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路加福音10:1-42

經文進度:路加福音10:1-42 現代中文譯本
這一章由三個故事所組成。到底這三個故事,背十字架的基督,宣揚上帝國的門徒,和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這三者之間有何關連呢?若要深入瞭解,我們就需要以「十字架」為中心來了解。
1.基督是背十字架的基督,是受苦的基督,他所表現出來的就是愛上帝、愛人。
2.70位門徒也是背起十字架來宣揚上帝國,是愛上帝的表現。
3.愛鄰舍的好心撒馬利亞人所背起的十字架,是愛人的表現。 
這三段經文都是在說明什麼是「十字架」的精神。一位真正有心要跟隨基督的人,他必須認清楚什麼是十字架的精神,之後他才能去實踐。在此我們看到十字架是用基督受苦的血所建立的,為的是要實踐愛上帝、愛人的誡命。總之,愛上帝、愛人就是十字架的目標,其精神是以犧牲、受苦來達成。 
 路 10:1過了些時候,主另外揀選了七十二〔1與17節有些古卷作七十〕個人,派遣他們出去,每組兩個人,先到他所要訪問的每一個市鎮去。
七十這個數目,在猶太人來說,是有象徵意義的。七十是選召來幫助摩西的長老的數目,他們的任務是帶領和指導在曠野中的百姓(民11:16-17)。是猶太最高議會的議員人數。且七十也代表世上國家的數目,或許作者要表達有一天,世界各國都能認識主耶穌。
路 10:2他對他們說:「農作物很多,而工人很少;你們要懇求農場的主人多派工人去收割他的農作物。
路 10:3去吧!我派你們出去,好像把小羊放在狼群裏。
狼群代表險惡的世界。
路 10:4不要帶錢包;不要帶旅行袋;不要帶鞋子;也不要在路上停下來向人打招呼。
從這七十位門徒身上,讓我們知道傳道人不可以背負太多物質的東西,以免被世務所羈絆,而成為「手扶著耕犁而不斷向後看」,無法盡心、盡力去傳上帝國的信息。傳道者要專心工作;在路上也不要停下來向人打招呼。這說法要追溯到列王紀下四章廿九節裏,以利沙對基哈西的指示。這指示並不是叫人無禮,而是要指出上帝的僕人,面對上帝偉大的呼召,便要心無旁騖,專心一志去服事,不可在次要的事情上徘徊戀棧。
路 10:5你們無論到哪一家,先要說:『願你們一家平安。』
路 10:6如果那裏有喜愛和平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歸他;否則那祝福就歸回你們。
路 10:7你們要住在那一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獲得工資是合理的。不要從這一家搬到那一家去。
路 10:8你們無論到哪一個城市,如果有人歡迎你們,給你們預備甚麼吃的,你們就吃甚麼,
路 10:9並且醫治那地方的病人,告訴他們:『上帝的主權快要在你們當中實現了。』
「上帝的主權」又可譯為「上帝的國」。換言之,上帝國不是以土地去衡量,而是以人心歸向神,被上帝掌權來界定的。
路 10:10但是,如果你們到了一個城市,那裏的人不歡迎你們,你們就到大街上宣佈說:
路 10:11『連你們這城裏那黏在我們腳上的塵土,我們也要跺掉,表示對你們的警告。但是你們要記住,上帝的主權快要實現了!』
路 10:12我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人所遭受的懲罰比那城所受的還要輕些呢!」
路 10:13「哥拉汛哪,你要遭殃了!伯賽大呀,你要遭殃了!我在你們當中行過的神蹟要是行在泰爾和西頓,那裏的人早就坐在地上,披麻蒙灰,表示他們已棄邪歸正了!
1-12節的教導針對傳道者,13-16節則針對信徒。
此經文中暗示耶穌曾在哥拉汛和伯賽大行過不少神蹟奇事。在整個福音的歷史裏頭,我們從來未聽說過有哥拉汛這地方,而我們也無從得知耶穌在那裏做過些甚麼,說過些甚麼。這顯示出耶穌尚有許多的事跡沒有被記載於福音書。
路 10:14在審判的日子,泰爾和西頓所遭受的懲罰比你們所受的要輕些呢!
