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差遣先知警告 (2017.11.19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阿摩司書2:4-3:8
●「阿摩司」名字的意思是「擔重擔」
●當時百姓忍受哪些重擔呢?
●所羅門王主前932年死,十個支派的代表對羅波安王說:「你父親所羅門使我們背負重擔。如果你減輕我們的擔子,使我們的生活過得去,我們就歸順你。」(列王記上12:4)
●羅波安王說:「我父親(所羅門)給你們重擔,我要給你們更重的擔;他用鞭子打你們,我要用刺棒擊打你們!」(列王記上12:14)
●耶羅波安王、烏西雅王的時代,以色列國、猶大國是繁華的時代,是寧靜的時代,然而那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上主為何怒吼?
一、對南國猶大的控訴(2:4-5)
●猶大的罪行與前面六個鄰近列國不一樣,前六個國家都是在戰爭中殘忍的暴行,猶大的罪行是宗教信仰上的罪。
二、對北國以色列的控訴(2:6-8)
●先知阿摩司責備七個國家之後,接著,責備北國以色列七項罪行。
1.司法腐敗(2:6)
●「貪圖錢財」是指用審判官接受賄賂。
2.販賣人口(2:6)
●「涼鞋的價格」是指非常便宜的價碼(創14:23),隨隨便便就看輕一個人的生命價值。
●摩西時代的律法並沒有禁止販賣奴隸(利未記25:39-42),不代表這項律法就是永恆、普遍的真理。
●古代的律法是否可以挑戰?
3.踐踏貧民(2:7,8)
●當時,具備慈悲的律法被拋棄,反倒販賣奴隸的律法被使用。
4.敬拜偶像(2:7)
●「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申命記23:17)在這樣的處境之下,聖經將「淫亂」用來指拜偶像。
5.心無上帝(2:8)
●當時有權勢的人將剝削窮人所得到的錢在敬拜上帝的地方喝酒作樂!
6.忘記上帝的恩典(2:9-10)
●摩西曾經派十二位探子偵察迦南地,其中有十位回來報令人害怕的消息,他們說:「我們覺得自己像蚱蜢一樣渺小,而在他們眼中,我們也確是這樣。」(參考民數記13:22-33)
7.阻止先知的宣講(2:11-12)
●參考民數記6:1-21離俗人條例(拿細耳人條例)。
●發誓成為「離俗人」是當時有心要改革社會的青年誓言。
三、上帝的懲罰(2:13-16)
●上帝的審判將如同滿載五榖的車子輾過時,咯吱咯吱作響。
四、先知不得不傳講(3:1-8)
●阿摩司書有四段以「聽, shama(שִׁמְע֞וּ)」開頭的段落。
●shama這個字開頭的詞,對以色列人來說,都是很嚴肅的宣告,不可褻慢。
●或許以色列人也會質疑阿摩司這個人是誰?
●先知阿摩司說明他的權柄是來自上帝:「至高的上主要採取行動的時候,一定先把計劃告訴他的僕人─先知們。」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中來思考二件信仰上的功課:
一、先知的信息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我們也要經常關心社會及國家的未來
●信仰是包含生活的每一層面:司法、人權、道德與信仰...
●我們的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在哪?
●CSR(企業社會責任)、USR(大學社會責任)
二、誰要傳講上帝的話呢?萬民皆祭司的我們
●「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下)
●「你們也要像活的石頭,用來建造屬靈的聖殿,在那裏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為上帝所悅納的屬靈祭物。」(彼得前書2:5)
問題討論:
1.信仰包含生活每個層面,我們如何在生活中,遵行耶穌的教導?
2.基督徒可以如何關心社會公義問題?
3.先知阿摩司強烈的使命感,從何而來?我們如何增進信仰的使命感?
講道篇
上主差遣先知警告 (2017.11.19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篇)
阿摩司書2:4-3:8
「阿摩司」名字的意思是「擔重擔」,十六世紀宗教改革者馬丁路德把先知的名字和信息結合在一起:「阿摩司就是『重擔』,他擔負當時百姓難以忍受且沈重的重擔...」(“Word and Sacrament,” Luther’s Works 35, p.320)。
當時百姓忍受哪些重擔呢?
