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2日 星期五

從自我到超我

從自我到超我 
聖經:約翰福音13:18-38
(2016.8.14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13:1-17耶穌教導門徒「彼此洗腳」之後,緊接著做了最重要的自我啟示「我就是那『自有永有』」(13:18-20),再接著,出現「三明治的經文結構」,以三個人物來呈顯,即「猶大、耶穌、彼得」。

前言、耶穌是那『自有永有』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稱詩篇為「小聖經」(a little Bible),因為詩篇當中,預言彌賽亞遭遇各種經歷。
◆約翰福音13:18『那跟我一起吃飯的人竟用腳踢我』出於詩篇41:9,描述彌賽亞被朋友出賣,正如耶穌被自己的門徒猶大出賣。
◆上帝要我們學像耶穌。
「咱若及伊同受苦,是欲互咱及伊同榮光。」(羅馬書8:17b,台語漢字)
「只要我們分擔基督的苦難,我們也要分享他的榮耀。」(羅馬書8:17b,現代中文譯本)

一、猶大出賣主(13:21-30)
◆在逾越節的晚餐中,蘸餅遞給客人是友好和尊敬的表示,這舉動應該是耶穌給猶大最後一次悔改的呼籲。
◆為什麼耶穌這麼明顯的指出,猶大仍然去做呢?
◆「那時候正是黑夜」(13:30),意味著猶大完全走向黑暗、走向滅亡。

二、耶穌得榮耀
◆13:21-38是三明治的經文結構,以三個人物來呈顯,即「猶大、耶穌、彼得」。
◆耶穌第一件重要的後事交代是「彼此洗腳」,第二件重要的後事交代是「新的誡命」。
◆用嘴傳福音很重要,但是用腳、用手傳福音更重要,也可能更為有效。如何用腳、用手傳福音?就是靠著「彼此相愛」。

三、彼得不認主(13:36-38)
◆在福音書中的彼得,似乎是一位衝動的人,也不太認識自己,覺得自己什麼都可以的,他甚至誇口要為耶穌捨命。
◆從彼得身上,我們可以學習到,我們應該更多的認識自己,面對自己的軟弱。真正認識自己的有限、不完全,而不是想盡辦法把自己美化包裝起來,。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說:「只有真正認識自己的人才能真正認識上帝,也只有真正認識上帝的人才能真正認識自己。」由於重視「認識」的角度,加爾文主張「信心乃建立在知識上,而不是建立在無知上。而且這知識不但是對上帝的認識,也是對祂旨意的認識。」

從今天這一段經文裡,我們要來思考二件事:

一、藉著耶穌的教導,形塑我們生命中的「超我」
◆三明治中間的核心是,學習耶穌基督「看無自己」的榜樣彼此相愛。
◆借用精神醫學的先祖——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概念來說。
◆自我(ego):猶大、彼得身上所看到的「自我中心」。甚至,心中善惡二個律的拉扯(參閱羅馬書7:14-21)。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代表「理想」的部分。是「父親形象」與「文化規範」在形塑我們的「超我」。
◆問題來了,若是用地面上父親的形象,用世間的文化規範來形塑人的超我,很困難有神聖、超越的「理想」。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裏活著。」(加拉太書2:20上)一種「超我」的力量,不斷使我們決志從今往後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

二、新的誡命「新」在哪裡?
◆舊約中也有「愛鄰舍」的教導;但是,為何耶穌特別說,這條命令是「新」的誡命?
◆耶穌怎樣愛猶大、愛彼得?
◆新的誡命「新」在哪裡?就是以耶穌愛猶大、彼得的愛去愛每一個人。
「恁逐人的重擔著相共擔,用按呢,來盡基督的法。」(加拉太書6:2,台語漢字)
「要彼此分擔重擔,這樣就是成全基督的命令。」(加拉太書6:2,現代中文譯本)

問題討論:
1.舊約中也有「愛鄰舍」的教導,耶穌所說新的誡命,「新」在哪裡?
2.耶穌如何向我們顯示他對猶大、彼得的愛?
3.你覺得人如何從「自我」到「超我」?

