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冤在上帝
2021.3.28台北濟南長老教會棕樹主日講道篇
創世記42:1-38
今日是棕樹主日,受難週的開始。談起基督信仰,必須從苦難來出發,也因為有苦難,催促我們去探討苦難的奧秘。為了使我們從罪惡與苦難中得著救贖,上帝親自降生為人,成為耶穌基督來拯救世人。
其實,在苦難的世界中,上帝已經涉入其中引領人遵行祂的道。在第四十一章我們看到,因為上帝的攝理,使得約瑟從奴隸、囚犯變成首相,掌理全埃及。這也讓我們知道,任何人想阻止上帝的旨意和安排,是無法得逞的。果然埃及王所作的夢應驗了,約瑟使得埃及在七個豐年期間囤積無數的糧食。但是七個荒年緊接著到來,不僅埃及遇到飢荒,就連附近的國家也遇到飢荒。所以附近的人民都要到埃及購買糧食。我們先來看這一場生存的危機。
一、生存的危機(42:1-5)
1 雅各一聽到埃及有糧食,就對兒子們說:「你們為甚麼不想些辦法呢?2 聽說埃及有糧,你們去買些回來吧,免得我們都餓死。」3 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都到埃及去買糧。4 但是雅各沒有讓約瑟的親弟弟便雅憫跟他們一道去,因為雅各怕他遇到災害。5 雅各的兒子們和其他的人都去買糧,因為迦南地區也有饑荒。
這場旱災、饑荒非常的嚴峻,當時埃及尼羅河算是世界重要的糧倉,若不是上帝賜給約瑟充滿智慧的規劃,恐怕這個強大帝國也很難度過長達七年的大饑荒。在自然的災害下,人千萬不要以為「人定勝天」,反而要更加謙卑的上帝面前。
最近幾日長榮貨櫃輪卡住蘇伊士運河,每天損失114億美元。人真的不可誇耀自身的能力,不是什麼事情,人都可以勝過的,特別在大自然力量的反撲之下。
埃及有糧食的時候,迦南地就已一再地發生缺糧的情況,現在連埃及都發生嚴重的饑荒,可以想像得到其他地區嚴重饑荒的景況。創世記裡就曾多次提到當迦南地區發生乾旱缺糧的時候,人民就是到埃及去取得糧食而得生機的;例如創世記第十二章十節:「迦南發生饑荒,情況非常嚴重。亞伯蘭一直往南遷移,到了埃及,要暫時在那裡居留。」創世記第廿六章一至二節則記載迦南地又發生了饑荒,但是上帝不要以撒到埃及去。現在我們看到的是迦南地饑荒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若按照預言所說的長達七年,這樣嚴重的程度之下,若不到埃及去買糧,很可能雅各的家族都會有生存的危險。因此,當雅各一聽到埃及有糧食,就吩咐孩子到埃及買糧食,免得一家大小都餓死。而且,不只是雅各的家族去買糧,連「周圍各國的人也都來像約瑟買糧。」(創世記41:57)
此外,我們要知道在荒年裡,有錢也買不到糧食,物價飛漲,甚至會賣身為奴。在此,我們可以看出雅各家族應該有豐厚的能力,還能差遣他的十個兒子們去埃及買糧,要動員一支龐大的「採購團」,財力必須要夠,人力也要充裕,否則無法如此大批動員的。
第四節說,雅各沒有讓約瑟的親弟弟便雅憫一道去,因為恐怕便雅憫會遇到災害。之前我們在讀雅各的故事時,就已經知道蕾潔是雅各最喜歡的妻子,她只生了約瑟與便雅憫,何況蕾潔生便雅憫時難產死了(參考創世記35:16-20),而雅各又認為約瑟已經死了。所以,雅各便一直疼愛便雅憫。這在心理學稱為「移情作用」(transference),其實這對其他的孩子很不公平。我們在讀雅各的故時也曾說過,家庭的紛爭往往是因為偏愛所引起。
譬如,一個婆婆有二個媳婦,一個住家裡,一個住外地。住家裡的媳婦常常買禮物孝順婆婆,而住外地的媳婦一年難得回來一次,回來就「順便」滿一件禮物。結果婆婆大大的誇獎住外地媳婦的孝順,而住家裡的媳婦卻難得被婆婆肯定。換言之,我們習以為常的「愛」、「關懷」我們反而不知珍惜,不知肯定。這樣對住在家裡的媳婦而言,是很不公平的。這種情況就像雅各一直在犯的偏愛的錯誤。這一點值得我們反省。(包括對女兒、兒子都是)
