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看見了主 (2016.12.4待降節第二主日講道大綱)
約翰福音20:1-18
一、耶穌的空墳墓(20:1-10)
1. 抹大拉馬利亞的謹慎(20:1-2)
●猶太男人會祈禱說:「感謝上帝,我不是女人、外邦人、奴隸。」
●耶穌改變(成全)猶太律法,他也收女弟子,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四處傳福音。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羅馬當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條,以免有人搬動(太27:66)。
●約翰福音所要強調的是馬利亞的謹慎,由於古代猶太法律認為女人的見證不可採信、沒有證據力,也因此,馬利亞立刻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共同為空墳墓的事做見證。
2. 彼得的領袖特質(20:3-10)
●即使彼得曾經不認主,但他還是門徒的領袖。彼得一時的軟弱不會影響他的委身。
3.耶穌所愛的門徒的信心(20:8-10)
●馬太福音20:18-19記載耶稣說:「你們要知道,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在祭司長和經學教師的手裏。他們要判他死刑,然後把他交給外國人。他們要戲弄他,鞭打他,把他釘十字架;第三天,他要復活。」
二、耶穌的顯現(20:11-18)
●耶穌的價值觀與當時的文化差異很大。在當時被看輕的婦女,成為耶穌的門徒,更成為復活消息的見整者、宣揚者。
●馬利亞擁有第一個看見復活主的榮耀。
●「轉過來」代表原來是悲傷,現在成為喜樂。原本看不見,現在變成看見。
●耶穌復活之後,在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福音裡,都記載復活的耶穌第一個說話的對象是女性。這在二千年前的時代,這是顛覆傳統的,就像耶穌收女門徒,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
●耶穌復活之後,他稱門徒為「弟兄」。
●基督徒原本是一位「我已經看見了主」的人。不僅看見,還要成為一位受差遣的人。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美好的教導:
一、復活為我們帶來一個新身份與新地位
●約翰福音15:14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是我的朋友。」復活後,直接稱門徒為「弟兄」,換言之,耶穌復活後,門徒的身份有了改變成為耶穌的「弟兄」。
●朋友(φίλος, philos)就是站在新郎旁邊的伴郎就是φίλος。在羅馬皇帝身旁,有一批特別被挑選出來的人也叫做φίλος,叫作君王之友或皇帝之友。
●耶穌復活後,他進一步稱門徒為「弟兄(ἀδελφός)」,羅馬皇帝稱呼「權位高之人」就是用這個字。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生命的開始。
●今日,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不要再以舊約律法來捆綁人。可惜現在有些人崇尚猶太律法,崇尚猶太節期,卻不知這樣會讓基督教成為律法主義。
●復活的耶穌為我們帶來什麼新的光景?
1.耶穌使「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六誡「不可姦淫」。
2.耶穌使「古代律法」有了新詮釋,例如「以眼還眼」的規定。
3.使徒也有了新眼光:例如彼得看見異象,接納過去被視為不潔淨的人。使徒彼得就親自這樣說:「但是上帝已經指示我,不可以把任何人當作不潔淨或凡俗的。」(使徒行傳10:28)
4.初代教會對「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四誡「守安息日」。
二、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
●第十五節,耶穌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為何馬利亞認不出耶穌?至少有二個層面:
1.因為淚眼矇矓,所以無法認出。若一直停留在悲哀與絕望中,我們就無法看見前方,也無法看到盼望。
2.因為執意於錯誤的方向,所以無法認出。馬利亞不肯把目光從墳墓移開,以致於她背對著耶穌。
問題討論:
1.耶穌學生的身份從「門徒」到「朋友」,再到「弟兄」,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生命的開始。門徒不再活在舊約律法的捆綁裡,而是進入新約恩典中。分享彼得如何有新的眼光與思維?(參考使徒行傳10:28)
2.為何約翰「第二次看見」,他就信了?他到底看到什麼?
3.馬利亞為何看不到耶穌?又怎麼「聽見」耶穌?
