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復活的救主 (2016.7.10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約翰福音11:17-44
聖詩:9.195.108.390
啟應:50
有時我們深陷苦難時,似乎「遲來的耶穌」離我們很遠。但最深的渴望是能在痛苦中讚美、試煉中感恩、試探時信靠、受苦時降服,在上帝看似遙不可及時仍然愛祂。為了要使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更趨成熟,上帝會以一段看似分離——一段感覺祂似乎已經離棄你或遺忘你的時期來考驗我們。
一、絕望與死亡(11:17-24)
1.對死的絕望與哀痛(11:17-20)
2.復活僅限於末日?(11:21-24)
「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16:9-11)。
二、希望與復活(11:25-37)
很明顯的,耶穌所說的不是指我們這個肉體的生命;因為,信耶穌的人,身體仍然會死。基督徒和所有人都一樣會死。所以,我們不能僅從肉體生命這個角度來了解。我們對於復活,應該有更為寬廣的認知。
1. 復活是現在的經歷(11:25-37)
2. 復活是未來的應許
「死亡是一扇門,實際來說,我們不是走向死亡,而是邁向生命。」
3.要如何做?只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復活」就發生了。
(1)與上帝建立新關係
雅各書4:8「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偽善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心!」
(2)與他人、與自我建立新關係
三、信心與應許(11:38-44)
1.遊蕩的靈魂(11:38-39)
猶太人相信死者的靈魂在墳墓裏飄遊了四天,想找門路重新進入人體。然後經過四天死者的外體腐化,再也認不出來,靈魂只好離開了他。
2.耶穌先祈禱(11:40-42)
神蹟乃是一些得到應允的禱告。
3.耶穌一心只求榮耀上帝(11:40-42)
以利亞和巴力的先知們鬥法時,他也先禱告說:「求你答應我!上主啊,答應我,好使這人民知道你─上主是上帝,使他們回心轉意。」(列王紀上18:37)。
4.耶穌的話語帶有復活的能力(11:43-44)
約翰福音1:10「道在世上,上帝藉著他創造世界。」如同上帝用祂的話語創造宇宙萬物一樣。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不要因為上帝說「不」而抓狂
「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篇31:15,和合本)「終身」原指「時間」(καιροί, LXX)。
以賽亞書55:8-9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正如天高過地,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二、使人經歷復活的大能,是我們蒙召的使命
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教導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事,就是主耶穌無論在言語或行動方面,都是為著上帝的榮耀。耶穌透過拉撒路復活的神蹟彰顯了上帝的榮耀(約11:40),目的是要使人認識上帝的計畫(約11:42)。
「不要將快樂建築在上帝的榮耀之外,乃要將快樂建築在上帝的榮耀裡。當我們以上帝為最大的滿足時,上帝亦會得到最大的榮耀。」
講道稿
使人復活的救主
約翰福音11:17-44
聖詩:9.195.108.390
啟應:50
上主日,我們認識到耶穌是「喚醒生命的朋友」。耶穌「喚醒」拉撒路,祂不僅喚醒拉撒路,更喚醒憂傷的馬大、馬利亞,甚至也喚醒前來致哀的群眾,讓他們知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能使人從死裡復活。
