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神學(講義)
黃春生牧師2011/3/28政大團契
使徒保羅生平年表(Timeline of Apostle Paul's Life)
使徒保羅生平年表(Timeline of Apostle Paul's Life)
一、保羅神學的基礎
1.舊約是保羅信息(或福音)的來源:保羅闡釋舊約來說明福音(羅1:2-4)
2.保羅:舊約見證基督。拉比:舊約(律法、先知)是權威。
3.基督是認識舊約的鎖匙,因為在基督身上看到舊約的成全,是上帝的應許(林後1:20)
4.教會是應許得承接者:教會是以色列「餘民」,上帝的「真百姓」,基督徒是「真猶太人」(羅2:29),是「屬靈的以色列」(羅9:6),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29),是受真割禮的以色列民(加6:16; 腓3:3)
二、保羅的信息:義的福音
整個保羅的信息是拯救的事件,義的事件,被拯救的人被稱為義人。羅馬書1:17。顯明上帝的義,即傳福音不僅是使人知道義的觀念,福音甚至使人親自體驗到,得到義,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
1.恩典
(1)恩典不是徒受
(2)恩典是終末的作為
(3)恩典是拯救的事件
2.上帝的義
1.舊約是保羅信息(或福音)的來源:保羅闡釋舊約來說明福音(羅1:2-4)
2.保羅:舊約見證基督。拉比:舊約(律法、先知)是權威。
3.基督是認識舊約的鎖匙,因為在基督身上看到舊約的成全,是上帝的應許(林後1:20)
4.教會是應許得承接者:教會是以色列「餘民」,上帝的「真百姓」,基督徒是「真猶太人」(羅2:29),是「屬靈的以色列」(羅9:6),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29),是受真割禮的以色列民(加6:16; 腓3:3)
二、保羅的信息:義的福音
整個保羅的信息是拯救的事件,義的事件,被拯救的人被稱為義人。羅馬書1:17。顯明上帝的義,即傳福音不僅是使人知道義的觀念,福音甚至使人親自體驗到,得到義,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
1.恩典
(1)恩典不是徒受
(2)恩典是終末的作為
(3)恩典是拯救的事件
2.上帝的義
保羅清楚看到上帝在基督的死、復活所顯明的義,所以,福音是上帝的義之顯明(羅1:16-17)。也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羅9:30),且使人知道稱義不是因行律法,而是信耶穌基督(加2:16)。且人因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所以,義就是得救。
3.信
(1)上帝的信實(應許)
(2)只有信,別無他法
(3)信心的終末意義:信心是對所宣揚的話之回應
(4)信心是信徒的盼望
4.自由
(1)自由是脫離罪而生活
(2)自由是脫離律法的定罪
(3)自由是順從聖靈而生
※「在基督裡」,在保羅書信中出現160次,有三方面的意義
1. 拯救論的用語:加2:16-17; 林後5:17-19
2. 教會論的用語:加入教會就是在基督裡的表現(加2:20; 帖前2:14)。描述信徒和基督的關係,是一種活命的關係,在基督裡即是因信而得永生(羅5:21)
3. 終末論的用語:新創造是終末的現象(林後5:17)
三、基督論
(一)職稱:以專有名詞當人名使用。
羅馬書9:5基督是採職稱使用,因為保羅認為耶穌是成全先知的應許(羅1:2),耶穌對舊約的自我意識(林前15:3),且耶穌再來是在榮耀中和國度裡顯現(帖後1:5,提後4:1),以氣和榮光消滅作惡者(帖後2:8)。
保羅少提及耶穌的基督角色(即少用職稱)。因為保羅書信是給外邦人的。對外邦人而言「基督」對他們的意義不大,此外保羅也少提及彌賽亞的角色,所以少提國度(除林前15:24之外)。耶穌的彌賽亞身分並不是「王」,而是「復活」(羅8:34, 林前15:20, 西3:1)。
(二)耶穌是主(κύριος)
保羅所傳的是耶穌是主(羅10:9, 林前4:5),保羅又說沒有人會說耶穌是主,除非聖靈的感動(林前12:3)。告白使人進入一個新的關係,確認耶穌是其全活命的主宰(林前8:5~6),告白耶穌是主並不是外來的壓力,而是告白者的自發性行為。
