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利未記 24:1-23

利未記 24:1-23 和合本
燃燈的條例( 出 27:20-21 )
24: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4:2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
24:3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4:4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精金燈臺上的燈。」

陳設餅
24:5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
24:6 要把餅擺列兩行(或譯:摞;下同),每行六個,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24:7 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24:8 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
24:9 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吃,為永遠的定例,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

公正的判例
24:10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鬥。
24:11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24:12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
24: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4:14 「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
24: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詛 神的,必擔當他的罪。
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24: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4: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24:19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24: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4: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4:23 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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