二、處境下的考驗(42:6-17)
6 約瑟作埃及的首相,負責把糧食賣給各地來的人。因此,約瑟的哥哥們來到他面前,俯伏在地上叩拜。7 約瑟一看見哥哥們就認出他們,可是他假裝不認識,嚴厲地問他們:「你們是從哪裏來的?」他們回答:「我們是從迦南來買糧的。」8 約瑟認得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9 他想起從前自己做過的夢,就故意對他們說:「你們是探子,是來偵察我國虛實的。」10 他們回答:「我主啊,僕人不是探子,是來貴國買糧的。11 我們都是兄弟,是老實人,不是探子。」12 約瑟堅持說:「不!你們是來偵察我國虛實的。」13 他們說:「我主啊,僕人本來有十二個兄弟,是同一個父親生的;他住在迦南。有一個弟弟已經死了,最小的弟弟跟我們的父親在一起。」14 約瑟再堅持:「不!我剛才說過了,你們的確是探子。15 我要試一試你們誠實不誠實。我指著王的名發誓:除非你們把最小的弟弟帶到這裏來,我絕不准你們離開。16 你們要派一個人去帶他來;其餘的人監禁在這裏,等你們證實了所說的話。不然,我指著王的性命發誓,你們都是探子。」17於是他把他們拘禁了三天。
約瑟十七歲被賣到埃及(參考創世記37:2),經過十三年,在三十歲時做了首相(參考創世記41:46),又經過七年的豐年(參考創世記41:47),我們不知約瑟的哥哥們是在七年饑荒的第幾年來埃及,但我們可以推算,約瑟至少在埃及住超過二十年以上。
約瑟認得他的哥哥們是很正常,因為超過二十歲之後,外貌改變就比較小,反而約瑟當時才十七歲,外貌還在變,甚至聲音在這年紀也在改變。更何況埃及人都有光頭、除毛的習慣,又加上約瑟穿著官服,講埃及語言,約瑟的哥哥認不得他,是很正常的。
哥哥們來到當時全世界最強帝國的國境,在首相的面前自然要俯伏在地上向他叩拜(參考創世記42:6),這情形恰好應驗約瑟在少年時所做的第一個夢。
來買糧食的人何其多,這種事也用不到首相親自督辦。但是就是如此「湊巧」,居然讓約瑟出現在此,又在此看到他的哥哥們。這在人看來是「湊巧」,卻常是上帝奇妙的安排。遇到這樣的處境也在考驗我們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就像約瑟之前遇到女主人的誘惑,也是考驗他採取什麼樣的信仰態度來面對。此時此刻的處境對他來說也是一種考驗,他會用什麼樣的信仰態度來面對這二十幾年前意圖殺害他的「親哥哥們」。
你有沒有想過,「約瑟第一時間為何選擇不報復?」一個被家人傷得如此深的人,他為何沒有採取報復的手段呢?如果他沒有能力報仇就算了,但是此刻的約瑟,他有能力報復,卻沒有選擇報復。約瑟不是聖人,到底是什麼力量使他能夠勝過內心累積的痛恨呢?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他內心的情緒,但從約瑟在埃及的故事中,我已經說明了,他從一位充滿「以自我為中心」的人,「轉變」成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與其說「改變」,更確切的說應該是「悔改」。因為「悔改」的意思就是一百八十度的轉向,我去走自己的路,如今尋求上帝的旨意。他雖然有能力去報復,但如今他以上帝為中心,讓上帝來帶領他。
箴言說:「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就是明智。」(箴言9:10)一位敬畏上主的人,上主使他有智慧去處理當下的處境。約瑟用嚴厲的口氣責問他的哥哥們,說他們是探子,是來偵探埃及的虛實。扣上這樣的罪名,在古代是可以處死的重罪。所以約瑟的哥哥們馬上表示他們是兄弟,是老實人,不是探子。換句話說,他們要表達自己的家世是清清白白的。更何況,誰會派自己十個兒子去進行這一趟有危險的任務呢?