講道稿
我已經看見了主
約翰福音20:1-18
教會將近二千年的歷史,都在見證「我已經看見」復活的主。今天我們點燃待降節第二主日的燭光,也在預備心迎接救主耶穌基督的降生、再來,更是要向人見證「我已經看見」,就像耶穌復活後第一個傳復活消息的馬利亞一樣說:「我已經看見」。十二月聖誕月中,我們有許多的福音聚會,你可以學習馬利亞向人傳遞「我已經看見」的好消息,12/10禮拜六晚上7:00琴鍵の福音」~郭璟儀姐妹音樂分享會、12/24禮拜六晚上7:00「平安夜泰澤聖餐禮拜」、12/25禮拜日早上10:00「聖誕聯合讚美禮拜」,接著中午在台大校友會館我們將舉行「聖誕愛餐暨聖誕慶祝會」,這都是我們邀請親友的好時機,更可以向人分享「我已經看見」的福音。
在四本福音書中,對耶穌復活的記載四位作者著重的重點各有特色,但是基本的記載是一致的,那就是:耶穌的復活顯現,是先由一些婦女們(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所目睹的,然後才是耶穌的門徒們。而且門徒們的反應最初都是有些懷疑,然後才相信。我們現在來看馬利亞如何見證說:「我已經看見了主」。
一、耶穌的空墳墓(20:1-10)
1星期日清晨,天還沒有亮,抹大拉的馬利亞往墳墓去,看見墓門的石頭已經移開了。2她就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告訴他們:「有人從墓裡把主移走了,我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裡!」3彼得和那個門徒就往墓地去。4兩個人一起跑,但那門徒比彼得跑得快,首先到達墓穴。5他俯身往裡面看,看見麻紗還在那裡,但是他沒有進去。6西門彼得跟著也趕到;他一直走進墓穴,看見麻紗還在那裡,7又看見那裹耶穌的頭巾沒有跟麻紗放在一起,是捲著,放在另一邊。8首先到達的那個門徒也跟著走進墓穴;他一看見就信了。9(他們還不明白聖經所說他必須從死裡復活那句話的意思。)10於是兩個門徒回家去了。
1. 抹大拉馬利亞的謹慎(20:1-2)
四本福音書都共同提到抹大拉的馬利亞見證耶穌的復活,可見得她的見證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資料。我們一般的印象都認為耶穌有十二門徒,但不要忘了耶穌也有女門徒跟隨,在那個只重視男性的時代裡,耶穌讓女性拋頭露臉跟隨他,正在扭轉當時人的眼光。長老教會來台85年之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才封立第一位女牧師曾秀鳳牧師(日本橫濱共立女子神學院畢業),1950年5月(45歲)在屏東中會南州教會封牧就任。45年後,1995年台灣浸信會首次按立女牧師,1996年台灣的信義會首次按立女牧師。接納女性的地位,這一路走來是很不簡單的。
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社會女性的地位很低;例如他們規定女人不可以進入祭壇、聖所、至聖所。猶太男人甚至在祈禱時會這樣祈禱說:「感謝上帝,我不是女人、外邦人、奴隸。」他們抓了正犯姦淫的女人,卻放走了與這女人同犯姦淫的男人(約翰福音8:3-11)。
但是,耶穌改變(成全)猶太律法,他也收女弟子,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四處傳福音。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耶穌忠心的門徒之一,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路加福音8:1-3)。她曾在十字架旁目睹耶穌的被釘過程(約19:25),並看見耶穌所安葬的墳墓(太27:61)。傳統說馬利亞是一個罪惡深重的人,耶穌感化她、赦免她、潔淨她。耶穌對她的接納,使她一生永難忘懷。馬利亞犯的罪深,對耶穌的愛也大;她為耶穌所做的也全都是出於愛。
猶太人的治喪,遺體需要廿四小時入殮、安葬。親人過世三天之後到墳墓去探望,是當時猶太習俗。因為,當時律法規定安息日不能走遠路,因此安息日一過,七日的第一日,今日我們所說的「主日」,馬利亞一早就到墓地去。十誡的內容被成全、更新了,原本十誡第四誡守安息日,因著耶穌的復活,「安息日」被更新在「主日」。
第一節說馬利亞「天還沒有亮/一早」這個字,是指夜裏四更的最後一更。亦即凌晨三至六時,馬利亞來時天還沒有亮,因為她已迫不及待。她來到墳墓時,感到驚詫不已。古時的墓習慣上是不開門的。在洞口凹處,用一塊車輪似的大石堵住。但馬利亞抵達時,卻發現洞口的大石已經挪開了。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羅馬當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條,以免有人搬動(太27:66)。因此,馬利亞直覺認為可能是有人把耶穌的屍體搬走了。因為當時,有些人專門在盜墓,把塗抹的香膏刮下來變賣,所以馬利亞以為耶穌的屍體被盜走了。