講道稿
從自我到超我
聖經:約翰福音13:18-38
聖詩:18.194.355(聖).397
啟應:33
昨天(8/13)濟南講堂與總會宗教改革500週年舉辦的「德國轉型正義經驗」,邀請德國駐台大使歐博哲(Mr Martin Eberts)演講、台灣駐德大使謝志偉主持,並由本會林永頌長老、姚立明教授擔任回應人。四位大師的分享精闢,全場座無虛席、反映熱烈。選在8/13舉行是因為這一天是築起柏林圍牆的日子(1961.8.13-1989.11.9),兩次德國殘酷的極權經驗不只讓我們學習到,缺乏公義對人類深具毀滅性,我們也從這兩次經驗中學到,失去慈悲與感同身受的人性化通常就是造成摧毀公義與和平的主因。
轉型正義的議題不僅在德國進行,也在許多國家受到重視,在台灣除了民間推動之外,政府也開始著手。德國的轉型正義,教會發揮極大的力量,在台灣,教會雖是少數,但我們也可以在聖經的基礎上關懷此事,並為此事代禱。「克服過去」的前提就是毫無保留的誠實面對過去歷史,以及持續對於受害者的人性關懷。如果我們不準備這樣做,過去的殘酷歷史還是有重複的危險。
我們通過聖經的理解與學習,也是要幫助我們從「自我中心」提升到「超我」的方向,靈性不斷更新而變化,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參羅馬書12:2)
上主日的信息中,我特別說明約翰福音第13章到第17章,這五章都是耶穌在最後晚餐所做的「交代後事」,顯得格外嚴肅與重要。13:1-17耶穌教導門徒「彼此洗腳」之後,緊接著做了最重要的自我啟示「我就是那『自有永有』」(13:18-20),再接著,出現三明治的經文結構,以三個人物來呈顯,即「猶大、耶穌、彼得」。
首先,我們來看耶穌自我啟示說:「我就是那『自有永有』」。

前言、耶穌是那『自有永有』
18「我這話不是指你們全體說的;我認識我所揀選的人。只是聖經上所說『那跟我一起吃飯的人竟用腳踢我』這話必須實現。19我在事情還沒有發生以前告訴你們,為要使你們在事情發生的時候信我就是那『自有永有』的。20我鄭重地告訴你們,凡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差遣我的那一位。」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稱詩篇為「小聖經」(a little Bible),因為詩篇當中,預言彌賽亞遭遇各種經歷,祂為上帝的殿大發熱心(焦急, 詩69:9),被人無故恨惡(詩69:4),被朋友出賣(詩41:9),被人譏諷(詩22:8),被人離棄(詩118:22-23),衣服被人瓜分(詩22:18),手腳被釘(詩22:16),但骨頭卻不會被折斷(詩34:20),死後復活(詩16:10),並且升天掌權(詩68:18)等。
約翰福音13:18『那跟我一起吃飯的人竟用腳踢我』就是出於詩篇41:9,描述彌賽亞被朋友出賣,正如耶穌被自己的門徒猶大出賣。
在猶太文化中,可以坐在一起、「一起吃飯」表示彼此的關係非常密切。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在世上,他曾經歷誘惑、試探、壓力、寂寞、批評、拒絕,甚至經歷被朋友、門徒的背叛及出賣。
聖經說,上帝要我們學像耶穌,因此,上帝也會讓你經歷耶穌所經歷的。聖經說耶穌「從受苦中學習順服」並且「從受苦中得完全」,如果上帝容許他的兒子經歷這一切,我們又為甚麼可以免於這樣的經歷呢?保羅說:「咱若及伊同受苦,是欲互咱及伊同榮光。」(羅馬書8:17b,台語漢字)「只要我們分擔基督的苦難,我們也要分享他的榮耀。」(羅馬書8:17b,現代中文譯本)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表明他知道有「一起吃飯」親密的人要背叛他,而他現在預先告訴門徒是希望門徒日後可以回想起他所說的話,特別是他自我的啟示——我就是那『自有永有』的。
我們現在不需要有門徒的掙扎與疑惑,因為透過聖經,我們已經經歷門徒所經歷過的。緊接著,耶穌向門徒進一步表示他的心意,就是要我們奉差遣出去做工,有人接待我們,就等於是接待主,更等於接待天父,這是多麼寶貴的應許;卻也是何等大的使命,我們扮演的角色彷彿是天國的大使,也唯有大使代表該國的王、總統。

一、猶大出賣主(13:21-30)
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裏非常傷痛,就宣佈:「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22門徒面面相覷,不曉得他是指著誰說的。23門徒中有耶穌所鍾愛的一個人,他坐在耶穌身邊。24西門‧彼得向他示意,說:「問問他指的是誰。」25於是那門徒挨近耶穌,問他:「主啊,是誰?」26耶穌回答:「我蘸一塊餅給誰,誰就是了。」說了這話,他拿一塊餅蘸一蘸,給了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27猶大一接過餅,撒但就附著他。耶穌對他說:「你要做的,快去做吧!」28在座的人都不明白耶穌對他說這話的意思。29因為猶大是管錢的,有的門徒以為耶穌吩咐他去買過節要用的東西,或是要他帶點東西去分給窮人。30猶大吃了那塊餅,立刻出去。那時候正是黑夜。