在對話中,我們看到這十位兄弟的觀念裡,他們老早認為約瑟被賣到埃及是凶多吉少,因為很少有奴隸能活得很久。這也就是為何他們會說他們「有一個弟弟已經死了」(創世記42:13)。
在第十五節裡,我們看到約瑟故意捉弄他的哥哥們的目的,就是要知道他的親弟弟便雅憫是否還活著。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看到約瑟對他的兄長還存有戒心,這樣的反應是很正常的,畢竟他與哥哥們二十多年未曾見面,也不知他的哥哥們是否仍如二十多年前的兇殘,是不是也會殺害便雅憫。
在第十五節裡有一個奇怪的描述,就是約瑟說:「我指著王的名發誓」,或「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在聖經裡,約瑟不是一直都很敬畏上帝的嗎?為何要指著王發誓。因為埃及人將法老視為神明,向法老起誓,其意義就是向神明起誓一樣。這情形類似臺灣人喜歡斬雞頭,在神明面前起誓一樣。緊接著,約瑟就將哥哥們拘禁了三天。
三、我是敬畏上帝的(42:18-24)
18 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上帝的,如果你們接受我的條件,我就饒你們的命。19 為要證實你們是誠實人,你們得留下一個人在監獄裏當人質;其餘的人可以回去,把你們買的糧食帶回去給飢餓的家人,20 然後把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這樣可以證明你們的話真實,你們就不至於被處死。」他們接受了這條件,21 彼此說:「當初我們陷害弟弟,現在受報應了!我們看見他的痛苦,他向我們哀求,我們不加理會!因此我們遭遇這災難。」22 呂便說:「我勸你們不要傷害那孩子,你們不聽;現在這血債該我們來還了。」23 約瑟聽懂他們的話,他們卻不曉得他懂,因為他跟他們談話都有人翻譯。24 約瑟轉身退去,哭了一陣,然後回來,挑出西緬,當著他們的面把他綁起來。
在第十五節我們才看到約瑟說:「我指著王的名發誓」,但在第十八節裡,我們卻看到約瑟對哥哥們說:「我是敬畏上帝的」。這二節經文是很矛盾、衝突的,到底這三天發生什麼事呢?經文沒有交代為何前後轉變如此的大。但我們可以去感受與體會,這一切都來得太快,約瑟第一時間沒有報仇已經很不容易了。其實,約瑟說:「我指著王的名發誓」這是當時的法庭用語,宣判、作證者、陳述者,都必須「指著王的名發誓」,就像美國總統就職、法院作證,都會手按聖經發誓。換言之,約瑟在此只是在執行一項司法審判的工作,因為法老就是代表全部的法律。
關三天,哥哥們會再選擇老實嗎?關三天,他們嚇得喪膽麼?不等他們開口,約瑟首先開口:「我是敬畏上帝的」。這句話一定會拉近他們之間彼此的距離。就像,有人告訴你,我也是信仰耶穌的人,這也會拉近彼此的距離。
在此,約瑟沒有選擇法庭用語「指著王的名發誓」,而是改用「我是敬畏上帝的」來談,這樣的轉變是很特別的。我覺得這樣用語的改變,是要凸顯約瑟企圖採取「信仰」的途徑,來試驗他的哥哥們。如果用司法來處理,古代「屈打成招」的冤獄時有所聞,但是約瑟沒有用這樣的手段來處理。約瑟說他是敬畏上帝的,更不會用惡毒的方式對待他人及對待他的哥哥們。
約瑟真正的用意,只是想知道父親與弟弟的情況,留下一人當人質是不得以的作法。其實他也關心父親在迦南地還等待兄長們帶糧食回去。果然,約瑟的兄長們接受他的條件了。
在對談中,約瑟並沒有提到自己被賣到埃及當奴隸的事,反倒是他的兄長們感受到,他們今天之所以被囚禁,是和約瑟被他們賣到埃及有關。甚至他們認為這就是一種「報應」(創世記42:21)。從第廿二節呂便所說的話可以看出,出賣約瑟是他們兄弟們心中永遠的痛,雖然過了二十多年,他們的內心還是無法得到釋放。這樣的罪惡與秘密更無法向父親或向他人「坦白」,這件事情一直在他們內心控訴他們的良心。聖經在描述哥哥們有這樣的反應,就已經在說明他們受到良心的苛責,也是一種悔改的表現。他們的自責與悔改,也打動約瑟的心,所以約瑟才轉身退去,哭了一陣。
過去約瑟被拋棄、被傷害的傷痕,如今都在淚水中宣洩出來。他的哭泣,已經不是二十幾年前被賣掉的仇恨之淚,而是被醫治、被釋放的眼淚,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啊!
