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馬可福音 7:1-37

經文進度:馬可福音 7:1-37 現代中文譯本
這一章經文描述耶穌與法利賽人、律法專家之間所持的分歧意見。我們可以察覺出猶太人的價值如何偏離神的價值,其實這一點也是每個世代的基督徒必須自我省察的。我們的價值是否偏離神的核心價值,我們的眼光是否陷入世俗的眼界,而遠離神的眼光。
可 7:1法利賽人和從耶路撒冷來的一些經學教師一起來見耶穌。
猶太宗教領袖從耶路撒冷總部派人去調查耶穌,這些人是經學教師,他們素來以聖言的維護者自居。但是,調查的結果令他們甚不高興。因為耶穌責備他們遵守律法和傳統只是為了表面上聖潔,而不是為了榮耀神。以賽亞先知也曾為同樣的事情責備當時的宗教領袖(參賽29:13),耶穌就借用以賽亞的話來責備他們。
可 7:2他們看見耶穌的門徒當中有人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就是沒有像法利賽人那樣的先洗手。

這些宗教領袖們攻擊耶穌,不是直接攻擊祂個人,而是針對祂的門徒(7:5),一如他們攻擊祂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2:24),以及批評祂的門徒沒有禁食(2:18)。他們在此是以禮儀上的問題,而不是信心的問題來攻擊祂的門徒,況且這種禮儀問題也不是直接出自律法,而是從律法衍生出來的解釋傳統,這些傳統後來編纂成米示拏與革馬拉(Gemara),也就成了現代猶太人的他勒目。
可 7:3(原來法利賽人和一般猶太人都拘守祖先的傳統,若不按規定的方法洗過手就不吃飯;
可 7:4從街上買來的東西若不先洗過也不吃。〔或譯:他們從街上回來,若不先冼手,就不吃任何東西〕他們還拘守許多其他傳統的規例,好比怎樣洗杯子,洗鍋子,洗銅器和牀鋪〔有些古卷沒有牀鋪〕等等。)
馬可福音的寫作對象不是猶太人,因此,作者在這裡稍稍解釋猶太人的禮節。虔誠的猶太人在吃飯前都會舉行一項簡單的禮儀,用特別的方式洗手和胳膊。門徒的手並不髒,就乾脆不行這個傳統的禮儀。但法利賽人認為這個儀式可把一切碰到的不潔清的清洗乾淨。法利賽人以為神悅納他們是因為他們外表清潔,耶穌卻指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祖先的傳統」:
 猶太人亡國被擄巴比倫時期,就在主前四、五世紀左右,猶太人當中出現了一群專門教導猶太律法的專家,稱為文士-經學教師。他們不甘止於律法的道德與生活的大原則,而對每一條律法予以精細精研並給予定義。於是,他們將許多律法原加以擴大和分析,分別訂出數千條日常生活的細則,企圖規範與指導每一位猶太人的生活言行舉止。這些細則當初只是口傳的律法(Oral Law),至主後數百年,才有人把它們歸納整理文字化。而這些口傳律法便是古人的遺傳了,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祖先的傳統」。
可 7:5因此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們問耶穌:「為甚麼你的門徒不遵守祖先的傳統,竟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呢?」
可 7:6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這班假冒為善的人所說的預言是對的;他說:上帝這樣說:這些人用唇舌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
法利賽人自稱是倚靠聖經的,但其實都是以自己的遺傳(人的解釋傳統)來取代它(7:7)。例如,摩西律法的規定,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出30:19);但法利賽人卻將此擴充至百姓的生活細節中(如飯前洗手—滴水),以滌除禮儀上的污穢。但耶穌在此則真正的引用聖經(賽29:13),來指出法利賽人的偽善,而非引用解釋傳統。

耶穌責備法利賽人是偽君子,因為他們敬拜神不是因為愛神,而是要圖謀私利。他們把自己裝得更聖潔,好提高社會地位。如果我們:1.注重聲譽超過注重品格;2.一方面小心翼翼地遵守宗教儀式,另一方面卻又容讓自己的心遠離神;3.強調自己的善行,又突顯別人的罪惡,我們也就是偽君子。
可 7:7他們竟把人的規例當作我的命令;他們敬拜我都是徒然!」
基督信仰的權威不在人的規例(解釋傳統),而是在於聖經。雖然許多傳統也是依據聖經的詮釋,但所不同的是,詮釋若偏離敬虔的心與造就聖徒,那就需要警惕。
可 7:8耶穌說:「你們拘守人的傳統,而放棄了上帝的命令。」
可 7:9他又說:「你們技巧地拒絕上帝的命令,為的是要拘守傳統。
法利賽人聲稱自己知道神在生活上每一個小節的旨意,就在神聖潔的律法以外,再加上數百項瑣碎的規條,強迫人遵守。今天有些宗教領袖仍然嘗試在神的話以外再加上許多規條,在信徒中間引起不少混亂。看自己對神話語的解釋與神的話同等重要,就是偶像崇拜。為別人訂立一些並非來自聖經的標準是一件極危險的事。我們只要仰望基督,由祂指引我們的行為,至於別人生活中的細節,讓主去帶領吧。
可 7:10摩西命令你們:『要孝敬父母』;又規定:『咒罵父母的,必須處死。』

