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麥比拉洞又被稱為「列祖之洞」(Cave of the Patriarchs),埋葬以色列三位族長夫妻。
●「上帝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意思是說,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馬太福音22:32)
●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乃是復活上帝的神聖名字的組合。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一、堅強起來(23:1-2)
● 第三節和合本翻譯「從死人面前起來」,活人為「死人善後」的責任。
● 希伯崙(Hebron)「結盟」,更有「親愛的朋友」的意思。
● 亞巴人是亞衲族中最強大的一族(參考約書亞記14:15)。
● 作為一位外來者,亞伯拉罕不是用搶奪的方式取得土地。
買水井,在別是巴,類似購買水權(參考創世記21:27-31)。
買土地,在希布倫,為了作為埋葬妻子莎拉的墓地。
二、購買墓地(23:5-13)
● 當時買賣上的「禮數」,就是要說「客套話」稱讚對方。
● 利用洞穴作為埋葬去世的人,是古代中東民族的習俗。好的墓穴,越是天然越好。
●「麥比拉」意思是「數倍」。
● 古代的城門口除了課徵來往的貨物稅之外,也是買賣做公證的地方。
● 亞伯拉罕很清楚行情,不能只買洞穴當墳墓。
三、數倍——麥比拉(23:14-16)
● 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要把他田裡的山洞送給亞伯拉罕,但實際上卻開價說:「那塊地不過值四百塊銀子」。
● 先知耶利米購買田地,花了十七塊舍客勒銀子(參考耶利米書32:9)。
● 大衛王花了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下打麥場和牛,即摩利亞山(撒母耳記下24:24)。
四、土地的應許(23:17-20)
● 這塊土地後來成為「亞伯拉罕的私人墳地」。
透過這一章的信息,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朝向上帝的國度前進。
● 聖經中有兩種不同的征服迦南地的記載。一種是約書亞記的「征服模式」,一種是士師記「移民模式」。
● 亞伯拉罕的「移民模式」,來承受上帝所應許的土地。
● 面對今日的處境與局勢,哪一種模式更具有「和平」的作法呢?
●「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是朝向上帝的將來的國度前進的旅程。
二、不用為身後埋葬的事多煩心,因為我們的盼望是在上帝。
● 亞伯拉罕要買洞穴,就是要當成家族的墓,因為全家族都葬在一起,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 使徒保羅:「我們並不關心看得見的事物,而是關心看不見的事物。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是永恆的。」(哥林多後書4:18)
問題討論:
1.我是否學習亞伯拉罕與人和睦?
2.對於親友的安息,我們是否願意敞開與人分享感受?
3.亞伯拉罕購買墓地,我們該如何看待上帝的應許?
土地的應許
2020.10.18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篇
黃春生
創世記23:1-20
聖經告訴我們至好朋友就是耶穌,耶穌告訴我們上帝國的奧秘,又賜給世人永生的應許,又對跟隨他的人說:「在我父親家裏有許多住的地方,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約翰福音14:2a)很清楚地將土地的應許放在永生的層次上,超越舊約對土地的應許。
今天所讀的這一章,可以說是以色列民族第一位族長亞伯拉罕歷史的結束,主題放在亞伯拉罕如何因為他的妻子莎拉的緣故,用錢向赫人取得一塊土地的故事。
