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創世記27:1-45欺騙不是祝福

欺騙不是祝福
2020.11.22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27:1-45


待降節的前一主日,「基督君王主日」。

設教124週年,奉獻大禮拜堂正門「四活物」彩色玻璃。


一、人算不如天算(27:1-17)


猶太的格言說:「老人知道自己不再返老還童,但年輕人卻忘記自己會老。

現在我年老髮白,上帝啊,求你不要丟棄我!我向後代宣揚你的權力和大能時,求你跟我同在。(詩篇71:18)

古老的東方社會相信,人在臨終之前對別人的祝福或是詛咒都會一字一句的應驗,尤其是長輩臨終前的祝福更是如此。

人算不如天算,最後祝福歸給雅各。

人算不如天算,反而以撒還比麗百加活得更久。


十誡的第三誡說:「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出埃及記20:7)

以撒偏愛以掃,因為他喜歡以掃打來的野味;麗百加卻偏愛雅各(創世記25:28)

麗百加保證,如果有詛咒就「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創世記27:13)


二、妄稱上帝之名(27:18-29)


雅各三次對父親說謊(創世記27:19, 20, 24)

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正如第七節麗百加所加的話「在上主面前」。


三、祝福?詛咒?(27:30-40)


卅九節,和合本、台語漢字本,按照字面順序翻譯:

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

現代中文譯本按照反向翻譯,先有「天」再有「地」:

於是,以撒說: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


先講「地」再講「天」,在當時的文化處境下,就是微婉的否定。


四、後悔莫及(27:41-45)


麗百加:「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


我們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來思考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欺騙不是祝福,我們應該如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


雅各不是關心媽媽的計畫是否「正義」?是否合乎上帝旨意?

雅各內在的想法就是「自我中心」,他擔心自己是否會被發現而招來詛咒。

先知以賽亞向當時失去公義的社會,失去憐憫的人心,就呼籲說:

雅各家啊,來吧! 

我們在耶和華的光明中行走。(以賽亞書2:5)

你們都是光明的人,是屬於白晝的。我們不屬於黑夜,不生活在黑暗中。(帖撒羅尼迦前書5:5)


二、打破對長子祝福的迷思,更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雅各得到長子的名份,對他真的帶來祝福嗎?

我們要謹慎自己,不可妄稱上帝的名。願聖靈時常提醒我們。


問題討論:

1.今日我們如何破除長子的迷思?

2.我們曾聽哪些打著「上帝之名」,去欺騙、傷害他人的事?

3.我們當如何以「上帝為中心」,勝過以「自我中心」?你會如何做?


Marvelous mosaic of Christ Pantocrator (“ruler over all”) from the Hagia Sophia in Instanbul.
Marvelous mosaic of Christ Pantocrator (“ruler over all”) from the Hagia Sophia in Instanbul.

講道篇

欺騙不是祝福

2020.11.22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稿

創世記27:1-45


今天是教會年曆的最後一個主日,也就是待降節的前一主日,傳統上稱為「基督君王主日」(Christ the King Sunday)。教會年曆是以待降節為一年的開始,從等待耶穌基督的降生,歷經耶穌的受洗、傳道、受難、復活,再到聖靈降臨節,展開教會在地上的時期直到教會年曆的最後主日,上帝國度降臨、耶穌基督作王。教會年曆就是以一年為週期,幫助我們深思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

今天「基督君王主日」,同時也是我們教會設教124週年。在今日我們也要奉獻大禮拜堂正門「四活物」彩色玻璃。由內往外看,由右至左:長有翅膀的人象徵馬太、長有翅膀的獅子象徵馬可、長有翅膀的牛象徵路加、鷹象徵約翰。(教會歷史上對四活物象徵福音書有幾種不同的觀點,但以此詮釋是最為普遍的,例如Ambrose, Jerome, St Gregory the Great及被稱為神師的Thomas Aquinas)

