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進度:創世記17:1-27 現代中文譯本
若是有人問基督教的信仰特質為何時,我會回答說是:「約」。約不僅是上帝對人的要求,也說明上帝的恩典,當然也包括人的回應。約的存在和意義是因立約的雙方都守約,否則約的存在就會有危機。創世記第17章,正說明上帝又再次與祂所揀選的僕人亞伯蘭立新的約。或許我們會覺得奇怪,上帝為何一再重複立約的事?如果仔細比較這些約的內容時,我們會發現約的內容是愈來愈具體。以第17章而言,亞伯蘭和莎萊更名,孩子取名以撒,又要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等,更為具體的內容也讓我們覺得應許的實現是愈來愈接近。
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當亞伯蘭的信仰更進一步時,上帝就和他立約。同樣地,第 17章也是亞伯蘭信仰進步的時候,為何如此說呢?因為第16章時,我們看到亞伯蘭離開故鄉十年後,長時間的等待對他而言,似乎使他的信心動搖,而想要透過人的方法納妾,來實現上帝的應許,在那次失敗的經驗裡,造成家庭的失和。
又已經歷過十三年,上帝藉著改變亞伯蘭和莎萊的名字,以及割禮立約的記號,再次向亞伯蘭夫婦保證應許的實現。而新名字和新的立約記號,都是要求族長要有信心。
創 17:1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上主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
如今亞伯蘭已經九十九歲,換言之,16章和17章之間已經經過漫長的十三年。之前等十年失敗了,現在又經過十三年的等待,可說是信心的操練。這十三年來,上帝不曾向他說話、啟示,所以在17:1開始上帝就強調說:「我是全能的上帝」,這乃是表明上帝是創造的上帝,祂可以從無創造有。上帝這句「我是全能的上帝」就是要告訴亞伯蘭,雖然他們夫婦年紀已經衰老,雖然在世人的眼中看為不可能生孩子的時候,總是「全能的上帝」可以輕易的成就此事。
「全能的上帝」這句話乃是說明: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上帝卻成就。這就跟摩西認為不可能使埃及法老釋放以色列人,而「全能的上帝」卻做到了的情況一樣。在亞伯蘭夫婦看為不可能再生育兒女的時候,上帝這句「全能的上帝」之開場白就是要告訴亞伯蘭,「全能的上帝」可以讓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
「你要服從我」這句話可以說為第22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作了伏筆,因為第22章是在說明亞伯拉罕在接到上帝的指示,要他將他的獨生子以撒獻上為祭的時候,他是以順服的態度來回應上帝的命令。
會主心得:人要如何面對「全能的上帝」呢?聖經作者一貫的信念乃是人唯一的態度就是「做完全人」(現代譯本:服從上帝,誠實正直)。
耶穌基督與撒瑪利亞的女人談及敬拜上帝之事時,他說:「上帝是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誠敬拜。」(約翰福音4:24)
創世記6:9介紹挪亞是與上帝同行的完全人(與上帝交往密切的完全人)。
馬太福音5:48耶穌也要求信徒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所以,人在上帝的面前需要「(行做)完全」。而「完全」(誠實正直,服從上帝)的態度,正是立約的基礎。以這種誠實態度面對著「全能的上帝」,是最基本的信仰態度。因為,沒有誠實的態度,則其他的一切都將是多餘的。
創 17:2我要跟你立約,使你有許多子孫。」
創 17:3亞伯蘭俯伏在地上;上帝又對他說:
創 17:4「我跟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作許多民族的祖宗。
創 17:5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跟希伯來語許多國家的祖宗發音相近〕,因為我立你作許多民族之父。
創 17:6我要賜給你許許多多子孫;他們的數目足夠組成好些國家;他們當中會出一些君王。
這些應許有一個重要基礎,就是亞伯蘭必須是個服從上帝做個誠實正直的人。所有要給他的應許就是架構在這個基礎之上。而誠實正直和服從上帝更是立約的態度。
創 17:7「我要堅守我跟你和你世世代代子孫立的約;這是永遠的約。我要作你和你子子孫孫的上帝。
現在不只是和亞伯拉罕立約而已,是更進一步與他的世世代代子孫立永遠的約,上帝要做為亞伯拉罕世代子孫的上帝。這在表明上帝對祂所呼召、揀選出來的僕人是多麼豐富的恩典,上帝的應許是明確而實在的。我們看到從第13章開始,不只是答應要賜給亞伯拉罕多子多孫,而且是要賜福給他一片大的土地。這樣的大國多民應許之約是一貫的,現在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許諾中仍舊是這個主題。這裡的應許迦南地和第13章所說的是一樣的(13:12, 15)。這樣的約的一個特質是:約的延續性。也就是永久之約的意義。
