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創世記25:1-7、19-34看輕或看重

看輕或看重
2020.11.01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25:1-7、19-34


我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出埃及記2:243:64:5)


一、應許的繼承人(25:1-7)


亞伯拉罕已經老邁(24:1)「老邁」意思是「時日不久」。

到底,此時亞伯拉罕是「時日不久」,還是「老當益壯」?

當時亞伯拉罕快要一百歲了,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羅馬書4:19)

「基土拉」即希伯來文「香料」同字。

將自己熱衷的工作、土地認同,視為是自己的伴侶或子女。 

阿拉法特說:「我娶了一個女人為妻,她的名字叫巴勒斯坦(I have married a woman who called Palestine.)

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25:9)即真正屬於亞伯拉罕的孩子,應該只有這二人。

重點乃在於第五節所記載的「亞伯拉罕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以撒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剛好有一百年。


二、以掃和雅各出生(25:19-26)


四十歲才結婚,在四千年前的時代,更是「不可思議」的晚婚。

麗百加不孕,他們結婚幾年未懷孕?


麗百加的懷孕是以撒祈禱而來的,到底他祈禱多久?


麗百加沒有因為上帝聽了以撒的祈禱後,賜給她雙倍的「福份雙胞胎」而高興,反而向上帝抱怨說:「我為甚麼這樣苦命呢?(創世記25:22)

「相爭」原文是「壓碎」的意思。

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創世記27:45) 

大衛在鹽谷殺了一萬八千以東人,回來以後,威名大震。他在以東各地方駐軍;當地的居民都歸順他。上主使大衛所向無敵,處處得勝。(撒母耳記下8:13-14)


三、以掃出賣長子的名份(25:27-34)


以掃竟這樣輕看了長子的名份。」這句話說出以掃對上帝的賜福,是以鄙視的態度來看待。


在古代中東地區是由長子繼承家族的一切,但不一定每個民族文化都是如此的。


聖經裡面的記載挑戰當時的「長子」為大的風俗。


「紅湯」是指中東地區的家常菜——「紅扁豆湯」(Lentil stew)

「以東」的意思就是「紅」。


以掃出賣長子名份的故事,至少帶給我們兩項要緊的教訓:


一、不要看輕上帝所賜的名份

要謹慎,免得有人淫亂,或像以掃一樣不虔,為了一點點食物把長子的名份都出賣了。(希伯來書12:16)所謂「淫亂」、「不虔」,是指「輕視上帝」的意思。


以掃看輕長子的名份,但是我們可能看輕「基督徒」的名份。


二、要看重上帝所賜的名份

美國國家祈禱早餐會,每年都會邀請二位特殊貴賓會演講,其中一位是美國總統,另一位則是保密到家,直到當日早上才會公布。

波諾(Bono):呼籲美國政要及各國使節一同關注經濟弱勢的第三世界國家。

推動的DATA運動(Debt, AIDS, Trade for Africa 債務、愛滋、貿易、非洲)。十年內免除非洲國家的債務。

●20081212日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問題討論:

1.今日處境下,我們如何看待父權社會中的「長子名份」?

2.我們該如何看重「基督徒」的名份?如何實踐?

3.在今日處境下,我們容易受到何種誘惑而看輕人具有上帝形象的名份?


Bono speaks during the 54th Annual National Prayer Breakfast, USA

講道篇

看輕或看重

2020.11.01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創世記25:1-719-34


創世記第十二章開始到五十章為止,是記載以色列四個族長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的歷史。從第二十四章才漸漸地出現第二位族長以撒的歷史,但是聖經對以撒的描述非常少,在第廿四章娶妻的故事就偏重在亞伯拉罕的忠心老僕人的信心,以及上帝奇妙的帶領。描述以撒的年代只有四章,卻又以麗百加及二個孩子為主。雖然,以撒出現的次數很少,卻不影響他在以色列民族的地位。

在後來以色列人提起他們的祖先與上帝的關係時,他們總是說:「我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出埃及記2:243:64:5),而這句話已經清楚說明了以撒以色列民族中的「正統」族長地位了。現在我們就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內容:


一、應許的繼承人(25:1-7)

1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個妻子,名叫基土拉2 她給亞伯拉罕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3 約珊生了示巴底但底但的後代是亞書利人、利都是人,和利烏米人。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以上這些都是基土拉的後代。5 亞伯拉罕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以撒6 但是,他趁自己活著的時候,也把一些財物分給其他妻妾所生的兒子。然後,打發這些兒子到東方去,叫他們遠離他的兒子以撒7 亞伯拉罕享長壽,在高齡一百七十五歲的時候死了。


如果參考第二十節,我們得知以撒四十歲時娶麗百加為妻,而他出生時亞伯拉罕是一百歲,這樣算起來亞伯拉罕現在應該是有一百四十歲了。而且在第廿四章一節說「亞伯拉罕已經老邁」,「老邁」這詞在希伯來語的意思是「時日不久」,在台語漢字本譯為「歲壽年老」。但是,現在卻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個妻子,名叫基土拉」而基土拉亞伯拉罕生了六個兒子(創世記25:2)。到底,此時亞伯拉罕是「時日不久」,還是「老當益壯」?

根據羅馬書第四章十九節的說法:「當時亞伯拉罕快要一百歲了,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看來此時一百四十歲,應該更沒有辦法生子。

這裡說,亞伯拉罕新娶的妻子「基土拉」,這個名字的是和希伯來文的「香料」同一個字,因此,也有一種說法是亞伯拉罕並不是真正的在娶妾,而是說在他的名下,和阿拉伯巴勒斯坦以及埃及等地進行乳香等香料的交易相當熱絡有關。將自己熱衷的工作、土地認同,視為是自己的伴侶或子女,也是中東風俗常有的事。舉個例子,在1985年,巴勒斯坦解放運動領袖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的大姐伊納姆(Inam Abdel Raouf Arafat)說:「(阿拉法特)為了巴勒斯坦人民做出了最大犧牲。他雖然沒有自己的兒女,但所有巴勒斯坦孩子都是他的兒女。」甚至1994129阿拉法特就這樣說:「我娶了一個女人為妻,她的名字叫巴勒斯坦(I have married a woman who called Palestine.)