主(κύριος)在舊約是用來稱呼上帝的。在七十士譯本中耶和華上帝的名字是以κύριος來稱呼的。而保羅是以κύριος來稱呼耶穌(羅10:13),即認為舊約中稱「主的日」是指「耶穌的日」(林前5:5, 1:8, 腓1:6, 2:16),甚至「耶穌基督是主」是上帝所賜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
(三)上帝的兒子
羅馬書1:2指出上帝的福音就是上帝的兒子,換句話說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之意義就是代表上帝的福音。耶穌是上帝與人復和的新模式,使人成為上帝的兒女(加4:5-7),使人效法上帝兒子(羅8:29)。耶穌是不可見上帝的形象,啟示給人知道,是首生的,在萬有之先萬有之上,不是受造的(西1:15-17)。
(四)末後的亞當
保羅對末後的亞當的解釋,在羅馬書5:12-17更清楚,第一個亞當,因著罪而死了;第二個亞當不同的是給人罪的赦免與活命。
四、終末論
(一)保羅終末思想淵源
在加拉太書1:4保羅認為今世是掌握在罪中,且沒有人知道(林前2:8),但邪惡的世代將在主再臨的時候結束(帖前5:2),這正是基督徒所盼望的日子(帖前2:19; 腓1:6),在那日死人將復活(林前15:23),邪惡的世代也將結束(加1:4)。
對保羅而言,耶穌的死是終末事件,即死→復活,審判→義,代表人藉此終末事件以脫離今世的邪惡(西1:13)。通過耶穌,人可以領受到新的活命(即在基督裡),開始過上帝國的生活(林後5:17; 羅6:3-4; 西3:6-8)。
(二)保羅對死與復活的思想
1. 居間狀態:人死後尚未復活的期間,即持續到耶穌的再來,死人的復活
‧舊約:人死後繼續活在「陰間」(詩16:9-11, 49:15, 73:24)。
‧兩約之間:陰間是義人享樂的世界,對罪人反而是受罰的世界。在新約時代耶穌接納當時一般猶太的陰間思想(路16:19-31)。耶穌也對與他同釘十字架的囚犯說:「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在一起在樂園裡」(路23:43)。
‧保羅的居間觀念:死是睡(希伯來的慣用語,形容肉體的死),是暫時性的,是與基督同在(腓1:23)。人死後要復活,就像睡醒了(帖前4:13; 林前15:20)。
‧天堂:永遠的榮光(帖前4:13-18)。
‧陰間:暫時的,人死後的歸處。是刑場也是樂園,審判後進入永恆的賞罰。
‧地獄:永遠的刑罰。
2. 復活與被提
保羅書信中,並沒有說所有人的復活,只提到基督徒的復活(羅6:5,8; 8:11, 林後4:14)是全人的復活,不將肉體看為罪惡的(腓3:21)。聖靈使人的靈魂活起來,當耶穌基督在臨時,基督徒將復活(羅8:11),沒有人能將這事隔絕(羅8:38-39),且我們得以坦然無懼的面對,因為上帝賜給我們聖靈當憑據(林後5:1-10)。居間狀態並不是最後的拯救。最後的拯救乃是通過復活承接上帝的福氣(帖前4:15~17; 林前15:50)。死人是通過復活,而活人是通過被提(帖前4:15-17)。
3. 審判
審判的日子來臨(羅2:5-6),人的心已經知道(羅1:18-19)。按照律法審判(羅2:2),按照人的良心審判(羅2:14-16)。保羅指人不可能通過律法來得救,因為人都在罪下(羅3:9)。而上帝已經為人預備一條拯救之路(加3:10-12)因信稱義。歷史的終末事實,即審判者願意宣佈有罪的人成為無罪,雖然這事發生在現在,但仍有未來終末的果效,因為「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但是基督徒在末日仍要受檢驗(林後5:10, 羅14:10)。但是失敗的基督徒(沒有見證,沒有熱心)雖然失敗、虧損,但仍得救(林前3:12-15);而真基督徒是以基督為根基,來熱心事奉榮耀上帝。
4. 上帝救贖的完全實現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歸於一」(弗1:10)。西1:16-20,紛亂的世界將藉著耶穌基督進入和平,使一切受造物得以與上帝復和(和好)。且基督的救贖果效大過靈界的統治者(西2:14-15)。
保羅神學中「十架」的救贖有雙重意義,即現在面與未來面。拯救的事件現在已經發生,但卻尚未完全的實現。保羅並無普世拯救的思想,但整個上帝拯救的計畫是由基督來完成的,人將稱基督是萬物之主(林前15:28)。
5. 人類終極的命運
將來基督整合宇宙為何?而那些受到排斥的人下場為何?
