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

馬可福音 3:1-35

馬可福音 3:1-35 和合本
耶穌之前的二百年,猶太人為了確實做到遵守摩西所規定的守安息日之禁令,更「為使人民嚴謹遵守安息日,他們甚至訂了許多法律條文來描述甚麼事可以作,甚麼事不可以作,這些條文都很詳細的記載在後期猶太教的一本經典名叫『米示拿』(Mishnah)之中。」 安息日的原本是與創造的傳統有關,在出埃及記第31:12-17,清楚記載守安息日是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之間關係的憑證。在法律中甚至規定違反安息日者,可以將之處以死刑(出埃及記31:14)。民數記也提供一個實例,記載有一個人在安息日出去撿木柴,結果被判用石頭將之活活地打死(民數記15:32-36)。
出埃及之後,守安息日變成與整個以色列民族的生存有著不可分的關係,所以在十條誡命裡,由出埃及記裡所寫的:「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20:11)到申命記則改成:「你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命記5:15)漸漸地,安息日就成為他們整個民族與上帝之間「立約」的印記。
主前586年,巴比倫帝國摧毀猶大王國,並破壞耶路撒冷聖殿,人民被俘擄去巴比倫作奴隸,這時候根本就無法守固定的節期,先知們在詮釋其意義上就會有轉變;因為當奴隸已無所謂的安息日可言,先知的教訓中認為上帝的選民之所以會淪為奴隸,是和忘了守安息日之「約」有關。因此,當主前536年,當波斯王允許他們返回故鄉去重建家園時,他們就更強化這種守安息日的規定。他們認為上帝是一直記住安息日,並且因安息日的緣故來拯救他們。 
從被擄之地歸回後,以色列民族把安息日看作是慶賀、敬拜的重要日子。安息日在聖殿裡有特別的祭典;但同時出現了嚴格的禁令:任何人不得經商旅行;不許挑擔,或把附載重物的牲畜帶入耶路撒冷;人們必須嚴守禁止做一切的工作等等。 因此在先知的文獻中,我們看到返國後的先知們對安息日提出嚴重的警告:認為不守安息日,將是帶來上帝懲罰的原因(尼希米13:15-18),有的先知認為守安息日是與期盼拯救者來臨有密切關係(耶利米書17:19-27),或是上帝祝福的原因(以賽亞書56:2)。
其實,不只是在安息日上他們是如此執著,在和信仰傳統上有密切關係的節日,他們也如此的固執;舉近代史上最令我們熟悉的例子,乃是1973年10月,也就是猶太人的七月(新年),以色列與埃及發生戰爭所謂的「十月戰爭」,猶太曆的七月十日是重要節期的「贖罪日」,依規定所有的人必須放下一切工作,連軍人也不例外。這一天,人們不許工作,只能守齋戒、苦行,在聖殿或會堂聚會、獻祭品,以求上帝的憐憫(參考利未記16:29-34)。埃及的空軍利用這一天大肆轟炸西奈半島,並運補軍隊攻佔許多重要的橋頭堡和戰略基地。結果以色列軍隊損失慘重。為此,以色列的宗教領袖又重新解釋說,戰爭的時候,軍人可以不必守贖罪節日。從上述這些例子,我們不難發現猶太人雖然對安息日或其他有關的宗教節期很重視,但是,若遇到外來的壓力,或是不同的情況,並非是一成不變的。我們可由他們將守安息日從開始是為創造的緣故,改變到是因為出埃及的拯救恩典,我們就不難發現這種看來似乎是鐵律的規定,也是有它更改的空間;再舉簡單例子,如孕婦生產,或是有牲畜發生危險,這些就不受安息日的規定影響。而在福音書中,作者提供給我們不少故事是關於耶穌基督違反猶太人傳統上認為不可行的作為。
治好枯乾了一隻手的人( 太 12:9-14 路 6:6-11 )
3:1 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裏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
會堂乃是耶穌基督宣教的重點之一,只要有機會,他就進入會堂去與民眾談論有關天國的信息。二百多年前長老會/清教徒從英國逃到美洲建立美國,他們到美洲首先就是蓋教堂,再以教堂為中心向外擴展街道和房舍,因為教堂是他們生活的中心。耶穌時代,會堂就是猶太人的生活中心,也是耶穌傳講福音信息的中心。我們若是讀使徒行傳,也會發現早期的使徒,他們宣教的重點也是放在猶太人的會堂,以會堂作為他們傳揚福音的中心(使徒行傳9:20、13:5、14、44、17:2、18:4、19、19:8)。
耶穌在會堂裡遇到一個手枯萎的人。在猶太人眼中並非是完全禁止在安息日對有緊急病況的人施予救助,問題是這個手枯萎的人,並非緊急到需要在這個嚴禁「做工」的安息日來醫治他。因此,當這個人祈求耶穌基督醫治他的時候,眾人馬上的反應是,要看看耶穌基督如何來處理這件事?他們的目的是要「窺探」,抓耶穌的把柄,而非對人有憐憫的慈心。路加福音則清楚指出,這些人就是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他們可能就是那群從耶路撒冷來的同一批人(路加福音5:17)。 他們共同的目的就是要找毛病,好控告耶穌基督。
3:2 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
3:3 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
對那些心懷不軌的人,耶穌基督的作風不拖泥帶水,他立即回應;耶穌基督馬上要那位手枯萎的人站到眾人的面前,依照路加福音的描述,那個人本來是躺或坐在地上,耶穌基督是以命令的口語對他說:「起來!站在當中。」(6:8)我們可以瞭解這個人的手疾雖然沒有影響到他的行動,但是耶穌基督的「命令」語句,已經使這個人得到醫治。
馬太福音的描述很特別;猶太人是對錢很重視的,作者有意要凸顯這些宗教領袖對人的生命的關心,遠不如對經濟動物的重視。因此馬太福音的作者記載耶穌基督的話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12:11-12)
羊,是猶太人主要家畜及經濟動物,並且在宗教生活上佔有重要的地位,因為羊是主要的牲祭之祭品。但是,把羊用來比較人的生命,意義就會全然不一樣。別說是一隻羊,馬可福音第五章尚且有記載耶穌基督用二千隻豬,來換取醫治一位被鬼附身的人(5:1-20)。從耶穌基督的態度來看,人若對錢知道珍惜,則對生命更應該加倍重視才對。 
3:4 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
在此,馬可福音將重點放在舊約法律如何看安息日的問題;「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3:4)這真是道出了耶穌基督與猶太人領袖之間時常爭執的問題所在,就是對摩西法律或傳統習俗見解的不同;在耶穌基督的看法裡,法律是為了幫助人對生命的存在有更好的提升,而不是使人因法律而使生命受到更多的束縛。
會主心得:如果說一個人對一隻羊會珍惜,卻對一個生命活在苦難中的人毫無憐憫之意,這樣的宗教信仰豈不是違背上帝的愛?耶穌基督的質問,正好道出了這些宗教領袖的信仰矛盾。馬太福音很清楚地說出耶穌基督對自己所提出的問題有明確的答案:「所以,在安息日行善事是我們的法律所允許的。」雖然這句肯定回答的話是緊接在比較羊與人孰重的問題之後,但是我們可以看出耶穌基督對安息日明確的態度。
3:5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耶穌基督並不是我們基督徒所想像的,是溫柔、不會生氣的人,不,不是這樣的。對於不應該有的現象,對於不義的事情,耶穌是不會留下情面的。甚至,耶穌還「怒目周圍看他們」。
會主心得:為甚麼耶穌基督會怒目環視眾人?是因為與「他們都不作聲」有關;「都不作聲」,是包括在場的群眾,人們對於不合理的法律,對於那些帶給人生命生存增加困苦的宗教領袖,竟然是如此「都不作聲」!就是因為對不義、不仁之事「都不作聲」,才是縱容罪惡滋長之力。也因此,才使耶穌基督怒目看他們。除了人們的心靈麻木外,再者,就是那宗教領袖的「心剛硬」更是他心裡難過的原因。
3:6 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海邊的群眾
3:7 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有許多人從加利利跟隨他。
3:8 還有許多人聽見他所做的大事,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旦河外,並泰爾、西頓的四方來到他那裏。
3:9 他因為人多,就吩咐門徒叫一隻小船伺候著,免得眾人擁擠他。
3:10 他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他。
3:11 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 神的兒子。」
3:12 耶穌再三地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

