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進度:雅各書二1-13 以西結書八-十一章
上帝愛你,期待與你有個親密的關係。
每天都要和你溝通,你能夠跟著以下的步驟來聆聽並回應上帝的聲音:
1. 預備心靈:
祈禱,求上帝向我顯明祂的話語
2.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祂是誰?祂是怎樣的神?祂作了什麼事?
關於我:我是誰?上帝如何看我?
3. 回應上帝:聆聽了親愛救主聲音,我要對祂說…
對不起:承認自己的罪
謝謝:感謝上帝豐盛的祝福與應許
請求:為你或別人的需要代求
我愛祢:唱詩頌讚來敬拜上帝
4.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進入屬靈的空間SPACE,親愛的主今天透過經文向我說…
以西結書第8-11章描繪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神的榮耀先是停在北門上(8:3-4),然後移到門檻(9:3),接下來是聖殿的南邊(10:3-4),再下來是東門(10:18-19,11:1),最後到了聖殿東面的山上(11:23),應是橄欖山。神的榮耀因為百姓犯罪而離開了聖殿。
Sin 有何應避免的罪惡
雅 2:8-9 你們若遵從聖經上所記載:「愛人如己」那新國度的法則,那就對了。但是,你們若憑人的外表待人,就是犯罪;法律要判定你們是犯法的。我們要別人怎樣待自己,就要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別人。我們不應忽視有錢人,因為這樣只是表示我們沒有愛心;但也不應因為他們有能力幫助我們而奉承他們。同樣不要因窮人不能給予回報而輕視他們。
結 10:18 後來,上主的榮耀離開聖殿的進口處,移到基路伯上面。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在基督進入新約時代之前,是不會再回來的。人們已經污穢了神的殿,使聖潔的神離開了聖殿。神為了讓百姓對自己有真正的敬拜,不得不徹底毀滅百姓所歪曲的一切。我們必須使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我們的教會和國家向神委身,忠實地跟隨神。這樣我們的神就不會離我們而去。
Promise 有何當領受的應許
結 9:4 -5「你去,走遍全耶路撒冷,遇到因城裏所發生那些可惡的事而苦惱悲歎的人,都要在他們額上做記號。」我又聽見上帝向其他的人說:「你們要跟在他後面,走遍全城,下手屠殺,不要放過任何人,不要憐憫。神告訴帶墨盒的人(9:2)給忠於神的人塗上記號。他們是否忠心,是以他們對民族犯下的罪是否有認識和傷心來決定的。帶記號的人,在那六個人開始除滅惡人的時候,就被保存下來。在出埃及的時候,以色列人在門楣上塗血為記號,以此來救他們脫離死亡。在末日,神會將記號印在那些得救贖的人身上(啟7:3)。撒但也會給它的追隨者塗標記(啟13:16-17),不信主的人都像撒但一樣注定要滅亡。神懲罰罪的時候,是不會忘記保守百姓的應許的。
結 11:16 「可是,你要把我的話傳達給同難的同胞。是我把他們放逐到遙遠的列國,分散到不同的地方去的。但是我要跟他們一起在流亡的地方,作為他們暫時的聖所。
神應許被擄巴比倫的猶太人說,即使他們身不在耶路撒冷,祂仍會繼續與他們同在。這是猶太人最關心的事情,因為他們一直認為神主要出現在聖殿裡。但神向他們保證說,不論他們身在何處,神都將繼續作他們的主。在以西結那嚴厲的審判信息中,卻有一絲盼望,這就是神的應許:要使為數不多但忠心於神的人回到家園。神的膀臂正張開來迎接認罪悔改的人。
結 11:18-19 他們還鄉以後必須除掉所有可憎可厭的偶像。我要把新的靈、新的心賜給他們;我要除掉他們那石頭一般堅硬的心,另賜給他們有血有肉、肯服從的心。
合一的心--指的是每個人的目的都一致起來。神的百姓不再尋找假神時,他們將得神的歡心。那頑固不受感動的「石心」將被溫柔、受教和有回應的肉心取代(耶32:39;結18:31;36:26)。這新生活乃是聖靈工作的果效。我們必須認識到這是神的工作,並且脫離罪惡。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神就給我們新的動機、新的指引和新的目的。願神的百姓都來領受「新心」。
Attitude 有何當改變的態度
雅 2:2-4 假定有一個有錢人手帶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來到你們的會堂,同時有一個衣著破爛的窮人也來了;你要是對那個穿華麗衣服的人特別客氣,對他說:「請上座」,卻對那窮人說:「你站在一邊」,或是說:「坐在我腳凳旁」,你就是偏心,是惡意歧視人。人往往以財富、地位來判斷人,雖然財富可能表示一個人有聰明才智、果斷抉擇和勤勞苦幹。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只表示一個人的運氣,出生在富有家庭;甚至更可能是貪婪、欺詐和自私的標記。單憑一個人的經濟地位高和衣著好就敬重他,便是看重人的外表過於他的品格。有時候我們犯這個毛病是因為:1.貧窮使我們感到不安,我們不想承擔對那些窮困的人應負起的責任;2.我們也想富有,希望利用有地位的人幫助我們達到目的;3.我們期望富有的人加入教會,給以金錢上的支持。這些都是自私的動機,沒有把富有的或貧窮的看為有團契需要的人,都需要別人的關懷和尊重。我們承認耶穌是生命的主,就必須依著祂的要求生活,不偏待人,愛所有的人,不論他們的家境如何,都一視同仁。
Command 有何當遵行的命令
雅 2:12 既然你們要受那使人得自由的法則所審判,你們的言行就要符合這標準。作為基督徒,我們藉著信,而不是靠著守律法,白白得到神救恩的禮物;但作為基督徒,我們也要服從基督。使徒保羅教導我們:「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林後5:10),接受主對我們行為的審判。神的恩典不會抵消我們服從祂的責任,只是給我們服從祂的一個新依據。律法不再是一套外在的規矩,而是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我們喜樂地、自願地遵行的律法,原因是我們愛神,也有從聖靈而來的能力去實行出來(1:25)。
Example 有何當效法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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