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降節的前一主日,「基督君王主日」。
設教124週年,奉獻大禮拜堂正門「四活物」彩色玻璃。
一、人算不如天算(27:1-17)
猶太的格言說:「老人知道自己不再返老還童,但年輕人卻忘記自己會老。」
「現在我年老髮白,上帝啊,求你不要丟棄我!我向後代宣揚你的權力和大能時,求你跟我同在。」(詩篇71:18)
古老的東方社會相信,人在臨終之前對別人的祝福或是詛咒都會一字一句的應驗,尤其是長輩臨終前的祝福更是如此。
人算不如天算,最後祝福歸給雅各。
人算不如天算,反而以撒還比麗百加活得更久。
十誡的第三誡說:「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出埃及記20:7)
「以撒偏愛以掃,因為他喜歡以掃打來的野味;麗百加卻偏愛雅各。」(創世記25:28)
麗百加保證,如果有詛咒就「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創世記27:13)
二、妄稱上帝之名(27:18-29)
雅各三次對父親說謊(創世記27:19, 20, 24)
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正如第七節麗百加所加的話「在上主面前」。
三、祝福?詛咒?(27:30-40)
卅九節,和合本、台語漢字本,按照字面順序翻譯:
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
現代中文譯本按照反向翻譯,先有「天」再有「地」:
於是,以撒說: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
先講「地」再講「天」,在當時的文化處境下,就是微婉的否定。
四、後悔莫及(27:41-45)
麗百加:「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
我們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來思考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欺騙不是祝福,我們應該如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
雅各不是關心媽媽的計畫是否「正義」?是否合乎上帝旨意?
雅各內在的想法就是「自我中心」,他擔心自己是否會被發現而招來詛咒。
先知以賽亞向當時失去公義的社會,失去憐憫的人心,就呼籲說:
雅各家啊,來吧!
我們在耶和華的光明中行走。(以賽亞書2:5)
「你們都是光明的人,是屬於白晝的。我們不屬於黑夜,不生活在黑暗中。」(帖撒羅尼迦前書5:5)
二、打破對長子祝福的迷思,更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雅各得到長子的名份,對他真的帶來祝福嗎?
我們要謹慎自己,不可妄稱上帝的名。願聖靈時常提醒我們。
問題討論:
1.今日我們如何破除長子的迷思?
2.我們曾聽哪些打著「上帝之名」,去欺騙、傷害他人的事?
3.我們當如何以「上帝為中心」,勝過以「自我中心」?你會如何做?
欺騙不是祝福
2020.11.22台北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稿
創世記27:1-45
今天是教會年曆的最後一個主日,也就是待降節的前一主日,傳統上稱為「基督君王主日」(Christ the King Sunday)。教會年曆是以待降節為一年的開始,從等待耶穌基督的降生,歷經耶穌的受洗、傳道、受難、復活,再到聖靈降臨節,展開教會在地上的時期直到教會年曆的最後主日,上帝國度降臨、耶穌基督作王。教會年曆就是以一年為週期,幫助我們深思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