從第九節「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的描述來看,就可以看到真正屬於亞伯拉罕的孩子,應該只有這二人。而基土拉的孩子應屬於名義上的孩子。這樣的理解,也讓我們多了解當時處境下有此種可能性。無論是「名義」上的關係,或是實質的婚姻關係,都不是重點。重點乃在於第五節所記載的「亞伯拉罕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以撒」都在說明以撒才是繼承正統、繼承應許的繼承人。而不是夏甲的孩子以實瑪利,也不是基土拉名義下的六個「孩子」及其後裔。

亞伯拉罕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以撒。但是,他趁自己活著的時候,也把一些財物分給其他妻妾所生的兒子。然後,打發這些兒子到東方去,叫他們遠離的以撒。這是為了免除後代在家產上發生紛爭。

第七節說,亞伯拉罕是在一百七十五歲的時候去世。回顧一百年前,亞伯拉罕被上帝呼召出哈蘭時是七十五歲,到他去世時的一百七十五歲,他離開哈蘭已經有一百年了。「一百」是兩手十隻手指的十倍,在猶太人的數字觀念裡是「十全十美」,這也回應上帝曾經應許亞伯拉罕,他「會享長壽,平安地離開人世(創世記15:15),如今上帝的應許果然應驗了。


二、以掃和雅各出生(25:19-26)

19 以下是有關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記載。20 以撒四十歲的時候跟麗百加結婚;麗百加美索不達米亞亞蘭彼土利的女兒、拉班的妹妹。21 因為麗百加不孕,以撒替妻子向上主祈求;上主答應他的祈求,麗百加就懷了孕。22 她懷的是雙胞胎,胎兒在腹中相爭。她說:「我為甚麼這樣苦命呢?」她就求問上主。

23 上主回答: 

兩個國家在你肚子裏; 

你要生出兩個彼此敵對的民族。 

一個要比另一個強; 

大的要服事小的。 

24 她生產的時候到了,生了雙胞胎。25 第一個出來的,身體帶紅色,渾身長毛,像穿了毛皮衣,所以他的名字叫以掃(「以掃」:指後來以掃後代居住的西珥地區(本譯本作以東)。西珥有「多毛」的意思。)。26 第二個出來的,手緊緊地抓住以掃的腳跟,所以他的名字叫雅各(「雅各」有「腳跟」的意思。)。他們出生的時候,以撒六十歲。


第十九節一開始說「以下是有關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記載」,換言之,真正以撒的故事應該從這裡算起。而第二十四章,以撒娶妻的故事,則是在強調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的信心,以及上帝奇妙的安排。

以今日的處境來看,四十歲才結婚算是很晚婚,在四千年前的時代,更是「不可思議」的晚婚。而且以撒的妻子麗百加又患有不孕症,在古代醫療裡根本無法處理。我們看到亞伯拉罕莎拉也很困難生育,如今麗百加也不孕。他們結婚幾年未懷孕?參考第廿六節,孩子出生時,以撒是六十歲,他結婚時是四十歲,這樣算起來結婚二十年之後,麗百加才懷孕。

而且麗百加的懷孕是以撒祈禱而來的,到底他祈禱多久?有可能這二十年期間,他都不斷的在為此祈禱,因為當時晚婚的人都很期待早日生子。聖經記載「以撒替妻子向上主祈求;上主答應他的祈求,麗百加就懷了孕。」作者要強調兒女或生命的賜予,都是來自上帝的恩典,為了使麗百加能懷孕,以撒敬虔地向上帝祈禱。因此,我們也要學習以撒信靠上帝,才能經歷上帝的恩典。上帝不但答應以撒的祈禱,而且是「加倍」地賜福給他們,賜他們一對孿生子以掃和雅各。

在沒有懷孕時,麗百加甚為煩惱。麗百加沒有因為上帝聽了以撒的祈禱後,賜給她雙倍的「福份雙胞胎」而高興,反而向上帝抱怨說:「我為甚麼這樣苦命呢?(創世記25:22),因為孩子在她的腹中「相爭」。

「相爭」原文是「壓碎」的意思,不僅麗百加懷孕過程非常辛苦,二兄弟長大之後也彼此相爭,甚至,他們的後裔以色列民族和以東民族之間也是彼此相爭。這情況就像,最早的兄弟鬩牆該隱亞伯彼此相殘是一樣的。

第廿三節是一首短詩。在說明以色列民族和以東民族彼此相爭其來有自,他們的祖先在母親的腹中就相爭,這種彼此相爭無法帶來和睦,只會帶來痛苦,並且有如母親生產時的痛苦。甚至,讓母親心碎。麗百加後來要雅各逃走時,說了一句相當心碎沈重的話:「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呢?(創世記27:45) 

短詩提到「一個要比另一個強;大的要服事小的。」後來的歷史確實是如此,以東人降服於以色列人,並且在主前第二世紀也歸順以色列人,撒母耳記下就記載:「大衛鹽谷殺了一萬八千以東人,回來以後,威名大震。他在以東各地方駐軍;當地的居民都歸順他。上主使大衛所向無敵,處處得勝。(撒母耳記下8:13-14;參考歷代志上18:13)

這二兄弟不僅在母親的腹中相爭,就連誰要先來到世上,也彼此相爭。雅各緊抓住以掃的腳,爭著要先出來,甚至長大之後還是相爭不停。他們是異卵雙胞胎,二人身上的特徵對比極大:以掃身體帶紅色,渾身長毛,像穿了毛皮衣。「以掃」的意思是「多毛」,住在「以東」意思是「紅色」。「雅各」的意思是「腳跟」,他抓著以掃的腳跟出生,後來他卻跟上帝的使者摔角,反被上帝抓住腳跟而跛腳(參考創世記32:22-32)

雅各以「扯後腿」的方式出生,也展現在他人生的前半段,常以詭計奪得利益。不過雅各後來被上帝改名為「以色列」,意思是「與上帝角力」,也有「尊貴王子」的意思。換言之,是上帝改變雅各的生命態度。


