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4日 星期五

約翰福音8:1-20

主日講題:耶穌是赦罪的主 (2009/9/6主日講道大綱)
一、凝聚GEL:(15分鐘)舒適環境、破冰活動
二、榮耀GLORIFY:(20分鐘)為榮耀上帝而唱,生命見證
三、成長GROW:(45分鐘)實踐上帝的話而使生命得到成長
(一)信息傳遞:(15分鐘)約翰福音8:1-20

講道大綱及筆記欄

一、充滿律法主義的社會(8:1-5)
這事件顯示出文士和法利賽人對人懷著殘暴的態度。他們完全不把這婦人當人看待;只把她當作一件物品,把她當作用來陷害耶穌的一個手段。

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1. 本身無罪的人才夠資格去論斷別人。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7:1)
2. 對於做錯的人,根本上的態度應該是「同情」。

二、給認罪者再一次機會(8:6-11)
耶穌說:「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別再犯罪!」耶穌並末放棄定罪的主權。

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1. 給予罪人第二次機會
2. 對罪人表示同情
3. 對罪人發出挑戰
4. 對罪人的人性有信心
5. 向罪人提出警告

三、世人尚未認識的真光(8:12-20)
住棚節的第一天晚上,在婦女院會舉行「聖殿的光輝」。整個婦女院築起樓座,容納參加者。在正中處備有四個巨型燭台。入夜後,四個大燭台都被燃亮,亮光足以照耀耶路撒冷的每一個角落。耶穌就在此背景下對大家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會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意思是說,聖殿裡的燭火雖能發射明亮的光,但它終究會熄滅。而我是永不熄滅的光。

這段經文可幫助我們思考幾件事:

一、學習耶穌對罪及罪人的態度
給予人再一次悔改的機會和重要性,遠比判死刑更為重要

二、如何跟從耶穌並走在真光裡
希臘文「跟從,音譯:a-kolouthe'o」五個意思
1. 士兵追隨長官 
2. 僕人跟從主人 
3. 接納智者提出的忠告
4. 遵守一國之法 5. 接受老師的教導
 
(二)問題討論:(30分鐘)上帝的話向我們說些甚麼?
1. 請分享耶穌對對罪及罪人的態度如何?
2. 如果一個人悔悟所犯的罪,他/她應該如何來表明自己的悔改?
3. 你/妳願意如何來跟從耶穌?

四、出發GO:(10分鐘)福音與佈道。
※本週小組有哪些福音行動、佈道行動?

五、加速GEAR-UP:(10分鐘)關懷與連結。 
※本週小組有哪些關懷組員行動、連結教會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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