所購得的土地,麥比拉洞又被稱為「列祖之洞」(Cave of the Patriarchs),在此埋葬以色列三位族長夫妻,即亞伯拉罕、莎拉,以撒、麗百加,雅各、麗亞,而雅各最喜愛的妻子蕾潔則在伯利恆難產死了,埋葬在伯利恆。目前麥比拉洞上有穆斯林紀念亞伯拉罕所蓋的亞伯拉罕清真寺。而亞伯拉罕卻是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共同的信仰之父。在麥比拉洞的亞伯拉罕清真寺,正門是屬於伊斯蘭教所有,側門是猶太教所有,穆斯林管理建築的80%,猶太人用20%,彼此的區域有鐵網隔開。裡面有六個墳墓,但都是空墳墓,我們很難想像他們彼此到底在爭些什麼。如果按耶穌所說的:「上帝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意思是說,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馬太福音22:32)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乃是復活上帝的神聖名字的組合,也提醒我們要將眼光放在復活永生的層次。
麥比拉洞這個地點的歷史非常悠久,因為建築是大希律王修建的!比他修第二聖殿的時候還要早。後來在西元四世紀內部被東羅馬帝國改建成拜占庭(Byzantine)教堂、在七世紀被改建成清真寺,在十二世紀又被十字軍改建成教堂,然後十三世紀被馬木路克(Mamluk)人改建回清真寺。從1267年開始猶太人和基督徒都不准進入,所以有出名的「七階」(Seven Steps),超過了就處以死刑。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一、堅強起來(23:1-2)
1 莎拉在世享壽一百二十七歲。2 她死在迦南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號哭。3 亞伯拉罕離開停放妻子屍體的地方,來到赫人那裏,說:4 「我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族人;請賣一塊地皮給我作墳地,好讓我埋葬妻子。」
莎拉活了一百二十七歲,此時兒子以撒則是卅七歲。按照猶太民族對數字的看法,莎拉的歲數可以用「十」的倍數,以及「七」來計算,因此作者要告訴我們莎拉在有生之年非常的有福氣,她不僅生育了孩子以撒,而且還活到非常好的年歲才去世。總是親情的不捨,亞伯拉罕為莎拉哀慟號哭。
第三節和合本翻譯「從死人面前起來」,很有畫面。意思是說,他擦去眼淚與哀傷,要負起活人為死人善後的責任,在中東地區通常會在廿四小時內安葬。活人為「死人善後」的責任,包括準備乳香、沒藥、裹屍布,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擦拭眼淚,勇敢、堅強起來處理一輩子最重要的家人的後事。
希伯崙(Hebron)「結盟」,更有「親愛的朋友」的意思,亞伯拉罕在此住的時間很長。這地方後來被稱為基列.亞巴意思是「亞巴之城」,依照約書亞記的記載,此城後來遷入亞巴人是亞衲族中最強大的一族(參考約書亞記14:15)。在此地,也有另一個部族——赫人住在這區域,他們生性強悍。要與他們討論交易,本身就需要勇氣。
亞伯拉罕面對這強悍的部族,他說自己是「寄居的外族人」,這句話要告訴我們,此時亞伯拉罕還沒有自己的土地、田園。很可能亞伯拉罕自從離開故鄉之後,一直過著遊牧的生活,算一算也有六十二年。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這需要二個現實的條件,一是人口,二是土地。現在他有一個獨生子,原本有三個人,但莎拉死了,又成為二個人。而作為遊牧的寄居者,更沒有自己的土地,在客觀現實的條件下,再怎麼看,都很難相信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一位寄居者,如同流浪者,能夠被當地的部族收留住在他們當中,已經是不錯的際遇。