上帝對於約的態度是「堅守」,是「永遠」。但是,在人的部份就比較有問題;聖經一再讓我們看到人的軟弱,時常會對約失去堅守的信心,導致毀約的情況一再發生而有再次立新約的事件。出埃及記第19-24章,摩西帶以色列民與上帝立新約;約書亞也為以色列人民與上帝立新約(約書亞書24:25);先知耶利米傳出上帝要再次與以色列民立新約的話語(耶利米書31:31-34),因為以色列人民破壞了與上帝之約(耶利米書31:32)。先知以賽亞就曾嚴詞指責以色列人民毀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永遠之約(24:5)。聖經的作者讓我們知道,當人破壞了與上帝之間的時候,也是上帝最難過的時刻,因為這是刺透了上帝的心一樣,使上帝不得不要伸出祂懲罰的手來警戒人。
創 17:8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土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這迦南地要成為你子孫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上帝。」
創 17:9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也必須堅守我的約;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要堅守。
創 17:10你們當中的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這是我跟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子孫所立的約,你們必須遵守。
創 17:11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跟你們立約的記號。
「割禮」,在當時已盛行於敘利亞、埃及、等中東地區的行為。是男子的成年禮儀式,此儀式是將男子的生殖器包皮部位切除之。這種行為並不是因為衛生的緣故,就跟以色列人吃飯之前要先洗手,不是因為衛生,而是因為要行潔淨禮,以表明自己的裡外都乾淨之意。
割禮,在當時並不是在講究衛生,而是在表明孩子已經長大成年。而如今上帝以此記號來作為立約的記號,基本上已經排除了當地流行的「成年禮」的意義,而是提昇到與上帝立約的層次,並將割禮的時間提前到孩子出生的第八天就舉行,這是要表明立約的開始不是在年老,而是生命的開始就已經由父母與上帝立下永遠的約。這一點也是我們今天的教會舉行嬰兒洗禮的一個背景。
割禮的記號,就像已婚的夫妻,常常將結婚的戒指掛在手指上為記號,來提醒自己對婚姻的責任與態度。而割禮就有如這樣的記號。割禮,在後來先知的警語中,也用來表明是否忠實於上帝的一個憑證,但是,先知是將割禮的肉體行為提昇到心靈的階層,看人的內心是否真的敬拜上帝。先知耶利米這樣說:「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4:4)又在耶利米書9:25-26說:「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人、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
創 17:12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跟你們立約的記號。
創 17:13你們家裏的每一個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留在肉體上的這一個記號表示我跟你們立了永遠的約。
創 17:14不受割禮的男子不再算作我的子民,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
創 17:15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可再叫你的妻子莎萊;她的名字要改為莎拉。
創 17:16我要賜福給她,使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使她成為萬國的母親;她的後代將出君王。」
創 17:17亞伯拉罕俯伏在地上,他笑,自言自語:「一百歲的老人還能夠有孩子嗎?莎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孩子嗎?」
亞伯拉罕「笑」的反應其實也是我們一般人的心境;想想看,從上帝呼召他到現在已經過了那麼久的時間,他原先就沒有孩子,是上帝自己說要賜給他孩子,然後他還是沒有得到。當他從自己僕人中找以利以謝準備來接續時,上帝說不要,說要他親生的才可以。然後他的妻子設法讓她的婢女夏甲來與他生子,結果好不容易生出了以實瑪利,總算可以找到自己「親生」的孩子,現在上帝卻又說不是以實瑪利。
