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撒母耳記上 5:1-12

撒母耳記上 5:1-12 現代中文譯本

約櫃在非利士
5:1 非利士人擄獲上帝的約櫃以後,從以便以謝把它抬到亞實突城,
5:2 抬進他們的大袞神廟裏,放在大袞神像的旁邊。
5:3 第二天清早,亞實突人看見大袞神像面朝地,倒在上帝約櫃前面。他們把它抬起來,放回原處。
5:4 隔日清晨,他們起來的時候又看見那神像倒在約櫃前面。這一次,它的頭和雙臂都折斷了,跌在門口,只剩下身子。
5:5 因此,直到今天,大袞神的祭司和所有在亞實突的信眾都跨過大袞神廟的門檻,不敢踏上去。
5:6 上主重重地懲罰亞實突和四周地區的人民,使他們陷於恐怖中,都長了毒瘡。
5:7 他們看見這情形,就說:「以色列的上帝在大大地懲罰我們和我們的大袞神了。我們不能再把約櫃留在這裏。」
5:8 因此,他們派人去請非利士的五個首領來,問他們:「我們應該怎樣處理以色列上帝的約櫃呢?」他們回答:「把它帶到迦特去!」於是民眾就把約櫃運到那裏。
5:9 但是約櫃到了那裏,上主也懲罰那城,引起很大的恐慌。上帝使全城所有的人都長毒瘡,老的少的都一樣。
5:10 於是他們把約櫃送到非利士另外一個城以革倫去。約櫃到達的時候,那裏的人都叫起來:「他們把以色列上帝的約櫃抬來,要把我們全都害死啊!」
5:11 因此,他們再去請所有非利士的首領來,對他們說:「把以色列的約櫃送回它原來的地方吧!這樣,它就不會害死我們和我們的人民。」全城慌亂,因為上帝重重地懲罰他們。
5:12 即使是那些沒有死的人也滿身長毒瘡。大家向他們的神明呼喊求救。

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22:23-40

主日講題:復活與愛的誡命 (2011/5/1主日講道大綱)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 馬太福音22:23-40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以賽亞書26:19「但是我們已死的同胞將復活;他們身體再有生命。睡在墳墓中的人將甦醒,高聲歌唱;正像地上的朝露帶來生氣,上主要使已死的人再活過來。」
◆但以理書12:2「已故的人有許多會復活。有的要享受永恆的生命;有的要受永遠的羞辱。」
◆路加福音16:19-31 財主和乞丐拉撒路

一、撒都該人的試探:真的有復活嗎?(22:23-28)
猶太律法申命記25:5-10中,有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法律規定

二、從聖經中明白真理(22:29-33)
◆路加福音20:34-35耶穌回答說:「今世的男女有娶有嫁;但是那些配得從死裏復活,並且活在來世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20:32解釋了出埃及記3:6「我是你祖宗的上帝,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
◆路加福音20:38「因為在上帝眼中,人都是活著的。」

三、法利賽人的試探:哪一條誡命是最重要的?(22:34-36)
希伯來文十誡總共有613個字,而古代猶太拉比就將日常生活中重要的律法訂出了613條。其中包括有守安息日、割禮、獻祭等相關的條文。

四、實踐愛上帝與愛鄰人,誡命才有意義(22:37-40)
22:37愛上帝,是取自申命記6:4-5
22:39愛鄰人,是取自利未記19:18

讓我們從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對耶穌的試探中,來反省二件事:

一、認真閱讀聖經,才能幫助我們認識真理
4/27王老師預言台灣將會在5/11出現14級的地震,170公尺大海嘯。 埔里空地上最近出現的兩百個貨櫃屋,先是傳言要給日本地震災民居住,後來則說是有人來此避難定居,引發當地民眾議論紛紛。一位昨天從台中趕來關心裝潢進度的民眾告訴記者說,他相信「王老師」透過易經八卦推算出來的結果,所以一口氣訂了六個貨櫃屋,親友可以隨時來住,做為避難靜修之所。在台北伴隨「王老師」的陳先生則說他在埔里備妥了四個貨櫃,511前舉家會搬去,另一名林先生表示,會在511前搬到高地貨櫃避難。
我們人是極為有限的存在,人的生命一結束,就好像一切都停止了一般,在人看來死亡就是沒有了。人的最高境界—死亡。可是基督教信仰卻告訴我們不是這樣,因為我們是信靠上帝而活著,在上帝裡面我們有生命的盼望。這種盼望就是在耶穌基督裡,我們的生命有復活的未來。

二、活讀聖經的人,必定能夠實踐愛的誡命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馬太福音6:3-4) 
基督教的信仰是與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它告訴我們愛上帝,也必須要愛人,二者不能分開。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在回答這位法律教師的話中,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誡命最重要的第一條是愛上帝,而且是盡一切人的所能去愛上帝,這是基督徒信仰生活中毫無藉詞的、不能推諉的,最為重要的使命。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關於人從哪裡來,死後到哪裡去的問題,世間的知識是如何回答?而聖經又是如何回答?
2. 為何「基督復活」對基督教信仰如此重要?請查考哥林多前書15:12-20。
3. 分享個人如何實踐「新的誡命」,如何實踐愛上帝與愛鄰人?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撒母耳記上 4:1-22

撒母耳記上 4:1-22 現代中文譯本
撒上 4:1 撒母耳的話傳遍以色列。
約櫃被擄
那時,非利士人來攻打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出去迎戰。以色列人在以便以謝紮營;非利士人在亞弗紮營。
撒上 4:2 非利士人向以色列人進攻,在一場激烈的戰鬥後,打敗了他們,殺了差不多四千人。
撒上 4:3 當殘兵回到營裏的時候,以色列的長老們說:「今天上主為甚麼讓非利士人打敗我們呢?我們到示羅去,把上主的約櫃抬來吧!這樣,他就與我們同去,把我們從敵人的手中救出來。」
撒上 4:4 於是,他們派人到示羅去,把坐在基路伯上的上主─萬軍統帥的約櫃抬來。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跟約櫃一起來。
撒上 4:5 約櫃到達軍營的時候,以色列人大聲歡呼,連地都震動了。
撒上 4:6 非利士人聽見喊聲,就說:「聽那從希伯來營中發出的呼喊!那是甚麼意思呢?」當他們發現那是上主的約櫃到達希伯來營中,
撒上 4:7 就都害怕,說:「有神明到他們的營裏來了。我們完了!我們從來沒有遇到這種事!
撒上 4:8 誰能救我們脫離那些大能的神明呢?在曠野殺死埃及人的,就是那些神明啊!
撒上 4:9 非利士人哪,要勇敢!要作大丈夫。不然,我們就得作希伯來人的奴隸,像他們從前作我們的奴隸一樣。所以,我們要作大丈夫英勇作戰!」
撒上 4:10 非利士人拚命打仗。以色列人被打垮了,個個逃回自己家裏。陣亡的兵士非常多,以色列有三萬軍人被殺。
撒上 4:11 上帝的約櫃被擄去;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也都被殺。

以利的死
撒上 4:12 當天,有一個便雅憫支族的人從戰場一直跑到示羅。他撕破自己的衣服,撒灰在頭上,表示悲痛。
撒上 4:13 以利心裏非常掛慮上帝的約櫃,坐在路旁觀望。那人在城裏把消息傳開,人人都恐懼號哭。
撒上 4:14 以利聽到號哭的聲音,就問:「為甚麼有這聲音?」那人也趕到以利跟前報告消息。
撒上 4:15 (當時以利已經九十八歲,眼睛幾乎全瞎了。)
撒上 4:16 那人說:「今天我從戰場一直逃到這裏。」以利問他:「我兒,怎麼了?」
撒上 4:17 那人說:「以色列人從非利士人面前逃跑;我們慘敗了。此外,你的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都被殺死。上帝的約櫃也被搶走了!」
撒上 4:18 那人提到約櫃的時候,以利從城門旁邊、他的座位上向後倒下去。以利又老又胖,一倒下去就跌斷了脖子,死了。他作以色列的領袖共四十年。

非尼哈遺孀的死
撒上 4:19 以利的媳婦,非尼哈的妻子,懷有身孕,快到產期。她聽說上帝的約櫃被搶走,她公公和丈夫都死了,就突然陣痛,生下孩子。
撒上 4:20 她快死的時候,在旁邊照顧她的婦人對她說:「勇敢一點!你生了一個兒子。」但是她不理,也不回答。
撒上 4:21 她給孩子取名以迦博,並且解釋說:「上帝的榮耀離開以色列了」,指約櫃被擄,她公公和丈夫都死了。
撒上 4:22 她說:「上帝的榮耀已經離開以色列,因為上帝的約櫃被搶走了。」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撒母耳記上 3:1-21

撒母耳記上 3:1-21 現代中文譯本
上主向撒母耳顯現
撒上 3:1 小撒母耳在以利的教導下事奉上主。那期間,不常有從上主來的信息,更少有異象。
撒上 3:2 有一天晚上,老眼昏花的以利在自己的房間睡覺;
撒上 3:3 撒母耳睡在安放上帝約櫃的聖所。天還沒有亮,燈還亮著,
撒上 3:4 上主呼喚撒母耳。撒母耳回答:「是,我在這裏!」
撒上 3:5 就跑到以利那裏,說:「你喊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沒喊你,回去睡吧!」撒母耳就回去睡覺。
撒上 3:6-7 上主又呼喚撒母耳。那時撒母耳還不認識上主,因為上主還沒有向他顯現過。他又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喊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兒,我沒喊你,回去睡吧!」
撒上 3:8 上主第三次呼喚撒母耳。他再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喊我嗎?我在這裏。」於是,以利知道那是上主在呼喚這孩子,
撒上 3:9 就對撒母耳說:「回去睡吧;如果他再喊你,你就說:『上主啊,請說,僕人聽著!』」撒母耳就回去睡覺。
撒上 3:10 上主來,站在那裏,像先前一樣呼喚:「撒母耳!撒母耳!」撒母耳回答:「請說,僕人聽著!」
撒上 3:11 上主對他說:「不久,我要在以色列人當中做一件不尋常的事,使每一個聽見的人都吃驚。
撒上 3:12 那一天,我要徹底執行我向以利家說過的話。
撒上 3:13 我已經告訴他,我要因他兒子們惡言頂撞我而永遠懲罰他一家。以利知道他們做壞事,卻沒有阻止他們。
撒上 3:14 因此,我鄭重地向以利家宣告:任何牲祭或祭物都不能挽回這重罪的後果。」
撒上 3:15 撒母耳睡到天亮,起來開上主殿宇的門;他不敢向以利提起這異象。
撒上 3:16 以利喊他:「我兒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是,我在這裏!」
撒上 3:17 以利問他:「上主對你說了甚麼?不要瞞著我。如果你不全部說出來,願上帝重重地處罰你!」
撒上 3:18 於是,撒母耳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沒有一點隱瞞。以利說:「他是上主;願他照他看為好的做吧。」
撒上 3:19 撒母耳逐漸長大;上主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實現。
撒上 3:20 全以色列人民,從但到別是巴,都知道撒母耳確是上主所立的先知。
撒上 3:21 上主繼續在示羅─就是向撒母耳說話的地方顯現。

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天堂的完工禮拜--新天新地時間表

天堂的完工禮拜~新天新地時間表
黃春生牧師
現今的世界有開始,也有結束的一天。但這結束的一天並非是「毀滅」,而是在上帝的新創造裡面成為「新天新地」。希伯來書11:16提醒基督徒效法歷代信心的聖徒,「他們所渴慕的是那在天上更美好的家鄉;所以,上帝並不因他們稱他為上帝而覺得恥辱,因為他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使徒保羅也提醒我們:「你們已經跟基督一起復活,你們必須追求天上的事;在那裏,基督坐在上帝右邊的寶座上。你們要專心於天上的事,而不是地上的事。」(歌羅西書3:1-2)因此,通過聖經的查考與理解,我將聖經裡面關於罪惡與拯救,創造與末日,以及陰間與樂園之間的時間關係做一簡要的時間表,好讓聖經的讀者有個清楚的時間概念。

獨一的真神上帝從無創造萬有,並創造伊甸園,令人在其中享受與祂的關係,並管理上帝所造的萬物。但是,人違背與上帝之間的約而犯罪,靈魂墮落,死後靈魂進入陰間,等待最後的審判,聖經告訴我們在末日,「死亡和陰間也被扔進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 20:14)

陰間(ᾅδης)是指死人離開世間後暫時的居所,等待末日的審判。陰間這暫時的居所,包含二部分,一部分是樂園(παράδεισος),一部分是地獄(γέεννα)。耶穌在路加福音16:19-31的故事中,就清楚的提到陰間的情況。亞伯拉罕的懷裡就是樂園,無法跨越深淵的彼岸是炎熱的火焰之地就是地獄。

上帝為從罪惡與陰間贖回人的生命,因此祂「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樣式來到人世間,以無罪的生命來救贖有罪的生命。正如約翰福音3:16所說:「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為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至於滅亡,反而得永恆的生命。」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上帝為信靠耶穌基督拯救的人開啟了樂園。不僅如此,耶穌死後到復活之間,為著那些未曾聽過福音的人也進入陰間,聖經這樣描述說:「他們一定要向那位審判活人和死人的上帝交帳。為了這理由,福音也曾傳給死人,給那些跟其他的人一樣在肉體上受了審判的人,好使他們的靈得以跟上帝一樣活著。」(彼得前書4:5-6)換言之,福音的拯救與耶穌的權柄勝過世間與陰間的權勢,使人至少都有一次決志得救的機會。

當耶穌復活之後,這樂園不斷在擴建中,如同耶穌告訴信靠祂的人說:「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以後,要再回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為要使你們跟我同在一個地方。」(約翰福音14:3)樂園何時「完工」?按照啟示錄21:1-2的預言:「接著,我看見一個新天新地。那先前的天和地不見了,海也消失了。我又看見聖城,就是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上降下來,像打扮好了的新娘來迎接她的丈夫。」換言之,最後審判之日就是地上末日的來臨,但同時也是新天新地的完成。

在末日之前,許多人喜歡進行「末日預言」,對此耶穌曾這樣說:「至於那要臨到的日子和時間,沒有人知道;天上的天使不知道,兒子(指耶穌)也不知道,只有父親(指上帝)知道。」(馬太福音24:36)也因此,任何人對末日的確切時間進行預言都是跳樑小丑與神棍,基督徒都不可去聽信。

當我們要蓋房子之前,我們必須先取得「土地基業」,然後舉行「開工禮拜」,開工之後需要一段興建的過程,最後在完工之日才舉行「完工禮拜」。類似於此,耶穌基督的降生為的是要取得祂的「基業」,當祂被釘十字架上說出「成了!」(約翰福音19:30)這句話時,意謂著取得「土地基業」已經完成,而祂從死裡復活意謂著天堂的「開工禮拜」,如今天堂的建造仍然如火如荼的進行中,直到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就是天堂舉行「完工禮拜」的時候。屆時,被耶穌基督所救贖的人將完全復活,一同參加這場完工禮拜,永享新天新地的榮耀直到永遠。「正如聖經所說: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正是眼睛沒有見過,耳朵沒有聽過,也從來沒有人想到的!但是,上帝藉著他的靈把他的奧祕啟示我們。聖靈細察萬事,連上帝深藏的旨意也能細察。」(哥林多前書2:9-10)

耶穌說:「看吧,我快要來了!那遵守這書上預言的人有福了!」(啟示錄22:7)

相關閱讀:人死後有審判嗎?

