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仍不歸向上主 (2017.11.26濟南教會主日禮拜講道大綱)
阿摩司書3:9-4:13
●第三至六章的內容,主要是審判北國以色列的信息。
一、對撒馬利亞的罪狀與審判(3:9-15)
(一)讓宿敵看笑話(3:9)
●「亞實突」是非利士人的首府,跟埃及都是以色列人的宿敵。
(二)控訴的罪狀(3:10,12,15)
1.統治者的不義
●「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羅馬書13:3上)
2.經濟上的不公
●有權勢者以不誠實的手段,違反「公平交易」。
3.奢侈浪費
●不懂得分別「想要」和「需要」
●奢侈的背後,有統治者的不義、有經濟上的不公。
(三)導致的後果(3:11-15)
1.敵人的攻擊
2.祭壇的拆毀
3.豪宅成廢墟
二、對婦女的罪狀與審判(4:1-3)
●先知阿摩司稱呼撒瑪利亞婦女領袖是「巴珊的母牛」。
(一)婦女的三項罪狀(4:1)
1.欺負弱者
●「欺壓窮人等於侮辱創造主;憐憫貧寒就是敬虔的行為。」(箴言14:31)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馬太福音25:35-36)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2.壓迫窮人
●「願君王以公平維護窮苦人;願他救援貧乏無助的人,並打擊欺壓他們的人。」(詩篇72:4)
3.支使丈夫倒酒給你們喝
●阿摩司提醒我們的,不分性別,每個人都必須就他們的道德行為,對上帝負責。
(二)審判的宣告(4:2-3)
●就像法院開庭一樣,檢察官列出罪狀,最後經由法官宣判。
●現代中文譯本「被扔出城外」,和合本譯為「投入哈門」,即被擄、流亡亞述。
三、對虛偽宗教的控訴(4:4-5)
1.敬拜卻又犯罪(4:4)
2.奉獻卻是誇耀(4:5)
四、以色列的硬心與審判(4:6-13)
(一)七災之後,仍硬心
1.饑荒(4:6)
2.旱災(4:7-8)
3.霉爛(4:9)
4.蝗蟲(4:9)
5.瘟疫(4:10)
6.兵災(4:10)
7.傾覆毀滅(4:11)
(二)最終判決(4:12)
(三)判決署名(4:13)
通過這段經文,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
●基督教信仰不是反商,也不是反對賺取財富。但是必須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以誠實的態度賺取財富,而不是不顧別人的生命,壓榨、掠奪他人。
●RCA桃園鎘米污染事件的反省
二、以「敬畏上主」來實踐公義與公平,就是在敬拜上帝
●來到聖殿、來到教會的目的為何?先知阿摩司卻點出來,要人到聖殿居然是為了犯罪!
問題討論:
1.先知阿摩司指出撒馬利亞統治者、權勢者、貴婦哪些罪狀?
2.我們的社會或國際上,是否仍存在類似的罪狀?
3.作為基督徒,我們該如何回應先知阿摩司的指控?
3.作為基督徒,我們該如何回應先知阿摩司的指控?