四活物在新舊約都有記載,舊約《以西結書》「四個活物各有四張臉:前面的像人,右邊的像獅,左邊的像牛,後面的像鷹。他們各有一對翅膀往上展開,跟鄰近的翅膀連接,又有另一對翅膀遮蓋自己的身體。(以西結書1:10-11)新約《啟示錄》「第一個活物像獅子;第二個像小牛;第三個有一副人的臉孔;第四個像飛鷹。(啟示錄4:7)

四活物被描述為上帝寶座前的看守者。今日第一場禮拜後,大門將關閉,讓大家觀看「四活物」,再請大家從二翼側門進出。

此時,請我們一起來祈禱:

天父上帝,我們感謝祢恩典的同在,帶領我們教會在時代裡做見證124年,求主繼續照光我們前面的道路,以祢的真光繼續在黑暗中為我們開道路。在今日「基督君王主日」裡,我們要再次宣認耶穌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也是我們世界真正的君王,要帶領世界走向上帝國的應許。讓我們懇切的祈求基督萬世君王,使宇宙大地重新恢復新秩序,萬國萬民都尊主為大,實踐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如同在天上。正因為基督是真理之王,我們要將自己的理性服膺於真理之下,全心全意冀望進入基督的真理和上帝的國度裡。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祈禱,阿們。


今天我們接續來認識創世記的信息。在上主日第二十六章我們就曾經看到,父母對孩子的偏愛,常常是造成孩子之間不和睦的主因之一。就拿以掃必須拿長子的名份,來向雅各換取一碗紅豆湯來看,就可以知道他們兄弟的關係彼此不和睦、不相愛。由於父母各對自己所偏愛的兒子加以袒護,母親教孩子行欺騙的行為,結果引發一場家庭的悲劇。

聖經裡面也有類似的例子,如該隱殺死弟弟亞伯。通過這些例子,聖經要告訴我們兄弟不和睦,家庭關係就不會好,社會就不會健全。為何聖經要將這些例子一一記載下來?我想聖經作為真理的教材,就不能隱瞞人性的罪惡,好讓讀者藉古思今,加以反省。聖經用很直接的手筆,將這些被上帝揀選出來的族長的缺陷,老老實實的記載下來,為了讓我們知道人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是自私的。就因為人有罪、有缺陷,才需要上帝的拯救。所以,我們接著在後來的幾章裡,就可以看到雅各如何被上帝調教,如何被上帝牽引走向拯救的路。也因此,我們可以確信一點,就是受上帝揀選的人,上帝必定管教,使他走向拯救的路。

今天第廿七章的故事,拿來當成家庭教育的材料,對我們來說也是很好的借鏡。現在我們就一起來看這一章經文的內容:


一、人算不如天算(27:1-17)

1 現在以撒已經老了,眼睛也瞎了。他召長子以掃來,對他說:「我兒啊!」 以掃回答:「我在這裏!」2 以撒說:「你看,我已經老邁,離死不遠了。3 你帶弓箭到野外打獵,4 照我喜愛的口味燒好,拿來給我吃,好讓我在死以前祝福你。」5 麗百加聽見以撒以掃說的話,就趁以掃出去打獵的時候,6 對雅各說:「我剛聽見你爸爸對你哥哥以掃說:7 『你去打獵,照我喜歡的口味燒給我吃,好讓我在死以前,在上主面前祝福你。』8 我兒啊!你聽著,照我的話去做。9 你到羊群中找兩隻肥嫩的小山羊來,我要照你父親所喜歡的口味燒好。10 你可以拿去給他吃;他會在死以前祝福你。」11 但是雅各對母親說:「你知道以掃全身長毛,我的皮膚卻很光滑。12 萬一爸爸摸我,發現我欺騙他;我不但得不到他的祝福,反而為自己招來詛咒。」13 他母親回答:「我兒啊,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你去把山羊牽來。」14 於是雅各把羊牽來交給母親;母親就照父親喜歡的口味燒了,15 然後把以掃留在家裏最好的衣服拿出來給雅各穿,16 用山羊毛裹他的雙手和脖子光滑的地方,17 又把燒好的肉和烤好的麵包交給他。


