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4:1-49 現代中文譯本
這一章很清楚表明聖約的作者是上帝(4:1,2,5,10),以及上帝過去在以色列歷史中的作為;又提到了聖約的條款,勸告以色列人務要遵守;祝福咒詛等制裁條約、見證(4:26),和將聖約傳授給下一代的責任(4:10),都有說明。
摩西勸以色列人服從
申 4:1 後來,摩西勸勉以色列人說:「你們要聽從我教導你們的法律和規例,這樣,你們才能生存,並且擁有上主─你們祖先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土地。
摩西把上主的律例典章教訓給人民,又勸勉他們聽從遵行。順命便能蒙福,如此他們便能生存,並且得地為業。這裡所講的生存,是指肉體的生命。相反,悖逆帶來的結果,是死亡和毀壞。我們稱這樣的原則為「申命原則」,因為申命記多次作出這樣的聲明,舊約其他地方,也屢次直接間接地提到。換言之,摩西清楚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能夠生存,乃是基於上主的聖約。
申 4:2 我的命令你們不可增減。你們必須遵行我所傳授上主─你們上帝的誡命。
申 4:3 你們親眼看見過上主在批珥山所做的事。他在那裏消滅了所有拜巴力的人,
申 4:4 只有你們這些對上主忠誠的人到今天還活著。
申 4:5 「我遵照上主─我的上帝的命令,把所有的法律規例都教導你們;你們在將要佔領的土地上必須遵守。
申 4:6 你們必須切實遵行;這樣就可以向異國人顯示你們的聰明智慧。他們一聽見這些法律,就會說:『這偉大國家的人民真是又聰明又有智慧呀!』
申 4:7 「無論多麼強大的國家都沒有一個神明跟它的國民接近,像上主─我們的上帝與我們親近一樣;我們呼求他,他就回答。
申 4:8 無論多麼強大的國家都沒有一種法律,像今日我教導你們的法律那樣公正。
申 4:9 你們要謹慎!在有生之日不可忘記親眼見過的事。你們要告訴你們的子孫,「法律(律例、典章)」(4:8)是提醒以色列人民在何烈山的經歷(參出埃及記19:16-19, 20:18-19)。 何烈山的經歷有兩個重點︰1.上主使他們知道祂的話語;2.以色列認識上主,雖然上主在西乃山從雲中對他們說話,祂卻沒有讓他們看見任何形像。這個經歷教訓以色列人民,他們所敬拜的神,不需使用任何形像來代表。總之,以色列有異於其他拜偶像的鄰邦(出20:3-6),以色列人民不可忘記這件事實。
申 4:10 當年你們曾經在何烈山山腳,站在上主─你們的上帝面前。那時,上主告訴我:『你要集合人民在一起。我要他們聽見我說的話,使他們學習終生敬畏我,並教導他們的兒女敬畏我。』
申 4:11 「這樣,你們都來了,站在山下。山上烏雲密佈,火燄沖天,上面冒出黑煙。
申 4:12 上主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他說話的聲音,卻看不見他的形像。
申 4:13 他向你們宣佈他與你們訂立的約,要你們遵行十條誡命。他把這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
申 4:14 上主命令我把法律規例都教導你們;要你們在進入並佔有那塊土地後,切實遵行。」
警告人民不可拜偶像
4:15-40這一段經文可說是第二條誡命的詳細註釋。上主沒有用肉眼可見的形像啟示自己,以色列人民也不可以造像來代表祂。若在這方面違背上主的誡命,會招來審判。
申 4:15 「上主在何烈山上,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的時候,你們沒有看見任何形像。為了自己的益處,你們要小心,
申 4:16 不可為自己鑄造任何形狀的偶像,無論是男是女,
申 4:17 是野獸或飛鳥,
申 4:18 是爬蟲或魚類,都不可以。
申 4:19 你們也不可陷於誘惑,去拜你們所見到天上的星體,就是太陽、月亮,或星星。上主─你們的上帝把這些給了其他的人,任由他們去拜。
申 4:20 但你們是上主從埃及、從熾烈的火爐裏搶救出來的。他領你們出來,要你們作他自己的子民,就像今天這樣。
申 4:21 由於你們的緣故,上主─你們的上帝向我發怒,發誓不准我渡過約旦河,進入他要賜給你們的那肥沃的土地。
申 4:22 我會死在這裏,不能渡過約旦河;但是你們就要過河,佔領那肥沃的土地。
申 4:23 你們要謹慎,不可忘記上主─你們的上帝與你們訂立的約。你們要遵行他的誡命,不可為自己鑄造上主所禁止的任何偶像。
申 4:24 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像熾烈的火燄;他不容忍任何跟他對立的神明。
申 4:25 「即使你們在那裏長久居住下來,有了子孫,也不可為自己鑄造任何形狀的偶像,以致犯罪。這在上主眼中是邪惡的,將激怒他。
申 4:26 今天,我呼喚天地前來作證,如果你們不聽從我,就會很快地從那土地上被消滅;你們不能夠在將過約旦河去佔領的那土地上長久定居。
申 4:27 上主要把你們驅散到各國,只有少數的人得以存留。
申 4:28 在那裏,你們要膜拜人用木頭和石頭雕刻的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偶像。
申 4:29 在那裏,你們要尋求上主─你們的上帝;如果你們專心一意尋求他,就會找到他。
申 4:30 你們遭遇災難、受盡痛苦的時候,終究要歸向上主,聽從他。
申 4:31 上主─你們的上帝是仁慈的上帝,他絕不丟棄你們,消滅你們;他不忘記他親自與你們祖先所訂立的約。
以色列憑甚麼,可以盼望回復到原來受祝福的地位呢?他們有兩個憑藉︰上主的憐憫(4:31)和他們是蒙揀選的民族(選民)。
申 4:32 「你們要查考歷史,從你們出生以前,一直追查到上帝在地上創造人類的時候。你們要查遍全世界。有誰見過或聽過這樣偉大的事?