所羅門王統治時期稅賦沈重,及高壓統治,所羅門王於主前九三二年死後,北方十個支派派推代表去見所羅門王的兒子羅波安王,希望新的王減輕他們的稅賦、重擔。
十個支派的代表對新國王說:「你父親所羅門使我們背負重擔。如果你減輕我們的擔子,使我們的生活過得去,我們就歸順你。」(列王記上12:4)結果,新國王羅波安不但沒有減輕他們的稅賦、重擔,還對十個支派的代表耶羅波安說這樣的話:「我父親給你們重擔,我要給你們更重的擔;他用鞭子打你們,我要用刺棒擊打你們!」(列王記上12:14)因為,新王羅波安決定採取更嚴苛的統治,因此,北方十個支派的人民就決定脫離所謂的「大衛王朝」,並且擁護耶羅波安為王,就這樣「大衛王朝」從此一分為二。分裂之後的北國以色列,稅賦、重擔並沒有因此減輕,反倒是貧富差距逐漸加大,底層人民飽受欺壓。
先知阿摩司來自南國猶大南部極為荒涼的提哥亞曠野,他雖然來自窮鄉僻壤的小地方,卻關心國際事務(參考阿摩司書1:3-2:5; 9:7),看到未來的時局發展。阿摩司出身卑微卻充滿勇敢的特質,他向富有的婦女(4:1-3)、有權勢的祭司(7:10-17),也向統治者、城裡的生意人發出他們不喜歡的警告,最後導致被驅逐出境的下場。
耶羅波安王、烏西雅王的時代,以色列國、猶大國是繁華的時代,是寧靜的時代,然而那是暴風雨前的寧靜。幾年之後,這樣的寧靜安全的時代將結束,隨即而來的暴風是連續幾個大國將掌控這個地區;亞述帝國是第一個,接著巴比倫、波斯、希臘,和羅馬。阿摩司的任務是宣告即將來襲的暴風雨及毀滅的警告。
在先知阿摩司的牧羊經驗裡,他見過獅子如何吼叫,如何處置牠的獵物(參考阿摩司書3:4,12),而聽到獅子吼叫的反應必然是驚恐的(3:8)。正如在第一章第二節裡,先知阿摩司就這樣說:「上主從錫安怒吼,從耶路撒冷發出雷轟。」既然對獅子的吼叫都會感到驚恐,更何況是上主從錫安怒吼,聽到的人更應該感到驚恐才是!
基督徒喜愛的信息大多偏愛聖經中安慰、保護、賜恩典上帝的圖像,例如慈愛的牧者(詩篇23篇),養育子女的母親(詩篇131篇),或是等候孩子回家的慈祥父親(路加福音15章)。相反地,先知阿摩司警告選民說,遇到上主就像遇到獅子,我們要回應上主所發出敬告的怒吼。
上主為何怒吼?
在第一講(阿摩司書1:1-2:3)中,我們看到上主的前六個宣告與譴責都跟戰爭的罪行有關。
敘利亞(亞蘭)以極端、殘暴的手段對待基列人,「摔死他們的小孩,又會剖開他們的孕婦」(參考列王紀下8:12)。
非利士人主要的罪惡就是將俘虜販賣作為奴隸,至於沒有用途的人就殺掉。
泰爾(推羅)不僅撕毀與以色列人所簽訂的和平條約(參考列王紀上第五章),還將以色列戰俘賣作為奴隸。
以東人,算是以色列的「兄弟之邦」,但在以色列遭受攻擊時,以東人不僅袖手旁觀,甚至搶奪、殺害猶大難民(參考以西結書35:5-6;俄巴底亞書10-14)。
亞捫人,也相當殘暴的對待以色列人手無寸鐵的平民,第一章第十三節說他們「剖開基列地孕婦的肚子」,就是滅族的殘暴手段。
摩押人被審判的原因,不是他們與以色列人的衝突,而是他們「把以東國王的屍體燒成灰燼」。在有多麼的深仇大恨,也不至於連死人都不放過,但是摩押人的惡劣就是掘墳,還放火燒屍體。
現在我們來看第二章第四至五節,關於上主對猶大的怒吼與審判:
一、對南國猶大的控訴(2:4-5)
4 上主這樣說:「猶大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他們被祖宗所信奉的假神勾引,離開了正道。5 所以我要火燒猶大,摧毀耶路撒冷的宮殿。」
猶大的罪行與前面六個鄰近列國不一樣,前六個國家都是在戰爭中殘忍的暴行,猶大的罪行是宗教信仰上的罪,第四節說:「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在舊約先知書的經文裡,常強調一個主題,就是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這裡說「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就是指責猶大國的人民忘了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最明顯的行為就是拜虛假的神明。
由於猶大與上主的關係特殊,審判的方式也有所不同,第五節說:「我要火燒猶大,摧毀耶路撒冷的宮殿。」意思是說上主要斷絕與猶大之間的關係。
二、對北國以色列的控訴(2:6-12)
