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民數記 5:1-31

民數記 5:1-31 和合本
不潔的人
5: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5: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
5:3 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
5:4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
會幕和約櫃放在營中,代表耶和華臨在營中,因為上帝是聖潔的,因此敬拜祂的人也必須分別為聖。最初分別為聖是以「外表」的潔淨為記號,特別是指高傳染性的疾病。
大痲瘋在古代是種傳染性絕症,直到1940年抗生素發現之後才逐漸獲得控制。
漏症即指「流膿」,也就是嚴重細菌感染的患者,也可指月經排泄不止的病症。古代女性在經期時,都被視為不潔淨,必須加以隔離在家,不可與他人碰觸。若有人坐在經期女子所坐過的坐椅,他也同樣也不潔淨。
接觸死屍,在古時更視死亡為生命的禁忌,甚至被賦予死神、邪靈等穿鑿附會之說。若以醫學的角度來看,死後遺體腐敗,很容易將病源擴散,因此古代猶太人規定人死後24小時必須安葬。
大痲瘋、漏症、接觸死屍,這三類在當時看來是較為嚴重的傳染源。因此,被視為必須禁止的不潔淨。
在團體敬拜的生活中,區分潔淨或不潔淨的確十分重要。保持聖所和儀式的潔淨,是以色列人在敬拜和事奉回應上帝的主要部分。在利未記15:31說:「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當上帝定睛看著以色列,發現如果祂看見不潔淨的東西,祂會轉而離開她(結39:24)。藉由要求外表的潔淨,進而要求內在的潔淨。如此,更在反映出上帝聖潔的屬性,包括了公義(摩5:21-24),立約的愛(何4:1-2,11:1-4)和成聖(出19:6;申14:21;民15:40)。看來成聖與禮儀上的潔淨是不可分的,換言之,「潔淨是為了帶出神聖」。

賠償虧負
5:5 耶和華對摩西說:
5:6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
5:7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
5:8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5:9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
5: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疑妻不貞的案件
5:11 耶和華對摩西說:
5: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5:13 有人與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
5:14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
5:15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裏,又為她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5:16 「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5:17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
5:18 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拿著致咒詛的苦水,
5:19 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背著丈夫做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
5:20 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
5:21 (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肚腹發脹,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
5:22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
5:23 「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裏,
5:24 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水要進入她裏面變苦了。
5:25 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
5:26 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
5:27 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裏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
5:28 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
5:29 「妻子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
5: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這疑恨的條例。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
5:31 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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