟它的國民接近,像上主─我們的上帝與我們親近一樣;我們呼求他,他就回答。
申 4:8 無論多麼強大的國家都沒有一種法律,像今日我教導你們的法律那樣公正。
申 4:9 你們要謹慎!在有生之日不可忘記親眼見過的事。你們要告訴你們的子孫,
「法律(律例、典章)」(4:8)是提醒以色列人民在何烈山的經歷(參出埃及記19:16-19, 20:18-19)。 何烈山的經歷有兩個重點︰1.上主使他們知道祂的話語;2.以色列認識上主,雖然上主在西乃山從雲中對他們說話,祂卻沒有讓他們看見任何形像。這個經歷教訓以色列人民,他們所敬拜的神,不需使用任何形像來代表。總之,以色列有異於其他拜偶像的鄰邦(出20:3-6),以色列人民不可忘記這件事實。

申 4:10 當年你們曾經在何烈山山腳,站在上主─你們的上帝面前。那時,上主告訴我:『你要集合人民在一起。我要他們聽見我說的話,使他們學習終生敬畏我,並教導他們的兒女敬畏我。』
申 4:11 「這樣,你們都來了,站在山下。山上烏雲密佈,火燄沖天,上面冒出黑煙。
申 4:12 上主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他說話的聲音,卻看不見他的形像。
申 4:13 他向你們宣佈他與你們訂立的約,要你們遵行十條誡命。他把這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
申 4:14 上主命令我把法律規例都教導你們;要你們在進入並佔有那塊土地後,切實遵行。」

警告人民不可拜偶像
 
4:15-40這一段經文可說是第二條誡命的詳細註釋。上主沒有用肉眼可見的形像啟示自己,以色列人民也不可以造像來代表祂。若在這方面違背上主的誡命,會招來審判。
申 4:15 「上主在何烈山上,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的時候,你們沒有看見任何形像。為了自己的益處,你們要小心,
申 4:16 不可為自己鑄造任何形狀的偶像,無論是男是女,
申 4:17 是野獸或飛鳥,
申 4:18 是爬蟲或魚類,都不可以。
申 4:19 你們也不可陷於誘惑,去拜你們所見到天上的星體,就是太陽、月亮,或星星。上主─你們的上帝把這些給了其他的人,任由他們去拜。
申 4:20 但你們是上主從埃及、從熾烈的火爐裏搶救出來的。他領你們出來,要你們作他自己的子民,就像今天這樣。
申 4:21 由於你們的緣故,上主─你們的上帝向我發怒,發誓不准我渡過約旦河,進入他要賜給你們的那肥沃的土地。
申 4:22 我會死在這裏,不能渡過約旦河;但是你們就要過河,佔領那肥沃的土地。
申 4:23 你們要謹慎,不可忘記上主─你們的上帝與你們訂立的約。你們要遵行他的誡命,不可為自己鑄造上主所禁止的任何偶像。
申 4:24 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像熾烈的火燄;他不容忍任何跟他對立的神明。
申 4:25 「即使你們在那裏長久居住下來,有了子孫,也不可為自己鑄造任何形狀的偶像,以致犯罪。這在上主眼中是邪惡的,將激怒他。
申 4:26 今天,我呼喚天地前來作證,如果你們不聽從我,就會很快地從那土地上被消滅;你們不能夠在將過約旦河去佔領的那土地上長久定居。
申 4:27 上主要把你們驅散到各國,只有少數的人得以存留。
申 4:28 在那裏,你們要膜拜人用木頭和石頭雕刻的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偶像。
申 4:29 在那裏,你們要尋求上主─你們的上帝;如果你們專心一意尋求他,就會找到他。
申 4:30 你們遭遇災難、受盡痛苦的時候,終究要歸向上主,聽從他。
申 4:31 上主─你們的上帝是仁慈的上帝,他絕不丟棄你們,消滅你們;他不忘記他親自與你們祖先所訂立的約。
以色列憑甚麼,可以盼望回復到原來受祝福的地位呢?他們有兩個憑藉︰上主的憐憫(4:31)和他們是蒙揀選的民族(選民)。
申 4:32 「你們要查考歷史,從你們出生以前,一直追查到上帝在地上創造人類的時候。你們要查遍全世界。有誰見過或聽過這樣偉大的事?
申 4:33 有哪一民族像你們,聽見上帝在火燄裏向他們說話而仍然活著?
 摩西質問百姓,創世以來除了以色列人民以外,還有哪個國家直接得到神存在的清楚明證,仍能繼續存活。和神直接接觸,是充滿危機的。如今聖潔的神和悖逆犯罪的以色列人之間的鴻溝,竟然可以奇妙地安然度過。這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永遠是令他們肅然起敬的奇事(創32:30;出3:6,19:21,20:19,33:20;士6:22-23,13:22)。二千多年以來,以色列人被分散在萬國之中,他們仍能保存可辨識的身分,實在是歷史上極不平常的現象。