可 7:11你們偏偏說,要是有人把奉養父母的東西當作『各耳板』(意思是獻給上帝的供物),
法利賽人以神作為藉口,推卸孝敬父母的責任。雖然神的律法已特別說明要孝敬父母(出20:12),也要幫助窮人(利25:35-43),但他們認為我既然已經向神奉獻,自然上帝也就會祝福父母,孝敬的責任反而落在神的身上。我們應該把金錢和時間獻給神,但絕不應以神作為逃避責任的藉口。幫助有需要的人是榮耀神最重要的途徑。
可 7:12他就不必奉養父母。

可 7:13你們這樣做,等於拿你們傳授給別人的傳統來抵消上帝的話。你們還做了許多類似的事。」

可 7:14耶穌再一次召集群眾到他面前,對他們說:「你們大家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

可 7:15那從外面進到人裏面的不會使人不潔淨;相反地,那從人裏面出來的才會使人不潔淨。」

可 7:16〔有些古卷加此節有耳朶可聽的,都聽吧!〕

可 7:17耶穌離開群眾進屋子裏的時候,門徒問他這個比喻的意思。

可 7:1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跟他們一樣不明白嗎?你們不曉得嗎?那從外面進到人裏面去的不會使他不潔淨;

可 7:19因為從外面進去的不是到他心裏去,而是到他的肚子裏,然後排泄出來。」(耶穌說這話的意思是指一切食物都是潔淨的。)

可 7:20他繼續說:「那使人不潔淨的是從人裏面出來的。

可 7:21因為從人心裏出來的有種種惡念;這些惡念指使他去犯通姦、偷盜、兇殺、

可 7:22淫亂、貪心、邪惡、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等罪。

可 7:23這一切的邪惡都是從人裏面出來而真正使人不潔淨的。」
邪惡的行動從一念之差開始。若我們容讓自己的思想浸淫在慾望、妒忌、憎惡和仇恨裡,最後便會犯罪。不要專注在邪惡的事上,以免敗壞自己,相反,要思想真實、可敬、公義、清潔、可愛和值得嘉許的事情(參腓4:8)。
可 7:24耶穌離開那地方,到靠近泰爾城的地區去。他住進一家人家,不願意有人知道,卻隱藏不住。

可 7:25有一個女人,她的女兒被污靈附著。她聽見耶穌的事,立刻來見他,跪在他腳前。

可 7:26這女人是一個外國人,生在敘利亞的腓尼基。她求耶穌把她女兒身上的鬼趕出去。

可 7:27耶穌對她說:「先讓兒女吃飽吧;拿兒女的食物扔給小狗吃是不對的。」
這裡的狗是指小狗或家中的寵物,而不是街上的流浪狗。耶穌說要先給孩子食物,意思是要先教導門徒。這個婦人不但沒有辯駁,還採用耶穌所用的字眼,表示只要她的女兒能夠得著神的醫治,甘願被視為騷擾人家的一條狗。許多猶太人因為拒絕耶穌,失去神的救恩;然而,被猶太人拒絕的外邦人,卻因為接受耶穌而得到救恩。對猶太人來說,這實在諷刺極了!
可 7:28那女人回答:「是的,主啊,可是桌底下的小狗也吃孩子剩下的碎屑呀!」

可 7:29耶穌對她說:「憑著這句話,你可以回家去了;鬼已經從你女兒身上出去了!」

可 7:30於是那女人回家,看見女兒躺在牀上;鬼已經離開了她。

可 7:31耶穌離開泰爾附近地區,經過西頓,從十邑境界回到加利利湖。

可 7:32有人把一個又聾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面前,請耶穌為他按手。

可 7:33耶穌把他從人群中領出來,帶到一邊,用自己的手指頭探進他的耳朶,又用口水擦在他的舌頭上。

可 7:34耶穌抬頭望天,深深地歎了一口氣,對那個人說:「以法大!」意思就是「張開!」

可 7:35那個人的耳朶立刻開了,舌頭也鬆了,他就開口說話,毫無困難。

可 7:36耶穌吩咐大家千萬不要向人提起這件事;可是他越是叮嚀,他們越是傳揚。
耶穌叫這些人不要把這個消息傳開,因為祂不想人們只看祂是一個行神蹟的人,而忽視祂真正的信息。同樣,我們不要只關注耶穌可以為我們做的事,而忘了聆聽祂的信息。
可 7:37所有聽見的人都非常驚奇;他們說:「他所做的事都好極了!他甚至使聾子聽見,使啞巴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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