從亞伯拉罕受呼召出哈蘭到現在,已經過了廿四年的時間,自己都已經是九十九歲的「老人」了,又怎能再生子育女呢?尤其是妻子莎拉也已經是八十九歲的老人啦。其實,不只是亞伯拉罕聽到上帝這樣說會「笑」,她的妻子莎拉聽到之後也是「偷偷地笑」,並且是「自言自語:『我衰老了,我的丈夫也老了;我還會有喜嗎?』」(創世記18:12)亞伯拉罕是以「笑」來回應上帝給他的驚喜,這種「笑」是對上帝應許的一種不信任。有的人對上帝的應許是不敢相信,因為是超出人所能接受,或經驗所能瞭解的範圍。發生在新約時代施洗約翰父親祭司撒迦利亞的身上就是個好例子(路加福音1:18-19)。
「何不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呢?」這是亞伯拉罕內心的真實話,這句話雖不是在抗議上帝一而再的應許遲遲未能實現,至少這句話已經在表明他對有「親生的孩子」以實瑪利已感到到滿足,不再有過多的期盼了。
創 17:18他向上帝說:「何不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呢?」
創 17:19但是上帝說:「不!你的妻子莎拉一定要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以撒〔希伯來語的意思是:他笑著〕。我要向他以及他的子子孫孫堅守我的約;這是永遠的約。
創 17:20至於以實瑪利,我也聽了你的要求。我要賜福給他,使他子孫繁多代代相傳。他要作十二個酋長的父親;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
創 17:21但是我要向你的兒子以撒堅守我的約。明年這時候,莎拉會生下以撒。」
創 17:22上帝跟亞伯拉罕說完這些話,就離開,上升去了。
創 17:23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遵照上帝的命令,給他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的和買來的奴隸,都施行割禮。
創 17:24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是九十九歲;
創 17:25以實瑪利是十三歲。
創 17:26-27他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的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都在同一天跟他一起受割禮。
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當亞伯蘭的信仰更進一步時,上帝就和他立約。同樣地,第 17章也是亞伯蘭信仰進步的時候,為何如此說呢?因為第16章時,我們看到亞伯蘭離開故鄉十年後,長時間的等待對他而言,似乎使他的信心動搖,而想要透過人的方法納妾,來實現上帝的應許,在那次失敗的經驗裡,造成家庭的失和。
又已經歷過十三年,上帝藉著改變亞伯蘭和莎萊的名字,以及割禮立約的記號,再次向亞伯蘭夫婦保證應許的實現。而新名字和新的立約記號,都是要求族長要有信心。
創 17:1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上主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
如今亞伯蘭已經九十九歲,換言之,16章和17章之間已經經過漫長的十三年。之前等十年失敗了,現在又經過十三年的等待,可說是信心的操練。這十三年來,上帝不曾向他說話、啟示,所以在17:1開始上帝就強調說:「我是全能的上帝」,這乃是表明上帝是創造的上帝,祂可以從無創造有。上帝這句「我是全能的上帝」就是要告訴亞伯蘭,雖然他們夫婦年紀已經衰老,雖然在世人的眼中看為不可能生孩子的時候,總是「全能的上帝」可以輕易的成就此事。
「全能的上帝」這句話乃是說明: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上帝卻成就。這就跟摩西認為不可能使埃及法老釋放以色列人,而「全能的上帝」卻做到了的情況一樣。在亞伯蘭夫婦看為不可能再生育兒女的時候,上帝這句「全能的上帝」之開場白就是要告訴亞伯蘭,「全能的上帝」可以讓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
「你要服從我」這句話可以說為第22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作了伏筆,因為第22章是在說明亞伯拉罕在接到上帝的指示,要他將他的獨生子以撒獻上為祭的時候,他是以順服的態度來回應上帝的命令。
會主心得:人要如何面對「全能的上帝」呢?聖經作者一貫的信念乃是人唯一的態度就是「做完全人」(現代譯本:服從上帝,誠實正直)。