三、以掃出賣長子的名份(25:27-34)

27 兩個孩子長大以後,以掃成為熟練的獵人,喜歡在戶外活動;但是雅各好靜,常常留在家裏。28 以撒偏愛以掃,因為他喜歡吃以掃打來的野味;麗百加卻偏愛雅各。29有一天,雅各在煮紅豆湯,以掃打獵回來,肚子餓了,30 對雅各說:「我餓得要死,給我一些紅豆湯吧!」(因此他也名叫以東( 「以東」有「紅」的意思。)。)31 雅各回答:「你把長子的名份讓給我,我就給你紅豆湯。」32 以掃說:「好啦!好啦!我快死了,長子的名份有甚麼用呢?」33 雅各回答:「你得先向我發誓,把長子的名份讓給我。」以掃就發誓,把長子的名份讓給雅各。34 於是雅各拿些麵包和紅豆湯給以掃以掃吃了喝了就起來走開。以掃竟這樣輕看了長子的名份。


一般說來孿生子在各方面都比較相似,但是以掃雅各兄弟卻極大不同。不僅外表長得不一樣,個性也相差很大。以掃,是個喜歡野外生活的人,擅於打獵;雅各,是一個文靜的人,喜歡居家的生活。但是這並未有甚麼特別,也可能是因為他們的父親就他們的個性,指定他們的任務。然而在現實的生活中,許多衝突的發生就在這裡。那就是一個是做粗重的人,另一位是動頭腦的人;務實的人與沉思的人;衝動的人與謹慎的人,行動者與計劃者之間的衝突。

以撒雅各的衝突不只是在個格上的差異,而且他們的父母倆都偏袒,如此兄弟的衝突和分裂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而已。

以掃的打獵不是為了生存,而是玩物喪志。只看眼前的利益,沒有長遠的眼光。整個故事就在最後一句話:「以掃竟這樣輕看了長子的名份。」這句話說出以掃對上帝的賜福,是以鄙視的態度來看待。

在族長時代,長子的名份包括得遺產雙份(參考申命記21:17),並且有權利代表親族向上帝獻祭,在親族裡是家庭的代表。長子也是家族的「正統」繼承者,這在東方的社會是維繫族群秩序的規律。換言之,當時的長子名份所代表的就是尊榮與財富。

在古代中東地區是由長子繼承家族的一切,但不一定每個民族文化都是如此的。蒙古人恰恰相反,長子為家庭貢獻最多,繼承財產最多的卻是小兒子。蒙古的遊牧民族靠天吃飯,孩子長大後,父母都會將其送出,接受大草原的歷練。父母年邁時,大兒子都能自立門戶,但小兒子可能還年幼,必須給他留下足夠的財產。

父母把小兒子留在身邊,等他長大後又可以贍養自己。「幼子守灶」看似極不公平,但卻是在惡劣環境下,保證所有家庭成員都能活下去的最佳選擇。換言之,「繼承家族」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間也有不同,就連以色列民族中,就不斷在挑戰當時的風俗,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非長子」繼承家族,就像這裡的雅各是次子,而雅各的第四子猶大代替了長子,就像大衛耶西家裡最小的孩子。這都讓我們看到,聖經裡面的記載挑戰當時的「長子」為大的風俗。在今日的臺灣處境下更為進步,女兒、兒子都要平等,體現「神愛世人」,超越種族、性別、文化的隔閡。

第廿九節說,有一天以掃打獵回來,肚子很餓。我們要知道當時出去打獵不是一、二天,而是外出一段時間。可能以掃外出打獵一無所獲,他回到家時,一定又累又餓。所以他才會對雅各說說:「我餓得要死,給我一些紅豆湯吧!」翻譯成「紅豆湯」會令臺灣人誤解,因為在我們的處境下「紅豆湯」都是指甜的紅豆。

在此的「紅湯」是指中東地區的家常菜——「紅扁豆湯」(Lentil stew) 這種湯的配料沒有硬性規定。除了要有紅扁豆外,還要加入牛肉或羊肉,在加入胡蘿蔔、芹菜、番茄、南瓜、洋蔥等蔬菜。再以大蒜、月桂葉、孜然、橄欖油和醋來調味。湯的做法很隨意的。我們教會的廚房很方便,可以計劃在聖誕愛餐時,煮雅各的紅豆湯來喝看看。昨天在事工研討會裡,還在討論要成立「王媽媽小組」來預備愛餐,因為王媽媽經常幫兒童主日學預備愛餐,我們也很期待這樣的幸福。

剛打獵回來的以掃是又累又餓,流了很多汗,需要喝熱肉湯補充鹽分與體力。於是,他看到雅各在煮「牛肉紅湯」時,他就向雅各要求能吃它,也不知道那湯是否值得他花那麼大的代價。所以作者就在這裡附加說明以掃的另一個名稱「以東」,就是因此而得來的,因為「以東」的意思就是「紅」。

在此我們也看到雅各奸詐的一面,利用兄長以掃肚子餓的機會,來騙取長子的名份。而以掃卻為了滿足肉體的慾望,輕易的放棄長子的名份。以掃雅各兩兄弟,萬萬沒有想到會因為這次的「紅豆湯換長子的名份」,而影響到以後的發展。


以掃出賣長子名份的故事,至少帶給我們兩項要緊的教訓:


一、不要看輕上帝所賜的名份

新約希伯來書對於以掃出賣長子名份,有個特別的解釋:「要謹慎,免得有人淫亂,或像以掃一樣不虔,為了一點點食物把長子的名份都出賣了。(希伯來書12:16)所謂「淫亂」、「不虔」,是指「輕視上帝」的意思。換言之,在與上帝立約的事情上,絕對不可看輕,必須謹慎去行。

以掃為了一碗紅湯就出賣自己長子的名份。他說:「我快要死了,長子的名份有甚麼用呢?」這句話值得我們警惕。其實在我們的生活裡,也常有這樣的例子。我們會因為要滿足眼前的利益,而去看輕上帝的恩典,看輕「基督徒的名份」。