創世記作者對以撒的記載很少,在第廿六章才記載以撒不但身體健壯,還一再地帶他的僕人挖掘了好幾口水井。現在第二十七章馬上就說他「已經老了」,這還老了真快。而這一章的重點也不是在以撒身上,而是在描述以掃雅各兄弟鬩牆,及雅各以欺騙的行為得到父親的祝福。

第一節一開始就以「眼睛也瞎了」來描述以撒年紀老邁,身體欠安。以撒雖然眼睛瞎了,但是他的內心卻很清晰,他知道自己的歲月已經面臨終點的時刻,已經無法爬高、落階,無法行動自如,但他想到能夠為孩子做一件要緊的事,就是為孩子祝福。猶太的格言說:「老人知道自己不再返老還童,但年輕人卻忘記自己會老。」這句話說明老人的智慧,知道得更多、想得更深遠。

猶太老人是傳統的傳遞者,在猶太社會受到相當的重視。他們經常且小心的,將智慧與經驗傳授給後代,同時,年輕人也努力傾聽老人的教導,竭力學習猶太文化。但是,凡事不能依老賣老,反而要知道自己負有傳承信仰的責任,如詩篇七十一篇老年人祈求說:「現在我年老髮白,上帝啊,求你不要丟棄我!我向後代宣揚你的權力和大能時,求你跟我同在。(詩篇71:18)

古老的東方社會相信,人在臨終之前對別人的祝福或是詛咒都會一字一句的應驗,尤其是長輩臨終前的祝福更是如此,「祝福」一說出,就不能更改(參考創世記27:37)。因此,長輩臨死前的祝福,總是被視為家族中一件重要的大事。以撒也不例外,他也希望在死之前能夠為他所偏愛以掃祝福。在以撒的心目中,雅各麗百加同夥,因此,他要把最好的臨終祝福歸給以掃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以撒以為自己將死,卻活到一百八十歲,而他想祝福長子,但祝福卻歸給雅各以撒四十歲時娶麗百加為妻,六十歲生以掃雅各以掃四十歲娶了兩個人的女子(參考創世記26:34)。此時,以撒已經超過一百歲。原本麗百加認為以撒年邁也活不了多久,因此設計要使雅各得到父親的祝福。但這也是人算不如天算,反而以撒還比麗百加活得更久,以撒活到一百八十歲才安息(參考創世記35:28)

第五節開始,記載麗百加設計使雅各獲得以撒的祝福。在創世記第廿四章裡,聖經就說麗百加是一位長得漂亮,又有能幹、智慧的女子。只是這些特質並沒有讓她用在良善的地方,反而她用她的聰明來欺騙自己的丈夫,最要不得的是,用來教自己的孩子來欺騙父親。

第六節麗百加說:「你爸爸」、「你哥哥」,好像這二人都與麗百加是陌生人。一個家庭儼然分成二個陣營。

麗百加深知丈夫以撒口味的偏好,因此,她很有把握地對雅各說:「照我的話去做。」然後又說:「我要照你父親所喜歡的口味燒好。」換言之,麗百加相當清楚以撒的需要,這也是她對這件欺騙的事件有十足的把握。

第七節麗百加雅各說:「『你去打獵,照我喜歡的口味燒給我吃,好讓我在死以前,在上主面前祝福你。』麗百加在此所說的話,有加話「在上主面前」,這話就像假借上帝之名。十誡的第三誡說:「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出埃及記20:7)看吧!麗百加最後一定會自食惡果。

這個家庭會發生彼此欺騙傷害的事,早就在廿五章廿八節就有交代「以撒偏愛以掃,因為他喜歡以掃打來的野味;麗百加卻偏愛雅各」如今這對父母仍然為自己所偏愛的孩子設想。以撒的貪吃,這一直是他的軟弱,所以麗百加就利用丈夫的軟弱,計謀使雅各得到以撒臨終的祝福。

在十一節,雅各認為母親麗百加的想法有危險,且雅各認為欺騙不成,反而會帶來詛咒,不是祝福。總是,麗百加保證,如果有詛咒就「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創世記27:13)在母親麗百加的堅持與保證下,雅各也順服這次的計謀。

