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哥林多前書10:1-33

經文進度:哥林多前書10:1-33 現代中文譯本
第10章討論到有關「自由」與生活的關連,第31節是這一章的金句「你們無論作甚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仰認知。
1弟兄們,我要你們記得,我們的祖宗跟隨摩西在曠野所經歷的事。他們都在雲彩的保護下平安過了紅海。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多數是非猶太人(外邦人),怎能說在曠野被摩西帶領的人都是大家的祖宗呢?可能原因是:1.使徒保羅針對猶太人基督徒說話。2.使徒保羅認為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亞伯拉罕乃是大家屬靈上共同的父親(羅馬書4:17),他也強調一個心靈上受割禮的人,就是真正的猶太人,而不是在肉體上受過割禮的人(羅馬書2:28)。
2在雲中,在海裡,他們都受洗歸於摩西。

3他們都吃了一樣的靈糧,

4喝了一樣的靈泉。這泉是從跟他們同行的屬靈磐石上湧流出來的;那磐石就是基督。

5但是,他們當中,大多數人不為上帝所喜悅,因此都倒斃在荒野間。
基督徒不是在講究受洗、參加聖餐就夠了,就像以色列人在摩西帶領下過紅海(受洗歸於摩西),也吃靈糧,但大多數的人卻倒斃在荒野間。因此,我們要清楚知道,
真正重要的是在生命的更新,若是沒有在生命上更新,沒有在心靈上受洗,也不能保證一定會得到上帝所應許的福份。也是從這段經文,我們得知早期教會已經將受洗和參加主的聖餐,看成像早期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一樣,就是被拯救出來的「新」以色列人民。
6這一切事都是我們的鑑戒,要警告我們不可像他們那樣貪婪邪惡的事,
從過去的歷史或是別人遇到的經歷來引以為鑑,這是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的一種方式。
7不可像他們當中一些人那樣去拜偶像。正像聖經所說:「這人民坐下吃喝,站起來跳舞。」

8我們不可像他們當中一些人那樣荒淫無恥:他們因犯淫亂的罪,一天之內,有兩萬三千人倒斃。
「鑑戒」、「警戒」在希臘文這個字是指用力擊打過後所留下來的痕跡。也就是以色列人民經過了在一天之內,死傷了兩萬三千人之後,他們才從這事件中有了警惕。依照民數記25:9的記載,是總共死去兩萬四千人,不是兩萬三千人。那是他們在什亭谷紮營的時候,有人跟摩押的女子行淫而引起上帝憤怒,導致瘟疫的災害打擊他們。
9我們不可像他們當中一些人那樣試探基督〔另有古卷作主〕:他們因試探他而被蛇咬死。
基督,是指拯救者。在曠野的時候,上帝就是他們的拯救者。因此,所謂「試探基督」,就是說「試探拯救者—耶和華上帝」。再者,這裡所說的「試探」,也包括了「埋怨」之意。在這裡所用的「埋怨」這個字,含有「審判上帝」的意思。對上帝發怨言,就像是在審判上帝一樣。
10我們不可像他們某些人口出怨言:他們因口出怨言而被執行毀滅的天使殺了。
以色列人民對上帝發怨言,就等於是對上帝進行審判。民數記21:4-9記載被毒蛇咬死的事件,而民數記第16章則記載以色列人民有人因為嫉妒摩西而發出怨言,引起上帝極大的憤怒,因為他們的行為有如在審判上帝的作為一樣,結果死了不少人。
11他們所遭遇的這些事都成為別人的鑑戒,也都記載下來,作為我們的警戒,因為我們正是處在末世的時代。

12所以,誰自以為站得穩,誰就該小心,免得跌倒。
哥林多教會信徒常出現的問題,就是有人過份自信,這種人也是最容易跌倒的人,因為魔鬼最喜歡的對象,就是這種對自己很有自信,卻常常疏忽警覺的人。創世記第3章用蛇來代表那誘惑人離棄上帝的力量,是很有意思的,因為蛇對以色列人民來說,是他們在曠野中所經驗到最難以防範的致命動物,很多人在睡覺中不知不覺之際就被蛇鑽入被窩中咬死了。而第4章描述正在生氣的該隱,上帝提醒他「罪已經埋伏在你門口」(創4:7),表示無論是出或是入,罪都在尋找機會要使人落入它的陷阱中。
13你們所遭遇的每一個試探無非是一般人所受得了的。上帝是信實的;他絕不讓你們遭遇到無力抵抗的試探。當試探來的時候,他會給你們力量,使你們擔當得起,替你們打開一條出路。
使徒保羅也安慰、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上帝不會讓人承受那擔當不起的試探,因為上帝是「信實」的上帝。意思是:上帝確實可以成為我們的倚靠,只要信靠祂,必定會從祂得到足夠的力量,抵擋那誘惑人進入試探的惡勢力。使徒保羅在這一節說上帝會為倚靠祂的人開一條「出路」,所謂「出路」,意思是指峽谷中的小徑。這就好像軍隊被逼退到峽谷中的時候,突然間發現有一條小徑可以突圍出去,那時人就會有「絕處逢生」的生命喜悅。真正倚靠上帝的人都會有這樣的生命體驗,因為上帝不會棄倚靠祂的人於不顧。
14所以,親愛的朋友們,你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

15我是向你們這些明白事理的人說話;你們自己可以判斷我所說的對不對。

16我們喝祝謝了的杯,不是分享基督的血嗎?我們吃掰開了的餅,不是分享基督的身體嗎?

