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5日 星期六

創世記17:1-27 堅守上帝的約

堅守上帝的約
2020.9.6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17:1-27

 

捷克參議院議長維特齊(Miloš Vystrčil)率領訪問團來台灣。

約翰·胡斯(Jan Hus, c. 1369-1415.7.6)以母語波希米亞語講道。

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

 

一、用實實在在的心與上帝立約(17:1-2)

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El Shaddai)“Shaddai”的意思是「大乳房」。

創世記中記載上帝不斷與人立約:6, 12, 15, 17...

 

你要服從我」這句話是古代主人對奴隸所說的話。

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5:48)

 

二、生命主權的轉移(17:3-8)

亞伯蘭俯伏在地上俯伏的動作是「五體投地」,是奴隸對主人完全順從的舉動。

古代當一個奴隸被交易出去,新的主人會給他一個新的名字,代表主權的轉換。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書2:20)

 

「國家/國度」(גּוֹי ,nation)這個概念是很後來才有的

所以,你們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加拉太書3:7)即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再是通過血統

 

三、堅守立約在於施行(17:9-14)

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可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

「割禮」在古代近東地區是很普遍的「成年禮」,但在此提升到與上帝立約的層次,並且提早到孩子出生後第八天舉行。

 

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4:4)

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耶利米書9:25-26)

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6:15)

 

四、竊笑變歡笑(17:15-22)

上帝給莎拉的名字意思是萬國的母親」,說明上帝透過她要祝福萬國。

亞伯拉罕「竊笑」,莎拉也是「偷偷地笑」(創世記18:12)

莎拉讚美上帝說:「上帝使我歡笑;聽見這事的人也要跟我一起歡笑。(創世記21:6)

 

五、遵照上帝的命令(17:23-27)

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

 

今天我們要通過這一章的經文來思考二個問題:

 

一、堅守上帝的約,最好的方式就是以行動來「施行」

 

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可福音12:30-31)要如何堅守新的誡命?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它。

雅各書說:「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

亞伯拉罕堅守與上帝的立約,就是「遵照上帝的話」去行。

 

二、不要讓所立的約成為空泛的儀式或記號

 

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5:37)

受洗的誓約:「你當依靠上帝的恩典,盡力服事祂,一生行祂的道,盡信徒的本份。你願意如此行嗎?」

若我們沒有遵照誓約去行,這樣的洗禮僅是一個空空的儀式,洗禮證書變成「只是一個歷史文件」。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為何不一次做到位?

2.我們可以實踐什麼行動來遵守上帝的約?

3.我們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有哪些?這些記號是否淪為空泛?


二十年前去了一趟捷克,專門去布拉格找一間小教堂~伯利恆教堂(Betlémská kaple, Bethlehem Chapel)。這張相片就是我當時拍照的。相片中看不到中世紀絢麗的教堂藝術,而是明亮、簡樸的講台及聽眾席,呈現出六百多年前約翰·胡斯(Jan Hus)著重講道的教堂擺設。 中世紀時,以拉丁禮儀的禮拜(彌撒),信徒聽不懂,神職人員也不講道。但約翰·胡斯則極力以母語捷克語講道,雖然他是「聽皇后告解的神父」,卻是貼近底層人民,讓他們聽得懂聖經的信息。 這座小教堂~伯利恆教堂建於1391年,約翰·胡斯於1402年至1413年在此講道。1786年,教堂被大面積破壞,直到1950年代,才使用原始牆壁的遺跡建造了原始結構的複製品。如今,這座小教堂是捷克科技大學的校園教堂。 教堂隔壁的牧師館(Preacher's House)是胡斯的居所,一樓有小教堂的史蹟展覽。

二十年前去了一趟捷克,專門去布拉格找一間小教堂~伯利恆教堂(Betlémská kaple, Bethlehem Chapel)。這張相片就是我當時拍照的。相片中看不到中世紀絢麗的教堂藝術,而是明亮、簡樸的講台及聽眾席,呈現出六百多年前約翰·胡斯(Jan Hus)著重講道的教堂擺設。
中世紀時,以拉丁禮儀的禮拜(彌撒),信徒聽不懂,神職人員也不講道。但約翰·胡斯則極力以母語捷克語講道,雖然他是「聽皇后告解的神父」,卻是貼近底層人民,讓他們聽得懂聖經的信息。
這座小教堂~伯利恆教堂建於1391年,約翰·胡斯於1402年至1413年在此講道。1786年,教堂被大面積破壞,直到1950年代,才使用原始牆壁的遺跡建造了原始結構的複製品。如今,這座小教堂是捷克科技大學的校園教堂。 教堂隔壁的牧師館(Preacher's House)是胡斯的居所,一樓有小教堂的史蹟展覽。