做為一位外來者,亞伯拉罕不是用搶奪的方式取得土地,他是用協商購買的方式取得。在此是亞伯拉罕第二次用錢買土地,第一次是買水井,是他在別是巴用七隻小母羊向亞比米勒換來的,類似購買水權(參考創世記21:27-31)。這一次才算是真的買土地。亞伯拉罕買土地,不是為了長久定居,乃是為了作為埋葬妻子莎拉的墓地。
或許我們會問,亞伯拉罕既然有錢,為何不買多一點的土地,何必一直過著流浪的生活。但在當時,擁有居住的良地,才能安身立命,一般來說不會出賣土地,即使買賣土地,也僅在家族或是部族內交易。
即使獲得土地是不容易的,這對亞伯拉罕來說也是種信心的考驗。我們回憶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會發現亞伯拉罕的信心,表現在他對上帝的等候。上帝對他的應許主要有二:一、子孫要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這件事亞伯拉罕等了廿五年,才看到「一粒沙」。二、成為大國,等了六十二年,才得到一個墓地。這與現代人的想法有很大的不同,現代人期待的是「有求必應」,希望祈禱,馬上就可看到神蹟的出現;希望疑惑,馬上得到答案。現代人常看一時,而忽略信仰的永恆意義,這是很可惜地。現在,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等了廿五年,才看到「一粒沙」,等了六十二年,才得到一個墓園。但是,亞伯拉罕給我們一個榜樣,他不看一時,而是相信上帝的應許,就有永恆的祝福。
二、購買墓地(23:5-13)
5 他們說:6 「先生,請聽,在我們眼中,你是一位偉大人物。請在我們最好的墳地上埋葬你的妻子;誰都願意給你墳地埋葬她。」7 亞伯拉罕就起來向他們下拜,8 說:「你們若願意我在這裏葬我的妻子,請叫瑣轄的兒子以弗崙9 把麥比拉洞賣給我;那洞就在他田地的盡頭。請他在你們面前按實價賣給我,好讓我用作墳地。」10 以弗崙跟其他赫人一起坐在城門口聚會的地方;他在大家面前回答,讓進城的人都能聽到。他說:11 「先生,請聽,我要把那整塊田地連同田裏的洞送給你;我在同胞面前把它送給你,讓你埋葬你的妻子。」12 但是,亞伯拉罕在赫人面前下拜,13 並且對以弗崙說話,讓每一個人都能聽見。他說:「請聽,我要買整塊田地,請你把錢收下,我就把妻子葬在那裏。」
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到當時買賣上的「禮數」,就是要說「客套話」稱讚對方,赫人稱亞伯拉罕是「一位偉大人物」,甚至說:「誰都願意給你墳地」。
利用洞穴作為埋葬去世的人,是古代中東民族的習俗,甚至在耶穌基督的時代還是保持這樣的風俗。好的墓穴,越是天然越好。顯然,亞伯拉罕看到一個很天然的山洞——麥比拉洞。
這個山洞是屬於以弗崙的土地,原本應該叫做以弗崙的山洞,後來才被稱為麥比拉洞,「麥比拉」意思是「數倍」,大概是因為亞伯拉罕用超過當時的行情價數倍所購得,所以這個洞穴就因此命名。
但是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而且是在城門口當著大家的面說:「我在同胞面前把它送給你,讓你埋葬你的妻子。」
古代的城門口除了課徵來往的貨物稅之外,城門口也是群眾聚集討論共同事務的地點,也是長老們審判人民案件的所在,是買賣做公證的地方。亞伯拉罕就在城門口公開買土地,也有尋求公證的意思,以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要將洞穴贈送給亞伯拉罕,因為洞穴安葬人之後,連帶附近的土地就不值錢。亞伯拉罕也很清楚行情,不能只買洞穴當墳墓,也要連周遭的土地購買下來,因為當時埋葬之後的土地,就會被視為不潔淨。因此,亞伯拉罕說:「請聽,我要買整塊田地,請你把錢收下,我就把妻子葬在那裏。」
三、數倍——麥比拉(23:14-16)
14 以弗崙回答:15 「先生,那塊地不過值四百塊銀子,你我之間,那算得了甚麼?請把你的妻子葬在那裏吧!」16 亞伯拉罕同意,就按照以弗崙在大家面前說出來的價錢,用當時商人通用的秤稱了四百塊銀子給他。
以弗崙把話說得很好聽,要把他田裡的山洞送給亞伯拉罕,但實際上卻開價說:「那塊地不過值四百塊銀子」,又說:「我之間,那算得了甚麼?」看起來以弗崙的話是很虛偽的。很明顯地,以弗崙看準了亞伯拉罕是外出寄居的人,且是有錢人,所以吃定亞伯拉罕,台語說:「食人夠夠」(chia̍h-lâng-kàu-kàu,欺人太甚)。
