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申命記 16:1-22

申命記 16:1-22 現代中文譯本
逾越節的條例(出 12:1-20)
申 16:1 「你們必須在亞筆月守逾越節,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因為他曾經在這月的一個夜晚救你們出了埃及。
申 16:2 你們要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在那裏宰殺牛羊,作為逾越節的祭牲獻給他。
申 16:3 逾越節的食物不可有發酵的。你們必須吃無酵餅七天,正像當年你們匆匆忙忙離開埃及,吃了無酵餅一樣。這種餅又叫苦難餅;你們要吃,好使你們終生記念出埃及、脫離苦難的那一天。
申 16:4 這七天,你們境內的每一家都不准有任何酵母;第一晚所宰牲畜的肉要在當晚吃完。
申 16:5-6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宰逾越節的祭牲,不可在他要賜給你們的其他土地上宰殺。宰殺要等太陽下山以後,就是出埃及的時間進行;
申 16:7 要在他所選定的敬拜場所煮祭肉,吃祭肉,第二天早晨就回家去。
申 16:8 你們要再吃無酵餅六天;第七天要聚集敬拜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可工作。」

收穫節的條例(出 34:22 利 23:15-21)
申 16:9 「你們要從收割那一天起,算七個禮拜,
申 16:10 然後守七七收穫節,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你們要照著他所賜的收成,帶著你們自願獻上的祭物來獻給他。
申 16:11 你們要跟你們的兒女、奴婢、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和寡婦等,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一起慶祝。
申 16:12 你們必須切實遵守這些條例;不可忘記你們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

住棚節的條例(利 23:33-43)
申 16:13 「你們儲藏五穀和新酒以後,要守住棚節七天。
申 16:14 你們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寡婦,要一起慶祝。
申 16:15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守住棚節七天,表示尊敬。大家要歡樂;因為上主使你們豐收,使你們所做的一切都順利。
申 16:16-17 「全國所有的男人要一年三次,就是逾越節、七七收穫節、住棚節,到上主所選定的場所敬拜他。每一個人要照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的福份,盡自己的能力,帶禮物奉獻給他。」

委派審判官及其他官員的條例
申 16:18 「你們要從各支族中,為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城鎮委派審判官和其他官員。這些人必須以公平審判人民,
申 16:19 要公正無私,不濫用職權;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明理的人盲目,使公正的人顛倒是非。
申 16:20 你們要公平正直地執法。這樣,你們就能擁有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長久住在那裏。
申 16:21 「你們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建造祭壇的時候,不可在旁邊豎立亞舍拉女神的木柱,
申 16:22 也不可豎立石柱來拜,因為那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所憎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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