耶穌在此不是暗示,而是明說有人要賣他,甚至他就把餅給了猶大,明顯指出猶大賣主。猶大坐在耶穌可以蘸餅給他的地方,他很可能是坐在耶穌旁邊的首席或次席上。
猶太文化裡,主人為客人親自蘸餅,是友好和尊敬的表現,甚至是將此客人視為「上賓」。這舉動應該是耶穌給猶大最後一次悔改的呼籲。耶穌很清楚猶大所做的一切,然而,猶大表面上接受了耶穌的餅,但心裡卻完全受制於撒旦(撒旦就入了他的心),還是決心要出賣耶穌。
第28節說:「在座的人都不明白耶穌對他說這話的意思。」或許猶大平時對其他門徒都很好,在他們的眼裡,根本不會聯想到猶大會出賣耶穌。他們聯想到的是「以為耶穌吩咐他去買過節要用的東西,或是要他帶點東西去分給窮人。」
為什麼耶穌這麼明顯的指出,猶大仍然去做呢?不明白嗎?其實想想我們自己就知道,我們不也是這樣嗎?很多的罪惡,難道不知道不能做嗎?說謊、作假見證、仇恨、偷錢、外遇,甚至打架、吸毒、殺人,人在做惡之前難道不知道嗎?甚至,恐怖分子是在一段長時間被訓練去殺人。難道他們不知道不能殺人嗎?
從猶大的身上我們看到,如果一個人「自我中心」執意要犯罪,中途要回頭,是何等的困難啊。求上帝幫助我們時時刻刻警醒祈禱。
今天禮拜中,我們也要奉耶穌的命令擺設聖餐的宴席,一同領受主的身體與寶血,「吃這餅、喝這杯」,是領受耶穌赦罪的恩典,也表明我們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是上帝國的子民。「吃這餅、喝這杯」,也表明如今活著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決志從今往後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
但第30節說「猶大吃了那塊餅,立刻出去。那時候正是黑夜。」猶大吃完餅之後,他不是領受恩典,不是活出新造人的樣式,而是「出去」,而是離開救主耶穌。作者約翰特別說明「那時候正是黑夜」,多麼的可怕,猶大完全走向黑暗、走向滅亡。世間的黑夜,還有夜盡天明的時候,但是一個人心進入黑暗,就拒絕真光。

二、耶穌得榮耀
31猶大出去後,耶穌說:「現在人子已經得到榮耀了;上帝的榮耀也在人子身上顯明了。32既然上帝的榮耀藉著人子顯明,他自己也要顯明人子的榮耀,而且要立刻榮耀他。33孩子們,我和你們在一起的時間不多了。你們將尋找我;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們,正如我告訴過猶太人的領袖:『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34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35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
一開始我有提到13:21-38,是三明治的經文結構,以三個人物來呈顯,即「猶大、耶穌、彼得」。三明治的中央才是「好料」的。
在此,耶穌闡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即將完成榮耀上帝的使命。耶穌藉著死,榮耀天父,因為耶穌的復活勝過死亡的權勢,完全彰顯上帝的大能,讓天父得到榮耀,吸引萬人來歸向祂。
耶穌第一件重要的後事交代是「彼此洗腳」,第二件重要的後事交代是「新的誡命」。離開世界之前,耶穌頒布重要的誡命,就是要所有跟隨他的門徒彼此相愛,可見耶穌多麼看重這件事。
用嘴傳福音很重要,但是用腳、用手傳福音更重要,也可能更為有效。如何用腳、用手傳福音?就是靠著「彼此相愛」。為什麼這一群人可以彼此相愛?可以彼此洗腳?可以彼此包容對方的軟弱、相互體諒、相互扶持?這是一種生命、一種文化、一種基督的價值,如果我們這樣做,眾人就知道我們是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可以述說許多基督徒彼此洗腳、活出新的誡命的見證。但很可惜的,我們也會聽到讓基督蒙羞的批評。

三、彼得不認主(13:36-38)
36西門‧彼得問耶穌:「主啊,你到哪裏去?」耶穌回答:「我所要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但是後來你會跟我去的。」37彼得說:「主啊,為甚麼現在我不能跟你去呢?我願意為你捨命!」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鄭重地告訴你,雞叫以前,你會三次不認我。」
接著來看第36-38節,三明治另外一片外皮——彼得。在福音書中的彼得,似乎是一位衝動的人,也不太認識自己,覺得自己什麼都可以的,他甚至誇口要為耶穌捨命。確實,耶穌正要面對十字架的死,但是彼得不但無法為耶穌捨命,甚至他還要三次不認主。
從彼得身上,我們可以學習到,我們應該更多的認識自己,面對自己的軟弱。真正認識自己的有限、不完全,而不是想盡辦法把自己美化包裝起來,甚至誇大自己的優點,到最後,連自己都被自己給騙了。從彼得身上,我們也發現人認識自己的有限。
長老教會的創始者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說:「只有真正認識自己的人才能真正認識上帝,也只有真正認識上帝的人才能真正認識自己。」由於重視「認識」的角度,加爾文主張「信心乃建立在知識上,而不是建立在無知上。而且這知識不但是對上帝的認識,也是對祂旨意的認識。」