整個故事的重點就是在第十三節。我們可以看到麗百加是整個欺騙事件的主謀者,她說出「讓我承擔詛咒」這句話,意思很清楚,為了奪取長子的祝福,她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做賭注。這句話也在說明麗百加明白她如此做是違背良知、違背上帝的旨意。所以,麗百加是明知故犯。最後在第四十五節,我們就看到,麗百加最後終於是嚐到她自己所說的要「承擔詛咒」,那就是「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的後果。

接著,我們看到麗百加雅各將這一切欺騙的東西都準備好了。


二、妄稱上帝之名(27:18-29)

18 雅各到父親那裏,叫一聲:「爸爸!」 父親問:「孩子,你是哪一個呢?」19 雅各回答:「是你的長子以掃。你吩咐我做的,我都做好了。請坐起來,吃我替你打來的野味,你好祝福我。」20 以撒說:「孩子,你怎麼那麼快就打到了?」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21 以撒雅各說:「孩子,走過來,讓我摸一摸;你真是以掃嗎?」22 雅各走過去,以撒摸一摸他,就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23 他認不出這是雅各,因為雅各的手像以掃一樣長著毛。他要祝福雅各的時候24 再問一次:「你真是以掃嗎?」 雅各回答:「是啊!」25 以撒說:「把肉拿過來!我吃了就祝福你。」雅各把肉拿過去,又遞酒給他喝。26 於是以撒說:「孩子,你走過來親我!」27 雅各走過去親他,他一聞到雅各身上衣服的氣味,就祝福他,說:「我兒身上發出的香氣正像蒙上主賜福的土地所發出的香氣。28 願上帝從天上賜給你甘霖,使你的土地肥沃!願他賜給你豐豐富富的五穀、美酒!29 願萬國服事你;願萬民向你下拜。願你統治所有的兄弟;願你母親的兒子都向你跪拜。詛咒你的人要被詛咒;祝福你的人要蒙福。」 


通常眼瞎的人在聽覺上是很靈敏的,年老的以撒雖然眼睛不靈活,但是耳朵聽力卻很好,他從聲音上的感覺來發現有異狀,以撒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很可能平時他就發現以掃雅各時常有糾紛,也時有雅各欺騙以掃的事發生,因此,為了防範雅各的欺騙,他連續三次提出確認身份的問話。

以撒首先懷疑為甚麼會「那麼快就打到了」他所需要的野味?再來,他用手摸了摸之後,就問雅各是否真的是以掃?第三次,是在他要祝福之前,再做一次確認地問是否如雅各所回答的?我們可以看出以撒之所以在時間上懷疑,因為在他的經驗裡,以掃雖然是個「熟練的獵人(創世記25:27),但是他平時打野味給以撒吃,必也花去一些時間。再者,以掃身上的特徵就是「渾身長毛,像穿了毛皮衣(創世記25:25)

在此雅各三次對父親說謊(27:19, 20, 24),特別在20節,當以撒問說:「孩子,你怎麼那麼快就打到了?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如果要說信仰上最嚴重的問題是什麼?就是人將自己所計謀的壞事,硬嫁禍給上帝,說是上帝的祝福或旨意。當雅各欺騙他的父親,他卻說這是上帝給他的機會,這樣的態度很要不得。正如第七節麗百加所加的話「在上主面前」。想想,人犯罪卻說「是上帝要他做的」,記住:上帝不會感動人以不正當的手段、欺騙、誘惑,來成就上帝的旨意。這一點認識是很重要的。

在被騙的情況下以撒雅各祝福。在祝福之前必須有的動作就是:親吻。當瞎眼的以撒聞到雅各身上有以掃的味道,就祝福他。雅各與父親親吻,這讓我們想起,猶大用親吻為記號出賣耶穌。

在廿七至廿九節,以撒雅各的祝福包括三方面:

1. 上帝從天上賜給你甘霖,使你的土地肥沃!並有五穀、美酒豐收。(27:28)

2. 萬國服事你,萬民向你下拜。也要統治他的兄弟。(27:29)

3. 咒詛雅各的人要被咒詛,祝福他的人都要蒙福。(27:29)