6 上主這樣說:「以色列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貪圖錢財,販賣老實人,把無法還債的窮人以一雙涼鞋的價錢賣給人作奴隸。7 他們踐踏貧民,推開路上的窮人。父子去跟同一個神廟娼妓睡覺,污辱了我的聖名。8 他們竟敢在祭壇旁邊,用窮人抵押給他們的衣服當床單;他們竟敢在上帝的殿宇裏,拿剝削窮人的錢買酒喝。
從前面六個國家的審判,再加上對猶大國的審判,數目加起來剛好是「七」,此時北國以色列的群眾可能以為先知的演說已經結束,因為「七」這個數字對希伯來人來說是「完全」(創1:1-2:3;4:15,24; 利26:18,21,24; 太18:21-22; 路17:4等)。北國以色列人可能已經欣然同意先知的見解,但出乎意料之外的,先知阿摩司責備七個國家之後,接著,責備北國以色列,而且他的指責更加嚴厲,先知指控北國以色列七項罪行。換言之,北國以色列的統治比前面七個國家更加的邪惡。
1.司法腐敗(2:6)
「老實人」,和合本譯為「義人」,特別是指在法庭上沒有罪的人。但有人「貪圖錢財,販賣老實人」,意指用錢財賄賂審判官,以致顛倒是非,冤屈老實人,使原來沒有罪的「義人」被定罪。
2.販賣人口(2:6)
當時,有權勢的人將無法還債的窮人以一雙涼鞋的價錢賣給人作奴隸。「涼鞋的價格」是指非常便宜的價碼(創14:23),隨隨便便就看輕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債主不但沒有同情心,還對已經窮困到底的人,做出這樣殘忍的事,這也是上帝無法允許的。
利未記第廿五章卅九至四十二節說,貧窮人可以把自己或自己的子女賣為奴隸,但主人要善待他們,且必須有時間限制,第七年要給予釋放。雖然,摩西時代的律法並沒有禁止販賣奴隸,不代表這項律法就是永恆、普遍的真理,律法的形成與制定有其當時處境因素,古代的律法是否可以挑戰?可以!在此,先知阿摩司就指出販賣奴隸的罪惡。先知挑戰律法,耶穌更是挑戰律法,而且是導正法利賽派對安息日的解釋(參考馬太福音12:1-7;馬可福音2:23-28;路加福音6:1-5)。有次在查經班中,討論到安息日,有人就問說:「律法規定工作六日,休息一日,才合乎聖經的教導,為何不見保守、將聖經字面解釋的基督徒去抗議政府,要求做六休一?」當然他是在諷刺字面解經的人,忽略了聖經與時俱進的理解。
十六至十九世紀是販賣黑奴最興旺的時期,歷時超過四百年。《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的詩歌作者約翰‧牛頓(John Newton)第一次向人承認他曾擔任運送黑奴的船長,並為此深深懺悔。當時推動廢除奴隸制度的年輕英國國會議員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 1759-1833) 遇到政治攻擊時,約翰‧牛頓給予他堅定的支持與勸勉:「我盼望並且相信主耶穌高舉了你,是為了祂的教會與我們國家的好處。」
直到一八O七年,當時最強盛的大英帝國正式廢除奴隸貿易,結束惡名昭彰的奴隸貿易,從此如骨牌效應,歐洲列強紛紛立憲廢除奴隸貿易,結束長達四個世紀的大西洋奴隸貿易。
從歷史來看,約翰‧牛頓、威廉‧威伯福斯他們走先知的路、走耶穌的路。正如耶穌所說:「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馬太福音25:40)
3.踐踏貧民(2:7,8)
第三項指控是「踐踏」貧民,推開路上的窮人。第八節上,說「用窮人抵押給他們的衣服當床單」。摩西的法律規定,貧窮人如果拿他的衣服典當,就必須在日落之前還給他,因為那是他晚上蓋在身上禦寒的必須用品(出埃及記22:26-27)。但當時,具有慈悲的律法被拋棄,反倒販賣奴隸的律法被使用。
4.敬拜偶像(2:7)
第四項控訴:「父子去跟同一個神廟娼妓睡覺,污辱了我的聖名。」(2:7)當時,迦南人敬拜「巴力」神明,在巴力神廟中有許多廟妓,他們認為與廟妓媾和,就可以使土地肥沃,生產出豐盛的五穀糧食。但是,耶和華宗教的信仰是絕對不允許這樣的行為發生,因為上帝是生命的創造者,能使土地肥沃、生產的也是耶和華上帝所賞賜。申命記廿三章17節就嚴厲的說:「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在這樣的處境之下,聖經經常將「淫亂」用來指拜偶像。
5.心無上帝(2:8)
第八節下,說「他們竟敢在上帝的殿宇裏,拿剝削窮人的錢買酒喝。」當時有權勢的人用剝削得到的財物供作自己享受之用,甚至,將剝削窮人所得到的錢在敬拜上帝的地方喝酒作樂!這樣的行為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當時北國以色列權貴的心裡,已經沒有上帝存在了!