講道篇

堅守上帝的約

2020.9.6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稿

創世記17:1-27


上週八月三十日捷克參議院議長維特齊(Miloš Vystrčil)率領89人訪問團來臺灣,此行也是臺灣45年來首位沒有邦交關係國家的議長在臺灣立法院發表演說,他在演說中表達了對臺灣民主和自由的支持。他在政治大學發表演說時,特別提到臺灣的學運與捷克的革命,指這些民主化道路有共通點,都是由學生和公民團體帶領。他們也曾遭受「老大哥」的欺負,因此他們能體會臺灣民主得來不易。

二十年前我去了一趟捷克,專門去布拉格找一間小教堂——伯利恆教堂(Betlémská kaple, Bethlehem Chapel)。教堂是一有錢貴胄米爾海姆約翰(John of Mulheim)專為講道而設立的,他請約翰·胡斯(Jan Hus, c. 1369-1415.7.6)作教堂的講道神父。教堂內看不到中世紀絢麗的教堂藝術,而是明亮、簡樸的講台及聽眾席,呈現出六百多年前著重講道的教堂擺設。

中世紀時,以拉丁禮儀的禮拜(彌撒),信徒聽不懂,神職人員也不講道。但約翰·胡斯則極力以母語波希米亞(捷克語之一)講道,皇后蘇菲亞二世更賜他一個榮譽的職任︰「聽皇后告解的神父」。雖然他是「聽皇后告解的神父」,卻是貼近底層人民,讓他們聽得懂聖經的信息。

當時,羅馬教廷剛由若望二十三世(John XXIII)繼位,隨即發出一諭旨,要每一個基督徒都以經濟援助十字軍,對付那不勒斯拉迪斯勞(Ladislaus),並說︰「凡捐助一個月工資的人,均可獲得罪的赦免。」胡斯怒不可遏地說︰「叫教宗學習基督的榜樣吧,赦罪完全是上帝的權柄,贖罪券只是騙錢而已。」他的會友轟然喝采。

胡斯有三個激烈的學生在布拉格的教堂公然指責神父助紂為虐,被抓起來,並且被判死刑。胡斯知道這消息後,向司法官求赦免;司法官答應了,卻在胡斯離去後把這三個學生處死。胡斯宣布︰「從今以後,羅馬的附庸與波布米亞的基督徒不可能再有交通了。」

胡斯被召到大主教面前,並沒有獲得答辯的機會,只是聽大主教宣告罪狀。胡斯說︰「我沒有在黑暗中說過什麼話,因此我希望在光明中回答控告我的人。」後來胡斯被火刑處死、殉道。胡斯回到聖經尋找真理,後來也影響一百年後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運動。

尋找及認識上帝的旨意,一直以來都是基督徒的功課。若是有人問基督教的信仰特質為何時,我會回答說是:「約」。「約」不僅是上帝對人的要求,也說明上帝的恩典,當然也包括人的回應。約的存在和意義是因立約的雙方都守約,否則約的存在就會有危機。我們現在所讀的創世記第十七章,是在說明上帝又再次與祂所揀選的僕人亞伯蘭立新的約。

創世記十七章再次讓我們看到,上帝又再次與祂所揀選的亞伯蘭立新的約。或許我們會覺得奇怪,上帝為何一再重複立約的事?如果仔細比較這些約的內容時,我們會發現約的內容是愈來愈具體。以第十七章而言,亞伯蘭莎萊更名,孩子取名以撒,又要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等,這樣具體也讓我們覺得應許的實現是愈來愈接近。