今天,我們接著來看約翰福音第七個神蹟拉撒路復活的後半段經文,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延遲四天之後,耶穌冒著生命危險抵達伯大尼。
從約翰福音第十一章的描述中,我們知道耶穌愛這家庭,時常住在他們家裡。當拉撒路病危時,耶穌知道他們的痛楚,卻沒有立刻出發前往,祂的遲延有特別的目的。上帝對時間的安排,可能使我們以為祂沒有回應和答允,其實祂會依照祂完美的計劃來進行,來滿足我們的需要(參腓4:19),以信心等候上帝的時間與安排。
若拉撒路臨死前,耶穌在他身旁,他可能已經痊愈了,因耶穌不會眼見拉撒路死去而袖手旁觀。但拉撒路死了,耶穌可以向門徒和其他人顯出其勝過死亡的權柄,拉撒路的復活彰顯了耶穌的大能。從死裡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關鍵,耶穌不單自己從死裡復活,也有能力叫其他人復活。
有時我們深陷苦難時,似乎「遲來的耶穌」離我們很遠。但最深的渴望是能在痛苦中讚美、試煉中感恩、試探時信靠、受苦時降服,在上帝看似遙不可及時仍然愛祂。為了要使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更趨成熟,上帝會以一段看似分離——一段感覺祂似乎已經離棄你或遺忘你的時期來考驗我們。
一、絕望與死亡(11:17-24)
17耶穌到了伯大尼,知道拉撒路已經在四天前埋葬了。 18伯大尼離耶路撒冷還不到三公里;19有好些猶太人來探望馬大和馬利亞,為了她們弟弟的死來安慰她們。20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來迎接他;馬利亞卻留在家裡。
21馬大對耶穌說:「主啊,要是你在這裡,我的弟弟就不會死!22但是我知道,甚至現在,你對上帝所求的,他一定賜給你。」23耶穌告訴她:「你的弟弟一定會復活的。」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他一定會復活。」
1.對死的絕望與哀痛(11:17-20)
敬虔的猶太人在親屬的家人過世時,有義務立刻去拜訪喪家,並安慰他們。在葬禮之後,鄰居也會供應第一頓飲食。當地氣候特殊,因此猶太人規定人死後需在24小時入殮、埋葬。
當時辦理喪事是很花錢的,必須預備最好的香料和香膏抹死人的屍體;又為死者用上等的布裹屍。
在近親過世並埋葬後的第一週,是很深的哀慟期,家人會在屋裡哀悼,坐在地上,而親友會來拜訪。這種習俗稱為shivah(代表「七」天),直到今天猶太教仍然實行,對傾洩憂傷很有幫助。
耶穌到達伯大尼這個家庭時,相信是像一般猶太的喪家,到處亂哄哄的,擠滿了人。親友來喪家表示愛心的同情,這是猶太人的神聖責任。
第20節,「馬利亞卻留在家裡」這句話道出馬利亞對死的絕望與哀痛,甚至,失去對耶穌的信心。
2.復活僅限於末日?(11:21-24)
在11:24裡,馬大對於復活的認識是很傳統的猶太觀點,也就是他們認為復活僅限於末日時,上帝最後的審判。
但是,在舊約聖經裏,也有更為超越死亡與陰間的盼望——「信心的跳躍」。比方說詩人吟道:「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16:9-11)。
詩人相信一個人若與上帝建立真正的關係,那麼死亡也無法叫他與上帝分開。
二、希望與復活(11:25-37)
25耶穌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仍然要活著;26活著信我的人一定永遠不死。你信這一切嗎?」27馬大回答:「主啊,是的!我信你就是那要到世上來的基督─上帝的兒子。」
28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家,輕聲告訴妹妹馬利亞說:「老師來了,他叫你。」29馬利亞一聽見這話,立刻起來,去見耶穌。30(當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然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31那些到家裡安慰馬利亞的猶太人看見她急忙起身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到墳墓去哭。32馬利亞來到耶穌那裡,一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啊,要是你在這裡,我的弟弟就不會死了!」33耶穌看見馬利亞哭,也看見跟她一起來的猶太人在哭,心裡非常悲傷,深深地激動,34就問他們:「你們把他葬在哪裡?」他們回答:「主啊,請來看。」35耶穌哭了。36因此猶太人說:「你看,他多麼愛這個人!」37有些人卻說:「他開過盲人的眼睛,難道他不能使拉撒路不死嗎?」