馬太福音28:5記載,天使向婦女說:「不要害怕」。馬可福音16:5則是描述婦女的「驚慌」。路加福音24:5則是描述婦女的「驚駭」。在約翰福音的記載裡,沒有特別描述馬利亞的反應,而是直接描述她「就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所要強調的是馬利亞的謹慎,由於古代猶太法律認為女人的見證不可採信、沒有證據力,也因此,馬利亞立刻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二人火速前去察看,共同為空墳墓的事做見證。
2. 彼得的領袖特質(20:3-10)
門徒當中仍然公認彼得是領袖,所以馬利亞正想去找他。即使彼得曾經不認主,但他還是門徒的領袖。雖然彼得有他的軟弱,然而一個人在軟弱失敗後,還敢面對其他的人,必然有其傑出之處。一個人在失敗過後,眾人還承認他作領袖,必然有其理由。彼得一時的軟弱不會影響他的委身。彼得一時的軟弱也不會影響我們對他的看法。所以,馬利亞就去找彼得;他們立刻就趕到墓地。
3.耶穌所愛的門徒的信心(20:8-10)
所有的聖經學者公認,那位「耶穌所愛的門徒」就是約翰,他先跑到墳墓,第五節說:「他俯身往裡面看,看見麻紗還在那裡,但是他沒有進去」,這是約翰「第一次」的看,有看卻沒有懂。彼得雖後到,卻先進入墳墓裡,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第八節說到「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他「第二次」看見,這次「他一看見就信了」。這位「耶穌所愛的門徒」信的是什麼?
是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還是認為「有人從墓裡把主移走了」?第九節解釋在這之前,「他們還不明白聖經所說他必須從死裡復活那句話的意思。」
馬太福音20:18-19記載耶稣說:「你們要知道,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在祭司長和經學教師的手裏。他們要判他死刑,然後把他交給外國人。他們要戲弄他,鞭打他,把他釘十字架;第三天,他要復活。」
當時,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在事情未發生之前,一定難以理解,但是當約翰「第二次」見到了,他就相信耶穌說「他必須從死裡復活」的話是真的。換言之,約翰「見到空墳墓」,才明白基督復活的預言。但是這件事情太震撼了,所以他們只是安靜地回到自己的處所。
二、耶穌的顯現(20:11-18)
11馬利亞還站在墳墓外面哭泣。她一邊哭,一邊低頭往墓裡看,12看見兩個穿著白衣的天使,坐在原來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一個在頭這邊,一個在腳那邊。13他們問馬利亞:「婦人,你為甚麼哭呢?」她回答:「他們把我的主移走,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裡!」14說了這話,馬利亞轉身,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可是還不知道他就是耶穌。15耶穌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馬利亞以為他是管園子的人,所以對他說:「先生,如果是你把他移走的,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好去把他移回來。」16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轉身,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意思就是「老師」。)17耶穌說:「你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上去見我的父親。你往我的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我要上去見我的父親,也就是你們的父親;去見我的上帝,也就是你們的上帝。』」18於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告訴門徒,說她已經看見了主,又傳達主對她說的話。
在當時的猶太律法下,看輕甚至無視婦女的見證;因此,耶穌首先向一位婦女顯現,不太可能是捏造的,同時亦可說明,耶穌的價值與當時的文化差異很大。在當時被看輕的婦女,成為耶穌的門徒,甚至成為復活消息的見整者、宣揚者。
馬利亞擁有第一個看見復活主的榮耀。整個故事都暗示著她對耶穌的愛。她又回到墳墓時,彼得和約翰一定已經離開了,因為她跑得慢,遠落後在他們兩人之後。馬利亞站在墳墓外哭泣,她一邊哭,一邊低頭往墓裡看。甚麼馬利亞看不見耶穌。理由十分簡單,在淚眼矇矓中,她看不見耶穌。