(1)永刑說:是依據馬太福音25章的看法。但是永刑說不符合上帝的慈悲、憐憫的屬性,無法達到全宇宙的完全(即沒有地獄、受苦的存在),所以保羅以第二次的死來說明,即死是表達離開主,永遠的分離(帖後1:9)。
(2)普世拯救說:這是人文主義或人道主義的思想,並無聖經根據。這觀點是福音的大缺口,即福音無用論,因為人遲早都會得救。所以間接的否定基督救贖的行動,以及否定上帝揀選的目的。
(3)條件不滅說:即靈魂不滅,有聖經根據。根據帖後1:9,邪惡者將永遠與主分離,即永死,靈魂的滅亡。所以,我們可知保羅認為基督徒的靈魂不滅,將與基督同在;而惡者靈魂將毀滅,永遠的與主分離。
3.信
(1)上帝的信實(應許)
(2)只有信,別無他法
(3)信心的終末意義:信心是對所宣揚的話之回應
(4)信心是信徒的盼望
4.自由
(1)自由是脫離罪而生活
(2)自由是脫離律法的定罪
(3)自由是順從聖靈而生
※「在基督裡」,在保羅書信中出現160次,有三方面的意義
1. 拯救論的用語:加2:16-17; 林後5:17-19
2. 教會論的用語:加入教會就是在基督裡的表現(加2:20; 帖前2:14)。描述信徒和基督的關係,是一種活命的關係,在基督裡即是因信而得永生(羅5:21)
3. 終末論的用語:新創造是終末的現象(林後5:17)
三、基督論
(一)職稱:以專有名詞當人名使用。
羅馬書9:5基督是採職稱使用,因為保羅認為耶穌是成全先知的應許(羅1:2),耶穌對舊約的自我意識(林前15:3),且耶穌再來是在榮耀中和國度裡顯現(帖後1:5,提後4:1),以氣和榮光消滅作惡者(帖後2:8)。
保羅少提及耶穌的基督角色(即少用職稱)。因為保羅書信是給外邦人的。對外邦人而言「基督」對他們的意義不大,此外保羅也少提及彌賽亞的角色,所以少提國度(除林前15:24之外)。耶穌的彌賽亞身分並不是「王」,而是「復活」(羅8:34, 林前15:20, 西3:1)。
(二)耶穌是主(κύριος)
保羅所傳的是耶穌是主(羅10:9, 林前4:5),保羅又說沒有人會說耶穌是主,除非聖靈的感動(林前12:3)。告白使人進入一個新的關係,確認耶穌是其全活命的主宰(林前8:5~6),告白耶穌是主並不是外來的壓力,而是告白者的自發性行為。
主(κύριος)在舊約是用來稱呼上帝的。在七十士譯本中耶和華上帝的名字是以κύριος來稱呼的。而保羅是以κύριος來稱呼耶穌(羅10:13),即認為舊約中稱「主的日」是指「耶穌的日」(林前5:5, 1:8, 腓1:6, 2:16),甚至「耶穌基督是主」是上帝所賜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
(三)上帝的兒子
羅馬書1:2指出上帝的福音就是上帝的兒子,換句話說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之意義就是代表上帝的福音。耶穌是上帝與人復和的新模式,使人成為上帝的兒女(加4:5-7),使人效法上帝兒子(羅8:29)。耶穌是不可見上帝的形象,啟示給人知道,是首生的,在萬有之先萬有之上,不是受造的(西1:15-17)。
(四)末後的亞當
保羅對末後的亞當的解釋,在羅馬書5:12-17更清楚,第一個亞當,因著罪而死了;第二個亞當不同的是給人罪的赦免與活命。
四、終末論
(一)保羅終末思想淵源
在加拉太書1:4保羅認為今世是掌握在罪中,且沒有人知道(林前2:8),但邪惡的世代將在主再臨的時候結束(帖前5:2),這正是基督徒所盼望的日子(帖前2:19; 腓1:6),在那日死人將復活(林前15:23),邪惡的世代也將結束(加1:4)。
對保羅而言,耶穌的死是終末事件,即死→復活,審判→義,代表人藉此終末事件以脫離今世的邪惡(西1:13)。通過耶穌,人可以領受到新的活命(即在基督裡),開始過上帝國的生活(林後5:17; 羅6:3-4; 西3:6-8)。