很明顯的,耶穌所說的不是指我們這個肉體的生命;因為,信耶穌的人,身體仍然會死。基督徒和所有人都一樣會死。所以,我們不能僅從肉體生命這個角度來了解。我們對於復活,應該有更為寬廣的認知。
1. 復活是現在的經歷(11:25-37)
復活是現在生命的改變,如使徒保羅所說:「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5:17)例如:1992年撫順街神話KTV的縱火者湯銘雄,在被害人杜勝男的姊姊杜花明的赦免及帶領下認識耶穌。後來,他已不再是一個鐵石心腸,沒有血性的人;卻是一個滿有喜樂的人。紀寶如的先生余龍(余天的三弟)也是在這一場縱火案死亡,在紀寶如信主後,也赦免了湯銘雄。
根據監獄教誨師黃明鎮牧師轉述,執行槍決當晚,獄所人員問湯銘雄為何如此喜樂,湯銘雄答「我是要去旅行,開心得睡不著覺」。死刑當天,湯銘雄以一身潔白的服裝,微笑從容地坦然接受死刑槍決。
縱火犯、殺人犯重生,或是從酒店上班、酒精中毒的紀寶如生命個改變,這都是基督使他們「復活」。重生也不一定要那歷富戲劇性。人若太過自私自利,從別人的需要來說,他是死的。人若過分麻木,從別人的感受來說,他是死的。人若卑鄙虛偽、不忠不義,從榮譽的觀點來說,他是死的。人若失去盼望,便會了無生氣,從靈性來說,他是死的。
耶穌基督能使上述這幾種人復活。歷史證明祂確實使成千成萬的人,接觸到祂而得以重新得力,像個復活的人,而耶穌也從不喪失祂的能力。
迄今,耶穌仍使每個信靠祂的人,可以在死亡、在罪中甦醒,並在基督裡面經歷復活的能力,成為「新造的人」。
2. 復活是未來的應許
耶穌向我們肯定,死亡並不是人生的終局。廿世紀聞名世界的英國政治家與文學家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 1874-1965),1953年獲諾貝爾文學獎,曾兩次擔任英國首相。這位才氣橫溢的政治家,在離世之前,親手設計安排日後追思禮拜的一切程序。
告別禮拜當天,在他自選的倫敦聖保羅大教堂(St. Paul's Cathedral)中,告別禮拜儀式完全依照他生前的預定計劃進行。
結束前,牧師站起祝禱後,教堂一角突然有喇叭手吹奏起低沉憂黯的「熄燈號」樂聲,宣告著一代偉人將走入歷史、熄燈就寢。而正當群眾準備散會時,教堂的另一角忽然傳出響亮的「起床號」號角聲,與會者無不莞爾而笑。
虔敬幽默的邱吉爾,以他個人的追思禮拜向世人傳揚大好消息,人類的結局不是熄燈號,而是起床號;因為主耶穌已經復活了,而且還要再來,信祂的人都要復活,與祂一同作王。
「死亡是一扇門,實際來說,我們不是走向死亡,而是邁向生命。」
3.要如何做?只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復活」就發生了。
第25節是這段經文重要的金句,耶穌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仍然要活著。」
相信耶穌究竟是甚麼意思?意思是說接受耶穌所說的每一句話、每個教導,並且委身於祂,完全信靠祂。我們若這樣做,就能建立兩種新關係,即實踐「新的誡命」。
(1)與上帝建立新關係
我們若相信上帝就是耶穌所說那一位,自然會絕對相信祂的慈愛;確信祂是一位救贖的上帝。因此,不再畏懼死亡,死亡乃是叫我們更接近熱愛人類靈魂的那一位。
雅各書4:8「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偽善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心!」
(2)與他人、與自我建立新關係
我們一旦接受耶穌的方式,把祂的命令當作我們的行為準則,知道祂不斷地在幫助我們遵行祂的命令,那麼我們的生命立時成為新的生命。因為它披上了新的愛心,新的吸力,新的力量。一旦我們把耶穌的方式當作我們的方式,我們的生命就不斷學像基督。學像基督,意味著我們的價值就越遠離世界的價值觀。
