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進度:希伯來書1:1-14 現代中文譯本
A.舊約的曉諭是藉眾先知,新約是藉祂兒子(1:1上)
B.舊約的曉諭是多次多方的,新約是完全的(1:1 下)
C.舊約是曉諭列祖,新約是曉諭我們(1:2上)
1:1-3在原文是由多個子句構成工整而優美的一句,文法上稱為「完全句」;本書還有多個例子(2:2-4, 14-15, 3:12-15, 4:12-13, 5:1-3,7-10, 6:4-6, 7:1-3,26-27, 9:6-10, 24-26a, 10:19-25) 。這種句子屬高雅的文體,路加福音的序言(路1:1-4)是另一個顯著的例子。 B.舊約的曉諭是多次多方的,新約是完全的(1:1 下)
C.舊約是曉諭列祖,新約是曉諭我們(1:2上)
2但是在這末後的日子,他藉著自己的兒子向我們說話。這兒子,上帝曾藉著他創造宇宙,而且揀選他來承受萬有。
1:1-2指出了神已藉著祂的兒子向人作最後啟示的事實,以及這新啟示與舊啟示的關係。
B.祂是承受萬有的(1:2下)
C.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1:3)
D.祂是上 帝本體的真像(1:3)
E.祂大能的話托住萬有(1:3)
F.祂洗淨了人的罪(1:3)
G.祂坐在天上至高權 力者的右邊(1:3)
3他反照著上帝的光輝,也完全反映上帝的本體;他用他大能的話托住萬有。他清除了人的罪惡以後,就坐在天上至高權力者的右邊。
貳、基督的超越性——比舊約眾神僕更美 (1:4-4:13)
一、基督超越天使(1:4-13)
1. 更尊貴的名(1:4)
2.神子的身份(1:5)
3.崇高的地位(1:6-7)
A.是受天使的敬拜(1:6)
B. 是受天使的服事(1:7)
4.超越的王權(1:8-9)
A.永遠的寶座(1:8)
B.公義的權柄(1:8下 -9)
5.創造的大能(1:10)
6.常存永不變(1:11-12)
7.得勝的榮耀(1:13)
8. 小結(1:14)
2.在未世曉諭我們的神子——耶穌基督的身份和事奉(1:2下-3)
關於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身分及工作七方面的事實:
A. 祂是創造宇宙的(1:2下)關於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身分及工作七方面的事實:
B.祂是承受萬有的(1:2下)
C.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1:3)
D.祂是上 帝本體的真像(1:3)
E.祂大能的話托住萬有(1:3)
F.祂洗淨了人的罪(1:3)
G.祂坐在天上至高權 力者的右邊(1:3)
3他反照著上帝的光輝,也完全反映上帝的本體;他用他大能的話托住萬有。他清除了人的罪惡以後,就坐在天上至高權力者的右邊。
貳、基督的超越性——比舊約眾神僕更美 (1:4-4:13)
一、基督超越天使(1:4-13)
1. 更尊貴的名(1:4)
2.神子的身份(1:5)
3.崇高的地位(1:6-7)
A.是受天使的敬拜(1:6)
B. 是受天使的服事(1:7)
4.超越的王權(1:8-9)
A.永遠的寶座(1:8)
B.公義的權柄(1:8下 -9)
5.創造的大能(1:10)
6.常存永不變(1:11-12)
7.得勝的榮耀(1:13)
8. 小結(1:14)
4這兒子的地位遠比天使崇高,正如上帝所賜給他的名遠比天使的名高貴。
5上帝從來沒有對任何一個天使說過:你是我的兒子;今天我作你的父親。他也從來沒有指著任何一個天使說:我要作他的父親;他要作我的兒子。
6上帝要差遣他的長子到世上的時候,又說:上帝所有的天使都必須拜他。
7關於天使,他說:上帝使他的天使成為風,使他的僕役成為火燄。
8關於兒子,他卻說:上帝啊!你的寶座世世長存!你〔有些古卷是:他〕以公平掌權。
9你喜愛正義,憎恨不義;因此上帝─你的上帝選立了你;他賜給你的喜樂遠超過賜給你同伴的。
1:8-9引用詩篇45篇,該篇原是一首「王家婚禮詩歌」(標題),其中的王很可能是一位大衛家的王;此詩在好些猶太文獻中被解為預指彌賽亞。對於希伯來的詩人(先知)來說,大衛家的君王是以色列的神在地上的代表,因此可以誇大其辭地被稱為「神」;希伯來的君王是因他的職分而被稱為「神」,但作者把這稱謂用在基督身上,是因祂不但是大衛的後裔彌賽亞,而且更是上帝的兒子—「他反照著上帝的光輝,也完全反映上帝的本體」(1:3)。作者引用此詩時,一方面將經文略為修改(見1:8),另一方面將詩人於君王婚禮時對王說的話,看為神於基督復活被高舉時對祂說的話。「你的寶座世世長存」不再是指大衛王朝無盡的延續,而是指基督之統治的永遠常存。
1:8-9引用詩篇45篇,該篇原是一首「王家婚禮詩歌」(標題),其中的王很可能是一位大衛家的王;此詩在好些猶太文獻中被解為預指彌賽亞。對於希伯來的詩人(先知)來說,大衛家的君王是以色列的神在地上的代表,因此可以誇大其辭地被稱為「神」;希伯來的君王是因他的職分而被稱為「神」,但作者把這稱謂用在基督身上,是因祂不但是大衛的後裔彌賽亞,而且更是上帝的兒子—「他反照著上帝的光輝,也完全反映上帝的本體」(1:3)。作者引用此詩時,一方面將經文略為修改(見1:8),另一方面將詩人於君王婚禮時對王說的話,看為神於基督復活被高舉時對祂說的話。「你的寶座世世長存」不再是指大衛王朝無盡的延續,而是指基督之統治的永遠常存。