(二)保羅對死與復活的思想
1. 居間狀態:人死後尚未復活的期間,即持續到耶穌的再來,死人的復活
‧舊約:人死後繼續活在「陰間」(詩16:9-11, 49:15, 73:24)。
‧兩約之間:陰間是義人享樂的世界,對罪人反而是受罰的世界。在新約時代耶穌接納當時一般猶太的陰間思想(路16:19-31)。耶穌也對與他同釘十字架的囚犯說:「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在一起在樂園裡」(路23:43)。
‧保羅的居間觀念:死是睡(希伯來的慣用語,形容肉體的死),是暫時性的,是與基督同在(腓1:23)。人死後要復活,就像睡醒了(帖前4:13; 林前15:20)。
‧天堂:永遠的榮光(帖前4:13-18)。
‧陰間:暫時的,人死後的歸處。是刑場也是樂園,審判後進入永恆的賞罰。
‧地獄:永遠的刑罰。
2. 復活與被提
保羅書信中,並沒有說所有人的復活,只提到基督徒的復活(羅6:5,8; 8:11, 林後4:14)是全人的復活,不將肉體看為罪惡的(腓3:21)。聖靈使人的靈魂活起來,當耶穌基督在臨時,基督徒將復活(羅8:11),沒有人能將這事隔絕(羅8:38-39),且我們得以坦然無懼的面對,因為上帝賜給我們聖靈當憑據(林後5:1-10)。居間狀態並不是最後的拯救。最後的拯救乃是通過復活承接上帝的福氣(帖前4:15~17; 林前15:50)。死人是通過復活,而活人是通過被提(帖前4:15-17)。
3. 審判
審判的日子來臨(羅2:5-6),人的心已經知道(羅1:18-19)。按照律法審判(羅2:2),按照人的良心審判(羅2:14-16)。保羅指人不可能通過律法來得救,因為人都在罪下(羅3:9)。而上帝已經為人預備一條拯救之路(加3:10-12)因信稱義。歷史的終末事實,即審判者願意宣佈有罪的人成為無罪,雖然這事發生在現在,但仍有未來終末的果效,因為「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但是基督徒在末日仍要受檢驗(林後5:10, 羅14:10)。但是失敗的基督徒(沒有見證,沒有熱心)雖然失敗、虧損,但仍得救(林前3:12-15);而真基督徒是以基督為根基,來熱心事奉榮耀上帝。
4. 上帝救贖的完全實現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歸於一」(弗1:10)。西1:16-20,紛亂的世界將藉著耶穌基督進入和平,使一切受造物得以與上帝復和(和好)。且基督的救贖果效大過靈界的統治者(西2:14-15)。
保羅神學中「十架」的救贖有雙重意義,即現在面與未來面。拯救的事件現在已經發生,但卻尚未完全的實現。保羅並無普世拯救的思想,但整個上帝拯救的計畫是由基督來完成的,人將稱基督是萬物之主(林前15:28)。
5. 人類終極的命運
將來基督整合宇宙為何?而那些受到排斥的人下場為何?
(1)永刑說:是依據馬太福音25章的看法。但是永刑說不符合上帝的慈悲、憐憫的屬性,無法達到全宇宙的完全(即沒有地獄、受苦的存在),所以保羅以第二次的死來說明,即死是表達離開主,永遠的分離(帖後1:9)。
(2)普世拯救說:這是人文主義或人道主義的思想,並無聖經根據。這觀點是福音的大缺口,即福音無用論,因為人遲早都會得救。所以間接的否定基督救贖的行動,以及否定上帝揀選的目的。
(3)條件不滅說:即靈魂不滅,有聖經根據。根據帖後1:9,邪惡者將永遠與主分離,即永死,靈魂的滅亡。所以,我們可知保羅認為基督徒的靈魂不滅,將與基督同在;而惡者靈魂將毀滅,永遠的與主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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