6.忘記上帝的恩典(2:9-10)
9 我的子民哪,亞摩利人雖然像香柏樹那樣高大,像橡樹那樣強壯,為了你們我還是把他們徹底消滅了。10 我從埃及把你們領出來,在曠野中帶領了你們四十年,把亞摩利人的領土賜給你們。
對北國以色列第六個控訴是他們忘恩負義。亞摩利人是迦南地的一個族群,他們體型高大、強壯,摩西曾經派十二位探子偵察迦南地,其中有十位回來報令人害怕的消息,他們說亞摩利人「但那地的居民很強悍;他們的城又大又堅固。」又說:「我們覺得自己像蚱蜢一樣渺小,而在他們眼中,我們也確是這樣。」(參考民數記13:22-33)即使亞摩利人像「香柏樹」、「橡樹」那樣高大、強壯,但上帝照樣徹底消滅他們。但如今,以色列人卻忘記上帝的恩典,去跟隨迦南地的偶像。
7.阻止先知的宣講(2:11-12)
11 我從你們的子弟中揀選了先知,從你們的青年中培養了離俗人(「離俗人」或譯「拿細耳人」,是特別許願獻身給上帝的人。他們要經過宣誓:戒酒、不剪髮、不接觸屍體。)。以色列人哪,這些話難道說錯了嗎?我是上主;我這樣宣佈了。12 但是你們勉強離俗人喝酒,不准先知傳我的話。
第十一節說明上帝為了要帶領以色列人民走正確的道路,在他們當中揀選先知,也訓練青年人成為「離俗人」(和合本用「拿細耳人」)。「離俗人」的意思是「分別為聖」,特別是要獻給上帝過著聖潔的生活。
根據民數記第六章一至廿一節的離俗人條例所記載,無論男女都可以許願「把自己獻給上主」,許願、發誓後,他就不能喝酒,連葡萄相關的製品都不能吃,在許願期間也不可以剃剪頭髮、或是觸摸到死去者的屍體等等,這些都是在象徵著「聖潔」的意思。
在當時特殊的處境有「離俗人條例」,因為當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深受迦南風俗影響,迦南地廟妓盛行,社會道德生活敗壞。為了與迦南宗教風氣劃分清楚,「離俗人」就成為一個明顯區分的標示,藉由青年男女自願在一段時間內決志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來改變迦南地道德敗壞的風氣。
但當時的風氣卻是,有人發誓要當離俗人來端正社會風氣,卻有人勉強他們喝酒,誘惑他們背棄對上帝的發誓。更不能原諒的是,他們還設法禁止先知傳講上帝的話語。不聽先知的宣講,這一點才是北國以色列加速腐敗最大的原因。
三、上帝的懲罰(2:13-16)
13 所以我要把你們壓倒在地上,壓得像滿載五榖的車子咯吱咯吱作響。14 就算是賽跑健將也逃不掉;大力士也要失去力量;軍人連自己的命也難保。15 弓箭手站不住腳;跑得快的戰士也無法逃命;騎士也不能逃生。16 在那一天,最勇敢的戰士也要丟掉武器,倉惶逃命。」上主這樣宣佈了。
上帝對於北國以色列七項罪行(2:6-12),表達出祂的憤怒。先知阿摩司從他做農的經驗來說,上帝的審判將如同滿載五榖的車子輾過時,咯吱咯吱作響,如果人被輾過,也會發出「咯吱咯吱」的痛苦哀號。甚至,最勇猛的戰士、軍人,沒有一個人能夠逃脫上帝的審判。
四、先知不得不傳講(3:1-8)
3:1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上主告訴你們的話;這些話是向你們全國人民講的。上主曾經從埃及把你們領出來;2 他說:「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我選上了你們,你們還犯了那麼多的罪;正因為這緣故,我一定要懲罰。」
3:3 兩個人不同意,
他們會並肩走路嗎?
