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日 星期五

利未記簡介

利未記簡介
《利未記》是現代猶太兒童五歲開始上學校受教育,所讀第一本書。那是因為猶太人很瞭解儀式的重要!他們 深知儀式是上一個世代把價值傳給下一世代的重要環節。若儀式死亡,不再被舉行了,儀式被刪除,社會本 身亦會逐漸從世上消失。猶太人亡國多次,至今能夠被上帝保存下來,就是靠著儀式的幫助。如同Mitzvah成年禮,成人通過這個儀式,一代代將專屬於猶太 人的價值系統,傳承給孩子。

利未記的主題是上帝是聖潔的,所以上帝的子民也必須是聖潔的。因此,選民藉著獻 祭來學習聖潔,更將聖潔獻給上帝(1-7章)。利未記更提到大祭司的任命,來領導全國敬拜(8-10章)。並指示百姓藉由聖幕與上帝親近,來消除罪的不潔 (11-16章)。最後,通過對聖潔家庭生活、睦鄰、濟貧等道德要求來回應上帝(17-25章)。總之,全本書就是在表明如何愛上帝、愛鄰舍。

路加福音的作者為何特別強調耶穌在十二歲到聖殿的故事?因為猶太人很重視小孩的宗教教育,耶穌的父母也不例外。在猶太人的世界裡,五歲就開始一個人的教育,也就是五歲開始上宗教學校。所學第一本書是什麼呢?是從利未記開始的,因為利未記裡面包含著從天上吩咐下來的這些獻祭禮儀。而「獻祭」這個希伯來文本身的意思就是「靠近」,換言之,通過「獻祭」禮儀使人學習親近上帝。

在孩子十三歲以前,必須認識自己的信仰歷史,讀完妥拉(Torah,摩西五經),在十二、三歲時,經過拉比的問道理之後,他們就會為孩子舉行成人禮,在成年禮中,會給孩子帶上小圓帽(kippah),也就是學習謙卑、跟實踐謙卑的一個記號。成人禮又稱為“Bar Mitzvah”,“Bar Mitzvah”是兩個字所組成,第一個字「Bar」是一個亞蘭文,它的意思是「兒子」,希伯來文的「Bar」也是兒子的意思。「Mitzvah」是希伯來文,意思是「誡命」,在猶太文化裡面,這個儀式是男孩或女孩從童年要邁向成人的轉捩點,所以猶太人把這個儀式取名為「Bar Mitzvah」,就是說這些男孩、女孩現在要成為上帝的誡命之子。

名稱
希伯來原文首句為「祂呼叫」,猶太人便以此句為本書的名字。後來猶太人也把此書稱為祭司的手冊。七十士譯本按書中所記有關利未人事奉的條例稱本書為「利未記」,基督教聖經諸版本便沿用此名。所有的祭司都屬於利未支派,他們的工作是協助料理會幕,並向百姓講解律法。

作者
傳統上認定摩西為本書的作者,因為在書裏有56次提到「耶和華對摩西說」(利1:1,4:1,5:14,6:1,8,19,7:22等)。以斯拉記6:17-18論到祭司和利未人的事奉,也說:「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此外,耶穌與新約作者引用利未記時,指出摩西是利未記的作者。例如:在馬太福音8:4主耶穌引用利未記14:1-4時,他說:「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

年期
以色列戰勝亞瑪力人之後,上帝吩咐摩西將他的判決寫下,摩西留意將各事記下。此外,透過出埃及記40:1;利未記1:1和民數記1:1,我們可知道摩西在西奈山獲得利未記的啟示(可參利25:1,27:34);有關摩西將啟示寫下來的日期,我們只能猜測是在離開西奈山那一段日子。

目的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20:26)因為神是聖潔的,因此祂的子民要有聖潔的事奉。

本書講述法律的各層面,教導選民如何過聖潔的生活及如何透過各種禮祭與聖潔的神親近。本書提醒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我們是屬上帝的,故此必須脫離俗世的事物,追求聖潔的成聖生活。



利未記大綱
一、獻祭條例(1:1-7:38)
1.燔祭-燒化祭(1:1-17)
2.素祭(2:1-16)
3.平安祭(3:1-17)
4.贖罪祭(4:1-5:13)
5.贖愆祭-贖過祭(5:14-19)
6.侵犯鄰舍也需贖罪(6:1-7)
7.燔祭-燒化祭(6:8-13)
8.素祭(6:14-23)
9.贖罪祭(6:24-30)
10.贖愆祭-贖過祭的條例(7:1-10)
11.平安祭的條例(7:11-21)
12.嚴禁食用脂油和血(7:22-27)
13. 平安祭的附加條例(7:28-38)
二、祭司授職條例(8:1-10:20)
1.膏抹前的預備(8:1-5)
2.膏抹的禮儀(8:6-13)
3.承接聖職之獻祭(8:14-36)
4.獻祭的條例(9:1-7)
5.亞倫獻祭(9:8-24)
6.拿答和亞比戶(10:1-7)
7.嚴禁祭司醉酒(10:8-11)
8.吃至聖祭物的條例(10:12-20)
三、潔淨與不潔淨之區別(11:1-15:33)
1.潔淨與不潔淨之物種(11:1-47)
2.產婦潔淨禮(12:1-8)
3.痲瘋病的條例(13:1-14:57)
4.漏症者的潔淨(15:1-33)
四、贖罪日(16:1-34)
1.祭司之預備(16:1-4)
2.二隻山羊(16:5-10)
3.贖罪祭(16:11-22)
4.有關潔淨之儀式(16:23-28)
5.贖罪日之制定(16:29-34)
五、禮儀的法規(17:1-25:55)
1.獻祭的血(17:1-16)
2.各種法規與刑罰(18:1-20:27)
3.祭司聖潔的條例(21:1-22:33)
4.聖會的節期(23:1-44)
5.聖物:褻瀆之罪(24:1-23)
6.安息年與禧年(25:1-55)
六、祝福與刑罰之總結(26:1-46)
1.祝福(26:1-13)
2.刑罰(26:14-39)
3.悔改的酬報(26:40-46)
七、許願與奉獻的條例(27:1-34)
1.人(27:1-8)
2.動物(27:9-13)
3.財產(27:14-29)
4.十一奉獻之贖回(27:30-34)