今天「基督君王主日」,同時也是我們教會設教124週年。在今日我們也要奉獻大禮拜堂正門「四活物」彩色玻璃。由內往外看,由右至左:長有翅膀的人象徵馬太、長有翅膀的獅子象徵馬可、長有翅膀的牛象徵路加、鷹象徵約翰。(教會歷史上對四活物象徵福音書有幾種不同的觀點,但以此詮釋是最為普遍的,例如Ambrose, Jerome, St Gregory the Great及被稱為神師的Thomas Aquinas)
四活物在新舊約都有記載,舊約《以西結書》「四個活物各有四張臉:前面的像人,右邊的像獅,左邊的像牛,後面的像鷹。他們各有一對翅膀往上展開,跟鄰近的翅膀連接,又有另一對翅膀遮蓋自己的身體。」(以西結書1:10-11)新約《啟示錄》「第一個活物像獅子;第二個像小牛;第三個有一副人的臉孔;第四個像飛鷹。」(啟示錄4:7)
四活物被描述為上帝寶座前的看守者。今日第一場禮拜後,大門將關閉,讓大家觀看「四活物」,再請大家從二翼側門進出。
此時,請我們一起來祈禱:
天父上帝,我們感謝祢恩典的同在,帶領我們教會在時代裡做見證124年,求主繼續照光我們前面的道路,以祢的真光繼續在黑暗中為我們開道路。在今日「基督君王主日」裡,我們要再次宣認耶穌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也是我們世界真正的君王,要帶領世界走向上帝國的應許。讓我們懇切的祈求基督萬世君王,使宇宙大地重新恢復新秩序,萬國萬民都尊主為大,實踐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如同在天上。正因為基督是真理之王,我們要將自己的理性服膺於真理之下,全心全意冀望進入基督的真理和上帝的國度裡。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祈禱,阿們。
今天我們接續來認識創世記的信息。在上主日第二十六章我們就曾經看到,父母對孩子的偏愛,常常是造成孩子之間不和睦的主因之一。就拿以掃必須拿長子的名份,來向雅各換取一碗紅豆湯來看,就可以知道他們兄弟的關係彼此不和睦、不相愛。由於父母各對自己所偏愛的兒子加以袒護,母親教孩子行欺騙的行為,結果引發一場家庭的悲劇。
聖經裡面也有類似的例子,如該隱殺死弟弟亞伯。通過這些例子,聖經要告訴我們兄弟不和睦,家庭關係就不會好,社會就不會健全。為何聖經要將這些例子一一記載下來?我想聖經作為真理的教材,就不能隱瞞人性的罪惡,好讓讀者藉古思今,加以反省。聖經用很直接的手筆,將這些被上帝揀選出來的族長的缺陷,老老實實的記載下來,為了讓我們知道人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是自私的。就因為人有罪、有缺陷,才需要上帝的拯救。所以,我們接著在後來的幾章裡,就可以看到雅各如何被上帝調教,如何被上帝牽引走向拯救的路。也因此,我們可以確信一點,就是受上帝揀選的人,上帝必定管教,使他走向拯救的路。
今天第廿七章的故事,拿來當成家庭教育的材料,對我們來說也是很好的借鏡。現在我們就一起來看這一章經文的內容:
一、人算不如天算(27:1-17)
1 現在以撒已經老了,眼睛也瞎了。他召長子以掃來,對他說:「我兒啊!」 以掃回答:「我在這裏!」2 以撒說:「你看,我已經老邁,離死不遠了。3 你帶弓箭到野外打獵,4 照我喜愛的口味燒好,拿來給我吃,好讓我在死以前祝福你。」5 麗百加聽見以撒跟以掃說的話,就趁以掃出去打獵的時候,6 對雅各說:「我剛聽見你爸爸對你哥哥以掃說:7 『你去打獵,照我喜歡的口味燒給我吃,好讓我在死以前,在上主面前祝福你。』8 我兒啊!你聽著,照我的話去做。9 你到羊群中找兩隻肥嫩的小山羊來,我要照你父親所喜歡的口味燒好。10 你可以拿去給他吃;他會在死以前祝福你。」11 但是雅各對母親說:「你知道以掃全身長毛,我的皮膚卻很光滑。12 萬一爸爸摸我,發現我欺騙他;我不但得不到他的祝福,反而為自己招來詛咒。」13 他母親回答:「我兒啊,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你去把山羊牽來。」14 於是雅各把羊牽來交給母親;母親就照父親喜歡的口味燒了,15 然後把以掃留在家裏最好的衣服拿出來給雅各穿,16 用山羊毛裹他的雙手和脖子光滑的地方,17 又把燒好的肉和烤好的麵包交給他。