申 4:33 有哪一民族像你們,聽見上帝在火燄裏向他們說話而仍然活著?
摩西質問百姓,創世以來除了以色列人民以外,還有哪個國家直接得到神存在的清楚明證,仍能繼續存活。和神直接接觸,是充滿危機的。如今聖潔的神和悖逆犯罪的以色列人之間的鴻溝,竟然可以奇妙地安然度過。這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永遠是令他們肅然起敬的奇事(創32:30;出3:6,19:21,20:19,33:20;士6:22-23,13:22)。二千多年以來,以色列人被分散在萬國之中,他們仍能保存可辨識的身分,實在是歷史上極不平常的現象。
申 4:34 有哪一個神明會做像上主─你們的上帝在埃及為你們所做的事,敢於把一個民族從另一個國家搶救出來,成為自己的子民?你們親眼看見他運用大能大力,降瘟疫燃戰火,顯神蹟行奇事,叫這些驚人的事發生。
申 4:35 上主對你們顯示這些,是要證明惟有他是上帝;除了他,沒有別的神。
申 4:36 他使你們聽見從天上發出的聲音,以此來管教你們,又使你們在地上看見他神聖的火燄,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
申 4:37 他因為愛你們的祖先,就揀選你們,運用自己的大能大力,親自領你們出埃及。
申 4:38 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把那些比你們強大的民族趕出去,為著要領你們進去,把他們的土地賜給你們。今天你們還擁有這塊土地。
申 4:39 所以,你們要記住,不可遺忘,天地間惟有上主是上帝;他以外,沒有別的神。
申 4:40 今天,我把他的法律誡命頒佈給你們;你們要遵行。這樣,你們和你們的子孫必定事事順利。你們將繼續住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作為永久產業的這塊土地上。」
約旦河東岸的庇護城
4:41-43設立逃城的記載,不是記錄摩西的話,而是以第三人稱來敘述。參照民數記35:1-14,便知道摩西在此是執行上主的命令。約但河東分定了三座城,一座在北區、一座在中區、一座在南區。誤殺人的逃到這些逃城,就能受到庇護(參19:1-13)。在游牧民族的社會中,報血仇的做法,可以產生嚇阻作用。但定居以後,便必須依照正當的法律程序施行審訊。法律程序還未確立之前,類似的游牧規條是有需要的。
申 4:41 後來,摩西在約旦河東岸指定三座城作庇護城。
申 4:42 這種城是為那些由於過失、不是故意殺人的人設立的。這種人可以躲進庇護城,不被處死。
申 4:43 摩西在呂便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曠野高原上的比悉城,在迦得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基列的拉末城,在瑪拿西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巴珊的哥蘭城,作庇護城。
頒佈上帝的法律
申 4:44 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上帝的法律。
申 4:45-46 他們從埃及出來,到約旦河東岸伯‧比珥城對面的山谷後,摩西給他們頒佈了這些法律和規例。這地是從前定都在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的土地。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擊敗了他,
申 4:47 佔領他和巴珊王噩的土地。這兩個亞摩利王的土地都在約旦河東岸,
申 4:48 南自亞嫩河邊的亞羅珥到北邊的西連山,就是黑門山。
申 4:49 這塊土地也包括約旦河東岸的整個地區,南邊到死海,東邊到比斯迦山山腳。
這一章很清楚表明聖約的作者是上帝(4:1,2,5,10),以及上帝過去在以色列歷史中的作為;又提到了聖約的條款,勸告以色列人務要遵守;祝福咒詛等制裁條約、見證(4:26),和將聖約傳授給下一代的責任(4:10),都有說明。
摩西勸以色列人服從
申 4:1 後來,摩西勸勉以色列人說:「你們要聽從我教導你們的法律和規例,這樣,你們才能生存,並且擁有上主─你們祖先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土地。
摩西把上主的律例典章教訓給人民,又勸勉他們聽從遵行。順命便能蒙福,如此他們便能生存,並且得地為業。這裡所講的生存,是指肉體的生命。相反,悖逆帶來的結果,是死亡和毀壞。我們稱這樣的原則為「申命原則」,因為申命記多次作出這樣的聲明,舊約其他地方,也屢次直接間接地提到。換言之,摩西清楚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能夠生存,乃是基於上主的聖約。
