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歷代志下 8:1-18

歷代志下 8:1-18 現代中文譯本

所羅門的功績 (王上 9:10-28)
8:1 所羅門用了二十年的時間建造聖殿和王宮。
參閱:聖殿山 8:2 他也重新修建了希蘭王送給他的城鎮,把以色列人安頓在那些城裏。
所羅門的建築工程得以順利是得到泰爾(舊譯:推羅)王希蘭的幫助。他除了供應工程需用的材料及工人外,更慷概地給予經濟上的支時(參王上9:14)。所羅門曾以加利利地區的二十座城邑相贈,以償還債項;不過,泰爾王拒絕接受這些較貧瘠地區的城邑。此事的影響有二:1.種下以後北部支派撒棄大衛王族的遠因;2.所羅門開放南部港口讓腓尼基商人使用(8:17-18),這大概是還款計畫的修訂。
關於「泰爾」,請參閱以賽亞書23:1的註釋。
8:3 他佔領了哈馬‧瑣巴地區,
8:4 建了曠野裏的巴美拉城,也重建哈馬境內所有儲藏貨物的城市。
8:5 所羅門也重建以下的城市:上伯‧和崙和下伯‧和崙(有城門、可以上閂的設防城)、
8:6 巴拉城、所有儲藏貨物的城市、存放車馬的城市。他把計劃在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國內各地要建造的工程都完成了。
8:7-8 所羅門強徵所有迦南人的後代作勞工;他們是以色列人佔領這地時沒有殺滅的那些人的後代,包括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他們的後代到現在仍然作奴隸。
8:9 所羅門沒有使以色列人作勞工,只叫他們作戰士、官長、馬車長,和騎兵等。
8:10 他有兩百五十名監工,監督勞工做各種建築工程。
8:11 所羅門把他的妻子─埃及王的女兒,從大衛城遷居到為她新建的宮裏。他說:「她不該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王宮,因為約櫃所到過的任何地方都是聖的。」
所羅門說,我的妻室不可居住在大衛的宮殿,因為那是以色列君王的殿堂。換言之,所羅門承認他娶埃及法老的女兒是不恰當的,她不能住在大衛王的舊城,那裡曾因約櫃而成為聖地了。所以他將她帶至大衛城外,另行築屋供她居住。同時,這也為了日後娶外邦嬪妃預作伏筆。
會主心得:所羅門王認為「約櫃所到過的任何地方都是聖的」,這樣的認識錯了,因為上帝是全地的主,同時也是我們內心的主。所羅門王為自己的錯誤想找到解套的方法,就是讓百姓認為他的外邦嬪妃不住在聖殿山就不是褻瀆上帝,但事實如此嗎?重點是,外邦習俗嫁女兒就必須有家族偶像陪嫁,這也是為何舊約中後來強調不可娶外邦女子為妻的原因。
8:12 所羅門在聖殿前面他所造的祭壇上獻燒化祭。
8:13 他根據摩西法律的規定,為每一個聖日獻燒化祭;這些聖日是安息日、月朔,和三個年節─除酵節、收穫節、住棚節。
8:14 他按照他父親大衛的規定分派祭司和利未人每天的工作;利未人協助祭司一同唱詩和擔任其他工作。他也遵照神的人大衛的命令把聖殿守衛分區組織起來,使他們每天在各城門執行任務。
8:15 大衛所指示祭司和利未人有關庫房和其他的工作,他們都一一實行了。
8:16 這時候,所羅門所有的計劃都已經完成,從奠立上主聖殿的根基到完工,一切的工程進行順利。
8:17 後來,所羅門到以旬‧迦別和以祿去;這是在以東地區阿卡巴灣海岸的兩個港口。
8:18 希蘭王送給所羅門一些船隻,船由希蘭王自己的官員指揮,並由經驗豐富的船員駕駛。他們跟所羅門的官員一起航行到俄斐,從那裏給所羅門帶回來大約一萬五千公斤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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