撒母耳記上 2:1-36

撒母耳記上 2:1-36 現代中文譯本
哈娜的禱告
撒上 2:1 哈娜禱告說:上主使我心裏充滿喜樂;上主使我抬得起頭。我向敵人發笑,因上帝幫助我,使我快樂。
撒上 2:2 惟有上主神聖;除他以外,沒有聖者。我們的上帝是惟一的保護者。
撒上 2:3 你們不要再發狂傲的聲音;你們不要再說狂妄的話語。因上主是洞悉一切的上帝;他審斷人的行為。
撒上 2:4 勇士的弓折斷;軟弱的人變為強壯。
撒上 2:5 富足的人反為食物勞碌;飢餓的人不再飢餓。不育的妻子生了七個兒女;多產的母親喪盡了子女。
撒上 2:6 上主能使人死,也能使人活;他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再回來。
撒上 2:7 他使一些人貧窮,一些人富足;他使一些人卑微,一些人尊貴。
撒上 2:8 他從灰塵中提升窮苦人;他從糞堆裏抬舉貧困人。他使他們作王子的友伴,使他們得榮耀光彩。地的根基是上主所立;他在上面建立了世界。
撒上 2:9 上主看顧忠信子民的腳步;邪惡的人要在黑暗中消失。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取勝。
撒上 2:10 上主要除滅自己的仇敵;他要從天上雷擊他們。上主要審判全世界。他要賜能力給他所立的王,使自己選立的君王昂首凱旋。
撒上 2:11 後來,以利加拿回拉瑪去了;小撒母耳仍留在示羅,在祭司以利的教導下事奉上主。

以利的兩個兒子
撒上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都是無賴。他們藐視上主,
撒上 2:13 不守祭司取祭肉的規定。在人獻祭的時候,他們常常派僕人帶著三齒叉去,肉還在鍋裏煮,
撒上 2:14 僕人就把叉子插進去,插到甚麼,拿出來就算是祭司的。他們這樣對待所有來示羅獻祭的以色列人。
撒上 2:15 不但如此,甚至在脂肪還沒有焚燒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給我一塊肉,我好拿去給祭司烤。他不要煮過的,只要生肉。」
撒上 2:16 如果那人回答:「我們要按規定先把脂肪燒掉,然後你可以隨意拿去!」祭司的僕人就說:「不,現在就給!要不然,我要搶了!」
撒上 2:17 在上主眼中,以利這兩個兒子的罪非常嚴重,因為他們不尊重獻給上主的祭物。

撒母耳在示羅
撒上 2:18 那時,撒母耳還年幼;他穿著麻紗的以弗得聖服事奉上主。
撒上 2:19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袍子,在跟丈夫去獻年祭的時候帶給他。
撒上 2:20 以利每次都祝福以利加拿和他妻子,對他說:「願上主藉著你的妻子再賜給你兒女,好代替你獻給他的這一個兒子。」他們就回家去。
撒上 2:21 上主賜福哈娜;她又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小撒母耳事奉上主,日漸長大。

以利告誡他兩個兒子
撒上 2:22 以利已經很老了。他不斷地聽到他兩個兒子對以色列人的種種惡劣行為,他們甚至跟那些在聖幕門前工作的女人睡覺。
撒上 2:23 以利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做這種事呢?大家都把你們所做的壞事告訴我。
撒上 2:24 我兒啊,不可再這樣下去!上主子民當中流傳著你們的臭名哪!
撒上 2:25 如果有人得罪別人,上帝還可以為他辯護;但是人得罪上主,誰能為他辯護呢?」他們不聽父親的話,因為上帝已經決定要殺他們。
撒上 2:26 小撒母耳日漸長大,深得上主和人的喜愛。

預言以利家遭禍
撒上 2:27 有一個神的人來見以利,向他傳達上主的信息說:「你的祖先亞倫一家作埃及王奴隸的時候,我向他啟示過。
撒上 2:28 我從以色列所有支族當中,選出他的家族作我的祭司,使他們在祭壇前服事,向我燒香,並且穿以弗得聖服事奉我。我給他們有權分得祭壇上燒過的祭肉。
撒上 2:29 為甚麼你們竟貪婪我要求我子民獻上的牲祭和祭物呢?以利,你為甚麼看重你兒子過於看重我,容許他們把我子民所獻牲祭中最好的部分拿去養肥自己呢?
撒上 2:30 我─上主、以色列的上帝曾經應許你的家族和你的宗族要永遠當祭司事奉我。可是,我現在要廢除你們的職位;我一定看重那些尊敬我的人,輕蔑那些藐視我的人。
撒上 2:31 瞧吧!時候快到了,我要使你家族和你宗族中的年輕人短命,沒有人長壽。
撒上 2:32 你一定會懊惱,嫉妒我給其他以色列人的福氣。你家再也沒有人會活到年老。
撒上 2:33 但是,我會給你保留一個後代,使他作祭司事奉我,但他會失明,絕望。你所有其他的後代都要死於非命。
撒上 2:34 你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要在同一天死去;這就是對你顯示我所說的話都要實現的憑據。
撒上 2:35 我要選立一個祭司,他會對我忠心,照我的心意做事。我要賜給他子嗣;他將永遠在我選立的君王面前服侍。
撒上 2:36 你後代中還存活的人要向那祭司求乞,討飯,為一點吃的東西而要求當祭司的助手。」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撒母耳記上 1:1-28

撒母耳記上 1:1-28 現代中文譯本
撒母耳是以色列最後的士師,也是君王時代首位祭司兼先知,是眾士師的典範。他傳遞上帝的神諭來治理人民,而不是任意妄為。撒母耳也膏立了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掃羅。 
以利加拿全家在示羅
撒上 1:1 在以法蓮山區的拉瑪城有一個人,名叫以利加拿。他是耶羅罕的兒子,以利戶的孫子,是屬於以法蓮支族,蘇弗宗族,託戶家的人。
撒上 1:2 以利加拿有兩個妻子─哈娜和比尼娜。比尼娜有兒女,哈娜沒有。

舊約中許多偉大的領袖,如亞伯拉罕、雅各、大衛等人,都有多位妻妾,不過這並不是上帝起初的心意。在創世記2:24明白指出,夫妻二人要成為一體,很清楚地,夫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且是二人,而非二人以上。
那為何仍有多妻現象呢?主要原因有三:
1.古代擁有眾多後代(男丁),以利參與繁重的農務耕種與放牧工作,並使家族脈脈相傳、連綿不斷,兒女眾多更是富足與地位的象徵。
2.古代多有疫病與戰亂,壽命不長又加上青年男子戰死,因此,一夫多妻制度就成為挽救社會人口的方式之一,同時也讓婦女能有歸宿,不至於淪落成為孤苦貧窮。
3.在古代猶太律法申命記25:5-10中,尚有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法律規定,若以色列男子沒有生子就死去,他至近的親屬要娶他的妻子;至近親屬和寡婦所生的長子,要跟從寡婦亡夫的姓氏,並承受寡婦亡夫的遺產,好延續亡夫的家族。目的是為了要保持社會的平衡,不會產生大地主,或是過於貧窮的乞丐。也可避免因為沒有子嗣,導致家族延續生命的力量和可居住的土地逐漸縮小,而使生產力發生問題。摩西時代立這樣的法律乃是根據人道的考量。
但是,多妻制度常常造成嚴重的家庭問題,從哈娜和比尼娜的故事中,可以看出這種情形。
撒上 1:3 以利加拿每年都從拉瑪到示羅去敬拜上主─萬軍的統帥,向他獻祭。在那裏,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作上主的祭司。

會幕(敬拜上帝的地方)設在示羅,是當時以色列人的信仰中心(參書18:1)。猶太律法規定以色列男丁,需要一年三次到上帝的會幕/聖殿所在地去守信仰節期:包括逾越節及除酵節、七七收割節與住棚節(參申16:16)。以利加拿遵從律法的規定,每年照例到示羅去敬拜上帝。
撒上 1:4 以利加拿每次獻祭後,都把祭過的肉分給比尼娜一份,給她的兒女各一份。
撒上 1:5 雖然以利加拿很愛哈娜,但只能分給她一份,因為上主一直沒讓她生育。

哈娜一直不能生育。在當時,不育的婦女使夫家無後,在社會上蒙羞,甚至不育的婦人還會被視為因犯罪而被上帝懲罰。在當時的社會裡,兒女是家庭勞動力的來源;父母年老時,子女也當盡上反哺的本分。如果妻子不育,按照古代近東的習慣,就要將自己的婢女給丈夫作妾,替她生養兒女。當時的社會容許丈夫休掉不育之妻,但以利加拿並沒有拋棄哈娜,且仍專一地愛她,而不理會社會上的嘲諷和法律上休妻的權利。
撒上 1:6 哈娜的對頭比尼娜常常侮辱她,折磨她,因為上主使她不能生育。
撒上 1:7 這種情形年年一樣,每當他們來到上主的殿宇,比尼娜就使哈娜難過得掉眼淚,不吃東西。
撒上 1:8 她丈夫以利加拿問她:「哈娜,你為甚麼哭?為甚麼不吃東西?為甚麼這樣傷心難過?難道有我不勝過有十個兒子嗎?」

哈娜和以利
撒上 1:9-10 有一次,他們在示羅,在上主的殿宇吃完飯,哈娜站起來。她非常難過,一面痛哭,一面向上主禱告。那時,祭司以利正坐在殿門旁邊的祭司座位上。
撒上 1:11 哈娜許願說:「上主─萬軍的統帥啊,請垂顧你婢女的苦情,眷念我,不要忘掉我!如果你賜給我一個兒子,我許願把他終生獻給你,一輩子不剃頭髮。」

哈娜求子心切並且難過與痛哭,上帝垂聽卑微者的憂傷祈禱。上帝接受了她的祈求,賜給她一個兒子。儘管還願是痛苦的事,哈娜仍毫不失信地去還願(1:27-28)。

撒上 1:12 哈娜不停地向上主禱告;以利注目看她的嘴唇。
撒上 1:13 因為哈娜默默地祈禱,只動嘴唇,沒有出聲,以利以為她喝醉了酒,
撒上 1:14 就對她說:「你還醉得不夠嗎?別再醉酒了!」
撒上 1:15 哈娜說:「不是的,先生,我根本沒喝酒;我心裏愁苦,正在向上主傾吐我的苦情。
撒上 1:16 別以為我是不規矩的女人;我一直在禱告,因為我極度的悲傷痛苦。」
撒上 1:17 以利說:「你安心回去吧。願以色列的上帝照你所求的賜給你!」
撒上 1:18 哈娜回答:「願你常以仁慈待我。」說完,她就離開,去吃東西,不再面帶愁容。

撒母耳的出生和奉獻
撒上 1:19 第二天早晨,以利加拿全家一早起來,敬拜上主後,就回拉瑪去。以利加拿跟他妻子哈娜同房,上主應允了哈娜的禱告,
撒上 1:20 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哈娜給孩子取名撒母耳,因為她說:「這是我向上主求來的。」
撒上 1:21 上示羅的日子又到了,以利加拿帶他的家人上去向上主獻年祭,還他所許的願。
撒上 1:22 這次哈娜沒有去;她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要帶他到上主的殿宇去,讓他終生留在那裏。」
撒上 1:23 以利加拿說:「好吧,你認為怎樣好,就怎樣做;留在家裏等孩子斷奶後再去吧!願上主幫助你還你所許的願。」於是哈娜留在家裏乳養孩子。
撒上 1:24 孩子斷奶後,哈娜帶他到示羅去,同時帶去一頭三歲的公牛,十公斤麵粉,一皮袋酒。哈娜帶著幼小的撒母耳到示羅,到上主的殿宇。
撒上 1:25 他們宰了牛後,哈娜把孩子交給以利,
撒上 1:26 並對他說:「先生,我發誓,我就是你以前看見、站在這裏向上主禱告的那婦人。
撒上 1:27 我向上主求這孩子,他照我所求的給了我。
撒上 1:28 因此,我要把他獻給上主;他要終生歸屬上主。」於是他們在那裏敬拜上主。

會主心得當留心我們在禱告中所許的願,因為上帝會照你所許的來追討。我們雖然沒有資格與上帝討價還價,祂仍可能會答應我們許願的禱告。上帝既向我們成全祂的應許,也就指望我們向祂尊守諾言。

撒母耳記簡介

撒母耳記簡介
一、名稱
在希伯來聖經中,撒母耳記上、下兩卷書原為一整冊。希臘文七十士譯本首先將它分為上下兩冊。並以書中主要人物撒母耳為書名。本書詳細記下撒母耳的一生,包括他的誕生、童年及擔任士師的經過。不但如此,本書還記錄了王國史的開端,及兩位主要人物:掃羅和大衛,這二位都是在撒母耳經手下被膏立為王,並與撒母耳有密切的關係,也因此,這兩卷書以「撒母耳」為書名甚為恰當。 