講道篇
選民仍不歸向上主 (2017.11.26濟南教會主日禮拜講道稿)
阿摩司書3:9-4:13
我們在讀阿摩司書時,會感受到先知阿摩司對當時的國際局勢很了解,他指控以色列周圍七個鄰國的罪惡,也指控北國以色列七項罪狀。先知更看到更遠的將來,亞述帝國的崛起,將危急北國以色列,如果以色列國不悔改倚靠上帝,如果國家沒有正義的核心價值,這樣就無法避免亞述的侵略。箴言在論到國家強盛與否時,這樣說:「正義使國家強盛;罪惡是民族之恥。」(箴言14:34)
為了喚醒北國以色列的統治、權貴階層,先知阿摩司控訴以色列國的力道也越來越強。第三至六章的內容,主要是審判北國以色列的信息。
責備以色列的種種罪惡,如欺壓人、拜偶像、奢華宴樂等。控訴完之後,先知預言上帝要降五樣災禍:缺糧、缺水、蟲災、瘟疫、火燒。這一段的每一章都用「當聽」或「要聽」來做起首。現在,我們來看,先知阿摩司進一步的指控以色列國的罪狀。
一、對撒馬利亞的罪狀與審判(3:9-15)
9 你去向那些住在埃及和亞實突王宮裏的人宣佈:「你們要集合在撒馬利亞周圍的山上,看看城裏所發生那混亂和欺壓的事。」
10 上主這樣說:「那些人在他們的宮裏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他們不懂得甚麼是公平交易。11 因此,敵人將包圍他們的城市,破壞他們的防線,洗劫他們的宮殿。」
12 上主這樣說:「就像牧羊人只能從獅子的嘴裏搶回兩條羊腿或一截耳尖,在撒馬利亞過奢侈生活的以色列人也只有少數能從災難中逃脫。」13 至高的上主─萬軍的統帥上帝說:「聽啊,要警告雅各的後代:14 當我處罰以色列所犯的罪時,我要拆毀伯特利的祭壇;每一座祭壇的四角要被打破,倒在地上。15 我要拆毀他們避暑的別墅和避寒的暖閣;象牙裝飾的房屋和豪華的樓房都要倒塌,成為廢墟。」上主這樣宣佈了。
(一)讓宿敵看笑話(3:9)
「亞實突」是非利士人的首府,跟埃及都是以色列人的仇敵。上帝要先知阿摩司去呼籲埃及和非利士人來看,以色列統治者做了些甚麼惡劣的事。
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前,受盡埃及人的苦待,而在進入迦南地後,則受到非利士人攻擊,甚至非利士人曾經奪走以色列人的約櫃(撒母耳記上4:1-11)。現在,上帝要讓以色列的宿敵來看以色列人將遭受的審判。
(二)控訴的罪狀(3:10,12,15)
1.統治者的不義
第十節「宮裏」(宮殿)代表著統治者、上位者。在此,上主控訴以色列統治者的不義,「在他們的宮裏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使徒保羅曾說:「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羅馬書13:1)過去這句話常被黨國基督徒拿來教導基督徒要順服統治者,但在此,上帝透過先知來責備不義的統治者。其實保羅也說:「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羅馬書13:3上)
剝削是指以不公平、長期壓榨、或是殘忍的方式壓榨他人的財物、時間、權利。有貪婪的人性,就會有剝削的事情發生,也因此,每個世代都要不斷去反省、去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2.經濟上的不公
第十節下半段「公平交易」的意思,是指用「誠實」約定所該得到的數量。但是,在以色列的經濟活動裡,有權勢者卻不誠實、違反「公平交易」。在台灣我們也常聽到「中盤商」低價向農民收購,高價賣到市場。過去數年,農產品價格不斷下跌,小農缺乏議價能力,根本連成本都無法收回。
3.奢侈浪費
第三項控訴的罪狀是「奢侈浪費」。有時候,我也覺得我很浪費,食物放到過期,買了書卻沒有看。有很多時候我們不懂得分別「想要」和「需要」,「需要」比較是與生存有關,你需要水、空氣、飲食、休息的居所;但「想要」,比較是慾望而生,可有、可無。對孩子來說「玩具是想要!食物是需要!」對青少年來說「追明星、限量球鞋、名牌是想要!營養的食物是需要,增進心靈的美是需要!」
一但,「想要」高過「需要」,甚至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就是邪惡。特別在第十五節的「避暑的別墅」、「避寒的暖閣」、「象牙裝飾的房屋」、「豪華的樓房」,這些都是人人看為權勢、富貴。如同,第十節所說的,這些奢侈的背後,有統治者的不義、有經濟上的不公。