耶穌基督與撒瑪利亞的女人談及敬拜上帝之事時,他說:「上帝是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誠敬拜。」(約翰福音4:24)
創世記6:9介紹挪亞是與上帝同行的完全人(與上帝交往密切的完全人)。
馬太福音5:48耶穌也要求信徒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所以,人在上帝的面前需要「(行做)完全」。而「完全」(誠實正直,服從上帝)的態度,正是立約的基礎。以這種誠實態度面對著「全能的上帝」,是最基本的信仰態度。因為,沒有誠實的態度,則其他的一切都將是多餘的。
創 17:2我要跟你立約,使你有許多子孫。」
創 17:3亞伯蘭俯伏在地上;上帝又對他說:
創 17:4「我跟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作許多民族的祖宗。
創 17:5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跟希伯來語許多國家的祖宗發音相近〕,因為我立你作許多民族之父。
創 17:6我要賜給你許許多多子孫;他們的數目足夠組成好些國家;他們當中會出一些君王。
這些應許有一個重要基礎,就是亞伯蘭必須是個服從上帝做個誠實正直的人。所有要給他的應許就是架構在這個基礎之上。而誠實正直和服從上帝更是立約的態度。
創 17:7「我要堅守我跟你和你世世代代子孫立的約;這是永遠的約。我要作你和你子子孫孫的上帝。
現在不只是和亞伯拉罕立約而已,是更進一步與他的世世代代子孫立永遠的約,上帝要做為亞伯拉罕世代子孫的上帝。這在表明上帝對祂所呼召、揀選出來的僕人是多麼豐富的恩典,上帝的應許是明確而實在的。我們看到從第13章開始,不只是答應要賜給亞伯拉罕多子多孫,而且是要賜福給他一片大的土地。這樣的大國多民應許之約是一貫的,現在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許諾中仍舊是這個主題。這裡的應許迦南地和第13章所說的是一樣的(13:12, 15)。這樣的約的一個特質是:約的延續性。也就是永久之約的意義。
上帝對於約的態度是「堅守」,是「永遠」。但是,在人的部份就比較有問題;聖經一再讓我們看到人的軟弱,時常會對約失去堅守的信心,導致毀約的情況一再發生而有再次立新約的事件。出埃及記第19-24章,摩西帶以色列民與上帝立新約;約書亞也為以色列人民與上帝立新約(約書亞書24:25);先知耶利米傳出上帝要再次與以色列民立新約的話語(耶利米書31:31-34),因為以色列人民破壞了與上帝之約(耶利米書31:32)。先知以賽亞就曾嚴詞指責以色列人民毀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永遠之約(24:5)。聖經的作者讓我們知道,當人破壞了與上帝之間的時候,也是上帝最難過的時刻,因為這是刺透了上帝的心一樣,使上帝不得不要伸出祂懲罰的手來警戒人。
創 17:8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土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這迦南地要成為你子孫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上帝。」
創 17:9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也必須堅守我的約;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要堅守。
創 17:10你們當中的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這是我跟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子孫所立的約,你們必須遵守。
創 17:11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跟你們立約的記號。
「割禮」,在當時已盛行於敘利亞、埃及、等中東地區的行為。是男子的成年禮儀式,此儀式是將男子的生殖器包皮部位切除之。這種行為並不是因為衛生的緣故,就跟以色列人吃飯之前要先洗手,不是因為衛生,而是因為要行潔淨禮,以表明自己的裡外都乾淨之意。
割禮,在當時並不是在講究衛生,而是在表明孩子已經長大成年。而如今上帝以此記號來作為立約的記號,基本上已經排除了當地流行的「成年禮」的意義,而是提昇到與上帝立約的層次,並將割禮的時間提前到孩子出生的第八天就舉行,這是要表明立約的開始不是在年老,而是生命的開始就已經由父母與上帝立下永遠的約。這一點也是我們今天的教會舉行嬰兒洗禮的一個背景。