利未記在新約中的價值
利未記顧名思義是論到有關獻祭的條例,一般人看這卷書時,都有一個共同經驗,就是覺得這些獻祭的條例很枯燥乏味,又與現代人有何干係。但是,這卷書卻包含耶穌基督所引用的許多重要經文,例如耶穌提及有關「金科玉律」(利19:18)的講道(太22:39),就可以看出利未記律法在祂心目中的重要性。在共觀福音書中,馬太福音19:19,馬可福音12:31和路加福音10:27均提到這句格言。使徒保羅也在羅馬書13:9和加拉太書5:14引用這句話。換言之,利未記有著基督信仰重要的核心價值與教導。

上帝對摩西時代的祭司要求是,分別為聖與聖潔,這核心價值也是新約基督徒的價值。彼 得堅信基督徒生活就是要彰顯出君尊祭司的身分(彼前2:9)。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期極力恢復「信徒皆祭司」的價值,乃是指信靠耶穌為救主之人,就是蒙神所 呼召的祭司,他們已經被神分別出來成為福音的見證者,他們已經歷到屬靈的重生,不需要依賴任何中保就可以直接來到天父的面前。也就是說,所有的真信徒,都必須渴望活出祭司們將自己分別為聖服事主的生命,藉此他們能夠不斷地榮耀神的聖名。這麼一來,他們就必須在每天的生活中活出道德高尚、正直而且聖潔的生命。彼得在訓誡基督徒要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仿效神的聖潔這段勸勉中,緊緊地抓住了利未記的精神所在(彼前1:15)。

希伯來書的作者,將利未記視為是耶穌基督贖罪之功的預表。在希伯來書第七 章,基督被描述為永遠的大祭司,祂的工作遠超過亞倫和他子孫所執行的職分。基督的贖罪帶來了宇宙性的救贖;同時,祂的永恆性為祂自己永不改變的祭司職分帶 來了保證。反之,亞倫和他的子孫卻只是從事地方性的服事;而且時候一到,他們就都死了。耶穌因著自己是一位無罪的救主這獨特的身分,在祂為其他人的罪獻祭 之前,祂不需要為祂自己的罪獻上贖罪祭。因為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而來,故祂成了那位更美之約的發起者,這更美之約乃是奠基於神的恩典之上,使得人們 能夠免去律法主義的妨礙而自由地親近神。最後,基督做了一件沒有任何希伯來大祭司曾經做過的事,就是祂為了人的罪將自己獻上,作為那至高無上的祭物。這僅此一次的贖罪祭,遂與每年在贖罪日為了全國疏忽所犯下的罪所獻上之贖罪祭成了極大的對比。因此,基督以祂自己超然的愛之彰顯,凌駕於律法之上(約15:13)。

耶穌的死滿足了利未記中為罪獻祭的概念(羅8:1-4;林後5:18-21;來9:11-28,10:11-12, 13:10-15),在其他的相關經文當中,保羅則將祂描述為平安的祭(羅5:1-11;弗3:13-18;西1:18-20)。古代祭司和他們所獻的祭,就是基督為了人類救贖所成就更大之功的預表(來3:1,4:14-16)。在加略山上所成就的贖罪之功對基督徒而言,意謂著在獻祭和聖潔這兩方面,嚴厲的利未條規已經被神聖靈的內住所取代了(徒9:9-16,15:1-21;加2:11-3:5)。因為藉著信心,耶穌基督住在信徒的裏面;藉由在每日生活中服事基督和祂的國度,我們向神獻上真正的活祭(羅12:1-2)。


參考書目:
威廉‧端力斯著,馮美昌譯: 《認識舊約神學主題》。台北: 校園, 1996。
賴桑著, 馬傑偉譯: 《舊約綜覽》。 香港: 種籽, 1994。
詹遜著, 馮文莊、馮振威譯: 《舊約精覽》。 香港: 宣道, 1989。
羅森邦著, 恩邑譯: 《讀經不跳頁》。 台北: 校園, 1997。
高路易著,黎智生譯:《利未記》。香港: 天道, 1997。
R.L.Deffinbaugh, Leviticus: Sacrifice and Sanctification (Bible Studies Press, 1986, http://www.bible.org )
R.K. Harrison, Leviticus (Leicester: Inter-Varsity Press, 1980)
G.J. Wenham, The Book of Leviticu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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