這三方面的祝福,跟亞伯拉罕從上帝所得到的祝福是一樣的(12:3)。換言之,雅各所得到的祝福就是傳承亞伯拉罕以撒的應許,也就是繼承應許的確認。


三、祝福?詛咒?(27:30-40)

30 以撒雅各祝福完了;雅各剛剛出來,他哥哥以掃就打獵回來。31 以掃也燒了好吃的肉,拿到父親面前,說:「爸爸,請坐起來,吃我替你打來的野味,你好祝福我。」32 以撒問:「你是誰?」 以掃答:「你的長子以掃!」33 以撒全身顫抖,問他:「那麼剛才拿野味給我吃的是誰?你進來以前我已經吃了。我已經祝福他;這祝福將永遠屬於他。」34 以掃一聽到這話,非常痛心,放聲大哭,說:「爸爸,請你也祝福我!」35 以撒回答:「你弟弟進來,欺騙我,奪去了你的福份。」36 以掃說:「這是他第二次欺騙我,難怪他名叫雅各(「雅各」有「欺騙」的意思。)。他搶走了我作長子的名份,現在又奪去我的福份。爸爸,你沒有留些福份給我嗎?」37 以撒回答:「我已經立他作你的主人,使所有的兄弟都服事他。我也祝福了他,給他五穀、美酒。我兒啊,現在我還能給你甚麼呢?」38 以掃繼續向父親哀求:「爸爸,你只有一樣祝福嗎?求你也祝福我吧!」說完就放聲大哭。

39 於是,以撒說: 

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 

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 

40 你要依靠刀劍生活, 

要服事你的弟弟; 

但當你反抗( 「反抗」或譯「背叛」。)他的時候, 

你將擺脫他的枷鎖。 


以掃為失去祝福而痛哭。以掃知道雅各奪去父親留給他的祝福,就兩次「放聲痛哭」(創世記27:34, 38)。在古代的東方社會裡,人們都相信長輩的臨終祝福或詛咒會一字一句的實現,並且祝福過的話不能更改,所以在卅三節裡,以撒以掃說:「我已經祝福雅各,這祝福將永遠屬於他」。

以撒在向父親哭訴的話中,讓他父親以撒知道雅各先前曾騙去了他的「長子的名份」。但是他這種控訴並不表示他很重視「長子的名份」,因為在先前的時候,他為了要得到雅各給他紅湯喝,說:「好啦!好啦!我快死了,長子的名份有甚麼用呢?(創世記25:32)他甚至是「發誓,把長子的名份讓給雅各」啊。

嚴謹來說,第一次出賣長子名份是一種「利益」交換,不能說是「欺騙」。最多也只能說雅各奸詐,用很低的代價換取到以掃的長子名份。這也就是為甚麼聖經的作者會說是以掃自己「輕看了長子的名份」的原因(創世記25:34)

在卅七節裡,以撒以掃說:「我兒啊,現在我還能給你什麼呢?」這句話表示以撒恍然大悟,知道不能自作主張用自己的方法更改上帝的計劃,來使以掃得著祝福。總是,因為以掃的大哭,以撒也為以掃祝福。

以撒以掃的祝福記載在卅九至四十節。在卅九節出現翻譯不同的問題,和合本和台語漢字本都記載,「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霖必為你所得」;但是現代中文譯本記載:「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卅九節,和合本、台語漢字本,按照字面順序翻譯:

他父親以撒說: 

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 

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

現代中文譯本按照反向翻譯,先有「天」再有「地」:

於是,以撒說: 

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 

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

兩個翻譯都沒有錯,和合本是按字面翻譯,現代中文譯本是按照文化處境翻譯,祝福的順序是先有「天」再有「地」,如果先講「地」再講「天」,在當時的文化處境下,就是微婉的否定。

例如,你告訴鄰居說:「晚上練鋼琴很好聽喔!」這句話對美國人來說,不會拐彎抹角,他會覺得是讚美。但是,同樣的話,對日本人來說,他的理解會是「晚上練鋼琴已經吵到鄰居」,因此他會說「ごめんなさい」(非常對不起)


四、後悔莫及(27:41-45)