割禮的記號,就像已婚的夫妻,常常將結婚的戒指掛在手指上為記號,來提醒自己對婚姻的責任與態度。而割禮就有如這樣的記號。割禮,在後來先知的警語中,也用來表明是否忠實於上帝的一個憑證,但是,先知是將割禮的肉體行為提昇到心靈的階層,看人的內心是否真的敬拜上帝。先知耶利米這樣說:「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4:4)又在耶利米書9:25-26說:「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人、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
創 17:12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裏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跟你們立約的記號。
創 17:13你們家裏的每一個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留在肉體上的這一個記號表示我跟你們立了永遠的約。
創 17:14不受割禮的男子不再算作我的子民,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
創 17:15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可再叫你的妻子莎萊;她的名字要改為莎拉。
創 17:16我要賜福給她,使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使她成為萬國的母親;她的後代將出君王。」
創 17:17亞伯拉罕俯伏在地上,他笑,自言自語:「一百歲的老人還能夠有孩子嗎?莎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孩子嗎?」
亞伯拉罕「笑」的反應其實也是我們一般人的心境;想想看,從上帝呼召他到現在已經過了那麼久的時間,他原先就沒有孩子,是上帝自己說要賜給他孩子,然後他還是沒有得到。當他從自己僕人中找以利以謝準備來接續時,上帝說不要,說要他親生的才可以。然後他的妻子設法讓她的婢女夏甲來與他生子,結果好不容易生出了以實瑪利,總算可以找到自己「親生」的孩子,現在上帝卻又說不是以實瑪利。
從亞伯拉罕受呼召出哈蘭到現在,已經過了廿四年的時間,自己都已經是九十九歲的「老人」了,又怎能再生子育女呢?尤其是妻子莎拉也已經是八十九歲的老人啦。其實,不只是亞伯拉罕聽到上帝這樣說會「笑」,她的妻子莎拉聽到之後也是「偷偷地笑」,並且是「自言自語:『我衰老了,我的丈夫也老了;我還會有喜嗎?』」(創世記18:12)亞伯拉罕是以「笑」來回應上帝給他的驚喜,這種「笑」是對上帝應許的一種不信任。有的人對上帝的應許是不敢相信,因為是超出人所能接受,或經驗所能瞭解的範圍。發生在新約時代施洗約翰父親祭司撒迦利亞的身上就是個好例子(路加福音1:18-19)。
「何不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呢?」這是亞伯拉罕內心的真實話,這句話雖不是在抗議上帝一而再的應許遲遲未能實現,至少這句話已經在表明他對有「親生的孩子」以實瑪利已感到到滿足,不再有過多的期盼了。
創 17:18他向上帝說:「何不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呢?」
創 17:19但是上帝說:「不!你的妻子莎拉一定要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以撒〔希伯來語的意思是:他笑著〕。我要向他以及他的子子孫孫堅守我的約;這是永遠的約。
創 17:20至於以實瑪利,我也聽了你的要求。我要賜福給他,使他子孫繁多代代相傳。他要作十二個酋長的父親;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
創 17:21但是我要向你的兒子以撒堅守我的約。明年這時候,莎拉會生下以撒。」
創 17:22上帝跟亞伯拉罕說完這些話,就離開,上升去了。
創 17:23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遵照上帝的命令,給他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的和買來的奴隸,都施行割禮。
創 17:24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是九十九歲;
創 17:25以實瑪利是十三歲。
創 17:26-27他家裏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裏出生的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都在同一天跟他一起受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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