第廿四節裡,約瑟挑出西緬當人質,可能他聽到呂便當時並沒有附和出賣約瑟的計謀,所以才以二哥西緬為人質;也可能是因為呂便是長子,他必須帶領這次到埃及買糧食的隊伍回去,若是領隊被扣,回程沒有人主責帶隊,意見就容易分歧,遭遇事情時無法有人能夠有力去整合。
四、如何說服老父親?(42:25-38)
25 約瑟吩咐人把哥哥們的袋子裝滿糧食,把錢放回各人的袋子裏,又替他們準備旅途的食物。一切都準備妥當,26 他們就把買來的糧食馱在驢背上,離開了。27 在過夜的地方,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打開袋子要餵驢,發現錢還在袋裏,28 就對兄弟們說:「他們把錢還給我了!你看,就在我袋子裏!」他們都驚惶失措,戰戰兢兢地說:「上帝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呢?」29 他們回到迦南,到父親那裏,把經過的事一一告訴他。30 他們說:「埃及首相嚴厲地對我們說話,指責我們是去偵察他們的國家。31 我們回答:『我們是老實人,不是探子;32 我們一共有十二個兄弟,都是同一個父親生的。有一個弟弟死了,最小的弟弟留在迦南陪伴父親。』33 那首相卻說:『我要試一試你們誠實不誠實。你們要留一個人在這裏,其餘的可以回去,把糧食帶回去給飢餓的家人,34 然後把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這樣我就相信你們是誠實人,不是探子。我會把你們的兄弟還給你們;你們也可以在這裏居留,作買賣。』」35 後來,他們把糧食倒出來的時候,個個都發現自己的錢包還在袋子裏。他們和父親一看見錢包,都很害怕。36 雅各對他們說:「你們要我失掉所有的兒子嗎?約瑟完了!西緬也完了!現在你們要把便雅憫帶走!災殃都歸到我身上來!」37 呂便向他父親保證說:「如果我不把便雅憫帶回來,你可以殺我那兩個兒子。把小弟弟交給我照顧,我一定帶他回來。」38 但是雅各說:「我這個兒子不可跟你們去!他親哥哥死了,現在只剩下他一個人!他在路上可能遇到意外的事。你們要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進墳墓嗎?」
「約瑟吩咐人把哥哥們的袋子裝滿糧食,把錢放回各人的袋子裏,又替他們準備旅途的食物。一切都準備妥當」,這樣的描述已經很清楚的說明,約瑟早已經得到釋放,沒有將仇恨放在內心之中。
在大饑荒的時代裡,物價飛漲,有錢也困難買到食物,他們居然可以不用花費一分錢可以買到糧食,真正是卯死了。但是,這件事情對十個兄弟來說,他們的感覺則是完全不一樣;在他們看來那簡直就是一種不好的徵兆!因為他們曾經被囚禁三天,又被扣上「探子」的罪狀,如今他們發現買糧的錢居然還完整的放在他們的錢袋裡,這對他們來說「是禍不是福」,他們擔心將會有更大的「災難」發生在他們的身上。聖經描述說:「他們都驚惶失措,戰戰兢兢地說:「上帝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呢?」」
他們不知道約瑟特別交代僕人將錢還他們,約瑟還另外為他們準備了旅途中需要的食物。換句話說,他們買的糧食不需在回到家的途中就使用,而是可以完完整整地將所買的糧食交到父親雅各的手中。
他們回到家之後,就將去埃及買糧的過程詳實的告訴父親。這一段話當中,我們仔細一點就會發現他們少說了一段,多增加了一句。少了他們被拘禁三天的事,增加一句話,就是第卅四節最後一句:「你們也可以在這裏居留,作買賣。」我們在前面看不到約瑟有說過這樣的話。少說了一段,多增加了一句,感覺都是為了讓老父親安心的,甚至連袋子裡發現錢原封不動的被歸還回來一事也沒有提起。有可能是他們感受到迦南地無法讓他們度過如此大的饑荒,說這樣的話,可以讓老父親安心,至少未來還有一個去處。