創世記作者對以撒的記載很少,在第廿六章才記載以撒不但身體健壯,還一再地帶他的僕人挖掘了好幾口水井。現在第二十七章馬上就說他「已經老了」,這還老了真快。而這一章的重點也不是在以撒身上,而是在描述以掃與雅各兄弟鬩牆,及雅各以欺騙的行為得到父親的祝福。
第一節一開始就以「眼睛也瞎了」來描述以撒年紀老邁,身體欠安。以撒雖然眼睛瞎了,但是他的內心卻很清晰,他知道自己的歲月已經面臨終點的時刻,已經無法爬高、落階,無法行動自如,但他想到能夠為孩子做一件要緊的事,就是為孩子祝福。猶太的格言說:「老人知道自己不再返老還童,但年輕人卻忘記自己會老。」這句話說明老人的智慧,知道得更多、想得更深遠。
猶太老人是傳統的傳遞者,在猶太社會受到相當的重視。他們經常且小心的,將智慧與經驗傳授給後代,同時,年輕人也努力傾聽老人的教導,竭力學習猶太文化。但是,凡事不能依老賣老,反而要知道自己負有傳承信仰的責任,如詩篇七十一篇老年人祈求說:「現在我年老髮白,上帝啊,求你不要丟棄我!我向後代宣揚你的權力和大能時,求你跟我同在。」(詩篇71:18)
古老的東方社會相信,人在臨終之前對別人的祝福或是詛咒都會一字一句的應驗,尤其是長輩臨終前的祝福更是如此,「祝福」一說出,就不能更改(參考創世記27:37)。因此,長輩臨死前的祝福,總是被視為家族中一件重要的大事。以撒也不例外,他也希望在死之前能夠為他所偏愛以掃祝福。在以撒的心目中,雅各和麗百加同夥,因此,他要把最好的臨終祝福歸給以掃。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以撒以為自己將死,卻活到一百八十歲,而他想祝福長子,但祝福卻歸給雅各。以撒四十歲時娶麗百加為妻,六十歲生以掃、雅各,以掃四十歲娶了兩個赫人的女子(參考創世記26:34)。此時,以撒已經超過一百歲。原本麗百加認為以撒年邁也活不了多久,因此設計要使雅各得到父親的祝福。但這也是人算不如天算,反而以撒還比麗百加活得更久,以撒活到一百八十歲才安息(參考創世記35:28)
第五節開始,記載麗百加設計使雅各獲得以撒的祝福。在創世記第廿四章裡,聖經就說麗百加是一位長得漂亮,又有能幹、智慧的女子。只是這些特質並沒有讓她用在良善的地方,反而她用她的聰明來欺騙自己的丈夫,最要不得的是,用來教自己的孩子來欺騙父親。
第六節麗百加說:「你爸爸」、「你哥哥」,好像這二人都與麗百加是陌生人。一個家庭儼然分成二個陣營。
麗百加深知丈夫以撒口味的偏好,因此,她很有把握地對雅各說:「照我的話去做。」然後又說:「我要照你父親所喜歡的口味燒好。」換言之,麗百加相當清楚以撒的需要,這也是她對這件欺騙的事件有十足的把握。
第七節麗百加對雅各說:「『你去打獵,照我喜歡的口味燒給我吃,好讓我在死以前,在上主面前祝福你。』」麗百加在此所說的話,有加話「在上主面前」,這話就像假借上帝之名。十誡的第三誡說:「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出埃及記20:7)看吧!麗百加最後一定會自食惡果。
這個家庭會發生彼此欺騙傷害的事,早就在廿五章廿八節就有交代「以撒偏愛以掃,因為他喜歡以掃打來的野味;麗百加卻偏愛雅各。」如今這對父母仍然為自己所偏愛的孩子設想。以撒的貪吃,這一直是他的軟弱,所以麗百加就利用丈夫的軟弱,計謀使雅各得到以撒臨終的祝福。
在十一節,雅各認為母親麗百加的想法有危險,且雅各認為欺騙不成,反而會帶來詛咒,不是祝福。總是,麗百加保證,如果有詛咒就「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創世記27:13)在母親麗百加的堅持與保證下,雅各也順服這次的計謀。