申 4:2 我的命令你們不可增減。你們必須遵行我所傳授上主─你們上帝的誡命。
申 4:3 你們親眼看見過上主在批珥山所做的事。他在那裏消滅了所有拜巴力的人,
申 4:4 只有你們這些對上主忠誠的人到今天還活著。
申 4:5 「我遵照上主─我的上帝的命令,把所有的法律規例都教導你們;你們在將要佔領的土地上必須遵守。
申 4:6 你們必須切實遵行;這樣就可以向異國人顯示你們的聰明智慧。他們一聽見這些法律,就會說:『這偉大國家的人民真是又聰明又有智慧呀!』
申 4:7 「無論多麼強大的國家都沒有一個神明跟它的國民接近,像上主─我們的上帝與我們親近一樣;我們呼求他,他就回答。
申 4:8 無論多麼強大的國家都沒有一種法律,像今日我教導你們的法律那樣公正。
申 4:9 你們要謹慎!在有生之日不可忘記親眼見過的事。你們要告訴你們的子孫,「法律(律例、典章)」(4:8)是提醒以色列人民在何烈山的經歷(參出埃及記19:16-19, 20:18-19)。 何烈山的經歷有兩個重點︰1.上主使他們知道祂的話語;2.以色列認識上主,雖然上主在西乃山從雲中對他們說話,祂卻沒有讓他們看見任何形像。這個經歷教訓以色列人民,他們所敬拜的神,不需使用任何形像來代表。總之,以色列有異於其他拜偶像的鄰邦(出20:3-6),以色列人民不可忘記這件事實。
申 4:10 當年你們曾經在何烈山山腳,站在上主─你們的上帝面前。那時,上主告訴我:『你要集合人民在一起。我要他們聽見我說的話,使他們學習終生敬畏我,並教導他們的兒女敬畏我。』
申 4:11 「這樣,你們都來了,站在山下。山上烏雲密佈,火燄沖天,上面冒出黑煙。
申 4:12 上主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他說話的聲音,卻看不見他的形像。
申 4:13 他向你們宣佈他與你們訂立的約,要你們遵行十條誡命。他把這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
申 4:14 上主命令我把法律規例都教導你們;要你們在進入並佔有那塊土地後,切實遵行。」
警告人民不可拜偶像
4:15-40這一段經文可說是第二條誡命的詳細註釋。上主沒有用肉眼可見的形像啟示自己,以色列人民也不可以造像來代表祂。若在這方面違背上主的誡命,會招來審判。
申 4:15 「上主在何烈山上,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的時候,你們沒有看見任何形像。為了自己的益處,你們要小心,
申 4:16 不可為自己鑄造任何形狀的偶像,無論是男是女,
申 4:17 是野獸或飛鳥,
申 4:18 是爬蟲或魚類,都不可以。
申 4:19 你們也不可陷於誘惑,去拜你們所見到天上的星體,就是太陽、月亮,或星星。上主─你們的上帝把這些給了其他的人,任由他們去拜。
申 4:20 但你們是上主從埃及、從熾烈的火爐裏搶救出來的。他領你們出來,要你們作他自己的子民,就像今天這樣。
申 4:21 由於你們的緣故,上主─你們的上帝向我發怒,發誓不准我渡過約旦河,進入他要賜給你們的那肥沃的土地。
申 4:22 我會死在這裏,不能渡過約旦河;但是你們就要過河,佔領那肥沃的土地。
申 4:23 你們要謹慎,不可忘記上主─你們的上帝與你們訂立的約。你們要遵行他的誡命,不可為自己鑄造上主所禁止的任何偶像。
申 4:24 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像熾烈的火燄;他不容忍任何跟他對立的神明。
申 4:25 「即使你們在那裏長久居住下來,有了子孫,也不可為自己鑄造任何形狀的偶像,以致犯罪。這在上主眼中是邪惡的,將激怒他。
申 4:26 今天,我呼喚天地前來作證,如果你們不聽從我,就會很快地從那土地上被消滅;你們不能夠在將過約旦河去佔領的那土地上長久定居。
申 4:27 上主要把你們驅散到各國,只有少數的人得以存留。
申 4:28 在那裏,你們要膜拜人用木頭和石頭雕刻的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偶像。
申 4:29 在那裏,你們要尋求上主─你們的上帝;如果你們專心一意尋求他,就會找到他。
申 4:30 你們遭遇災難、受盡痛苦的時候,終究要歸向上主,聽從他。
申 4:31 上主─你們的上帝是仁慈的上帝,他絕不丟棄你們,消滅你們;他不忘記他親自與你們祖先所訂立的約。
以色列憑甚麼,可以盼望回復到原來受祝福的地位呢?他們有兩個憑藉︰上主的憐憫(4:31)和他們是蒙揀選的民族(選民)。
申 4:32 「你們要查考歷史,從你們出生以前,一直追查到上帝在地上創造人類的時候。你們要查遍全世界。有誰見過或聽過這樣偉大的事?