泰爾和西頓二城,曾被先知視為繁華、高傲的外邦城市(賽23:1-18;結28:2),但這地方卻有人來聽耶穌的講道(路6:17)。而與哥拉汛和伯賽大同屬猶太人的迦百農,聽過耶穌多次的傳道,見過耶穌多次的神蹟,卻仍舊不知悔改歸向耶穌,因此必受到將來的懲罰。確實,聆聽上帝的道,本來就是一大責任。一個人是以他所得到的機會多少來接受審判。同樣地,在出埃及記中,上帝也給埃及法老十次悔改的機會。但是,光聽道而不悔改去行道的人,將無法避免將來的審判。
路 10:15至於你,迦百農啊!你要把自己捧上天嗎?你會給摔下地獄去呀!」
路 10:16耶穌又對他的門徒說:「誰聽從你們就是聽從我,拒絕你們就是拒絕我;拒絕我也就是拒絕差我來的那一位。」
路 10:17那七十二個人高高興興地回來,報告說:「主啊!我們藉著你的名發命令,連鬼也服從了我們!」
路 10:18耶穌對他們說:「我看見撒但像閃電一樣從天上墜下來。
路 10:19你們聽吧!我已經賜給你們權柄,能夠踐踏蛇和蠍子,也能勝過仇敵一切的力量,再也沒有甚麼能加害你們。
路 10:20但是,不要因為邪靈向你們降服而高興,卻要因為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而歡樂。」
當七十個門徒因著耶穌的名得勝回來,臉上都洋溢喜悅之情。他們很清楚他們之所以有趕鬼的權柄,乃因為他們藉著耶穌的名發命令。換言之,鬼順服他們,是因為耶穌給他們的權柄,而耶穌基督的名就是帶著權柄。因此,人一點都沒有什麼好自誇的。
因此,耶穌對他們說:「我看見撒但像閃電一樣從天上墜下來。」這句話是對驕傲者的一個警告。相傳撒但因為驕傲自大的緣故而背叛了上帝,曾經一度貴為天使長而竟被逐出天堂。在此,耶穌要提醒門徒:你們已嘗勝利的滋味;但是要警戒驕傲,因為天使長便曾經因為驕傲而招致被逐的命運。因此,「不要因邪靈向你們降服而高興」。而謙卑的人要得到真正的榮耀,即「名字記錄在天上」或記載在生命冊上,這是選民的祝福(出32:32),也是被拯救的記號(啟3:5)。
路 10:21 就在這時候,耶穌在聖靈〔有些古卷沒有聖字,另有些古卷作自己的靈〕的感動下充滿著歡樂,說:「天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向聰明、有學問的人所隱藏的事,卻向沒有學問的人啟示出來。是的,父親啊,這樣的安排都是出於你的美意。
路 10:22 「我父親已經把一切都給我了。除了父親,沒有人知道兒子是誰;除了兒子和兒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知道父親是誰。」
路 10:23 於是耶穌轉身向著門徒,悄悄地對他們說:「你們能看見這一切是多麼幸福啊!
路 10:24 我告訴你們,許多先知和君王想看你們所看見的,卻沒有看到,想聽你們所聽見的,卻沒有聽到。」
21-24節有三個重要的觀念。
1.上帝的真理只讓「肯受教」的人領受,至於自恃甚高的「聰明」人則是隱藏起來。
2.唯有通過聖子耶穌,人才可能認識上帝。在當時猶太文化裡,一般有關買賣,工藝,或生活技能,都是由父交子,父親將所知的技藝都傳授給兒子。因此,父親在互知的關係上與子最為親密,除非他們當中的一方願意向外人透露,否則沒有人知道父子之間的秘密。因此,這一段的描述表達出上帝與耶穌之間互知的親密關係。也因此,人要與上帝建立關係,必須通過聖子耶穌來的啟示。
3.耶穌是歷史的完成者。在世上最有可能達成自己願望的,按作者的看法是先知與君王。先知可預知未發生的事,君王可用權力滿足自己的期望。然而他們卻不如耶穌的門徒有福氣,因為門徒已經認識到歷史的完成者—耶穌。
路 10:25有一個法律教師前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甚麼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
為何說是試探?因為律法師原本就是專門在研究律法的人,其實他心裡已經知道答案卻故意來問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耶穌知道律法師來的目的就反問他說:「律法書上說的是什麼?你是怎樣解釋的呢?」那律法師真的是很不錯,他對舊約聖經很熟,所以他馬上就回答說:「你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力量,和理智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申6:5; 利19:18)
路 10:26耶穌說:「法律書上說的是甚麼?你是怎樣解釋的呢?」
路 10:27那個人回答:「你要以全心、全情、全力、全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
「全心、全情、全力、全意」指的就是「知、情、意、行」即理性、感性、意志(抉擇)、行動這四個層面。