整個故事的重點就是在第十三節。我們可以看到麗百加是整個欺騙事件的主謀者,她說出「讓我承擔詛咒」這句話,意思很清楚,為了奪取長子的祝福,她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做賭注。這句話也在說明麗百加明白她如此做是違背良知、違背上帝的旨意。所以,麗百加是明知故犯。最後在第四十五節,我們就看到,麗百加最後終於是嚐到她自己所說的要「承擔詛咒」,那就是「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的後果。
接著,我們看到麗百加、雅各將這一切欺騙的東西都準備好了。
二、妄稱上帝之名(27:18-29)
18 雅各到父親那裏,叫一聲:「爸爸!」 父親問:「孩子,你是哪一個呢?」19 雅各回答:「是你的長子以掃。你吩咐我做的,我都做好了。請坐起來,吃我替你打來的野味,你好祝福我。」20 以撒說:「孩子,你怎麼那麼快就打到了?」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21 以撒對雅各說:「孩子,走過來,讓我摸一摸;你真是以掃嗎?」22 雅各走過去,以撒摸一摸他,就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23 他認不出這是雅各,因為雅各的手像以掃一樣長著毛。他要祝福雅各的時候24 再問一次:「你真是以掃嗎?」 雅各回答:「是啊!」25 以撒說:「把肉拿過來!我吃了就祝福你。」雅各把肉拿過去,又遞酒給他喝。26 於是以撒說:「孩子,你走過來親我!」27 雅各走過去親他,他一聞到雅各身上衣服的氣味,就祝福他,說:「我兒身上發出的香氣正像蒙上主賜福的土地所發出的香氣。28 願上帝從天上賜給你甘霖,使你的土地肥沃!願他賜給你豐豐富富的五穀、美酒!29 願萬國服事你;願萬民向你下拜。願你統治所有的兄弟;願你母親的兒子都向你跪拜。詛咒你的人要被詛咒;祝福你的人要蒙福。」
通常眼瞎的人在聽覺上是很靈敏的,年老的以撒雖然眼睛不靈活,但是耳朵聽力卻很好,他從聲音上的感覺來發現有異狀,以撒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很可能平時他就發現以掃和雅各時常有糾紛,也時有雅各欺騙以掃的事發生,因此,為了防範雅各的欺騙,他連續三次提出確認身份的問話。
以撒首先懷疑為甚麼會「那麼快就打到了」他所需要的野味?再來,他用手摸了摸之後,就問雅各是否真的是以掃?第三次,是在他要祝福之前,再做一次確認地問是否如雅各所回答的?我們可以看出以撒之所以在時間上懷疑,因為在他的經驗裡,以掃雖然是個「熟練的獵人」(創世記25:27),但是他平時打野味給以撒吃,必也花去一些時間。再者,以掃身上的特徵就是「渾身長毛,像穿了毛皮衣」(創世記25:25)。
在此雅各三次對父親說謊(27:19, 20, 24),特別在20節,當以撒問說:「孩子,你怎麼那麼快就打到了?」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如果要說信仰上最嚴重的問題是什麼?就是人將自己所計謀的壞事,硬嫁禍給上帝,說是上帝的祝福或旨意。當雅各欺騙他的父親,他卻說這是上帝給他的機會,這樣的態度很要不得。正如第七節麗百加所加的話「在上主面前」。想想,人犯罪卻說「是上帝要他做的」,記住:上帝不會感動人以不正當的手段、欺騙、誘惑,來成就上帝的旨意。這一點認識是很重要的。
在被騙的情況下以撒為雅各祝福。在祝福之前必須有的動作就是:親吻。當瞎眼的以撒聞到雅各身上有以掃的味道,就祝福他。雅各與父親親吻,這讓我們想起,猶大用親吻為記號出賣耶穌。
在廿七至廿九節,以撒給雅各的祝福包括三方面:
1. 上帝從天上賜給你甘霖,使你的土地肥沃!並有五穀、美酒豐收。(27:28)
2. 萬國服事你,萬民向你下拜。也要統治他的兄弟。(27:29)
3. 咒詛雅各的人要被咒詛,祝福他的人都要蒙福。(27:29)
這三方面的祝福,跟亞伯拉罕從上帝所得到的祝福是一樣的(12:3)。換言之,雅各所得到的祝福就是傳承亞伯拉罕、以撒的應許,也就是繼承應許的確認。