(三)導致的後果(3:11-15)
控訴罪狀之後,緊接著就是審判。先知在此提到以色列國的罪導致三項審判的後果。
1.敵人的攻擊
第十一節提到,上帝還要藉著敵人的手來攻打他們,過來「洗劫他們的宮殿」。原本他們富麗堂皇的宮殿是搶劫和剝削而來,然而透過此事,讓我們看到用欺騙、搶劫和剝削所得的,不是真正的財富。箴言第十章第二節這樣說:「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
2.祭壇的拆毀
第二項審判是祭壇被拆毀。伯特利的祭壇,是北國以色列的信仰中心,他們的祖先雅各逃難離家時,在這地方夢到天梯,上帝向他顯現,應許帶領他將來平安返回。於是,他在伯特利立石並用油澆奠、許願,對他們來說,伯特利的祭壇歷史比耶路撒冷更悠久。祭壇有四個凸起的角,一年要一次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將祭牲的血撒在祭壇的周圍,並抹在壇的四角上(出29:12; 30:10;利4:7,18;9:9)。在古代,殺人者要償命,如果是意外傷人致死的,可以逃往祭壇,抓住祭壇的角,當可避免被抓去治死,因此祭壇的四角,又稱為「拯救之角」。但如今上帝要施行審判,不僅要拆毀祭壇,還要打破每一座祭壇的四角,換言之,不再有拯救了。
3.豪宅成廢墟
第十五節是第三項審判:「我要拆毀他們避暑的別墅和避寒的暖閣;象牙裝飾的房屋和豪華的樓房都要倒塌,成為廢墟。」這讓我們看到,作惡的人、以剝削取得的不義之財,即使擁有豪華的樓房,但有一天這些都會成為過往雲煙。記住!聖經的話:「他們一定要向那位將審判活人和死人的上帝交帳。」(彼得前書4:5)
二、對婦女的罪狀與審判(4:1-3)
4:1 撒馬利亞的婦女啊,要聽我的話!你們胖得像巴珊的母牛。你們欺負弱者,壓迫窮人,支使丈夫倒酒給你們喝!2 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的聖名發誓說:「那日子一定要來,有人會用鉤子把你們鉤出去,正像魚被鉤住了。3 你們會一個個被拖到最靠近的一個城牆缺口,被扔出城外。」上主這樣宣佈了。
第四章第一節的開頭是「聽, shama(שִׁמְע֞וּ)」或譯為「注意聽」。shama這個字開頭的詞,對以色列人來說,都是很嚴肅的宣告,不可褻慢。也要表達,這不是先知個人的宣告,而是來自上帝的警告。
這段話是先知向當時貴婦領袖所講的,我們來想像,有一位演講者受邀請在「貴婦大會」(Noblewoman fellowship)演講,這位演講者在演講時大聲說:「聽啊!你們這群母牛!」他指責聽眾的道德行為、喝太多酒,這就是先知阿摩司在撒瑪利亞婦女領袖中的演講。看吧!很勇敢吧!
巴珊位於加利利海東邊的山丘,自古以來都是生產葡萄、畜牧業發達的地區,那裡的牛隻非常碩壯。「巴珊的母牛」原本是一句讚美的話,就像我們說日本「和牛」、澳洲「安格斯牛」代表「上品牛肉」的意思。
先知阿摩司是牧羊、牧牛出身,在他的經驗看來,雖然能夠養出品質很好的巴珊牛,卻無法養出有高貴生命態度的人。
先知阿摩司稱呼撒瑪利亞婦女領袖是「巴珊的母牛」。這句諷刺的話真的很難聽,但足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先知接著講述他的重點,即譴責罪惡並宣告上帝的審判。先知譴責當時「奢侈成性」的貴婦,因為她們壓迫窮人,並指她們好飲酒。審判是以「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的聖名發誓」,這樣嚴厲的措詞提出來。
(一)婦女的三項罪狀(4:1)
先知阿摩司指控這群貴婦三項罪狀:
1.欺負弱者
舊約聖經裡面曾多次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祖先是流浪、被欺壓的,「上主啊,你知道我們是流亡和寄居的人,正如我們的祖先一樣。我們的年日像飛逝的影兒,無法逃避死亡。」(歷代志上29:15)
因此,不斷提醒以色列人也要善待流浪、被欺壓的人,智慧文學也提供類似的教導:「欺壓窮人等於侮辱創造主;憐憫貧寒就是敬虔的行為。」(箴言14:31)
善待流浪者、善待被欺壓者,這樣的教導有著永恆的價值,耶穌就曾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馬太福音25:35-36)希伯來書也說:「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2.壓迫窮人