3:4 獅子沒有發現獵物,
牠會在樹林中咆哮嗎?
少壯的獅子沒有抓到東西,
牠會在洞裏吼叫嗎?
3:5 如果捕鳥機沒有餌,
飛鳥會被捉住嗎?
沒有東西碰捕鳥機,
它的彈簧會跳動嗎?
3:6 作戰的警號一響,
城裏的居民會不害怕嗎?
除非出於上主的旨意,災禍會臨到那城嗎?
3:7 至高的上主要採取行動的時候,
一定先把計劃告訴他的僕人─先知們。
3:8 獅子咆哮的時候,
誰不心驚膽戰呢?
至高的上主講話的時候,
誰能不傳達他的話呢?
在希伯來原文第三章第一節開始的字是「聽, shama(שִׁמְע֞וּ)」或譯為「注意聽」(3:1;4:1;5:1;8:4的開頭都是這個字,標示出先知接下來的四段語錄)。shama這個字開頭的詞,對以色列人來說,都是很嚴肅的宣告,不可褻慢。也就是說,不要懷疑上帝的宣告,審判的事必定會發生。就像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這件事情也曾發生過。
或許以色列人也會質疑阿摩司這個人是誰?他從哪裡取得權柄來向我們說這樣的話?在第二章十一至十二節,提到先知被禁止傳講信息,這也讓我們知道先知受到以色列人的拒絕。第三至八節這首短詩,就是在回答這樣的疑問。
第三節「兩個人不同意,他們會並肩走路嗎?」這在說明先知不是走自己的路,而是與上帝並肩。這首詩歌都在說明,現在上帝要先知傳講的信息都是有因果關係的,「獅子沒有發現獵物,牠會在樹林中咆哮嗎?少壯的獅子沒有抓到東西,牠會在洞裏吼叫嗎?」就是因為以色列人的罪行,才導致上帝呼召先知去宣告審判的信息,否則先知阿摩司自己也不敢亂講。就像樹林裡的獅子一樣,如果沒有捕抓到獵物,獅子也不會隨便亂發聲音。在第七節更清楚的交代先知阿摩司的權柄是來自上帝,「至高的上主要採取行動的時候,一定先把計劃告訴他的僕人─先知們。」先知只是站在上帝僕人的身分,傳講從上帝來的信息,並且乃不得不傳。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中來思考二件信仰上的功課:
一、先知的信息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我們也要經常關心社會及國家的未來
什麼是傳福音?領人信耶穌就等同傳福音嗎?在耶穌所傳的福音(好消息)是什麼?耶穌出來傳福音第一次講道,有人說是「彌賽亞的就任詞」,耶穌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加福音4:18-19)
福音不僅在信耶穌、跟隨耶穌,福音與信仰是包含生活的每一層面。耶穌說的福音包括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先知阿摩司羅列出以色列七項罪行,有司法、人權、道德與信仰等層面,但沒有一項是與「拼經濟」有關。現代國家的治理者,很多開口、閉口都是「拼經濟」,難道只有經濟才是福音嗎?為了拼經濟,就可以犧牲掉程序正義嗎?為了拼經濟,就可以不看重人權嗎?為了拼經濟,就可以涉足聲色場所嗎?不!「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申命記8:3下)耶穌說:「一個人就是贏得了全世界,卻失去自己或賠上了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沒有!」(路加福音9:25)
先知阿摩司當時的社會,也是一個「拼經濟」的處境。當時是以色列極盛時期,其繁榮的情況是所羅門王以後未曾有過的,同時期的先知何西阿就指出「以色列人像多產的葡萄樹。他們越繁榮,祭壇也越多;他們的土地出產越豐富,所拜的石柱也越華麗。」(何西阿書10:1)
在當時特殊的處境有「離俗人條例」,因為當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深受迦南風俗影響,迦南地廟妓盛行,社會道德生活敗壞。為了與迦南宗教風氣劃分清楚,「離俗人」就成為一個明顯區分的標示,藉由青年男女自願在一段時間內決志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來改變迦南地道德敗壞的風氣。
但是,以色列人民卻是強迫這些許願當「離俗人」的青年喝酒(參考阿摩司書2:12)。換言之,自己墮落不打緊,還要強迫這些有心要改革社會的青年離棄他們的誓言。這就好像說,有人要戒菸,其他人對他說:「這根抽完再戒」,菸草煙霧中已發現七千餘種化學成分,至少有六十九種致癌物質,不僅對自身健康不好,對環境、對他人也不好。某種程度來看,基督徒立志不抽煙、不賭博、不吸毒,就像是「離俗人」。
