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4日 星期六

被誤解的經文─聖經如何談論同性戀?

被誤解的經文─聖經如何談論同性戀?
黃春生牧師

自從(2015)6.26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做出判決,宣告同性伴侶婚姻在全美50州都合法以後,就有許多弟兄姊妹請教我對此事的看法,我也請他們分享看看聖經怎麼說。大致上,都是以字面來解讀,而不是從歷史批判、聖經批判、編輯批判等更大的範疇來了解。這也難怪,大部分的牧者也不熟悉這些研究方法,要信徒去深入探究是有困難的。

從十九世紀末開始,同性戀開始爭取同志社群能見度、同性親密關係社會承認和相關法律權利的全球性社會運動興起,要求保障同志在婚姻或民事結合、生育撫養、就業、從軍、醫療照護上能獲得平等對待的權利,並且推動各種立法或行政措施,制止對性別氣質或性傾向的仇恨言論和霸凌行為。

同志人權運動也衝擊教會,而教會的因應卻是很緩慢的,主要的原因乃在於傳統對「聖經」的釋義及翻譯的誤解。導致基督徒在既有觀念與價值中,被誤解的經文所影響。

被誤解的經文,也導致少數族群被歧視,正如過去基督徒也常犯了歧視及偏見。過去歷史中,以上帝之名來歧視他人,是基督徒的所犯的,今日仍是如此。但信仰就是要幫助我們要從歧視中得到釋放。

同樣是基督徒,有人順從納粹,有人幫助猶太。有人蓄奴,有人反蓄奴。有人禁止婦女穿長褲,有人贊同。有人禁止聖經翻譯,有人翻譯聖經。有人順從不義政權,有人起義革命。有人支持種族隔離,有人爭取自由。
如今,有人未加以認識LGBT就反對到底,有人實踐基督愛世人的呼召。
這世界,總是要等到對立、衝突,才懂得捨棄歧視。

因此,身為基督教的傳道人與基督徒必須向LGBT道歉。積極面,應該將過去被誤解的經文重新翻譯與詮釋。

為了讓許多還活在「被誤解的經文」影響下的基督徒,能夠擴增信仰的視野,進而將自己置於上帝的真理中得到「重生」的創造(參考雅各書1:18),是傳道者的職責。

常被誤解的幾段經文如下:(請點擊經文,查看釋義)

利未記 18:22 ;男子不可跟男子有性關係
利未記 20:13 ;(同上)
羅馬書 1:26-27 ;放縱情慾;違反自然;同性相戀
哥林多前書 6:9 ;作孌童,親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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