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 星期一

五祭:舊約中的五種獻祭

五祭:舊約中的五種獻祭

燔祭(燒化祭)
素祭
平安祭
贖罪祭
贖愆祭

生命的祭
生活的祭
感恩的祭
贖罪的祭
贖罪的祭
經文
1
2
3
4:1-5:13
5:14-6:17
內容
將祭牲燒在壇上──火祭的條例
將初熟之物,生活上基本的素物(如:油麵)拿一把燒在壇上

人在甘心、蒙恩或還願下將供物呈獻給神
人若誤犯罪或得罪神,須用祭牲贖罪
人對神、對良心、對人有愧疚時,除了要用贖罪祭之外,需加上額外賠償
特點
要流血、用活祭、用火、全燒、有贖罪的功用
沒流血的、至聖的、不是全燒、部份歸祭司
不是全燒,單是燒祭牲的脂油
脂油全燒在壇上,祭牲要到營外燒
贖愆祭=贖罪祭+賠償
屬靈教導
要甘心1:2-3
要聖潔1:3,6
要投入1:4
要徹底1:5-6
按所能1:10  
要馨香2:1-3
花心思2:4
要除酵2:11
要用鹽2:13
歸祭司2:3  
要親自3:2,12
獻最好3:13-17
要共享7:15
用祭物4:3
要立即4:14
到神前4:4
要流血4:5-6
要憑信4:4
分輕重4:3-4, 13-14, 22-23, 27-28
要歸還6:1-4
加賠償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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