申 4:34 有哪一個神明會做像上主─你們的上帝在埃及為你們所做的事,敢於把一個民族從另一個國家搶救出來,成為自己的子民?你們親眼看見他運用大能大力,降瘟疫燃戰火,顯神蹟行奇事,叫這些驚人的事發生。
申 4:35 上主對你們顯示這些,是要證明惟有他是上帝;除了他,沒有別的神。
申 4:36 他使你們聽見從天上發出的聲音,以此來管教你們,又使你們在地上看見他神聖的火燄,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
申 4:37 他因為愛你們的祖先,就揀選你們,運用自己的大能大力,親自領你們出埃及。
申 4:38 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把那些比你們強大的民族趕出去,為著要領你們進去,把他們的土地賜給你們。今天你們還擁有這塊土地。
申 4:39 所以,你們要記住,不可遺忘,天地間惟有上主是上帝;他以外,沒有別的神。
申 4:40 今天,我把他的法律誡命頒佈給你們;你們要遵行。這樣,你們和你們的子孫必定事事順利。你們將繼續住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作為永久產業的這塊土地上。」

約旦河東岸的庇護城
 
4:41-43設立逃城的記載,不是記錄摩西的話,而是以第三人稱來敘述。參照民數記35:1-14,便知道摩西在此是執行上主的命令。約但河東分定了三座城,一座在北區、一座在中區、一座在南區。誤殺人的逃到這些逃城,就能受到庇護(參19:1-13)。在游牧民族的社會中,報血仇的做法,可以產生嚇阻作用。但定居以後,便必須依照正當的法律程序施行審訊。法律程序還未確立之前,類似的游牧規條是有需要的。 
申 4:41 後來,摩西在約旦河東岸指定三座城作庇護城。
申 4:42 這種城是為那些由於過失、不是故意殺人的人設立的。這種人可以躲進庇護城,不被處死。
申 4:43 摩西在呂便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曠野高原上的比悉城,在迦得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基列的拉末城,在瑪拿西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巴珊的哥蘭城,作庇護城。

頒佈上帝的法律
申 4:44 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上帝的法律。
申 4:45-46 他們從埃及出來,到約旦河東岸伯‧比珥城對面的山谷後,摩西給他們頒佈了這些法律和規例。這地是從前定都在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的土地。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擊敗了他,
申 4:47 佔領他和巴珊王噩的土地。這兩個亞摩利王的土地都在約旦河東岸,
申 4:48 南自亞嫩河邊的亞羅珥到北邊的西連山,就是黑門山。
申 4:49 這塊土地也包括約旦河東岸的整個地區,南邊到死海,東邊到比斯迦山山腳。

2011年2月6日 星期日

申命記 3:1-29

申命記 3:1-29 現代中文譯本
以色列人征服巴珊王(民 21:31-35)
申 3:1 「接著,我們再往北,向巴珊地區推進。巴珊王噩率領他的全軍在以得來城附近迎戰。
申 3:2 上主對我說:『你們不要害怕。我要把他、他的人民,和他的土地都交在你們手中。從前你們怎樣對待那定都在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現在也要照樣對待巴珊王。』
申 3:3 「於是,上主─我們的上帝也把巴珊王噩和他的人民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把他們都消滅了,連一個也沒有留下。
申 3:4 同時,我們佔領了他所有的城鎮,沒有一座不佔領。我們也佔領了巴珊王噩統治的整個亞珥歌伯地區,一共是六十座城;
申 3:5 這些城都設有鞏固的防禦:有高牆、城門,和門閂。我們也佔領了其他一些沒有城牆的村莊。
申 3:6 我們毀滅了所有的城鎮,把城裏的人,不分男女老幼,通通殺光,像從前我們毀滅希實本的西宏王所有的城鎮一樣。
申 3:7 我們搶走牲畜,洗劫城鎮。
申 3:8 「那時,我們從兩個亞摩利王的手裏把約旦河東岸的土地奪過來,從南部的亞嫩谷直到北部的黑門山。
申 3:9 西頓人叫黑門山為西連;亞摩利人叫它示尼珥。
申 3:10 我們佔領了巴珊王噩所有的城鎮,包括平原各城鎮、基列,和巴珊整個地區,東面到撒迦和以得來城。」
申 3:11 噩王是最後一個利乏音人。他的棺材是用石頭造的,按照通常的尺寸,長約四公尺,寬兩公尺。在亞捫人的拉巴城裏還能夠看到這具棺材。