設立十二門徒( 太 10:1-4 路 6:12-16 )
3:13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裏。
3:14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3:15 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3:16 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3:17 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3:18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
3:19 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耶穌和別西卜( 太 12:22-32 路 11:14-23 12:10 )
3:20 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3:21 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3:22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3:23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3:24 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3:25 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3:26 若撒但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3:27 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3: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3: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3:30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

耶穌的母親和兄弟們( 太 12:46-50 路 8:19-21 )
3:31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3:32 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3:33 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3:34 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3:35 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講道大綱
一、律法的根本意涵(3:1-3) 

「關於安息日,我們的法律是怎樣規定的?做好事呢?還是做壞事?救命呢,還是害命?」這是耶穌基督與猶太領袖之間時常爭執的問題所在,就是對摩西法律或傳統習俗見解的不同;在耶穌基督的看法裡,法律是為了幫助人對生命的存在有更好的提升,而不是使人因法律而使生命受到更多的束縛。 

二、冷漠的另外一面(3:4-6) 

為甚麼耶穌基督會怒目環視眾人?這可能與「他們都不作聲」有關;這個大家一聲不響,是包括在場的群眾,人們對於不合理的法律,對於那些帶給人生命生存增加困苦的宗教領袖,竟然是如此「都不作聲」!就是因為「都不作聲」,是縱容罪惡滋長之力。也因為這樣,才使耶穌基督感到悲傷。除了人們的心靈麻木外,再者,就是那宗教領袖的「心腸剛硬」更是他心裡難過的原因。 

三、耶穌非武力抗暴(3:7-12) 

耶穌的義憤得罪人,但他為上帝國的真理不妥協,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耶穌與猶太領袖決裂,現在耶穌刻意採取分離的行動,離開那些已經成為祂的敵人之人,而祂的門徒則接受這種決裂的結果,跟隨祂離去(7節)。 

這段經文可以讓我們來思考幾個問題: 

一、信仰應該是幫助人的生命得到提升,而不是添加重擔。 

手枯萎的人生活在痛苦中,在心靈苦楚時,宗教信仰應該是最好的良藥,不但可以使人的心靈得安慰,且能進而增添人對生命生存的信心。可惜的是,我們看見在會堂裡窺看的這些宗教領袖,不但沒有生出憐憫的心,反而是在想盡辦法要阻止,要找「耶穌的錯處來控告他」,這絕不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應該有的態度。 

1980年1月8日那天也是禮拜日,高雄美麗島事件三名涉嫌者施明德、蔡有全、林弘宣分別被捕。 

二、對不公義的事情或現象,應該要有勇氣給予嚴厲譴責。 

當這些宗教領袖存心想找耶穌基督的把柄好控告他的時候,耶穌基督並沒有因為他們是宗教領袖,是當代社會的權貴階級,就很客氣,小心翼翼的說出好聽的話,沒有。相反地,他是「怒目環視左右,同時心裡為這些人悲傷」(3: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