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莊証評傳道師封立牧師講道大綱

莊証評傳道師封立牧師講道大綱
講題:邀請耶穌來做主人 
聖經約翰福音2:1-11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店教會莊証評傳道師封立牧師 
暨派任坪林教會宣道牧師授職禮拜2012/7/22坪林國中 

前言:婚約、立約、牧師獻身立約 

一、婚宴的總幹事馬利亞
科普替(Coptic)福音書:馬利亞是新郎的阿姨,即馬利亞是新郎母親的姊妹

二、猶太婚禮的背景:
1.處女的婚禮要在禮拜三晚上舉行

2.拉比說:「沒有酒就沒有歡樂。」

3.馬利亞對耶穌的信靠
馬利亞吩咐僕人:「他要你們做甚麼,就照他的話去做。」(2:5) 

4.門口六個大水缸六個水缸象徵猶太律法的不完全

每個水缸都可裝70-80公升的水。事實上,這婚筵不再需要喝420-480公升的酒。換言之,耶穌所賜下的恩典是超越人所需的。 

從耶穌所行第一個神蹟的故事中,至少我們可以學習到二項要緊的信息: 

一、耶穌來不是做「客」,乃是做「主」 
耶穌「同在」,酒還是用盡了;等待耶穌做主,才是行神蹟的時機。 
耶穌來不是做「客」,乃是做「主」。 
福音的事工,就是邀請耶穌做主的事工。 
長執會有不同意見,先討論看看,如果是耶穌祂會如何做,聖經是如何教導。 

二、謙卑請耶穌做主,就是聽從耶穌的話語 
這一個故事有一節要緊的話,就是第五節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向僕人所說的話:「他要你們做甚麼,就照他的話去做。」從這一段話裡,我們看到馬利亞的信心,也看到遵照耶穌的話去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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