定居約旦河東岸的各支族(民 32:1-42)
申 3:12 「我們佔領這片土地後,我把亞嫩谷附近的亞羅珥城以北地區和基列一部分山區,以及這地區的城鎮,分配給呂便和迦得支族。
申 3:13 我又把基列其餘的地區和巴珊王噩的整個地區分配給瑪拿西半支族。」(巴珊地區又叫利乏音地。
申 3:14 瑪拿西的半支族睚珥佔領整個亞珥歌伯地區,也就是巴珊地區,從那裏延伸到跟基述和瑪迦鄰接的地方。睚珥用自己的名字叫這些城鎮;到今天,這些城鎮仍然以睚珥為名。)
申 3:15 「我把基列分配給瑪拿西支族的瑪吉宗族,
申 3:16 把基列到亞嫩谷的一塊土地分配給呂便和迦得支族。他們南部的邊界在亞嫩谷中央,北部的邊界是雅博河,其中一部分跟亞捫人的邊界相鄰接。
申 3:17 他們西部的界限延伸到約旦河,從北邊的加利利湖到南邊的死海,東到比斯迦山山腳。
申 3:18 「那時,我給他們下列的指示:『上主─我們的上帝把約旦河東岸的土地賜給你們,使你們佔有這塊地。現在,你們要把隊伍裝備起來,派他們作以色列各支族的先鋒部隊,渡過約旦河,幫助各支族佔領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
申 3:19 只有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牲畜(我知道你們有許多牲畜)可以留在我分配給你們的城鎮。
申 3:20 要援助你們的同胞以色列人,支援他們佔領上主所賜約旦河西岸的土地,直到上主使他們在那裏安居,像他使你們在這裏安居一樣。那時,你們就可以回到我分配給你們的這塊土地上。』
申 3:21 「然後,我指示約書亞,說:『你已經親眼看到上主─你們的上帝對西宏和噩兩個王所做的一切事;他也要照樣對待你們將要佔領的其他國家的王。
申 3:22 你們不要怕他們,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要為你們作戰。』」

摩西不得進入迦南
申 3:23 「那時,我祈求上主:
申 3:24 『至高的上主啊,我知道你向我顯示的不過是你偉大、奇妙作為的開始。天地間沒有其他神明能夠做你所做的大事!
申 3:25 上主啊,求你准我過約旦河,去看看那邊肥沃的土地、壯麗的山區,和黎巴嫩山。』
申 3:26 「但是由於你們的緣故,上主向我發怒,不聽我的祈求。他對我說:『夠了,夠了,不要再提起這件事!
申 3:27 你上比斯迦山頂去,從那裏眺望東西南北四方。你要仔細觀望,因為你不能渡過約旦河。
申 3:28 你要指導約書亞,堅定他的心志,使他勇敢,因為他將率領人民渡河,佔領你所看到的土地。』
申 3:29 「於是,我們留在伯‧比珥對面的山谷。」