41 以掃懷恨雅各,因為他父親祝福雅各。他心裏想:「爸爸快死了,喪事過後,我要殺雅各。」42 有人把以掃的計劃告訴麗百加,她就叫雅各到跟前來,說:「你聽我說!你哥哥以掃要找你算帳,殺害你。43 我兒啊,你要照我的話做。立刻往哈蘭去,投奔我哥哥拉班,44 跟他住些時候,等你哥哥以掃的氣消了,45 忘記你對他所做的事,我就派人接你回來。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


原本父親臨終的祝福是好事,但是因為偏愛與自私,而引起兄弟不和睦。此時以掃也因為雅各奪去自己的祝福就懷恨在心,計劃等父親去世,喪事辦好以後,下手殺死弟弟。

麗百加知道以掃的怨恨時,就設計雅各逃走。特別注意四十五節,麗百加所講的話:「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這句話反映出當時的報仇風俗,倘若以掃殺死雅各,則以掃要被交出來,以殺弟的罪名為人所治死(參考撒母耳記下14:7),這一來,麗百加就一日之內喪失兩個兒子。


我們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來思考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欺騙不是祝福,我們應該如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


麗百加偏愛雅各,利用以撒貪吃的軟弱,計謀使雅各得到以撒臨終的祝福。人往往最容易犯罪、跌倒的地方就是「軟弱」之處,以撒的「貪吃」是他的軟弱,每個人都有個「貪」,有人「貪名」、有人「貪利」、有人「貪權」,即自我中心的本質:自大、自義、自私。

雅各不是關心媽媽的計畫是否「正義」?是否合乎上帝旨意?雅各擔心的是「自己」,雅各認為母親麗百加的想法有危險,且雅各認為欺騙不成,反而會帶來詛咒,不是祝福。總是,麗百加保證,如果有詛咒就「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在母親麗百加的堅持與保證下,雅各也就「心安」的參與此次的罪行。雅各內在的想法就是「自我中心」,他擔心自己是否會被發現而招來詛咒。

麗百加用人的方法要欺騙自己的丈夫為雅各祝福,但是整個家庭卻因此接近瓦解。對此她說:「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到最後她才覺得以掃也是她的兒子,這一切都太晚了。早知道會失去兩個兒子,當初就不應該以欺騙的手法來得到祝福。更何況,如果是出於上帝的意思,我們要用任何的方法來改變都是不可能的。

每個時代,我們都要致力上帝國,呼籲悔改回到以上帝為中心的信仰。先知以賽亞向當時失去公義的社會,失去憐憫的人心,就呼籲說:

雅各家啊,來吧! 

我們在耶和華的光明中行走。(以賽亞書2:5)

使徒保羅也向跟隨耶穌基督的人說:「你們都是光明的人,是屬於白晝的。我們不屬於黑夜,不生活在黑暗中。(帖撒羅尼迦前書5:5)

今日是教會設教124週年,我們來回顧過去的一段歷史。就是當立法院通過修法之後,准予歸還教會產權時,當時,我們想說就「安靜進行」登記就好,沒想到國有財產局來公文,告知有二個財團法人使用這塊土地,當時教會的長老們選擇「誠實面對」,希望與國語禮拜堂好好的談。根據劉榮主長老的記載,因為雙方都打開心胸、坦誠交換意見的態度,國語禮拜堂孔繁郇長老一開始就說:「上帝之物歸還給上帝,總比留在國有財產局好,如果是上帝的旨意,我們不敢違背。」又說:「希望雙方忘記過去不愉快的恩怨,為我們的後代子孫留下美好的典範,使這間教會得到上帝的祝福,為祂作美好的見證。」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選擇誠實,果然得到上帝的賜福與帶領。

相對的另一件事,197544蔣介石過世,426日召開的中華民國基督教追思故總統蔣公籌備會議中,通過了台灣信義會靈光堂張力長老的主張,推動全國教會共同興建「聖介石堂」之提案,此案議決同意並交由中華民國基督教會協會常務理事會研辦。基於諸多的歷史情感,黨國基督徒倡議在濟南長老教會現址上建一座「中正紀念禮拜堂」(CKS Memorial Church),據說也獲得了宋美齡的同意。1989年,黨國基督徒已成功向日本日米基金會申請經費協助籌建,總經費計10億台幣,並已成功募得5億。