「壓迫窮人」原文用的字是「壓碎」(和合本),就像將碗打破、碾碎。詩篇有一則為國家治理者的祈禱:「願君王以公平維護窮苦人;願他救援貧乏無助的人,並打擊欺壓他們的人。」(詩篇72:4)但似乎,北國以色列的貧窮人如同被打破的碗、被碾碎一樣。
3.支使丈夫倒酒給你們喝
先知指出撒馬利亞婦女支使、教唆她們的丈夫滿足妻子對酒精的渴望,於是就從事對窮人更殘酷的剝削,以提供所需的資金。教唆他人犯罪,也等同犯罪。
站在上帝面前,男人、女人並沒有區別。都是照上帝的形象造的;都被賦予人類的權利和尊嚴。但是,就像阿摩司提醒我們的,不分任何性別都必須就他們的道德行為,對上帝負責。剝削窮人、魚肉鄉民,都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為。
(二)審判的宣告(4:2-3)
就像法院開庭一樣,檢察官列出罪狀,最後經由法官宣判。第二至三節就是審判的宣告,「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的聖名發誓」這句話,是宣判及發誓的語言。在舊約中宣判的語詞,最常見的是「我指著我的永生發誓」(耶利米書46:18;以西結書5:11;14:16,18;17:19;34:8等)。在審判的宣告裡,說到撒馬利亞的婦女將像牛群一樣排成縱隊,被勾住、引導、驅趕、推擠通過入侵者在城牆所造成的缺口。現代中文譯本說:「被扔出城外」,和合本根據希伯來原文譯為「投入哈門」,「哈門山」位於巴珊的東北方,是前往亞述帝國途中的一座高山。先知直言不諱,這些婦女將被擄走,流亡亞述。
三、對虛偽宗教的控訴(4:4-5)
4 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以色列人哪,你們到伯特利的聖址去犯罪吧!你們到吉甲去盡量地犯罪吧!你們天天獻牲祭,每隔三天奉獻所得十分之一吧!5 你們儘管去獻供餅作為感恩祭吧!你們儘管去誇耀慷慨的奉獻吧!反正這些事是你們自己所愛做的!
1.敬拜卻又犯罪(4:4)
先知阿摩司指責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伯特利的聖址去犯罪吧!你們到吉甲去盡量地犯罪吧!」去伯特利、吉甲的祭壇,是天天獻牲祭,每隔三天奉獻所得十分之一,看似很熱鬧、看似很敬虔。但是,即使有再多的獻祭,如果沒有誠實與敬虔的心,這樣的獻祭是賄賂,是與神交換利益;但我們的上帝不接受賄賂、不交換利益。
2.奉獻卻是誇耀(4:5)
先知又指出以色列表面上宗教非常興旺,但信徒奉獻的目的卻是在誇耀自己的敬虔,或是用掠奪得來的錢作奉獻祭,只是更加羞辱上帝的榮耀而已。這就是先知對虛偽宗教的控訴。
四、以色列的硬心與審判(4:6-13)
6 「是的,是我把饑荒降到你們的城裏,使你們絕糧的。可是你們還不歸向我。7 在你們的農作物最需要雨水的時候,我不降雨。我在這城下雨,在那城不下雨;我使這家田地有雨,使那家田地枯乾。8 有兩三座城的居民口渴得軟弱無力,到附近城市討水喝,但也無法解渴。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9 「我送一陣熱風,燒焦了你們的五榖;我差派蝗蟲,吃盡了你們的蔬菜、葡萄、橄欖,和無花果。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10 「我降瘟疫在你們當中,像從前降給埃及人一樣。我在戰場上殺死你們的青年,搶走了你們的馬匹。我使你們滿鼻子嗅到營中死屍的臭味。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11 上主這樣說:「我消滅了你們當中的一些人,正像我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你們這些劫後餘生的人正像從火堆中撿出來的一根柴。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12 所以,以色列人哪,我要處罰你們。正因為我要對付你們,你們快準備好向我交帳吧!」
13 上帝造山也造風,把自己的旨意告訴人;他轉白晝為黑夜,統御治理普天下。他的名是耶和華─萬軍的統帥上帝。
(一)七災之後,仍硬心
先知的信息是當時「判決書」的格式,有判決的主文、罪狀的事實及理由,接著有判決的刑度。在第六到第十一節,共有七項判決的刑度:1.饑荒(4:6) ;2.旱災(4:7-8);3.霉爛(4:9);4.蝗蟲(4:9);5.瘟疫(4:10);6.兵災(4:10);7.傾覆毀滅(4:11)。