以弗崙要賣整塊地,而且開價四百塊銀子,這在當時是非常高的價錢。先知耶利米也曾購買一片田地,當時他花了十七塊舍客勒銀子(參考耶利米書32:9)。大衛王花了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下打麥場和牛,打麥場的來頭可不小喔,就是摩利亞山即耶路撒冷的錫安山(撒母耳記下24:24)。經過這一比較,我們就可以清楚知道赫人以弗崙簡直將亞伯拉罕當成肥羊看待,而亞伯拉罕急著在廿四小時安葬莎拉,真的付出好幾倍的代價。
雖然在城門口的交易,但是該主持「公道」的人,卻放任在地人欺負一位出外人,這也讓我們看到,這地方自從亞巴人、赫人進來之後,希伯崙已經失去之前良善結盟的精神。
如果今天換作是我們像亞伯拉罕一樣被人被敲竹槓時,我們的反應可能會很激動,嚥不下一口氣,甚至與人發生衝突。若是如此,我們更要學習亞伯拉罕的度量,瞭解錢財僅是身外之物,而不是生命的一切。若是無法接受不合理的價格,那就不要買;若是接受,就要像亞伯拉罕一樣沒有第二句話或閒話。這個洞穴後來就是取名麥比拉洞,意思是「數倍」。
四、土地的應許(23:17-20)
17 這樣,以弗崙在幔利東邊麥比拉的那地產就屬於亞伯拉罕了;這地產包括田地,以及裏面的洞,和所有的樹木。18 聚集在城門口的那些赫人都承認這地產屬於亞伯拉罕。19 於是,亞伯拉罕把妻子莎拉葬在迦南地幔利東邊麥比拉那洞裏(幔利就是希伯崙)。20 原來屬於赫人的那塊田地和田裏的洞,從此成為亞伯拉罕的私有墳地。
亞伯拉罕所出的價錢非常昂貴,連「樹木」都包括進去,意思是指地上物都算進去。這塊地有樹木,代表有水泉,不僅可以休息,也可以畜牧,且可以居住生活。雖然他只是用來埋葬莎拉,但是,如果要居住也是一個適合的地方。這對在過遊牧生活的亞伯拉罕來說,可以說是相當不容易得到的。
當時的傳統裡,人死之後都希望和祖先埋在一起。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故鄉已經六十二年,上帝尚未給他土地,因此找一塊墓地作為家族死後埋葬的地方也是很重要的事。這也可讓他的家族所有的人得到一個安心,至少死後有埋葬的地方,因為這塊土地後來成為「亞伯拉罕的私人墳地」。換言之,上帝應許亞伯拉罕成為大國的土地,是透過付上高價所購得的墓地。這讓我們看到,死雖然代表著沒有未來與盼望,但就在這種情況之下,上帝應許的土地竟然有了。換言之,當人看到死,看到絕望;但在上帝裡,卻要看到復活,看到未來與盼望。
透過這一章的信息,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朝向上帝的國度前進。
聖經中有兩種不同的征服迦南地的記載。一種是約書亞記的「征服模式」,一種是士師記「移民模式」。
約書亞記記載以色列人過了約但河之後,揮軍直攻中部地區,而後向南、向北征服迦南人,佔領他們的土地。接著分配土地給十二個支派,完全靠著武力征服迦南地。
士師記則描述不同的過程:以色列人有時用武力,有時用通婚,有時用議和、協調的方式「逐漸」得到迦南地的一些土地。
事實上,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很久之後,仍有不少土地還是在迦南人的手中(士師記1:27-36)。甚至,有些土地到了大衛、所羅門的時代仍然沒有落到以色列人的手中。比如耶路撒冷城是到了大衛的時代才被征服的城市(見撒下5:1-7),而摩利亞山(錫安山)還是大衛花了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下打麥場。
一般都認為約書亞記的記載是過於理想化的描述,而士師記的描述是比較接近事實的記載。換言之,士師記所記載的征服迦南地的過程,是比較靠近亞伯拉罕的「移民模式」,來承受上帝所應許的土地。
但聖經都將這些「多元」的觀點記載下來,都是在提醒我們透過多元的角度來認識聖經的重要性。甚至可以帶著反思來與聖經對話。
面對今日的處境與局勢,哪一種模式更具有「和平」的作法呢?很顯然的「征服模式」作法就是侵略,反而亞伯拉罕的「移民模式」就比較和平。
從亞伯拉購地葬妻的故事,你對以色列人跟巴勒斯坦人(迦南人的後代)之間的爭論有何看法?
