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7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 8:1-59

約翰福音 8:1-59 和合本
行淫時被捉的女人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8:2 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耶穌基督既然能夠在耶路撒冷聖殿裡公開教導人,就表示他有一定的影響力、權威。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文士和法利賽人是當時的法律權威;許多人得把疑難問題帶到他們面前,請他們裁定。但是,他們的權威往往是批評、定罪。他們完全沒有想到:權威必須基於同情心,目的在於挽救罪人,他們自認身分高過他人,有權嚴密監視別人有無違犯律法,或有無偏差,然後施以不寬容和殘暴的懲罰。他們絕沒有想到本身有義務去醫治一個犯錯者。
會主心得:這事件顯示出經學教師/文士和法利賽人對人懷著殘暴的態度。他們完全不把這婦人當人看待;只把她當作一件物品用來陷害耶穌。這婦人在他們心目中,無名無姓、沒有情感、也不具人格。這婦人在他們的眼中只不過是用來陷害耶穌的工具。不管怎麼說,把人當東西看待,都是錯誤的。
上帝對摩西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33:17)。上帝對波斯王塞魯士(古列)說:「使你知道題名召你的,就是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賽45:3)。聖經裡有好幾處,往往列舉了一大堆人名。這是聖經尊重「人」的確據,聖經絕不會將人視為一堆物品、不把人當作抽象的東西、概念、或個案;因為人就是人。文士和法利賽人極可能連這婦人的姓名都不知道。在他們眼裡,她不過是一個不名譽的死刑個案或代碼,現在正好藉著她這個工具以遂其陷害人的目的。甚麼時候人被視為物品,信仰的精神就喪失殆盡了。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夫子(老師)」,這種對耶穌基督的稱呼,表面上是滿有禮貌,但內心是存著鬼主意。耶穌基督不會因他們對他這種虛偽的尊稱而受迷惑。
他們提醒耶穌基督,這個女人不是他們冤枉她,而是她「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更嚴肅的是他們搬出摩西的律法來討教耶穌基督。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如果耶穌基督膽敢在眾人面前說出違反摩西律法的話,眾人必定不會接受、支持,他們就可以公然在眾人面前逮捕他,他們雖然是宗教或民間的領袖,他們仍然害怕民眾,因民眾相信耶穌基督。(參考馬可福音11:32、12:12)因此,在他們看來,搬出摩西律法是最有效的方法。
法利賽人很會找到聖經的經文來定人的罪。依照摩西律法的規定,確實,這個行淫的女人是該用石頭打死。他們可以引用申命記22:22-23、利未記20:10等,申命記很清楚的記明,必須用石頭打死這種人。但是,若依利未記和申命記的條文,不只是女人要處死,是連男人也不能免除死刑的處罰。因此,他們只提女人來詢問耶穌基督的意見,而不是將「正在行淫」的男女都捉來,是件很奇怪的作法。
猶太人有三種罪是必定判處死刑的:1. 拜偶像,2. 殺死人,3. 姦淫。這個女人既然是「正在行淫」時被抓到,她的行為在當時的社會是很難被接受,因此,當她被捉到,且被文士(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到聖殿裡眾人當中,事實上,已不用再問耶穌基督這個女人當判何罪了,他們早已判她死刑了。但是,他們還是把這個「不潔淨的淫婦」帶到聖殿裡來找耶穌基督。真正的問題就在這裡,他們是為了陷害耶穌,找把柄控告他,居然可以不擇手段、不守規矩,否則,他們是不會將這種在他們當時社會共認「不潔淨的淫婦」帶入耶路撒冷聖殿裡。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一直在逼問耶穌基督,而他卻不加理睬他們,自己彎身在地上寫他的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不住地問他」我們信仰的經驗也常常如此,就像我們遇到親友一直不停地在問我們非常具有挑戰性的信仰問題,諸如:祈禱真的會傳到上帝那裡嗎?若是,他為什麼如此款待我?害我受到如此大遭遇?類似這樣的問題。我們的孩子也會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問我們:「上帝在那裡?」然後不停地問。有時也會遇到來自我們內心的自我反問:「真的有復活嗎?」「真的有審判嗎?」若有,是將來的?或是現在的?然後接下去是「為什麼?」 
詩篇的作者告訴我們他親身的經驗,在他遭遇到嚴重挫拆、苦難時,他是「日夜哀哭,眼淚成為我的飲食;仇敵不斷地問我:你的上帝在哪裡?」(詩篇42:3)仇敵不一定是別人,常常是來自我們「自己家裡的人」(馬太10:36)這「自己家裡的人」更可能是我們自己的內心。
此時,耶穌基督好像沒有不說話的自由,他被逼到必須回答這棘手的問題。於是他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是一句簡潔有力的反問,切中眾人的要害,也把人性的弱點暴露無遺。
在當時,執行用石頭打死的方式,是先將犯人雙手捆綁於背後,從刑場的高台處推之下去。如果還沒有死,作證的人第一個可以先拿石頭向犯人的心臟處擲過去,若是仍還沒有死,再由其他證人持續打,直到犯人死去為止。
當時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太人,並沒有判處死刑的權柄,若有,這個女人必定直接帶去執行了。同樣的事件也發生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猶太人因沒有判處死刑的權柄,因此,在祭司長和長老審問完後,必須再轉送彼拉多處去審判。要取得彼拉多判處耶穌基督死刑後,才能執行。這是羅馬帝國給各地分封的王或地方執行官的行政統治權。因此,當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這個女人來見耶穌基督時,若依猶太人律法,不只是只有這位女人,而是應該連帶的帶與她苟合的男人來,一起論處。而若依羅馬帝國統治的法律,猶太人又沒有執行死刑之權。這樣,我們可以看出此案本身就是個巧妙的陷阱,耶穌基督若說「是,可以」,他們可以有藉口向羅馬總督提出控告,說他「教唆殺人」。若他說「不,不要」,他們可以在聖殿裡讓所有人成為見證人,說他「公然違背摩西律法。」對這些心懷不軌,一直在找隙縫要陷害他的猶太人權貴領袖,耶穌基督當然知之甚詳。因此,當他把問題的層次從法律道德規範提昇到心靈的範圍時,這些宗教領袖發覺不對勁了。
會主心得:這事件充分說明了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1.耶穌給我們的重要原則是:本身無罪的人才夠資格去論斷別人。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7:1)。「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太7:3-5) 
生活中最常見的弱點,即是多數人對別人的要求,往往是自己所達不到的;多數人對人的批評也正是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見的。知識並非論斷人的條件──因為知識人人都有;至善的成就才是論斷人的條件──然而事實上我們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自人類實況觀之,惟獨上帝有權論斷,理由甚明:沒有一個人好得夠資格去批評別人。 
2.耶穌又給我們一個重要原則:對於做錯的人,根本上的態度應該是「同情」。有人說,醫師的職責是「有時把病人治癒,而往往是設法減輕病人的痛苦,經常給病人以安慰」。醫師的工作就是醫病,即使病人患了令人討厭的病症,醫師也絕不可露出嫌惡之色。 馬太福音9:12-13 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他們是一個一個溜走,年紀最大的先走,為什麼?可能是年紀愈大,愈發現自己罪孽深重吧!耶穌基督說:「凡不像小孩子一樣來接受上帝主權的人,絕不能成為他的子民。」(馬可10:15)確實,「年紀大的」與年紀小的「小孩子」是個多麼大的差別啊!耶穌基督是向人的信仰良知提出挑戰,要大家把內心擺向上帝,面對著上帝的審判。結果「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然後,耶穌基督要她「不要再犯罪了!」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們對耶穌如何處置這婦人的正確理解,至為重要;以免得到錯誤的印象,誤解耶穌很寬容、很輕易地饒恕,幾乎不把犯罪當一同事。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並末放棄定罪的主權,不是對她說:「沒關係,不用擔心。」耶穌的判決,乃相當於今日的「緩刑」。他說,「我現在暫時還不定你的罪,去罷,知過必改。你已經違背律法,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會幫助你的,在末日讓我們看看你的表現。」 