申 4:33 有哪一民族像你們,聽見上帝在火燄裏向他們說話而仍然活著?
摩西質問百姓,創世以來除了以色列人民以外,還有哪個國家直接得到神存在的清楚明證,仍能繼續存活。和神直接接觸,是充滿危機的。如今聖潔的神和悖逆犯罪的以色列人之間的鴻溝,竟然可以奇妙地安然度過。這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永遠是令他們肅然起敬的奇事(創32:30;出3:6,19:21,20:19,33:20;士6:22-23,13:22)。二千多年以來,以色列人被分散在萬國之中,他們仍能保存可辨識的身分,實在是歷史上極不平常的現象。
申 4:34 有哪一個神明會做像上主─你們的上帝在埃及為你們所做的事,敢於把一個民族從另一個國家搶救出來,成為自己的子民?你們親眼看見他運用大能大力,降瘟疫燃戰火,顯神蹟行奇事,叫這些驚人的事發生。
申 4:35 上主對你們顯示這些,是要證明惟有他是上帝;除了他,沒有別的神。
申 4:36 他使你們聽見從天上發出的聲音,以此來管教你們,又使你們在地上看見他神聖的火燄,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
申 4:37 他因為愛你們的祖先,就揀選你們,運用自己的大能大力,親自領你們出埃及。
申 4:38 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把那些比你們強大的民族趕出去,為著要領你們進去,把他們的土地賜給你們。今天你們還擁有這塊土地。
申 4:39 所以,你們要記住,不可遺忘,天地間惟有上主是上帝;他以外,沒有別的神。
申 4:40 今天,我把他的法律誡命頒佈給你們;你們要遵行。這樣,你們和你們的子孫必定事事順利。你們將繼續住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作為永久產業的這塊土地上。」
約旦河東岸的庇護城
4:41-43設立逃城的記載,不是記錄摩西的話,而是以第三人稱來敘述。參照民數記35:1-14,便知道摩西在此是執行上主的命令。約但河東分定了三座城,一座在北區、一座在中區、一座在南區。誤殺人的逃到這些逃城,就能受到庇護(參19:1-13)。在游牧民族的社會中,報血仇的做法,可以產生嚇阻作用。但定居以後,便必須依照正當的法律程序施行審訊。法律程序還未確立之前,類似的游牧規條是有需要的。
申 4:41 後來,摩西在約旦河東岸指定三座城作庇護城。
申 4:42 這種城是為那些由於過失、不是故意殺人的人設立的。這種人可以躲進庇護城,不被處死。
申 4:43 摩西在呂便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曠野高原上的比悉城,在迦得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基列的拉末城,在瑪拿西支族的地區中指定了巴珊的哥蘭城,作庇護城。
頒佈上帝的法律
申 4:44 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上帝的法律。
申 4:45-46 他們從埃及出來,到約旦河東岸伯‧比珥城對面的山谷後,摩西給他們頒佈了這些法律和規例。這地是從前定都在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的土地。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擊敗了他,
申 4:47 佔領他和巴珊王噩的土地。這兩個亞摩利王的土地都在約旦河東岸,
申 4:48 南自亞嫩河邊的亞羅珥到北邊的西連山,就是黑門山。
申 4:49 這塊土地也包括約旦河東岸的整個地區,南邊到死海,東邊到比斯迦山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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