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之前我講過,當亞伯蘭的信仰更進一步時,上帝就和他立約。同樣地,十七章也是亞伯蘭信仰進步的時候,為何如此說呢?因為十六章時,我們看到亞伯蘭離開故鄉十年後,長時間的等待對他而言,似乎使他的信心動搖,而想要透過人的方法納妾,來實現上帝的應許,在那次失敗的經驗裡,造成家庭的失和。

又已經歷過十三年,上帝藉著改變亞伯蘭莎萊的名字,以及割禮立約的記號,再次向亞伯蘭夫婦保證應許的實現。而新名字和新的立約記號,都是要求族長要有信心。

現在讓我們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內容: 


一、用實實在在的心與上帝立約(17:1-2)

1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上主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2 我要與你立約,使你有許多子孫。」


在十六章裡,我們看到亞伯蘭信仰的低潮,夏甲以實瑪利那時亞伯蘭八十六歲。但是十七章一開始就告訴我們,此時亞伯蘭已經九十九歲,換言之,十六章和十七章之間已經經過漫長的十三年。之前等十年失敗了,現在又經過十三年的等待,可說是信心的操練。這十三年來,上帝不曾向他說話、啟示,所以在十七章第一節開始上帝就向亞伯蘭啟示祂的本質與身份說:「我是全能的上帝

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 El Shaddai)“Shaddai”的意思是「大乳房」,當作形容詞就是「豐豐富富的、全能的」,用來描述上帝是恩典的源頭,豐豐富富供應祂所呼召的人。

即使有了孩子,誰可以餵養呢?是有「大乳房」、有「豐豐富富」的上帝,可以供應亞伯蘭與他的後裔,因此上帝再次重申要與亞伯蘭立約。上帝確實在日後,向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摩西遇到挫折向上帝抱怨時,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自我介紹詞也是一樣的(參考出埃及記6:2-3)

創世記中記載上帝不斷與人立約,第六章記載上帝對挪亞說:「我要與你立約;你要領你的妻子、兒子、媳婦進到船裏。(6:18)大洪水之後,上帝再次與挪亞立約,甚至是與所有活物立約(參考創世記9:15-16)。到了第十二章上帝呼召亞伯蘭離開哈蘭並應許亞伯蘭,到了十五章上帝與亞伯蘭立約是以剖開的祭物作為記號,今天第十七章更近一步看到以「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看來,上帝與亞伯蘭的立約是與時俱進、逐漸啟示。

之前的立約強調「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12:3)。到了第十七章的立約,上帝這樣要求亞伯蘭:「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

你要服從我」這句話是古代主人對奴隸所說的話,在奴隸市場買來的奴隸,主人會對他說這句話。但是,耶穌基督將我們從罪的奴隸當中用重價買回來的時候,使徒保羅就這樣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書2:20)基督救贖我們,要我們服從他,是不要我們成為罪惡所管轄的奴隸,因此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台語漢字本、和合本則譯為「完全人」。是的,一位順從上帝的人,他不在做罪惡所管轄的奴隸,如今活著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要竭力做一個「完全人」。

耶穌也要求跟隨他的人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5:48)所以,人在上帝的面前需要所做所行要「完全」。這種「完全」就是服從上帝、誠實正直,也是立約的基本態度。如果沒有實實在在的心,所立的約恐怕是口到、心不到。


二、生命主權的轉移(17:3-8)

3 亞伯蘭俯伏在地上;上帝又對他說:4 「我與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作許多民族的祖宗。5 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有「多國之父」的意思。),因為我立你作許多民族之父。6 我要賜給你許許多多子孫;他們的數目足夠組成好些國家;他們當中會出一些君王。7 「我要堅守我與你和你世世代代子孫立的約;這是永遠的約。我要作你和你子子孫孫的上帝。8 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土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這迦南地要成為你子孫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上帝。」


亞伯蘭俯伏在地上」這種俯伏的動作是「五體投地」,是奴隸對主人完全順從的舉動。天主教還保留這種儀式,就是修士、修女要發終身願即「發大願」時,要在上帝面前俯伏在地上。我們看到亞伯蘭用這樣的行動在告白上帝是他唯一的主。

這次的立約有個重點,上帝對亞伯蘭說:「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古代當一個奴隸被交易出去,新的主人會給他一個新的名字,代表主權的轉換。上帝給亞伯蘭新的名字,意思是說,今天起亞伯拉罕生命的主權已經轉移給上帝。知道嗎?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書2:20)這叫做生命主權的轉換。

