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19:3-12

主日講題:在上帝面前立約 (2011/3/6主日講道大綱)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馬太福音19:3-12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牧師,你願意為離婚再結婚者證婚嗎?」

一、用任何理由嗎?(19:3)
在法利賽人中有兩派,對摩西的法律傳承上有不同的見解。
1.嚴格學派—煞買(Shammai),認為必須是確實發現「妻子有不當的行為」才可以離婚。
2.寬鬆學派—希列(Hillel),認為只要丈夫「不喜歡」,看不慣就可以決定休妻。

法利賽人來找耶穌基督提問題的動機是「想陷害他」,同樣地,我們讀聖經很多,但千萬不要成為陷害人、試探人、攻擊人的「法利賽人」。

二、婚姻是與上帝立約(19:4-6)
19:6是耶穌基督對婚姻關係的明確結論:不可分離,因為夫妻「是一體」的。
更重要的是:夫妻的關係是「上帝所配合的」,表明「婚約」乃是有上帝參與在其中。

三、不要拿聖經的話語來攻擊人(19:7-9)
法利賽人的真正用意,是用摩西的法律來圍攻耶穌基督。

四、獨身需要倚靠上帝的恩賜(19:10-12)
耶穌在此告訴我們,有三點不結婚的理由:
1. 天生不合適結婚的:指先天性的理由,可能跟殘缺的身體有關。
2. 人為的因素:與奴隸、囚犯、宮廷宦官(如太監)的身份有關係。
3. 為了天國的緣故:指甘願為了傳天國的福音而拒絕結婚的人。
‧參閱使徒保羅所說的話:哥林多前書7:1-11
‧結婚需要持守上帝的誓約,獨身需要倚靠上帝的恩賜。

面對結婚與獨身的選擇,我們可以通過這段經文來反省幾件事情:
一、婚姻是與上帝立約,更應以慎重的態度來回應誓約
結婚誓約「你有確信這個婚姻是從上帝所配合,歡喜承認接納○○○作為你的妻子(丈夫)嗎?」
婚禮的安排上,為什麼我會拒絕那麼多的詩班?
我們教會制訂「辦理婚禮要點」、「辦理喪事要點」的內容有哪些?

二、若離婚不要重述對方的錯誤,而是要以悔改的心來反省過去所立的約
今天有些人離婚是迫不得已的,例如遇到生命威脅…
離婚就是毀約,毀約就必須用懺悔的心,用慚愧的心意來面對上帝,祈求上帝的赦免與憐憫。

三、學習尊重獨身的選擇
獨身包括離婚、失婚後的獨身,我們都必須要予以尊重。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為何上帝看重「婚約」?而耶穌以常以「婚宴」來比喻天國。
2. 為何我們教會規定除了聖歌隊之外,唱祝歌或慰歌最多二隊?你知道背後的信仰意義嗎?
3. 為何我們教會規定參與婚禮、喪禮的本堂牧師、長老、執事及事奉者婉謝任何謝禮。你能說出這項規定的信仰意義嗎?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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