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加。
從書中醫學的詞彙與對治病事件的興趣(如4:32、38,5:12、26,8:43);外邦名詞的解釋,獨有的神蹟及比喻的選擇可知這位作者必是一個極富文才及頭腦精密的醫學家。此外愛任紐,奧利根,耶柔米,穆拉多利殘典等不贅皆引證本福音作者為路加。
日期:80-90 A.D.(提前5:18下)。
地點:凱撒利亞(參徒24:27)。
對象:提阿非羅(代表外邦人)。
提阿非羅是誰,有三個簡單的推論:
(1)非歷史性人物,代表所有「愛神的人」(提阿非羅的字意);
(2)凱撒利亞的一名慕道律師,曾助保羅上訴羅馬;
(3)路加之主人;路加本為他的僕人,治癒他重病後蒙釋放,得自由。
但提阿非羅必是一名歷史人物,因:
(1)「大人」(1:1)乃羅馬官長之榮銜(參徒24:3之腓力斯;25:1之非斯都等均是「大人」);
(2)書之獻序(1:1-4)等便可論證。從上述推論中,第二個較合本書之歷史背景,而提阿非羅為凱撒利亞之官員或獄官更為合理。
目的:指出耶穌為舊約預言之「人子」,神的彌賽亞,是完全人,是世人之模範。
主題:「神的完人」。
特徵:1.專描述耶穌的人性,此點較其他福音書所形繪的更活現。
2.有最優美的文學體裁。
3.醫學名詞最多出現。
4.唯一書卷「詳」記耶穌之誕生與童年。
5.多提「救恩」及「赦罪」方面的故事,故也稱為「恩惠的福音」或「赦罪的福音」。
歷史背景:
路加(意:高貴)是新約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他的職業為醫生(西4:14)。據教會遺傳稱他是安提阿人。在當世有三間頗負盛名之醫學院,分處在大數、亞歷山大及雅典。據最合理的推測,路加曾到大數讀醫科,在那裡認識保羅,蒙他帶領歸主後成為保羅佈道的同工。
當教會展開佈道事工時,福音便慢慢傳遍當時整個希臘語言世界,歸主的希臘人越發增多(徒11:20-21)。在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時,在以哥念很多希臘人信主(徒14:1)。在第二次與第三次佈道時,他們所走的路線也是希臘本土之各大城市,歸主的有很多是希臘人(徒17:4,18:4,19:10、17,20:21),故有關主耶穌的生平而合希臘人看的「官式紀錄」正是燃眉之需。保羅佈道完畢後返回耶路撒冷而被捉拿,押囚在凱撒利亞凡二年之久,是時路加一直陪伴著。一切的因素(時間、場合、資料等)均指出他在那時地書成此書。據遺傳,提阿非羅是凱撒利亞一位同情保羅及慕道的法律家,在那裡認識保羅與路加。雖此說不能足證,然其可能性亦不會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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