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45:1-25 現代中文譯本
歸給上主的土地
45:1 分土地給各支族的時候,要留一份獻給上主。這塊土地要有十二公里半長,十公里寬;整個區域是聖區。
聖區是指分別出來的土地,作為神聖敬拜的土地。以西結將這地形容為歸還給上帝的禮物。從主前第四千年紀開始,美索不達米亞南部的烏魯克城已經在城中心設有聖區。古美索不達米亞的聖區不是由建築物的擋土牆劃分出來,就是整個建築在衛樓圍牆之內。出入聖區是有限制的。誰可以進入,以及在什麼場合出入,都有嚴格的標準。曠野時代樹立會幕時,聖潔範圍的觀念已經在以色列中制定(參閱利10:10;民18:1-7)。聖區的觀念不過是其延伸。
45:2 要從其中劃出一方塊作聖殿的用地,每邊長兩百五十公尺,四周加上二十五公尺寬的空地。
聖殿的用地,每邊長250公尺,就是42:16-20所論到的聖殿區。
「空地」和合本譯為「郊野之地」作為區隔聖殿的外圍,以西結書48:17有提到城池四周的郊野,卻沒有提到聖殿四圍的郊野。
45:3 這塊地的一半,長十二公里半,寬五公里,要劃出來作為建造聖殿之用,是至聖的地。
聖所是至聖的,因為那是在全地分別出來的區域,是在中心地帶。43:12就這樣記載「聖殿的規定是這樣:聖殿要建立在山上,殿的周圍都是聖地。」
45:2 要從其中劃出一方塊作聖殿的用地,每邊長兩百五十公尺,四周加上二十五公尺寬的空地。
聖殿的用地,每邊長250公尺,就是42:16-20所論到的聖殿區。
「空地」和合本譯為「郊野之地」作為區隔聖殿的外圍,以西結書48:17有提到城池四周的郊野,卻沒有提到聖殿四圍的郊野。
45:3 這塊地的一半,長十二公里半,寬五公里,要劃出來作為建造聖殿之用,是至聖的地。
聖所是至聖的,因為那是在全地分別出來的區域,是在中心地帶。43:12就這樣記載「聖殿的規定是這樣:聖殿要建立在山上,殿的周圍都是聖地。」
45:4 在全國中,這一塊地是聖區,是劃歸給在聖殿供職的祭司的;裏面有他們的屋子和聖殿的用地。
祭司與利未人的地業在48:10-13有詳細的尺寸。
祭司與利未人的地業在48:10-13有詳細的尺寸。
45:5 另一半土地要給在聖殿供職的利未人,裏面有利未人的住宅區。
「利未人的住宅區」是根據一古譯本,希伯來文是「二十個房間」。
利未人在殿中供職,他們的工作沒有祭司那麼重要,但人數比祭司多。他們的地業有二十間房間。在七十士譯則譯為「城巿」,而無非數目。利未人的居住區域聖區一樣尺寸,不應指「房間」,而是「城」。當然將其翻譯成二十個「住宅區」更合乎經文意思。
45:6要在聖區隔鄰劃一塊土地,長十二公里半,寬兩公里半,作為以色列人的住宅區。
利未人在殿中供職,他們的工作沒有祭司那麼重要,但人數比祭司多。他們的地業有二十間房間。在七十士譯則譯為「城巿」,而無非數目。利未人的居住區域聖區一樣尺寸,不應指「房間」,而是「城」。當然將其翻譯成二十個「住宅區」更合乎經文意思。
45:6要在聖區隔鄰劃一塊土地,長十二公里半,寬兩公里半,作為以色列人的住宅區。
「作為以色列人的住宅區」和合本譯為「要歸以色列全家」不像以前,只屬某一支派或個人。
從45:1-6我們可以可以思考一件事,以色列人是以甚麼作生活的中心?聖殿所在地是全國的中心。換言之,上帝是百姓及全國的生活的中心,提醒我們必須把上帝放在一切的首位。
君王的土地
45:7 要劃出一塊土地給君王。這塊土地要從聖區的西邊延伸到地中海,從聖區的東邊延伸到東邊的國境,跟以色列各支族分得的土地一樣長。
分配如此大的一塊地,應使王不會再像亞哈那樣貪心。王雖得到大片土地,但有責任提供大量的獻祭。
45:8 這塊地是君王在以色列中分得的地產。這樣,他就不會再欺壓我的子民;他要把全國剩下的土地分給以色列各支族。
分配如此大的一塊地,應使王不會再像亞哈那樣貪心。王雖得到大片土地,但有責任提供大量的獻祭。
45:8 這塊地是君王在以色列中分得的地產。這樣,他就不會再欺壓我的子民;他要把全國剩下的土地分給以色列各支族。
重新劃分土他,對國家和百姓有何益處?(45:8-10)
貪婪和敲詐是當時社會上兩大罪惡(參摩5:10-13)。在此,規範出賜給君王的土地(45:7-8),目的就是避免掌權者的貪婪。因此,上帝命令王和百姓要公正正直,特別是在經濟活動中。我們也可檢查一下自己是如何看待錢、物和服務的。如果我們拿的是時薪,那我們就要做滿鐘點。如果我們是作老闆的,就不應虧欠下屬員工。上帝是全然信實的,上帝的百姓也當如此。