我小時候有一回與媽媽出去,因為被路邊的東西吸引,沒有跟上媽媽的腳步,後來找不到媽媽就大哭,哭到眼睛都充滿淚水,哭了多久我也不曉得。後來,媽媽走過來還沒有察覺。直到媽媽叫我,我才看清楚媽媽。我可以體會馬利亞在哭的時候為什麼沒看出耶穌就在身旁。
馬利亞以為耶穌是墓園的園丁。園丁是社會階層裡最低的,因為他接觸墓園而不潔淨,因此無法擁有社交生活,更無法敬拜上帝。可能馬利亞猜測園丁將遺體移走,而盜墓的人不可能在哀悼的期間前來,因為還常會有人來探墓。
淚眼婆娑的馬利亞沒有看出天使與復活的耶穌,直到耶穌呼喚她的名字,她才「轉過來」。第十六節,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轉身,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意思就是「老師」。)
起初,馬利亞認不出耶穌來,她沒想過她還可以看見耶穌。她在悲傷、絕望中,看不見耶穌;但當耶穌叫她的名字,她就立刻認出是耶穌來。試想,如果我們被困在悲傷、絕望中,困在自己的情緒中,我們可能聽不見別人的聲音或意見;但耶穌的聲音可以喚醒馬利亞,因為馬利亞渴望耶穌。如果你在悲傷、絕望中,如果你渴望耶穌,耶穌會讓渴望的人尋找到他。
「轉過來」就是一百八十度的意思,代表原來是悲傷,現在成為喜樂。原本看不見,現在變成看見。
第十七節,耶穌說:「你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上去見我的父親。你往我的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我要上去見我的父親,也就是你們的父親;去見我的上帝,也就是你們的上帝。』」
「不要拉住我」和合本譯為「不要摸我」。這一句話的希臘文是命令句的現在式語氣,嚴格的說,應當譯作:「不要拉住我」(也就是說現代中文譯本翻譯較好)。耶穌對馬利亞所說的意思是,「不要自私任性地抓住我,不久我要回到父那裏去,所以在升天之前,我要盡量地和門徒相聚,快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們,免得把我們相聚的時間浪費掉。」馬利亞順從耶穌的吩咐,受差遣去招聚門徒。
耶穌復活之後,在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福音裡,都記載復活的耶穌第一個說話的對象是女性。這在二千年前的時代,是顛覆傳統的,就像耶穌收女門徒,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
第十七節,比較特別的記載是,耶穌復活之後,他稱門徒為「弟兄」。耶穌說:「你往我的弟兄那裏去」。
馬利亞所帶去給門徒的信息乃是基督教要義之所在。基督徒原本是一位「我已經看見了主」的人。不僅看見,還要成為一位受差遣的人。第十八節說:「她已經看見了主,又傳達主對她說的話。」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美好的教導:
一、復活為我們帶來一個新身份與新地位
約翰福音15:14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是我的朋友。」復活後,直接稱門徒為「弟兄」,換言之,耶穌復活後,門徒的身份有了改變成為耶穌的「弟兄」。
成為上帝的僕人是一份榮譽。摩西是上帝的僕人(申34:5);約書亞是上帝的僕人(書24:29);大衛也是上帝的僕人(詩89:20)。保羅最喜歡用「上帝的僕人」來稱呼自己(多1:1);雅各也是這樣(雅1:1)。聖經中屬靈的信徒都以作上帝的僕人為榮。然而約翰福音15:14耶穌說:「我把你們當作朋友」。朋友(φίλος, philos)就是站在新郎旁邊的伴郎就是φίλος。在羅馬皇帝身旁,有一批特別被挑選出來的人也叫做φίλος,叫作君王之友或皇帝之友。這些人在任何時間都可接近君王,甚至在黎明之際也能走進皇帝之臥室。君王在接見文武百官和政要之前,先與這些朋友談論。因此,君王之友乃是最親近帝王的人。
但耶穌復活之後,他進一步稱門徒為「弟兄(ἀδελφός, a-del-fós)」,羅馬皇帝稱呼「權位高之人」就是用這個字。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關係的開始。使徒保羅說:「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5:17)
今日,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不要再以舊約律法來捆綁人。可惜現在有些人崇尚猶太律法,崇尚猶太節期,卻不知這樣會讓基督教落入律法主義的危險。活在過去律法之下的人,他們在遵守哪些誡命?我舉幾個例子: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利未記19:26)(吃帶血的物與仰望偶像,彼此相關聯,參閱以西結書33:25)