我就曾認識一位教會女青年,國立大學畢業後,被朋友介紹到林森北路的酒店當會計,在這樣的環境下,日夜顛倒,她所幸也不參加聚會。後來她看到酒店女公關收小費是她薪水的好幾倍,在朋友的慫恿下,要她趁著年輕也做陪酒公關。她跟朋友說自己是基督徒,但朋友告訴她「『基督徒』能當飯吃嗎?」在那種物質環境與金錢的誘惑之下,最後這位女青年還是選擇當陪酒女公關,甚至搬出去住,與家人疏離。她的媽媽流淚告訴我時,我感受到這位媽媽的心真的很痛。(這不是發生在我們教會的事)

以掃看輕長子的名份,但是我們可能看輕「基督徒」的名份。我們必須知道「基督徒」這個名稱本身就是上帝所賜恩典的名份,因為這個名份是上帝通過耶穌基督的救贖所換來。我們應該珍惜,不能出賣這個名份。

各位,不論你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場所,都要維護「基督徒」這個名份,因為這是上帝與你之間立約的名份。如果我們看輕「基督徒」的名份,我們就是看輕自己的生命。

同樣地,做一位牧師、長老、執事,甚至團契幹部,也不能看輕上帝所賜的名分。因為,這些職分是上帝所交託給我們的。若是我們看輕上帝所交託給我們的職分,就是像以掃看輕自己的生命。


二、要看重上帝所賜的名份

我在幾個月前,被交代要出席十月三十日第二十屆國家祈禱早餐會,但是在廿八日,主辦單位居然在線上開會拒絕蔡總統出席,籌備會叫總統派一個人代表來參加就好,這是很無禮的舉動,長老教會總會在當場就抗議,並斷然退出國家祈禱早餐會的籌備會。隔天我就接到總會的通知,告訴我長老教會退出本屆國家祈禱早餐會,叫我不用出席。

我認識的朋友也打電話給我:「黃牧師,基督徒做事怎麼如此無禮!」「已經邀請總統出席,而總統也答應出席,又在前一天拒絕總統出席,無論用何種理由臨時來拒絕,對人、對總統都是一種侮辱。」若是我們所行的,也令別人說出:「原來基督徒也是這樣亂來。」這就是看輕、踐踏上帝所賜的名份。

過去臺灣國家祈禱早餐會就常被檢討其必要性,特別是辦在大飯店或是在華麗燈光舞台下,像似「秀場」,這真的很沒必要。不要再辦國家祈禱早餐會了,要辦就辦「為受壓迫者祈禱會」,基督徒應該要關心受壓迫者、底層人民,渴望實踐行公義、好憐憫。這屆國家祈禱早餐會主題是「愛無國界」,但是我們卻沒有辦法看到「愛」。後來,我與幾位牧師在國家祈禱早餐會停辦的隔日,也就是昨天(10/31)宗教改革紀念日的晚上在濟南路上,舉行「愛無國界,人民晚禱」。對比國家祈禱早餐會的華麗舞台,我們在屬於人民的街頭祈禱,這裡沒有華麗舞台;對比吃豐盛早餐,我們選擇晚禱。一起為受迫害者祈禱,為家園不受威脅祈禱,為臺灣國家,為香港圖博維吾爾祈禱,為免於強權、戰爭、不公義、中共病毒的威脅逼迫祈禱。

國家祈禱早餐會最早在美國成立以來,美國歷任總統不但出席參加國家祈禱早餐會,甚至也會邀請非基督宗教的宗教團體參加,每年也會藉此場合邀請基督信仰的實踐者發表演說,特別是對於實踐愛人如己、救助底層人民的信仰實踐者發表演說。例如,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德蕾莎修女U2合唱團主唱波諾(Bono),都曾受邀針對他們所關注的議題在發表演說。

美國國家祈禱早餐會,每年都會邀請二位特殊貴賓會演講,其中一位是美國總統,另一位則是保密到家,直到當日早上才會公布。波諾則是「第54屆國家祈禱早餐會」(the 54th Annual National Prayer Breakfast)的特殊貴賓,200622日舉行時,波諾看重上帝所賜的名份與機會,他引用聖經講道,他呼籲美國政要及各國使節一同關注經濟弱勢的第三世界國家。他建議美國及各國應該提出國家總預算的百分之一,作為「十一奉獻(tithe)給貧窮弱勢者,並呼籲各基督宗教、穆斯林一同合作照顧孤兒、寡婦和窮困者。

他介紹他所推動的DATA運動(Debt, AIDS, Trade for Africa 債務、愛滋、貿易、非洲),這個DATA組織就是要解決非洲永遠還不清的債務,永遠沒有辦法控制的愛滋病,而且一直不能解決的不公平交易,他要把這些問題從非洲大陸解決。

當年波諾擔任天主教教宗的特使出席G8(八大工業國),在波諾的呼籲下,當時八大工業國同意在十年內要把這些非洲國家的債務免除,而且要援助非洲,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因為他所做的貢獻,也使他曾多次被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終於在20081212日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肯定波諾一直在為非洲貧困事業做著努力,他勸說富有國家削減非洲的債務,與貧困做鬥爭,推動公平貿易,並為愛滋病和瘧疾的治療機構籌集資金等。在美國國家祈禱早餐會演講的最後,波諾說:「讓我們繼續與上帝同工。」

確實,我們要看重上帝恩賜給我們的名份,關懷底層人民、援助受壓迫者,實踐愛人如己,讓我們繼續與上帝同工,來榮耀上帝的名。


問題討論:

1.今日處境下,我們如何看待父權社會中的「長子名份」?

2.我們該如何看重「基督徒」的名份?如何實踐?

3.在今日處境下,我們容易受到何種誘惑而看輕人具有上帝形象的名份?


