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出埃及記 20:1-26

出埃及記 20:1-26 和合本
以色列人心靈出埃及共學習五件功課:
1.信心,倚靠上帝,使他們從瑪拉到以琳(15章)。
2.分享,學習分享上帝的嗎哪(恩典),形成信仰的共同體(16章)。
3.同心協力,各司其職,抵禦亞瑪力人的攻擊(17章)。
4.選出優秀、敬畏上帝的人來參與服事(18章)。
5.學習以潔淨的心敬拜上帝(19章)。
有了上述五項準備,下一步則開始與上帝建立生命之約。
與上帝建立生命之約,不是今日才有,早在上帝呼召以色列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就開始的。在創世記裡讓我們看到上帝與個人到家族的約,在出埃及記裡是上帝和一個民族的約。直到新約時代,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和全人類立約。
約是甚麼?
申命記6:5提到,在離開埃及四十年後,摩西要進入迦南地前夕再次提醒以色列人,關於上帝命令的內容,其中一句名言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這句話是「約」的中心思想,說明一項原則:耶和華是選民的上帝,選民是上帝的百姓,雙方所建立的是一個愛的關係。
相信有人會問「那我要如何愛上帝?」答案是:「你不是藉由模糊的感覺,或是一時的激情、假想來愛上帝。愛上帝表示,你讓上帝成為你生命的主宰,而且用行動證明上帝真的是你生命的主宰。」為了達成這個目的,上帝頒佈了「十言」(十誡的原意),並且吩咐摩西說:「百姓想知道要如何愛我,現在將十誡宣布下去,告訴他們照著誡命去作,如此就能顯出人對我的愛。」這就是約。
如果查考申命記第10章和利未記第19章就會發現上帝與人所立的約的另一重點,就是:上帝的百姓不緊要愛上帝,而且還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對此,我們會問說:「但是,誰是我的鄰舍呢?而甚麼是愛鄰舍的意思呢?我該如何愛自己呢?」十誡同樣回答這些問題,上帝通過十誡將愛的秘訣闡釋出來。上帝願意和我們立下一個滿有慈愛和恩典的約,而且用十誡來顯明上帝家庭中愛的關係。
十誡( 申 5:1-21 )
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對基督徒而言第一誡是從20:3起算,我們將20:2視為十誡的前言。但對猶太人看來,十誡的第一誡是由20:2開始。因為,「你的神」這句話也在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關係是不可分的。這是因為在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有著約的緊密關係,這種關係即使是以色列人民想要拒絕也很困難,因為二者之間的約是「永遠的約」,是「生命之約」。「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是更明確的宣告,在表明不只是與歷史的經驗有關,而且是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他們和上帝之間,是永遠不可分離的生命關係。因為他們能夠有今天的自由、生存,乃是上帝從埃及人的手中將他們拯救出來的。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一條誡命,是整個十誡中最為重要的一條誡命。我們也可以這樣說,所有的十誡其實只有一條,就是這條「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誡命。在往後的九條誡命也可以說都是這一條誡命的延伸,因為這一條誡命若是不存在,再繼續說其他的誡命都將是沒有意義的事。 
「我以外」,這句話有一個意思,就是不可能將其他的神明放在上帝的上面,或是將其他的神明用來代替或敵對上帝,這是絕對被禁止的,這也包括你的配偶、家庭、事業。這樣說來,一個人如果將另一種事物放在比上帝更高的位置,那就是違反這一條誡命。或是有人將另外的神明看為重要,那也是一樣在敵對上帝。這是要求將上帝放在最高的點、位置來看,不能有超過祂的任何事物出現。因此,當這條誡命在說「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時,所要表明的乃是:任何超越過對獨一無二的上帝的尊敬,就是違反這條誡命,絕對禁止!