二、作者
猶太傳統認為撒母耳是本書的作者,但是根據撒母耳記上25:1記載撒母耳的死亡,而且撒母耳記上28:3也提到撒母耳死後很久所發生的事情,因此,顯然撒母耳不可能是全本書的作者。

依照猶太傳統,猶太人會將重要的文獻、書籍或傳統歸給那時代的代表人物,例如將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歸於摩西之手。在十九世紀至現聖經學者以聖經歷史、文獻資料等提出「章本假設」,試圖根據不同的寫作風格、不大協調的前後經文,不同的字彙、宗教思想等,指出本書是主前九世紀至五世紀許多作者把多種底本編成的一本合訂本。最後才在一群文士的手中將這些抄本、文獻做最後的編輯與整理,成為如今的希伯來聖經。這種情況也如同《論語》不是孔子所著作,而是由他的弟子與再傳弟子所著作。

從撒母耳記上、下卷的內容來看,很明顯是取自不同的文獻,其中包括撒母耳、拿單、迦得三位先知的作品。「大衛王一生的事蹟記載在三個先知─撒母耳、拿單、迦得的史冊上」(代上29:29)因此,比較貼切的說法應該可說,撒母耳記上、下卷是由一位先知或先知的門徒在上帝的靈感動下搜集和引用前人的記載而編寫成書的。

三、年期
本書的作者生活在王國分裂後不久,因書中提及猶大和北國以色列已經分開了(參撒上27:6),因此,本書可能是在所羅門死後才寫成的,成書時間可能在主前930年以後。 

四、目的
本書詳細記載士師至大衛末期一百多年的歷史。這段歷史包括士師末期、王國初期,和大衛王朝。這段歷史讓讀者明白以色列的王國制度,是撒母耳奠定了王國的基礎,而掃羅試圖建立王國,卻失敗了;大衛才是把王國建成的英雄。不但如此,本書重申上帝的信實:祂實踐對以色列祖先的應許,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國,並賜給選民一個君王(創17:6,35:11,49:10)。書中並指出王與王權的永恒性,因此大衛成了彌賽亞的預表,他的王國也象徵了彌賽亞的神聖國度。

五、大綱概要
(一)士師衰微(撒上1-8章)
上帝要興起受膏者之前,先預備先知,就像上帝差遣施洗約翰為耶穌基督預備道路。
1.祭司沒落:祭司沒有盡到責任,上帝讓祭司被殺,約櫃被擄,示羅的會幕被毀。
2.先知興起:藉著愁苦的婦人,敬虔的母親,興起先知撒母耳,上帝讓他膏立君王。
3.百姓求王:要與列國一樣,與他們的王一樣任意而行,不要上帝作他們的王(8:5-8)。

(二)君王興起(撒上8-31章)
1.掃羅受膏與悖逆:以色列人求王,上帝就膏掃羅為王,上帝的靈在他身上,成了新人。
(1)悖逆:掃羅的王權是從上帝而來,當人悖逆上帝,人就失去權柄(上帝厭棄他作王)。
(2)掃羅預表肉體作王,當他悖逆,聖靈就離開他。
2.大衛第一次受膏:大衛受膏,聖靈降在他身上。
(1)僕人:他沒有馬上作王,而是服事羊群、人群,幫助許多人。
(2)試煉:在爭戰磨難中,堅固倚靠上帝,不傷害上帝的受膏者,不敵擋上帝所應許的。

(三)大衛寶座(撒下1-10章)
1.大衛第二次受膏:作猶大王,在本族人中作王。
(1)大衛定都希伯崙(同住,相交),但掃羅的兒子仍然作王,以色列中兩國並存。
(2)與掃羅家爭戰。掃羅家日漸衰微,大衛家日漸強盛。
2.大衛第三次受膏:作以色列全地的王。
(1)定都耶路撒冷:攻取錫安保障,改名大衛城,建造宮殿,住在其中。
(2)迎接約櫃:大衛渴望上帝的同在,將約櫃迎進大衛城,並為約櫃支搭帳幕。
(3)渴望建殿:大衛不能建殿,但他預備材料,讓所羅門來建造聖殿。
3.大衛的後裔:上帝應許大衛的後裔要永遠作王(撒下7:12-16),這是彌賽亞的預言,指著耶穌基督,祂要為上帝建殿(約2:19-21),作王直到永遠(路1:31-33; 啟11:15)。

(四)犯罪、審判、與恩赦(撒下11-24章)
1.姦淫殺人:十誡中的兩項重罪(出20:13-14),犯罪的要被治死(出21:14; 利20:10)。
(1)罪:罪由私慾產生(雅1:15),也是與生俱來的(羅3:23; 5:12; 詩51:5)。
(2)赦罪:只有上帝能赦罪,必須向祂認罪(約一1:9),但上帝也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要追討(出34:7),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詩51:4),罪人只能坦然接受。
2.刀劍紛爭:上帝雖然赦免大衛的罪,卻使刀劍不離大衛家,後來大衛死了四個兒子,女兒被姦污。甚至他所愛的兒子起來叛變,大衛被迫逃難,全家蒙羞。
3.彌賽亞應許:除了烏利亞的事之外,大衛都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上15:5),上帝起誓給他的應許是堅定的,上帝所施的慈愛是永遠不變,要在他的後裔中,興起彌賽亞。
(1)凱歌(詩篇第18篇):大衛回顧一生,上帝賜給他的恩典,與對彌賽亞的盼望。
(2)築壇:上帝使耶路撒冷免於瘟疫,大衛就在場上築壇獻祭,那地成為聖殿所在。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人生是一項暫時性的任務

講道:人生是一項暫時性的任務
(主內周金治姊安息二週年追思禮拜 2011.4.26)
耶和華啊,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我一生的年數,在你面前如同無有。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詩篇39:4-5)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

一、聖經如何形容人生的時間?
聖經充滿許多比喻,都教導我們關於人在世生命的短暫與虛幻無常
因為我們只是昨日才生出來的...我們在世的日子像影兒般短暫(約伯記8:9)

二、善用你的人生,必須知道暫時與永恆的差異

三、你心繫世界還是永恆?

四、在上帝的眼中,誰是偉大的信心英雄?

結論:人生在世既是暫時性的任務,我該如何改變我現今的生活方式?

路得記 4:1-22

路得記 4:1-22 現代中文譯本
波阿斯娶路得
得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口公眾集合的地方,坐在那裏。不久,波阿斯所說的那位以利米勒的至親從那裏經過,波阿斯就喊他的名字說:「請過來這裏坐!」他就過來坐下。
得 4:2 波阿斯又請來城裏的十位地方長老,也叫他們在那裏坐下。大家都坐定了,
得 4:3 他對那個至親說:「拿娥美從摩押回來了,她要賣我們親族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得 4:4 我想你應該知道這件事。如果你要買回,當著在座的長老們面前買;如果不要,請說清楚,因為你有優先權,然後才輪到我。」那個人說:「我要買回。」
得 4:5 波阿斯說:「好吧,如果你向拿娥美買那塊地,你也應該娶那位摩押的寡婦路得;這樣,那塊地才會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
得 4:6 那個人回答:「這樣的話,我放棄買回這塊地的權利;就是我買了,我自己的孩子也不能繼承。你買吧,我不買了。」
得 4:7 那個時候,以色列人買賣財產有一種慣例:就是賣方要脫下鞋子給買方。他們用這種方法表示買賣已經成交。
得 4:8 所以,當那個人對波阿斯說:「你買吧!」他就脫下自己的鞋子給波阿斯。
得 4:9 波阿斯對那些長老和所有在場的人說:「今天你們都是證人;我已經向拿娥美買了以利米勒和他兒子基連、瑪倫所有的家產。
得 4:10 除此以外,瑪倫的遺孀─摩押人路得也成為我的妻子。這樣,所有的產業就可以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並且,他家族的名也將繼續存留在本鄉和本族中。今天,你們都是這事的證人。」

那位比波阿斯更接近親族關係的「至親」,拒絕盡當「至親」的責任,理由就是他認為若購買以利米勒的產業還必須娶路得為妻,這等於是叫他買土地,但卻無法使該土地真正的屬於他所有,雖然摩西法律有這樣的規定,他還是寧願被羞辱,也不願盡法律上的責任,他要的是享有土地的權利,但卻不願意盡法律的責任。相對的,波阿斯就不是這樣;他是寧願娶路得過門來,為了使以利米勒的家族的命脈能夠延續下去,即使因為這樣而不能擁有該土地,使自己遭遇財富上的損失,他也願意盡「至親」的責任。結果我們發現,上帝賜福在波阿斯的身上更多。
會主心得:在我們生活的環境中,誰會遇到怎樣的際遇,沒有人知道。但照顧貧困者的需要,乃是聖經的教訓。有位富有的財主來找耶穌基督詢問有關永恆的生命之道時,耶穌基督就是告訴他那段非常著名的「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要他照樣去行。而在這比喻中,耶穌基督特別提起有兩個人並沒有盡到他們應該做的這件事,那就是祭司與利未(路加福音10:30-37)。別忘了,祭司、利未的角色都是在幫助人認識、更接近上帝的。同樣地,基督徒與教會豈不也是扮演著這樣的角色?因此,關心弱勢、照顧弱小教會,就是基督徒與一間有能力的教會的責任。
得 4:11 長老們和其他的人都說:「是的,我們是證人。願上主使你的妻子生養眾多,像蕾潔和麗亞給雅各生很多子女。願你在以法他族中富有,在伯利恆有聲望。
得 4:12 願上主藉這年輕的女子給你後代,使你的家像猶大跟塔瑪生的兒子─法勒斯的家一樣昌盛。」

波阿斯和他的後代
得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上主賜福給她,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得 4:14 城裏的婦女們對拿娥美說:「讚美上主!他今天給了你一個至親來照顧你。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有聲望。
得 4:15 你的媳婦愛你;她為你所做的,比七個兒子所做的還多。現在她給你生了一個孫子;這孫子將帶給你新的活力,使你安享晚年。」
得 4:16 拿娥美接過這孩子,緊抱著他,撫養他。
得 4:17 鄰居的婦女給這孩子取名俄備得。她們爭相告訴每一個人,說:「拿娥美得了一個兒子啦!」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耶西就是大衛王的父親。
得 4:18-22 從法勒斯到大衛的家譜是這樣的:法勒斯、希斯崙、蘭、亞米拿達、拿順、撒門、波阿斯、俄備得、耶西、大衛。

路得記 3:1-18

路得記 3:1-18 現代中文譯本
拿娥美替路得找歸宿
得 3:1 有一天,拿娥美對路得說:「女兒,我必須替你找個丈夫,好使你有個歸宿。

2:22記載路得從麥田回來,將一切發生的經過都告訴婆婆拿娥美後,拿娥美就告訴路得不要再到別的麥田去撿拾麥穗,是因為她發現波阿斯是一個很體貼,且善解人意的至親。因此,拿娥美要路得繼續在波阿斯的麥田撿麥穗時,就已經有了這個「打算」,準備要為媳婦找波阿斯這個至親,好使媳婦有個歸宿。
得 3:2 記得波阿斯是我們的親族嗎?你曾經跟他的女工一起工作。聽我說,今晚他會在禾場上簸麥子。

拿娥美很熟悉摩西的法律,為了幫助路得這位「外國媳婦」,她想到要運用猶太法律關於「至親」應盡的義務。「至親」的義務在摩西的法律有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規定:「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其中一個先死了,沒有留下子嗣,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如果死者的兄弟不肯娶她,她要到城門口見本城的長老,告訴他們:『先夫的兄弟不肯盡兄弟的義務,替她在以色列中立嗣。』長老們就必須召見那人,跟他商議。如果那兄弟仍然堅持不娶她,她要在長老們面前走上去,脫下那兄弟的一隻鞋子,吐口水在他臉上,宣佈說:『不肯替兄弟立嗣的人該受這種侮辱。』在以色列中,他的家要叫做『被脫鞋之家』。」(申命記25:5-10)
若按照現代的道德價值來看這整段經文,我們會驚訝婆婆拿娥美怎麼要求媳婦做了投懷送抱的事,甚至路得也沒有反對。這是依據娶寡嫂制的法律規定,若以色列男子沒有生子就死去,他至近的親屬要娶他的妻子;至近親屬和寡婦所生的長子,要跟從寡婦亡夫的姓氏,並承受寡婦亡夫的遺產,好延續亡夫的家族。我們若瞭解古代猶太人的法律考量之後,就會發現這對古代猶太社會是很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要保持社會的平衡,不會產生大地主,或是過於貧窮的乞丐。也可避免因為沒有子嗣,導致家族延續生命的力量和可居住的土地逐漸縮小,而使生產力發生問題。摩西時代立這樣的法律乃是根據人道的考量。在現今的社會,「娶寡嫂制」已經有變通的方式,就是將自己的孩子「過繼」給亡兄。

得 3:3 你去洗澡,擦點香水,穿上最好的衣服,然後到禾場去。但是不要讓他知道你在那裏,要等他吃完了,喝夠了。
得 3:4 要看準他躺的地方;他睡著了,你就去,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他會告訴你該做甚麼。」
在1:22提到拿娥美和路得回到伯利恆的時候,「正是收割大麥的時候」。這情況就像台灣原住民在慶祝收割所舉行的「豐年祭」,不僅是慶祝豐收,更重要的是向賞賜豐收的神獻上感恩。因此,這種類似豐年祭的活動,就必須整個部落、村鎮所有的人都參加,不能缺席。因此,可想而知,這時刻出外返鄉的親人也會很多,正個慶典會持續到收割完成。
白天收割,晚上休息狂歡慶祝,會有喝酒跳舞等活動,因此,大家都會打扮得很漂亮,年輕人也會藉此機會尋找對象。拿娥美就抓住這個大好機會,趕緊替自己的媳婦路得尋找歸宿。她要媳婦路得去「洗澡,擦點香水,穿上最好的衣服」,甚至告訴她怎樣進入波阿斯的躺臥的地方,「爬進去」跟波阿斯睡在一起。這似乎是要主動爭取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權利。
得 3:5 路得回答:「你說甚麼,我就做甚麼。」
路得對婆婆拿娥美的吩咐,是言聽計從,因為她清楚知道婆婆並不是在利用她,而是在替她的幸福設想。此外,她的婆婆相當清楚當地猶太人的習俗與法律,而路得是個外國人,因此,怎樣才能在猶太人當中不違反習俗規律,聽從她婆婆的話去行是很重要的事。
得 3:6 於是,路得到禾場去,照著她婆婆告訴她的做了。
得 3:7 波阿斯吃完了,喝夠了,心情愉快,就到麥堆旁躺下睡了。路得悄悄地走了過去,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
得 3:8 到了半夜,波阿斯忽然醒了,轉過身來,驚奇地發現有個女人睡在腳邊,
得 3:9 就問:「你是誰?」她說:「先生,我是路得,你的婢女。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