曾慶豹教授曾將這段歷史寫下來,並結論說:

「熱心」的黨國基督徒如此充當國家機器的工具,真可謂「奉上帝之名」盡一切所能。結果,卻被當時擔任總統的李登輝否決了,將這座古老的歷史性教堂列為古蹟,黨國基督徒的「中正紀念禮拜堂」大計就此告吹,同時象徵台灣基督教「護教反共時期」的結束。這是黨國基督徒最大的遺憾,但對台灣教會而言卻是不幸中的大幸,躲過了建立「黨國基督教地上證明物」的可怕後果。(以上歷史,參考曾慶豹《約瑟和他的弟兄們》一書)

看吧!欺騙不是祝福,從聖經與歷史的反省,我們應該如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千萬不要再走過去的回頭路。


二、打破對長子祝福的迷思,更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從故事中,我們看到古人對「長子」充滿極大的迷思。今日的社會仍然有此遺毒。我們看到聖經的故事,不斷打破這種迷思,要讓我們知道彼此相愛和睦的可貴。

雅各得到長子的名份,對他真的帶來祝福嗎?沒有,他反而要開始逃難躲避以掃的追殺。甚至,到了哈蘭還受到自己親舅舅的欺騙。他才經歷到真正的祝福乃是以上帝為中心,有上帝的同在,即使再大的困境、苦難也能經歷上帝的賜福。

雅各不是一開始就能夠知道這樣的道理,他是付出許多的代價而學到的。故事中雅各三次對父親說謊(19, 20, 24節),特別在二十節,當以撒問說:「孩子,你怎麼那麼快就打到了?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信仰上最嚴重的問題就是,人將自己計謀的壞事,當成是上帝祝福的憑據。當雅各欺騙他的父親,他卻說這是上帝給他的機會,這樣的態度很要不得。這也是違背十誡中的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上帝的名」。欺騙已經很不應該了,又用上帝的名當招牌,那就更加不可原諒。

今天類似的事也不斷的發生:

有次聽到一位年輕媽媽分享:她帶孩子去政府所設立的兒童館,為了避免大孩子衝撞小孩子受傷,每間教室都有分齡的措施,憑證件進入。一位排在她前面的媽媽,身上沒有任何證件足以證明她的孩子是否超齡,偏偏她的讀幼稚園大班的兒子長得異常高大,所以管理義工擋著不讓進入。她情急之下脫口而出「我們基督徒決不說謊的」。這讓她非常傻眼!

去年有一件社會新聞,說到有一名54歲的女子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外國男子,對方自稱「德國生技工程師」,女子表明自己是基督徒,只跟基督徒交往,對方也說自己是「基督徒」,於是兩人相談甚歡,進而透過網路展開交往。

後來,女子接獲「男友」傳來的訊息,對方表示已購買機票準備來台,要帶女子回德國結婚,但因投資的化學藥品在非洲海關被扣押,要求女子透過「西聯匯款」匯5000美元(約新台幣15萬)救他。銀行櫃員認為女子遭詐騙,但女子堅持對方和她都是基督徒,不可能騙人。警方勸說30分鐘,但女子仍不為所動。最後員警發現女子手機簡訊中,對方要求匯款帳戶是在大陸,確定是詐騙,女子才打消匯款念頭。

有一個學生說他考試作弊沒被抓到,覺得很慶幸,他在和大家分享時不斷的感謝主。這樣的態度就是妄稱上帝的名,因為上帝不會祝福人的犯罪。所以,不要以為犯罪沒被揭露出來,就開口感謝主。

各位,我們要謹慎自己,不可妄稱上帝的名。願聖靈時常提醒我們。


問題討論:

1.今日我們如何破除長子的迷思?

2.我們曾聽哪些打著「上帝之名」,去欺騙、傷害他人的事?

3.我們當如何以「上帝為中心」,勝過以「自我中心」?你會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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