一個人的生命不能存在有兩個以上的神明,也不可以用敷衍的態度回應上帝的愛和呼召。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話:「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重視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馬太福音6:24)
簡言之,就是不能有二意的心,而是必須將上帝放在最高位階看,才能明白這誡命的精神,即使是在金錢與上帝之間作選擇也是如此。耶穌基督在譴責他那時代的人,說那個時代是個「邪惡、淫亂」的世代(馬太福音16:4),因為在他們的心中有兩個以上的神明,人們的心中並不是真的以上帝為大,不是真的只有耶和華上帝在他們的生命而已,這就是耶穌基督所批判的。在先知書中,常將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的關係以夫妻的關係來比喻,就像作妻子的不是只有一位丈夫,而是有兩個以上的丈夫一樣,是犯淫亂罪一般。 
這樣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對上帝必須絕對忠實,否則就是犯了第一條誡命,因為第一條誡命是一切誡命之母,喪失了對此誡命的忠誠,就無法說明人內心對上帝的聖潔。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不可妄稱」或是「不可濫用」都是指以非正當的名義、手段為藉口,達到各人的私慾。例如與鄰人爭吵,然後用上帝的名詛咒鄰人;或是為了偷竊,用上帝的名去祝福竊盜的行為能順利完成;或藉用上帝的名作假證來陷害別人。
耶穌基督將上帝的名詮釋最好的一段話,就是告訴當時的猶太人不要隨便指天、地來起誓,因為無論天或地,都與上帝有直接關係。他說:「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5:33-37)
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20:8-11第四誡—關於守安息日。守安息日在表明出埃及時,是以信靠那位創造的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做為他們生命的倚靠。因此,守安息日也是在對這位創造的主表明:順服祂的帶領,以祂為主之意。有人說這一條守安息日的誡命,早在他們出埃及入曠野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執行,因為摩西交代以色列人民撿拾嗎哪的時候,就很清楚地說「到第六天,他們撿取雙倍的食物」。理由是第七天是「獻給上主的安息聖日」,即使要找食物,「甚麼也找不到」,因為上帝在這一日看為聖日,休息不工作(出埃及記16:22-30)。
值得注意的乃是第四誡與第五誡的「要孝敬父母」,是用肯定「要」這個字,其他的誡命都以否定的開頭語「不可」。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五誡,這一條誡命是帶有應許、祝福的誡命。其實,這條誡命也是人生活中的一個實際經驗;一個家庭若是不和諧,生活就會痛苦。與父母的關係若是被破壞,結果往往是連串的循環,因為自己的下一代也會與本身相對抗,所謂報應就是如此,因為孩子總是從父母的身上學習成長,不會孝敬父母的孩子,不會有孝敬的孩子。
這一條誡命的另一個特色,就是說祝福與土地有密切關係,也與生命的生存相結連。我們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說法:土地就是人生命的母親。因此,對土地要有愛,就如同對父母要有愛一樣。這條誡命已經很清楚地說到,孝敬父母是使人在土地上得以享長壽的途徑。這樣並不表示孝敬父母的人都會長壽,而是表明了生命的聖潔意義。因為人的生命是從上帝而來,上帝是透過父母來來延續人類的生命,使人的生命因此充滿活力。因此,孝敬父母也是在表示對上帝創造的回應,所以長壽在這裡也可以解釋為滿足、豐盛、有意義。
20:13 「不可殺人。
第六誡的「不可殺人」之誡命,是指蓄意性的、有預謀的,是存心要這樣做而言。申命記第19章就記載有關「庇護城」的事宜,讓那些因為誤殺人生命者,可以得到生存,免於遭受報復的機會。不過這條誡命是否也適用於戰爭的範圍,就有待大家的討論了。
荷蘭時期宣教師到台灣宣教,將福音傳給平埔的西拉雅族。當時的文件中有十誡的西拉雅白話字和荷蘭語對照的十誡。其中第六誡改為「不可墮胎」。因為西拉雅族的婦女必須辛苦耕種,三十歲前若懷孕就必須墮胎。因此,十誡對他們而言就必須清楚命令他們不可墮胎。
20:14 「不可姦淫。
上帝知道人若要破壞祂所設立美好的婚姻,姦淫是最快的途徑,所以在這條誡命「不可姦淫」的背後,隱藏著上帝美好的旨意。
第七誡「不可姦淫」。一般來說大家容易了解姦淫是指「婚姻(約)」以外的性行為而言。不過我們要注意的是耶穌基督對姦淫有很不一樣的看法。他說:「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在心裡已經跟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這種看法很清楚地是從肉體的範圍將之提昇到心靈的層次。而他曾對他那時代的社會做了「淫亂、邪惡」的評價,使得淫亂一詞不只是停留在人的肉體上,更是在宗教信仰上回歸到原來的第一誡的範圍內,那就是對上帝不忠,等於犯了「信仰姦淫罪」一樣,因為聖經給我們一個信仰上的了解,上帝跟我們人的關係,就像丈夫和妻子的關係一樣,先知的書信充滿了這樣的教訓(以賽亞書第54章,耶利米書3:14,何西阿書2:2-5)。人若對上帝不忠,就如同夫妻彼此之間有不忠實的情形發生一樣。姦淫使人墮落。羅馬書1:24說:「上帝任憑他們隨著心裏的慾念做下流的事,糟蹋自己的身體。」