從亞伯拉罕清楚的顯示出要如何承受上帝應許之地。他用他的一生所樹立的「移民模式」來承受應許之地,是現代基督徒所必須切記的觀念與態度。在以色列跟巴勒斯坦的衝突中,我們必須記住,上帝並沒有賜給以色列人特別的權利,可以用武力來搶佔巴勒斯坦人的土地。雖然他們自稱是上帝的選民,但沒有賜給特權來奪取別人的土地。上帝要以色列人學習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的榜樣,與當地人和睦相居,用公平的方式來取得土地。
亞伯拉罕一生的故事,是一部漂泊流浪的故事。從離開家鄉,來到遙遠的應許之地以後,還是不斷的四處漂流,直到他安息,才停留在他的墓地裏。這是永遠朝向將來前進的旅程,朝向上帝所指示的將來的旅程。但就在前進的過程中,經驗到上帝的臨在、保護與帶領。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漂流,就是這羕的過程。他們跟上帝緊密的連在一起,亦步亦趨地前進,有火柱與雲柱帶領他們,有嗎哪與鵪鶉作為他們的食物,他們完全信上帝的帶領。這樣的旅程可以說是「遊牧型」,融入當地的處境。這也是新約所說的「我們是世上的客旅」,是朝向上帝的將來的國度前進的旅程。
既然是「客旅」,就要知道總有一天我們都會離開,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會過去。地球是上帝借給我們用的,不僅給我們用,也要提供的世世代代的人使用。我們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將上帝的旨意行在地如同行在天上,將上帝國的價值實踐在我們的時代,更留給未來的世代。
二、不用為身後埋葬的事多煩心,因為我們的盼望是在上帝。
我曾看過早期以色列人的墓穴,這些墓都很簡單,沒有任何的裝飾。通常是一個洞穴裡面,有數十個墓穴,甚至有的有十幾條通路,每一個通路就有十幾個墓穴,這些都是家族的墓穴。亞伯拉罕要買洞穴,就是要當成家族的墓,因為全家族都葬在一起,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但是在臺灣,有人為了找好風水,佔用大片的山坡地。甚至有人喜歡在墳墓上做文章,一個墓地的造價就花了上千萬。名歌星鄧麗君的墓園是商人以一元的代價賣給鄧的家人,甚至還免費設計涼亭,一走進涼亭踏在鍵盤石階就會響起鄧的歌曲,但是其四周圍的墓園價格卻高達一千萬到四千萬不等,結果已經預售完畢。其實,這些只是在滿足活著的人,對已經死去的人一點意義都沒有。
亞伯拉罕清楚知道所盼望是在上帝,所以用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一個洞穴來埋葬家族的遺體。同樣地,基督徒要確信生命的盼望,不是在這些可以看到的墳墓,或是從墳墓上所展現出來的財富和地位;而是在上帝所賜永遠的國度。
我們的兄弟李前總統登輝先生,他曾說死後要火化,將骨灰灑在玉山,他要強調對臺灣土地的認同,更是在表達對於死亡的無懼,因為他有永生的盼望。
有位牧師曾在週報寫一篇文章,交代他的遺囑。他交代親人要將他火化,但是不要買一個二、三萬的骨灰罈,只要用家裡不常用的「悶燒鍋」裝一裝就可以。我想這位牧師所要表達的意涵,就是希望會友注意生命永恆的意義。若是我,燒成灰,撒在土裡,種一顆樹在上面就夠了。讓土歸土、塵歸塵就好了。因為基督再來,我們都會換新,有榮光的形體。
使徒保羅就這樣說:「我們並不關心看得見的事物,而是關心看不見的事物。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是永恆的。」(哥林多後書4:18)確實是這樣,不用花太多的時間或是精神學世俗人去看墓地的風水地理,看時選棺木等,也不用像世俗的人沒有盼望,造靈厝之後放一把火燒掉,或是作七旬等,因為這不是生命所要關心的。作一的基督徒要像保羅所說的,「我們並不關心看得見的事物,而是關心看不見的事物。」就是關心靈魂的生命、信仰的問題,這才是我們所要關心和費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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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否學習亞伯拉罕與人和睦?
2.對於親友的安息,我們是否願意敞開與人分享感受?
3.亞伯拉罕購買墓地,我們該如何看待上帝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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