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出埃及記34:1-35

經文進度:出埃及記34:1-35  現代中文譯本
當上帝第一次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顯現,並立約,其條件就是要遵守上帝賜的誡命、律法條例。那時百姓也同聲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24:3)。但是後來以色列人毀約,敬拜金牛犢,壞所立的約。因而上帝離開他們,不與他們繼續前進迦南。如今,百姓若要與上帝復和就必須要重新立約。今天所讀第34章就是關於重新立約的事情。
出 34:1上主對摩西說:「你要鑿取兩塊石版,像從前那兩塊;我要把你摔碎了的那石版上的話寫在這兩塊版上。
34:1-9描述上帝向摩西顯現,製造石版作為立約所需。第一次的立約是上帝自己預備石版,第二次卻是摩西鑿出石版。但兩次都是上帝親自頒布誡命在石版上。這表示上帝願意給以色列百姓與祂復和的機會,因此才有立約的必要。
出 34:2明天早晨,你要準備好,上西奈山,在山頂上見我。
出 34:3任何人都不准跟你上來;整座山不可有人,也不可有牛羊在山下吃草。」
這次的規定顯然是比上次上山還要嚴格了許多,不但任何人都不可以跟著摩西上山,連牛羊在山腳下吃草也不可以。上次上山時,還允許摩西帶亞倫上去(出埃及記19:24),但這次是誰都不准陪伴摩西上山。
出 34:4於是摩西鑿取兩塊石版,第二天一早,他照上主的吩咐把石版拿上山去。
出 34:5上主在雲中降臨,跟摩西站在那裏,宣告他的聖名─耶和華。
「宣告他的聖名—耶和華」的是摩西,並不是上帝自己。換句話說,上帝與摩西同在,也同時是摩西再次帶領以色列人民向上帝再次做信仰告白。
出 34:6於是上主從摩西面前經過,宣告說:「我是耶和華,是上主;我是滿有慈悲憐憫的上帝。我不輕易發怒,有豐富的慈愛和信實。
出 34:7我堅守應許,直到千萬代,並赦免罪惡過犯;但是我一定要懲罰犯罪的人的子孫,直到三四代。」
上帝親自宣告祂是有憐憫的上帝,意思就是上帝要赦免百姓拜金牛等罪愆。這也讓我 們知道一個事實:上帝的本性就是愛(參彼得後書3:9)。雖然上帝是慈愛的上帝,但是祂卻不縱容不公義的事,因此上帝也會追討罪。「直到三四代」:是當時 慣用的語句,即延續不斷直到悔改為止的意思。
出 34:8摩西連忙俯伏在地上敬拜。
出 34:9他說:「主啊,如果我在你面前蒙恩,求你跟我同行。這人民頑劣,但求你饒恕我們的罪惡過犯,接納我們作你的子民。」
摩西確實是個很有信仰的領導者。他一再祈求上帝的憐憫、赦免以色列人的罪過。他很清楚知道,若是離開上帝的帶領,以色列人將無法反抗曠野民族的侵犯,甚至再次成為其他族的奴隸。摩西知道,若是沒有上帝的同在,以色列人民絕對無法安然進入應許之地,即使那塊應許之地是那樣地美好、美麗,也是枉然。因為若失去了上帝的同在,等於是失去了所有的一切。
出 34:10上主對摩西說:「現在我跟以色列人民立約。我要在他們面前行大事,是世上任何地方、任何民族所沒有見過的。你周圍的民族要看見我─上主的作為,因為我要向你們行可畏懼的事。
上帝就是愛,是上帝主動要求重新「立約」(34:10)。
這裡的「立約」不是立新的約,而是重申上次已經立過的約。因為根據34:28記載,這石版上要記載的是「十條誡命」,跟原來的摩西在山上所得到是一樣的,同時未寫在石版上的也包括第19-24章的誡命律例。
這一節也提起上帝要行大的奇事異能在以色列人民中,是他們和其他民族未曾見過的。以前上帝行大事,是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走過紅海,向埃及人民及埃及地顯現上帝奇特的神蹟力量。現在上帝要繼續施行前所未有的奇事異能,這奇事異能可能指的就是帶領他們進入迦南之地,讓他們真的看到在進入迦南地的所有過程中,那些原本慓悍、勇猛的曠野原住民也臣服在以色列人民之下。  
出 34:11我今天頒佈給你的法律,你要遵守。在你推進的時候,我要趕走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
出 34:12你要謹慎,不可跟你所去那地方的居民立甚麼條約,因為那將成為你致命的羅網。
 上帝為了使百姓不受到外族的影響,於是吩咐以色列百姓必須與當地居民分別出來,這是因為上帝是「忌邪」,祂不能容忍百姓不忠心向別神敬拜。也不許與當地居民立約、通婚,免得他們陷入拜偶像及行邪淫的試探中。