歌羅西書第3章和加拉太書第5章將聖靈的工作和肉體的情慾作了對照。上帝要我們住在聖靈中,而不要跟著肉體的慾望走,順服在上帝的真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我們和上帝同調,並且開始培養內在屬靈的生命之後,我們就有能力去培養所愛之人的靈命,進而奠定一個健康的基督化家庭。
會主心得:馬丁路德說得好:「你不能阻止鳥兒飛越頭頂,但你可以不讓牠在頭上築巢。」往往情慾的罪都是人一點一滴把罪一手養大。聖經教導說:「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加6:7-8)玩火者必自焚。
20:15 「不可偷盜。
第八誡「不可偷竊」。這一條誡命應該是跟第十誡相關連的,而第十誡是與人的貪心有密切的關係。人會偷竊通常是出於貪心的緣故,這不僅是只在物品上的貪,也要從心中的思考、動機來看。因為上帝是看人的內心,不是看人的外表,正如耶穌基督強調心中有姦淫念頭一樣。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戰勝試探的四個聖經要訣
1. 轉移注意力於其他事上
‧試探是從意念開始,轉移你的注意力是抵消誘惑最快的方法。
‧與罪惡的爭戰,勝負在於心思。你往往被你注意的事所俘虜。
對試探不加理會遠比與它鬥爭更為有效,當你思想其他事情時,試探便會失去力量。
‧為減少試探,你要讓神的話語佔滿你的心思,用美善的思想擊敗不良的思想。
2. 敬虔的朋友或扶持小組分享你的掙扎
‧你不要把個人的掙扎公諸於世,但你必須至少與一個人坦誠的分享。
‧有些試探只有靠著同伴的幫助才能克服,他可以為你祈禱,鼓勵你並督促你。
‧撒旦要你以為自己的罪和試探是獨有的,所以你就把它隱瞞。
‧有些問題太根深柢固、太積習難改、也太大了,不是你自己能解決的。
3. 要抵擋魔鬼
‧我們並非被動地任由魔鬼攻擊,我們要反擊。
‧你必須使用神的話語作為與撒旦爭戰的武器。
‧絕不要與魔鬼爭論,因為牠比你更擅長,牠已經練習幾千年了。
4. 認識你的弱點
‧神警告我們絕不可自高過於自信,那是招災難的處方。
‧不要隨便讓自己就落在試探的情況中,要避免這樣的情況。
‧躲避試探比擺脫試探容易。
會主心得:十誡對於現代人有何意義?
假如你去聽一場交響樂演奏會,到達現場之後,你發現定音鼓就像一個烤肉架,裡頭還不時冒出煙。更糟糕的是豎琴成為曬衣架,喇叭口長滿了各種蔬菜。
指揮進到演奏廳,看到眼前這一幕,立即生氣要求這些演奏者整理自己的樂器。這樣一來應該沒事吧!
事情還沒完。定音鼓手在演奏時拿起鼓棒敲打旁邊人的頭,小提琴手橫起弓來準備演奏時,不小心戳到單簧管演奏者的鼻孔。
指揮又一次提醒說:「這到底怎麼了,請不要再犯錯,要看我的指揮,聲音要一起出來。」
接下來應該會很順利了吧!
事情還沒結束,當指揮把指揮棒一揮。銅管吹奏「匈牙利舞曲」,弦樂拉奏「維也納華爾滋」,木管吹奏「土耳其進行曲」。這三首原本都是很棒的歌曲,但是混在一起卻成為噪音。
指揮氣急敗壞地說:「停!我們今天要演奏的是貝多芬的第九號交響曲」此刻,樂團才得到方向感。指揮必須掌握各種樂器的屬性,以及彼此之間合奏的效果,才能演奏出和諧動人的旋律。
那麼十誡對於現代人重要嗎?重要。若沒有這些規範,人人就各自吹自己的號,吹自己的調。有了十誡當我們生活的譜,上帝當指揮家,我們的生活就可演奏出和諧動人的樂章。最後,我要說「十誡是鏡子,但不是肥皂。」十誡叫人知道甚麼是罪,將我們的罪揭露出來,但唯有耶穌基督的寶血和救贖才能使鏡子照出來的污穢得到潔淨。

眾民戰懼( 申 5:22-23 )
20:18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
20:19 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 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20:20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 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
20:21 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 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祭壇的條例
20: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20:23 你們不可做甚麼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
20:24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
20:25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
20:26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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