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馬可福音14:1-72

經文進度:馬可福音14:1-72 現代中文譯本
可 14:1逾越節和無酵節的前兩天,祭司長和經學教師陰謀要祕密逮捕耶穌,把他處死。
逾越節是以色列人記念神讓祖先得自由的日子。那天晚上,神的使者越過有羊羔的血為記號的房子,把其他房子中的長子殺掉(參出12章)。逾越節後,是連續七日的無酵節。無酵節是以色列人記念祖先急忙逃離埃及時沒時間用酵來發麵的節期。過節期間,猶太人聚集一起吃一頓特別的筵席,有羊羔、酒、苦菜和無酵餅,後來整個星期都稱為逾越節。
可 14:2他們說:「我們不要在節期中下手,免激起民眾的暴動。」

可 14:3耶穌在伯大尼那患痲瘋病的西門家裏。正在吃飯的時候,有一個女人帶來一隻玉瓶,裏面盛滿很珍貴的純哪噠香油。她打破玉瓶,把香油倒在耶穌頭上。
伯大尼位於橄欖山東面的斜坡上,耶路撒冷則在西面。耶穌的朋友拉撒路、馬利亞和馬大三姐弟都住在這個城裡。他們當時也在一起吃晚餐(參約11:2)。用香膏抹耶穌腳的女人就是馬利亞(參約12:1-3)。
可 14:4有些在座的人很不高興,彼此議論說:「這樣浪費香油有甚麼意思?
馬可寫「有些人」不高興,約翰則特別指明這人是管理財務後來出賣耶穌的猶大(約12:4)。猶大不是關心窮人,只是貪心。他替耶穌管錢,常中飽私囊(約12:6)。他當然想賣掉這瓶名貴的香膏,所得的錢也就歸他保管了。
可 14:5這香油可以賣三百多塊銀子,拿這錢來救濟窮人多好!」因此他們對那女人很生氣。

可 14:6可是耶穌說:「由她吧,何必為難她呢?她為我做了一件美好的事。

可 14:7你們常常有窮人在一起,願意的話,你們隨時可以救濟他們,可是我不能常跟你們在一起。

可 14:8她已盡所能的做了;她把這香油倒在我身上是為我的埋葬先做準備。

可 14:9我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福音無論傳到甚麼地方,人人都要述說她所做的事,來記念她。」
馬太和馬可記載這件事是緊接著最後晚餐前發生的,但約翰卻把這件事放在最後晚餐前一星期,剛好在耶穌光榮地進入耶路撒冷之前。我們要知道福音書的作者介紹耶穌的生平,不是完全按照事件發生的準確日期、時序編排的。他們寫作的目的是要準確地傳達耶穌的信息。馬利亞完全的奉獻和猶大的叛變實在是一個強烈的對比。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為了突出這點,就在其後記載了猶大賣主。
可 14:10耶穌的十二門徒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他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出賣給他們。
猶大為甚麼出賣耶穌?猶大也像其他門徒一樣,期望耶穌能發動一次政治叛亂,推翻羅馬政權。作為管錢的,猶大也像其他門徒一樣,深信自己在耶穌的新政府中能佔重要的位置(10:35-37)。不過,馬利亞把一瓶價值相當於一年薪水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時,竟得到耶穌的稱讚;而當他出言表示不滿時,卻受到耶穌的質問。猶大終於認識到耶穌並沒有政治野心。如果他繼續跟隨耶穌,就得不到金錢和地位。於是他把心一橫,去見祭司長,密謀出賣耶穌,以換取宗教領袖的金錢和歡心。
可 14:11他們聽見猶大這麼說,喜出望外,答應付給他錢。從那時起,猶大找機會要出賣耶穌。

可 14:12無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羔羊的那一天,門徒來問耶穌:「你要我們到哪裏去為你預備逾越節的晚餐呢?」

可 14:13於是,耶穌派了兩個門徒,吩咐他們說:「你們進城去,會遇見一個人拿著一罐水;

可 14:14他進哪一家,你們就跟著他,到他進去的那座房子,問那家的主人:『老師說:我要跟我的門徒吃逾越節晚餐的那間客房在哪裏?』

可 14:15他會帶你們看樓上一間佈置好了的大房間;你們就在那裏替我們預備吧。」

可 14:16兩個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每一件事正像耶穌告訴他們的;他們就在那裏預備逾越節的晚餐。