三、祝福?詛咒?(27:30-40)
30 以撒給雅各祝福完了;雅各剛剛出來,他哥哥以掃就打獵回來。31 以掃也燒了好吃的肉,拿到父親面前,說:「爸爸,請坐起來,吃我替你打來的野味,你好祝福我。」32 以撒問:「你是誰?」 以掃答:「你的長子以掃!」33 以撒全身顫抖,問他:「那麼剛才拿野味給我吃的是誰?你進來以前我已經吃了。我已經祝福他;這祝福將永遠屬於他。」34 以掃一聽到這話,非常痛心,放聲大哭,說:「爸爸,請你也祝福我!」35 以撒回答:「你弟弟進來,欺騙我,奪去了你的福份。」36 以掃說:「這是他第二次欺騙我,難怪他名叫雅各(「雅各」有「欺騙」的意思。)。他搶走了我作長子的名份,現在又奪去我的福份。爸爸,你沒有留些福份給我嗎?」37 以撒回答:「我已經立他作你的主人,使所有的兄弟都服事他。我也祝福了他,給他五穀、美酒。我兒啊,現在我還能給你甚麼呢?」38 以掃繼續向父親哀求:「爸爸,你只有一樣祝福嗎?求你也祝福我吧!」說完就放聲大哭。
39 於是,以撒說:
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
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
40 你要依靠刀劍生活,
要服事你的弟弟;
但當你反抗( 「反抗」或譯「背叛」。)他的時候,
你將擺脫他的枷鎖。
以掃為失去祝福而痛哭。以掃知道雅各奪去父親留給他的祝福,就兩次「放聲痛哭」(創世記27:34, 38)。在古代的東方社會裡,人們都相信長輩的臨終祝福或詛咒會一字一句的實現,並且祝福過的話不能更改,所以在卅三節裡,以撒對以掃說:「我已經祝福雅各,這祝福將永遠屬於他」。
以撒在向父親哭訴的話中,讓他父親以撒知道雅各先前曾騙去了他的「長子的名份」。但是他這種控訴並不表示他很重視「長子的名份」,因為在先前的時候,他為了要得到雅各給他紅湯喝,說:「好啦!好啦!我快死了,長子的名份有甚麼用呢?」(創世記25:32)他甚至是「發誓,把長子的名份讓給雅各」啊。
嚴謹來說,第一次出賣長子名份是一種「利益」交換,不能說是「欺騙」。最多也只能說雅各奸詐,用很低的代價換取到以掃的長子名份。這也就是為甚麼聖經的作者會說是以掃自己「輕看了長子的名份」的原因(創世記25:34)。
在卅七節裡,以撒對以掃說:「我兒啊,現在我還能給你什麼呢?」這句話表示以撒恍然大悟,知道不能自作主張用自己的方法更改上帝的計劃,來使以掃得著祝福。總是,因為以掃的大哭,以撒也為以掃祝福。
以撒為以掃的祝福記載在卅九至四十節。在卅九節出現翻譯不同的問題,和合本和台語漢字本都記載,「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霖必為你所得」;但是現代中文譯本記載:「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卅九節,和合本、台語漢字本,按照字面順序翻譯:
他父親以撒說:
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
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
現代中文譯本按照反向翻譯,先有「天」再有「地」:
於是,以撒說:
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
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
兩個翻譯都沒有錯,和合本是按字面翻譯,現代中文譯本是按照文化處境翻譯,祝福的順序是先有「天」再有「地」,如果先講「地」再講「天」,在當時的文化處境下,就是微婉的否定。
例如,你告訴鄰居說:「晚上練鋼琴很好聽喔!」這句話對美國人來說,不會拐彎抹角,他會覺得是讚美。但是,同樣的話,對日本人來說,他的理解會是「晚上練鋼琴已經吵到鄰居」,因此他會說「ごめんなさい」(非常對不起)。