會主心得: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1.給予罪人第二次機會。彷若耶穌對這婦人說:「我知道你做了錯事;但你還沒走完人生的道路;現在我給你第二次機會,讓你有新生的表現,好洗刷罪名。」 
耶穌的教訓裡,含有第二次機會的福音。他不但關心一個人以往的所作所為,也關心一個人未來的表現。他未曾說人以往的所作所為並不重要;違背律法和傷人的心都是很嚴重的事;不過他確知,人雖有過去,但也有未來。 
2.對罪人表示同情。文士和法利賽人與耶穌基本的差異,在於他們加罪於人,而耶穌則願意寬恕。這事件的記載,從字裡行間顯示出他們存心置這婦人於死地,心裡才感到痛快。他們只知道加罪於人的喜悅;耶穌卻知道寬恕人的喜悅。耶穌以愛的天性同情罪人;文士和法利賽人那自以為義的天性,只會落井下石。 
3.對罪人發出挑戰。耶穌以「無罪的」生活向這婦人發出挑戰。他沒有說:「沒關係,不用擔心;繼續照你所做的去行吧。」他說:「你既然犯罪,回去重新做人吧,去徹底改變你的人生,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的寬恕並非那麼輕易;他向罪人所發出的挑戰是人所未曾想像的道德境界。耶穌以良善的崇高標準向罪人發出挑戰。 
4.對罪人的人性有信心。我們聽到主對道德掃地的婦人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會覺得這真是一件駭人聽聞的事。事實上,耶穌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他對每一個人抱著信心。如果他碰到一個做錯事的人,不會說:「你這個不幸的可憐蟲。」而會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他相信藉著他的協助,能感化罪人成為聖徒。耶穌的主旨不是叫人知道我們是可憐的罪人,因為人早就有這點認識;他要我們知道人有成為聖徒的可能性。 
5.向罪人提出警告。他雖然沒有說明,但實際上主的話藏著警告。我們在這裡面對著永恆的抉擇。那天,耶穌要求這婦人作一抉擇──重溫罪中之樂呢!或與主同行過新的生活!這事件並未結束,因為每一個人必須站到上帝面前時,其人生才算結束。

耶穌是世界的光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8:13 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8:14 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8:15 你們是以外貌(原文是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8:16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8:18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8:19 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裏?」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8:20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8:2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8:22 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
8:2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8: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8:25 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8:26 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8:27 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
8:28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8:29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8:30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真理必使你們得自由
8:31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8:33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8:34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8:35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
8: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8:37 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
8:38 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

你們的父是魔鬼
8:39 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8:40 我將在 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8:41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 神。」
8:42 耶穌說:「倘若 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 神,也是從 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8:43 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8:44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8:45 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8:46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
8:47 出於 神的,必聽 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 神。」

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8:48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8:49 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8:50 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8:51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8:52 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8:53 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
8:54 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 神。
8:55 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8:56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8:57 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8:58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8:59 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