可 14:17傍晚,耶穌和十二個門徒來了。

可 14:18他們坐下吃飯的時候,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當中,跟我一起吃飯的,有一個人要出賣我。」

可 14:19門徒們非常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不是我吧?」

可 14:20耶穌回答:「是你們十二人當中的一個;那跟我一起在盤子裏蘸餅吃的就是。

可 14:21正如聖經所說,人子將要受害;可是那出賣人子的人有禍了!他沒有出生倒好!」

可 14:22他們吃飯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先獻上感謝的禱告,然後掰開餅,分給門徒,說:「你們吃;這是我的身體。」

可 14:23他又拿起杯來,向上帝感謝後,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

可 14:24耶穌說:「這是我的血,是印證上帝與人立約的血,為許多人流的。
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使神與人所立的新約正式生效。活在舊約下的人藉動物祭牲的血使罪得赦(參出24:6-8);但是,耶穌是神無瑕疵的羔羊,只一次獻在壇上,人的罪就此藉祂永遠得赦。祂是所有罪愆的最後祭品,祂的血為神和人之間立下新約。現在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藉著耶穌到神那裡去,並且有十足的把握,知道祂會垂聽我們,拯救我們脫離罪惡。
可 14:25我告訴你們,我絕不再喝這酒,直到在上帝的國度裏跟你們同喝新酒的那一天。」

可 14:26他們唱了一首詩,就出來,到橄欖山去。
他們唱的是猶太人傳統在逾越節筵席上唱的詩歌(詩115-118)。
可 14:2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離棄我,因為聖經說:『上帝要擊殺牧人,羊群就分散了。』

可 14:28但是我復活以後,要比你們先到加利利去。」

可 14:29彼得說:「即使別人都離棄你,我也不離棄你!」

可 14:30耶穌對彼得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兩次以前,你會三次不認我。」

可 14:31彼得用更堅決的口氣說:「即使我必須跟你同死,我也絕不會不認你!」其他的門徒也都這樣說。

可 14:32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在這裏坐,等我去禱告。」

可 14:33於是他帶著彼得、雅各、約翰一起去。他開始覺得憂愁難過,

可 14:34對他們說:「我的心非常憂傷,幾乎要死。你們留在這裏,警醒吧!」

可 14:35他往前走幾步,俯伏在地上,祈求上帝說,若是可以,不使他經歷這個痛苦。

可 14:36他求說:「阿爸,我的父親哪,你凡事都能。求你把這苦杯移去;可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
耶穌是不是想逃避自己的使命呢?耶穌說出內心的感受,卻沒有抗拒神的旨意,祂重申要遵行神的旨意。祂的禱告突出祂將要忍受的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痛苦,因為祂要承擔全人類的罪惡。這「杯」指在十字架上與父神分開的悲痛(來5:7-9)。無罪的神子承擔了我們的罪孽,與神隔絕片刻,使我們得救!
可 14:37他回來,發現三個門徒都睡著了;他對彼得說:「西門,你在睡覺嗎?你不能警醒一個鐘頭嗎?」

可 14:38他又吩咐他們說:「要警醒禱告,免得陷入誘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是軟弱的。」
面對重大壓力時,我們會變得脆弱,即使心靈願意順服,也很容易被試探所勝。耶穌給我們作了榜樣,教導我們如何抵抗試探:1.向神祈禱(14:35);2.找愛我們的人、小組、團契支持(14:33,37,40-41);3.專注在神給我們的旨意上(14:36)。
可 14:39他又走過去,仍然用同樣的話禱告,

可 14:40然後再回到門徒那裏,看見他們還是睡著。他們睜不開眼睛,也不知道對他說甚麼話好。

可 14:41耶穌第三次回來,對他們說:「你們還在睡覺,還在休息嗎?夠了,時間到了,人子就要被出賣在罪人手中了。

可 14:42起來,我們走吧!看哪,那出賣我的人來了!」

可 14:43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來了。有一群人帶著刀棒跟他一起來;他們是祭司長、經學教師,和長老派來的。

可 14:44那出賣耶穌的預先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去親誰,誰就是你們所要的人。你們抓住他,嚴密看守,把他帶走。」

可 14:45猶大一到,立刻走到耶穌跟前,叫聲:「老師!」又親他。

可 14:46於是他們下手抓住耶穌。

可 14:47站在旁邊的人當中,有一個人拔出刀來,向大祭司的奴僕砍去,削掉了他的一隻耳朵。

可 14:4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抓我,把我當強盜嗎?