17因為我們只有一個餅,也都分享同一個餅;所以,我們人數雖多,仍然是一體。
使徒保羅認為聖餐使我們如同分享了基督的血、身體,也就是與基督已經完全合一了。使徒保羅會這樣解釋,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1:23),基督徒在教會這個信仰團契中,就如同在耶穌基督的身體裡面一樣,是與他合而為一,無法分開的,因為已經與耶穌基督的生命結合在一起,使徒保羅以聖餐來表明結合的意義,是生命的共同體。如同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加拉太書2:20)
18請看看以色列人吧,那些吃過祭物的,就跟祭壇有了關係。
獻祭給上帝,所表示的不僅僅是祭物本身,而是祭壇所顯明出來的意義。因為祭壇表明的是上帝顯現、出現,或是居住的位置。因此,當一個人獻祭給上帝時,他不是單單將東西擺在祭壇上而已,而是在表明他和上帝之間有不可分的關係。
19我這樣說是甚麼意思呢?是真的以為偶像和祭物本身那麼重要嗎?

20不是的!我是說,那獻在異教祭壇上的祭物是獻給鬼,不是獻給上帝的。我不願意你們跟鬼同夥。
當拜偶像的人,將祭物獻在祭壇上的時候,他所表達的意思就是敬拜,而不是單單將祭物放在祭壇上而已。
21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參加主的筵席又參加鬼的筵席。
奉獻,重要的不是東西本身,而是敬拜。奉獻就是一種敬拜,也在表明一個人的心中有上帝,是在與上帝對話,與上帝和好,也是與上帝保持親密的關係,這就是奉獻。奉獻,不是單單將奉獻品放在奉獻的地方就對了,這樣的態度不正確。奉獻,乃是一個人與上帝合一的一種方式,就像一個人領受聖餐時,他的生命與耶穌基督緊結在一起一樣。使徒保羅就是從這個角度看敬拜的意義;他認為當一個人將祭品獻在偶像的祭壇上時,他的心中就是與偶像神明結合在一起。因此,當一個基督徒享用聖餐後,又去吃那些敬拜偶像的食物時,他的心中已經不是很單純吃東西而已,而是也同時承認這些偶像神明透過所獻的祭品在他的生命中。
22我們要惹主生氣嗎?我們比他強嗎?

23有人說:「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這話不錯。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

24每一個人都不應該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應該關心別人的利益。
這句話的基本精神也就是摩西法律的第二條律:愛人如己。一個驕傲的人,往往忘了還有別人存在。 使徒保羅的意思很清楚:即使一個人真的有能力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的事,也要考慮到在教會這個信仰團契裡,那些軟弱者的需要。因此,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說:「我們每人要為其他信徒的益處著想,來建立共同的信心生活。」(羅馬書15:2)
25肉市場上所賣的,你們都可以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甚麼。

26因為聖經上說:「地上和其中的萬物都屬於主。」

27如果有不信主的人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那麼,只管吃桌上所擺的食物,不必為著良心的緣故猶豫。
使徒保羅說若是有人「請你們吃飯」,請注意,這不是指在廟前的宴席,因為在廟前的宴席就是獻祭的過程之一,就像在台灣「做醮」、「吃拜拜」就是祭拜偶像。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宴席,是指一般家庭、餐館的。他說出席那樣的宴席,可以安心吃每一樣食物,不用去問每一道菜的出處。同樣的,在菜市場上販賣的食物,有獻祭過與沒有獻祭過的食物,通常都是混雜在一起了,不必每樣都問,因為連那些販賣的商人也分不清楚。使徒保羅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猶太人在這方面常常很挑剔,主要原因是和利未記第11章所記載食物的條例有關。而使徒保羅說可以參加非基督徒的宴席,且吃每一樣食物,這對保守派猶太人基督徒來說確實是很大的挑戰,因為他們也傳承了猶太教的觀點:只要經過非猶太人的手拿過的食物,就屬於不潔淨的。再者,非基督徒就是不潔淨的人,怎能跟這樣的人一起吃、喝呢?
28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說那些食物是祭過偶像的,你們就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也是為了良心的緣故,不要吃這食物─
使徒保羅說如果有人已經提醒哪些食物是祭拜過的,那就不要吃,不需要更多的理由或辯解,因為別人知道有基督徒對於祭拜過的食物很敏感,因此,他們提醒基督徒在宴席中準備出來的食物裡有祭拜過的東西。他們之所以會提醒,是因為他們的良心催使他們必須清楚地告訴受邀請的基督徒,這樣的善意,是彌足珍貴的。
29我不是指你們自己的良心,而是指那個人的良心。也許有人要問:「那麼,為甚麼我的自由要受別人的良心所拘束呢?

30如果我存著感恩的心領受了食物,別人怎能批評我吃那祝謝了的食物呢?」

31那麼,你們無論做甚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
這一節是基督徒社會生活的總結論:一切都是為了榮耀上帝。這一點也可說是基督徒最高的原則,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榮耀上帝的名。就像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的第一條所說的:人活著最大的目的就是要榮耀上帝。
32你們無論對猶太人、外邦人,或是對上帝的教會,都不可以使人跌倒。
學習卑微僕人的樣式,為的就是要榮耀上帝的名,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基督徒信仰指標。因為我們認為所有的才能、財富、能力、智慧等等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不是我們能做甚麼,或能擁有甚麼,而是因為上帝的愛,使我們擁有才能、財富和各種能力。
33你們要照我所做的去做;我是要使大家歡喜,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好處著想,而是關心大家的好處,為要使他們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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