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 星期二

馬可福音12:1-44

經文進度:馬可福音12:1-44 現代中文譯本
可 12:1耶穌又用比喻教導他們。他說:「有一個人開墾了一個葡萄園,周圍用籬笆圍著,在園裏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守望臺,然後把葡萄園租給佃戶,自己出外旅行去了。
當時,在約但河上游流域和不少加利利高地均為外邦人所擁有,他們將田地租給佃戶耕種,收定量的農產物作租金。耶穌套用猶太人所熟悉的葡萄園比喻(賽5:1-7), 配合當時的環境,指出以色列歷來的背信和悖逆、對先知(僕人)和耶穌(愛子)的逼害,最終要遭受上帝審判。
可 12:2到了收葡萄的季節,他打發一個奴僕去向佃戶收他應得的分額。

可 12:3佃戶揪著那奴僕,毆打他,叫他空手回去。

可 12:4園主
又打發另一個奴僕去;他們打破了他的頭,並且侮辱他。

可 12:5園主再打發一個奴僕去,他們把他殺了。他們又同樣地對付了許多人,有的打,有的殺。

可 12:6最後,園主只有他最疼愛的兒子好差派了。他打發他去見佃戶,心想:『他們一定會尊敬我的兒子。』

可 12:7可是那些佃戶彼此商議說:『這個人是園主的繼承人,來吧,把他殺了,他的產業就歸我們了!』

可 12:8他們就抓住那兒子,殺了他,把屍體拋出葡萄園外。」

可 12:9於是耶穌問:「這樣,葡萄園主要怎麼辦呢?他一定來殺滅這些佃戶,把葡萄園轉租給別人。

可 12:10你們沒有念過這段經文嗎?泥水匠所丟棄的這塊石頭已成為最重要的基石。
耶穌說自己是匠人所棄的石頭,雖然被猶太人拒絕,卻會成為教會的房角石(徒4:11-12)。房角石是建築物的基礎,用來確定建築物其他石頭都平整;同樣,耶穌的生命和教誨就是教會的基礎。
可 12:11這是主的作為,是多麼的奇妙啊!」

可 12:12因為猶太人的領袖知道耶穌講的比喻是指責他們的,就想要逮捕他。可是他們怕群眾,只好離開他走了。
比喻中,栽種葡萄園的人是神,葡萄園是以色列人,園戶是宗教領袖,僕人是信靠神的先知和祭司,兒子就是耶穌,別人指外邦人。耶穌說這故事,揭露了宗教領袖要殺祂的陰謀,並警告他們,神必懲治他們的罪。
可 12:13有些法利賽人和希律黨徒奉命來見耶穌,想從他的話找把柄來陷害他。
法利賽派是一個關注禮儀潔淨的宗教團體,希律黨則是一個贊成希律與羅馬妥協的猶太政治組織。這兩黨派平時水火不容,這時卻共同陷害耶穌。對有強烈民族主義和優越感的猶太人而言,向羅馬政府納稅是件羞辱的事;耶穌若贊成納稅,便會引起群眾不滿;但若反對,又會被認為是反政府分子,讓希律黨人得著把柄,向羅馬政府告發。

法利賽人因耶穌揭露了他們的偽善而討厭祂。希律黨人則認為耶穌威脅著他們:耶穌一旦在猶太引起更大的動盪,羅馬政府接到騷亂的報告後,就會廢黜希律的兒子亞基老,再也不准希律的後代繼位,改由羅馬巡撫來統治猶太;擁戴希律的他們就會失去政治權力了。
可 12:14他們對他說:「老師,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人;你不管人怎麼想,也不看情面,總是忠實地把上帝的道教導人。請告訴我們,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不是違背我們的法律?我們納呢,還是不納?」

可 12:15耶穌看穿了他們的詭計,回答:「你們為甚麼想陷害我?拿一個銀幣給我看吧!」
一個銀幣是當時一個工人一天的薪水。
可 12:16他們給他一個銀幣,耶穌問:「這上面的像和名號是誰的?」他們回答:「是凱撒的。」