當波阿斯醒過來,突然發現身邊躺著一個女人時,嚇了一跳,就問:「你是誰?」有可能是因為夜晚天色暗,看不清楚,或是因為他喝酒過多,連女人睡在身邊也不太清楚。不過,他驚訝大聲問「你是誰?」時,這彷彿也叫醒自己沈睡的心靈,似乎他驚覺自己好像做了錯事。
路得回答說:「先生,我是路得,你的婢女。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現代中文譯本)在中文和合本的翻譯是:「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是原文的字譯,但較不白話,現代中文譯本則直譯為「請你娶我!」。路得很清楚地要求波阿斯娶她,這是出自一個女子,且是外國女子的口,絕對不是簡單的事。如果,波阿斯是個有信仰的人,他一定會依照摩西法律所規定的去做。如果他不做,那之前在撿拾麥穗的時候,對路得的善待行為就不是依據摩西法律的規定,而是另有所圖。

會主心得:路得已經讓波阿斯知道,他應該不只是供她在麥田撿拾麥穗養生而已,還要照摩西法律的規定,讓她的家族可以繼續延續生命,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因為延續生命乃是表明上帝的賜福。一個真正遵行上帝教訓的人,會知道怎樣幫助生命延續,而不是讓生命在苟延殘喘中逐漸消失掉。
得 3:10 波阿斯說:「願上主賜福給你!從前你對婆婆忠誠,現在你對已故丈夫的家族更忠誠。你大可以去找個年輕人,不管他有錢沒錢,你卻沒有這樣做。

波阿斯稱讚路得對婆婆拿娥美盡孝的話,可能是波阿斯早已經聽過大家在談論路得對婆婆的各種孝行(2:11)。但是,波阿斯認為更重要的是,路得對以利米勒的家族的忠誠,他認為路得並沒有去找一個年輕人,而離棄以利米勒的遺孀拿娥美,而是順從上帝的法律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規定為的是要替以利米勒家族保留宗族的後嗣和財產,這對以利米勒的家族來說,是非常重要且有意義的事。雖然是她的婆婆拿娥美教導路得如此做,但是也要路得願意順服才可能成就此事。
會主心得:路得是個非常傑出的媳婦;她不僅在家中對婆婆盡孝,且在麥田中努力工作,她雖然年輕就守寡,卻是對夫家相當的盡忠,沒有因為他人有錢就跟著走,也沒有因為他人年輕,就跟著去。她接受婆婆的建議,為夫家延續生命,她放下身段親自登門請「至親」波阿斯娶她,好保留夫家的產業和後代。這種為家族著想的胸襟在當媳婦的路得身上顯露出來,確實是很值得學習的。
得 3:11 路得,不要擔心!無論你要求甚麼,我都會替你辦到;城裏的人都知道你是一個賢慧的女子。
得 3:12 我確是你的至親,對你有義務,但是另有一個人比我更親。
得 3:13 今晚你就留在這裏,明早,我們看他願不願意對你盡至親的義務。如果他願意,那很好;如果他不願意,我對著永生的上主發誓:我一定盡這個義務。現在你只管躺下,留在這裏,直到天亮。」
得 3:14 路得就躺在他腳邊。但天還沒亮,人還辨認不出她的時候,她就起來,因為波阿斯不願意人家知道她來過這裏。

婆婆拿娥美是一位很聰明的女性,也很有勇氣為自己與媳婦爭取權利。3:3-4她 特別叮嚀媳婦路得,不要叫人看到她「打扮」,也不要讓人看到她「爬」進了波阿斯躺臥的地方,原因是即使有類似狂歡尋找結婚對象的機會,也不可能有女孩子自 己爬進男人睡覺的地方這種事。在3:14我們也看到就連波阿斯也「不願意人家知道她(路得)來過」他躺臥的地方,和他睡在一起。拿娥美清楚知道,還有人比 波阿斯的關係更「至親」,但是從波阿斯對路得的善待表現,她已經明白一件事:如果波阿斯真心有意,一定會知道怎樣處理關於至親的問題。
得 3:15 波阿斯對她說:「脫下你的披肩,鋪在這裏。」她照著做了。波阿斯倒了差不多二十公斤的大麥在上面,幫她放在肩膀上,她就回城去了。
波阿斯倒了二十公斤的麥穗給路得帶回家去,並且告訴她說「不可空手回去」(3:17),這句話也回應了1:21,當拿娥美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時所說的話:「我出去的時候富足,回來的時候上主卻使我空無一物。」她確實是空手回到故鄉,但是,現在她的媳婦路得則是雙手滿滿的帶著麥穗回到家裡。
得 3:16 她到家的時候,婆婆問她:「怎麼樣啦?女兒!」路得就把波阿斯為她所做的一切都告訴婆婆。

會主心得:拿娥美將路得視為「女兒」,這讓我們學習到,一個好的婆婆,首先想到的應是如何看待媳婦像親生的女兒一樣,以「骨肉之親」來看待媳婦與她的關係。相對的,一個好的媳婦當會盡力地主動做好應盡的職份,這是「婆媳問題」中最需要婆媳雙方相互學習的功課。
得 3:17 路得說:「他告訴我,不可空手回到你這裏來,所以給了我這麼多麥子。」
得 3:18 拿娥美對她說:「路得,你不要急,等著看這件事的發展。波阿斯今天不辦妥這事是不會休息的。」

這一節充分說明了拿娥美的智慧和聰明,她深深知道波阿斯的個性。因為路得每天都會向她報告在麥田所發生的事,也告訴她如何在撿拾麥穗受到波阿斯的照顧,讓拿娥美充分掌握波阿斯背後可能的意象,拿娥美的智慧就此彰顯出來。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路得記 2:1-23

路得記 2:1-23 現代中文譯本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裏撿麥穗
得 2:1 拿娥美有一個親族,名叫波阿斯,既有錢又有地位,是她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
2:2 有一天,路得對拿娥美說:「讓我到田裏去撿人家掉落的麥穗,我一定會遇到一個肯善待我的人。」拿娥美說:「你去吧,女兒。」
「撿拾麥穗」請參考申命記24:19,利未記19:9, 23:22 。舊約律法容許貧窮人可以在收割時撿拾掉落在土地上的麥穗。「准許撿拾麥穗」的制度,就如同五十禧年、安息年的原則和十一奉獻的規定,表明土地至終都是屬於上帝的,藉由休耕與撿拾麥穗彰顯出上帝對土地的關懷,對貧苦弱勢族群的關心。
會主心得:通過這段經文的描述,我們看到上帝的心意,藉著「准許撿拾麥穗」的規定,讓拿俄美這種赤貧的家庭有了活下去的盼望與依靠。這對台灣處境的基督徒,或工商社會的基督徒而言,我們也應該透過慈善的捐款或是給予貧窮者經濟幫助,來彰顯上帝的慈愛,讓「准許撿拾麥穗」的美好信仰予以傳承下去。
2:3 於是路得到田裏去,跟在收割工人背後撿掉下的麥穗。正巧路得撿麥穗的這塊田是波阿斯的。
2:4 不久,波阿斯從伯利恆來;他向收割工人問安說:「上主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上主賜福給你!」
「上主與你們同在!」是當時常用的請安語,就如同今日猶太人或基督徒彼此以「shalom,平安」的請安語。在他們的生活中都習慣使用上帝的祝福。
2:5 波阿斯問領班:「那是誰家的女孩子?」
2:6 他回答:「她就是跟拿娥美從摩押回來的那個外國女子。
2:7 她要求我讓她跟在工人後頭撿麥穗。她一大早就開始工作,現在剛停下來,在涼棚下休息。」
2:8 波阿斯就去對路得說:「聽我說,小姑娘,你不用到別人田裏去撿麥穗,就留在這裏跟女工一起。
2:9 看男工到哪裏收割,你就跟著女工撿取。我已經吩咐我的男工不可欺負你。你渴了,就到水罐那裏喝他們打來的水。」
2:10 路得向波阿斯下拜,伏在地上,說:「你為甚麼待我這麼好?這麼關心我這一個外國人?」
2:11 波阿斯說:「你丈夫死後,你對婆婆的種種孝行,我都聽見了。我知道你怎樣離開了父母和自己的鄉土,怎樣來住在這一個陌生的民族中。
2:12 願上主照你所做的報答你。願以色列的上帝─你所投靠的上主厚厚地賞賜你!」
2:13 路得回答:「先生,你對我真好!雖然我連作你的婢女也不配,你還這樣用親切的話安慰我。」
2:14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來,吃一點麥餅,蘸著醋吃。」路得就跟工人們坐在一起。波阿斯遞給她一些烤好的麥穗,她吃飽了,還有剩下的。
2:15-16 在她走開又去撿麥穗的時候,波阿斯吩咐他的工人:「讓她隨意撿,就算從堆著的禾捆中去撿也不可為難她;甚至要從紮好的禾捆中抽些出來,讓她撿,不可責備她。」
2:17 路得就這樣在田裏撿麥穗,直到傍晚。她把撿來的麥穗打了出來,差不多有一簍。
2:18 她把打好的麥子帶回城裏給婆婆看,又把留下來的食物給婆婆吃。
2:19 拿娥美問她:「你今天從哪裏撿來這麼多麥穗?你在誰家的田裏工作?願上帝賜福給關愛你的那個人!」路得就告訴婆婆,她是在波阿斯的田裏工作。
2:20 拿娥美說:「願上主賜福給波阿斯!上主始終對活著和死了的人信實仁慈。」拿娥美又解釋說:「那個人是我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們。」
2:21 路得說:「他還叫我跟在他工人後面撿麥穗,直到收割完畢。」
2:22 拿娥美對路得說:「是啊,女兒,你最好在波阿斯的田裏跟女工一起;要是你到別人的田裏去,恐怕會被欺負。」
2:23 於是路得跟女工一起撿麥穗,一直到大麥小麥都收割完畢。路得繼續跟婆婆住在一起。

路得記 1:1-22

路得記 1:1-22 現代中文譯本
以利米勒全家遷往摩押
1:1-2 很久以前,在士師治理以色列的那段時期,地方上發生了饑荒。有一個以法他族人,名叫以利米勒,原住在猶大的伯利恆;他帶著妻子拿娥美和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一起到摩押國,暫時住在那裏。他們在那裏的時候,
1:3 以利米勒死了,留下拿娥美和她兩個兒子;
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地方的女孩子─娥珥巴和路得。大約十年後,
1:5 瑪倫和基連也死了,留下拿娥美,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拿娥美和路得回伯利恆

1:6 拿娥美還住在摩押的時候,聽說上主眷顧他的子民,使他們有好收成,就準備跟兩個媳婦離開摩押回本土去。
1:7 她們一起動身回猶大,但是在路上,
1:8 拿娥美對兩個媳婦說:「你們各自回娘家去吧!願上主以仁慈待你們,像你們善待了我和已故的人一樣。
1:9 願上主使你們兩人有機會再結婚,都有歸宿。」於是,拿娥美吻別她們。兩個媳婦就放聲大哭,
1:10 對拿娥美說:「不!我們要跟你回到你本族的人那裏去。」
1:11 拿娥美說:「女兒啊,你們還是回去吧!為甚麼要跟我走呢?我還能再生兒子來作你們的丈夫嗎?
1:12 回去吧!我的女兒,走吧!我已經太老,不能再結婚了。就算我還有一點希望,能在今晚結婚,而且會生兒子,
1:13 你們願意等他們長大嗎?你們能等著不去嫁別人嗎?不!我的女兒,這是不可能的。上主懲罰了我;我很為你們難過。」
1:14 她們又哭了起來。娥珥巴終於吻別她的婆婆,回娘家去了;但是路得還是捨不得離去。
1:15 拿娥美對她說:「路得,你嫂嫂已經回她本族和她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她回去吧!」
1:16 可是路得說:「請不要叫我離開你。讓我跟你一起去吧!你到哪裏,我也到那裏;你住哪裏,我也住那裏;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
1:17 你死在哪裏,我也死在那裏,葬在那裏。除了死,任何事都不能使我們分離!要是我背誓,願上主重重地懲罰我!」
1:18 拿娥美見路得堅決要跟自己走,也就不再勸阻她了。
1:19 於是倆人繼續她們的旅程,來到伯利恆。她們到的時候,全城的人都很興奮。婦女們驚叫說:「她真的是拿娥美嗎?」
1:20 拿娥美說:「不要叫我拿娥美,叫我瑪拉吧!因為全能的上帝使我命苦。
1:21 我出去的時候富足,回來的時候上主卻使我空無一物。上主責罰我;全能者使我受苦。為甚麼還要叫我拿娥美呢?」
1:22 這就是拿娥美和她的摩押媳婦路得從摩押回來的經過。她們到達伯利恆,正是開始收割大麥的時候。

路得記簡介

路得記簡介

一、作者:不詳。
猶太人的傳統認為本書作者是撒母耳。不過,從書中的內容來看,士師時代的一些風俗如「脫鞋為證」對於最初的讀者來說已經成為歷史,因此作者需要加以解釋(4:7)。此外,大衛似乎是眾所周知的人物(4:22)。 由於撒母耳在掃羅作王時去世,未能目睹大衛登基,所以作者不可能是撒母耳。雖然作者不詳,但從路得記的家譜未提及所羅門,因此,可以假設路得記成書日期應該在大衛做王之後,而在所羅門登基以前。因此,這本書極有可能是大衛口述的家族歷史。

