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申命記 23:1-25

申命記 23:1-25 現代中文譯本
禁止加入上主聚會的條例
申 23:1 「生殖器損傷或被閹割的人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
申 23:2 「私生子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他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
申 23:3 「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他們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
申 23:4 因為你們出埃及時,他們不供給你們旅程上所需要的糧食和水,並且從美索不達米亞的比奪城,雇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詛咒你們。
申 23:5 但是上主─你們的上帝不聽巴蘭的話,反而把詛咒轉為祝福,因為他愛你們。
申 23:6 你們有生之日不可為他們尋求平安和繁榮。
申 23:7 「你們不可輕視以東人,因為他們是你們的親族。你們不可輕視埃及人,因為你們曾經寄居在他們的土地上。
申 23:8 這些人的第三代子孫可以加入上主的聚會。」

保持軍營潔淨的條例
申 23:9 「你們在戰地紮營的時候,要遠避任何使你們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事。
申 23:10 如果有人在晚間因夢遺而不潔淨,他就得離開軍營,留在營外。
申 23:11 黃昏時,他必須洗澡,到太陽下山才可以回營。
申 23:12 「你們要在軍營外面指定一個解手的地方。
申 23:13 在裝備中要有一把鍬子,便溺時可以挖洞,然後把排泄物掩蓋。
申 23:14 你們的軍營必須保持禮儀上的潔淨;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與你們同在營裏,保護你們,使你們戰勝敵人。你們不可做不潔淨的事,以致上主離棄你們。」

其他條例
申 23:15 「如果有奴隸逃離主人,要求你們的保護,你們不可把他送回他主人那裏。
申 23:16 他可以自由選擇喜歡居住的地方;你們不可虐待他。
申 23:17 「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
申 23:18 賣淫得來的錢不可拿到上主─你們上帝的殿宇還願。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寺廟孌童和娼妓。
申 23:19 「你們借錢、糧食,或其他東西給以色列同胞,不可計算利息。
申 23:20 借給外族人可以計算利息,借給以色列同胞就不可。你們遵守這規定,上主─你們的上帝就會在你們將佔領的那片土地上事事賜福給你們。
申 23:21 「你們向上主─你們的上帝許願,不可拖延不還。上主要追討你們所許的願;不還願就是犯罪。
申 23:22 不向上主許願不算是罪,
申 23:23 但是自動許願一定要還願。
申 23:24 「你們經過別人的葡萄園,可以隨便吃園中的葡萄,但是不可把葡萄裝在籃子裏帶走。
申 23:25 你們經過別人的麥田,可以用手摘麥穗來吃,但是不可用鐮刀去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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