創世記一開時,上帝吩咐亞當要為上帝所造的萬物命名,你養的狗、貓,你可以取名字,取名字代表一種監護、看顧。對猶太人來說,父母為孩子取名,不只是對孩子的監護、看顧,同時也代表父母的期待與祝福。上帝取名亞伯拉罕,也表明上帝必定實踐祂的承諾,實踐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他要成為「多國之父」。

此外,我們也看到上帝的應許是越來越具體,之前是說後裔要如天上星、海邊沙一樣多。但這裡,近一步說亞伯蘭要成為民族之父,組成好些國家,也會出君王。在此,特別「國家/國度」(גּוֹי ,nation)這個概念是很後來才有的,從早期的家族、部落,逐漸發展族群、民族,再形成國家,這都是很後來才有的。這也說明,創世記有些文獻來源是後期編輯進去的。

第七節說,上帝不僅與亞伯拉罕立約而已,是更進一步與他的世世代代子孫立永遠的約,上帝要做為亞伯拉罕世代子孫的上帝。這讓我們理解到,上帝的恩典是何等的豐富,在亞伯拉罕身上是如此,之前在以實瑪利的身上也是如此,甚至,上帝要通過亞伯拉罕成為萬民的祝福。

到了新約時代,使徒保羅更近一步說:「所以,你們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加拉太書3:7)換言之,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再是通過血統,而是通過信,今日上億的基督徒都是通過信耶穌基督,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實現如繁星、海砂數不盡的子孫,實現多國之父的應許。

上帝對於約的態度是「堅守」、是「永遠」。但是,在人的部份就極為軟弱,人容易對「守約」失去信心,導致毀約的情況一再發生。先知以賽亞就曾嚴詞指責以色列人民毀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永遠之約(以賽亞書24:5),也因此上帝在不同時代中不斷與人重新立約。例如,後來的摩西之約/十誡之約(出埃及記19:4-6;申命記5:1-3),進入迦南地之約/應許地之約(申命記28:1-30:10),建立王國之後的大衛之約(撒母耳記下7:11-17),直到最後上帝用自己獨生子耶穌基督的生命作為贖罪祭,所立的基督新約(31:31-34;太26:28,路22:20,來8:8)


三、堅守立約在於施行(17:9-14)

9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也必須堅守我的約;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要堅守。10 你們當中的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這是我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子孫所立的約,你們必須遵守。11 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12 併於上節)13 你們家裏的每一個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留在肉體上的這一個記號表示我與你們立了永遠的約。14 不受割禮的男子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


我們在第七節看到上帝說祂要堅守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同樣的,上帝也要求亞伯拉罕必須「堅守」上帝的約。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這個字也可以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換言之,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

我在傳講創世記的信息時,一再強調「立約」是創世記重要的主題;從第二章創造之時的伊甸園裡的分別善惡果樹,第四章該隱頭上有有記號作保護之用,第九章大水之後的彩虹作為立約的印記,第十二章的亞伯蘭築祭壇,第十三章再次設祭壇,第十五章上帝用火走過祭物中間,以及這一章所說的「割禮」作記號,我們可以清楚發現每一次的約,都有一個「記號」作證,或是表明約的意義。

「割禮」在古代近東地區是很普遍的「成年禮」,但在此很明顯的不是成年禮,而是提升到與上帝立約的層次,並且將割禮的時間提早到孩子出生後第八天舉行,也就是孩子來到世間滿七天的隔日,象徵生命的開始就經由父母與上帝立下永遠的約。

割禮的記號,就像已婚的夫妻,常常將結婚的戒指掛在手指上為記號,來提醒自己對婚姻的責任與態度。而割禮就有如這樣的記號。割禮,在後來先知的警語中,也用來表明是否忠實於上帝的一個憑證,但是,先知是將割禮的肉體行為提昇到心靈的階層,看人的內心是否真的敬拜上帝。先知耶利米這樣說:「猶大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4:4)先知耶利米又說:「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耶利米書9:25-26)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記載,使徒保羅也曾為了外國人是否要守割禮才能成為基督徒的事,與耶路撒冷猶太基督徒激烈辯論過。他在寫給外邦人為主的加拉太教會時,就這樣說:「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6:15)這就是創世記十七章第一節一開始所說的,立約的態度是出於內心,以誠實正直的心來服從上帝。