二、背景:故事發生在以色列歷史中的士師時期。當時,人不按上主的心意去行,而是照自己的喜好生活(參士17:6),是進入迦南之後的黑暗時期。

三、主題:
1. 上帝的救恩是普世性的,祂並沒有棄絕外邦人。
作者在2:12說:「願上主照你所做的報答你。願以色列的上帝─你所投靠的上主厚厚地賞賜你!」清楚顯示上帝的憐憫和看顧並不侷限在以色列民族中,凡投靠祂的,無論是那一民族,上帝必賞賜和眷顧。
2. 上帝看顧孤兒寡母。
本書並沒有直接指出一切是上帝的作為,但在短短四章中「上主/耶和華」共出現十八次之多,顯示上帝關心尋求祂的人,特別是苦難中的孤兒寡母。此外,無論是波阿斯與路得的相遇、拿娥美的計劃、至近親屬的卸責等,上帝都一一掌管帶領。
3. 愛人如己的見證。
本書的故事人物彼此恩慈相待:波阿斯與拿娥美都能活出「愛人如己」的信仰,而路得也深受拿娥美的信仰影響,以無私和忠誠的愛來孝敬婆婆拿娥美。
4. 彌賽亞救贖的預備。
「贖業至親」(現代中文譯本作「至親的義務」),「贖」字常見於本書。波阿斯雖有力量代拿娥美贖回田產。但他不是至近的親屬,原本無須盡此義務。但是,他願意這樣做,實在是出自愛心。這正好表達出本書救贖的主題。此外,路得記最後的家譜,現然是要指出將來的彌賽亞(救主)是從波阿斯一脈而出。

四、大綱:
1.歸回故鄉(1:1-22)
2.拾穗度日(2:1-23)
3.請求至親盡責(3:-18)
4.美好歸宿(4:1-17)
5.大衛的家譜(4:18-22)

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墳墓日:路加福音23:50-56

2011年受難週靈修~墳墓日:4月23日(禮拜六) 
主題:告別了!耶穌 
經文:路加福音23:50-56

在安息日這一天,除了頌讚上帝之外,一切都當靜默下來。按照猶太人的傳統,這一天不可辦喪事,如果做得到的話,連悲哀也是不當的。耶穌的身體已被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祂的死戰勝了死亡,從這一刻起,對新人類,死亡的意義改變了。

實際上,基督的死是豐饒的,好像被擲在田畦中的麥子之死。表面上,它看似罪的懲罰,事實上,卻是一個贖罪的祭。祂「為罪人而死」,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把愛的無上標誌給了我們(羅5:7)。以祂的死使我們和上帝重歸於好,我們因此能承受上帝所應許的產業(來9:15)。

人和死亡之間的關係改變了,因為勝利的基督從此「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默想:從主耶穌的痛苦,我們看到深切地緊抓著這世界的痛苦:「極大的憂傷和苦楚臨到祂,然後祂說…『我的心憂愁至死』」(太26:27)。我是否願意靠著基督的恩典,以祂的心為心而活呢?

士師記 21:1-25

士師記 21:1-25 現代中文譯本
為便雅憫支族人找妻子
士 21:1 以色列人民在米斯巴集合的時候曾經向上主發誓說:「我們絕不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
士 21:2 現在,以色列人民到伯特利,坐在上帝面前直到晚上,大聲哀哭說:
士 21:3 「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啊,怎麼會有這種事發生呢?為甚麼以色列會少了便雅憫這支族呢?」
士 21:4 第二天清早,人民起來,在那裏築一座祭壇,獻上燒化祭和平安祭。
士 21:5 他們問:「以色列各支族中,有哪些人沒到米斯巴上主面前集合的?」(他們曾經發誓:沒到米斯巴去的人要被處死。)
士 21:6 以色列人民為使他們的同胞便雅憫人面臨絕種而後悔,說:「今天以色列缺了一支族,
士 21:7 我們要怎樣為剩下的便雅憫人找妻子呢?我們已經向上主發誓不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士 21:8 他們查問以色列各支族中有哪些人沒到米斯巴集合,結果發現基列的雅比人沒有一個來參加聚會;
士 21:9 軍隊點名的時候,沒有一個雅比人在那裏。
士 21:10 於是會眾派出一萬兩千名勇士,命令他們:「到雅比去,把那裏的人殺掉,連婦女帶孩童統統殺光。
士 21:11 要殺死所有的男人,也殺光所有已經結婚的女人。」
士 21:12 他們在雅比人當中找到四百名年輕的處女,把她們帶到迦南的示羅營地。
士 21:13 然後,全體會眾打發人去見那些在臨門巖的便雅憫人,表示願意講和。
士 21:14 便雅憫人回來後,其他以色列人把倖免於難的雅比女子給他們,可是還不夠。
士 21:15 人民為便雅憫人難過,因為上主使以色列眾支族中有了缺口。
士 21:16 會眾的長老說:「便雅憫支族沒有女人了,我們該怎樣為那些剩下的人找妻子呢?
士 21:17 以色列十二支族絕不可殘缺;我們一定要想辦法保存便雅憫支族。
士 21:18 可是我們又不能讓他們娶我們的女兒,因為我們已經發誓詛咒那把女兒嫁給便雅憫的人。」
士 21:19 後來,他們想:「一年一度在示羅有上主的節期;這年會快到了。」(示羅在伯特利北邊,利波拿南邊,伯特利和示劍之間大路的東邊。)
士 21:20 他們對便雅憫人說:「你們到葡萄園躲起來,
士 21:21 注意看。當示羅的女孩子在年會中出來跳舞時,你們就從葡萄園出來,一人搶一個作妻子,帶她回便雅憫地區去。
士 21:22 如果他們的父兄來找你們爭論,你們可以對他們說:『請准許我們娶她們吧!因為我們並不是從戰場上搶她們來作妻子的;也不是你們把她們嫁給我們的。因此,罪不在你們。』」
士 21:23 便雅憫人就照著辦。他們從在示羅跳舞的女孩子當中各找一個作妻子,帶著離開。他們回到自己的土地,重建城鎮,定居在那裏。
士 21:24 同時,其他以色列人也離去,各回自己的支族、家族,和土地去了。
士 21:25 那時期,以色列還沒有君王;人人隨自己的意思行事。

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22:1-14

主日講題:天國的喜筵 (2011/4/24復活節主日講道)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 馬太福音22:1-14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一、誰會拒絕國王的邀請?(22:1-3) 
猶太婚宴要連續辦七天之久的時間,「七」有神聖的意思,因此辦七天也有表明這婚姻是神聖的。 
二、一再給予機會的上帝(22:4-6) 
上帝一再派遣僕人,祂一再給予人悔改的機會 
客人將國王的僕人「拳打腳踢」以及「殺害」,這簡直是與國王宣戰。

三、審判的權柄在於上帝(22:7-10) 
僕人的工作是去找人來坐滿宴席的座位,不是要分別「好壞」客人。 
分別「好壞」的是國王(主人)的權責。

四、沒有尊王為王的態度(22:11-14) 
受邀參加「國王的喜筵」,仍要有所準備,而不能隨便。

我們通過這一段經文帶學習三項信仰的功課:

一、我們是否在生活中一再拒絕天國國王的邀請? 
馬太福音6:21「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

二、我們的責任是邀請人來參加天國的喜筵,而不是扮演審判者的角色。

三、參加天國喜筵必須「穿禮服」,以免被趕出去。
啟示錄16:15 「留心吧!我要像小偷一樣突然來到!那警醒、隨時都穿著衣服的人多麼有福啊!因為他不至於裸體行走,在人前蒙羞!」
啟示錄22:14 那洗淨自己衣服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有權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並且可以從城門進入城裏。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你在什麼情況會拒絕他人的邀約?你期待上帝邀約你參加喜筵嗎? 
2. 基督徒的責任是邀請人來參加天國的喜筵,但是你是否有預備心被「拳打腳踢」以及「殺害」? 
3. 亞當夏娃犯罪之後,因為罪而羞愧於「裸體」。除去罪的羞愧,就是要「穿禮服」。啟示錄16:15提醒我們要「隨時都穿著衣服」,這對你有何提醒?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受難日:約翰福音19:18-38

2011年受難週靈修~受難日:4月22日(禮拜五) 
主題:十字架上救恩 
經文:約翰福音19:18-38

難道一定要通過保留給奴隸的死刑-釘十字架,才可以使世界得救嗎?這不僅是一種慘死,還是一種恥辱。一定要通過一具屍體使猶太人得救嗎?屍體是不潔之物,應當盡情從他們當中除去。一定要通過一個被判處死刑,懸在刑架上,身帶上帝咒詛印記的人,使人得救嗎?加略山上的觀眾嘲笑耶穌,要祂從十字架上下來。

至於門徒,我們自然可以想像他們是如何的驚恐無措。彼得雖然剛剛承認耶穌為彌賽亞,卻不能承受耶穌所宣佈的苦難和死亡。耶穌在受難前宣佈了大家都要為祂的緣故而跌倒,基督死前的大聲哀哭和涕泗滂沱(來5:7)。祂是多麼地孤單無助啊!祂的母親和那些跟隨祂的女子們,眼見她們心中的最愛即將逝去,情何以堪!她們為祂嚎啕痛哭,心如被刀刺透。這是她們心中沈重的十字架。

有誰受苦比祂所受的更甚呢?耶穌那忠誠服事的一生並沒有平和寧靜而終,祂並沒有罪,卻忍受了深切無法測度的痛苦,祂在十架上的呼喊:「上帝啊!上帝,為什麼離棄我?」

痛苦在基督裡究竟有何種意義?十字架確實是絆腳石,然而一個隱藏的奧秘通過十字架啟示出來。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不單如此,祂為那些釘祂的人們禱告。祂饒恕了加害於祂的人,上帝也因此而赦免了世人的罪。十字架成為救贖人類的工具,與迫害、死亡、苦難、血等都成了很重要的名詞,使我們憶起救贖大恩。十字架不再是一種恥辱,首先是給基督的,其次是給基督徒的一種要求、一種榮譽的頭銜。

默想:基督徒蒙召去分享的,是否就是這痛苦?蒙召與基督結合,甚至在祂的痛苦裡結合。

士師記 20:1-48

士師記 20:1-48 現代中文譯本
以色列備戰
士 20:1 全體以色列人民,從北部的但到南部的別是巴,東到基列地,都應召而來。大家一條心,聚集在米斯巴,在上主面前。
士 20:2 以色列各支族的首領都出席了這次上帝子民的聚會。步兵有四十萬人。
士 20:3 同時,便雅憫人也聽說所有其他的以色列人都集合在米斯巴。以色列人問:「告訴我們,這種可惡的事怎麼發生的?」
士 20:4 那利未人,就是被害女人的丈夫,回答:「我和我的妾到便雅憫境內的基比亞過夜;
士 20:5 那晚基比亞人來包圍房子,要捉我,殺我,後來卻把我的妾強姦致死。
士 20:6 我把她的屍體切成一塊一塊,分送到以色列十二支族,一支族一塊。這些人在我們當中做了這麼邪惡、缺德的事。
士 20:7 你們全都是以色列人;你們說,我們該怎樣處理這件事?」
士 20:8 所有的人都站起來,一致說:「我們不管是住帳棚的還是住房子的都不回家。
士 20:9 現在我們要這樣做:我們抽籤挑選一些人去攻打基比亞。
士 20:10 以色列各支族中十分之一的人要供給軍糧,其餘的要去討伐基比亞,因為他們在以色列中犯了這缺德的罪。」
士 20:11 於是所有以色列人團結一條心,聚集攻擊那城。
士 20:12 以色列各支族派使者走遍便雅憫支族境內,對他們說:「你們犯了滔天大罪!
士 20:13 現在把那些基比亞的無賴交出來,我們要治死他們,好從以色列中除去邪惡。」可是便雅憫人不理這些以色列同胞;
士 20:14 他們從便雅憫各城來到基比亞,要跟這些以色列人作戰。
士 20:15-16 那天,他們從各城召集了兩萬六千拿刀的兵士。除此以外,基比亞的居民也召集了七百名使用左手、特別挑選過的人。他們每一個都能甩石頭,毫髮不差。
士 20:17 便雅憫支族以外的以色列人召集了四十萬受過訓練的兵士。