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創世記24:1-41、50-59盡忠的僕人

盡忠的僕人
2020.10.25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講道大綱
創世記24:1-41、50-59


● 新的族長以撒歷史的開始。但著重的是麗百加的角色。

● 以撒與彼土利是叔伯兄弟,也就是說以撒是麗百加的堂叔。

 

一、嚴肅的發誓(24:1-9)

 

「老邁」,台語漢字本譯為「歲壽年老」,意思是「時日不久」。

● 老僕人跟隨亞伯拉罕離開故鄉,至少有八十歲以上的年紀。

 

「雙腿之間」,真正的意思是將手放在生殖器上發誓。

● 雅各也要求約瑟將手放在他的雙腿之間發誓(創世記47:29)

● 英語作證(宣誓)一詞「testify」源自於拉丁語中的「testis」,即英語的睪丸「testicles」。

 

● 絕對不可找迦南女子。為何這件事對亞伯拉罕如此重要呢?

● 亞伯拉罕說:「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24:7) 

 

二、上帝奇妙的預備(24:10-20)

 

● 從希伯崙向北走到哈蘭約980公里(飛機直線距離約600公里),至少需要走二、三個月

 

● 井邊就成為當時女性社交生活的重要地方。

雅各井邊遇到蕾潔(創世記29:1-18)

摩西在井邊遇到西坡拉(出埃及記2:16-21)

耶穌在井邊遇到撒馬利亞的婦人(約翰福音4:4-30)

使徒保羅在腓立比的河邊找到聚會的猶太婦女(使徒行傳16:13)

 

● 老僕人採取的行動,不是用自己的意思,而是先向上帝祈禱。

● 麗百加不只給老僕人喝水,也主動表示要給駱駝喝水。她不會只顧到自己,她還看到一位年長者,一群客旅、出外人的需要。

 

三、再次為上帝做見證(24:28-41)

 

主導「談判」的不是麗百加的父親或是母親,而是她的哥哥拉班。

● 拉班「他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暗示著拉班是個看重財寶、物質的人,他的目光專注在這些貴重的財寶。

 

● 若不是上帝的安排,怎麼有如此多的「湊拄坎(chhàu-tú-khám)」!

 

四、再次感謝敬拜上帝(24:50-59)

 

●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既然這事是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甚麼?」(創世記24:50)

● 老僕人在完成任務,他迫不及待想回去覆命,都顯示出他的心裡面以主人的事做第一優先。。

 

從以撒娶麗百加的故事裡,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學習亞伯拉罕表明信心、榮耀上帝

● 亞伯拉罕絕對不可在當地找迦南女子娶妻。與馬偕牧師在臺灣娶五股坑張聰明的情況完全不一樣。

 

● 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王說:「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二、學習麗百加接待客旅,給予出外人溫暖與扶持

 

● 一隻長途拔涉的駱駝可以喝七十升的水。

● 老僕人了解到麗百加的內心是否仁慈,身體是否健康。

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

 

「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是誰,就算拿一杯冷水給門徒中最微小的一個喝,只因那個人是我的門徒,一定會得到獎賞。」(馬太福音10:42)

 

問題討論:

1.從老僕人的身上,你看到哪些美好的信仰特質?

2.亞伯拉罕為何堅持以撒不能娶迦南地的女子?當時處境下的原因是什麼?

3.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我們學習到什麼?

Abraham’s Servant meets Rebecca at the Well, Rebecca’s journey to Isaac, unknown mosaic artist, circa 1180

講道篇

盡忠的僕人

2020.10.25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講道篇

創世記24:1-4150-59


創世記廿四章記載以色列第二位族長以撒的開始。這一章是創世記最長的一章,總共長達六十七節。雖然這一章很長,但是整個以撒的族長史篇幅較短,只到第廿七章就結束,前後不過是四章而已。而且在這四章中,以撒的妻子麗百加又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真正關於以撒的部份實在不多。

雖然如此,以撒的族長歷史中,讓我們看到上帝如何從他的身上揀選出雅各來繼續族長的歷史使命。而雅各在族長歷史中的重要性遠超過他的父親以撒。另一方面,在以撒的族長史中,女性在族長史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們可以說在亞伯拉罕等早期四位族長歷史中,女性(麗百加)以撒的族長史裡特別顯明出來。

此外,以輩份來看以撒彼土利是叔伯兄弟,也就是說以撒麗百加的堂叔。以臺灣現行民法規定,六等親是不能結婚的,但在古代沒有這樣的規定。你不能說聖經可以,我們就可以,聖經裡面有許多律法條列是屬於古代的民法,今天以色列法院也沒有按照幾千年前的民法在審判。這是在讀古代律法條列與相關故事時,要特別注意的事。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第廿四章的經文內容:

 

一、嚴肅的發誓(24:1-9)

1 這時,亞伯拉罕已經老邁,他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2 他對管理他家產、年紀最大的僕人說:「把你的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把……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即放在生殖器上,指嚴肅的發誓,不能更改。)。3 我要你指著上主─天地的上帝發誓,你不可在這迦南的女子中替我找媳婦;4 你一定要回到我的故鄉,在我親族當中替我兒子以撒娶個妻子。」5 但是那僕人說:「女孩子若不願意離開本家跟我到這地方,怎麼辦呢?我該帶你的兒子回故鄉去嗎?」6 亞伯拉罕回答:「絕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地方!7 上主─天上的上帝帶我離開故鄉、我親族的地方,他對我發誓要把這片土地賜給我的後代。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使你能夠在那裏為我的兒子娶妻。8 那女子若不願意跟你來,這個誓言就跟你無關。但是你絕不可把我的兒子帶回那地方。」9 於是那個僕人就把手放在主人亞伯拉罕的雙腿之間,發誓要照亞伯拉罕所交代的去做。


故事的開始就說:「亞伯拉罕已經老邁」,我們從創世記第廿五章二十節得知以撒結婚時是四十歲,亞伯拉罕以撒時是一百歲,這樣,現在老邁的亞伯拉罕是已經有一百四十歲了。台語漢字本譯為「歲壽年老」,直接的意思是「時日不久」,在世間的時間不多了。接著作者說「他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這句話已經充分說明亞伯拉罕和上帝之間的關係非常的親蜜。