這裡提及割禮之約不只是亞伯拉罕自己和自己家裡的人,甚至是擴大到那些「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這很清楚的立約不侷限於「血統」,而在於仿效亞伯拉罕與上帝的關係。


四、竊笑變歡笑(17:15-22)

15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可再叫你的妻子莎萊;她的名字要改為莎拉。16 我要賜福給她,使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使她成為萬國的母親;她的後代將出君王。」17 亞伯拉罕俯伏在地上竊笑,自言自語:「一百歲的老人還能夠有孩子嗎?莎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孩子嗎?」18 他向上帝說:「就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吧!」19 但是上帝說:「不!你的妻子莎拉一定要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以撒(「以撒」意思是「他笑著」。)。我要向他以及他的子子孫孫堅守我的約;這是永遠的約。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聽了你的要求。我要賜福給他,使他子孫繁多,代代相傳。他要作十二個酋長的父親;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21 但是我要向你的兒子以撒堅守我的約。明年這時候,莎拉會生下以撒。」22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完這些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第十五節記載,不單是亞伯蘭被上帝改名為亞伯拉罕,現在是連他的妻子莎萊也被上帝改名字為莎拉。前面我才說過,古代當一個奴隸被交易出去,新的主人會給他一個新的名字,代表主權的轉換。換言之,這一對夫妻同時將生命的主權都交給上帝。上帝給莎拉的名字,意思是「萬國的母親」,說明上帝透過她要祝福萬國。

當上帝應許莎拉要成為「萬國的母親」,亞伯拉罕的反應卻是「竊笑」,其實這種反應也是我們一般人的心境。亞伯拉罕受呼召離開哈蘭到此時,已經過了廿五年的時間,自己都已經是一百歲的「老人」了,而莎拉已經是九十歲了,又怎能再生子育女呢?

不只是亞伯拉罕「竊笑」,她的妻子莎拉聽到之後也是「偷偷地笑」,並且是「自言自語:『我衰老了,我的丈夫也老了;我還會有喜嗎?』(創世記18:12)亞伯拉罕是以「竊笑」來回應上帝給他的驚喜,這種「笑」似乎是對上帝的不相信。雖然如此,上帝並沒有生氣,反而上帝叫亞伯拉罕給孩子起名為「以撒」,意思是「他笑著」。的確,在上帝應許的過程中亞伯拉罕笑了、莎拉也笑了;他們是偷笑、是暗笑,是覺得上帝未免太「幽默」了吧。然而,上帝並不介意,上帝也給他們的孩子一個名字「他笑著」,這不是要羞辱他們,而是要他們將上帝應許的喜笑告訴他人。

後來以撒出生之後,莎拉就讚美上帝說:「上帝使我歡笑;聽見這事的人也要跟我一起歡笑。(創世記21:6)當初的竊笑、偷笑,後來變為感恩的歡笑,聽見的人也一同歡笑。以撒成為一個活生生的見證,無論這孩子走到哪裡,人家總是從他的名字得知上帝的恩典。


五、遵照上帝的命令(17:23-27)

23 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遵照上帝的命令,給他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的和買來的奴隸,都施行割禮。24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是九十九歲;25 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是十三歲。26 他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都在同一天跟他一起受割禮。(27 併於上節)


第廿三節給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如何堅守與上帝的約?就是立即施行割禮。就是我前面所講的,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這個字也可以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換言之,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亞伯拉罕就是立即「遵照上帝的命令」為家中的男子施行割禮,就連他自己也接受割禮。這也讓我們知道,要守約就必須以行動去落實。當我們在說要「行公義、好憐憫」時,如果沒有行動,就不是真正的在實踐信仰。


今天我們要通過這一章的經文來思考二個問題:


一、堅守上帝的約,最好的方式就是以行動來「施行」


這一章經文裡,我們一直談到「堅守」上帝的約。但到底要如何堅守上帝的約呢?