攻打便雅憫人
士 20:18 以色列人到伯特利的聖所求問上帝:「哪一支族該作先鋒去攻打便雅憫人呢?」上主說:「猶大支族。」
士 20:19 第二天早上,以色列人出發,在基比亞附近紮營。
士 20:20 他們對著城的方向擺陣,要攻打便雅憫軍隊。
士 20:21 便雅憫軍隊從城裏出來,當天殺了兩萬兩千名以色列兵。
士 20:22-23 以色列人回到聖所,在上主面前哀哭,直到晚上。他們求問上主:「我們該不該再去攻打我們的同胞便雅憫人?」上主回答:「該去。」於是,以色列人得到鼓勵,又在前一天佈陣的地方列陣。
士 20:24 他們第二次進攻便雅憫軍隊。
士 20:25 便雅憫人再次從基比亞出來,殺了一萬八千名受過訓練的以色列兵。
士 20:26 所有以色列人都到伯特利哀哭,坐在上主面前,一直到晚上都不吃東西。他們在上主面前獻上平安祭和燒化祭。
士 20:27-28 那時,上帝的約櫃在伯特利;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人民求問上主:「我們該不該再去攻打我們的同胞便雅憫人?或者就此罷休?」上主回答:「去攻打!明天我要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裏。」
士 20:29 於是,以色列人安排一些兵士埋伏在基比亞周圍。
士 20:30 第三天,他們進攻便雅憫軍隊,像前兩次一樣,對著城的方向列陣。
士 20:31 便雅憫人出來應戰,被以色列人誘離了城。便雅憫人跟以往一樣,在往伯特利和基比亞路上的空曠地帶殺了一些以色列人,大約三十名。
士 20:32 便雅憫人說:「我們像以前一樣擊敗他們了。」但是,以色列人已經計劃好,以撤退誘他們離開城,到大路上去。
士 20:33 因此,當以色列軍的主力撤回巴力‧他瑪重整隊伍的時候,埋伏在基比亞四周的人突然從城周圍的石頭地衝出來。
士 20:34 有一萬名特別從全以色列精選出來的人攻打基比亞,戰事激烈。便雅憫人還不知道他們就要被消滅了。
士 20:35 上主把便雅憫軍隊交在以色列手裏;那一天,以色列人殺了仇敵兩萬五千一百名。
士 20:36 便雅憫人才知道自己打敗了。
以色列人得勝
以色列軍隊的主力從便雅憫人面前撤退,因為他們信任那些埋伏在基比亞四周的人。
士 20:37 這些人迅捷地衝向基比亞,分散在城裏,把城裏的人全殺了。
士 20:38 以色列的主力軍跟埋伏的人事前約定了一個信號:他們看見城裏煙火上騰的時候,
士 20:39 戰場上的以色列人就要轉回來。這時,便雅憫人已經殺了三十個以色列人;他們自言自語:「我們像以前一樣把他們打敗了。」
士 20:40 後來,信號出現了,城裏煙火開始上騰,便雅憫人回頭一看,驚奇地發現全城煙火沖天。
士 20:41 以色列人又轉回來,便雅憫人驚慌失措,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快要被消滅了。
士 20:42 他們逃離以色列人,向曠野跑,可是逃不掉;他們被以色列主力軍和城裏出來的人夾在中間,被殺滅了。
士 20:43 以色列人使敵人上圈套,不停地追趕他們,直到基比亞東邊的地方,沿路擊殺他們。
士 20:44 便雅憫人約有一萬八千精兵被殺;
士 20:45 其餘的轉向臨門巖的曠野逃去,有五千人在路上被殺。以色列人繼續追趕剩下的人,直到基頓,又殺了兩千人。
士 20:46 那一天,便雅憫人一共有兩萬五千勇士被殺。
士 20:47 有六百個逃往臨門巖曠野的人得以逃脫;他們在那裏住了四個月。
士 20:48 以色列人轉回去攻擊其餘的便雅憫人,把他們所有的男女孩童和牲畜全部殺光,也把那地區所有的城鎮燒毀。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天國大祭司的祈禱

信息:天國大祭司的祈禱 
聖經:約翰福音17:1-19
三重區基督教聯合會受難週聯合祈禱會
2011.4.21晚7:30於三重埔教會
黃春生牧師

信息大綱
(以天國大祭司的祈禱來祈禱,以每段信息為祈禱的主題)
一、為世人的得救代求(17:1-3)
1耶穌講完了這些話,就舉目望天,說:「父親哪,時刻已經到了,求你榮耀你的兒子,好使兒子也榮耀你。2你把管理全人類的權柄給了他,好使他把永恆的生命賜給你所付託給他的人。3認識你是惟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恆的生命。

二、為教會的使命代求(17:4-10)
4我已經在地上榮耀了你;我已經完成了你所付託給我的使命。5父親哪!現在求你在你自己面前榮耀我,賜給我那創世之前我和你一同享有的榮耀吧!6「我已經把你顯明給那些你從世界選召出來付託給我的人。他們原屬於你,你把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話。7現在,他們都知道,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8我把你所給我的信息給了他們,他們也領受了。他們確實知道我是從你那裡來的,也信是你差遣了我。9「我為他們祈求;我不為世人祈求,而是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是屬於你的。10我所有的,都是你的;你所有的,也都是我的。我的榮耀是藉著他們彰顯出來的。

三、為門徒「合而為一」代求(17:11-12)
11我現在到你那裡去,不再留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聖父啊!求你藉著你的名,就是你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如同你和我是合一的。 12我跟他們同在的時候,我藉著你的名,就是你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我保護他們,其中除了註定滅亡的那個人以外,沒有一個失掉的;這正應驗了聖經的話。

四、為門徒「脫離罪惡」代求(17:13-16)
13現在,我到你那裡去,我還在世上的時候說這些話,為要使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14我把你的信息給了他們;世人憎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於這世界,正如我不屬於這世界一樣。15我不求你從世上把他們帶走,但我求你使他們脫離那邪惡者。16正如我不屬於世界,他們也不屬於世界。 

五、為門徒「真理成聖」代求(17:17-19)
17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把自己奉獻給你;你的話就是真理。18正如你差遣我進入世界,我也差遣他們進入世界。19為了他們的緣故,我把自己奉獻給你,好使他們也真誠地奉獻給你。
(1)委身在神話語
(2)進入世界的光
(3)效法主的奉獻

洗足日/聖餐日:約翰福音17:6-19

2011年受難週靈修~洗足日/聖餐日:4月21日(禮拜四) 
主題:合一的肢體,福音的見證 
經文:約翰福音17:6-19

「聖父啊!求您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耶穌在被賣的那夜,在馬可家的樓上做了這樣的禱告。

耶穌知道在太陽升起時,自己即將受難。這是祂離世前的最迫切的祈禱,是天國大祭司的祈禱。人之將至,後事的交待是最為熱切、專注和誠摯的。祂的門徒以前都沒有聽過耶穌如此迫切的禱告。

「叫他們合而為一」,為此,祂願流汗、流血,忍受嘲弄,而且放下自己的生命。在祂榮耀中復活起來,並將聖靈傾注這世界,都是為使這簡短的禱告有果效。使徒繼續宣講一主、一信、一洗、一個上帝和父,所有的這些,都必須包括在和好的好消息當中,不再分男、女、為奴的、自主的、猶太人、外邦人,在基督裡都合而為一。

這不是宣言,而是代禱。它不是作為將來合一的藍圖,而是祈求以父堅實有力的名,來護衛這群在世上、被世人恨惡的兒女,願他們能以喜樂和希望來完成這個使命。

耶穌基督在馬可樓上的祈禱仍然被聽見,基督透過教會不停地祈禱世界「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們也當參與如此的代禱和行動。人雖因種族、膚色、文化不同,但有了基督的愛和接納,我們卻要成為合一的。

默想:我們如何散播「叫他們合而為一」的信息,我們的教會在這方面努力多少?我支持了多少?

※約翰福音第17章的禱告,也被稱為「大祭司的禱告」【由路德會神學家David Chytraeus提出】。

士師記 19:1-30

士師記 19:1-30 現代中文譯本
利未人和他的妾
士 19:1 以色列還沒有王的那段時期,有一個利未人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偏遠地區。他在猶大的伯利恆娶了一個女子作妾。

娶妾是當時以色列社會所容許的事,不過社會容許並不代表上帝容許(參創2:24)。妾必須做大部分的家務,但卻只擁有大妻子的部分權利。她雖然在法律上屬於丈夫,但所生的兒女,通常不會有合法之妻所生兒女那樣的權利,不能承受遺產。妾的主要作用是給丈夫性的享受,多生兒女,分擔家務勞苦。古近東一帶包括以色列人,常常把戰時所擄的外邦女子納為妾。但有時以色列女子也會被納為妾。
士 19:2 這女人發了一頓脾氣,回到伯利恆娘家住了四個月。
士 19:3 後來這利未人決定去找她,想說服她回到自己身邊。他帶一個僕人、兩匹驢去了。這女人請他進屋裏;他岳父看見了就熱誠地歡迎他,
士 19:4 堅持要他留下來,因此他住了三天。這對夫婦在那裏一起吃喝,住宿。
士 19:5 第四天早晨,他們一早起來,準備離去;可是他岳父對他說:「先吃點東西吧!你會覺得強壯些,然後再走。」
士 19:6 於是,兩人坐下來一起吃喝。他岳父說:「請再住一晚,享受享受吧!」
士 19:7 利未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又勸他留下,因此他又住了一夜。
士 19:8 第五天清早,利未人準備離去;他岳父又說:「請吃點東西,等晚一點再走!」於是兩人又一起吃喝。
士 19:9 這個人和他的妾以及僕人再次預備要走的時候,他岳父又說:「你看,現在都快黃昏了,不如再留一晚吧!天不久就要黑了,住在這裏好好享受一下。明天一早你就可以啟程回家。」
士 19:10-11 可是,這個人不願再留下來,就跟他的妾動身走了。他們帶著兩匹馱滿東西的驢。當他們來到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附近,天已經晚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就停在這裏,在耶布斯城住一夜吧!」
士 19:12-13 可是主人說:「我們不要停在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城裏;我們要往前走,在基比亞或拉瑪過夜。」
士 19:14 於是他們過了耶布斯,繼續往前走。他們到了便雅憫支族境內的基比亞,太陽已經下山了;
士 19:15 他們進城,要在那裏過夜。他們到了城裏,在廣場坐下來,但是沒有人接待他們到家裏過夜。
士 19:16 那時,有一個老人從田裏工作回來,經過那裏。從前他住以法蓮山區,現在住在基比亞。(基比亞的居民是便雅憫支族人。)
士 19:17 這老人看見有過路人在廣場,就問他:「你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
士 19:18 利未人回答:「我們剛從猶大的伯利恆來,現在要回家,到以法蓮山地的偏遠地區去,沒有人招待我們過夜。
士 19:19 我們有飼料草料餵驢,也有我自己吃的麵包和酒。我們所需用的都齊全。」
士 19:20 老人說:「歡迎你們到我家來!我會照顧你們;你們不必在廣場過夜。」
士 19:21 於是他帶他們回家,又餵飽驢。客人們洗了腳,又吃了飯。 
士 19:22 他們正輕鬆愉快的時候,突然城裏一些無賴來包圍這房子,連連敲門,對老人說:「把那跟你回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跟他性交!」
士 19:23 老人到門外對他們說:「朋友,千萬不可!不要這麼缺德,做這種邪惡的事。這個人是我的客人。
士 19:24 看,他的妾在這裏,還有我自己的女兒,她還是處女,現在我把她們交給你們,你們可以隨心所欲待她們,但不要對這個人做那種缺德的事!」

古近東文化裡,不惜任何代價保護賓客,是最高道德的表現。甚至,為了保護賓客,主人有時也會不惜犧牲。這個主人,寧可讓匪類強姦凌辱自己的女兒及賓客的妾,也不願使客人受辱。其實,這兩個男人都自私,都不願使自己受到傷害;他們沒有勇氣,甚至伴侶的生命遭遇危險的時候,也不敢起來面對衝突;他們沒有擔當,也不順從上帝的律法,任由匪徒凌辱謀殺別人。在他們的心裡,崇尚社會文化高過上帝的律法價值。
士 19:25 可是他們不聽。利未人就把他的妾推出門外給他們。他們強姦她,整夜不停地污辱她,直到天快亮才放她走。
士 19:26 黎明的時候,這女人回來,倒在老人的屋子門口;她丈夫在屋裏。天大亮時,她還躺在那裏。
士 19:27 她丈夫早上起來,開門要趕路,發現他的妾躺在門口,雙手搭在門檻上。
士 19:28 他說:「起來,我們走吧!」但是沒有回聲。於是他把她的屍體放在驢背上,朝回家的路去。
士 19:29 到家時,他進去拿一把刀,把他妾的屍體切成十二塊,分送到以色列十二支族那裏。

散播仇恨心理是很可怕的,果然此罪行的恐怖被有效地傳出去了,它提醒以色列人認清匪徒所犯的罪行是何等嚴重,並且要求以色列人採取行動。在若干年後,掃羅也採用類似的方法去傳信息(參撒上11:7)。其實那人和那些姦殺他妾的人同樣有罪,是那個利未人把妾交出去任匪徒凌辱的,整件事都顯明人的邪惡與荒唐。
會主心得:散播仇恨心理,是附和撒但邪惡的手段,在此的整件事情上,我們並沒有看到這一名利未人有何信仰的行動,來尋求上帝或是祈禱等。換言之,他以血氣激起仇恨,這樣的仇恨行動後來更被掃羅學走,假上帝之名或以宗教之名發動所謂的「聖戰」,這一再顯示罪惡就是人想扮演上帝。聖經的作者一再告訴我們,人犯罪的基本原因乃是在這裡出了問題,人想要取代上帝,也常常是將自己看成上帝,假借上帝之名行罪惡之實。從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開始就是如此;我們看到蛇引誘夏娃時所說的話:「你們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創世記3:5)巴別塔的故事也在說明人的心中意念就是這樣(創世記11:4)。
士 19:30 看見的人都說:「我們從來沒有聽過這種事!自從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以來,沒有發生過這一類的事!我們一定要採取行動!我們商量該怎麼辦!」

整件事情讓我們看到,當時以色列社會尚未能按照上帝的律法建立政府,未把上帝的話語成為地上的律法。結果律法未能執行,作姦犯科也不以為恥,拋棄家人以求自保的邪惡等等,都一再顯示上帝的律法並未被遵行。由於他們不順服上帝,導致邪惡之事縱橫。
會主心得:我們一離棄上帝和祂的真道,就會按照地上邪惡價值行事,一切事情就變得更加邪惡。基督徒必須走在上帝的話語當中,切記不可依世俗價值「隨波逐流」。我們必須繼續發揮光與鹽的價值,成為世界的防腐劑,成為黑暗中的光明使者,使人悔改歸向上帝,讓耶穌基督在各人心裡作道德與靈性上的君王。 

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退修日:馬可福音14:3-9

2011年受難週靈修~退修日:4月20日(禮拜三) 
主題:這是件美事 
經文:馬可福音14:3-9

這一天耶穌在西門家,拉撒路的妹妹馬利亞拿著玉瓶內有極珍貴的真哪噠香膏,她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這舉動引起有些人的不滿,生氣那女人。說她是枉費香膏,拿來賙濟窮人多好,蠢啊!而耶穌卻讚許她的作為是不朽的,無論在何處,世代都要傳述和記念此事,祂說:「這是件美事。」

猶太人以為油可以滲透於人體內,能增強體力和健康,並使人歡欣及俊美,抹油有歡樂或尊敬的標記,又用為治療或祝聖的禮儀。在那穌去那路撒冷的前夕,馬利亞以極珍貴的香膏抹耶穌,表示對他的尊敬。耶穌把她的作為賦予新的、預言性的意義:馬利亞所行是給耶穌提前行葬禮,在祂被釘死之後,祂的身體要抹油而後被埋葬(約19:40)。

默想:實用的或有用的事不一定是美事,這兩者有時需要取捨,我和我們的教會常常選擇什麼?

