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安息年與禧年

安息年與禧年
黃春生牧師
安息年(希伯來語:שמיטה‎,拉丁語:Shmita‎,意為「豁免」)

每個七年的第七年就是安息年,第七個安息年(第49年)的隔年就是五十禧年。

安息年是土地休耕之年,現代猶太教仍然遵守此規定。

現代以色列國復國後,他們在1951年首次守第一個安息年(希伯來曆5712年)。隨後的安息年是1958年(5719)、1965年(5726)、1972年(5733)、1979年(5740)、1986年(5747)、1993年(5754)、2000年(5761)、2007年(5768)。2014年(5775)正逢安息年。

2014年9月24日當天黃昏,便進入了猶太5775年,從這日起的一年便是安息年。

安息年可追溯自出埃及記23:10-11所記載「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因為以色列人是從奴隸、艱困的環境下蒙上帝的救贖,因此守安息年更能體會先民的艱困。守安息年有四項主要目的,1.遵守上帝的話語;2.照顧窮人;3.生養萬物;4.環境永續。

利未記25:35-55
照顧窮人(35-38) 不可向他取利……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36,38節)
贖回奴隸(39-55) 到禧年(50,52,54節)
禧年預表人和土地得到釋放與救贖,正如耶穌來到世上第一篇講道所引用的經文所宣示:「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4:18-19)

在安息年期間,土地需要休養,所有農業活動—耕作、栽種、修剪和收穫在律法上都是被禁止的。其他農業作為—如澆水、施肥、除草、噴霧和割草—若僅作為預防措施,而不是用以提高果樹和作物的產量者,准許實施。此外,在安息年所長出的果實被視作無主的(hefker),任何人都可拾取。安息年的第二方面是關於債務和借貸。當安息年結束時,個人債務被視作無效及被豁免。

土地在第50年也是土地的安息年,稱為「禧年」。在連續七個安息年之後(經過49年),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守特別的禧年(意即第50年;參閱利未記25:8-55,27:16-25)。土地要再休息,意思就是要連續休耕兩個安息年(第49年和第50年)。但上帝應許之前的第六年會豐收,使地多生三年的土產,因此百姓一切所需仍然足夠。此外,在這一年,所有家中產業,不管是如何失去的,都可以再重新贖回,所有要得自由的奴僕,都被釋放。

但是現代以色列國已經不再遵守禧年了,有可能是因為不知道確切的日期,也有可能是沒有奴隸買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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