亞伯拉罕從僕人中選一位跟隨他最久的長工,我們可以將他視為這家族的「總管」。如果從亞伯拉罕離開故鄉哈蘭是七十五歲算起,現在已經一百四十歲,算起來他出外已經有六十五年之久。所以,這位跟隨他離開故鄉的僕人至少有八十歲以上的年紀。也因為他跟隨亞伯拉罕那麼久,知道主人的為人和對上帝的信仰,也知道回故鄉的路,所以才會被亞伯拉罕委派如此大的任務。

第二節說亞伯拉罕對這位老僕人說:「把你的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所謂「雙腿之間」,真正的意思是將手放在生殖器上發誓。意思是說,如果違背誓約,就會絕子絕孫。這種發誓方式是當時中東地區遊牧民族一種非常嚴肅的發誓方式,我們看到雅各在年老將死之前,也是要約瑟將手放在他的雙腿之間發誓(創世記47:29),要將他的棺木送回希伯崙,安葬在麥比拉洞。這種發誓的傳統歷史悠久,到了羅馬時代的人發誓,也是用手握住睪丸;但是女性與太監是不能宣誓作證的。英語作證(宣誓)一詞「testify」源自於拉丁語中的「testis」,即英語的睪丸「testicles」。這也是古代父權思想的影響。

這跟我們在臺灣常聽到有人發「絕子絕孫」的重誓一樣嚴重。不僅如此,亞伯拉罕還要老僕人指著上帝向他發誓,可見這件事對亞伯拉罕多麼重要。

誓約的內容是,亞伯拉罕要老僕人一定要回到哈蘭以撒找一位女子為妻,且特別提醒他,絕對不可在當地找迦南女子。為何這件事對亞伯拉罕如此重要呢?很有可能是因為上帝將來要應許他的後裔承接迦南地,如果他的後裔和迦南人通婚,就會造成應許的混淆。或許以後的人會說,亞伯拉罕得到迦南地是因為和迦南人通婚,而不是上帝的應許。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我們就可以發現為何亞伯拉罕看待此事非常要緊。從亞伯拉罕娶媳婦的事情來看,他的用心、謹慎,再再都在表明對上帝的信心。

第五節,老僕人問亞伯拉罕如果故鄉的女子願意離開故鄉到迦南地時,能不能將以撒帶回故鄉去?亞伯拉罕的口氣很堅定,甚至二次說:「絕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地方!(創世記24:6, 8)因為他清楚上帝帶領他離開故鄉、親族的意思,並且他也深信上帝要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甚至,他也說上帝一定會派遣祂的使者先去預備。這樣堅定的信仰告白,再次表明他對上帝的信心。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也影響老僕人勇於向亞伯拉罕發誓,照主人所吩咐的去做。

我們在這裡也看到亞伯拉罕離開哈蘭已經有六十五年的時間了,他不曾回到故鄉過,經過如此久的時間,他對自己的故鄉應該已經陌生了。但是他仍要求自己的老僕人回去故鄉,在族人中找一位女子來做為媳婦,他的態度充分表現出對上帝的絕對信賴。因此,亞伯拉罕說說:「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24:7),這跟他獻以撒為祭所經驗到的是一樣的,上帝是「耶和華以勒的上帝(創世記22:8) 


二、上帝奇妙的預備(24:10-20)

10 那僕人從主人的駱駝中選了十頭,帶了他主人的各樣財寶,往美索不達米亞北部、拿鶴居住的城去。11 他到了那地方,使駱駝跪在城外的井邊。那時已經黃昏,正是婦女出來打水的時間。12 他祈禱說:「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求你今天讓我有好機會;求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13 我現在站在井邊,城裏的少女都會來這裏打水。14 我要向她們當中的一位說:『請你放下水罐,給我水喝。』如果她說:『請喝!我也打水給你的駱駝喝!』我希望這少女就是你為你僕人以撒所選擇的妻子。這樣,我就知道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15 他還沒禱告完,麗百加已經到井邊,肩上扛著水罐。她是彼土利的女兒;彼土利亞伯拉罕的弟弟拿鶴跟他妻子蜜迦的兒子。16 麗百加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還是處女,沒有人親近過她。她下到井邊,把水罐裝滿了水就上來。17 那僕人跑上去見她,對她說:「請給我一點水喝!」18 她說:「先生,請喝吧!」她趕快放下肩上的水罐,托在手上給那僕人喝。19 那僕人一喝完,麗百加就說:「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讓牠們喝足。」20 她趕快把罐裏的水倒進水槽,再跑到井邊打水;這樣她讓所有的駱駝都喝足了。21 那人默默地注視她,要知道上主是不是要他完成使命。22 駱駝一喝完,那人就拿出一個貴重的金環,穿在那少女的鼻子上,又拿了一對金手鐲,戴在她雙臂上。23 那人問:「請告訴我,你父親是誰?你父親家裏有地方讓我們過夜嗎?」24 她回答:「我父親是拿鶴蜜迦的兒子彼土利。25 我們家裏有很多草料,也有讓你們住宿的地方。」26 於是,那人跪下來敬拜上主。27 他說:「讚美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他信守對我主人的諾言;他把我直接帶到我主人親族的家裏來。」


亞伯拉罕對老僕人的信任是有他的道理,從老僕人準備駱駝、財寶等打理就可以看出他的用心。長途在曠野與沙漠旅行,駱駝是重要的交通工具,財寶是結婚的聘禮,如果參考卅二節就知道他還帶了其他僕人。我們可以想像這是一支浩大的娶媳婦隊伍。

從第十節到第十一節乍看之下,好像在隔壁村莊而已,一下子就抵達。但這一趟路很遙遠。從希伯崙向北走到哈蘭980公里(飛機直線距離約600公里),以一般速度每日走二十公里,至少需要走二、三個月。

第十一節,說他們在黃昏時到達那地方的城外,坐在井的旁邊。井邊是當時婦女聚集的所在,而男人則聚集在城門口。當時婦女主要的工作就是汲水給牛群,以及汲水回家,避開烈日時間,清晨、傍晚她們有會出現在井邊,因此,井邊就成為當時女性社交生活的重要地方,在那裡她們可以交換許多經驗和信息。