可 12:17耶穌說:「那麼,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他們聽了這話,對他非常驚訝。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以為這個陷阱天衣無縫,一定能置耶穌於死地,不過耶穌極具智慧的答案,又一次揭露他們的私心和惡毒的動機。耶穌說印有皇帝肖像的銀幣應該給皇帝,但我們具有神形像的生命就應該屬於神。我們是否把所有屬於神的東西給神呢?我們具有神的形像,把生命交給神吧!
可 12:18有些不相信復活這回事的撒都該人來見耶穌。

可 12:19他們說:「老師,摩西為我們立法:『如果一個人死了,留下妻子,沒有孩子,他的弟弟必須娶寡嫂為妻,替哥哥傳宗接代。』
按照舊約律法,男人若沒有兒子就死了,他的兄弟要娶他的遺孀,生孩子照顧她,也好為死者傳宗接代。那兄弟的第一個男孩被算為死者的兒子(參申25:5-6)。
可 12:20曾經有兄弟七人:老大結了婚,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可 12:21老二娶了寡嫂,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老三和其他的兄弟也是一樣。

可 12:22七個兄弟都娶過那個女人,都死了,都沒有留下孩子。最後那個女人也死了。

可 12:23這樣,在復活的日子,他們從死裏復活起來時,這個女人算是誰的妻子呢?因為兄弟七個人都娶過了她。」

可 12:24耶穌回答他們:「你們錯了,為甚麼呢?因為你們不明白聖經,也不知道上帝的權能。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用繳稅的問題陷害耶穌失敗後,撒都該人接著上來。他們曾用復活的問題令法利賽人無言以對,他們以為必定可以用這個問題難倒耶穌。撒都該人相信只有摩西五經是聖經。五經中沒有直接提到死人復活,所以他們不相信死人會復活,也不相信人死後還有生命。耶穌將要指出摩西所寫的經卷也包含了永生的概念(12:26)。
可 12:25他們從死裏復活的時候,要跟天上的天使一樣,也不娶也不嫁。

可 12:26關於死人復活的事,你們沒有念過摩西書上所記載那荊棘燃燒的故事嗎?上帝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
撒都該人所問的並非婚姻的問題,而是復活的問題。他們只相信摩西五經,耶穌就引用出埃及記3章6節來證實死後有生命。法利賽人與他們辯論這個問題時,忽略了這節經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死了許久後,神還提到他們,就如他們仍然在世一樣。神與所有人立的約,在人死後仍然生效。

此外,上帝說祂是已故列祖的神,祂與他們仍保持密切關係(12:27),可見肉身的死亡並無結束他們的生命(路16:19-31, 23:43; 腓1:23), 而且在他們生前保護指引他們的神絕不會半途而廢,必定會用大能使他們復活過來,得著永遠的福樂(12:24)。
可 12:27意思就是說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你們完全錯了!」
耶穌並不是說人在將臨的國度中不認自己的配偶,祂只表示神國的新秩序並非今生的延續。在神國中,肉體和自然的規律都不再適用。在此,耶穌並非想要為天國裡的婚姻定案,而是拒絕回答撒都該人的質問,以免跌入他們的陷阱中。耶穌迴避無子立後之婦人的問題,而給他們對復活肯定的答案。