這兩條新的誡命是律法和先知教訓的總綱,律法是指摩西五經,先知是指其他的先知書,換言之律法和先知就是指舊約聖經,而全本舊約所講的都可以用這兩條誡命來包括。耶穌曾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5:17-18)換言之,這兩條也是新約最大的誡命,為了成全整個舊約。
路 10:28耶穌對他說:「你答得對,照這樣做,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
故事中的法律教師很清楚摩西法律上的細節與內涵,而故事中的祭司和利未人也是如此。但問題是,若將信仰條文停留在宗教儀式上,或光說不練,如此就是空談。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開始耶穌就告訴這位法律教師,他瞭解的摩西法律沒有錯,「照這樣做,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最後,耶穌也說:「你去,照樣做吧!」總之,耶穌讓我們知道一個真正忠實於上帝的人,就是懂得將聖經上帝的話語實踐出來的人。
Vincent van Gogh 1853-1890
The Good Samaritan oil on canvas (73 × 60 cm) 
1890 Kröller-Müller Museum, Otterlo, Netherlands
另外,我們從應許永生的角度來看。當律法師說出這兩條誡命是信仰生活的總綱時,耶穌也肯定他的說法,說:「你答得對,照這樣做,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聖經裡面肯定應許我們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的經文主要有二處。一處是這裡所說的,遵行新的誡命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一處是約翰福音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由此可見認識真理必須也遵行真理,認識上帝的話,也必須遵行上帝的話,因此知行必須合一。
路 10:29那個法律教師為要表示自己有理,就問耶穌:「誰是我的鄰人呢?」
路 10:30耶穌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途中遇到強盜。他們剝掉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丟在那裏。
耶路撒冷是在800公尺高的山頭上,耶利哥是在海平面下400公尺的約旦河旁,所以是「下到」耶利哥城。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約27公里,但是這條山路卻很陡峭也彎彎區區,走路約有需要八個小時,一路上是荒野與石堆的曠野,是匪徒最愛出沒的地方。當時在這條路上被搶被殺的人一定很多,羅馬軍隊就曾多次在此攻打山寨剿匪。耶穌所講的故事很可能是實際發生的事。
路 10:31剛好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去;他一看見那個人就從另一邊走開。
當匪徒搶了那個猶太人的衣物,並將他打個半死。搶衣物的意思,就是奪了他的財物,當時一件外衣的價錢約一個人半年的薪資。過沒有多久,有祭司經過那裡,祭司沒事經過那裡做什麼?因為當時的耶利哥城是著名的祭司城,全國約有一半的祭司約五千人住在耶利哥。特別10:31記載那個祭司也是從那條路「下去」,因此那位祭司可能是在耶路撒冷服事後要回家的路上遇到這件事情。但是他見死不救,因為律法規定摸到死屍則有七天的不潔淨而無法在聖殿服事,但是聖殿的服事每個祭司一年才輪值二次,每次七天,他既然要回耶利哥城,必然已經服事完畢,因此我們發現這位祭司真的是見死不救,沒有愛心。
路 10:32同樣,有一個利未人也經過那裏;他上前看看那個人,也從另一邊走開。
有一位利未人經過,還上前去看一看,但是他也沒有去救那位被打劫的人,反而從另外一邊繞過去。利未人也是當時的聖殿的服事者,也是猶太的敬虔人,但是他與祭司都是見死不救的人,沒有愛心的人。這兩種人換成今天的人物,就是牧師、傳道,和長執等的服事者。
路 10:33可是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路過那人身邊,一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撒馬利亞人在猶太人的眼中是「雜種人」,因為主前721和586年猶太人分別受亞述帝國和巴比倫帝國入侵,就將中產階級的猶太人擄去其他國家,也將外族人移入。留在本地貧窮的猶太人為了生存的緣故,就和外族人通婚。後來受擄的猶太人歸回後,就看不起這群和外族通婚的人,就稱他們做撒馬利亞人。但是耶穌所講的故事裡告訴我們,這位受猶太人看輕的撒馬利亞人動了「慈心」,反而受人看重的猶太祭司和在宗教上敬虔的利未人卻是沒有「慈心」。這樣的對照再次讓我們看到,上帝看人、判斷人的標準是什麼。