出 34:13相反的,你要摧毀他們的祭壇,砍倒他們的神柱和亞舍拉女神像。  
「神柱」指男性的性器官,迦南人藉由性器官崇拜,來獲取生育的祝福。
「亞舍拉」迦南生育的女神,用來祈求農作物豐收。 
出 34:14「不可敬拜任何別的神明,因為我─上主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
出 34:15不可跟當地的居民立約,恐怕他們在向自己的神明禮拜和獻祭時會邀請你參加,而你會被引誘去吃他們獻給神明的祭物。
「吃祭物」不是祭物本身的問題,而是整個過程就是拜偶像儀式的一部份,就像廟宇作醮的宴客就是拜偶像的儀式之一。保羅在哥林多前第8章也處理過同樣問題。
出 34:16你的兒子可能跟異族的女子通婚,受她們影響而對我不忠,去拜異教的神明。
34:14-26是約的內涵。其基本架構是以「十誡」為基礎的,但與先前所頒佈的十誡不同。這裡的「十條誡命」可以說都是與宗教禮儀有關,包括:
一、不可敬拜別的神明(34:14)。
二、不可鑄造或敬拜神像(34:17)
三、要守除酵節(34:18)
四、所有頭胎的兒子和一切頭的公牲畜都屬於上帝的(34:19)
五、守第七天的安息日(34:21)
六、守七七節與收藏節(34:22)
七、一年三次,所有男丁都要敬拜上帝(34:23-24)
八、獻牲祭時,不可同時獻有酵餅(34:25)
九、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主的殿宇(34:26)
十、不可用母羊的奶主小羊(34:26)
從上述誡命來看,我們可以理出一個頭緒,就是這些誡命其實是要讓以色列人民從信仰上與迦南地的民族分別出來。換句話說,這些誡命最主要的是區隔他們與迦南人之間的不同,使以色列民族成為實實在在分別為聖的選民,而且在他們的信仰中不得有異教神明敬拜的信仰行為。我們可以從34:16看出整個誡命的主要用意,即使是和異族人的通婚也在被禁止之列。
會主心得能讓「約」有意義,就是立約者必須忠心遵守和履行,否則立再多的約仍然沒有意義。同樣地,上帝與以色列百姓如今重新立約,若是沒有遵守的態度,這個約仍是沒有意義的。
當上帝因為以色列人民背叛祂敬拜偶像神明時,上帝生氣的方式,是用「我不與你們同去」作為懲罰。摩西在聽到這樣的警告後,知道事態嚴重,馬上對上帝說:「倘若你不與我們同去,誰知道我和你的子民在你眼前蒙恩?你的同在使我們跟世上其他民族有所區別。」(出埃及記33:16)摩西一再要求上帝一定要跟他們同行,他對上帝又這樣說:「主啊,我若在你面前蒙恩,求你與我同行。」(出埃及記34:9a)上帝最後是接受摩西代以色列人民的懇求,繼續跟他們同行。
「上帝同行」必須遵守所立的約。而上帝訂下許多法律、誡命,為的就是要「分別」上帝百姓和其他民族。這些「分別」不是種族上的,而是信仰上的,因為當時的迦南地,人民在信仰上是敬拜以有生產之力的巴力神明。也因為巴力的神明崇拜,使以色列人常常幾乎陷入在淫亂的行為中。這樣的情況就像台灣基督徒活在偶像崇拜的社會環境中。
會主心得:今天的基督徒如何在台灣的宗教環境下有所「分別」?如何讓人知道我們是信耶穌的呢?當我們在看其他宗教信仰者,特別是台灣民間宗教信仰者,越來越有淫亂行為時,我們在信仰上是否堅持對耶和華上帝的忠貞?看看民間宗教時常用電子花車,找來脫衣舞孃、鋼管舞孃將淫亂的娛樂帶入宗教祭典,甚至連喪禮、喜宴也不例外。作為一個基督徒不能「入境隨俗」,我在鄉下也曾聽聞有信徒,請脫衣舞孃在為他購買新房子的入厝感恩禮拜時大跳特跳地宴請客人。這樣跟民間宗教的信仰者有甚麼區別?
我曾聽過有些信徒跟著民間宗教信仰者去廟宇裡看「明牌」,或是求問算命者,甚至是在廟裡占卜問掛,然後說:「問問看,也不錯耶!」曾有牧師遇到信徒算完命後,找牧師談算命者給他的話,是否正確…。這樣的信徒,期待上帝在他的生命中帶領他,但他卻毀了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這對上帝是極大的污衊。
今天的教會也要好好反省這樣的問題;我們如何來「分別為聖」,如何表明我們的教會確實是一個信仰團契?是因為我們所信仰的神,是為獨一無二的上帝,或是因為我們的信仰只是勸人為善而已?如果我們的信仰不能使我們從這非常重視物質文化的虛榮時代中分別出來,我們還能用甚麼表示我們的教會—這個以基督耶穌為信仰中心的團契—和其他的一般社團、宗教團體有甚麼差別?