從今天這一段經文裡,我們要來思考二件事:

一、藉著耶穌的教導,形塑我們生命中的「超我」
從13:21-38的「三明治」的經文結構來看,猶大、彼得,二個人都有著「自我中心」的個性。而三明治中間的核心是,學習耶穌基督「看無自己」的榜樣彼此相愛。
在此,我要借用精神醫學的先祖——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概念來說。自我(ego)大致上是指個人有意識的部分,是人格的心理組成部分,反映在個人慾望和社會規範之間相互的拉扯、協調。在猶大、彼得身上,我們看到他們的「自我中心」。甚至,心中善惡二個律的拉扯(參閱羅馬書7:14-21)。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代表「理想」的部分,是人這個個體在成長過程中通過內化道德規範,內化社會及文化環境的價值觀念而形成,其機能主要在監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為,超我的特點是追求道德良心的完美及理想。
弗洛伊德指出人的成長過程中,是「父親形象」與「文化規範」在形塑我們的「超我」。問題來了,若是用地面上父親的形象、用世間的文化規範來形塑人的超我,很困難有神聖、超越的「理想」。
今天,通過這一段「三明治」的經文結構,我們發現聖經的教導或耶穌的教導,正是在形塑我們生命中的「超我」。從自我到超我,其實是每個人必經之路。自我的矛盾、衝突,迫使自我不斷地被「超我」挑戰與更新。用聖經的話來說就是「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裏活著。」(加拉太書2:20上)一種「超我」的力量,不斷使我們決志從今往後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我們要懂得自省,通過基督的教導,使我們不斷走向「超我」。

二、新的誡命「新」在哪裡?
耶穌面對自己不久將離開門徒,他牽掛的是門徒這一群小團體,將來如何面對世間的挑戰?如何延續基督的福音?甚至如何影響這世界?耶穌離開世間之前,所交代第一件重要的後事是「彼此洗腳」,交代第二件的後事是「新的誡命」。接下來在第14-17章,耶穌不斷向門徒交代這些重要的事。耶穌教導門徒的團體要繼續存在,必須遵行新的誡命「彼此相愛」,而且相愛的程度,要如同耶穌愛他們一樣。
舊約中也有「愛鄰舍」的教導;但是,為何耶穌特別說,這條命令是「新」的誡命?因為,愛的程度不同。彼此相愛的程度,必須像耶穌愛猶大、彼得一樣。
耶穌怎樣愛猶大、愛彼得?我們可以從三明治的經文結構來看。耶穌雖然已經知道猶大要出賣自己,卻仍然為猶大洗腳,並且和他一起用餐。面對要背叛自己的人,耶穌仍然以愛來對待他,無非是希望猶大能夠悔悟、改變。耶穌面對背叛和出賣祂的猶大,心裏非常傷痛(13:21);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指出猶大,是給猶大再次悔改的機會。可惜,猶大雖面對耶穌的愛,仍是一意孤行,出賣他的老師、好友。
接著,我們要看耶穌對彼得的愛。耶穌知道彼得掩飾自己的內心,誇口願意代替耶穌的死,但在緊要關頭時,卻是否認他、不認他,就預先提醒彼得。這樣的提醒,一方面是警惕彼得,二方面是接納彼得。當彼得三次不認主之後,使彼得日後有勇氣再作耶穌的門徒。而耶穌,也確實在復活後接納彼得。
從三明治的經文結構中,我們學習到耶穌對猶大和彼得的愛,並且透過這樣的愛更深了解,新的誡命「新」在哪裡?就是以耶穌愛猶大、彼得的愛去愛每一個人。
愛一個已經知道背叛你的人,愛一個掩飾自己內心的人。只要是人都有不完全、不完美的地方。但耶穌的心容納得下,他所創造的一切。
加拉太書6:2說:「恁逐人的重擔著相共擔,用按呢,來盡基督的法。」(台語漢字)「要彼此分擔重擔,這樣就是成全基督的命令。」(加拉太書6:2,現代中文譯本)
在最危急、最痛苦、最悲哀、最疑慮的時刻,正是我們最需要彼此的時候,那就是我們最需要主內肢體的時候。我們需要一小群的朋友用信心扶持我們渡過難關。在團契、小組當中,即使當上帝顯得很遙遠的時候,基督的身體卻是真實可見的。

問題討論:
1.舊約中也有「愛鄰舍」的教導,耶穌所說新的誡命,「新」在哪裡?
2.耶穌如何向我們顯示他對猶大、彼得的愛?
3.你覺得人如何從「自我」到「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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