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4:1-25 和合本
在羅馬教會中,有些基督徒並非是猶太人,當外邦人成為基督徒後,他們卻遇到一個在猶太人看來是很嚴肅的問題,那就是猶太信仰上最重要的記號—割禮。在早期時代,已經信了耶穌基督的猶太基督徒仍然存在著一個想法:外邦人信耶穌,先要接受割禮。
使徒保羅因此提出他的見解,認為這樣的做法將使耶穌基督的救恩成為白費了。使徒保羅作為一個猶太人,且是一位很執著傳統禮儀的法利賽派,他會反對要求外邦人受割禮的看法,確實令當時的猶太人很難理解,甚至與他發生爭執。使徒保羅是一位受過猶太嚴規訓練的猶太領袖;我們看到他從猶太人最為根本的摩西法律說起,解說一個人如果可以靠摩西的法律得救,那麼,這個人也可以不需要來信耶穌基督了。就是因為猶太人很清楚地知道,人無法倚靠遵守摩西的法律,使人與上帝的關係有和好的可能性,也因此,信耶穌基督為救主才會有意義。
此外,使徒保羅也提到一個人是否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並非因為這個人是否在身體上有割禮的記號,乃是因為他信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恩典,才使得人和上帝之間有了「新約」的記號。這新約,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救贖,並非在割禮。在耶穌基督身上的記號是一種內心的割禮,而傳統上由祖先留傳下來的乃是肉體上的記號,其間的差別是很清楚的,也是完全不同的。
總之,使徒保羅認為耶穌基督是一切救恩的基礎,他說:「想倚靠遵守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就是跟基督切斷了關係,自絕於上帝的恩典。」(加拉太書5:4現代中文譯本)在他的看法裡,當一個人「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的時候,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甚麼關係,惟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加拉太書5:6)因此,在使徒保羅的理念中,人若失去了耶穌基督的基礎,其他的一切都將成空。
以亞伯拉罕為例
這一章當中,使徒保羅都以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做為例子來說明真實信仰的意義;不僅使徒保羅喜歡提起亞伯拉罕,約翰福音的作者也用亞伯拉罕作例子來談論有關信仰的問題(約翰福音8:31-59),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喜歡用亞伯拉罕作例子(希伯來書第7、10章),這當然與讀者的背景有密切關係,因為羅馬書的讀者有很多是猶太基督徒,希伯來書的讀者亦然。雖然如此,使徒保羅乃要闡明亞伯拉罕也是外邦基督徒的共同祖先,不是肉體的祖先,而是信仰上、屬靈上的祖先,因為在4:16,外邦基督徒與猶太基督徒一樣,「亞伯拉罕是我們大家屬靈之父」,亞伯拉罕是所有基督徒共同學習的信仰榜樣。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這一章當中,使徒保羅都以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做為例子來說明真實信仰的意義;不僅使徒保羅喜歡提起亞伯拉罕,約翰福音的作者也用亞伯拉罕作例子來談論有關信仰的問題(約翰福音8:31-59),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喜歡用亞伯拉罕作例子(希伯來書第7、10章),這當然與讀者的背景有密切關係,因為羅馬書的讀者有很多是猶太基督徒,希伯來書的讀者亦然。雖然如此,使徒保羅乃要闡明亞伯拉罕也是外邦基督徒的共同祖先,不是肉體的祖先,而是信仰上、屬靈上的祖先,因為在4:16,外邦基督徒與猶太基督徒一樣,「亞伯拉罕是我們大家屬靈之父」,亞伯拉罕是所有基督徒共同學習的信仰榜樣。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應許因信而實現
4: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4:20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4: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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