為何是這幾項?如果參考利未記第廿六章、申命記第廿八章,就可以明白,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時,饑荒、瘟疫、兵災這三類都是屬於「背棄盟約」該受的咒詛。雖然先知阿摩司疾厲的呼籲悔改,但是這段經文五次提到「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可見他們將先知的呼籲當成風涼話,聽了上帝審判的信息之後,他們的心仍然剛硬。
(二)最終判決(4:12)
第十二節「交帳」的意思是指「面對上帝」。在這段的判決文裡,上帝仍在呼籲選民,想想將來該如何面對上帝?和合本翻譯為:「你當預備迎見你的上帝。」更能夠表達出,上帝希望人人悔改,預備心來迎見上帝。
(三)判決署名(4:13)
第十三節是判決書最後的署名。今日法院的判決書也是如此,最後都有審判者、法官的署名。先知的信息是以判決書的格式,最後的署名不是先知本人,而是上帝,因為先知只是上帝的僕人,傳講上帝要他宣告的。
通過這段經文,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
今天這段經文裡,我們看到很可惜的一點,就是以色列既得利益、既得權勢者,對先知的信息感到刺耳,他們雖然聽到,卻仍不悔改歸向上主,不悔改改變他們的行為。今天,各位你們都聽到了,但你們願意悔改、願意改變行為嗎?
今天剝削、經濟上的不公,仍然嚴重。昨天上午婚禮後,我有機會與新人從南部上來的阿公聊天,他在彰化八卦山種植荔枝、香蕉,他說到荔枝一年收成一次,南部六月先收成賣價比較好,七、八月中部收成荔枝,價格已經被終盤壓到一斤八元,他說他收成後賣得近三十萬,扣掉採收的工資十五萬,再扣掉肥料的錢,最後大概賺十萬元。一年平均下來,一個月不到一萬元的收入。
在經濟上的剝削,也存在國際貿易上。你知道國際貿易最大宗的交易商品是什麼嗎?第一是石油,第二是咖啡。光在台灣,咖啡市場一年約有135億元。咖啡的價格受制於期貨市場來決定,小農沒有議價的自由,而全球四大跨國咖啡企業的投機炒賣,造成咖啡豆的價格暴起與暴跌。許多咖啡小農付出的成本比他們的收入還低,我們喝一杯一百元的卡布奇諾,但遠在非洲的衣索比亞農民,他們一天所得甚至少於一塊美金!
「不公平咖啡」讓二百五十多萬的咖啡小農處於飢餓、三餐吃不飽的生活,甚至需要接受醫療餵食,小朋友沒辦法就學,社區沒有乾淨的飲水設備。有一部英國紀錄片《咖啡正義》(Black Gold)就是在指控咖啡的不公平交易。也促成「良心咖啡」運動,公平貿易咖啡則是在國際公平貿易標準認可下,公平貿易對咖啡小農承諾提供一個能維持生計與永續經營的「保證收購價格」,這個價格能讓農民免除價格波動的傷害與保持生存尊嚴,同時可利用社區發展基金,改善當地社區水電、醫療、教育等基礎設施。現在,越來越多人有這樣的看見,支持有機、無毒的小農,盡我們所能做的,哪怕是一點點,都能讓小農感到溫暖。
有一回聽到盟昌長老分享,他好幾年都購買小農契作的稻米,作為贈送員工、客戶、朋友的禮物,除了避免小農被剝削,給予保障的價格。我想這樣的關懷與做法,都能讓小農避免剝削,讓他們感受到溫暖。
基督徒在各行各業裡,要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基督教信仰不是反商,也不是反對賺取財富。但是必須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以誠實的態度賺取財富,而不是不顧別人的生命,壓榨、掠奪他人。
如果沒有信仰良心,就會像先知所要指責的罪狀。二十幾年前桃園發現鎘米污染事件,重金屬鎘是使用於塗料、塑膠,以及電池裡面的穩定劑,鎘的半衰期長達十到三十年。因為是重金屬,吃進體內後無法排除,引發「痛痛病」,造成腎臟萎縮,也造成體內鈣質流失,容易發生骨折。
1970年至1992年期間台灣經濟起飛,當時美國家電第一品牌,生產電視機、映像管、錄放影機、音響等產品的無線電公司(RCA, 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在臺灣設立子公司「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 Taiwan Limited),並在桃園、竹北、宜蘭等地設廠。