貪婪和敲詐是當時社會上兩大罪惡(參摩5:10-13)。在此,規範出賜給君王的土地(45:7-8),目的就是避免掌權者的貪婪。因此,上帝命令王和百姓要公正正直,特別是在經濟活動中。我們也可檢查一下自己是如何看待錢、物和服務的。如果我們拿的是時薪,那我們就要做滿鐘點。如果我們是作老闆的,就不應虧欠下屬員工。上帝是全然信實的,上帝的百姓也當如此。
君王應遵守的規則
45:9 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以色列的君王啊,夠了!不要再專橫,欺壓人民;要伸張正義,主持公道。你們不可再強迫我的子民離開他們的土地。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
和合本「你們應當知足」現代中文譯本翻譯較合乎原文「夠了!」意思是你們不要再專橫、欺壓,應當除掉一切的罪行(參耶6:7,20:8;摩3:10)。
「不可再」原文為「停止」。禁止君王奪取人民的土地。
45:10 「人人都要用標準公正的度量衡。
古代以色列早有度量衡的標準制度。所以先知必須屢次強調與勸說,應有公道的天平(參閱摩8:5;何12:8及彌6:10ff)。在箴言中,也多次強調有次序的生活,因為不公道的度量為上帝所憎惡的(箴11:1,20:10及16:11)。度量衡的公正,其實也是指法律上的公正。
45:11 「量固體的『伊法』要跟量液體的『罷特』等量,是以『賀梅珥』為單位:一『賀梅珥』等於十『伊法』,也等於十『罷特』。
45:11 「量固體的『伊法』要跟量液體的『罷特』等量,是以『賀梅珥』為單位:一『賀梅珥』等於十『伊法』,也等於十『罷特』。
「賀梅珥」是固體或液體衡量的單位,「一賀梅珥」約等於175公升,一「伊法」或一「罷特」約等於17.5公升。
45:12 「計重的單位是:一『舍客勒』等於二十『季拉』;一『彌那』等於六十『舍客勒』。
「舍客勒」:在以西結的時代,這重量單位約等於11.4公克。
45:13-15 「你們要按照下面的規定捐獻:小麥:收成的六十分之一大麥:收成的六十分之一橄欖油:收成的百分之一這些都要用『罷特』量:十『罷特』等於一『賀梅珥』,也等於一『柯珥』。羊:在以色列牧場上的羊,每兩百隻要獻一隻。「你們要獻素祭、燒化祭、平安祭,這樣,你們的罪就得赦免。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
45:16 「全國人民必須帶這些祭物到以色列的君王那裏。
45:17 在初一日、安息日,以及其他節日,王要負責供給全國人民所獻燒化祭的祭牲、素祭,和奠祭。他要準備贖罪祭、素祭、燒化祭、平安祭的祭物,為以色列人民贖罪。」
45:16-17所載是獻給王的禮物,再由王獻祭給上帝。這些禮物有別於獻給祭司的(44:30)。
節期 (出 12:1-20;利 23:33-43)
45:18-24與五經中的律法有很多出入,以致拉比們花很多精力想使兩者調協。例如45:18中列出一年一度潔淨聖所的條例時,好像並沒有理會利未記16章有關贖罪日的禮儀規定。
45:18 至高的上主這樣說:「正月初一日,你要獻一頭沒有殘缺的小公牛作牲祭,潔淨聖殿。
45:18-24與五經中的律法有很多出入,以致拉比們花很多精力想使兩者調協。例如45:18中列出一年一度潔淨聖所的條例時,好像並沒有理會利未記16章有關贖罪日的禮儀規定。
45:18 至高的上主這樣說:「正月初一日,你要獻一頭沒有殘缺的小公牛作牲祭,潔淨聖殿。
45:19 祭司要把贖罪祭的血抹在聖殿的門柱、祭壇的四角,和進入內院大門的門柱上。
45:20 那一月的初七日,你也要照樣為那些在無意中或因無知而犯罪的人獻祭。這樣,你就保持聖殿的聖潔了。
45:21 「從正月十四日開始,你要守逾越節七天。在這七天當中,每一個人都要吃沒有酵的餅。
45:22 節期的第一天,君王必須為自己和全國人民獻一頭公牛作贖罪祭。
45:23 在七天節期裏,他要天天向上主獻七頭沒有殘缺的公牛和七隻公綿羊作燒化祭。他也要天天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45:24 每一頭公牛,每一隻公綿羊都要跟十七公升半的素祭,三公升的橄欖油一起獻上。
45:25 「在住棚節,就是從七月十五日開始的七天期間,君王要按照逾越節的條例天天獻贖罪祭、燒化祭、素祭,和橄欖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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