在第七節裡,我提到希伯來文裡「堅守」(קוּם)這個字也可以翻譯成「施行」(give effect to),換言之,要使約不斷地堅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約的內容。

耶穌給我們新的誡命,「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可福音12:30-31)要如何堅守新的誡命?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施行它。藉由每個主日敬虔的敬拜上帝,我們就是施行愛上帝,藉由不斷的幫助受壓迫者、看顧至微小者,我們就是在施行愛人如己的信仰。如果我們說,我們「堅守」,卻不願意去「施行」,這就像雅各書所說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

我們可以這樣瞭解,堅守上帝的約在於「施行」,有實踐的信仰,上帝的約才能被不斷的堅守。就像光有洗禮證書,不實踐信仰,是不能保證人與上帝的關係能夠和好;光有結婚證書,不實踐彼此相愛,也不能保證夫妻生活美滿。除非彼此之間都能夠施行所立的約,否則再多的洗禮證書,再多的結婚證書,再多的割禮記號也沒有意義。

我們看到這一章的最後,亞伯拉罕堅守與上帝的立約,就是「遵照上帝的話」去行。這也是亞伯拉罕給我們的榜樣。今天的教會及基督徒應該反省,我們的信仰是否落實在行動上。


二、不要讓所立的約成為空泛的儀式或記號 

在建立一個文明社會秩序裡,社會契約的建立是很重要的,就像耶穌所宣示的信仰態度:「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5:37)去年(2019)香港爭取原本的自由與民主的制度以來,中共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只是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意思是說,簽好的約,簽完之後就成為歷史文件,沒有遵守的必要。「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提醒我們履行所立的約、所講的話,是帶有信仰上的敬虔態度,一個不斷以謊言來「大內宣」、「大外宣」的邪惡帝國,很明顯的是「出於那邪惡者」。

基督徒也要反思,我們是否也讓所立的約成為空泛的儀式或記號,就像中共所說《中英聯合聲明》只是一個歷史文件,一個空泛的儀式或記號。

來想想,我們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是什麼?有人說是「洗禮」,因為洗禮代表一個人的重生與得救,這個看法很好。但是許多人受洗後,並沒有遵照受洗的誓約行,特別是牧師問說:「你當依靠上帝的恩典,盡力服事祂,一生行祂的道,盡信徒的本份。你願意如此行嗎?」若我們沒有遵照誓約去行,這樣的洗禮僅是一個空空的儀式,洗禮證書變成「只是一個歷史文件」。

同樣,我們有許多人小的時候曾被父母帶來洗禮,結果我發現那嬰兒洗禮對那個小孩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作父母的並沒有盡心帶孩子來接近福音,連上主日學的機會也不給孩子,這樣子的孩兒洗禮,在我看只是為安父母的心而已,對孩子來說並沒有成為生命之約的意義。或許我們可以想一想當初孩子受洗時的誓約,牧師是怎麼問的:「你們必須倚靠上帝所賜的能力,將基督的真理與信徒的責任教導你們的幼兒,照著主的教訓,以身作則來養育他,讓他的所作所為都能遵照教會的教導,你們願意如此行嗎?

除了洗禮是立約的記號,還有基督徒喜歡將十字架視為我們與上帝之間的立約的印記。許多基督徒喜歡掛著十字架項鍊,這不是掛好看的,而是要提醒自己和上帝所立的約。以前在鄉下牧會時,曾經有個教會少年,和一群同學四處玩,有一天他們臨時起義想偷機車兜風,當他正要下手偷車時,彎下身體忽然脖子所掛的十字架掉了出來,他的良心告訴他不可偷車,於是他告訴同學說家裡有事,就立即回家,後來才知道當天去偷車的同學都遇到警察臨檢,都被抓到派出所。

既然要以十字架作為提醒我們與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我們就需要注意十字架的意義是甚麼?它是在表明苦難,是耶穌基督為了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我們就必須從苦難的角度來思考十字架作為立約的意義。當教會或基督徒如果只關注自己的享樂、舒適,卻對社會的苦難無動於衷,那麼十字架的意義就顯明不出來。十字架不在它的質料是甚麼做的,也不在於它的大或小,而在於我們的心中有沒有十字架的苦難,這才是重要。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為何不一次做到位?

2.我們可以實踐什麼行動來遵守上帝的約?

3.我們和上帝立約的記號有哪些?這些記號是否淪為空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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