2011年2月5日 星期六

申命記 2:1-37

申命記 2:1-37 現代中文譯本
在曠野流浪
申 2:1 「後來,我們遵照上主的命令轉移方向,進入往紅海去的曠野。我們在以東山區繞了一段很長的時間。
申 2:2 「後來,上主告訴我,我們已經在山野地區繞圈子繞夠了,應該往北走。
申 2:3 併於上節
申 2:4 他要我把以下的話指示你們:『你們將經過以東山區,就是你們的遠親以掃後代的地區。雖然他們怕你們,你們卻要小心,
申 2:5 不可向他們挑戰;因為我不把這塊土地賜給你們,連你們立足的地都不給。我已經把以東賜給以掃的後代。
申 2:6 你們可以向他們買食物和飲料。』
申 2:7 「要知道,上主─你們的上帝怎樣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你們在那遼闊曠野流浪的時候,他照顧你們。四十年來,他與你們同在,你們並沒有缺少甚麼。
申 2:8 「於是,我們繞過以東,就是我們遠親以掃後代的地區,從以拉他和以旬‧迦別到死海的路,往東北向摩押曠野推進。
申 2:9 上主對我說:『你們不可打擾摩押人,或向他們挑戰。我已經把亞珥城賜給羅得的後代;我不把他們的土地給你們。』」
申 2:10 從前有一高大強悍的種族住在亞珥城;他們人口眾多,體格跟亞衲族人同樣高大。
申 2:11 他們跟亞衲人一樣,被稱為利乏音人,但是摩押人叫他們以米人。
申 2:12 何利人曾經住在以東;以掃的後代把他們趕走,消滅了他們的國家,定居在那裏,就像後來以色列人從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把敵人趕走一樣。
申 2:13 「後來,我們遵照上主的命令過了撒烈溪;
申 2:14 那是在我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後的第三十八年。按照上主所發的誓,那一代的戰士都死光了。
申 2:15 上主不斷地敵對他們,直到把他們都消滅了。
申 2:16 「他們都死了以後,
申 2:17 上主對我們說:
申 2:18 『今天,你們要由亞珥城穿過摩押的地區。
申 2:19 然後你們將接近羅得後代亞捫人的地區;但是你們不可打擾亞捫人,或向他們挑戰。我已經把這塊土地賜給羅得的後代;我不把這塊土地給你們。』」
申 2:20 這塊土地又叫利乏音地,因為原來的居民是利乏音人。亞捫人叫他們散組明。
申 2:21 他們的體格跟亞衲族人一樣高大,人口眾多,是強悍的民族。但是上主消滅了他們;亞捫人就佔領了那片土地,在那裏定居。
申 2:22 上主曾經為以掃的後代─以東人成就了同樣的事。他消滅住在以東山區的何利人;以東人就佔領那片土地,在那裏定居,一直到今天。
申 2:23 那些從克里特島來的人曾經住在地中海沿岸;他們消滅了原住民亞衛人,佔有他們的土地,直到南部的迦薩城。
申 2:24 「我們經過摩押後,上主告訴我們:『現在你們要出發,渡過亞嫩河。我把定都在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他的土地都交在你們手中。你們要跟他作戰,佔領他的土地。
申 2:25 從今以後,我要叫天下人都怕你們。他們一聽到你們的名字就要驚惶顫抖。』」

以色列人擊敗希實本王(民 21:21-30)
申 2:26 「後來,我從基底莫曠野派使者到希實本見西宏王,用友善的話對他說:
申 2:27 『請准許我們經過你們的領土。我們只走你們的大路,一直走過去,不離開大路。
申 2:28 我們願意出錢向你們買食物和飲水。我們只需要經過你們的領土,
申 2:29 渡過約旦河,進入上帝要賜給我們的土地。住在以東的以掃後代和住在亞珥城的摩押人都准許我們經過他們的領土。』
申 2:30 「但是,西宏王不准我們經過他的領土。上主─我們的上帝使他頑固倔強,好讓我們擊敗他,佔領他的土地;到今天我們仍然佔有這塊土地。
申 2:31 「後來,上主對我說:『看哪,我已經把西宏王和他的國土交給你們了。你們要上去佔領。』
申 2:32 西宏率領全軍在雅雜城迎戰。
申 2:33 但是上主─我們的上帝把他們全部交給我們。我們殺死了他、他的兒子們,和所有的戰士。
申 2:34 我們又佔領、摧毀每一個城市,把城裏的人,不分男女老幼,通通殺光,一個也沒有留下。
申 2:35 我們搶走牲畜,洗劫城鎮。
申 2:36 上主─我們的上帝讓我們佔領了所有的城鎮,從亞嫩谷邊緣的亞羅珥,到山谷中央的城鎮,一直到基列,全都攻下。
申 2:37 但是照上主─我們上帝的禁令,我們沒有接近亞捫人的國土或雅博河兩岸,也沒有走過山區的任何城鎮。」