四、後悔莫及(27:41-45)
41 以掃懷恨雅各,因為他父親祝福雅各。他心裏想:「爸爸快死了,喪事過後,我要殺雅各。」42 有人把以掃的計劃告訴麗百加,她就叫雅各到跟前來,說:「你聽我說!你哥哥以掃要找你算帳,殺害你。43 我兒啊,你要照我的話做。立刻往哈蘭去,投奔我哥哥拉班,44 跟他住些時候,等你哥哥以掃的氣消了,45 忘記你對他所做的事,我就派人接你回來。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
原本父親臨終的祝福是好事,但是因為偏愛與自私,而引起兄弟不和睦。此時以掃也因為雅各奪去自己的祝福就懷恨在心,計劃等父親去世,喪事辦好以後,下手殺死弟弟。
麗百加知道以掃的怨恨時,就設計雅各逃走。特別注意四十五節,麗百加所講的話:「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這句話反映出當時的報仇風俗,倘若以掃殺死雅各,則以掃要被交出來,以殺弟的罪名為人所治死(參考撒母耳記下14:7),這一來,麗百加就一日之內喪失兩個兒子。
我們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來思考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欺騙不是祝福,我們應該如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
麗百加偏愛雅各,利用以撒貪吃的軟弱,計謀使雅各得到以撒臨終的祝福。人往往最容易犯罪、跌倒的地方就是「軟弱」之處,以撒的「貪吃」是他的軟弱,每個人都有個「貪」,有人「貪名」、有人「貪利」、有人「貪權」,即自我中心的本質:自大、自義、自私。
雅各不是關心媽媽的計畫是否「正義」?是否合乎上帝旨意?雅各擔心的是「自己」,雅各認為母親麗百加的想法有危險,且雅各認為欺騙不成,反而會帶來詛咒,不是祝福。總是,麗百加保證,如果有詛咒就「讓我承擔詛咒,照我的話做吧!」在母親麗百加的堅持與保證下,雅各也就「心安」的參與此次的罪行。雅各內在的想法就是「自我中心」,他擔心自己是否會被發現而招來詛咒。
麗百加用人的方法要欺騙自己的丈夫為雅各祝福,但是整個家庭卻因此接近瓦解。對此她說:「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到最後她才覺得以掃也是她的兒子,這一切都太晚了。早知道會失去兩個兒子,當初就不應該以欺騙的手法來得到祝福。更何況,如果是出於上帝的意思,我們要用任何的方法來改變都是不可能的。
每個時代,我們都要致力上帝國,呼籲悔改回到以上帝為中心的信仰。先知以賽亞向當時失去公義的社會,失去憐憫的人心,就呼籲說:
雅各家啊,來吧!
我們在耶和華的光明中行走。(以賽亞書2:5)
使徒保羅也向跟隨耶穌基督的人說:「你們都是光明的人,是屬於白晝的。我們不屬於黑夜,不生活在黑暗中。」(帖撒羅尼迦前書5:5)
今日是教會設教124週年,我們來回顧過去的一段歷史。就是當立法院通過修法之後,准予歸還教會產權時,當時,我們想說就「安靜進行」登記就好,沒想到國有財產局來公文,告知有二個財團法人使用這塊土地,當時教會的長老們選擇「誠實面對」,希望與國語禮拜堂好好的談。根據劉榮主長老的記載,因為雙方都打開心胸、坦誠交換意見的態度,國語禮拜堂孔繁郇長老一開始就說:「上帝之物歸還給上帝,總比留在國有財產局好,如果是上帝的旨意,我們不敢違背。」又說:「希望雙方忘記過去不愉快的恩怨,為我們的後代子孫留下美好的典範,使這間教會得到上帝的祝福,為祂作美好的見證。」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選擇誠實,果然得到上帝的賜福與帶領。