最後來看第卅五至卅八節。後來,他們把糧食倒出來的時候,個個都發現自己錢包還在袋子裡。其實在第廿七節時,他們在回程時就已經發現錢還在袋裏。在這裡是特別要做給老父親看的。
雅各看見錢包,就完全接受孩子們的說法,唯有這樣才能讓父親相信埃及首相要求看到便雅憫的事。雅各對他們說:「你們要我失掉所有的兒子嗎?約瑟完了!西緬也完了!現在你們要把便雅憫帶走!災殃都歸到我身上來!」
呂便向他父親保證說:「如果我不把便雅憫帶回來,你可以殺我那兩個兒子。把小弟弟交給我照顧,我一定帶他回來。」
但是雅各說:「我這個兒子不可跟你們去!他親哥哥死了,現在只剩下他一個人!他在路上可能遇到意外的事。你們要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進墳墓嗎?」
他們所說、所做的,確實使得雅各相信這一切的真實性。但雅各想到失掉了約瑟,現在又失掉了西緬,甚至還會失掉他最疼愛的便雅憫。這對年老的雅各來說,確實是難以承受之痛。
這一段兄弟相會的故事帶給我們什麼教導呢?
一、犯罪,使人活在不安的陰影下
在美國白宮的總統檔案室裡,保存一封信件。這封信是一個十三歲的小男孩寫信給美國第22任總統克利弗蘭(Cleveland, Grover 1893-1897),信中寫著:「親愛的總統,我做了一件對不起國家的事,因為我昧著良心,用了使用過而沒有蓋郵戳的郵票,心中感到很後悔,我現在願意賠償,請總統先生赦免。」這封純真可愛的信,一直被保留下來,成為白宮裏所有信件當中,最受重視和珍貴的一封。這件事情大約發生在125年前,良心使得小男孩懺悔。
從創世記四十二章,我們也可以看到約瑟的哥哥們,因為犯罪,使他們一直活在不安的陰影下。當約瑟看到他的哥哥們時,他並沒有提到自己被賣到埃及當奴隸的事,也沒有立即報復。反倒是他的哥哥們感受到,他們今天之所以會遇到這種情況,是和當時出賣約瑟有關,甚至他們認為這就是一種「報應」。
聖經描寫約瑟的哥哥們有這樣的反應,就是一種悔改的表現。聖經也要通過這一件事讓我們知道:犯罪,將使人活在不安的陰影下,直到所犯的罪得到報應為止。換言之,這就是良心的苛責。至少這樣的人,還有的救,還懂得反悔。但是有一種人,犯了罪之後,心裡根本不會不安,正如俗語所說「良心被狗咬去」,這樣的人確實很可憐。
我們也常聽到「基督徒是個罪人」,這句話對了一半。因為良心使我們知道自己是罪人,需要上帝的赦免。但是,我們不能一輩子都當罪人,反而要時刻懂得反省,過著聖潔的生活,要像天父一樣的完全。所以,「基督徒是個罪人」說對了一半,若說「基督徒是追求成聖的罪人」或許好一點。
也盼望上帝的靈不斷提醒我們的良心,使我們對罪能夠有敏感的心,時刻反省罪,追求成聖的生活。
二、伸冤在上帝,上帝必定施行公義
一開始我就提醒說,來買糧食的人何其多,這種事也用不到首相親自督辦。但是就是如此「湊巧」,居然讓約瑟出現在此,又在此看到他的哥哥們。這在人看來是「湊巧」,卻常是上帝奇妙的安排。遇到這樣的處境也在考驗我們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就像約瑟之前遇到女主人的誘惑,也是考驗他採取什麼樣的信仰態度來面對。此時此刻的處境對他來說也是一種考驗,他會用什麼樣的信仰態度來面對這二十幾年前意圖殺害他的「親哥哥們」。
想想,每當我們想到「報復」時,心中忿忿不平時,我們會採取什麼樣的信仰態度呢?