2011年2月4日 星期五

申命記 1:1-46

申命記 1:1-46 現代中文譯本
序言
申 1:1 本書是摩西的語錄。當以色列人民在約旦河東岸的曠野,在巴蘭城和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諸城之間、疏弗附近的約旦谷,摩西向他們說了以下的話。
申 1:2 (從何烈山經由以東山區到加低斯‧巴尼亞需要十一天的旅程。)
申 1:3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摩西把上主命令他說的一切話轉告他們。
申 1:4 那時,以希實本為首都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以亞斯他錄、以得來為首都的巴珊王噩都被擊敗了。
申 1:5 摩西在約旦河東岸的摩押地向以色列人解釋上主的法律。他說:
申 1:6 「我們還在何烈山的時候,上主─我們的上帝對我們說:『你們已經在這山上住得夠久了。
申 1:7 現在你們要拆營,向前移動。你們要進入亞摩利人的山區和附近各地區─就是約旦谷、低地、高原、南部區域,和地中海沿岸,也就是說,你們要進入迦南、黎巴嫩,和從那裏延伸到幼發拉底河一帶的土地。
申 1:8 這一片土地就是我─上主應許要給你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們後代的土地。你們要進去,佔有這一片土地。』」

摩西指派審判官(出 18:13-27)
申 1:9 摩西對人民說:「我們還在何烈山的時候,我告訴過你們:『我不能夠單獨肩負領導你們的責任。
申 1:10 上主─你們的上帝已經使你們人口增加,像天空的星星那樣多。
申 1:11 願上主─你們祖先的上帝按照他自己的諾言使你們的人口再增加千倍,使你們興盛。
申 1:12 但是我一個人怎能承擔你們的瑣碎事務,負起替你們排難解紛的責任呢?
申 1:13 你們要從各支族選出一些有智慧、有才幹、有經驗的人來,我要委派他們管理你們。』
申 1:14 你們曾經同意該這樣做。
申 1:15 因此,我委派了各支族選出的那些有智慧、有經驗的人來管理你們:有的負責管一千人,有的管一百人,有的管五十人,有的管十人。我又為各支族指派其他官員。
申 1:16 「當時,我指示他們說:『你們要處理民間的訴訟。無論是同胞間的訟案,或牽涉到你們中間外僑的訟案,你們都要公正審判。
申 1:17 你們要公正無私,無論地位高低,都不徇情面,以平等對待。不要怕任何人,因為你們是替上帝審判的。倘若你們有困難的案件,可以提到我這裏來,由我處理。』
申 1:18 當時,我也把其他該做的事都指示了你們。」

派人偵察迦南地(民 13:1-33)
申 1:19 「我們遵從上主─我們上帝的命令,離開了何烈山,經過那一片可怕的曠野,前往亞摩利人的山區。我們來到加低斯‧巴尼亞的時候,
申 1:20 我曾經對你們說:『現在,你們已經到了亞摩利人的山區,就是上主─我們的上帝,賜給我們的土地。
申 1:21 看哪,這塊土地就在眼前。你們要遵照上主─我們祖先的上帝所命令的上去佔領,不要躊躇,不要害怕。』
申 1:22 「但是你們來見我,向我建議說:『我們要先派人去偵察那塊土地,叫他們回來報告該走的路線和要攻取的城鎮。』
申 1:23 「我認為這樣做不錯,就從每一支族各選一人,一共選出十二個人。
申 1:24 他們進入山區,一直到以實各谷去偵察。
申 1:25 他們帶回當地的果子,報告說,上主─我們的上帝賜給我們的是非常肥沃的土地。
申 1:26 「但是,你們背叛上主─你們上帝的命令,不肯進入那土地。
申 1:27 你們發牢騷說:『上主恨我們!他領我們出埃及是要把我們交給亞摩利人,讓他們消滅我們。
申 1:28 我們何必進去呢?探子的報告使我們非常害怕。他們說,當地的居民比我們高大強悍;居民住在堅固的城裏,城牆高聳入雲。他們還在那裏看到亞衲族巨人。』
申 1:29 「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怕他們。
申 1:30 上主─你們的上帝要帶領你們,為你們打仗,像從前一樣。你們親眼看見他在埃及
申 1:31 和曠野為你們所做的一切。他帶領你們一路平安到了這地方,好像父親帶領自己的兒子一樣。』
申 1:32 但是,不管我怎麼說,你們總是不肯信靠上主─你們的上帝。
申 1:33 雖然如此,這位上主始終走在你們前面,為你們尋找安營的地方。他夜間用火柱,白天用雲柱,帶領你們的旅程。」