士師記 18:1-31

士師記 18:1-31 現代中文譯本
米迦和但支族
士 18:1 那時,以色列沒有君王。但支族在尋找他們可以安居的土地,因為他們還沒在以色列各支族中分得自己的土地。
士 18:2 於是但支族人從全族裏選出五個勇士,派他們離開瑣拉和以實陶,去探察土地。他們來到以法蓮山區,住在米迦家裏。
士 18:3 他們聽出那年輕的利未人說話的口音就去問他:「你在這裏做甚麼?誰帶你到這裏來的?」
士 18:4 他回答:「是米迦安排的;他聘我作他的祭司。」
士 18:5 他們對他說:「請你求問上帝,我們這一次的探察會不會成功。」
士 18:6 祭司回答:「平安地去吧,上主在你們的旅途中看顧你們。」
士 18:7 於是,這五個人離開了。他們來到拉億城,發現那裏的居民安居無慮,像西頓人一樣,和平、安寧,與世無爭;土地出產又豐富。他們離西頓人很遠,沒有跟人來往。
士 18:8 這五個人回到瑣拉和以實陶以後,他的同胞問他們有甚麼發現,
士 18:9 他們說:「來吧,我們去攻打拉億!我們探察過那地,確實很好。趕快,不要待在這裏無所事事,我們去佔領吧!
士 18:10 你們到了那裏會發現居民毫無防備;那是一片廣大的土地,物產豐富,甚麼都有。上帝已經把它交給你們了。」
士 18:11 於是,但支族中有六百人武裝好,離開瑣拉和以實陶。
士 18:12 他們出發,在猶大的基列‧耶琳西邊紮營,因此這地方到現在還叫但營。
士 18:13 他們繼續往前去,到了以法蓮山區米迦的家。
士 18:14 那五個探察過拉億的人對同伴說:「你們知道嗎?這裏有一間屋子,裏面有一尊木頭偶像,外面裹著銀子,還有其他偶像和一件以弗得。現在你們要想想,我們該怎麼做?」
士 18:15 五個探子進到米迦家裏,問候那利未人。
士 18:16 那時,但支族那六百個武裝好的兵士站在門口。
士 18:17 當祭司跟六百名武裝好的兵士還在門口時,那五個探子走進屋裏,拿走包著銀子的木偶像以及其他的偶像和以弗得。
士 18:18 他們進米迦屋裏拿走這些神器的時候,祭司問他們:「你們幹甚麼呀?」
士 18:19 他們說:「噓,別作聲!跟我們來,作我們的祭司和顧問吧。作以色列的一宗一族的祭司比作一個家族的祭司好!」
士 18:20 祭司聽了非常高興,就帶著以弗得、包著銀子的木偶像,和其他的偶像跟他們走了。
士 18:21 他們轉身啟程,讓兒女、牛群,和財物走在前頭。
士 18:22 他們離開米迦的家一段路以後,米迦召集了鄰居出來追趕。他追上但族人,
士 18:23 喊他們。但族人轉身問米迦:「怎麼回事?這群人是幹甚麼的?」
士 18:24 米迦回答:「你們還問怎麼回事?你們搶走了我的祭司和神像;我甚麼都完了!」
士 18:25 但族人對他說:「你最好別再多說,不然,你激怒了這些人,他們會攻擊你,你和你全家都會喪命。」
士 18:26 但族人繼續往前去;米迦見他們強壯,自己不是對手,只好回家。
士 18:27-28 但族人搶了祭司和米迦的神像以後就去攻打拉億。拉億和伯‧利合在同一個山谷,是個和平、安寧的城。但族人殺了城裏的居民,放火燒城。沒有人來救他們,因為拉億離西頓很遠,他們也沒有跟別人來往。但族人重建那城,在那裏居住。
士 18:29 他們以他們祖先雅各的兒子但的名字命名,把拉億這座城的名改為但。
士 18:30 但族人把偶像安置好,指派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作但支族的祭司。約拿單的子孫在那裏作祭司一直到但族人被擄的時候。
士 18:31 上帝的聖幕停留在示羅那段期間,米迦的偶像留在但。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辯惑日:路加福音20:19-26、21:29-36

2011年受難週靈修~辯惑日:4月19日(禮拜二)
主題:儆醒面對末日 
經文:路加福音20:19-26、21:29-36

聽眾當中,有一群人並非想向祂學習,而只想考倒祂、抓祂的話柄。面對這些惡意的聽眾和他們的巧言盤問,祂仍不厭其煩地用許多比喻把道理解釋、說明:辯駁自身的權柄、凶惡園戶的比喻、復活之事、窮寡婦的捐貲,以及納稅的問題和聖殿被毀等等。

總結中,祂要跟隨者敏感時代的徵兆,就像當人們看無花果樹和其它樹木的成長和發芽,就能夠辨識四季的更易。從世界的時勢,探知上帝的國臨近了。人們應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以及今生的思慮,累住我們的心,祂形容那日子就如同網羅一般,會忽然臨到。

離世前的諄諄教誨是:「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

默想:時代的徵兆讓我辨認了什麼?我如何使自己的生活時時儆醒、常常祈禱?

士師記 17:1-13

士師記 17:1-13 現代中文譯本
米迦的偶像
士 17:1 有一個人名叫米迦,住在以法蓮山區。
士 17:2 他對母親說:「有人偷了你一千一百塊銀子,我聽見你詛咒那小偷。你看,銀子在我這裏,是我拿去的。」他母親說:「我兒,願上主賜福給你!」
士 17:3 米迦就把一千一百塊銀子還給母親。他母親說:「為了挽回我兒子該受的詛咒,我誠心把銀子獻給上主,雕刻一尊木頭偶像,外面用銀子包裹。現在我把這些銀子交給你。」
士 17:4 米迦把銀子還給母親,母親拿兩百塊銀子給一個銀匠,要他用木頭雕刻一尊偶像,外面用銀子包裹。這偶像就放在米迦的家裏。
士 17:5 米迦有了自己的神廟,又造了一些偶像和一件以弗得,指定他的一個兒子作祭司。
士 17:6 當時以色列還沒有王,人人隨自己喜歡的去做。
士 17:7 同時,猶大的伯利恆城有一個年輕的利未人;
士 17:8 他離開伯利恆,想找別的地方住。途中,他到以法蓮山區,到米迦的家裏。
士 17:9 米迦問他:「你從哪裏來?」他回答:「我是利未人,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在找地方住。」
士 17:10 米迦說:「你就住在我這裏吧!你作我的顧問和祭司;我每年給你十塊銀子,也供給你一些衣服和一些食物。」
士 17:11 這年輕的利未人答應留在米迦家裏,米迦待他像自己的兒子。
士 17:12 米迦派他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家裏。
士 17:13 米迦說:「現在我有一個利未人作我的祭司了,上主一定會使我興旺!」

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訓誨日:路加福音19:41,45-48

2011年受難週靈修~訓誨日:4月18日(禮拜一)

主題:為耶路撒冷哀哭
經文:路加福音19:41,45-48


在榮耀進城之後,耶穌的思緒轉向對家園的感傷,頓時感到悲傷,為耶路撒冷哀哭。

緊接著又是一個情緒上的大轉折。耶穌進入聖殿。眼見一個應該是朝覲上帝的神聖之地,如今卻成了那些大發宗教財之徒的賊窟。即使他知道自己已經不久於人世了,在面對這種錯謬、乖戾的現象時,祂仍是憤怒不已,提起精神來試圖改變它、潔淨它。祂知道這並不能徹底地解決問題,但仍盡最後的力氣去做。

在此,耶穌充分地表現喜、怒、哀、樂-人性的一面,但祂是一個有情、有義、有血、有淚的人。祂對人有赤誠的關愛,對土地有執著的情感。

耶穌表達了祂對同胞、家園以及上帝的家的關懷。祂要把聖殿由庸俗欺詐的市場轉變成醫治、禱告的殿。聖殿是上帝白白賜給人的一個門徑,讓人能通往上帝那裡;那兒不該有欺騙、壓迫和攪擾,而使百姓轉離上帝。來到上帝的家,要專心尋求上帝的榮耀,而非圖利賺錢,更何況是斂取不義之財。祂是一位淨化者,是聖殿之主。

默想:耶穌有勇氣面對錯謬的人和事,我呢?我的教會呢? 

士師記 16:1-31

士師記 16:1-31 現代中文譯本
參孫在迦薩
士 16:1 有一天,參孫到非利士人的迦薩城,遇見一個妓女,就跟她睡覺。
士 16:2 迦薩人發現參孫在城裏就包圍那地方,整夜埋伏在城門。他們沒有採取行動,心裏想:「我們等天亮才殺他。」
士 16:3 可是參孫睡到半夜就起來,把城門拆了,連門框帶門扇、門閂都拆掉,把它們扛在肩膀上,帶到一個俯視希伯崙全境的山頂。

參孫和黛利拉
士 16:4 後來,參孫在梭烈谷愛上了一個女人,名叫黛利拉。
士 16:5 有五個非利士首領去見黛利拉,對她說:「你要用計探參孫,找出他為甚麼有那麼大的力氣,我們要怎樣才能勝過他,捆綁他,使他就範。這樣,我們就每人給你一千一百塊銀子。」
士 16:6 於是,黛利拉問參孫:「告訴我,你為甚麼有那麼大的力氣。要捆綁你,使你就範,有甚麼辦法沒有?」
士 16:7 參孫說:「要是他們用七根還沒乾的新絞繩捆綁我,我就跟平常人一樣沒有力氣。」
士 16:8 於是,非利士首領們把七根還沒乾的新絞繩交給黛利拉,她就把參孫捆起來。
士 16:9 她早已叫人在她的內房等著。她喊:「參孫哪,非利士人來了!」參孫一掙扎,絞索像麻線碰到火,一下子斷了。因此,他們還是不知道參孫的力氣從哪裏來。
士 16:10 黛利拉對參孫說:「你愚弄我,欺騙了我!告訴我,要怎樣才能把你綁起來?」
士 16:11 參孫說:「用從來沒有用過的新繩子捆綁我,我就跟平常人一樣沒有力氣。」
士 16:12 於是,黛利拉拿新繩子捆綁他,然後喊:「參孫哪,非利士人來了!」有人埋伏在內房等候著。參孫掙斷手臂間的繩子,像扯斷細線一樣。
士 16:13 黛利拉對參孫說:「你還是在愚弄我,欺騙我!告訴我,要怎樣才能捆綁你?」參孫說:「如果你把我頭上的七根辮子編進織布機裏,用釘子釘牢,我就跟平常人一樣沒有力氣。」
士 16:14 於是,黛利拉哄他睡著了,把他頭上的七根辮子編進織布機裏,又用釘子釘牢,然後喊:「參孫哪,非利士人來了!」參孫醒來,一下子從織布機裏把頭髮拔出來了。
士 16:15 黛利拉對參孫說:「你根本不愛我,還說愛我!你已愚弄我三次,沒告訴我你為甚麼有那麼大的力氣。」
士 16:16 黛利拉天天問他,他被糾纏得厭煩極了,
士 16:17 終於把祕密告訴黛利拉。他說:「我的頭髮從來沒有剃過,因為我一出生就獻給上帝作離俗人。如果我的頭髮剃了,我就會失去力氣,跟平常人一樣軟弱。」
士 16:18 黛利拉知道參孫已經把祕密告訴她,就派人去對非利士的首領們說:「請再上來一次;他已經把祕密告訴我了。」於是他們再來,並且帶了銀子來。
士 16:19 黛利拉哄參孫睡在她腿上,然後叫人來,把參孫的七根辮子剃掉。事後,黛利拉折磨參孫,因為他真的失去了力氣。
士 16:20 黛利拉喊:「參孫哪,非利士人來了!」參孫醒來,心裏想:「我要像從前一樣掙扎一下子就能脫身。」但他不曉得上主已經離棄了他。
士 16:21 於是非利士人抓住他,把他兩隻眼睛挖出來,帶他到迦薩,用銅鍊子鎖住他,叫他在監獄裏推磨。
士 16:22 但是參孫的頭髮慢慢地又長出來。

參孫的死
士 16:23 非利士的首領們聚在一起慶祝,向他們的神明大袞獻大祭;他們唱:「我們的神明把仇敵參孫交給我們了!」
士 16:24-25 他們正興高采烈,就喊:「把參孫叫出來,我們要戲弄他!」參孫被提出監獄;他們戲弄他,叫他站在兩根柱子中間。民眾看見參孫就頌讚他們的神明說:「仇敵參孫蹂躪我們的領土,殺了很多人;我們的神明已把他交在我們手裏了!」
士 16:26 參孫對拉他手的童僕說:「讓我摸摸那支撐住這廟宇的柱子;我要靠一靠。」
士 16:27 當時廟裏擠滿了男男女女,五個非利士首領都在那裏。廟宇頂上大約有三千個男女,在觀看參孫被戲弄。
士 16:28 參孫禱告說:「至高的上主啊,求你記念我!上帝啊,懇求你再一次賜給我力量,給我一次機會報非利士人挖我雙眼的仇。」
士 16:29 參孫抱住支撐著廟宇那正中的兩根柱子,一手抱住一根,
士 16:30 喊著:「讓我跟非利士人同歸於盡吧!」於是他用盡所有的力氣向前推,廟宇倒塌了,壓在五個首領和所有的人身上。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的時候所殺的還要多。
士 16:31 參孫的兄弟和家人來取他的屍體,把他運回去,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之間他父親瑪挪亞的墳墓裏。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共二十年。

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棕樹主日:馬太福音21:1-11

2011年受難週靈修~棕樹主日:4月17日(禮拜日)
主題:主要用牠
經文:馬太福音21:1-11

許多人盼望為主所用,以為一定要像先知或祭司般,站在眾人面前為主發聲,或舉行儀禮。其實,上帝也在細微和不被人注意的地方使用我們,正如祂使用溫和、害羞的「小驢駒」,不使用彪風炳炳的駿馬。