可 12:28有一個經學教師聽見他們的辯論,覺得耶穌給撒都該人的回答很好,就上來向耶穌提出一個問題:「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
12:28-34
這段故事,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但是以馬可福音書所記載的最為詳細,在編寫上三本福音書都不太一樣;在馬可福音書的寫法,耶穌基督是很詳細地回答這位法律教師的問題,他是很有條理的說明誡命的順序(馬可福音12:28-34)。
當時,猶太人已積累了613條規條。有些宗教領袖嘗試把這些規條定出主次,有些則認為每一條都同樣重要,分級別、等次是十分危險的。這位文士的問題可能會挑起派別間的爭論,如果耶穌基督回答任何其中的一條,這位專門在教導民眾認識有關摩西法律的教師,必定可以很輕快地就舉出其他的條文辯駁回去,這樣很快就可以造成另一次的爭議場面出現。不過耶穌的答案把神所有的誡命概括起來。
可 12:29耶穌說:「第一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惟一的主。
可 12:30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對摩西法律的瞭解是很精深的;他很清楚每一個猶太人每天一定要背誦至少兩次以上的經文,就是第29-30節所說的這句話。這是取自申命記6:4-5。其實這也就是十誡之第1-4誡的撮要。
一個人如果真的用全部「知、情、意、行」愛上帝,這個人必定會遵守上帝的教訓,會做出榮耀上帝的名的事。耶穌基督進一步詮釋法律的另一個精神,就是愛鄰人如同自己。這是取自利未記19:18。耶穌基督已經將愛鄰人看成是接續愛上帝的信仰使命。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將這兩條誡命看成是構成整個法律結構的基礎。失去一條就失去平衡。
可 12:31第二是:『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沒有其他的誡命比這些更重要的了。」 
上帝的誡命不累贅,可以簡化為兩大原則:愛上帝、愛人。舊約也記載了這兩個命令(利19:18;申6:5)。當你全心全意地愛上帝,又關心其他人好像關心自己一樣,你就達到上帝設立十誡和律法的原意的要求了。耶穌以這兩個原則總結了上帝所有的誡命。讓這兩個原則來引導我們的思想、決定和行動。當我們感到沒有目標和方向時,想想甚麼行動最能表現我們對上帝、對人的愛。
可 12:32那經學教師對耶穌說:「老師,你說得對!正像你所說的,上帝是惟一的,他以外沒有別的。
馬太福音書寫到這裡就結束了這次沒有成功的預謀「陷害」。馬可福音則有一筆這位試探者經學教師對耶穌基督回答後的反應,他稱讚耶穌基督所回答的,認為答得「很對」,並且又附加上了他個人的註解說:「遵守這兩條誡命,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多了。」這正是先知彌迦對他那時代的人所說的話(彌迦書6:6-8)。緊接著是耶穌基督對這位經學教師的滿意,認為這位經學教師是「離上帝國不遠了」(馬可福音12:34)
可 12:33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上帝;又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這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

可 12:34耶穌看出他的回答滿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向耶穌問難。
約翰一書的作者就是這樣說:「如果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所以,基督這樣命令我們:那愛上帝的,也必須愛他的弟兄或姊妹。」(約翰一書4:20-21)這是在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不能將信仰與生活結合在一起,那樣的信仰是不誠實的,不是真的基督教信仰。
可 12:35耶穌在聖殿裏教導人的時候提出一個問題:「經學教師怎麼能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可 12:36大衛曾受聖靈的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屈服在你腳下。

可 12:37大衛自己稱他為『主』,基督又怎麼會是大衛的子孫呢?」群眾都喜歡聽耶穌講論。

可 12:38在教導他們的時候,他說:「要提防經學教師;他們喜歡穿長袍,招搖過市,喜歡人家在公共場所向他們致敬問安,

可 12:39又喜歡會堂裏的特別座位和宴會上的首座。

可 12:40他們佔寡婦的便宜,吞沒她們的家產,然後表演長篇的禱告。他們一定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耶穌告誡門徒不要試圖為給人留下好印象而活。這些文士並不愛神,只是宗教偽善者。真正跟從基督的人不會賣弄靈性。如果讀經、祈禱或行教會儀式是為了引人注意、得人尊敬,我們便是騙子。讓行為與信仰一致,即使沒有人注意,也要為基督而活。
可 12:41耶穌坐在聖殿庫房的對面,看大家怎樣投錢在奉獻箱裏。很多有錢人投進許多錢; 

聖殿中有幾個奉獻箱。有的是收取猶太男丁的聖殿稅,有的是收集自由奉獻。這些奉獻箱可能是放在婦女院內。
可 12:42後來一個窮寡婦上來,投進兩個小銅板,約等於一文錢。

可 12:43耶穌把他的門徒都叫過來,對他們說:「我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所投進奉獻箱的比其他的人都多。

可 12:44別人是從他們的財富中捐出有餘的;可是她已經很窮,卻把自己全部的生活費用都獻上了。」
雖然這個窮寡婦奉獻得最少,但是在耶穌眼中,她所獻的比任何人都多。奉獻的價值並不在乎奉獻的數量,而是在乎奉獻的心態。勉強去奉獻,或是為了名聲去奉獻,奉獻便失去其意義了。要緊記不管禮物是多麼微不足道,只要是出於感謝和慷慨之心的奉獻,神都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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