雅各也是在井邊遇到一些牧人,和出來放牧的蕾潔相遇,後來深深地愛上了她(創世記29:1-18)摩西也是在井邊遇到一些牧羊人欺負七位女牧羊人,他出面保護這些女牧羊人,後來摩西就娶了其中的一位女子西坡拉為妻(出埃及記2:16-21)。耶穌在井邊遇到撒馬利亞的婦人,井邊談道的故事(約翰福音4:4-30)。使徒保羅也在腓立比的河邊找到聚會的猶太婦女,向她們傳福音(使徒行傳16:13)。這樣的情形和臺灣早期的社會很像,當時的婦女也常常利用井邊或是溪旁洗衣服,一面洗、一面交談。

在第十二節,我們看到這位老僕人到了拿鶴的城之後,不是先入城休息,而是一刻也不停,坐在井邊等待機會,想要儘快完成主人的吩咐,可見他是一位忠心的僕人,以主人的心為心。就像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告訴我們的:「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2:5)也像年幼時的耶穌所說的:「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加福音2:49)

老僕人採取的行動,不是用自己的意思,而是先向上帝祈禱,求上帝的幫助。這樣的信仰態度,必然是跟亞伯拉罕有關。他既然跟隨亞伯拉罕六、七十年,必然深深受到亞伯拉罕的影響。他向上帝祈禱二次說:「求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他深信上帝一定會預備選媳婦的事。果然,他還沒祈禱完,麗百加已經到達井邊。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這位僕人的祈禱已經有了立即的回應。聖經的作者連續用「美麗、處女、沒有人親近過她」等詞句來形容麗百加,為的是要說明上帝所賜福的都是最好的;上帝預備當地最好的女子給祂的忠心僕人亞伯拉罕的獨生子以撒 

麗百加不僅長得美麗,又是個體貼的女子,她不只給老僕人喝水,也主動表示要給駱駝喝水。一隻經過長途旅行的駱駝需要喝七桶水,十隻駱駝就需要七十桶,這樣她需要付出更多的苦力,這對一位女孩是很重的重擔。所以,至少我們可以知道麗百加是一位有愛心、能幹、賢慧、美麗的女子。不僅如此,麗百加不會只顧到自己,她還看到一位年長者,一群客旅、出外人的需要。麗百加有著好憐憫的心,這也很符合亞伯拉罕的心意。

在廿一至廿七節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到,老僕人很認真、默默地注視麗百加,看她是否是上帝所安排的女子。「默默地注視」是認真的態度,對主人所交代的事一點都不潦草。當然,看完麗百加來回的提水,老僕人心裡已經知道,她就是上帝所揀選的人。

接著,老僕人就拿出貴重的金環,穿在麗百加的鼻子上,又拿出一對金手鐲,戴在她的雙臂上。這樣的裝扮在當時只有高貴的人才會有,所以,老僕人除了表示感謝之外,也表明尊敬的意思。

這一切的安排都是如此奇妙,剛剛好的時間,剛剛好的人出現,老僕人知道這都是出於上帝的預備,因此老僕人很虔誠的跪下來敬拜上主,感謝上帝那麼快就讓他遇到主人的親族,而且又讓他找到所應許的女子。


三、再次為上帝做見證(24:28-41)

28 那少女跑回家裏,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裏的人。29 麗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他跑出去,到了井邊亞伯拉罕的僕人那裏。30 他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也聽見妹妹提起那人告訴她的話。那時亞伯拉罕的僕人在井邊,站在駱駝旁邊。拉班走近他,31 對他說:「請跟我到家裏去。你是上主賜福的人,為甚麼站在外面?我已經為你們準備好房間,也為駱駝準備了地方。」32 那人就進了房子。拉班卸下駱駝背上的東西,給牠們草料吃。接著,他拿水給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洗腳。33 飯菜都擺好了,那人說:「請等我說完我主人吩咐我說的話,我才吃飯!」 拉班說:「請說吧!」34 那人就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35 上主大大地賜福給我的主人,使他非常富有。上主賜給他牛群、羊群、金銀、男奴、女奴、駱駝,和驢。36 我主人的妻子莎拉年老的時候替他生了一個兒子;主人把所有的財產都給這兒子。37 主人叫我發誓,要我遵照他的吩咐。他說:『你不可在迦南女子中替我找媳婦;38 你要到我的故鄉、我親族那裏給他娶一個妻子。』39 我就問主人:『女孩子若不願意跟我來,怎麼辦呢?』40 他回答:『我所敬拜的上主會差遣天使與你同行,使你完成任務。你會在我的故鄉、我親族家中替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41 只要你到我親族的家,你就算是履行了誓言。我的親族若不把女孩子交給你,你的誓言就跟你無關。』


麗百加回家之後,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裏的人。但整個出面主導「談判」的不是麗百加的父親或是母親,而是她的哥哥拉班。這可能在暗示著麗百加的父親彼土利已經不再過問世事了;因為麗百加回到家裡是「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裡的人」,並沒有說出是父親。但卻特別提到哥哥拉班對整個事件的意見,因為在東方的社會是父親老邁不再處理世事時,兄長可以代理父親的角色。 

第三十節描述拉班他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以及第五十三節亞伯拉罕的僕人「也送貴重的禮物給她哥哥」從這兩句話可以看出,作者有意暗示著拉班是個看重財寶、物質的人,他的目光專注在這些貴重的財寶。後來在他嫁女兒時,就欺騙雅各白白做工十四年,才娶得蕾潔 

拉班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從的人進門,並拿水為他們洗腳,這是當時的善待客旅、出外人的禮儀。拉班招呼他們吃飯,但這位忠心的老僕人跟前面一樣「以主人的心為心」,認為先辦好主人交代的事情遠比他吃飯的事還重要。

這位老僕人很精明能幹,他看出拉班是個對財富有興趣的人,因此,他大肆描述他主人亞伯拉罕的財富,甚至要將一切財富留給自己的獨生子。其實,他說的也沒錯,上帝確實賜福亞伯拉罕,而且吩咐他回到故鄉為這個獨生子娶媳婦。老僕人再次為上帝做見證,並且表明主人的信仰,「我所敬拜的上主會差遣天使與你同行」

接著在四十二至四十九節,他再次將他所經歷上帝奇妙的安排說出來,表明這一切都是上帝親自的預備。若不是上帝的安排,怎麼有如此多的巧合發生呢?台語說:「湊拄坎(chhàu-tú-khám)」!


