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3日 星期四

民數記 36:1-13

民數記 36:1-13 現代中文譯本
承業女子的結婚條例
民 36:1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孫,也就是瑪吉的兒子基列宗族的家長們,去見摩西和其他領袖,
民 36:2 說:「上主曾命令你們用抽籤的方法把土地分給以色列人,也命令你們把我們親屬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女兒們。
民 36:3 可是,如果她們嫁給別支族的人,她們的產業就要屬於那支族的了。這樣,我們抽籤所得到的土地就會減少。
民 36:4 到了禧年,所有賣出去的產業都要歸還原有的主人;西羅非哈女兒的產業就永遠屬於她們丈夫的那支族,而我們的支族反而永遠失去了那份產業。」
民 36:5 於是摩西把上主的命令轉告以色列人。他說:「瑪拿西支族的人所說的話是對的。
民 36:6 所以上主吩咐,說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可自由選擇配偶,但只能在本支族內選擇。
民 36:7 每一個以色列人的產業必須留在本支族內。
民 36:8 以色列各支族中,任何繼承產業的女子,必須嫁給同支族的人。這樣,以色列人就會繼承祖宗所傳下來的產業,
民 36:9 產業就不至於從一支族轉移到另一支族去;每支族應該保留本族的產業。」
民 36:10 於是,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遵照上主命令摩西的話,嫁給她們的堂兄弟。
民 36:11 併於上節
民 36:12 她們都在約瑟的兒子瑪拿西支族內找到配偶。她們的產業也就保留在她們父親的支族內。
民 36:13 以上是上主在耶利哥對岸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藉著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規例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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