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民數記 18:1-32

民數記 18:1-32 現代中文譯本
在以色列信仰的義務與條例上,可分成三類:祭司、利未人、平民。第18章是論到祭司與利未人的責任和特權,他們如何要守衛聖幕,不容外人侵犯。然而即使一般平民不會像可拉那樣公然侵犯聖幕,他們在聖幕附近要是不潔,仍然會造成聖幕被玷污。因此,不潔的人以往必須被驅逐出營(5:2-4,12:14;利13:45-46)。
使人不潔,最嚴重和明顯的莫過於死亡。任何觸摸過屍體、人骨、墳墓,或進入過死人帳幕的人,都成為不潔(18:14-16)。再者,這種不潔是會傳染的:不潔之人觸摸過的東西都成了不潔,並且會感染他人(18:22,利15章)。不潔的人一旦和聖者發生接觸,暴斃是必然的結果(18:13, 20;參利7:21,22:3;賽6:3,5)。 
民 18:1上主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們,以及利未人必須承擔任何觸犯聖所的罪;但只有你和你的兒子們要承擔觸犯祭司職務的罪。

民 18:2你要帶你的親族─利未支族的人來,讓他們跟你一起事奉。當你和你的兒子們在聖幕事奉的時候,他們要幫助你。

民 18:3他們要向你負責,在聖幕裏服務,但絕對不可觸摸聖所和祭壇上的聖物,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民 18:4他們要跟你一起工作,負責聖幕裏的事務;但其他不合資格的人不可跟你們一起工作。

民 18:5只有你和你的兒子們負責聖所和祭壇的工作。這樣,我就不再向以色列人發怒。

民 18:6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你的親族利未人給你們。他們要歸給我,好在聖幕裏任職。

民 18:7只有你和你的兒子們應該負責有關祭壇和至聖所的祭司職務。這是你們的職責,因為我把祭司的職務賜給了你們。其他的人若走近聖物,必須處死。」

民 18:8上主對亞倫說:「我要把所有獻給我的特別禮物,就是那些不在祭壇上焚燒的供物,都賜給你。我把這些供物給你和你的後代,作為你們永久的份。

民 18:9至於不在祭壇上焚燒的那些至聖的祭物當中,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等供物可歸你們。所有獻給我的至聖祭物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民 18:10你們必須在神聖的場所吃這些東西,只有男性可以吃。這些東西是聖的。

民 18:11「另外,以色列人獻給我的其他特別供品禮物也要歸給你們。我要把它們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世世代代應得的份。你們家裏的每一個人,在禮儀上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民 18:12「我要把以色列人每年獻給我的第一批出產中那最好的賜給你們,有橄欖油、酒,和五穀。

民 18:13這些都屬於你們。你們家裏的每一個人,在禮儀上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民 18:14「在以色列所有無條件獻給我的供物,都屬於你們。

民 18:15「以色列人獻給我的長子和頭胎的牲畜也都屬於你們;但是你們必須接受每一個長子的贖價,也要接受不潔淨的頭胎牲畜的贖價。

民 18:16孩子要在一個月大時贖回來,根據聖所的標準付五塊銀子。

民 18:17可是頭胎的牛、綿羊,和山羊不可贖回來;牠們要完全歸我,當作牲祭。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把牠們的脂肪焚燒,當馨香的火祭獻給我─上主。

民 18:18牠們的肉歸給你們,跟特別祭物的胸肉和右後腿歸你們一樣。

民 18:19「我要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一切特別供物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世世代代應得的份。這是我跟你和你的後代所立不能廢棄的約。」

民 18:20上主對亞倫說:「你不可接受以色列人任何能傳給子孫的產業,不可有份於他們的土地。我是上主;我是你的份,你的產業。」

民 18:21上主說:「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十分之一給了利未人。這是他們照管聖幕的代價。

民 18:22其他以色列人不可再靠近聖幕,免得犯罪被處死。

民 18:23從現在開始,只有利未人可以照管聖幕,負責聖幕裏的一切事務。這是你們世世代代要遵守的條例。利未人在以色列中不可擁有永久的產業,

民 18:24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特別禮物的十分之一給了他們。因此我對他們說,他們在以色列不可擁有永久的產業。」

民 18:25上主命令摩西吩咐利未人說:

民 18:26「你們收到上主賜給你們那份以色列人所獻的十分之一時,要把其中的十分之一當作特別禮物,獻給上主。

民 18:27這特別禮物相當於農夫拿剛收成的五穀和新酒所獻上的祭。

民 18:28這樣,你們也要從以色列人那裏所收到的十分之一,就是屬於上主的特別禮物中再獻出來。你們要把這獻給上主的特別禮物給祭司亞倫,

民 18:29從你們的收成當中把最好的拿出來。

民 18:30你們把最好的部份獻出來以後,可以保留其餘的,正像農夫獻祭完畢後保留剩餘的一樣。

民 18:31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那些剩餘的,因為那是你們在聖幕工作的酬勞。

民 18:32你們獻上那最好部份給上主後,吃那剩餘的就沒有罪;但是在最好的部份獻出以前吃任何祭物,就是玷污以色列人的聖物,必須處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