RCA在台灣賺飽之後,將公司賣給奇異公司,又轉手給法國湯普笙公司(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TCE)、宏億建設。
1994年6月1日爆發出,RCA桃園廠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廠區土壤及地下水嚴重汙染,光是桃園廠,至少有1,375人罹癌,其中216人死亡!污染面積打破空前紀錄,至今難以回復。2005年7月5日,環保署表示,確認RCA原桃園廠汙染案的法定「污染行為人」是最初在臺灣設廠的RCA,RCA應負起整治責任。
2007年,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人權促進會,我們教會林永頌長老及許多位律師共同籌組了義務律師團,除以RCA為被告外,並將奇異公司及湯普笙公司列為被告,透過法律訴訟爭取賠償。
台灣要打這個跨國官司,艱難重重。官方不積極,民間自力救濟,纏訟十年。RCA有的是錢,高薪聘請美國、日本、法國等重量級專家學者以「科學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企圖避重就輕、轉移焦點,為企業脫罪。而台灣憑恃的,卻是一群「憨膽」的志工:國內學界、法界、醫界各領域的專家,以及來自美國、日本等地的友人,都是免費參與這場漫長的戰爭。
2015年4月27日一審宣判,RCA敗訴,對其中500名受害勞工判賠5.6億元,平均每人才獲賠100萬,而且還有1500人等待司法救濟。上個月(2017)10月27日高等法院宣判,RCA等四公司應賠償486人共7.1億。
一個社會是否處於進步,要看這個社會對於弱勢的關懷,對於公義的追求。先知的信息幫助我們檢視我們的處境,也提醒我們要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
二、以「敬畏上主」來實踐公義與公平,就是在敬拜上帝
第四章第四節說:「你們到伯特利的聖址去犯罪吧!你們到吉甲去盡量地犯罪吧!」這是多麼令人詫異的景象啊!去聖殿的用意是要敬拜上帝,但先知阿摩司卻點出來,要人到聖殿居然是為了犯罪!
來到聖殿、來到教會的目的為何?建立人脈?做生意?來展示自己?先知就直接道出當時宗教上的「動機不純」。來教會是為了要敬拜上帝,既然是敬拜上帝,就必須以「敬畏上主」這樣單純的動機。
馬太福音記載耶穌時代祭司的墮落,聖殿成為人犯罪的場所:耶穌進了聖殿,把所有在聖殿裏做買賣的人趕出去。他推倒了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和販賣鴿子的人的凳子,對他們說:「聖經記載,上帝說:『我的聖殿要作禱告的殿』,你們卻把它變成賊窩!」(馬太福音21:12-13)
耶穌沒有姑息這樣的事,他以激烈的行動,把所有在聖殿裏做買賣的人趕出去。他推倒了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和販賣鴿子的人的凳子。原本是用來禱告敬拜上帝的聖殿,卻被祭司與商人變成敲詐、勒索、欺騙人的市場,賺取暴利的場所,其手法與「賊」相同。聖殿被這些賊佔據,變成了賊窩,難怪耶穌會怒火中燒,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使之恢復純潔的原貌。
牧師要提醒大家,教會是個學習認識信仰的地方,而不是要討論怎樣賺大錢,教會不是商業場所,更不是融資機構,這一點一定要弄清楚。不論你有多少理由,都不能合理化借錢周轉的事。因此,我必須很清楚地告訴大家:如果你要借錢給會友,不論向你借錢的是誰,你跟他相識是否熟悉,你都必須抱定一個心態:就算他無法還我錢,也無所謂,這是因為「愛」而資助他。如果你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就不要借給他,無論他所持的理由是什麼。此外,教會的錢乃是信徒的奉獻,不論是什麼理由,絕對不能借給私人使用,這是不用討論的問題。
問題討論:
1.先知阿摩司指出撒馬利亞統治者、權勢者、貴婦哪些罪狀?
2.我們的社會或國際上,是否仍存在類似的罪狀?
3.作為基督徒,我們該如何回應先知阿摩司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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