可 14:49我每天在聖殿裏教導人,常跟你們一起,你們並沒有抓我。然而,聖經的話必須實現。」

可 14:50這時,所有的門徒都離棄他逃跑了。

可 14:51有一個青年,身上只披著一塊麻布,跟在耶穌背後。他們想抓他,

可 14:52可是他丟下那塊布,赤著身子逃跑了。

可 14: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的府邸;在那裏,所有的祭司長、長老,和經學教師都聚在一起。

可 14:54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到大祭司府邸的院子裏,混在警衛當中坐著,烤火取暖。

可 14:55祭司長和全議會想盡方法找證據控告耶穌,置他於死地,可是找不出任何證據。
羅馬雖然管治以色列,仍讓猶太人處理宗教事務和一般民事糾紛。這個管理機關稱為公會,由七十一位以色列宗教領袖組成。公會本應公平正直,然而在處理耶穌的審訊中,他們極不公正,甚至要捏造謊話來誣告耶穌(14:57)。
可 14:56好些人出面誣告他,可是他們所提供的證詞都不相符。

可 14:57後來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證控告耶穌說:

可 14:58「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把這座人手建造的聖殿拆了,三天內建一座不是人手建造的聖殿。』」

可 14:59就連這個控告,他們所說的也互相矛盾。

可 14:60於是大祭司在大家面前站起來,問耶穌:「他們對你的控告,你沒有甚麼答辯嗎?」

可 14:61耶穌緘口,一言不發。大祭司再問他:「你是不是基督,是那位該受稱頌的上帝的兒子?」

可 14:62耶穌回答:「我是!你們都要看見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可 14:63大祭司撕裂自己的衣服,說:「我們再也不需要證人了!
眾人之中,大祭司和公會的成員本是最熟悉聖經、最能認出彌賽亞來的,他們的工作也該是向人指明神,可是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名譽和權威。他們看重的只是肉身的保障,而非永恆的保障。
可 14:64你們聽見他說侮辱上帝的話了。你們說該怎麼辦呢?」他們都判定他有罪,應該處死。
猶太公會的審訊分為兩個階段:首先帶耶穌到大祭司那裡接受一小組人審問(參約18:12-24);接著,公會的所有成員在天亮時齊集審問耶穌(參路22:66-71)。他們控告耶穌犯了宗教罪行──自稱是神的兒子──根據律法,這等於褻瀆神。宗教領袖決定要殺死耶穌(參路22:2),所以審訊的結果也是早已確定的。
可 14:65有些人就向他吐口水,又蒙著他的眼睛,用拳頭打他,問他:「猜猜看,是誰打你?」那些警衛也拉著他,用巴掌打他。

可 14:66那時候,彼得還留在下面的院子裏。有大祭司的一個婢女走過來,

可 14:67看見彼得在烤火,就定睛瞧著他,說:「你跟拿撒勒的耶穌是一夥的。」

可 14:68彼得否認說:「我不知道,不懂得你在說些甚麼。」說著,他就避到前院。就在這時候,雞叫了。

可 14:69一會兒,那個婢女又看見他,再對站在旁邊的人說:「他是他們一夥的!」

可 14:70彼得又否認了。又過了一會兒,那些站在旁邊的人再次指著彼得說:「你沒有辦法否認你是他們一夥的,因為你也是加利利人!」

可 14:71彼得就賭咒說:「我不認識你們所講的那個人!如果我說的不是實話,上帝會懲罰我!」
猶太公會和羅馬政府不公義的審訊,判定耶穌有罪,實在令人憤憤不平,但是彼得和其餘的門徒離棄耶穌,更加深了耶穌的痛苦(14:50)。我們多數或許不像猶太人和羅馬領袖,卻像門徒那樣,在我們生活的重要方面犯了否認基督是主的罪。我們可能因為自己沒有犯大罪而自豪,其實,我們都犯了罪。不要以別人的罪更嚴重為藉口,容許自己繼續犯罪。
可 14:72就在這時候,雞第二次叫了;彼得這才記起耶穌對他說過的話:「雞叫兩次以前,你會三次不認我。」彼得就忍不住痛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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