出 34:17「不可鑄造或敬拜神像。
出 34:18「要守無酵節。你要遵照我的吩咐,在亞筆月吃無酵餅,一連七天,因為你是在亞筆月離開埃及的。
出 34:19「所有頭胎的兒子和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無論是牛是羊,都屬於我;

頭胎的,包括人和牲畜在內,都屬於上帝。這跟出埃及的經驗有關。
出 34:20但你要用小羊贖回所有頭生的驢,若不贖回,就得打斷牠的脖子。你子孫中所有頭胎的兒子都要贖回。「不可空手來敬拜我。
出 34:21「你有六天可以工作,但在第七天,你必須休息;即使在耕種或收割期內,也得休息。
出 34:22「在開始收割初熟的麥子時要守七七收穫節;秋季收藏農產物時要守收藏節。
出 34:23「一年三次,所有男丁都要來朝拜我─至高的上主、以色列的上帝。

一年三次乃是指1.無酵節。2.收穫節。3.收藏節(出埃及記23:14-17)。
出 34:24我既然從你面前趕出各民族,擴展你的疆域,你一年三次上去朝拜我的時候,不會有人圖謀侵略你的國土。
出 34:25「你獻牲祭給我的時候,不可同時獻有酵的餅。逾越節宰殺的牲畜不可留到隔日早上。
出 34:26「每年要把所收割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上主的殿宇。「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
出 34:27上主對摩西說:「把這些話寫下來;因為我要以這些話為根據,跟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石版上的字是摩西寫的,石版也是摩西準備的,這些都與第一次的經驗完全不同。第一次的字是上帝親自寫的,石版也是上帝所準備的。這並不是摩西第一次寫誡命律例,在這之前摩西已經有過這樣的經驗(出埃及記24:4)。
出 34:28摩西在上主那裏停留四十晝夜,不吃不喝。他把這約的話─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
四十晝夜是在表明一個適當的時間,也就是說摩西在山上領取上帝的誡命,所停留的時間是最好或是最適當的,或是說上帝所頒佈的誡命已經齊備了之後,他才下 山。這段時間中摩西都沒有吃、喝,原因是因為這不只是一件非常神聖的工作使命(參考路加福音4:1-2),同時也是在表明摩西因為以色列人民犯罪,祈求上帝的赦免,其用心之深切(申命記9:18)。
出 34:29摩西帶著十誡的法版從西奈山下來的時候,臉上發光,因為他跟上主說過話;但他自己不知道。
出 34:30亞倫跟以色列人民看見摩西臉上的光輝,不敢靠近他。

摩西在山上長期與上帝對話,使他的臉發光。百姓因而懼怕接近他,因此摩西就必須主動的呼召百姓來,然後將上帝的誡命都吩咐他們。當摩西吩咐完畢之後,就用帕子蒙上臉。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7-18解釋說,摩西之所以會掩上帕子,是為了要避免百姓看見逐漸退去的榮光,而能夠繼續將摩西當成上帝的代表。保羅藉此來說明舊約的榮光是暫時的,但是這樣的事實猶太人還是不了解,因而他們的心靈就好像被帕子所蒙蔽。除非他們認識耶穌基督,發現什麼才是永遠不會褪去的榮光之後,他們心中的帕子才有可能會揭去(哥林多後書3:15-16)。
會主心得:以保羅解釋摩西將臉蒙上帕子來看,摩西為了讓百姓繼續推崇他,而掩蓋他臉上的榮光會逐漸褪去的事實。這樣的做法並不好,就好像帕子將人的心靈掩蓋住。有時候,我們也極容易遮掩我們的缺點,讓人以為我們是多麼完全的人。但事實上,外表的「榮光」不是永久的,而內心對上帝存著光明磊落的信仰良知才是真實的。
出 34:31摩西叫他們過來;亞倫和全體會眾的領袖們上前,摩西就跟他們說話。
出 34:32隨後以色列人民都來到摩西面前,摩西就把上主在西奈山交付給他的法律都告訴人民。
出 34:33摩西跟他們說完話,拿帕子蒙自己的臉。
出 34:34每次摩西進入聖幕與上主說話,都把帕子除下,出來的時候就把上主所吩咐的話告訴以色列人民。
出 34:35他們總看見他臉上發光;過後摩西再用帕子蒙面,等到下次進去跟上主說話才再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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