上主懲罰以色列人(民 14:20-45)
申 1:34 「上主聽見你們的埋怨,非常忿怒,發誓說:
申 1:35 『你們這邪惡的一代,誰也不能進入我應許賜給你們祖先那肥沃的土地;
申 1:36 只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可以進去。因為他一心一意跟隨我;我要把他走過的土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
申 1:37 由於你們的緣故,上主也向我發怒。他說:『摩西呀,連你也不能進入那塊土地。
申 1:38 但是你的助手,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進去;你要幫助他堅強起來。他要率領以色列人佔領那塊土地。』
申 1:39 「接著,上主對我們說:『那些今天還不能分辨是非的小孩子,你們以為會被敵人搶去的,反而要進入那塊土地。他們要佔領那塊土地;我要把它賜給他們。
申 1:40 至於你們這些人,你們要轉回頭,要回到通往紅海路上的曠野去。』
申 1:41 「你們回答:『摩西呀,我們得罪了上主!現在我們要遵從上主─我們上帝的命令,上去攻打。』於是你們每一個人都武裝起來,準備作戰,以為輕易可以佔領那山區。
申 1:42 「但是,上主對我說:『你要警告他們,不要上去攻打,免得被敵人擊敗,因為我不與他們同在。』
申 1:43 我把上主的話轉告你們,你們卻不理會。你們背叛他,心高氣傲地向山區進軍。
申 1:44 住在那山區的亞摩利人像蜂群一樣出來迎戰。他們追擊你們,追到以東山區的何珥瑪,在那裏擊敗了你們。
申 1:45 那時候你們哭求上主,求他幫助;但是他不肯聽你們的哀求,不理會你們。」

在曠野流浪
申 1:46 「我們在加低斯住了一段漫長的時間。」

申命記簡介

申命記簡介
申命記主題綜覽
名稱
希伯來聖經是以開頭的字「這些話」(希伯來文是 Debarim)來命名申命記這本書,基督教會的聖經命名為「申命記」,是取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名稱 Deuteronomion,意指「第二律法」,猶太人則稱之為「律法的重述」。英文直接從希臘文翻譯,叫 Deuteronomy。中文聖經取希臘文 deutero (意思是二,中文取其重申)和 nomos (意為律法,誡命)定名為申命記,和本書主旨相吻合,就是重申誡命給以色列新生的一代。

約西亞王18年(主前621年),因為修理聖殿而發現律法書,由大祭司希勒家交給書記沙番,沙番念給王聽,王就撕裂衣服,向上帝哭泣哀求,並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與他們立約要遵守這律法書上的話(見列王記下22:3-23:3)。因為王與眾民的立約,是一件關涉律法書的問題,這才開始了聖經正典的觀念,這也是律法正典的開端。不過,當時所說的律法書,並不是全部律法的五卷,乃是現今申命記的一部分。約西亞王的因著本書得著鼓勵,而倡導靈性復興運動。
本書不僅是重述律法,更是摩西教導的歷史記錄。申命記與詩篇同為舊約中,最多被新約引用的書卷;耶穌面對試探時,所用敵擋撒但的話,都是出自申命記(申8:3; 6:16; 10:20),超過八十次之多。

作者
猶太傳統認定摩西是本書的作者。「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及至寫完了。」(申31:24)
年代
出埃及後第四十年,以色列人終於來到耶利哥對岸的摩押平原,他們將有一位新領袖帶領百姓渡過約旦河去獲取應許之地。年邁的摩西知道自己不能進去,臨終時對他們說了許多勸勉的話,寫在申命記裏面。
目的
申命記主要包含了摩西在摩押平原最後向百姓的幾篇講辭。由於與摩西一同離開埃及的那一代人已死光(除了迦勒和約書亞),摩西面對著準備入迦南的新一代,便語重心長的提醒和勸戒他們。本書主要目的乃是顯明摩西要在曠野長大的選民重溫神與以色列所立過的盟約,透過迦南地的背景重新解釋律法的精義,提醒選民進入迦南以後,應如何遵行神的律法。有解經家曾說:「申命記主要為迦南地的選民作為永遠生活與福利的基礎。」