路 10:34他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口,替他包紮,然後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一家客棧,在那裏照顧他。
酒是用來消毒的,油是用來醫治的。古代的「油」有很多種,有膏抹的香膏油,與香水相當;也有食用的油。在此是指醫療用的藥油,古人藉由油將藥用植物的有效成分萃取出來,用作醫療用途。

雅各書5:14記載「有害病的嗎?他應該請教會的長老替他禱告,奉主的名替他抹油。」這句話常被人從字面上去作解釋。從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我們知道當時對病人「抹油」就是以藥油來醫治。這種抹油和膏抹祭司、國王時所用的香油是不同的。也因此雅各書5:14「有害病的嗎?他應該請教會的長老替他禱告,奉主的名替他抹油。」所表達的意思是,患病要祈禱,也要奉主的名來尋求藥物的治療。
路 10:35第二天他拿兩個銀幣,交給客棧的主人,說:『請你照顧他,等我回來經過這裏,我會付清所有的費用。』」
這位撒馬利亞人又替他包紮,不僅帶他到客棧,甚至還陪他過了一夜,第二天還拿錢給客棧的主人交代要好好照顧這位受傷的人,並且一切的醫療費用,等他回來的時再替他付清。這種人可能在現在不容易找。
單獨會主心得:我們較常聽到撞了人就跑,甚至撞了人甚至還倒車輾死傷者,聽到這些事真是會心寒。但是也有因為救人而被誤會,有位基督徒律師經過一個路口時,看到有一輛車子撞了人就跑,後面有一位青年連忙把車子停下來送這位傷者送醫,這位基督徒律師也在旁邊協助,並給個這著好心的青年一張名片。果然到了醫院,傷者的家屬抓住這位青年指責他是肇事的元凶。這位青年說他是路過看到才救人,怎麼還會被冤枉。對方家屬已經失去理智的說:「天下沒有那麼好心的人!人一定是你撞的」。幸虧有那位基督徒律師出面作證,才化解這場誤會。
路 10:36於是耶穌問:「依你的看法,這三個人當中,哪一個是遭遇到強盜那人的鄰人呢?」
路 10:37法律教師回答:「以仁慈待他的那個人。」耶穌說:「那麼,你去,照樣做吧!」
耶穌並沒有告訴法律教師需要去做什麼偉大的事跡,而是去幫助在我們眼前可看到、遇見的對象。就是如此簡單,只要伸手可及的,就算一點點的愛,也有它永恆的價值。
試想,今日台灣的教會以中產階級以上的信徒居多,卻也較少關心到中下階層人民的需要。許多教會可以存很多的錢,來建造美輪美奐的教堂,卻很少計畫去關心社區中可見的苦難鄰舍。看到教會累積千萬「家產」,不如讓我們的信仰良心不安,趕快學習好心的撒馬利亞人的信仰,去愛苦難的鄰舍。
單獨會主心得:我們也不能因為怕被誤會而失去基督徒的「慈心」,故事裡的二種人:撒馬利亞人和祭司,在上帝眼中最大的差別就是一個有「慈心」,一個沒有。所以,耶穌問律法師說:「依你的看法,這三個人當中,哪一個是遭遇到強盜那人的鄰人呢?」,律法師回說:「以仁慈帶他的那個人」,接著耶穌說::「那麼,你去,照樣做吧!」 
單獨會主心得:雖然在現今的社會裡,我們的愛心可能會被人誤解,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怕被誤解就失去基督徒對人的「慈心」。反而我們要積極的問自己「我是誰的鄰舍」,我可以成為誰的鄰舍;且教會也必須問自己「教會」是誰的鄰舍。
路 10:38耶穌跟門徒繼續他們的旅程,來到一個村莊。那裏有一個名叫馬大的女人,接待耶穌到她家裏。
路 10:39馬大有一個妹妹叫馬利亞。馬利亞來坐在主的腳前,聽他講道。
路 10:40可是馬大因為要做的事情多,心裏忙亂,就上前說:「主啊,我妹妹讓我一個人做這許多事,你不介意嗎?請叫她來幫幫我吧!」
路 10:41主回答:「馬大!馬大!你為許多事操心忙亂,
路 10:42但是不可缺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最好的;沒有人能從她手中奪走。」
作者路加藉由兩姊妹的態度,反映當時婦女在教會的兩種類型。有的婦女在聚會時忙於預備食物(馬大型);另有些婦女則希望受教以獲得信仰知識(馬利亞型),但並不為多數人所接受。每當教會有旅行傳道者來到,許多婦女都被差去預備食物,沒有機會聆聽講道。而此故事的記載,也讓教會得以深思婦女的正確態度與地位,因為馬利亞喜愛聆聽耶穌講道的態度,被耶穌肯定的,且是最好的福份,沒有人可以剝奪。
單獨會主心得:作基督徒有許多的服事需要做,像馬大那樣殷勤服侍人,但其中第一件不可缺少的,就是學習作門徒聽耶穌的講道。換言之,耶穌要我們知道:服侍不可取代學道。耶穌並沒有否定馬大做的不好,但比服侍更重要的是先安排時間來學道。因為聽道與敬拜都是在服事主,這一點應該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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