四、再次感謝敬拜上帝(24:50-59)

50 拉班彼土利回答:「既然這事是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甚麼?51 麗百加在這裏,你可以帶走,讓她照上主所說的,作你主人的媳婦。」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了這話,就俯伏在地上敬拜上主。53 接著,他拿衣服、金銀、首飾送給麗百加,也送貴重的禮物給她哥哥和母親。54 這樣,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開始吃喝,在那裏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起來,他說:「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裏去吧。」55 但是麗百加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女孩子跟我們多住幾天,至少十天才去。」56 但他說:「請不要耽誤我們。上主既然使我們一切順利,就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裏吧!」57 他們回答:「我們請女孩子來,看她怎樣說!」58 於是他們請麗百加來,問她:「你願意跟這個人去嗎?」她回答:「我願意。」59 於是,他們讓麗百加和她的奶媽跟亞伯拉罕的僕人和同來的人一起動身。


聽完老僕人的見證,拉班彼土利回答:「既然這事是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甚麼?(創世記24:50)老僕人得到拉班允許他帶走麗百加之後,他第一個動作就是再次感謝地俯伏在地上敬拜上帝。這位老僕人在完成任務之後,他馬上要將媳婦帶回去給主人。他迫不及待,都顯示出他的心裡面以主人的事做第一優先。走一趟三個月,這樣來回也需要半年的時間。他知道主人的心應該很急,早日回去,主人也能早日安心。

在當時,女孩的婚事自己沒有辦法決定,通常是由父親、長兄決定,在此他們讓麗百加自己決定何時嫁出門,是很特別的。拉班家族的財力應該不錯,因此,麗百加不但有奶媽,還有女僕可使喚。還可以陪嫁到遙遠的地方。


以撒麗百加的故事裡,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學習亞伯拉罕表明信心、榮耀上帝

之前,我們已經探討過,亞伯拉罕要老僕人一定要回去故鄉哈蘭以撒找一位女子為妻,且特別提醒他,絕對不可在當地找迦南女子。目的是要避免日後有人會說,亞伯拉罕得到迦南地是因為和迦南人通婚,而不是上帝的應許。換言之,亞伯拉罕所做的,就是要榮耀上帝。

這與馬偕牧師在臺灣五股坑張聰明的情況完全不一樣,馬偕的動機是認同臺灣,將臺灣當作「最後的住家」,是道成肉身的認同。

亞伯拉罕是為了要避免有人說他的家族得到迦南地,是因為和迦南人通婚而獲得當地的財富。就像他救了所多瑪王之後,拒絕所多瑪王的餽贈,他對所多瑪王說:「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所以,亞伯拉罕看待此事非常要緊,並且要他的老僕人發誓,不可娶迦南地的女子。從亞伯拉罕娶媳婦的事情來看,他的用心、謹慎,再再都在表明對上帝的信心,並且為了要榮耀上帝。因為年老的亞伯拉罕已經體會到,上帝在他一生的年歲都替他預備好。過去他曾經自己盤算,但是都失敗,直到他順服上帝,他才體會上帝所預備的才是好。所以,在第七節裡他告訴老僕人說:「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使你能夠在那裏為我的兒子娶妻。

各位兄姊,我們要學習亞伯拉罕表明信心的態度。表明信心的目的,是為了要榮耀上帝。這樣的信心也深深影響他的僕人,老僕人也學習亞伯拉罕,他向上帝祈禱,還沒有祈禱完,上帝就已預備好了。

這讓我們看到,有忠心、敬虔的主人,才會有忠心、敬虔的奴僕。我們也可以這樣了解,有忠心、敬虔的父母,會影響孩子培養忠心和敬虔;有忠心、敬虔的牧師和長執,會影響信徒培養忠心和敬虔的信仰態度。亞伯拉罕的信仰態度深深影響老僕人,而老僕人也以主人的心為念,這是很美的信仰見證。


二、學習麗百加接待客旅,給予出外人溫暖與扶持

此時麗百加大約十三、十四歲,因為古代十六歲出嫁就很晚了,而大清帝國慈禧太后進宮不過也就十三歲而已。

麗百加最大的生命特色,是她主動接待客旅,她並非只是把水提來給老僕人喝,她還把水用手托著給僕人喝,看到她非常的同理與細膩的舉動,而且她還主動表示要給駱駝喝水。

十隻駱駝走了很遠的路,而一隻長途拔涉的駱駝可以喝七十升的水,而一桶水打滿大概可以得到十升,所以麗百加至少要來回走七十趟才可以餵飽駱駝,這是個很浩大的事工。老僕人透過這種方式可以了解到麗百加的內心是否仁慈,而外在身體因為可以來回奔波,所以斷定是非常健康的,這也展現出老僕人的智慧。

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

麗百加用謹慎的態度讓別人感覺並不是施捨,而是真心地去為了別人付出,這跟亞伯拉罕要找有仁慈心的人很接近。她很貼心,同理對象的感受,就像有一回我看到公車司機體貼長輩行動不便的心情,放慢了上下車的速度及請長輩慢慢來即可,是非常讓人感動的。

其實在我們的工作上、服事上,我們也可以如此做的。耶穌就曾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是誰,就算拿一杯冷水給門徒中最微小的一個喝,只因那個人是我的門徒,一定會得到獎賞。(馬太福音10:42)麗百加在「愛人如己」這一件事情上,確實是很美的模範。願這樣美的事,也成為我們生命的榜樣。


問題討論:

1.從老僕人的身上,你看到哪些美好的信仰特質?

2.亞伯拉罕為何堅持以撒不能娶迦南地的女子?當時處境下的原因是什麼?

3.想想,麗百加的行動和態度,她給予受助者帶來什麼感受?我們學習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