第27節,一旦接受耶穌的方式,順服上帝就會帶來生命的釋放。這就是復活、釋放。很多人只認識馬大是一個忙得不可開交、沒有時間跟耶穌傾談的人(參路10:38-42),甚至只看到她為己抱怨,不像服事主。但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她似乎若判二人,而是一個很有信心的婦人,她充滿信心的回應正合耶穌的心意。
三、信心與應許(11:38-44)
38耶穌心裡又非常悲傷。他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一個洞穴,入口的地方有一塊石頭堵住。39耶穌吩咐:「把石頭挪開!」死者的姊姊馬大說:「主啊,他已經葬了四天,屍體都發臭了!」
40耶穌對她說:「我不是對你說過,要是你信,會看見上帝的榮耀嗎?」41於是他們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親哪,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垂聽了我。42我知道你時常垂聽我;但是我說這話是為了周圍這些人,為要使他們信是你差遣我來的。」43說完這話,他就大聲喊:「拉撒路,出來!」44那死了的人就出來;他的手腳裹著布條,臉上也包著布。耶穌吩咐他們說:「解開他,讓他走!」
1.遊蕩的靈魂(11:38-39)
猶大地的墓,若非天然的洞穴,就是用石頭鑿成的。洞穴四周的空間寬約九呎,長六呎,高十呎。通常鑿成八格,左右各三格,另外二格對著洞口。屍體的手腳用麻布條包紮著,頭部單獨包紮。墳墓不另設門,而在洞口用一塊類似車輪旳石頭堵住,就像把洞口封起來一樣。防止動物與風雨入侵,也防範偶爾會出現的盜墓人。這石頭需要數人才能一起滾動。
屍體必須以乳香、沒藥包裹起來,放在墓穴內的地板上;一年之後,家人再回來,收集屍骨,放在盒子裡,然後安置在墓穴內牆上的一個空匣中。經過四天(11:17),屍體應當正在腐化,因為那時已不是冬天(11:55)。無論他們用什麼香料來沖淡臭味,效果勢必很不好。
男人不可包裹女屍,但女人可以包裹男屍和女屍;因此,拉撒路可能是由他的姊姊包裹起來。
耶穌吩咐他們把石頭挪開,馬大心想耶穌要求挪開基石只有一個理由──即希望見他那死去的朋友最後一面。馬大並不因這個舉動感到安慰。她指出拉撒路已經埋葬四天了。意思是說,猶太人相信死者的靈魂在墳墓裏飄遊了四天,想找門路重新進入人體。然後經過四天死者的外體腐化,再也認不出來,靈魂只好離開了他。
2.耶穌先祈禱(11:40-42)
從他身上出來的能力不是屬於他的,乃是天父的。「神蹟乃是一些得到應允的禱告。」
3.耶穌一心只求榮耀上帝(11:40-42)
耶穌的作為絕非為了榮耀自己。
以利亞和巴力的先知們鬥法時,他也先禱告說:「求你答應我!上主啊,答應我,好使這人民知道你─上主是上帝,使他們回心轉意。」(列王紀上18:37)。
耶穌所行的一切奇事,都是藉著上帝的大能,是以榮耀上帝為目的。可是世人是多麼不同呀!我們所做的事,都像是出於自己的能力,也為了榮耀自己。假使我們不再靠自己的能力做事,也不求自己的榮耀,而以上帝為中心,相信我們的人生會有更多奇異的事情發生。
4.耶穌的話語帶有復活的能力(11:43-44)
第43節描述耶穌祈禱後,他就大聲喊:「拉撒路,出來!」如同約翰福音1:10所說的:「道在世上,上帝藉著他創造世界。」如同上帝用祂的話語創造宇宙萬物一樣。
死人是用很長的布條包裹起來的。這種裹法非常徹底,將四肢直直的綁住,連下巴也綁得很緊,讓嘴巴可以密合;臉上的手巾可能有一碼見方。這樣緊的包紮,若是綁住活人,都很難走路,更不用說是已經死過的人,要從出口走出墳墓;這種困難度更強化了此神蹟的奇妙性。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不要因為上帝說「不」而抓狂
因為我們的生命有如詩人所說:「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篇31:15,和合本)「終身」原指「時間」(καιροί, LXX)。而且各人的得勝,都在乎當時臨到他的機會(καιρὸς, 傳9:11)。人生的遭遇,絕非偶然,都按上帝美好的計劃、所定的時間和目的而發生。世上發生的每一件事,是由上帝的主權安排,為要成全祂美好的計劃。