相對的另一件事,1975年4月4日蔣介石過世,4月26日召開的中華民國基督教追思故總統蔣公籌備會議中,通過了台灣信義會靈光堂張力長老的主張,推動全國教會共同興建「聖介石堂」之提案,此案議決同意並交由中華民國基督教會協會常務理事會研辦。基於諸多的歷史情感,黨國基督徒倡議在濟南長老教會現址上建一座「中正紀念禮拜堂」(CKS Memorial Church),據說也獲得了宋美齡的同意。1989年,黨國基督徒已成功向日本日米基金會申請經費協助籌建,總經費計10億台幣,並已成功募得5億。
曾慶豹教授曾將這段歷史寫下來,並結論說:
「熱心」的黨國基督徒如此充當國家機器的工具,真可謂「奉上帝之名」盡一切所能。結果,卻被當時擔任總統的李登輝否決了,將這座古老的歷史性教堂列為古蹟,黨國基督徒的「中正紀念禮拜堂」大計就此告吹,同時象徵台灣基督教「護教反共時期」的結束。這是黨國基督徒最大的遺憾,但對台灣教會而言卻是不幸中的大幸,躲過了建立「黨國基督教地上證明物」的可怕後果。(以上歷史,參考曾慶豹《約瑟和他的弟兄們》一書)
看吧!欺騙不是祝福,從聖經與歷史的反省,我們應該如光明之子以上帝為中心。千萬不要再走過去的回頭路。
二、打破對長子祝福的迷思,更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從故事中,我們看到古人對「長子」充滿極大的迷思。今日的社會仍然有此遺毒。我們看到聖經的故事,不斷打破這種迷思,要讓我們知道彼此相愛和睦的可貴。
雅各得到長子的名份,對他真的帶來祝福嗎?沒有,他反而要開始逃難躲避以掃的追殺。甚至,到了哈蘭還受到自己親舅舅的欺騙。他才經歷到真正的祝福乃是以上帝為中心,有上帝的同在,即使再大的困境、苦難也能經歷上帝的賜福。
但雅各不是一開始就能夠知道這樣的道理,他是付出許多的代價而學到的。故事中雅各三次對父親說謊(19, 20, 24節),特別在二十節,當以撒問說:「孩子,你怎麼那麼快就打到了?」雅各回答:「是上主,你的上帝給我好機會呀!」信仰上最嚴重的問題就是,人將自己計謀的壞事,當成是上帝祝福的憑據。當雅各欺騙他的父親,他卻說這是上帝給他的機會,這樣的態度很要不得。這也是違背十誡中的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上帝的名」。欺騙已經很不應該了,又用上帝的名當招牌,那就更加不可原諒。
今天類似的事也不斷的發生:
有次聽到一位年輕媽媽分享:她帶孩子去政府所設立的兒童館,為了避免大孩子衝撞小孩子受傷,每間教室都有分齡的措施,憑證件進入。一位排在她前面的媽媽,身上沒有任何證件足以證明她的孩子是否超齡,偏偏她的讀幼稚園大班的兒子長得異常高大,所以管理義工擋著不讓進入。她情急之下脫口而出「我們基督徒決不說謊的」。這讓她非常傻眼!
去年有一件社會新聞,說到有一名54歲的女子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外國男子,對方自稱「德國生技工程師」,女子表明自己是基督徒,只跟基督徒交往,對方也說自己是「基督徒」,於是兩人相談甚歡,進而透過網路展開交往。
後來,女子接獲「男友」傳來的訊息,對方表示已購買機票準備來台,要帶女子回德國結婚,但因投資的化學藥品在非洲海關被扣押,要求女子透過「西聯匯款」匯5000美元(約新台幣15萬)救他。銀行櫃員認為女子遭詐騙,但女子堅持對方和她都是基督徒,不可能騙人。警方勸說30分鐘,但女子仍不為所動。最後員警發現女子手機簡訊中,對方要求匯款帳戶是在大陸,確定是詐騙,女子才打消匯款念頭。
有一個學生說他考試作弊沒被抓到,覺得很慶幸,他在和大家分享時不斷的感謝主。這樣的態度就是妄稱上帝的名,因為上帝不會祝福人的犯罪。所以,不要以為犯罪沒被揭露出來,就開口感謝主。
各位,我們要謹慎自己,不可妄稱上帝的名。願聖靈時常提醒我們。
問題討論:
1.今日我們如何破除長子的迷思?
2.我們曾聽哪些打著「上帝之名」,去欺騙、傷害他人的事?
3.我們當如何以「上帝為中心」,勝過以「自我中心」?你會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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