先知的信息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我們也要經常關心社會及國家的未來。傳福音,也不僅在領人信耶穌,而是要學習耶穌的眼光、跟隨耶穌,使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福音是帶有社會改革的使命。
上週一(2017.11.13)天下文化出版一本新書《誠義-侯貞雄與台灣鋼鐵產業七十年》,書中描述我們教會侯貞雄弟兄的人生奮鬥故事、戀愛故事,翻轉電爐煉鋼製程的創新故事。我看完這本書,令我感動的是在1979年12月美台斷交後,侯貞雄及友人共六人,與美國議員合作,在華府與台北之間努力奔走,因而催生了《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這項美國國內法,也保障台灣戰後以來的安全。
上週我與純慧長老夫婦、素雅姐、娟娟長老參加總會社福機構到香港參訪「長照」,看到當地公益社團東華三院、循道衛理會、香港聖公會他們如何盡社會責任。先知阿摩司關心社會失去核心價值,失去對上帝的信仰,人人只在乎拼經濟,在乎如何賺得更多。這種現象在香港、在台灣都是如此。有多少企業、社團、教會注重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呢?
我2013年在馬偕醫院服務時,就與楊育正院長討論,教會醫院必須要有社會責任,在公司治理、環境永續、產品責任、員工關係、社會公益是否盡到我們的責任。於是我們就引入國際標準,接受第三方的評鑑,在2014年獲得台灣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業社會責任)醫療院所金牌獎的肯定。企業、社團、教會、機構必須要看重本身的社會責任、本身的存在是否有利於人類社會。有鑒於教育改革的失敗,今年(2017)起,就連教育部也要轉型,不再撒錢,而是要輔導大學看到自身該有的核心價值與社會責任,推動USR(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大學社會責任)。
教會的社會責任呢?先知的信息總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呼籲人悔改,也去改變不公義的體制;呼籲人更敬虔,也去參與信仰的實踐。阿摩司書第三章第二節上,這樣說:「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我選上了你們」確實,上帝揀選我們,要通過祂所給的恩賜來榮耀祂,也成為人類社會的祝福。
二、誰要傳講上帝的話呢?再思「萬民皆祭司」的身份
五百年前的基督徒是沒有聖經讀,但今天基督徒的問題不是缺乏聖經,而是有聖經不讀,有讀卻沒有去傳、去分享。
論到基督救恩的好消息時,保羅說:「沒有聽,怎能信呢?沒有傳,怎能聽呢?沒有奉差派,怎能傳呢?」(羅馬書10:14下-15上)每個時代的基督徒,都會讀到這句話,這句話也不斷再提醒我們要向人傳講上帝的話語,無論得時、不得時。
使徒彼得提醒我們說:「你們也要像活的石頭,用來建造屬靈的聖殿,在那裏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為上帝所悅納的屬靈祭物。」(彼得前書2:5)又說:「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下)先知阿摩司更感受到,他蒙呼召,不能不說上帝的話,他說:「至高的上主講話的時候,誰能不傳達他的話呢?」(阿摩司書3:8下)
上禮拜一(11/13)晚上,查經班結束後,有二位弟兄分享他們在團契小組以處境查經法帶領查經的經驗,在開放對話、分享的過程中,每個人對經文都很有深刻的體會與認識。我感受到他們能夠帶人一起查考聖經的喜悅與興奮。
雖然國會查經班、處境查經班有時多人,有時少人;有其他教會的牧師、總會的同工、有慕道友,也有我們教會的長老及兄姐參加。大家都以謙卑、開放、對話來分享聖經,每個人都在體現「萬民皆祭司」。處境查經法,曾經促成中南美洲的解放、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的瓦解、柏林圍牆的倒塌。這個查經法,目前正在蘇格蘭教會、英國教會被興旺中。如果你讀聖經需要有對話、分享時,可以在團契、小組,也歡迎來查經班,並將上帝的話傳講出去。
問題討論:
1.信仰包含生活每個層面,我們如何在生活中,遵行耶穌的教導?
2.基督徒可以如何關心社會公義問題?
3.先知阿摩司強烈的使命感,從何而來?我們如何增進信仰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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