對上帝來說,沒有任何事物是「偶然」、「意外」或「失控的。就如約瑟十七歲被賣(創37:2,28),三十歲成為宰相(創41:39-41,46),當中還有兩年時間要被下在監牢裡(創39:20、41:1)都有上帝美好的心意和計劃。而且法老的得夢和約瑟解夢的能力都是上帝所賜下的時機,為要使約瑟獲得高升,並彰顯上帝的榮耀。上帝使約瑟「在埃及有很大權力」(創45:13),約瑟告訴他們:「用不著害怕,我不能替代上帝。你們本來想害我,但是上帝卻化惡為善,為的是要保存許多人的性命;由於從前所發生的事,今天才有這許多人活著。」(創世記50:19-20)
反觀摩西,上帝確實揀選他前往埃及,把以色列人拯救出來,但問題在於上帝的時間表與摩西的期望似乎不太吻合,結果他按自己的時間和方式:為救自己的同胞而殺了一個埃及人,因而要逃亡到米甸曠野(出2:11-16),直至他八十歲(出7:7),四十年後上帝的時候到了,他才可以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在當中經歷上帝榮耀的大大彰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法老的手(出14:26-15:6)。
可見若要從事奉中經歷上帝榮耀的彰顯,使人得著益處和造就,事奉者必需要配合上帝的時間和方式才成,因為我們若不等候上帝為我們安排的時間行事,而是急不及待鹵莽行事的話,必定會像摩西一樣弄巧成拙,無法榮耀上帝。
耶穌延遲了!
當上帝向你說「不」的時候,「不」的後面不會只有句點「。」
上帝啊!求你讓我在這間公司面試通過吧!
不!再等等!我已經為你預備更好的工作。
上帝啊!求你讓我考上OO學校。
不,我會幫助你預備更適合你的學校。
上帝啊!求你讓我遇見一位英俊、風趣的男朋友。
不,我已經為你預備婚姻及生命的幫助者。
上帝啊!求你讓我…
不,這麼做,會有你現在看不見的危險
我將帶領你走一條平安的道路
上帝啊!我希望能夠…
不,若真的變成這樣,那麼以後你將後悔
我將給你…
以賽亞書55:8-9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正如天高過地,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二、使人經歷復活的大能,是我們蒙召的使命
從主耶穌的生命來看,祂本是榮耀的,亦擁有絕對的時間主權,但祂仍然甘願地放下這些,為我們樹立了一個美好的榜樣。
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教導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事,就是主耶穌無論在言語或行動方面,都是為著上帝的榮耀。耶穌透過拉撒路復活的神蹟彰顯了上帝的榮耀(約11:40),目的是要使人認識上帝的計畫(約11:42)。
從主耶穌的言教和身教中,我們知道凡我們所做的,都要歸榮耀給上帝,以致能活出以基督的心為心的生命。學習耶穌所做的,使人經歷復活的大能,是我們蒙召的使命。
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送我一本書,前行政院長張俊雄的見證《擁抱生命》,黃明鎮牧師說到張俊雄院長自從2008年從行政院退休後,就表明退出政壇,要投入社會關懷。就這樣,有一天張俊雄院長就打電話給黃明鎮牧師,說他願意成為「終生志工」,一起關心主耶穌所說的那些「為微小的一個」,因為他說「你們做在那最微小的一個弟兄身上,就是做在我的身上。」果然,2008年退休迄今,哪裡有需要,他就往哪裡去。
東門教會的青年、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灣唯一一個說要退出政壇,還真正作到的,只有張俊雄。他在卸下職務後,跑去更生團契關懷受刑人,最近則去關懷待決死刑犯,鼓勵他們捐器官。」
做我們所能做的,學習耶穌,使人經歷復活的大能,是我們蒙召的使命。「不要將快樂建築在上帝的榮耀之外,乃要將快樂建築在上帝的榮耀裡。當我們以上帝為最大的滿足時,上帝亦會得到最大的榮耀。」
所以,基督徒要以上帝得著榮耀為我們最大的滿足,也要以此「作為生活與事奉的動力和事奉的實踐目標。」這樣,在我們有限的人生所作的必定具有永恆榮耀的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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