上帝是俯就卑微的上帝,有時教會親切的「招待員」,比在台上說得口沫橫飛的「講員」,影響人更大。我們只要忠心的完成自己的角色,主都祝福,主都記念。祂不看輕任何人對祂所做的,即使是寡婦的兩個小錢,或是馬利亞的拿達香膏,祂都看重。

保羅說:『你們應該把我們看作是基督的僕人,受命作上帝之奧祕的管家。主人對管家所要求的就是忠心。』(哥林多前書4:1-2)

主耶穌也說:『一個人在小事上靠得住,在大事上也靠得住;一個人在小事上不誠實,在大事上也不誠實。』(路加福音16:10)

默想:我們不要看事情大小,只問自己有沒有「忠心」與「順服」,誠誠實實在各樣的事上,過討主喜悅之生活,主都記念。

士師記 15:1-20

士師記 15:1-20 現代中文譯本
參孫在瑣拉長大,想娶亭拿地的非利士女子。在婚筵上,他弄巧成拙的賭輸,遂下到亞實基倫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剝去他們的衣服以付賭債。他被敵人捉去帶到利希,但他掙斷捆綁,殺了一千非利士人。因此那地被叫作拉末利希。
士 15:1 過了些日子,在收割麥子的季節,參孫帶一隻小山羊去看他妻子。參孫對他岳父說:「我要進臥房去找我妻子。」他岳父不准他進去,
士 15:2 對他說:「我確定你恨她,所以把她嫁給你的伴郎了。她妹妹比她漂亮,你可以娶她。」
士 15:3 參孫說:「這一次我對付非利士人,我可不必負責了!」
士 15:4 於是他捉了三百隻狐狸,把狐狸的尾巴一對對地結在一起,插上一支火把,
士 15:5 然後點火,把狐狸放進非利士人的麥田裏。這樣,他把割好的和還沒割的麥子都燒了,連橄欖園也燒了。
士 15:6 非利士人調查誰放火,發現是參孫幹的,因為他岳父(亭拿人)把他妻子嫁給了他的伴郎。於是非利士人到他岳父家,放火燒那女人,也燒他岳父的家。
士 15:7 參孫對他們說:「你們既然這麼蠻橫,我發誓,不報此仇絕不罷休!」

士 15:8 參孫大肆屠殺,殺死了許多人。後來他到以坦,住在那裏的巖石洞裏。

參孫打敗非利士人
士 15:9 非利士人到了猶大,在那裏紮營,攻打利希城。

「利希」意思是「腮骨」。
士 15:10 猶大人問他們:「你們為甚麼上來攻打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來捉參孫;他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他。」
士 15:11 因此,有三千猶大人到以坦的巖石洞找參孫,對他說:「難道你不曉得非利士人是我們的統治者嗎?你把我們害慘了!」參孫回答:「我只照他們待我的待他們罷了!」

「我只照他們待我的待他們罷了!」和合本翻譯為「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
會主心得:報復是人所不能控制的劣行。冤冤相報,永無了結。耶穌教導我們:「你們不饒恕別人的過錯,你們的天父也不會饒恕你們的過錯。」(太6:15;參考路加福音17:3-4)
士 15:12 他們告訴他:「我們到這裏來,要捆綁你,把你交給非利士人。」參孫說:「你們要向我發誓,你們不下手殺我。」
士 15:13 他們說:「好的,我們只把你綁起來,交給他們;我們不殺你。」於是他們用兩根新的繩子把參孫綁起來,帶他出巖石洞。
士 15:14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迎著他跑去,對他大聲喊叫。上主的靈突然臨到他,使他強壯;他一掙扎,捆綁著他手臂的繩子就像被火燒過的麻線一樣斷了。
士 15:15 他找到一根還沒乾的驢腮骨,撿起來,用它殺了一千人。
士 15:16 參孫作詩說:我用一根驢腮骨殺了一千人;我用一根驢腮骨使屍首堆疊。
士 15:17 他說完了就把驢腮骨扔掉。那地方就叫拉末‧利希。

拉末‧利希」意思是「腮骨/顎骨之高處 High place of jawhone」。
上帝的力量臨到參孫,但他驕傲並誇耀自己的勇力。他說:「我用一根驢腮骨殺了一千人」,並自恃他有這樣大的功蹟。
會主心得:驕傲會使我們將上帝所成就的工作之榮耀歸於自己。
士 15:18 後來,參孫非常口渴;他呼求上主說:「你使你的僕人大勝敵人;現在你要我渴死、落在那些異族非利士人的手裏嗎?」

參孫在肉體上、精神上皆感到精疲力竭。在個人的大勝利之後,他的態度很快就消沉,變為自艾自憐的說:「豈可任我渴死呢?」(和合本翻譯)
會主心得:當我們做出極大的努力,精疲力竭、心力交瘁之後,情緒容易受到損傷。在大成就以後,常會有嚴重的情緒低落。當我們勞苦之後或受傷之後,不要以為上帝對我們有所虧欠,切記要避免這樣的試探!是上帝的力量使我們得勝的。反倒,我們的態度、行動、言語,要專心一意地以上帝為中心,不要高舉自己的名。
士 15:19 上帝使利希的地裂開,湧出泉水。他喝了以後,精神復原,活力充沛。因此,那水泉叫隱‧哈歌利,到今天還在利希。

「隱‧哈歌利」意思是「鷓鴣的泉源/求告者的泉源」。
士 15:20 非利士人統治期間,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自從這一次大勝非利士人之後,以色列人民立參孫為士師。血氣之民立血氣之人為士師,但上帝總能在人的軟弱上彰顯祂的能力。

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士師記 14:1-20

士師記 14:1-20 現代中文譯本
參孫和亭拿的女人
士 14:1 有一天,參孫到亭拿;他在那裏看見一個非利士女子。
士 14:2 他回家告訴父母:「我在亭拿看見一個非利士女子,請把她娶來作我妻子。」
士 14:3 他父母問他:「你為甚麼偏偏要在異族非利士人那裏娶妻呢?難道在我們自己的宗族或同胞當中沒有女子嗎?」可是參孫對父親說:「我很喜歡她;請把她娶來。」
士 14:4 他父母並不知道上主要參孫這樣做,因為上主在造機會敵對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統治著以色列。
士 14:5 於是,參孫跟父母到亭拿去。他們經過那裏的葡萄園時,他聽見一隻幼獅在向他吼叫。
士 14:6 上主的靈突然臨到參孫,他赤手空拳撕裂了那隻獅子,好像在撕一隻小山羊。他並沒有把他所做的事告訴父母。
士 14:7 參孫去見那女子,跟她談話;參孫很喜歡她。
士 14:8 過了些日子,參孫回來娶她。途中,他轉去看他殺死的獅子,想不到竟在獅子的屍首內發現一群蜜蜂和一些蜂蜜。
士 14:9 他挖了一點蜂蜜放在手上,一面走一面吃。然後他到父母那裏,給他們蜂蜜,他們也吃了;但是參孫沒有告訴他們蜂蜜是從獅子的屍首內拿出來的。
士 14:10 他父親到那女子家;參孫按照當時年輕人的習慣,在那裏辦婚宴。
士 14:11 非利士人看見參孫,就派三十個人陪他。
士 14:12 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如果你們能在這七天婚宴期間猜出來,我給你們每人一件上等麻紗衣和一套禮服;
士 14:13 如果你們猜不出,你們每人要給我一件上等麻紗衣和一套禮服。」他們說:「把謎語說出來給我們聽聽吧!」
士 14:14 參孫說:食物出自食者;甜蜜出自強者。他們想了三天都猜不出來。
士 14:15 第四天,他們對參孫的妻子說:「你要用計向你丈夫探出謎底來,不然,我們要放火燒你父親全家,連你也燒掉。你們兩人請我們來是要搶我們嗎?」
士 14:16 於是,參孫的妻子哭哭啼啼在他面前說:「你恨我,不是真的愛我!你出謎語給我的同胞,卻不把謎底告訴我!」參孫說:「我連自己的父母都沒告訴他們,我怎麼會告訴你呢?」
士 14:17 他妻子在七天婚宴期間,一直為這件事哭鬧。第七天,參孫經不起妻子糾纏就把謎底告訴了她,她就去告訴非利士人。
士 14:18 第七天,參孫進臥房以前,城裏的人去見參孫,說:還有甚麼比蜂蜜更甜?還有甚麼比獅子更強?參孫回答:如果不用我的母牛犁地,你們絕對猜不出謎底!
士 14:19 上主的靈突然臨到參孫,使他強壯,他就到亞實基倫,殺了三十個人,把他們剝光,拿他們的禮服給猜出謎語的那些人。事後,他非常生氣,就回父親家裏去。
士 14:20 他的妻子後來嫁給了他的伴郎。

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21:28-46

主日講題:悔改才會結果子 (2011/4/17棕樹主日講道大綱)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 馬太福音21:28-46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一、生命問題要我們做抉擇(21:28-29) 
有兩條路:窄路與寬路(馬太福音7:13-14) 
兩種樹: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馬太福音7:15-20) 
兩種蓋在不同土地上的房子:蓋在盤石上,蓋在沙土上(馬太福音7:24-27) 
最早進入葡萄園工作者,與最後進入葡萄園工作的工人(馬太福音20:1-16)
乞丐與富人死後到陰間(路加福音16:19-31)

二、悔改是抉擇的基本態度(21:30-32) 
「那些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並不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 
在猶太人的看法裡,天國根本就沒有「稅棍和娼妓」的份(馬太福音9:9-13,路加福音7:36-39) 
在耶穌基督的眼裡,罪人能悔改(或是改變心意),天上的天使也會唱歌、歡笑。

三、上帝的仁慈與拯救計畫(21:33-39) 
「租」含有「契約」的關係

先知耶利米被毆打(耶利米書20:2)、被關在枯乾的水井中差點餓死(耶利米38:6)。 
先知米該雅被關在監獄裡(列王記上22:26-27)。 
先知阿摩司被恐嚇(阿摩司7:10-13)。 
先知以利亞時代,有許多上帝的先知被殺死(列王記上18:4、19:10)。

「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他成為人,以人的形體出現。」(腓立比書2:7) 
人犯罪的基本原因是,人想要取代上帝,也常常是將自己看成上帝,毀約拒絕上帝。 
四、不要丟棄生命中的基石(21:40-46) 
21:42取自詩篇118:22-23 
上帝要看的是「結果子」,而不是只佔位子卻不結果子的樹。 
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來思考二項信仰問題: 
一、要進入上帝的國度,就必須做出生命的抉擇 
立約的態度:沒有虛假,沒有欺騙 
二、以耶穌為我們生命中的基石,來建造屬靈的聖殿 
彼得前書2:4-7 要親近主─活的石頭…你們也要像活的石頭,用來建造屬靈的聖殿,在那裏作聖潔的祭司…。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悔改是被上帝接納的開始,也是重生的開始。你是否願意接納一位悔改的人? 
2. 沒有欺騙、沒有虛假是立約的態度,是美好關係的基礎。小組成員裡,我們如何建立信任、誠實的關係? 
3. 「親近主─活的石頭」,我們才能建造屬靈的聖殿。請分享你親近主的經驗、生命改變的見證。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陪耶穌走最後一程

陪耶穌走最後一程
重新教會2011年受難週靈修特刊

今年受難週從4/17開始到4/23,讓我們這在一段期間通過聖經的查考,來與耶穌同行苦路。在受難週裡,耶穌從禮拜日(棕樹日)到禮拜三,每一晚都在伯大尼過夜。伯大尼位於耶路撒冷東面三公里,橄欖山東南坡。是耶穌所愛的朋友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的家鄉,耶穌大概是住在他們家裡。禮拜四在馬可家的樓上舉行最後晚餐後,耶穌帶門徒到客西馬尼園祈禱,之後就被大祭司捉拿,連夜審判。禮拜五清早被鞭刑,就扛十字架到城外的各各他,9:00被釘十字架,直到下午3:00斷氣。禮拜五和禮拜六兩晚,耶穌的身體被安放在墳墓裡。直到七日的頭一日清晨耶穌復活。
































大家可以按照下列的經文靈修、默想,陪耶穌走最後一程。
日子
事件
經文參考
禮拜日
棕樹日
眾人沿途鋪棕樹枝,迎接耶穌騎驢光榮地進入耶路撒冷。
21:1-11;可11:1-10;路19:29-40;約12:12-19
禮拜一
訓誨日
耶穌潔淨聖殿。
21:12-13;可11:15-17;路19:45-46
禮拜二
辯惑日
在聖殿裡,耶穌的權柄受到挑戰。
21:23-27;可11:27-33;路20:1-8
耶穌用比喻來教訓人,與猶太領袖對質。
21:28-23:36;可12:1-40;路20:9-47
希臘人求見耶穌。
12:20-26
耶穌在橄欖山上講道。
24-25章;可13章;路21:5-38
猶大同意出賣耶穌。
26:14-16;可14:10-11;路22:3-6
禮拜三
退修日
聖經沒有提到耶穌在這天做了些甚麼,祂大概是留在伯大尼,與門徒一起。

禮拜四
洗足日
聖餐日
耶穌與門徒共進最後晚餐。
26:26-29;可14:22-25;路22:14-20
耶穌在樓房裡向門徒說話。
13-17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祈禱。
26:36-46;可14:32-42;路22:39-46;約18:1
耶穌被賣、被捕。
26:47-56;可14:43-52;路22:47-53;約18:2-12
禮拜五
受難日
猶太和羅馬當局連夜審判耶穌。
26:57-27:211-31;可14:53-15:20;路22:54-23:25;約18:13-19:16
天亮雞啼前,彼得不認耶穌。
27:31-56;可15:20-41;路23:26-49;約19:17-30
上午9:00耶穌被釘。
中午12:00-15:00遍地黑暗。
耶穌斷氣,17:00前羅馬兵槍刺耶穌身體。
18:00日落前,亞利馬太的約瑟領屍。
15:24;路23:33;約19:18
27:45;可15:33;路23:44-45
19:31-37
27:57-60;可15:42-46;路23:50-54;約19:38
禮拜六
墳墓日
猶太人守安息日,羅馬軍隊看守墳墓。
27:62-66
禮拜日
復活日
耶穌復活。
28:1-10;可16:1-11;路24:1-12;約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