申命記的神學
申命記的文體和背後的中心思想,都給我們提供了線索,使我們得以明白申命記的基本神學—以色列的神耶和華的聖約。以色列最美好的神學思想,都從這個概念發展出來。聖約的體裁和語文,如何用來表達以色列對神的觀念。摩西的約所表達的,就是大君王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立約,祂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祂的子民。舊約聖約的語言,都和近東條約的語言,在字源或字義上相平行。耶和華被尊為君王、主宰、審判官、戰士,以色列則是祂的僕人,必須負起「聽從」和「事奉」的責任。
有了這個背景,我們就可以探索申命記的主要神學思想。
1. 耶和華是聖約的主
耶和華是萬有的主,有權要求子民效忠。祂是烈火,是忌邪的神(4:24)。「忌邪」也可譯作「熱心」。它的意思,就是神熱心保全祂自己的獨一和聖潔,絕不把祂的主權,和別神分享。跪拜偶像和不專的效忠,祂必審判。
2.耶和華是歷史的主
耶和華把以色列從埃及拯救出來,又在曠野保佑他們平安,為要成就祂向他們列祖所應許的話,是申命記的教訓。萬有的主耶和華,也是歷史的主宰。祂掌管歷史的發展,來成就祂的旨意。族長的記述一再強調,神應許以色列人的列祖,要使他們眾多的子孫,住在祂將要賜給他們的地(創12:1-7,13:14-17,15:5,18-21)。
3.以色列是與上帝立約的選民
對以色列來說,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神這位大宗主。世上其他一切勢力,不是從祂得著權柄,就是反抗祂的統治。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句話,可以當作一個宣告︰全世界都在一個大君統治之下。而以色列就是分別出來,完全效忠於這位大宗主。是以他有責任服從盟約的條款。
以色列既要全心獻身耶和華,其生活方式就必須是分別為聖的表彰。以色列所以為聖,並不是因為過了聖潔的生活。他所以為聖,是因為耶和華將他分別出來歸祂自己。以色列過這種生活的目的,是要表現分別為聖的身分。生活的每一個細節都要和他的分別為聖息息相關。不論是個人還是國家,對神都有責任。
4.以色列僅敬拜聖約之主
申命記強調,敬拜是個人的、是屬靈的。愛心和感謝的心,是一切的基礎。內在的態度,比外表的行為重要得多。申命記中明明的要求,以色列人必須愛耶和華。

2011年2月3日 星期四

民數記 36:1-13

民數記 36:1-13 現代中文譯本
承業女子的結婚條例
民 36:1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孫,也就是瑪吉的兒子基列宗族的家長們,去見摩西和其他領袖,
民 36:2 說:「上主曾命令你們用抽籤的方法把土地分給以色列人,也命令你們把我們親屬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女兒們。
民 36:3 可是,如果她們嫁給別支族的人,她們的產業就要屬於那支族的了。這樣,我們抽籤所得到的土地就會減少。
民 36:4 到了禧年,所有賣出去的產業都要歸還原有的主人;西羅非哈女兒的產業就永遠屬於她們丈夫的那支族,而我們的支族反而永遠失去了那份產業。」
民 36:5 於是摩西把上主的命令轉告以色列人。他說:「瑪拿西支族的人所說的話是對的。
民 36:6 所以上主吩咐,說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可自由選擇配偶,但只能在本支族內選擇。
民 36:7 每一個以色列人的產業必須留在本支族內。
民 36:8 以色列各支族中,任何繼承產業的女子,必須嫁給同支族的人。這樣,以色列人就會繼承祖宗所傳下來的產業,
民 36:9 產業就不至於從一支族轉移到另一支族去;每支族應該保留本族的產業。」
民 36:10 於是,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遵照上主命令摩西的話,嫁給她們的堂兄弟。
民 36:11 併於上節
民 36:12 她們都在約瑟的兒子瑪拿西支族內找到配偶。她們的產業也就保留在她們父親的支族內。
民 36:13 以上是上主在耶利哥對岸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藉著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規例和條文。

2011年2月2日 星期三

民數記 35:1-34

民數記 35:1-34 現代中文譯本
分配給利未人的城
民 35:1 上主在耶利哥對岸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對摩西說:
民 35: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要他們從所得到的產業中,分給利未人一些城鎮和周圍的草場。
民 35:3 這些城鎮要歸利未人所有,讓他們住在那裏;草場是給他們作牧放牛群和其他牲畜之用。
民 35:4 草場從城牆四周的外圍伸展四百五十公尺,
民 35:5 也就是以城為中心,每邊各有九百公尺的一個四方形區域。
民 35:6 你們要給利未人六座庇護城,讓因過失殺人的人可以逃到那裏求庇護。此外,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民 35:7 連城周圍的草場,一共四十八座城。
民 35:8 每支族應給利未人多少城是根據他們土地的大小決定的。」