使徒保羅曾經寫信給羅馬的教會說:「朋友們!不要為自己復仇,寧可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為聖經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定報應』。」(羅馬書12:19)保羅的話提醒我們,一個重要的態度,就是不要「以暴制暴」,就像耶穌提醒我們,傳統教導我們「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上帝要我們為仇敵祈禱:「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5:44)。就像保羅深信的,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必定會審判人類所犯的罪行,因為「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定報應」。
赦免及交託給上帝,這是一件不容易的信仰功課。基督徒作家楊腓力(Philip Yancey)在《另一世界的傳言》一書,記錄了一則非常奇妙的故事。在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一次聽證會上,警察布瑞克坦承過去曾夥同其他警員射殺一位18歲男孩,甚至放火燒了男孩屍體。8年後,布瑞克重回舊地,逮捕男孩的父親,並強迫其妻眼睜睜看丈夫被活活燒死。當失去丈夫與孩子的老婦人被法官詢問:「您想要從布瑞克先生得到什麼?」她只希望布瑞克帶她去丈夫葬身之處,為自己的先生掘土立墳。之後,老婦人多了一個要求:「布瑞克先生奪走我家人的性命,但我還是有很多愛可以付出。我希望他每個月有兩次來貧民區跟我共度一天,讓我作他的母親。我也希望布瑞克先生知道,上帝已經赦免他,所以我也已經原諒他。我願意擁抱他,讓他知道我的原諒是真的。」當老婦人說完,法庭內眾人自然唱起〈奇異恩典〉詩歌,布瑞克則因心情激動不已而昏厥。
這個故事中,婦人面對一再傷害她家人、使她家破人亡的人,最後仍選擇饒恕,因為她真實經歷上帝的饒恕。
屠圖主教在《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一書中,記錄了許多撼動人心的場面,例如警察為爭取特赦而披露的殘酷凌虐細節,讓人不免懷疑人性邪惡的底線;但若缺乏特赦做為誘因,許多家屬永遠將不知道失蹤者的下落真相。委員會讓受害者有機會直抒胸臆,而不是在法庭上被對造律師咄咄逼人,或在法庭既有的程序間支離破碎地再現。苦痛得以公開訴說、被肯認的療癒功能是真相委員會的一大特色。
約瑟的故事中,引領我們去探討如何修復、創建和好的關係之可能性。以現代的用語就是「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或譯:修復式司法)基於「和平創建」(peace-making,或譯:和平締造)的思維,主張處理犯罪事件不應只從法律觀點,而是也應從「社會衝突」、「人際關係間的衝突」觀點來解決犯罪事件。
約瑟沒有再採取「我指著王的名發誓」的司法舉動,而是採取「我是敬畏上帝的」的關係舉動。
「修復式正義」是一種以積極態度匯聚各方力量,以修復受損社會關係的司法活動與過程,其核心思想乃在使傳統的「懲罰」、「矯正」轉型為「修復」,最後是要使關係得以「癒合」。
真正的正義不是懲罰,而是修復,不一定是恢復到先前的狀態,而是恢復到人應該有的良知樣貌。屠圖主教在《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一書說:「在我信仰的希伯來和基督教的教義中,上帝是充滿慈悲和愛心的。上帝尋求的不是懲罰、毀滅或把我們置於死地。祂總是不懈地努力著,幫助和撫慰我們、讓我們恢復與和解、讓我們重新獲得我們生就應有的豐富而充實的生活。現在,對殺害我女兒的兇手,我就要行使這樣的正義。」(頁230)
寬恕不只是利他,也是利己的最佳方式。使你失去人性的東西必然使我也失去人性。寬恕使我們更加堅韌,在經歷種種剝奪人性的行徑後,還能夠生存下來並保持自己的人性。約瑟正是給我們最好的學習榜樣,願上帝幫助我們。
問題討論:
1.掌握權柄的約瑟為何沒有選擇報復手段?
2.約瑟為何要說「我指著王的名發誓」,又為何要說「我是敬畏上帝的」,這二者是否矛盾衝突?
3.今日的臺灣處境下,有哪些層面是我們可以落實「修復式正義」的項目?請為此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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