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民數記30:1-16

民數記30:1-16 現代中文譯本
許願的條例
民 30:1 摩西把以下的指示交給以色列各支族的首領。 
30:2 有人向上主許願,或是發誓守戒,都不可失信,一定要照著他所說的去做。 
30:3 一個少女還在父親家裏的時候,如果向上主許願或發誓守某種戒, 
30:4 除非她父親聽到的時候反對,她一定要照所許的願或所發的誓去做。 
30:5 如果她父親聽到的時候不准她還願或守戒,她就不必遵守。上主會原諒她,因為是她父親不准她遵守的。 
30:6 如果一個未婚女子許了願,不管是有意或無意的,或發誓要守戒,後來結婚了, 
民  30:7 除非她丈夫聽到的時候反對,她必須照所許的願或所發的誓去實行。 
30:8 如果她丈夫聽到的時候不准她還願或守戒,她就不必遵守。上主會原諒她。 
30:9 寡婦或離婚的女人所許的願,或發誓要守的戒,都必須遵守。 
30:10 如果一個已婚婦人許了願或發誓要守戒, 
30:11 除非她丈夫聽到的時候反對,她必須照所許的願或所發的誓去實行。 
30:12 如果她丈夫聽到時不准她還願或守戒,她就不必遵守。上主會原諒她,因為是她丈夫不准她遵守的。 
30:13 她丈夫有權確認或取消她所許的願和所要守的戒。 
30:14 但是,如果她丈夫在聽到她許了願的那天不表示反對,她就必須照所許的願或所發的誓去做。她丈夫在聽到她許願的那一天沒有反對,就是確認了她所許的願。 
30:15 後來,如果她丈夫取消這願,丈夫必須擔當沒有還願的後果。 
30:16 這是上主交給摩西有關住在父親家裏的未婚女子或已婚婦人許願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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