庇護城 (申 19:1-13 書 20:1-9)
民 35:9 上主命令摩西
民 35:10 告訴以色列人說:「你們渡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以後,
民 35:11 必須選擇庇護城,使因過失殺人的人可以逃到那裏,
民 35:12 躲避被殺者的親戚前來尋仇。一個人被控犯殺人罪,若沒有經過公開審判不准判處死刑。
民 35:13 你們要選六座城,
民 35:14 三座在約旦河東岸,三座在迦南地。
民 35:15 這些城要給以色列人以及暫時和長久居住的外僑作庇護城,任何因過失殺人的可以逃避到那裏去。
民 35:16-18 「但是,如果有人用武器殺人,不管用的是鐵器、石器,或木器,就是犯了殺人罪,必須處死。
民 35:19 死者的至親要親自處死兇手;他一找到兇手,就要殺死他。
民 35:20 「如果有人憎恨某人,把他推倒,使他跌死,或丟東西砸死他,
民 35:21 或用拳頭打死他,那人就犯了殺人罪,必須處死。死者的至親要親自處死兇手;他一找到兇手,就要殺死他。
民 35:22 「但是,若有人無意間誤殺了跟他毫無仇恨的人,不管是他把人推倒,還是丟東西砸死了人,
民 35:23 或是沒有看見時丟了一塊石頭打死了他無意傷害的人,而那人並不是他的仇人,
民 35:24 在這種情形下,會眾應該保護那誤殺者,不應該袒護前來替死者報仇的親屬。
民 35:25 會眾要救那誤殺者脫離死者的親屬,把他送回到他逃亡去的那座庇護城。他必須住在那裏,一直到現任的大祭司去世。
民 35:26 可是那誤殺者若離開了庇護城,
民 35:27 死者的親屬找到了他而殺死他,不算有罪。
民 35:28 誤殺者必須留在庇護城,等大祭司死後才可以回家。
民 35:29 你們和你們的後代無論住在哪裏都要遵守這條例。
民 35:30 「有人被控犯謀殺罪,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才可以判處死刑;只有一個證人不足以構成殺人罪案。
民 35:31 殺人者必須償命,不能用金錢賠償而逃避懲罰。
民 35:32 如果有人逃到庇護城,不可向他收取贖金,准他在大祭司死前回家。
民 35:33 如果准他這樣,就是玷污了你們所住的土地。殺人就是玷污土地;除非殺人者償命,沒有其他辦法可使行兇的場所潔淨。
民 35: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的土地;因為我是上主,我住在以色列人當中。」

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

民數記 34:1-29

民數記 34:1-29 現代中文譯本
迦南的地界
民 34:1 上主吩咐摩西
民 34:2 把以下的指示告訴以色列人;他說:「你們進入我要賜給你們的迦南地以後,你們的地界是這樣:
民 34:3 南邊從尋曠野沿著以東邊界伸展,就是從死海南端的東邊開始,
民 34:4 轉向南方的亞克拉濱隘口,經過尋,一直向南到加低斯‧巴尼亞,然後向西北方到哈薩‧亞達,再到押捫,
民 34:5 從那裏轉向埃及邊界的山谷,到地中海為止。
民 34:6 「西邊的地界是地中海。
民 34:7 「北邊的地界從地中海到何珥山,
民 34:8 再到哈馬隘口,又延伸到西達達和
民 34:9 西斐崙,到哈薩‧以難為止。
民 34:10 「東邊的地界從哈薩‧以難到示番,
民 34:11 然後往南到亞延東邊的利比拉,再到加利利湖東岸的山丘,
民 34:12 然後沿約旦河南下到死海。「這就是你們土地四圍的邊界。」
民 34:13 於是,摩西對以色列人說:「這就是你們要抽籤分得的土地,是上主分配給九個半支族的土地。
民 34:14 呂便、迦得兩支族,和瑪拿西半支族已經得到他們的產業,按照他們的家族分配,
民 34:15 在約旦河東耶利哥對岸的土地。」

負責分地的領袖
民 34:16 上主對摩西說:
民 34:17 「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要為人民分配土地。
民 34:18 每支族要派一個領袖協助他們。」
民 34:19-28 以下是上主所選用的人:
猶大支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
西緬支族:亞米忽的兒子示母利
便雅憫支族:基斯倫的兒子以利達
但支族:約利的兒子布基
約瑟的子孫瑪拿西支族:以弗的兒子漢聶
以法蓮支族:拾弗但的兒子基母利
西布倫支族:帕納的兒子以利撒番
以薩迦支族:阿散的兒子帕鐵
亞設支族:示羅米的兒子亞希忽
拿弗他利支族:亞米忽的兒子比大黑
民 34:29 以上是上主指定為以色列人分配迦南土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