任何人咒罵父母,必須處死;他罪有應得。(利未記20:9)現代我們不可能因為孩子頂撞我們就處死孩子。
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利未記20:10)如果這樣,世界人口可能少了一大半。
凡是召鬼問卜的男女都必須處死。人民要用石頭打死他們;這種人罪有應得。(利未記20:27)簡單來說,就是算命、看星座...,都要用石頭打死。
除了參加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或未出嫁的姊妹等近親的葬禮外,祭司不可因參加任何葬禮而玷污了自己。(利未記21:1)牧師可以這樣主張嗎?不,這也不會是大牧者耶穌的心意。
凡身體殘缺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手腳殘廢的、駝背的、矮小的、眼睛有毛病的、有皮膚病的,或閹人,都不可向我獻祭。(利未記21:18-20)若按照這一條來看,身障者、甚至患皮膚病都被禁止敬拜上帝。
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加福音4:18-19)看吧!耶穌不拒絕貧窮人、不拒絕失明者、不拒絕身障者,新約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愛」。
豬是不潔淨的動物,也不可吃;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申命記14:8)今天早上吃了培根三明治,按照這一條誡命,我就成為大罪人了。
沒有鰭沒有鱗的魚類不可吃,因為牠們是不潔淨的。(申命記14:10)就連龍蝦、螃蟹、鰻魚這些都不可以吃,連生魚片也不可以吃。
不可到處搬弄是非。(利未記19:16)不可穿兩種原料織成的衣服。(利未記19:19)不可剃掉頭上周圍的髮,也不可修鬍鬚。(利未記19:27)有太多古代的誡命,其實今天我們是沒有在遵守的,因為那些規定不是「普遍真理」。今日,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不要再以舊約律法來捆綁人。可惜現在有些人崇尚猶太律法,崇尚猶太節期,卻不知這樣會讓基督教成為律法主義。我們來看看,復活的耶穌為我們帶來什麼新的光景?
耶穌使「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六誡「不可姦淫」。
耶穌說:「你們聽過古時候有這樣的教訓說:『不可姦淫。』但是我告訴你們,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裏姦污她了。」(馬太福音5:27-28)
耶穌使「古代律法」也有了新詮釋,例如「以眼還眼—對等償還」的規定。耶穌說:「你們聽過有這樣的教訓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我告訴你們,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馬太福音5:38-40)
使徒行傳第十章也記載初代教會一件大事,就是彼得看見異象,這件大事使初代教會有了新的眼光、新的改變,接納過去被視為不潔淨的人。使徒彼得就親自這樣說:「但是上帝已經指示我,不可以把任何人當作不潔淨或凡俗的。」(使徒行傳10:28)
「十誡」可以更改嗎?初代教會就對「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四誡「守安息日」,在今日我們已經改在「主日」的時間敬拜上帝,而不在安息日。就像耶穌所說的:「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馬可福音2:27)復活的耶穌為我們帶來新的光景、新身份與新地位,讓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活出新的誡命「愛上帝、愛人如己」。
二、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
第十五節,耶穌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為何馬利亞認不出耶穌?至少有二個層面:
1.因為淚眼矇矓,所以無法認出。
一旦我們喪失所愛的人,心中的憂愁使我們熱淚滿眶,甚至痛哭失聲。但是仔細想想,我們若僅想到本身的孤寂、損失、悲哀,若一直停留在悲哀與絕望中,我們就無法看見前方,也無法看到盼望。
2.因為執意於錯誤的方向,所以無法認出。
馬利亞不肯把目光從墳墓移開,以致於她背對著耶穌。我們也是常常這樣,定睛於冰冷的墓地;我們必須轉移目光,因為墓地不是我們所愛的人的居所。馬利亞在淚眼矇矓中認不出復活的基督,我們在憂傷痛苦中,是否也曾懷疑上帝的能力或上帝的保守?