10他又說:主啊,起初你創造了地;你又親手創造了天。
整個宇宙的歷史和命運都是在上帝兒子的掌握之中:過去,祂「創造/立」了(1:10a,過去不定時時態)地的根基;現在,諸天仍「是」(1:10b,現在時態)祂的手的工作;將來,天地都「要消失……像衣服逐漸破舊」,要像外衣被捲起來,改換更新(11a、b,12a,b,皆為未來時態)。上帝的兒子本身卻是先存的(「起初」,10a)創造主(「立」,10a),又是「永遠存在」(11a,思高)、「永不改變」(12c,兩個有關的動詞皆為現在時態),祂的年數「沒有窮盡」(12c,動詞為未來時態)。
整個宇宙的歷史和命運都是在上帝兒子的掌握之中:過去,祂「創造/立」了(1:10a,過去不定時時態)地的根基;現在,諸天仍「是」(1:10b,現在時態)祂的手的工作;將來,天地都「要消失……像衣服逐漸破舊」,要像外衣被捲起來,改換更新(11a、b,12a,b,皆為未來時態)。上帝的兒子本身卻是先存的(「起初」,10a)創造主(「立」,10a),又是「永遠存在」(11a,思高)、「永不改變」(12c,兩個有關的動詞皆為現在時態),祂的年數「沒有窮盡」(12c,動詞為未來時態)。
11天地都要消失,而你卻要常存。
12你要把天地捲起來;它們要像衣服逐漸破舊,你卻永不改變。
13上帝從來沒有對任何天使說過:你來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屈服在你腳下。
「使你的仇敵屈服在你腳下」是勝利的象徵:古代東方得勝的君王或將領,會把腳放在所擊敗的對方的頸項上,以表示完全勝過了他(書10:24;參賽51:23;瑪4:3)。「等我使你的仇敵,變作你腳下的踏板」(思高)意即「……屈服在你的腳下」(現中)。
「使你的仇敵屈服在你腳下」是勝利的象徵:古代東方得勝的君王或將領,會把腳放在所擊敗的對方的頸項上,以表示完全勝過了他(書10:24;參賽51:23;瑪4:3)。「等我使你的仇敵,變作你腳下的踏板」(思高)意即「……屈服在你的腳下」(現中)。
14那麼,天使是甚麼呢?他們都是事奉上帝的靈;上帝派遣他們來幫助那些要承受拯救的人。
1:13-14和1:5-6之間,呈現著一種平行和相同的狀況:先有一個問題作為引介公式(5a上,13a上),繼而有舊約引句被應用在基督登上寶座的事上(5a下-5b、13a下-13b),然後有一項關於天使之角色的陳述(1:6,1:14)。這種平行狀態使此小段與第一小段(1:5-6)前後呼應,並且清楚地表明了1:5-14是一個單元,1:13-14是此單元的最後一小段。
「事奉上帝的靈」(現中),天使是「聽從他命令...奉行他旨意的臣僕」(詩103〔七十士譯本102〕:20-21,現中)。他們對神的事奉涉及他們的「被派遣給……人服務」(思高);這是從第四引句(1:7)引申而得的合乎邏輯的結論。
「派遣」在原文的現在時態表示,這裏所指的是他們在不同的場合按每次的需要被差遣,上文「奉職的」或「僕役」(1:7b)等字則籠統地指他們的職分。
和合本「服務」在現代中文譯本被正確地意譯為「幫助」:耶穌在曠野受試探後「有天使來伺候他」(太4:11),祂在橄欖山上禱告時「有一個天使從天上向他顯現,加強他的力量」(路22:43,現中),彼得獲救出監(徒12:6-10)。這些都是「上帝派遣他們〔指天使〕來幫助……人」(現中)的例子。總之,天使「效力」或「幫助」的對象是「那些要承受救恩的人」(思高、新譯)。
1:13-14和1:5-6之間,呈現著一種平行和相同的狀況:先有一個問題作為引介公式(5a上,13a上),繼而有舊約引句被應用在基督登上寶座的事上(5a下-5b、13a下-13b),然後有一項關於天使之角色的陳述(1:6,1:14)。這種平行狀態使此小段與第一小段(1:5-6)前後呼應,並且清楚地表明了1:5-14是一個單元,1:13-14是此單元的最後一小段。
「事奉上帝的靈」(現中),天使是「聽從他命令...奉行他旨意的臣僕」(詩103〔七十士譯本102〕:20-21,現中)。他們對神的事奉涉及他們的「被派遣給……人服務」(思高);這是從第四引句(1:7)引申而得的合乎邏輯的結論。
「派遣」在原文的現在時態表示,這裏所指的是他們在不同的場合按每次的需要被差遣,上文「奉職的」或「僕役」(1:7b)等字則籠統地指他們的職分。
和合本「服務」在現代中文譯本被正確地意譯為「幫助」:耶穌在曠野受試探後「有天使來伺候他」(太4:11),祂在橄欖山上禱告時「有一個天使從天上向他顯現,加強他的力量」(路22:43,現中),彼得獲救出監(徒12:6-10)。這些都是「上帝派遣他們〔指天使〕來幫助……人」(現中)的例子。總之,天使「效力」或「幫助」的對象是「那些要承受救恩的人」(思高、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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