我聽過一個醫師的見證,他叫許超彥,是一位精神科醫師。卻因一場滑雪意外,胸部以下完全癱瘓,從此失去行走的能力。
升大三的那年暑假,許超彥走在路上,來自一群陌生人的邀請,讓他停下腳步:「可以邀請你來教會看看嗎?聖經裡有真理。」
渴望尋找生命意義的許超彥,就這樣踏入了教會,在弟兄姊妹的陪伴下,開始查考聖經,並且認真面對、悔改自己生命中的問題,同年底,許超彥就決定受洗、相信上帝─這也成為他進入精神科的契機:「我本來很內向害羞,但成為基督徒後,我在愛中成長,才懂得如何發展人際關係、如何信任人、對人有興趣。當我開始帶人讀聖經時,我看到很多人生命中痛苦的一面,因而更想去幫助他們。」許超彥說他進入精神科的初衷:「現在分科很細,你可能在工作中,永遠只看到一顆心臟或腎臟,但是,我希望看到『一整個人』。」
懷著接觸人群的熱情,在精神科工作幾年、完成終身大事後,許超彥開始有新的目標─到中國傳福音。為了到中國宣教,他去勘察數次,最後,將台北家中的東西都賣光,打算在中國長期定居,向當地學生傳福音。但沒想到,才去四個多月就出事了。
到中國後,在一次出遊滑雪中,許超彥從最高的雪道滑下來,不料失控衝出滑雪道,撞上一根鐵杆,斷了四根肋骨,臉朝下大字型撲倒在地上。受了這麼大的衝撞,躺在雪地裡,身體卻沒有知覺,當時仍清醒的許超彥憑著自己從醫所學判斷,已覺不妙;在醫院醒來後,許超彥果真聽到醫生一如他猜想的宣告:「從此以後,不能走了。」
「出意外前的我,是一個自我要求很高、很會計劃的人,在教會裡每天認真禱告、看聖經,努力將聖經的教導在生命中活出來。這樣的我,跟上帝的關係比較像是我很樂意為上帝工作,但很少對祂依賴或呼求。」以前,許超彥很難體會聖經〈詩篇〉裡大衛哀傷呼求的心情,但受傷後,聖經上許多關於苦難的記載與安慰,字字深深烙印他心裡:「受傷前期,我幾乎天天陷在痛苦之中,但我相信,上帝把我的性命留下來,一定有祂的原因。我對上帝的信心到了另一個境界,不再是想著自己可以為上帝做什麼,而是信靠上帝的大能,勝於自己的努力。」
由於在許超彥的治療過程中,身上裝滿了支撐身體的鋼鐵支架,因此被媒體稱為「鋼鐵人醫生」。現在,同時身為「醫生」和「病人」的許超彥,有了以前從未看見的視野:「以前健康時,都會走到街上傳福音;現在受傷了,竟更有機會傳福音。我可以幫助健康的人發現身上有多少以前視而不見的祝福,也可以幫助病人得到更完善的照顧。」出了意外以後,上帝為許超彥打開無數嶄新的大門─除了因媒體報導,而接到如雪片般飛來的各種演講、活動邀約,他目前是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主治醫師,也擔任「脊髓損傷基金會」的副執行長,他說:「這對我是很大的考驗,因為受傷的緣故,很容易疲累,也常常感到軟弱,但每天都能靠著禱告,求上帝給我力量。」
悲傷、絕望中的馬利亞,在淚眼矇矓中認不出復活的基督,直到耶穌呼喚她的名字,她「轉過來」(20:16),就立刻認出是耶穌來。試想,如果我們被困在悲傷、絕望中,困在自己的情緒中,我們可能聽不見別人的聲音或意見;但耶穌的聲音可以喚醒馬利亞,因為馬利亞渴望耶穌。如果你在悲傷、絕望中,如果你渴望耶穌,耶穌會讓渴望的人尋找到他。許超彥醫師就是見證了這一點。
本週六12/10(六)晚上7:00在我們教會也有一場生命見證的聚會,「琴鍵的福音—郭璟儀音樂分享會」,昨天晚上青年一同參加彩排及陪談訓練,璟儀也跟我們分享她經歷生死的危機尋求上帝的見證,歡迎大家邀請朋友前來參加,讓我們有機會也告訴朋友說:「我已經看見了主。」
問題討論:
1.耶穌學生的身份從「門徒」到「朋友」,再到「弟兄」,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生命的開始。門徒不再活在舊約律法的捆綁裡,而是進入新約恩典中。分享彼得如何有新的眼光與思維?(參考使徒行傳10:28)
2.為何約翰「第二次看見」,他就信了?他到底看到什麼?
3.馬利亞為何看不到耶穌?又怎麼「聽見」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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